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福建省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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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欠缺中华民国福建省于1911年至1949年的资料,敬请关注。现在本文仿佛是说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在1949年才成立一样。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8:02 (UTC)
我对“相邻身份”部分的“沦陷”一词的中立性持怀疑态度--双日天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02 (UTC)
就是有人无法正视现实,已修改。德家里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4:42 (UTC)
建议将条目福建省移动到条目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福建省做为消歧义使用
有鉴于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均设有福建省,是唯一两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条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议将福建省移动到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然后将福建省做为消歧义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3:57 (UTC)Ketsu1213(留言)
- (-)反对:中华民国福建省已经虚级化。--1233C|严禁互煮|T 2016年12月6日 (二) 04:00 (UTC)
- @1233thehongkonger :虽然已经虚级化,但组织还在啊。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意见:目前这样也无妨。台湾省也没有作为消歧义使用。--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4:16 (UTC)
- @Matt Smith:但台湾省不是两岸分治的省分,而福建省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那么这就要看关于消歧义的方针或指引是如何规定的了。敝人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已经造成混淆了再变动,反之则维持原状。--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6 (UTC)
- @Matt Smith:其实福建省可以不必做为消歧义,但如果不将福建省移动到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会引起争议的,因为两岸都有福建省,都有实际统辖地区。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2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查看了指引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发现指引中说“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不过那是在说明尚未有消歧义页时要不要创造消歧义页,而不是在说明已经有消歧义页时该如何决定要不要重定向。因此敝人也不好定夺。不如到互助客栈寻求协助吧。--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4 (UTC)
- @Matt Smith:那么这个议题就交给阁下发起啰!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9 (UTC)Ketsu1213(留言)
- 可否由阁下发起?毕竟阁下很注重这个问题。--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50 (UTC)
- @Matt Smith:那么这个议题就交给阁下发起啰!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9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查看了指引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发现指引中说“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不过那是在说明尚未有消歧义页时要不要创造消歧义页,而不是在说明已经有消歧义页时该如何决定要不要重定向。因此敝人也不好定夺。不如到互助客栈寻求协助吧。--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4 (UTC)
- @Matt Smith:其实福建省可以不必做为消歧义,但如果不将福建省移动到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会引起争议的,因为两岸都有福建省,都有实际统辖地区。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2 (UTC)Ketsu1213(留言)
- 那么这就要看关于消歧义的方针或指引是如何规定的了。敝人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已经造成混淆了再变动,反之则维持原状。--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6 (UTC)
- @Matt Smith:但台湾省不是两岸分治的省分,而福建省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反对:没有必要,中华民国的省已虚级化,消歧义意义不大。--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6 (UTC)
- @星巴克女王:福建省可以不必做为消歧义,但如果不将福建省移动到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会引起争议的,因为两岸都有福建省,是一个两岸分治的省分。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8 (UTC)Ketsu1213(留言)
议题移到互助客栈讨论。@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02 (UTC)Ketsu1213(留言)
建议将条目福建省移动到条目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福建省做为消歧义使用
有鉴于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均设有福建省,是唯一两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条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议将福建省移动到福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然后将福建省做为消歧义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00 (UTC)Ketsu1213(留言)
(-)反对:问题是现在提到福建省大部分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福建省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福建省非常常用,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已经基本形同虚设了。就像提到江泽民,大部分人想到的是政治家,而不是江泽民一样的道理,如果这个条目改名,难道江泽民也要改成江泽民 (政治家)吗。--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10 (UTC)
- 对于@星巴克女王大大的(:)回应,不知道@Matt Smith大大有什么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28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觉得他说的也算有道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39 (UTC)
-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还有一堆省市名跟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市名一样,如广东省 (中华民国),难道全中国所有省份都得改成平等消歧义?当然是主从消歧义。--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6年12月6日 (二) 07:35 (UTC)
