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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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误解“小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关“时事新闻属于公有领域”规定的实施
事情发生在维基新闻,因为考虑到维基百科的用户更加活跃,因此来中文维基的互助客栈寻求各位意见。
魏则西事件发生后,我在维基新闻上写了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称与多部门组成调查组进驻百度调查魏则西事件这条新闻,作为额外的材料充实条目。实际上,我添加进维基新闻的这篇新闻稿中大部分内容都来自这篇路透社的原稿,在做出了部分修改后发布。因为在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维基文库上的原文):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因此属于公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维基文库上的原文)进一步地明确了“时事新闻”的定义:
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不过用户Ou0430出于以下原因,认为我的新闻稿不符合版权规定:
- 根据路透社的版权规定:版权属于汤森路透所有。用户仅可为个人的非商业使用,下载或打印网页上的内容摘要。未经汤森路透书面许可,严禁以摘编或任何类似方式转载、再版汤森路透内容。
- 维基媒体基金会是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登记的免税、非营利、慈善机构,其服务器设置于美国,遵守的是美国法律,并非中国法律。
- 我们无从得知路透之服务器位于何处,使用中文的国家或地区不只中国,因此适用国籍所在国或首次发表的国家亦无解。
讨论原文见此。因为维基新闻上人实在太少,因此对于有关这一问题到底应该采纳谁的意见特来中文维基的互助客栈解决。这一案的通过与否将关系到此后纯事实类新闻能否直接登上维基新闻。如果能的话,那么这将极大地便利今后维基新闻的写作;当然如果不能,自然要秉承着不能侵犯版权的原则行事。希望各位(尤其是对版权方面了解较多的维基人)发表意见。 Techyan(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13:49 (UTC)
- 请看之前的相关讨论:全国人大网站上的《著作权法》释义:区别时事新闻与时事新闻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对事实的表达方式。路透社的文章属于时事新闻作品,而非简单新闻事实,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您在维基新闻写的文章有三小节几乎是照抄路透社文章,被判侵权我认为是适当的。--Wcam(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14:26 (UTC)
- User:Shizhao说的,时事新闻是只有5要素的那种东西。--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14:28 (UTC)
首先无法证明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公民。而服务器位置至少应该不在中国大陆境内(谁ping一下看看)。从各方面来看这篇文很可能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42 (UTC)
由于维基媒体之服务器、法务及相关著作权实务在美国司法管辖权内,参见meta:Legal/Wikimedia_Server_Location_and_Free_Knowledge,所以著作权等考量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公共领域判断需要从严认定以降低相关法律风险。
在此案中,路透社和维基媒体都在美国为主要基地,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公共领域并无法降低相关法律风险。--❦‽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4日 (三) 07:39 (UTC)
提请各位在范的罢免案结束前暂停投票以避嫌
图片商标
请问,想上传公司行号的图片商标需要经过该公司的人员同意吗?--Bealu0516(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14:39 (UTC)
- 如作为“合理使用”则不需要,但需注意遵守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的规定。--Wcam(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14:50 (UTC)
一点对某投票的感言
正式在中文维基百科对于2012年4月9日之所谓“Park1996账号被盗事件”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
事件到现在已过去4年多,2年前在Wikimania上见到了这次事件中对本人进行不合理封禁的当事管理员User:AddisWang,并尝试向其申诉该事件不被理会后,在邮件列表进行过申诉(因为当时本人已退出中文维基百科,故仅仅在管理员和中文维基百科邮件列表进行了申诉),但同样被无视。
事件现在又过去了差不多2年,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存废讨论与存废复核请求中,User:Jsjsjs1111又提及该事,并盖棺定论地称呼本人为“盗号者”、“破坏者”。因而本人认为有必要在互助客栈提及此事,来还本人一个清白!
引用下原邮件的内容:
先来回顾一下当时的“Park1996账号被盗事件”:2012年4月9日凌晨(北京时间),Park1996账号出现异常编辑,之后被封禁。当日下午,用户Park1996以IP在互助客栈发表所谓“声明”称其账户被盗[1],随后Makecat提出了用户查核请求,之后Kegns给出结果称“Park1996于今日的反常行为很可能 很可能与ZH979433有关,破坏性编辑基本确认并非本人作出。”[2]之后,管理员Addis Wang以“盗取他人账号并破坏维基百科,导致他人名誉受损”为由,将本人封禁了2年[3][4]
然而,本人认为这种判定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首先,所谓“盗号”,应该是指使用非法手段,如木马程式,或“偷窥”等,未经账号持有者授权,非法使用其账号。然而,Park1996之密码,并非被本人“盗取”(许多人错误认为是本人盗取,比如事隔几个月后,仍有维基人认为是“维基使用者田昊因为疑似在张树人家上网,就被张树人盗用,这事件田昊幸好有其他维基人当人证,证实破坏行为并非他所为,他是被盗用,如果没有其他维基人能替他证实,他利用主账号破坏的事实也是要他一个人担下来,由此也可见维护自身电脑资讯安全的重要性,包括上网习惯不佳、跟使用电脑习惯不佳、戒心太低……等等情形。”[5]),而是其本人主动将账户密码交给本人,此为当时之邮件截图[6]。而这,事实上属于“分享账号”[7]。而根据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每个维基账户只可以代表个人(但我们容许一些例外情况,详情请参阅下一段),所有与他人分享账户的行为(包括分享账户密码)均被禁止。如被发现与他人分享账户,您的账户将会被封禁。”[8]、“在正常情况下,每一个账号的贡献均被视为每一个人的贡献。因此,我们不容许建立一些由多人共用的‘角色账号’并进行编辑。这些“角色账号”如被发现,将会被永久封禁以禁止使用。”(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9]。也就是说,Park1996与本人分享账号,这种行为已经是维基方针所明令禁止的。同时,根据“每一个账号的贡献均被视为每一个人的贡献”,也就是说如果是使用者主动向他人分享账号,那么(即便可以被证实是被分享者做出的)贡献(含破坏),均视作原使用者的行为。也就是说,Park1996分享账号本身已经违反了维基百科方针,之后又出现被分享者(本人)使用该账号破坏的情况,那么后果应由分享账号者自行承担,且破坏应算作分享者(Park1996)自担。而对于接受账号的“被分享者”,也就是本人,我查阅了各项正式方针,均未有相关说明,包括对于“破坏”的定义[10],亦未有诸如接受他人分享的账号为破坏之类的叙述。虽然使用分享者的账号作出了破坏的行为,但根据本人前面叙述,这样的“破坏行为”也应当计入账号分享者。假若“被分享者”也要受到所谓“处分”的话,那么试问,如果Park1996分享账号给非维基账号持有者,那么又该如何处理呢?且当时本人早已宣布退出中文维基百科,因此原则上在中文维基百科已经属于“非维基账号持有者”了。而亦有维基人对该事件评论称本人“退出的真正原因是和账号有关的破坏行为,意识到在维基去搞政治的确没有出路;至于反对核查员的事情,无非是临走前恶心维基的把戏。”[11],而事实上,所谓“破坏行为”是在本人宣布退出之后,麻烦请注意时间先后顺序好不好!本人宣布退出时,并未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难道本人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而就算如果有人硬从所谓“伦理道德”上评价本人的做法是不是太“对不起”、“辜负”Park1996对本人的信任了,那么这就是本人和Park1996个人之间的私事了,不该由中文维基百科来“介入干涉”了,且如本人先前在中文维基百科Google Groups上所叙述[12],Park1996对本人伤害亦很深。
另外上述事件中,所谓本人承认“盗号”[13][14],一是本人当时自己也对“盗号”的定义理解错误;二是当时基于政治原因,担心对本人的用户查核会泄露本人IP地址给“有关部门”而给本人带来麻烦,希望透过承认使用其账号(这是正确的说法,而非“盗号”),来避免对本人的用户查核(这也是当时本人反对中文维基百科设立本地用户查核员的主要原因);三是为了安抚,或者说“安慰”Park1996罢了,可见邮件亦抄送了Park1996,当时亦受到了Park1996父亲在电话中对本人的威胁。
其次,该封禁为管理员Addis Wang做出,亦违反封禁方针中的“管理员不应该封禁与他/她有编辑争议的用户——这些封禁应交由其他管理员处理。此外,管理员也应该注意在处理和他/她的贡献页面和条目类别的封禁时有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15],而先前,从Addis Wang的一些言论中,如总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称呼本人“张小朋友”、对基金会决定本人担任Wikimania 2014 Jury成员不满等[16][17][18][19](为防止其删除毁灭证据,本人亦做了截图存档[20][21][22][23]),亦可以看出其和本人存在“利益冲突”,那么即便本人真违反方针需要被封禁,也应当由其他管理员来执行。
因此,综上所述,就是:本人在2012年4月9日的“事件”中,并未违反任何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实际违反方针者是Park1996,至今却仍未遭到任何处罚),却遭到了封禁,且同时这个不合理的封禁又是由一位和本人存在利益冲突的管理员执行的。
此外,在该事件一个月后,使用者Ltdccba账号出现异常时,当未有确凿调查结果之时(而且该事件确实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管理员Addis Wang又在Wikimedia邮件列表中,对本人进行盖棺定论[24],属对本人之严重诽谤,严重侵害本人之名誉权!
鉴于此,本人要求:
一、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对2012年4月9日事件进行重新判定,并承认该次封禁为“不合理封禁”
二、管理员Addis Wang对于对本人之不合理封禁,和之后在Wikimedia邮件列表对本人做出之诽谤导致损害本人之名誉权一事,在中文维基百科进行公开书面道歉,同时在Wikimania对本人进行口头道歉!
