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阳春,字文复,浙江温州卫官籍,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举浙江乡试第七十八名,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官至尤溪县知县,以清白著,赎锾改建学宫,卒于官,无以为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