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循
陈循(1385年—1462年),字德遵,号芳洲,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今江西省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年间重臣。官至华盖殿大学士。
陈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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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傅少保华盖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德遵,号芳洲 |
出生 | 洪武十八年(1385年)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 |
逝世 | 天顺六年(1462年)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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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陈循生于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永乐十二年甲午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永乐十三年(1415年)乙未科状元,[1]授修撰。历事永乐、景泰五朝,宣德初直南宫,进侍讲学士,进翰林院学士。正统九年(1444)入文渊阁典机务。第二年进户部右侍郎兼学士。
正统十四年(1449年)发生“土木之变”,英宗被蒙古族瓦剌部俘虏,京师大震。有人主张南迁。时任兵部侍郎的于谦,高声道:“欲迁者可斩!”陈循说:“于侍郎言是。”支持于谦。一些朝臣拥立郕王(景帝)即皇帝位。当时朝中人心恐惧,对立帝之事争论不休,而陈循采取中间立场,得到景帝器重,进户部尚书,继而进少保兼文渊阁大学士,不久加太子太傅,进华盖殿大学士仍兼文渊阁。
“夺门之变”后,英宗复位,由于石亨等指控大臣于谦谋逆,于谦、王文等以谋逆罪被杀,陈循受到牵连,被刑杖一百,充军铁岭卫。天顺五年(1461年),石亨诬事泄,陈循获释为民,仍居铁岭,一年后病殁。于谦昭雪之后,陈循亦获平反,昭以原职赐祭。[2]
著作
佚事
参考文献
- ^ 《大政纪》:十三年二月,会试天下贡士于北京,命翰林修撰梁潜王洪主考试事,取洪英等三百五十人。潜王考得一卷,三场俱优,取定为会元拆卷。乃陈循以乡曲避嫌,欲取林文秸,又以秸字难识,不便进呈。因见第五名洪英。曰:此洪武英才也,取第一名。改循第二,王翱第三。上见翱名,喜北京,初启会闱而经魁得一,畿甸士乃以布衣召见,赐酒饭劳之后,翱至宫保太宰。
- ^ 《明史》(卷160):“陈循,字德遵,泰和人。永乐十三年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习朝廷典故。帝幸北京,命取秘阁书诣行在,遂留侍焉。洪熙元年,进侍讲。宣德初,受命直南宫,日承顾问。赐第玉河桥西,巡幸未尝不从。进侍讲学士。正统元年兼经筵官。久之,进翰林院学士。九年入文渊阁,典机务。初,廷议天下吏民建言章奏,皆三杨主之。至是荣、士奇已卒,循及曹鼐、马愉在内阁,礼部援故事请。帝以杨溥老,宜优闲,令循等预议。明年进户部右侍郎,兼学士。土木之变,人心汹惧。循居中,所言多采纳。进户部尚书,兼职如故。也先犯京师,请敕各边精骑入卫,驰檄回番以疑敌。帝皆从其计。景泰二年,以葬妻与乡人争墓地,为前后巡按御史所不直,循辄讦奏。给事中林聪等极论循罪。帝是聪言,而置循不问。循本以才望显,及是素誉隳焉。二年十二月进少保兼文渊阁大学士。帝欲易太子,内畏诸阁臣,先期赐循及高谷白金百两,江渊、王一宁、萧镃半之。比下诏议,循等遂不敢诤,加兼太子太傅。寻以太子令旨赐百官银帛。逾月,帝复赐循等六人黄金五十两,进华盖殿大学士,兼文渊阁如故。循子英及王文子伦应顺天乡试被黜,相与构考官刘俨、黄谏,为给事中张宁等所劾。帝亦不罪。英宗复位,于谦、王文死,杖循百,戍铁岭卫。循在宣德时,御史张楷献诗忤旨。循曰“彼亦忠爱也”,遂得释。御史陈祚上疏,触帝怒,循婉为解,得不死。景帝朝,尝集古帝王行事,名《勤政要典》,上之。河南江北大雪,麦苗死,请发帑市麦种给贫民。因事进言,多足采者。然久居政地,刻躁为士论所薄。其严谴则石亨辈为之,非帝意也。亨等既败,循自贬所上书自讼,言:“天位,陛下所固有。当天与人归之时,群臣备法驾大乐,恭诣南内,奏请临朝。非特宫禁不惊,抑亦可示天下万世。而亨等侥幸一时,计不出此,卒皆自取祸败。臣服事累叶,曾著微劳,实为所挤,惟陛下怜察。”诏释为民,一年卒。成化中,于谦事雪,循子引例请恤,乃复官”
-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集部二十八》(卷一百七十五):《芳洲集》·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明陈循撰。循字德遵,泰和人,永乐乙未进士第一,官至户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英宗复辟,谪戍铁岭。石亨败后,循上疏自讼,诏放还。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其裔孙以跃所辑。《附录》一卷,则谕祭文、志铭、祭文、挽诗、乞恩复官疏及祀乡贤文移。首列奏对而无章疏。其自讼疏本传尚载其略,乃削而不存,未喻何故,殆久而佚其稿耶。
- ^ 《菽园杂记·卷五》:景泰年间,吏部尚书王公文、户部尚书陈公循,皆以少保、大学士居内阁。王之子伦、陈之子瑛,顺天府乡试俱不中式,二公交章指摘考试官刘俨之失,欲罪之。上不罪俨,而许伦、瑛得会试。是以阿附者有钦赐举人之称。此亦一代异事也。其后文遇害,循谪戍,俨卒官,谥文介。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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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鼐 |
明朝内阁首辅 1449年-1457年 |
继任: 徐有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