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杰
梁家杰,SC(英语:Alan Leong Kah-Kit,1958年2月22日—),广东江门新会人,1980年代中期加入香港资深大律师,前任公民党主席、党魁及副主席(内务)、香港立法会议员、泛民饭盒会召集人及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代表九龙东。[3]
梁家杰 Alan Leong Kah-Kit S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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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议员 | |
任期 2004年10月1日-2010年1月28日 2010年5月17日-2016年9月30日 | |
前任 | 司徒华 |
继任 | 谭文豪 |
选区 | 九龙东 |
多数票 | 2004年:56,175 (19.11%) 个人名单 2008年:39,274 (16.62%) 名单首位 2010年补选:82,066 (92.53%) 个人名单 2012年:41,669 (14.63%) 名单首位 |
公民党主席 | |
任期 2016年11月19日—2023年5月27日 | |
前任 | 余若薇 |
公民党党魁 | |
任期 2011年—2016年9月30日 | |
前任 | 余若薇 |
继任 | 杨岳桥 |
公民党副主席(内务) | |
任期 2008年—2011年 | |
公民党九龙东支部主席 | |
任期 2006年—2008年 | |
泛民会议召集人 | |
任期 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 | |
前任 | 冯检基 |
继任 | 何秀兰 |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 |
任期 2001年—2003年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别名 | 凉瓜杰、袋巾梁、梁大状、公公、杰哥、梁Sir、梁生、凉家杰 |
出生 | 英属香港 | 1958年2月22日
籍贯 | 广东省江门新会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政党 | 公民党 (至2024年3月27日) 无党籍 |
配偶 | 陈淑仪 |
居住地 | 香港香港岛半山[1] |
宗教信仰 | 天主教 |
2014年度香港立法会工务委员会主席(负责批核政府建筑工程收支)。在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与官员对质著称,任内参与调查廉政专员汤显明隐瞒应酬账目案、旅游事务署盛事基金乱花公款案等。
2007年3月25日,他在曾参加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中以649票击败曾荫权胜出的梁家杰亦曾担任公民党副主席时称“要显示小圈子选举的不公义”。在该次选举与争取连任的曾荫权一对一竞选,两人在电视直播辩论上针锋相对,成为一时佳话。是次选举亦令梁家杰名望大增,后来在2014至2015年,梁家杰曾参与雨伞革命期间成为的泛民会议之饭盒会召集人。
生平
梁家杰生于香港,籍贯广东江门市新会区,是天主教徒。小时候家住旺角翠园,父亲在英皇书院毕业,二次大战曾任美军翻译,之后在香港飞机工程公司当会计。梁家杰1971年毕业于喇沙小学,1976年毕业于九龙华仁书院,1982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1983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证书,并获认许为大律师。1984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8年认可为资深大律师,为主权移交后首批资深大律师之一。就读香港大学时认识现任太太陈淑仪,两人为同届同学,曾分别担任法律系学生会会长和秘书,于1987年结婚,育有一个女儿及一对孖仔。自2004年起获选为九龙东立法会议员,亦是现任公民党主席。他是公民党和前《基本法》四十五条关注组的核心成员,也是香港泛民主派的民主派会议一员。
庄丰源案
香港终审法院在2001年7月20日判决特区政府在庄丰源案败诉后,当时特区政府表示不会寻求人大释法,会尊重判决及采取适当措施执行判决,当时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的梁家杰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样能避免对法治、司法独立及一国两制造成影响。[4]
当选立法会议员
2004年,他参加2004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出战九龙东地区直选,成功当选,连任至2016年。梁曾任泛民饭盒会的召集人。
2012年10月10日,他代表泛民主派参选香港立法会主席,以27票落选,对手民建联曾钰成在建制派支持下以43票成功连任立法会主席。[5]
2014至2015年的立法年度,梁担任香港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主席。
参选行政长官选举
梁家杰于2006年11月表态参加200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以挑战当时或自动当选的曾荫权及显示小圈子选举的不公义为目标,要求对方公开个人政纲,并得到泛民主派支持。由于他常在口袋放置一条手巾,因此人们称他为“袋巾梁”,对应其对手曾荫权的“煲呔曾”。
2007年2月14日,他在中环宣布得到132名选委的支持,成功取得参与特首选举的候选人资格,被视为历来首位未获中央支持下,能成功参选的政治人物。当时,属于泛民主派阵营的134名选委中,共有130人提名梁家杰,没有提名的4人包括梁家杰自己、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法律界戴启思及卫生服务界潘德辉。另外有2名非泛民阵营的选委亦向他提名,此两人为宗教界的屠凌珠及高等教育界的张楚勇。
