姜习孔
姜习孔(1580年—?),字四可,号素臣,浙江严州府遂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姜习孔 | |
---|---|
大明南京鸿胪寺卿 | |
籍贯 | 浙江严州府遂安县 |
字号 | 字四可,号素臣 |
出生 | 万历八年(1580年)十二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余氏 |
出身 | |
|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二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1][2]。吏部观政,授湖广沅陵县知县,丁父忧去职。服阕,四十年(1612年)补泾县知县,四十一年(1613年)调无锡县知县。泰昌元年(1620年)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司内外计典,革除宿弊。天启四年(1624年)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魏忠贤擅政时,疏纠内臣冒荫,伸救善类,六年(1626年)被夺职为民[3]。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南京大理寺右寺丞[4],迁南京鸿胪寺卿,谢病归[5]。
家族
曾祖姜汝柏;祖父姜光汉;父姜良懋,母夏氏。具庆下。弟姜习伊、姜习傅、姜习吕、姜习舜、姜习周、姜习召。子姜调鼎。
来源
- ^ 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科举辑萃"《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姜习孔,素臣,易四房,庚辰十二月初八日生。遂安人,癸卯乡八十二名,会二百二十八名,三甲二十五名。吏部政,丁未六月授湖广沅陵知县,壬子补泾县,癸丑调无锡县,戊午考选,庚申授南吏科给事中,癸亥巡视京营,甲子升南大理右寺丞,丙寅为民。曾祖汝柏。祖光汉。父良懋,冠带乡宾。
- ^ 天启六年正月,御史曾应瑞疏参尚宝司少卿范凤翼等,云凤翼为张问达优擢之人,凤翼以知州改教复营,入铨司,丁巳察处,通国称快,乃忽然而鸠部,而玺丞,至今尚居清卿之席,可为黜陟得平乎?又如原任南京吏科给事中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姜习孔、见任吏科右给事中孙绍统,又如户部云南司主事傅梅,又如户部陕西司郎中吴鸣虞。得旨:范凤翼、姜习孔、孙绍统、傅梅、吴鸣虞俱系邪党,削籍为民,仍追夺诰命。
- ^ 天启四年三月,南京吏科给事中姜习孔为南京大理右丞。
- ^ 《遂安县志》:姜习孔,字素臣,少颖慧。邑令马呈鼎奇其才。下帷力学,家贫壁立勿问也。万历癸卯举于乡,丁未成进士。初宰沅陵。丁外艰,士民号吁立祠。服阕,补泾县,调繁无锡。奏最碑颂,一如沅陵时。擢南吏科给事中。省垣例受民词,首行禁绝。五总省篆,再巡京营,司内外计典,夙弊为之顿革。奏蠲南直隶铺设三殿钱粮百六十余万两,有以羡言者不为动也。客魏擅政,疏纠内臣昌阴,伸救善类,言皆切直,夺职为民,盖淹迹者十年。崇祯改元,起召南大理寺丞,矢志持平,晋南鸿胪寺卿,随谢病归。居乡和易端介,友爱弟侄,党里化之。所著疏草数卷。子调鼎,号石谷,豪遇不羁,知香河署即墨县事,修文庙,尽罢杂派,仆马萧然,爨无炊糈,卒于任,士民赙助碑颂焉。载通志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