P.S. 顺便在对Addis Wang之在Twitter上发的恶人先告状的截图[25],做出一下解释:背景是本人尝试在Wikimania上就上述事件与Addis Wang进行交涉,却被其无视,交涉失败后情绪激动下所发,毕竟是面对一个对自己不合理封禁且又不讲理的人。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而被迷惑、断章取义。
延伸阅读(本人对该事件的背景、与User:Park1996的关系和本人的心理状况等做出的解释):关于本人张树人在维基若干历史问题的解释和申明
本人现在要社群为此事评评理,同时要求:
1.要求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对2012年4月9日事件进行重新判定,并承认该次封禁为“不合理封禁”
2.要求管理员User:AddisWang对于对本人之不合理封禁,和之后在Wikimedia邮件列表对本人做出之诽谤导致损害本人之名誉权一事,在中文维基百科进行公开书面道歉
3.就User:Park1996违反分享账号,根据相关方针,对User:Park1996进行封禁。(已在WP:VIP提出)
以上。--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10:27 (UTC)
张上,两年不见,又来破坏维基百科了?--🍌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7日 (六) 12:57 (UTC)
- (:)回应:其一,本人不叫“张上”且有权拒绝透露笨人现实生活中使用的名字;其二,本人只在申明当年的事情,并非破坏。--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13:20 (UTC)
- 偷用别人的账户搞破坏而被发现,现在反而要让被盗的账户封禁。公开场合骂了别人,现在又让被骂的人向你道歉。不管你叫张上还是张下,你太牛逼了,两年前你做得龌龊之事还无人能刷新,现在你自己又一次刷新了那个下线。--🍌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7日 (六) 14:25 (UTC)
- (:)回应:“偷用”是指偷偷记下他人密码,未经他人授权而偷偷非法使用。然而,我上面以论述并给出证据,是User:Park1996主动将账号交给本人,而后又说本人盗号,这种行为和自己主动找别人约炮又去反告别人强奸又有何区别呢?做出这样的事是他龌龊还是我龌龊呢?此外,如我上面引述,中文维基百科确实有正式方针明确禁止主动将自己密码交予他人的分享账户行为,且分享账户可导致分享者照护被永久封禁。所以不是我要让User:Park1996被封禁,而是根据方针User:Park1996必须被封禁。--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20:00 (UTC)
- 此外,本人亦并未在公开场合骂User:AddisWang,反而是User:AddisWang公开使用“张小朋友”污辱我。--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20:06 (UTC)
- 人家叫Anthony Zhang,你叫他中文名他觉得很丢脸呢。--CHEM.is.TRY 2016年5月7日 (六) 15:07 (UTC)
- (:)回应:请围绕该问题进行讨论,本人在现实中叫什么与此话题无关,根据中文维基百科任何正式方针即便算上非正式指引都没有要求人和用户公开透露自己现实中的名字。--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20:09 (UTC)
- 所谓的邮件截图又能说明什么呢?“托付给你”,把什么托付给你?孩子?--4Li 2016年5月7日 (六) 18:41 (UTC)
- (:)回应:下面就是User:Park1996当时维基账户的密码,如图所示,User:Park1996主动将其密码“I'mshujen's”发给我(如需要可验证数据库中park1996当时密码的MD5值)。你问能说明什么:能说明当时是User:Park1996主动发给我密码,是User:Park1996违规分享账户而不是我“盗号”。--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20:16 (UTC)
- 偷用别人的账户搞破坏而被发现,现在反而要让被盗的账户封禁。公开场合骂了别人,现在又让被骂的人向你道歉。不管你叫张上还是张下,你太牛逼了,两年前你做得龌龊之事还无人能刷新,现在你自己又一次刷新了那个下线。--🍌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7日 (六) 14:25 (UTC)
@Shujenchang:我作为
- 早先于此Google Groups回应您的用户
- 早先在伦敦年会劝说你不应在年会的场合威胁Addiswang要求还你清白的失礼行为
的维基用户,我还是劝你往前看,不要再进行上面的(a)要求还清白及(b)要求罢免Addiswang。
我给的理由如下:
- 于理:
- 您的确在使用Park1966账户时,做出破坏性编辑,这个不因为你是否使用共享账号而能免除责任。见Special:用户贡献/Park19962013年4月的编辑;
- 您引用的方针,如WP:ROLE及WP:NOSHARE主要是要立论您并非盗号而是Park1966本人允许的“共享账号”,这一点或许能说的过去,但是仍不能免除您做出的破坏行动的责任,您也承认您是行为人;
- 再者WP:ROLE及WP:NOSHARE主要是指英文维基早期立法意思上的role playing“共享账号”,基本上Park1966这账户绝大多数时间是其当事人一人使用,就方针适用上,这我个人认为离这个所谓的“共享账号”之避免差别很大。那立法方针主要处理的是群组账号是否可行的问题。
- 您的封禁已过时效,要求封禁覆议没有实质意义
- 用你的案子要罢免Addiswang,不但有可能被认为是私仇转公益的问题,更难有取得赞成罢免票的基础。
- 于情:
- 您在情绪强烈时的确于2013年4月左右进行实质性的破坏,这已是对社群来说在情感上比较不能接受的事,就算您要就您当时的不稳状态事后来求社群取得最大善意的谅解,您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编辑用户是有同理或同情心的;
- Park1966也是个人,您也是个人,曾有段过去或是非,但自由恋爱很大一部分是要能投入能接受拒绝能接受关系的中止,把一段私人关系的中止,变成不必要的公开公审,未必是合乎人情的,特别是在恐同症仍为主流的华人社会:
- 您试想,就算这里的要求全合您意了(于情于理很不可能,但就假设一下),您受到过的伤害就有情绪出口了吗?
- 您试想,就算在很多您的世界观里面您是受害者,但您现在的行为和言论会不会被认为是加害别人的无礼行为呢?
- 您再想,您要求像jsjsjs1111等用户改口,他们并不是在社群里面以具有同情心和包容心著名的,特别是jsjsjs1111还曾以不当用户名及傀儡账号对本人做出人身攻击,您要求这样的用户合您的意,个人觉得您受到二次伤害的机会更大。
我是这样看全体的事,能不能在不伤害个人基本尊严(非骄傲)的情况下,能对维基百科的内容和基体善意做出补充及加油。目前您以上的行动,虽然看起来在论述上有一些公益正义的部分(您认知的管理员不当封禁),但在情在理上,您就算没有在严格意义上的偷别人账户,但在动机和行为上,的的确确破坏了百科内容,也破坏了Park1996账户的名声,也相当可能破坏了Park1996做为一个人要面临的社会压力。光是这一点,我就不认为Addiswang当时的封禁是不正当的,我也不认为一段私人情感的不愉快是可以合理化您对Park1996在维基的伤害,再怎么说,您和Park1996的恩怨是只有当事人知情,但您在Park1996在维基百科上的行为所呈现的伤害,您的确有责任。Park1996对您私人情感上的伤害无法合理化您当时和现在的针对性行为。所以我劝您停止。
至于您和Addiswang 在全球维基运动的不愉快经验,就我个人看,他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看法,你也有权利表以行动来证明您不是他眼中过去的您。我劝您停止上面的事,是希望您能以您愉快也不伤害别人基本尊严的方式贡献全球维基。Addiswang在社交媒体上称您张小朋友或许没有让你和他的恩怨更缓解,但是那些言论的的确确也发生在您在伦敦会议上以相当不尊重主办方也不尊重个人人身自由的方式要堵Addiswang 之后。这事情的发展是符合人情的冲突升级,但是不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争议解决讨论,所以用这要的方式要解决您和Addiswang的冲突,不如以您想要在全球维基运动干实事的热情,和他有一些良性竞争的,合乎全球维基运动需要的公益。--❦‽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8日 (日) 04:49 (UTC)
- 连vandalism都拼不对的sp博士这是一个破坏者同情另一个破坏者么?--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6:47 (UTC)
- 我不是Haoteng的飞贼燕子,也不是hǎnténg的Jsjsjs1111,但是かいづか いなほ Aldnoah-oneUser:Edouardlicn和你们参加的QQ群关系应该是有的,User:BlackLotux 黑雪姬的名声在南方周末、香港网络大典及Wikipedia:维基维新会都有一些记录,至于Jsjsjs1111曾以不当用户名及傀儡账号的事就点此行的第二个连结并参考User_talk:Jsjsjs1111#内容专家里面2013年苏州宇文宙武口中的E君应该就是User:Edouardlicn,看热闹的人自行判断吧。--❦‽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8日 (日) 08:43 (UTC)
- 嗯,尽管顾左右而言他,然而阁下这个连vandalism都不会拼的“博士”的封禁记录超过了10条,这可比许多破坏者都要多呢。哦,提到这个“维基维新会”的qq群,我突然想起这件事,张树人13年的时候曾经在此群说要砍死User:Edouardlicn和User:Gz_deleted,我的电脑上还有聊天记录 --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8:48 (UTC)
