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璘(14世纪—15世纪),德文南直隶扬州府高邮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董璘年轻时已锐志学问,晚上读书分神疲倦总会用水洗面后继续,以才学闻名,永乐十五年(1417年)中应天乡试举人第二名,十六年(1418年)会试第一名,联捷进士[2],获授庶吉士,十九年(1421年)升为翰林院编修[3],不久因母亲年老乞求归养,在家乡母亲患病想吃鲥鱼,但其时已过季节不能捕获,他就到镇江向上天祈祷,命渔夫举网,忽然捕得二条鲥鱼,乡人都觉得惊异,认为是孝感动天。

母亲逝世服丧完毕后,董璘回京补任翰林院修撰,协修《宣宗实录》,获赐白金和丝绸,主持浙江乡试、两次分考会试都称得人,后来愤慨太常寺礼乐官不应给非正徒出身者任职,遭宦官王振怨恨,在他给学士刘球上疏辩解时贬斥他回乡。他回乡养育母亲十八年以孝顺闻名,仕翰林院三十年只迁转一次官职,晚年因阉祸回乡,在家去世,著有《玉堂清余集》,孙董承芳以岁贡担任崇德训导[1]

引用

  1. ^ 1.0 1.1 嘉庆《增修高邮州志·卷十·人物志》:董璘,字德文,少而奇异,锐志学问,读书每至夜分神,倦即噀水激面复读如故,以才学名于时,永乐丁酉南京乡试第二,明年会试第一,登二甲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久之以母老乞归养,一日母病思鲥鱼,鱼过时不可得,即诣镇江祷于神,命渔者举网忽得二鲥鱼以归,乡里惊异以为孝感。母丧终补修撰,与修宣宗实录,获白金文绮之赐,主浙江乡试、两主会试咸称得人,后愤太常典礼乐不可以畀异流乞为其官,王振怒以为璘愿事神心怀怨望,此必有所使,先是学士刘球疏振罪恶,振恨之,会得璘疏以为计出于球,矫诏旨捽球下狱杀之,斥璘还乡里,璘归养积十八年以孝名仕翰林三十年止迁一官,晚以阉祸归卒于家,所著有《玉堂清余集》行于世,孙承芳亦有行,以岁荐为崇德训导。
  2. ^ 嘉庆《增修高邮州志·卷九·选举志》:进士……明……(永乐)十六年戊戌董璘 李骐榜,会元,翰林院修撰,有传……乡举 明……(永乐)十五年丁酉董璘 元善子,经魁,见进士
  3. ^ 《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二》:(永乐十九年十月)庚戌陞……庶吉士董璘为翰林院编修……

参考文献

  • 嘉庆《增修高邮州志》·卷九·选举志
  • 嘉庆《增修高邮州志》·卷十·人物志
  • 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