2007年3月25日,梁家杰被曾参选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以曾荫权拿到649票对123票击败落选;此外他扬言会在2012年卷土重来。[6]但随着2011年9月底公民党特别党员大会以大比数票通过不会派员参选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梁家杰不会出选。民主党何俊仁代为出选,挑战梁振英及唐英年,声称要再次显示小圈子选举的不公义。
五区总辞
2010年1月27日,梁家杰联同其他4名议员,包括陈淑庄、黄毓民、陈伟业、梁国雄,辞去立法会议员职务。再参加补选,因香港并没有公投法,他们要借补选让全港市民进行一次变相“公投”,“公投”议题为“实现真普选,取消功能组别”,为香港政制改革、功能组别的存废表态。[7]
2010年4月7日,梁家杰宣布参选2010年香港立法会补选。结果得8万多票再当选,重返立法会。然而由于民主党及多个泛民议员与中联办会面时提出的节衷方案得到政府接纳,让不属现存功能组别之选民以一人一票选出立法会新增五席“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以换取民主派在立法会内的支持票,2012政改取得足够票数顺利通过。
五区公投令泛民主派内部严重分裂,社民连及一些激进民主派人士指责民主党及温和泛民“出卖香港人”、“投共”。公民党内亦有不满声音。核心成员汤家骅不满领导层日渐激进,拒绝和中央建立互信。六年后,经过占中、2017政改被否决,汤家骅正式退党,同时辞任立法会议员。汤批评,自2009年五区公投起,公民党与当天他组党时的立场完全不同,不但未有尽力争取中间派支持,还执意与中央对抗。汤又指责泛民主派没有和北京沟通,认为这样做令双方关系转差,无法达至真普选。其后汤更点名批评包括梁家杰在内的公民党领导层未有释出善意,与时任特首梁振英会面不足十分钟已不欢而散,会面后又继续批评梁振英,未有尽力修补双方关系。对于与中央对话,梁家杰认为,中央要的沟通前提,是要放下尊严、放弃独立思考,“这分明是招降”。
雨伞革命
2014年9月28日戴耀廷宣布占领中环提早启动,声援学联、学民思潮等组织发动的罢课行动,以公民抗命表达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为2017特首选举设限的不满。时任泛民饭盒会召集人梁家杰与多名民主派议员前往支援。当日下午数以十万计市民占领金钟、中环多段道路,争取真普选、公民提名,并要求警方释放早前被捕的学生领袖黄之锋、岑敖晖、周永康等人。其后警方向人群施放催泪弹,示威者流动占据多处道路,包括湾仔、金钟、中环、旺角。梁家杰及泛民主派批评警方的做法,认为他们对和平示威者滥用暴力。
占领行动演变成雨伞革命,并持续79日,期间发生多次严重警民冲突、连串怀疑警察不当使用暴力及滥权事件。梁家杰与泛民议员多次就此在议会中质问时任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等政府官员。同年十二月,警方正式在金钟清场,梁家杰以及多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学生领袖静坐被捕。及后警方以涉及非法集结等罪名拘捕他们,他们拒绝保释,获无条件释放。
翌年6月18日,27位民主派议员及医学界梁家骝议员反对政改方案,加上建制派因“等埋发叔”离场,令议案被大比数否决。梁家杰在发言时指出,要保住拒绝“指鹿为马”的尊严,要对得住下一代,因此要否决没有真选择的“假普选”,才不让下一代成小圈子选举的“橡皮图章”。他又反驳部分温和民主派人士的质疑,反问他们“澳门很乖,但澳门有民主吗?”。
否决政改后,梁家杰接受访问表明将会在今届会期后“交棒”,不会竞选连任,将议席留给公民党的年青人。又指出未来泛民需要走进群众,更本土化及年青化。至于争取民主策略,梁认为沟通并非不可行,但大前提是中央需尊重泛民独立思考的能力。当被指领导公民党转为激进,放弃过往领导民主派与中央对话沟通的温和路线,梁忆述,零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到港时,和他关系相当好,还在聚会中主动问到“家杰来了没有?”,但后来梁家杰以致整个民主派与中央关系转差,梁认为这是因为他和其他泛民主要人物明白到与中央沟通十分困难,“要放下是非之心”、“放弃拒绝指鹿为马的尊严”。梁又说,曾经向往的“理性、温和”在过去十年仅仅换来了一些动听的话,中央的行径令他看不到任何互信的可能。
外佣居港权争议
在2011年的外佣居港权争议中,梁家杰指《入境条例》附表已为“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列出4个条件,即使外佣在司法复核胜诉,绝大多数外佣也会因为不符合该4个条件而不会获得永久居港权。[8]梁家杰在一封公开信中指《入境条例》附表条件“包括有否在港纳税、有否在港持有物业、家庭成员是否在港等等”。[9]自由党主席刘健仪认为梁家杰所说的“四大关卡”与《入境条例》附表原文不符,批评梁家杰“偷换概念,指鹿为马”及误导市民。[10][11]香港《文汇报》有评论批评梁家杰“故意以假资讯来误导市民,令市民误以为影响不大而掉以轻心,甚至原谅公民党的“卖港”恶行”。[12]
梁家杰因党友李志喜为外佣打官司而备受批评,同时公民党的支持度亦大跌。数年后受访时,梁家杰解释法律界有所谓的“驿站原则(cab-rank rule)”,像的士司机不能拒载一样,行规是大律师不能随便拒绝接案,否则一些特殊求助人将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支援。梁指出,外佣居港权案中有一些法律观点需要厘清,这样才对香港人及其他持份者公平,而全港擅长相关案件的大律师只有几人,其中一位是公民党的李志喜。梁的讲法与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孟达的讲法吻合。林在2012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强调,当大律师出庭代表某方时,该名大律师只是在履行“驿站原则”,希望公众理解。[13]
反修例运动期间
2019年7月18日举行的港大校长与学生论坛中,梁家杰发言时宣称“有时候暴力或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方法”(violence may sometime be THE solution to a problem),引爆全场,但校长张翔在回应中即刻表示反对该主张。[14]
已解散或退出公民党
2021年3月,公民党原定创立15周年,公民党腾出后的前党魁杨岳桥、党员副主席谭文豪、郭家麒及东区区议员李予信,因参与“35+47”个人初选案件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现正被还柙,四人经已退出公民党相继辞职,剩下是公民党主席梁家杰等。