- 我的封禁记录都和特定编辑人士所参与的特定条目编辑有关,不管是E君还是苏州宇文宙武,有兴趣的人自然可以查(如User:Hanteng/讨论页统计),倒是您的封禁记录竟然是用hǎnténg用户名攻击本人还被用户查核出来?evidence=用户查核结果,至于其他用户怎么评判那查核结果的,请点开来看吧。--❦‽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8日 (日) 09:04 (UTC)
- 嗯嗯,你长得帅你说了算 。拜拜。--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9:26 (UTC)
- @jsjsjs1111:请问那是光头强吗?--飞贼燕子(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10:20 (UTC)
- 光头[来源请求]强?--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10:27 (UTC)
- 改成“秃头”?--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15:00 (UTC)
- 揶揄用户的造型外貌,不大文明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8日 (日) 21:37 (UTC)
- 随他们去,事实是叫Haoteng的飞贼燕子,和叫hǎnténg的Jsjsjs1111,针对我个人的不友善行为不止,要他们道歉是缘木求鱼,他们似乎间接(从过去编辑合作)或直接(从QQ群)和傀儡用户擅长者E君有超出维基友谊的战友关系,只是Jsjsjs1111学暗黑的人身攻击加傀儡使用或许不如E君成熟见用户查核结果
,至于User:Antigng有管理员的权限但选择嘲笑本人的外型,是不是适当和厚道是一回事,而其加入wiki的时间和背景是否和上面叫“好疼”的飞贼燕子及叫“喊疼”的Jsjsjs1111,是否和QQ群有关,就留给他人参考。--❦‽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9日 (一) 00:46 (UTC)- @Hanteng:我不认为Antigng有选择嘲笑您的外型。另外,本串讨论主题为Park1996与Shujenchang相关之争议,请诸位勿离题。-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5月9日 (一) 00:51 (UTC)
- 我修改我对Antigng看法(并del一些我上面的发言),我现在选择相信他只是单纯的要拿事实反驳叫Haoteng的飞贼燕子,和叫hǎnténg的Jsjsjs1111,或许是出于好意要拿事实来阻止飞贼燕子和Jsjsjs1111嘲笑本人的外表,但是我仍认为,就算我真的是秃头,飞贼燕子和Jsjsjs1111的行为仍是违反方针的不可取,而Antigng应该怎么做来反制飞贼燕子和Jsjsjs1111,其实可以有其他选择。--❦‽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9日 (一) 01:18 (UTC)
- 随他们去,事实是叫Haoteng的飞贼燕子,和叫hǎnténg的Jsjsjs1111,针对我个人的不友善行为不止,要他们道歉是缘木求鱼,他们似乎间接(从过去编辑合作)或直接(从QQ群)和傀儡用户擅长者E君有超出维基友谊的战友关系,只是Jsjsjs1111学暗黑的人身攻击加傀儡使用或许不如E君成熟见用户查核结果
- 揶揄用户的造型外貌,不大文明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8日 (日) 21:37 (UTC)
- 改成“秃头”?--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15:00 (UTC)
- 光头[来源请求]强?--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10:27 (UTC)
- @jsjsjs1111:请问那是光头强吗?--飞贼燕子(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10:20 (UTC)
- 嗯嗯,你长得帅你说了算 。拜拜。--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9:26 (UTC)
- 我的封禁记录都和特定编辑人士所参与的特定条目编辑有关,不管是E君还是苏州宇文宙武,有兴趣的人自然可以查(如User:Hanteng/讨论页统计),倒是您的封禁记录竟然是用hǎnténg用户名攻击本人还被用户查核出来?evidence=用户查核结果,至于其他用户怎么评判那查核结果的,请点开来看吧。--❦‽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8日 (日) 09:04 (UTC)
- 嗯,尽管顾左右而言他,然而阁下这个连vandalism都不会拼的“博士”的封禁记录超过了10条,这可比许多破坏者都要多呢。哦,提到这个“维基维新会”的qq群,我突然想起这件事,张树人13年的时候曾经在此群说要砍死User:Edouardlicn和User:Gz_deleted,我的电脑上还有聊天记录 --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8:48 (UTC)
- 我不是Haoteng的飞贼燕子,也不是hǎnténg的Jsjsjs1111,但是かいづか いなほ Aldnoah-oneUser:Edouardlicn和你们参加的QQ群关系应该是有的,User:BlackLotux 黑雪姬的名声在南方周末、香港网络大典及Wikipedia:维基维新会都有一些记录,至于Jsjsjs1111曾以不当用户名及傀儡账号的事就点此行的第二个连结并参考User_talk:Jsjsjs1111#内容专家里面2013年苏州宇文宙武口中的E君应该就是User:Edouardlicn,看热闹的人自行判断吧。--❦‽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8日 (日) 08:43 (UTC)
- 我错了,廖博士您很帅,不是秃头,行了吧。--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06:41 (UTC)
- (※)注意:照片里的人本人从没见过,又无文字说明,只是觉得和光头强很像,所以一问。Antigng和在下也真心没有说您是那个的意思。还有也请hanteng注意,下次和别人斗嘴的时候,请别带着不相干者,谢谢。--飞贼燕子(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9:47 (UTC)
- 主要是你说他是光头强这个反派。如果说他是熊大估计他没意见,哈哈。--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10:22 (UTC)
- 我也说一下吧:
- 4年前的事不要再说了
- 如果你有新证据,那就提出来吧。我就看不到了。
--1233 | 有问题? | 我的工具箱 2016年5月9日 (一) 07:04 (UTC)
- 这楼歪的--4Li 2016年5月9日 (一) 14:00 (UTC)
-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15:09 (UTC)
- 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113.229.155.104(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23:35 (UTC)
- 书上说遇到白学家直接打死就行了--Temp3600(留言) 2016年5月10日 (二) 02:44 (UTC)
- 即使被打死了,我也要喊出:“冬!马!小!三!”--CHEM.is.TRY 2016年5月10日 (二) 04:20 (UTC)
- 为了更有趣我决定喊“雪菜碧池”。--113.229.155.104(留言)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1 (UTC)
- 我觉得hanteng每次沟通的内容和其他人都不在一个频道里,以至于我常有“读不懂中文”的错觉。--🍌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9 (UTC)
- 即使被打死了,我也要喊出:“冬!马!小!三!”--CHEM.is.TRY 2016年5月10日 (二) 04:20 (UTC)
- 书上说遇到白学家直接打死就行了--Temp3600(留言) 2016年5月10日 (二) 02:44 (UTC)
- 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113.229.155.104(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23:35 (UTC)
-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15:09 (UTC)
- 持有密码不等于您已获授权代为编辑。正如公司的财务部门往往持有动用公司银行账户所需的印鉴,但如果未经授权擅自动用公司银行账户,仍属违法犯罪行为。--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5月10日 (二) 14:41 (UTC)
- 人家给你帐户密码是出于对你的信任,不是给你帐户密码叫你去破坏。就算是人家唆使你用他的帐户去破坏,你也是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不是任他摆布的木偶,应该有自己的判断。--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10日 (二) 14:45 (UTC)
- 就算按照傀儡的规则,Park属主账户,Shujen属傀儡账户,应该永封。--4Li 2016年5月10日 (二) 22:29 (UTC)
- (:)回应:将自己的密码交予他人本身就已违反WP:NOSHARE方针(“所有与他人分享账户的行为(包括分享账户密码)均被禁止。如被发现与他人分享账户,您的账户将会被封禁。”)!
