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耀景
蔡耀景(1919年6月2日—),嘉义朴子人,一生经历多重国家暴力,大半辈子在牢狱中度过。2019年2月2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撤销蔡耀景有罪之判决。
蔡耀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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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义县 朴子 | 1919年6月2日
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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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
蔡耀景在朴子公学校毕业后,前往日本大学高工部就读,毕业后在日本工作二年才又回到台湾,后来以技术人员的身份调往海外,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在塞班岛陷落后,由于战况危急,技术人员现地编成军队,蔡耀景则协助军队里的翻译工作。[1]
1947年6月,蔡耀景返回台湾。在二二八事件期间参加市民自卫队,并且主动释放了当时被囚禁的外省民众。事件平息后,蔡耀景自此被列入国民政府黑名单。蔡耀景当下决定主动至警察局办理“自新”,政府却不予受理,认为蔡耀景在二二八事件中担任小队长,罪无可逭,并用流氓名义持续通缉蔡耀景,随后逮捕时遭枪击中胸部,险些丧命,后当局以内乱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
参考资料
- ^ 嘉云平野二二八, 张炎宪等/采访记录,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1995
- ^ 1347: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 sheethub.com. [2019-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