- 同意维持目前情形,不用独立消歧义页--Wolfch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2月7日 (三) 05:46 (UTC)
- 敝人觉得他说的也算有道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39 (UTC)
- 不要依赖独立消歧义页,一般只要有一个能占主导地位(常用),另一个不占,而且只有两个同名歧义条目的话,则只需要平行消歧义。参考WP:消歧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6日 (二) 08:40 (UTC)
- 建议福建省 (中华民国)合并到福建省,根本就是同一个事物,只是不同政治实体有不同宣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6日 (二) 09:23 (UTC)
- (-)反对:怎么可能是同一事物,中华民国的福建省政府只实际管辖了金马这两块地方,难道和中共的福建省政府相同?--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9:38 (UTC)
- 使用频率差太多,主从消歧义较好--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2月7日 (三) 06:54 (UTC)
- 建议原封不动,福建省大部分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金马两县"暂时"借给中华民国。-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7日 (三) 18:23 (UTC)
- 建议原封不动,福建省大部分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1233此用户正在申请全域更名,请注意|联系我 2016年12月8日 (四) 03:49 (UTC)
- (:)回应: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在福建省均有实际统辖区域,而其他省分没有,所以要移动到条目及重新建立消歧义做为区别,最好是使用平等消歧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09:56 (UTC)Ketsu1213(留言)
- 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已经虚级化,有跟没有一样。-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0:01 (UTC)
- (-)反对:福建省包含从上古时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沿革、文化,并非只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Fxqf(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 (!)意见--中华民国管辖福建省的金门、马祖是事实,有福建省政府也是事实。这一点看怎么反映出来。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2月12日 (一) 06:34 (UTC)
- 实质统治福建省的是中国,而台湾逐渐不用福建省而只会用金马地区代替,我认为没有必要。-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12日 (一) 15:44 (UTC)
- (-)反对:赞同楼上意见,现有的福建省条目,已可导向“关于中华民国已虚级化的福建省”,足以让查阅者了解现况。--cca 2016年12月22日 (四) 01:51 (UTC)
- (-)反对移动,现有维基福建省条目,远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省之意涵。主从消歧义便好。- I am Davidzdh. 2016年12月24日 (六) 01:5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福建省 (中华民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fkpg.gov.tw/intro.php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414064548/http://www.fkpg.gov.tw/intro.php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关于“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划条目”的首段前言过短问题
有鉴于大略看了一下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划条目发现了条目的前言似乎都写得实在太短了,像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直辖市条目,还有各县市条目的前言除了新竹县、苗栗县、嘉义县、台东县及嘉义市之外,也是写得太短了,敝人认为这个有需要修正编写长一点,(&)建议可参考日本条目的横滨市、函馆市等条目的前言,至少也要两大段,亦或者可以参考嘉义市条目,其前言的长度来编写。尤其是台北市条目是首都条目,前言不应写得太短,这可以参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乃至于英国首都伦敦、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等首都条目的前言,这些首都或古都条目的前言也没有写得太过于短,所以有需要来个大翻修。@Z7504、Bigmorr、克勞棣、Fcuk1203:@Matt Smith、LHD、Outlookxp、Iokseng:君,你们怎么看?—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7:27 (UTC)Ketsu1213
- 地理行政条目应是你擅长的,乐观其成。--Outlookxp(留言)
- @Outlookxp:其实地理行政条目并不是我擅长,否则我就直接修改了,这次只是想借由这个讨论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协助帮忙将这些首段前言过短的地理行政条目改编写长一点。—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我没特别意见,不过也没能力改写。-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7年8月12日 (六) 08:52 (UTC)
- 内容扩充应该是没问题的,只要符合方针都可以扩充。--Matt Smith(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9:48 (UTC)
- @Matt Smith:阁下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讨论的不是内容的扩充,是首段前言过短的问题,不知道阁下对一、二级行政区划首段前言过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了解。敝人没有特别的想法。前言的用意应该是概括条目,无论长短,只要能概括条目即可。如果阁下觉得某些条目的前言不足以概括条目,那么不妨增补。--Matt Smith(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12 (UTC)
- @Matt Smith:阁下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讨论的不是内容的扩充,是首段前言过短的问题,不知道阁下对一、二级行政区划首段前言过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意见:扩写引言是OK的,不过不用为了拉长而拉长,如果扩写之后增加太多未经归纳的资料,那宁可维持现状比较好。— bigmorr -维基专家研修中- 2017年8月12日 (六) 15:21 (UTC)
- 的确都太短了,有必要改善。----Kolyma(留言) 2017年8月13日 (日) 13:22 (UTC)
-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没有足够的资料也很难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维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
- 序言章节应该是综整现有条目内容而成,理应没有资料是否足够的问题。--Kolyma(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4:41 (UTC)
-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没有足够的资料也很难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维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