- 因此就算认定我当年亦有违规,当年仅仅封禁我一个而却不封禁Park1996亦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我所论述更何况是Park1996违规在先!--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1:00 (UTC)
- 看来盗号狗人人喊打啊--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8:17 (UTC)
- 不要人身攻击嘛。就算他做了错事,我们还是要努力做到“要优雅,不要污”的。233--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5月14日 (六) 04:44 (UTC)
- (:)回应:上面已经进行论述,是Park1996主动将其账户交予本人,而非“盗号”!--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0:49 (UTC)
- 讲道理,人家把密码给你,许可你登入账号,但并未许可你更改密码。你将别人给你的登入许可擅自改掉了,将原本不是你的账号据为己有,不是盗号那还是什么?难道要发明一个新词叫抢号?--113.237.157.239(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5:19 (UTC)
- 数据过期过期指控,且当事人后续也被解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5:43 (UTC)
请AddisWang回应下列众多争议行为
发起对管理员User:AddisWang的解任讨论
- 考虑到2014年以后尚未出现过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基于User_talk:守望者爱孟上的热烈讨论;
- 鉴于User:追迹未来的要求;
- 特别是相关人士对当事管理员的指控,符合解任条件中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和第八项的内容。
我决定在这里发起对当事管理员的解任投票,欢迎相关当事人陈述证据。--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29 (UTC)
- ping一下相关人士:@蘇州宇文宙武、李4、追迹未来、春卷柯南、Chinuan12623:--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9 (UTC)
(-)反对,理据不足且未充分沟通。--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37 (UTC)
- 1.相关人士坚称有证据。2.都沟通了两年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0 (UTC)
- 声称有证据但是从未被证实过,仅凭空穴来风无法支持解任。--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2 (UTC)
- 所以我请相关当事人陈述证据啊。--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4 (UTC)
- 应当考虑把证据出示清楚再决定。能讨论就讨论,别RFDA。现在社群这种样子再提RFDA相当于火上浇油,没准一冲动就处死苏格拉底了。--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8 (UTC)
- 这油可不是我浇的。我是不愿看到好人受委屈的。如果阿迪王真的那么坏,那么这是还相关人士以公道;如果阿迪王是蒙冤的,那这也是还阿迪王以公道。怎么看都比在那里无休止地批判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53 (UTC)
- 我没见明显的证据支持addis君有见不得人的勾当,User_talk:守望者爱孟上的讨论一边倒地相信所谓的证据。现在就算RFDA,过与不过并不全依赖证据的可靠性,即使没过也不能还阿迪王以公道,不服的人还会不服,还会继续宣传所谓的“阴谋论”,如果过了更是要命。恐怕2011年的局面会重演。--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6:03 (UTC)
- 现在的情况反而比较像是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不过当时也有支持解封守望者爱孟的人投反对票。--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2:42 (UTC)
- 我没见明显的证据支持addis君有见不得人的勾当,User_talk:守望者爱孟上的讨论一边倒地相信所谓的证据。现在就算RFDA,过与不过并不全依赖证据的可靠性,即使没过也不能还阿迪王以公道,不服的人还会不服,还会继续宣传所谓的“阴谋论”,如果过了更是要命。恐怕2011年的局面会重演。--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6:03 (UTC)
- 这油可不是我浇的。我是不愿看到好人受委屈的。如果阿迪王真的那么坏,那么这是还相关人士以公道;如果阿迪王是蒙冤的,那这也是还阿迪王以公道。怎么看都比在那里无休止地批判好。--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53 (UTC)
- 应当考虑把证据出示清楚再决定。能讨论就讨论,别RFDA。现在社群这种样子再提RFDA相当于火上浇油,没准一冲动就处死苏格拉底了。--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8 (UTC)
- 所以我请相关当事人陈述证据啊。--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4 (UTC)
- 声称有证据但是从未被证实过,仅凭空穴来风无法支持解任。--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5日 (二) 15:42 (UTC)
- 话说解任投票不是放在这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3月15日 (二) 19:25 (UTC)
- 第一步:请在互助客栈讨论;第二步:等待讨论共识;第三步:确认以下条件满足:
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 由一名自动确认用户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 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符合解任要求中至少一项。
望当事人确认。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1:17 (UTC)
这么快就到解任投票,是不是不符合解任投票的程序?--深爱学习的Engle跃【✉✈№】 2016年3月16日 (三) 01:34 (UTC)
- 首先请提议人搞清楚一点,我可不是什么相关人士,我只是相信正义在解封爱能一方。不过既然这么早就提出解任投票,本人当然(+)支持社群根据事实做出判断,真理越辩越明,如果管理员清白,这也是鉴证的最佳机会,不是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3月16日 (三) 03:28 (UTC)
请双方都看完解任管理员的相关规则再决定解任与否。现在的做法太跳脱了。--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3月16日 (三) 06:04 (UTC)
- 请提议者认真学习相关方针与程序,不要拿严谨的维基人士任免程序开玩笑,请注意Wikipedia:不要为了阐述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谢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06:57 (UTC)
对AddisWang的指控有还在追诉期内的吗?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3月16日 (三) 13:01 (UTC)
据我所知,中文维基百科的解任投票的理据,没有追诉期的限制,但有一案不二讼的要求。--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6日 (三) 13:03 (UTC)- WP:RFDA:“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3月16日 (三) 13:08 (UTC)
- (-)反对:超过追溯时限。--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1:19 (UTC)
- (+)支持:一直封着呢,哪来的时限?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4 (UTC)
- 是谁封的?现在要罢免的又是谁?--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35 (UTC)
- (+)支持:一直封着呢,哪来的时限?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4 (UTC)
- 过了2年,大家是不是都差不多忘记当初守望者爱孟做过什么下三滥的事了。乌拉跨氪 2016年3月17日 (四) 02:04 (UTC)
- 有什么事情不能沟通解决,非得越撕越大,除非一方就是不讲道理。--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05:20 (UTC)
- 反正我是不记得,我只看见一个辛勤的贡献者被几个看不顺眼的管理员封掉,然后他就不能继续贡献,然后维基也被封了。--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05:26 (UTC)
- 张𫐄显灵了,大家看啊。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47 (UTC)
- 编辑都能查询,查询记录,只发现乌拉夸克滥权封杀,霸占用户的封禁申诉,导致现在社群撕裂至今,我想没有比这个更下三滥的事情了。还有,过了1年半,经过2014年的罢免案,乌拉还是老样子,我行我素,打压异己,丝毫没有吸取任何用户的劝诫,看来当时解任案中的各位,要好好考虑下了,有没有必要启动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夸克/第二次。乌拉如果认为,守望者爱孟做了什么下三滥的事情,与其在这里栽赃,不如再去拒绝他的申诉(2年前乌拉一个人拒绝了6次,创造了“维基百科之最”),把你自己的记录再刷新一下,呵呵!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2:49 (UTC)
- 我还记得我在解任案里谨慎使用了支持票,告诫乌拉改变下自己的处事方式,看来,该用户根本无意接受他人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0 (UTC)
- 欢迎比较:乌拉指守望的下三滥是攻击A君言词,但守望已多次道歉,还遭禁二年;反观乌拉骂人,至今未承认,也没处份,在此还似正义化身,己身不正,还想正人...在乌拉管理员解任投票中,本人认为乌拉的骂人应道歉,但乌拉始终否认骂人,也不致歉,更好笑的是Jimmy Xu还恐吓别人说不能再摘讲乌拉此损话(摘:警告E再提是扰乱),后还真借故封了E君[26],乖乖啊,骂人的没事,质疑的还被借故被封。Jimmy Xu为何不敢动乌拉,不敢要乌拉向当事人和社群道歉,乌拉这州官有损话免责权,此来比对Jimmy Xu现在拒绝DreamLiner对守望之解封,还真是二套标准。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2:07 (UTC)
- 我还记得我在解任案里谨慎使用了支持票,告诫乌拉改变下自己的处事方式,看来,该用户根本无意接受他人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00 (UTC)
- 有什么事情不能沟通解决,非得越撕越大,除非一方就是不讲道理。--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05:20 (UTC)
- 在此关闭无效议案,请不要继续扰乱,另外,请不要偷偷摸摸回退。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3:23 (UTC)
- 请勿任意结束讨论。--深爱学习的Engle跃【✉✈】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9 (UTC)
- 解任程序条件解释发生过后超过48小时可以提出。--深爱学习的Engle跃【✉✈】 2016年3月17日 (四) 04:40 (UTC)
- 请勿任意结束讨论。--深爱学习的Engle跃【✉✈】 2016年3月17日 (四) 04:19 (UTC)
(?)疑问这个提案到底是要罢免谁?Addis还是夸克?我都弄糊涂了。不管怎样我是不想趟这浑水了。@Miao233:把我名字从上面的相关人士中划去吧。--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06:35 (UTC)
- 是要我把守望者爱孟的下三滥公之于众么?守望者爱孟先生可想好了。我的处事方式就是不会对守望者爱孟人身威胁的行为进行任何的妥协。随你怎么给守望者爱孟粉饰太平,我也不相信一个进行人身威胁的用户对维基百科是多么的不可缺少。我不会接受解封守望者爱孟的绥靖态度或行为,我也不会改变我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处理,我也不认为我对守望者爱孟的封禁有任何的错误。一种恶意的、错误的意见,我为什么要接受。乌拉跨氪 2016年3月17日 (四) 09:32 (UTC)
- 感叹乌拉骂人时己身不正,现还想正人,貌似正义化身,权力的傲慢
- 有人举报乌拉骂人当时,但未有管理员对其警告,仅Jimmy Xu在乌拉跨氪讨话页属聊天对话之是否骂人之"属性"探讨,但Jimmy Xu辩称那已是警告,唯乌拉仍不承认骂人,一般人要是如此,连二次骂人,别人删其损话,又故意回复,又不承认骂人,应属恶性,早就封禁。
- 乌拉辩称是引用央视节目,非骂人。今年奥斯卡颁奖,主持人嘲讽亚裔之桥段,遭受批评,事后节目与主持人致歉;不是所有节目内容都可引用,要知取舍,身为管理员知法犯法,不知悔改,罪加一等。这是态度问题。
- Jimmy Xu等相关回护乌拉,辩称此是过去式,事后追处有违方针;但此案在"罢免乌拉案"中提出实属正当,唯在乌拉仍辩称是"未骂人"之情况下,Jimmy Xu等仍续其回护,且威胁E君不得再提,否以扰乱处份,后E君果真为Jimmy封禁。摘Ebay5678申诉文:Jimmy本已警告我不可再谈乌拉骂人案,以"阁下的扰乱行为"来直接威吓我。而他现在只是假借我摘录Zhxy519留言而行封禁之实。同此,反对页中还有个化学jsjsjs1111影射本人:"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与罢免案中乌拉骂人状况....两案对照处理本人的案例,显然标准不一。...此申诉再遭广雅范拒绝。后本人就此感叹-请注意Zhxy519Z连这次有3次骂人被封是累犯,在举报二天后才处理仅封一周,还牺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来提醒管理员重视与处理,但也换来莫名奇妙的扰乱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员处理举报速度是看人,像化学J诬告我犯3RR(实未犯,冤二个月才解封),乌拉很快没几分钟就封我一个月,比起Z有3次骂人累犯才封一周。
- 说真的,我很感叹若干管理员是依情结封人;Jimmy Xu这资深但又年轻的管理员,我很不以为然,除极力回护乌拉,砍我是不手软。翻些纪录,让社群看了吓一跳:1.1u, 别人举报-7骂Chinuan12623 ,骂-本人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但Jimmy Xu拒绝处分。2.-7再骂Chinuan12623的更凶-说: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我举报-7,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3.看-7自荐优良条目[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要是别人傀儡马上封禁,但Jarodalien -7他竟未受任何处份。试问管理员谁公、谁私、谁真、谁假?谈罢免?
