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陽春,字文復,浙江温州衛官籍,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舉浙江鄉試第七十八名,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官至尤溪县知县,以清白著,赎锾改建学宫,卒于官,无以为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