2023年5月27日,下午宣布公民党清盘后解散,亦最后一个公民党前成员。
学历及专业资格
现任公职
- 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2005年5月 -)
- 双语法律制度委员会委员(1997年 -)
-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副主席(2005年1月 -)
- 应用研究局董事(2000年2月 -)
- 社会福利署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组组员(2000年6月 -)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专业教育系名誉讲师(2000年9月 -)
- 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主席(2001年1月 -)
- 香港贸易发展局专业服务咨询委员会委员(2002年1月 -)
历任公职
-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2001年1月 - 2003年1月)
- 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执业及关系委员会主席(2000年-2004年)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2000年-2002年)
- 检讨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督导委员会委员(1999年-2002年)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策组社会凝聚力小组组员(2002年8月 - 2003年7月)
- 教育统筹局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初职教师见习评审专责小组主席(2003年)
-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会员(2000年-2004年)
- 公民党党魁(2011年 - 2016年)
- 公民党主席(2016年 - 2023年)
- 立法会议员(九龙东)(2004年10月 - 2016年9月)
家庭
梁已婚,妻子陈淑仪;育有一女两子。
相关
参考文献
- ^ 宪报号外第20卷第22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
- ^ 简介:梁家杰的从政道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BC中文网, 2007年03月21日.
- ^ 列顯倫:法院無懲罰抗爭者致街頭混亂 遲鈍理解一國兩制. 苹果日报. 2020-09-03 [2020-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梁家杰。《“庄丰源案”体现一国两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1年7月24日。
- ^ 曾鈺成43票成功連任主席. [2012-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6).
- ^ 存档副本. [200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08). 梁家杰声言2012年“卷土重来”
- ^ 公社两党歧见中启动“公投”[永久失效链接]
- ^ 《叶刘踢爆梁家杰欺骗市民》[永久失效链接],大公网,2011年8月6日。
- ^ 公民党回应自由党主席刘健仪女士的公开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1年8月10日。
- ^ 刘健仪回应梁家杰的公开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1年8月11日。
- ^ 《刘健仪轰梁家杰误导市民》[永久失效链接],大公网,2011年8月12日。
- ^ 《梁家杰“4大关卡论”偷换概念误导市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文汇报》,2011年8月13日。
- ^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 (中文譯本) (PDF). 香港大律师公会: 4–5. [2018-11-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7-31).
- ^ VOA. 香港大學校長與師生校友公開論壇. [2024-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3).
外部链接
政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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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余若薇 |
公民党主席 2016年- |
现任 |
前任: 余若薇 |
公民党党魁 2011年-2016年 |
继任: 杨岳桥 |
前任: 张超雄 |
公民党副主席(内务) 2008年-2011年 |
继任: 吴霭仪 |
前任: 首任 |
公民党九龙东支部主席 2006年-2008年 |
继任: 余冠威 |
前任: 冯检基 |
泛民会议召集人 2014年-2015年 |
继任: 何秀兰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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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汤家骅 |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2001年 - 2002年 |
继任: 陈景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