- 再问,硬说AddisWang遭守望威胁,请问这二年来AddisWang有受害吗?无法行使职权吗?天天第二次选举时他还是激昂陈述反对,他有受迫害吗?但反观自本人于2013年2月15日质疑乌拉骂人不道歉未处份后,接连遭到乌拉与其友好管理员广雅范、Jimmy Xu四次借故的无理封禁,前二次由瓜皮仔、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诉解封;第三次是我追问Jimmy Xu对乌拉四人骂人话看法-乌拉:是他妈的不要脸.、化学君:拿垃圾条目来选优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谁做爱就做爱.、cobrachen:推优特拿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结果我反被Jimmy Xu说我扰乱而封禁,我未申诉,留做白色恐布证据。最后那次更扯,我举报-7连二次骂人,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在心痛维基沉伦之虞,我消失维基有一段时间,我这才是管理员给我的"白色恐怖",而现渠等管理员还好意思化正义之身,来拒绝与回退守望之解封。
- 犯错不可耻,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重提乌拉骂人案与守望封禁案相比,只是要社群比较:1.守望在外网站骂人,乌拉在维基骂人,网外互骂,维基来封禁适宜吗?2.就算守望在外网站骂人,已在维基多次致歉,且禁封二年了,而乌拉在维基骂人,至今未承认,也未受处份,有违比例原则。3.现乌拉在客栈骂守望下三滥...,己身不正,还想正人,还似正义化身,真令人不生嘘唏。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1:25 (UTC)
- 问题是对某用户的封禁并不是一个管理员说了算,比如我之前提到可能有别的管理员会挑战这个决定,当然最终还要看讨论结果,这倒不是我等屁民有能力干涉。--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论功行赏 ) 2016年3月17日 (四) 09:40 (UTC)
- 守望者爱孟反正被封了,随便别人怎么抹黑,反正守望者也无法出来辩解。乌拉如果真的那么腰杆硬,认为自己封禁没错,既然当初已经反常规第拒绝了6次申诉,现在怎么不去拒绝第7次?先前乌拉骂过别人“不要脸”,现在又骂别人“下三滥”,唉。。。管理员啊管理员,就不能稍微懂得尊重别人吗?一点维基礼仪都不懂的还在这里指责别人,真的太不像话。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09:54 (UTC)
- 其他维基人也告诉我,乌拉曾公然骂人,我认为爱孟积极帮助他人,一定是乌拉拿无中生有的东西公报私仇,现在乌拉也公然骂人拒绝沟通,反正在你们看来维基也不需要解封,是不是回到编者重新来过?--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10:10 (UTC)
- 乌拉如此憎恨爱孟,一定要杀之而后快,所以才一个人“独吞”了爱孟当初的6次申诉(不避嫌),当然这是严重违反规则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认识,如果不认识,乌拉上面这段发言就只能证明乌拉管理员现实生活太失败了,只能在维基滥权,寻找心理补偿(类似于玩游戏,自己当大王,就能随意杀死老百姓),也怪可怜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5:14 (UTC)
- 维基被封是因为HTTP强制安全传输技术[27],是否使用HSTS也不是中文维基可以决定的。--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1:24 (UTC)
- 就是,不知某人硬要把维基被封和守望者被封联系在一起是何用意?这逻辑也太奇葩了。--4Li 2016年3月17日 (四) 20:21 (UTC)
- 其他维基人也告诉我,乌拉曾公然骂人,我认为爱孟积极帮助他人,一定是乌拉拿无中生有的东西公报私仇,现在乌拉也公然骂人拒绝沟通,反正在你们看来维基也不需要解封,是不是回到编者重新来过?--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3月17日 (四) 10:10 (UTC)
- (+)支持罢免:管理员是否失职社群自有公评。无论最后管理员是否成功罢免,都维基社群共识,我也无话可说。--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7日 (四) 13:21 (UTC)
- (+)支持罢免:中文维基已经和世界维基脱节了,为了一点个人恩怨而阻碍一个非破坏性的编辑者贡献维基,永久封禁在别的维基都是针对破坏性,此项封禁明显争议很大,管理员利用权限封禁和自己编辑意见相左的用户,这是维基方针完全无法解释的。既然维基已经沦落成斯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脳補。◕‿◕。讨论 2016年3月17日 (四) 14:09 (UTC)
基于SPRailway的建议,并考虑到本讨论已偏离对Addis的指控,本人建议关闭本讨论。--4Li 2016年3月18日 (五) 01:37 (UTC)
- (+)支持继续讨论。我是不会给某些X建议的~--SP RailwayGuest 2016年3月18日 (五) 06:39 (UTC)
- (+)支持罢免:该管理员出于个人恩怨,排挤、扼杀贡献用户,执意阻挠符合要求的用户成为管理员,已经造成了维基百科信誉严重受损。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2:50 (UTC)
- 各位,不要顾着扣罪名,注意提供证据啊,证据!迟迟没有办法提供证据的话,我支持关闭讨论,但必须存档。--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4:44 (UTC)
- 这么多事实摆在眼前,其中你提的User talk:守望者爱孟就是最典型的,另外还有天天的两次管理员选举。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5:34 (UTC)
- 什么叫做证据,你要证明与他有关,要证明他是如同你说的存有恶意的。整个的证据要形成证据链。你说他找人封了守望者爱孟,证据呢?你说他封了守望者爱孟导致某防火墙封锁中文维基百科,证据呢?至于天天的两次选举,第一次投票,在最后时刻投反对票也不是什么过错嘛,规定又没说最后时刻不能投反对票。你可以觉得他恶心,但不能指责他犯规。至于第二次投票,天天不是当选么?如果不是和您持相似观点的人多事问了他会不会解封守望者爱孟,他才不会陷入如此严重的争议呢。--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5:46 (UTC)
- 再补充一下,能证明阿迪王从基金会拿钱并不能证明阿迪王存心封杀守望者爱孟。且不说执行封禁的不是阿迪王,就算是阿迪王,顺序的先后,并不能必然地推定其存在因果关系。就好象我在上午拉了一泡屎,张三在下午吃了一个蛋挞,并不能推出我上午拉的屎是为了帮助张三下午吃蛋挞而拉的。不明白这一点的编辑,我建议多阅读一些逻辑学方面的书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5:51 (UTC)
- 大家又不是没脑子不会思考,为何大家一致都明白他是罪魁祸首?就好比1+1,大家都说等于2,你却一直在问,证据呢?然后命令别人给你解释1是什么意思,2是什么意思,等于是什么意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08:00 (UTC)
- 怎么又被“大家”代表了呢?--4Li 2016年3月20日 (日) 01:32 (UTC)
- 原来对阿迪王的指控已经如同“1+1=2”一样没有争议了么?--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14:46 (UTC)
- 声称1+1=2的话,没人会问你要证据。然而你宣传的更像是1+1=4。Bluedeck 2016年3月20日 (日) 18:34 (UTC)
- 我的脑海中:只有“1+1=2”,没有“1+1=别的”,你的脑海中,既然存在“1+1等于2以外的数字”,那么可见,你的思维里一直存在与常理相违背的东西。这反证了,你的观点错误率高。正如:我只可能说得出口:地球上太阳东升西落(1+1=2);而你的可能说得出,地球上太阳西升东落(1+1不等于2)。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21日 (一) 09:43 (UTC)
- 可是您凭什么认定您的认知是如同“1+1=2”这样举世公认的事实呢?单单就这个页面来看,反对您对阿迪王的这项认知的至少就有四个人。--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21日 (一) 13:24 (UTC)
- Juncta In Uno Omnia的论证过程,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这段话:“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21日 (一) 13:30 (UTC)
- 我的脑海中:只有“1+1=2”,没有“1+1=别的”,你的脑海中,既然存在“1+1等于2以外的数字”,那么可见,你的思维里一直存在与常理相违背的东西。这反证了,你的观点错误率高。正如:我只可能说得出口:地球上太阳东升西落(1+1=2);而你的可能说得出,地球上太阳西升东落(1+1不等于2)。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21日 (一) 09:43 (UTC)
- 声称1+1=2的话,没人会问你要证据。然而你宣传的更像是1+1=4。Bluedeck 2016年3月20日 (日) 18:34 (UTC)
- 大家又不是没脑子不会思考,为何大家一致都明白他是罪魁祸首?就好比1+1,大家都说等于2,你却一直在问,证据呢?然后命令别人给你解释1是什么意思,2是什么意思,等于是什么意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08:00 (UTC)
- 这么多事实摆在眼前,其中你提的User talk:守望者爱孟就是最典型的,另外还有天天的两次管理员选举。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5:34 (UTC)
- 各位,不要顾着扣罪名,注意提供证据啊,证据!迟迟没有办法提供证据的话,我支持关闭讨论,但必须存档。--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14:44 (UTC)
- 不赞成解任AddisWang。--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21日 (一) 11:41 (UTC)
- (?)疑问"考虑到2014年以后尚未出现过管理员的解任投票;"这条什么鬼--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6年3月21日 (一) 12:08 (UTC)
- @Chinuan12623:哈哈哈哈哈哈哈 囧rz……...........
- @Jarodalien:你拔人家舌头干嘛 佩服........--飞贼燕子(留言) 2016年3月25日 (五) 06:15 (UTC)
- (+)支持:该管理员越权过多。不过还请继续讨论。--孤竹(留言) 2016年3月28日 (一) 15:48 (UTC)
- (:)回应看了一遍2年前封禁案讨论。
- 当时有有用户指出:......以上目测有3位本该避嫌却未避嫌还一再阻止解封的管理员:“Addis”和范等人,我只想告诉3位,您三人今日之所为,再过不出3年,回想起来,一定会觉得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是相当地幼稚。......--36.19.159.37(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01:25 (UTC)
- 之后AddiWang给出的回应解释:“如果我那时候没有被打死的话,会回想的。--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02:08 (UTC)”,也就是说,AddiWang当时造谣说,自己三年内(很可能)会被京沪线和守望者爱孟打死(我受到了威胁,所以管理员们要帮我封禁“威胁我”的人)。2年多了,AddiWang也没有发生什么,2月前DreamLiner管理员选举的时候,AddiWang还继续倒打一耙污蔑别人“会对他进行网络攻击”,结果照样证明他是在胡说,常言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现在时间已经证明,AddiWang当时造谣煽动恐怖气氛,然后挑拨管理员团队,封禁了与自己不和的用户。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05:04 (UTC)
- (!)意见:你们说这些又有毛用,反正AddisWang又不可能被罢免,就像一个团伙骨干怂恿他的几个同伙杀了一个人,现在那几个同伙已经被他绑在一条船上,现在他们只能硬着头皮拼死互保彼此,用实际行动告知大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看乌拉管理员的发言就明白了,他还是根本毫无反省之心!)。再说了,有的人的人格本来就不值钱,或者干脆原来就是人格分裂。210.6.10.156(留言) 2016年4月3日 (日) 08:56 (UTC)
- (-)反对--路过,但看了看,没看到有人提出任何证据,这样如何进行罢免?希望依据解任方针,拿出一年内的具体事证来讨论。如果确实严重,罢免就罢免。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12:00 (UTC)
- (+)支持罢免:在4年前“Park1996账号被盗事件”中处理不公,对本人不合理封禁(参见下面的#正式在中文维基百科对于2012年4月9日之所谓“Park1996账号被盗事件”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Shujenchang(留言) 2016年5月7日 (六) 10:41 (UTC)
- (-)反对,虽然这不是投票,但是我抵消楼上么?--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07:07 (UTC)
AddisWang身为管理员不该如此严重地进行破坏
- 2013年8月,管理员AddisWang对中文维基百科进行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建立是数十个完全是个人原创研究的“列表”条目:“各地古迹列表”系列,直到2016年3月,该项破坏才被修复,这场破坏整整持续了2年又7个月。事实上,据相关讨论,该项破坏曾经有用户试图修复,但都被阻止。作为管理员如此严重地对中文维基进行破坏,而且还被其他用户指可能涉嫌利用该项维基活动圈钱才进行破坏,是十分不妥当的行为。这种破坏,若是普通用户进行,则一定及时被修复并遭到处理,而管理员AddisWang阁下的这项破坏,却整整持续了超过30个月。
- 一般来说,管理员如果有意进行破坏,普通用户可能忌惮遭到报复而不敢对破坏进行修正,尤其是上述这种几个管理员一起搞的活动。
- 在下并非文保条目方面的专家,在此请求参与了存废讨论的@Antigng、Fayhoo、Legolas1024、雾岛圣、DreamLiner: @Gszq、百無一用是書生、Thomas.Lu、小躍、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户继续关注。
- 希望管理员权限不要再被利用,而成为严重破坏的保护伞。也希望相关人士对上述破坏行为进行解释。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1:02 (UTC)
- Addiswang又要打算找代理人来回答破坏条目的问题吗?30多条无来源的随意性极大的条目被你移出至此就不打算解释什么吗?向公众致歉很困难吗?现在只有看到Addiswang在游戏规则。当维基是自己家吗?当别的管理员都是什么?行为太放肆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9日 (六) 14:05 (UTC)
- 可能是这是为了骗基金会钱才乱搞活动乱创建。--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07 (UTC)
- 本讨论(加上上面的讨论)开始至今AddisWang都没有回应过一个字,是自己心虚还是藐视社群,诸君自辨。再次(+)支持对其的罢免提议,直至其愿意说明原因为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9日 (六) 15:19 (UTC)
- 上面的蓝板就是AddisWang,苏州先生看不出吗。--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24 (UTC)
- 我觉得我声明了你们也会无视,但是我依然要严正地宣告,我和AddisWang没有一分一毫的关系。我的追问、质疑完全出于自己的一般常识:“指控需要证据”。如果Galaxy能拿出证据,我会坚定地用我的时间对抗中饱私囊行为,然而,其拒绝回应、拒绝交流的行为证明了其从头到尾就是没有证据的污蔑者。这是我的立场的唯一来源,与被指控的人是不是Addis没有关系。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2:08 (UTC)
- 我绝对支持推动罢免提议。如果苏州君推动联署,我绝对联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2 (UTC)
- 大规模破坏属实,之前您发起的解任,相关用户都陈述了理据,AddisWang从来没来回应过,不知道这个大规模的破坏,他会怎么样,是不是依旧像两年前一样,不给交代,而给“胶带”。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9 (UTC)
- 我不觉得这算“大规模破坏”。不过我支持罢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31 (UTC)
- 罢免与否另说。就事论事而言,一口气几十个完全是原创研究的条目,这是非常严重的破坏,如果你这么干了,很可能已经被永久封禁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42 (UTC)
- 请Galaxy在说别人逃避回答的同时,考虑一下回答我的RFC问题。这是你从3月12日以来一直回避的重要问题。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3:46 (UTC)
- 请不要转移视线,请你就AddisWang的破坏行为进行讨论。另,上月的讨论中已经有多名用户(包括有的管理员)都证实了您对我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现在这里讨论的是AddisWang破坏行为的问题,再说,我现在又没有说要罢免,我只是希望他出来解释这些破坏行为。你就这么猴急干嘛,还到“方针版”里去开辟第二战场,至于吗?你这种代言战术不高明啊。@Legolas1024:不出所料啊,代理人来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1:03 (UTC)
- 尽管被你持续无视,但是我再次严肃声明,我与 AddisWang 没有任何关系,我仅单纯地追究你信口开河的污蔑行为。我要求你证明 AddisWang 的不正行为属实,或者收回你的无理据指控并道歉。这是我从第一天起的立场。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10 (UTC)
- 请不要转移视线,请你就AddisWang的破坏行为进行讨论。另,上月的讨论中已经有多名用户(包括有的管理员)都证实了您对我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现在这里讨论的是AddisWang破坏行为的问题,再说,我现在又没有说要罢免,我只是希望他出来解释这些破坏行为。你就这么猴急干嘛,还到“方针版”里去开辟第二战场,至于吗?你这种代言战术不高明啊。@Legolas1024:不出所料啊,代理人来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1:03 (UTC)
- 请Galaxy在说别人逃避回答的同时,考虑一下回答我的RFC问题。这是你从3月12日以来一直回避的重要问题。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3:46 (UTC)
- 罢免与否另说。就事论事而言,一口气几十个完全是原创研究的条目,这是非常严重的破坏,如果你这么干了,很可能已经被永久封禁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42 (UTC)
- 我不觉得这算“大规模破坏”。不过我支持罢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31 (UTC)
- 大规模破坏属实,之前您发起的解任,相关用户都陈述了理据,AddisWang从来没来回应过,不知道这个大规模的破坏,他会怎么样,是不是依旧像两年前一样,不给交代,而给“胶带”。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9 (UTC)
- 上面的蓝板就是AddisWang,苏州先生看不出吗。--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24 (UTC)
已对包含疑似私人信息的版本及编辑摘要应用监督。若有疑问请咨询其他监督者。--广雅 范★ 2016年4月9日 (六) 19:20 (UTC)
- @AddisWang:,请回应社群的疑问,不要老让别人替你回答。以后不要乱提尊重不尊重,你现在就是不尊重社群。不要学689--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0日 (日) 02:28 (UTC)
- @AddisWang:善哉善哉,想圈对个人怎么这么难。--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3:14 (UTC)
- @AddisWang:,请回应社群的疑问,不要老让别人替你回答。以后不要乱提尊重不尊重,你现在就是不尊重社群。不要学689--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0日 (日) 02:28 (UTC)
- 一边一个管理员对我不断进行骚扰威胁,一边另一个管理员把质疑的用户抓紧小黑屋关一个月(而且以监督为理由,又是让大家都看不到可以支持封禁的证据),白色恐怖啊白色恐怖。我撤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7:00 (UTC)
- @Galaxyharrylion:谁都可以撤,就你不能撤。正是你自己的指控导致了你有责任二选一:撤回指控道歉,或提出证据证明。如果我的责任追究对你而言就算是骚扰威胁,不好意思,我毫无歉意,这是你应得的。只要你还在继续不为自己的发言负责,我就会持续公开追究您的责任。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04 (UTC)
- 您还没有就您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当指控对我道歉。另外,所谓“购买封禁”、“贪污”都是您说的,本人并未说过,所以,还是那句古话,此地无银。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8:12 (UTC)
- 这就有意思了,“购买封禁”的确是篮板的误解,这点篮板已经承认了,但“贪污”(或是“挪用公款”?)竟然也不是阁下的本意?那阁下到底认为阿迪王所犯为何?敬请阁下用直白的一般人能理解的现代汉语表述,谢谢!--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04:23 (UTC)
- 您还没有就您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当指控对我道歉。另外,所谓“购买封禁”、“贪污”都是您说的,本人并未说过,所以,还是那句古话,此地无银。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8:12 (UTC)
- @Galaxyharrylion:谁都可以撤,就你不能撤。正是你自己的指控导致了你有责任二选一:撤回指控道歉,或提出证据证明。如果我的责任追究对你而言就算是骚扰威胁,不好意思,我毫无歉意,这是你应得的。只要你还在继续不为自己的发言负责,我就会持续公开追究您的责任。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04 (UTC)
这种事情……呃……把原创内容移动到了条目空间实在是……╮( ̄▽ ̄")╭ 叹个气好了--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0日 (日) 12:39 (UTC)
-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是正式方针,任何编辑者都应该遵守,管理员是不是有可以逾越方针的豁免权?如果没有,就是违反了方针,就是破坏了。如果有豁免权,就不是破坏。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4月12日 (二) 04:23 (UTC)
- 已经过去了2天,@AddisWang:是不是准备继续装聋作哑啊?不回应大家的质询,就这种态度咯。你不回应我就继续@你,等你来回答。管理员带头违法,还谈什么维基百科的发展,要么发展你自己吧--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2日 (二) 07:02 (UTC)
@Antigng、霧島聖: 两位作为新晋管理员,又是文保条目方面的积极编辑者,原创的古迹列表存在这么久时间,请问两位是否认为这属于长期破坏?--Fayhoo(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02:29 (UTC)
- AddisWang对于“各地古迹列表”条目,是不是破坏?这些编辑也许是有问题的,也许与WP:NOR方针是不相符的,但并不是破坏,因为破坏的定义是“经常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没有证据表明当事人明知有问题而故意创建不当条目,所以不是破坏。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0/26还可以看出当时有一些用户还认为这样的列表可以存在。中国人列表2003年就创建了,之后经历过多次的存废讨论才最终决定删除。可是同一性质的波兰人列表却没有任何事情,巴西人列表经过漫长的存废讨论最终保留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2/01#.E5.B7.B4.E8.A5.BF.E4.BA.BA.E5.88.97.E8.A1.A8。古迹列表也是如此,社群对这类“无尽的列表”都没有明显的共识,如何谈故意破坏?--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02:37 (UTC)
- “巴西人列表”,至少列表中明确都是巴西人,因此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仅仅是不当列表。但“XX地方古迹”本身就是原创研究,大量原创研究在维基百科违反方针,当然构成破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9:36 (UTC)
- 难道这些列表里面有不是古迹的建筑物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12:54 (UTC)
- 什么是古迹,明确定义是什么?昨天、去年还是上世纪,或许必须五百年前?这种模糊概念的列表,是原创研究,大规模地建立违反方针的条目当然是破坏,连警告模板里都有,“建立不当条目”的警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02 (UTC)
- 巴西人列表也有这样的问题。说是巴西人列表,实际上是巴西名人列表。那么问题来了,该收录谁、不该收录谁,还是这类列表本身就不该存在?答案是无共识。顺便一提,英文维基百科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共识。一些名胜古迹列表、名人故居列表(例:en:List_of_historic_houses_in_Denmark)、旅游景点列表经过afd删除了,另一些则保留着。--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9:38 (UTC)
- 一个不当条目被创建,可以善意推定,两个也可以,三个也可以。数十个原创研究条目,而且干扰了正常条目,等同于,将正常条目(内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替换为,个人随意乱搞的原创研究——上海市古迹列表,这符合Wikipedia:破坏的定义。这么一下子几十个破坏性条目,而且是乌拉夸克在自己用户子页面建立,AddisWang给一口气移动(创建)出来为正式条目,当然是破坏,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破坏。这种隐蔽性的破坏,远比普通一望而知的破坏行为来得难以被辨认与纠正,因此严重程度更大,而且身为管理员故意如此故意破坏,更加恶劣。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0 (UTC)
- 强调数量多没有任何意义。问题的关键是社群对此类条目是否应当收录,是否属于OR没有明确的共识。--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6 (UTC)
- “次数”当然有关系,就好比,某人不熟悉方针,使用了两个账户编辑同一个条目,如果没有其他行为,就算CU出来,也不至于被封禁,可以善意推定是“无意行为”,不认为故意破坏。如果反复做出违反方针的行为,当然就是破坏。正所谓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这么建立条目,等同于,把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内容,替换为上海市古迹列表内容,而且另立条目导致这样的破坏更加难以被察觉。你说的巴西人列表,还不能完全和这个情况类比。事实上应该这样类比,假设:巴西官方有明确的:“巴西国家队球员的名单”(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在维基加入此类列表,但你不能同时创建“巴西足球运动员列表”(上海市古迹列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00 (UTC)
- 很遗憾,我们确实是在有巴西国家足球队现任队员名单的同时还有en:List_of_Brazil_international_footballers,后者经过三次存废讨论(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2nd_nomination)、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3rd_nomination)),一次无共识,两次保留。--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14:19 (UTC)
- 那,巴西足球队员名单,里面是不是都是明确在册的足球运动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3 (UTC)
- 很遗憾,我们确实是在有巴西国家足球队现任队员名单的同时还有en:List_of_Brazil_international_footballers,后者经过三次存废讨论(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2nd_nomination)、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3rd_nomination)),一次无共识,两次保留。--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14:19 (UTC)
- “次数”当然有关系,就好比,某人不熟悉方针,使用了两个账户编辑同一个条目,如果没有其他行为,就算CU出来,也不至于被封禁,可以善意推定是“无意行为”,不认为故意破坏。如果反复做出违反方针的行为,当然就是破坏。正所谓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这么建立条目,等同于,把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内容,替换为上海市古迹列表内容,而且另立条目导致这样的破坏更加难以被察觉。你说的巴西人列表,还不能完全和这个情况类比。事实上应该这样类比,假设:巴西官方有明确的:“巴西国家队球员的名单”(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在维基加入此类列表,但你不能同时创建“巴西足球运动员列表”(上海市古迹列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00 (UTC)
- 强调数量多没有任何意义。问题的关键是社群对此类条目是否应当收录,是否属于OR没有明确的共识。--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6 (UTC)
- 一个不当条目被创建,可以善意推定,两个也可以,三个也可以。数十个原创研究条目,而且干扰了正常条目,等同于,将正常条目(内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替换为,个人随意乱搞的原创研究——上海市古迹列表,这符合Wikipedia:破坏的定义。这么一下子几十个破坏性条目,而且是乌拉夸克在自己用户子页面建立,AddisWang给一口气移动(创建)出来为正式条目,当然是破坏,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破坏。这种隐蔽性的破坏,远比普通一望而知的破坏行为来得难以被辨认与纠正,因此严重程度更大,而且身为管理员故意如此故意破坏,更加恶劣。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0 (UTC)
- 巴西人列表也有这样的问题。说是巴西人列表,实际上是巴西名人列表。那么问题来了,该收录谁、不该收录谁,还是这类列表本身就不该存在?答案是无共识。顺便一提,英文维基百科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共识。一些名胜古迹列表、名人故居列表(例:en:List_of_historic_houses_in_Denmark)、旅游景点列表经过afd删除了,另一些则保留着。--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9:38 (UTC)
- 什么是古迹,明确定义是什么?昨天、去年还是上世纪,或许必须五百年前?这种模糊概念的列表,是原创研究,大规模地建立违反方针的条目当然是破坏,连警告模板里都有,“建立不当条目”的警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02 (UTC)
- 难道这些列表里面有不是古迹的建筑物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12:54 (UTC)
- “巴西人列表”,至少列表中明确都是巴西人,因此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仅仅是不当列表。但“XX地方古迹”本身就是原创研究,大量原创研究在维基百科违反方针,当然构成破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9:36 (UTC)
之前一直觉得必须过半数倾向于解任才可以发起联署。但是有关人士迅速的动作教育了我:“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原来不需要过半数倾向于解任就可以发起联署啊。既然这样,我发起对AddisWang的解任联署。--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14:38 (UTC)
这不是投票,自己在irc里面说的什么,希望阁下还记得。请自行划掉这一连署区。--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4日 (四) 16:41 (UTC)
考虑到相关人士的身体健康因素,暂且划掉此区。如有异议,请提出。--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17:04 (UTC)
- @霧島聖:那这个讨论还联不联署啊?--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18:32 (UTC)
- 这个联署和下面为了报复“天天”的进行联署,都是无效的。应一并关闭,不要搞扰乱和双重标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0:31 (UTC)
- 不要一口一个“报复”,发起讨论的喵喵已经澄清不是报复,你再纠缠不放的话和你所批评的篮板有何二致?--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3:31 (UTC)
- 原来你认为“篮板”是报复啊,不容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21 (UTC)
- 我什么时候认为篮板报复了?难道是因为你认为篮板报复了?--4Li 2016年5月21日 (六) 19:33 (UTC)
- 原来你认为“篮板”是报复啊,不容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21 (UTC)
- 不要一口一个“报复”,发起讨论的喵喵已经澄清不是报复,你再纠缠不放的话和你所批评的篮板有何二致?--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3:31 (UTC)
- 这个联署和下面为了报复“天天”的进行联署,都是无效的。应一并关闭,不要搞扰乱和双重标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00:31 (UTC)
- 个人认为如果条件成熟的话,可以发起联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1日 (六) 02:38 (UTC)
- 讨论已经很多,若其他用户要正式发起联署本人不持异议。然在下还是倾向于当前情况下,还是进一步进行讨论,希望让社群能够看到问题,更希望当事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这才是治本之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3:42 (UTC)
- 以我看,现在社群各人立场已经很明确了,至于要AddisWang来回应么,不给点压力是不行的。所以在下就顺二位之意,开放联署启动弹劾了。--4Li 2016年5月21日 (六) 17:50 (UTC)
- 你可没有顺我的意思,我认为你乱开放联署区,是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8:20 (UTC)
- 开始耍赖了…………说我扰乱可以去VIP啊。--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1:06 (UTC)
- 你可没有顺我的意思,我认为你乱开放联署区,是扰乱。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8:20 (UTC)
- 以我看,现在社群各人立场已经很明确了,至于要AddisWang来回应么,不给点压力是不行的。所以在下就顺二位之意,开放联署启动弹劾了。--4Li 2016年5月21日 (六) 17:50 (UTC)
- 讨论已经很多,若其他用户要正式发起联署本人不持异议。然在下还是倾向于当前情况下,还是进一步进行讨论,希望让社群能够看到问题,更希望当事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这才是治本之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3:42 (UTC)
解任案联署区
既然以上二人都不反对联署,那现在就开放联署好了。该讨论持续两月有余,是时候作个了结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联署时间为本签名时间起自7日以后止。--4Li 2016年5月21日 (六) 17:47 (UTC)
- (+)支持:谁说我反对解任了?我改变想法了行不?--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0:52 (UTC)
- (※)注意:客栈讨论并无共识,且部分事实仍有待进一步考证,违反启动联署的所需条件,联署无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1:22 (UTC)
- (*)提醒:另外,李4对本解任案一直持坚决反对态度,现在胡乱启动联署是故意为了进行扰乱,违反“不要为了阐述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1:24 (UTC)
- (※)注意:目前本议题未进行联署,还请各位继续相关讨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2:04 (UTC)
未开放联署区;李4擅自为扰乱而开启解任案联署,无效
- 部分情况尚未明确,客栈讨论没有共识(解任案第一步,客栈发起讨论,之后,需等待社群共识),目前不能进行联署,还请各位继续讨论。明确哦,本人反对在没有共识下进行联署(解任),并非某些人说的,“小题大做想要罢免管理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8:18 (UTC)
- 昨天李4还扰乱性地建立了: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AddisWang,结果被管理员@Lanwi1:快速删除,理据是:“破坏”[28]。现在他继续想要扰乱,太过份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1:30 (UTC)
- (※)注意:客栈讨论并无共识,且部分事实仍有待进一步考证,违反启动联署的所需条件,联署无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1:22 (UTC)
- (*)提醒:另外,李4对本解任案一直持坚决反对态度,现在胡乱启动联署是故意为了进行扰乱,违反“不要为了阐述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1:24 (UTC
- (※)注意:目前本议题未进行联署,还请各位继续相关讨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2:04 (UTC)
- (!)意见:虽然本人很乐意看到AddisWang受到公审,但明明还没有就是否开始联署达成共识,而且我认为现在开始弹劾还为时尚早,但就有人开始强行开联署了,其实无非想乘时机不成熟,让弹劾案不通过,好争取到半年缓冲期,以为大家都看不懂么?要是随便什么时候都能开始联署,那还要七天七张票的联署标准干什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2日 (日) 14:20 (UTC)
- 另外,编辑战的两位都被封禁,对此感到遗憾。但有管理员@Lanwi1:快速删除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AddisWang在先,证明李4的行为乃是破坏,Galaxy的行为就是反破坏,不受3RR限制,结果还是被封禁了,对此感到不解,请执行封禁的管理员User:雾岛圣进行解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2日 (日) 14:23 (UTC)
- 3RR一直都是封禁编辑战双方的……不过二位在讨论页里面已经承诺过了,那就先解封。这个问题闹成这样……唉……--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5月22日 (日) 14:33 (UTC)
- 七天没有七张票,我之前的存档就是正确的;七天有七张票,我现在的联署就是正确的。其实你无非就是想召唤某些账户好在投票开始时集中轰炸,现在没法召唤就说“时机不成熟”,待会可以召唤了就说“时机成熟了”,也不需要跟AddisWang有什么沟通了,当大家看不懂么?另外自己好好看看七天七张票是发起联署的标准么?--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8:33 (UTC)
关于是否扰乱的问题
- 有人说这个解任讨论是扰乱。我也搞不懂了,到底谁在扰乱?让管理员解释几十个条目这样随意创建搞原创研究就是扰乱?话还让不让人讲了?是不是以后管理员想肆意搞原创就原创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3 (UTC)
- 这个提案发起者已被多名管理员认定为扰乱,这点阁下不用怀疑。而且原提案理据并不是什么创建原创条目。若你想另提新案,请另开讨论,谢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9 (UTC)
- 你不要搞双重标准,下面那个也被多名用户包括管理员判定为扰乱和无效议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13 (UTC)
- 用户不算(你就别自作多情了)。管理员只有一个,还撤销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19 (UTC)
- 达师也认可是无效议案,“同春卷柯南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5:06 (UTC)
- 你说的是哪个议案?--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13 (UTC)
- 达师也认可是无效议案,“同春卷柯南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5:06 (UTC)
- 用户不算(你就别自作多情了)。管理员只有一个,还撤销了。--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19 (UTC)
- 还多名管理员认定为扰乱,呵呵。你让这些多名管理员站出来。我怀疑也是我的权利,不需要你来跟我说用不用怀疑。你没有管理员的直接书面证明,你就是伪造管理员的言论。另外,提案可以有补充,这个作为原提案的补充部分,有什么问题?还有维基现在那么有钱了?管理员不说话要找代理人来说话?@AddisWang:现在多质疑你一条,2013年拿基金会的钱培养自己的势力,雇佣代理人。(+)支持发起解任投票--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4:24 (UTC)
- 终于有点蛛丝马迹了。“2013年拿基金会的钱”请问是通过哪个项目拿的?是阿迪王自己拿的还是通过别人拿的?多爆点料说不准我就改变主意了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5:05 (UTC)
- 你不要搞双重标准,下面那个也被多名用户包括管理员判定为扰乱和无效议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02:13 (UTC)
- 这个提案发起者已被多名管理员认定为扰乱,这点阁下不用怀疑。而且原提案理据并不是什么创建原创条目。若你想另提新案,请另开讨论,谢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9 (UTC)
- 在下路过,没特别看法。但看到“拿基金会的钱培养自己的势力,雇佣代理人”这句话,提醒一下,在社群这么说,希望有一定事实根据,否则很伤人信誉---涉及“人身攻击”。不然,就具体讨论哪些编辑行为违反了方针,在方针上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15日 (五) 13:57 (UTC)
- 在下提出的理据,非常充分,一直没有人回应,我不是扰乱,这么多用户在讨论,显然不是扰乱。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09:32 (UTC)
- Addiswang人呢?无视公众质询。快出来。另,有些人,怎么那么要的,没人和他说话,他自己嗡嗡嗡抢着插嘴,没规矩的吗?人家提问,轮到你回答了吗?--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23日 (六) 06:14 (UTC)
有一笔编辑好像让我懂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29]然而说穿了也并没有什么卵用。不过,能否证明或者反证,在目前所有维基媒体项目的编辑记录和其他日志记录中,存不存在AddisWang相关指控的证据呢?--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7日 (三) 06:56 (UTC)
- 真是笑话,维基百科上几乎没有什么不可逆的操作,原来有的现在还在,原来没有的现在也不可能有。证据是永远OS不掉的。--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7日 (三) 08:22 (UTC)
既然Shizhao都说了“先搞明白PEG再来撕吧”而一直没有人做这个工作,我就整理meta上AddisWang的一些Grants及其历史吧。如果我的整理有疏漏,请指正。另外对于有能力知道这么多的人,应该不至于没空去翻AddisWang相关的编辑吧——况且这事情过去都2年了,而中文维基直到15年3月才通过监督这一制度,更何况中文维基的监督也管不到meta去。--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5:28 (UTC)
meta上的AddisWang相关资料整理
m:Grants:IEG/Build_an_effective_method_of_publicity_in_PRChina2013年2月建立官方微博推广维基百科,参与者AddisWang、Yhz1221、燃玉。
当时中文维基上也有少数人质疑资金去向的问题。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13年2月#Individual Engagement Grants,新浪微博,这似乎成为日后争议的导火索。
获得款项:原定$200,后增加到$350主要用于纪念品、打印活动传单等。结束时尚结余款项$131.2。
原定预期为6个月内达到百度百科关注数86万的一半,但由于基金会认为“基金会认证的社交平台帐号必须由基金会人员操控,以避免连带责任”,所以并没有认证微博,目标被降低到6万,又提出若没有资金支持,关注数目标可能只有1万以内。参照最终报告,在当年11月19日关注数达到了9941人,虽然不及原定的计划,但AddisWang也作出解释,认为最初1万个关注的积累是比较困难的。其后参照m:Wikimedia_User_Group_China/2015_Annual_Report的微博关注数统计,在2014年10月关注数增长到16000,2015年11月关注数增长到33000。不知道这个项目有没有后续的资金,请知道的人补充。
m:Grants:PEG/User:AddisWang - WLMCN/Wiki Loves Monuments 2014 in China维基爱古迹相关项目于2014年2月份提出,不知为何只写了几笔,留下$2950的预算就烂尾了。因为提案不完整而且AddisWang并没有继续花精力在这提案上,基金会没有对提案作出回应,包括是否同意拨款。直到10月份有基金会人员提醒AddisWang爱古迹活动已结束,AddisWang才表示撤回提案。当时也是某些人因为“站外威胁”被封禁的时间,我认为不是巧合,而且可能有一些维基以外的不得而知的事情。此外这个活动还产生了一些“各地古迹列表”的条目,并被AddisWang的反对者认为是原创研究、破坏,这不得不说是一大失误,如果把活动相关的古迹列表放在WP名字空间的话,应该能避免很多争议。
m:Grants:IEG/The_Wikiquiz2014年3月起与Mys 721tx、Ericmetro等人参与开发Wikiquiz app,获得款项$1070,其间在2015年9月因Mys 721tx考GRE延期3个月,后来在2015年3月又因小组成员现实生活的原因项目取消,返还款项$1055(扣除$15汇款费用)[30]。
m:Grants:PEG/AddisWang - Wikimedia User Group China/Wikipedia Asian Month/Report——WP:维基百科亚洲月/2015好像没什么好说的。获得款项$756.5,结余$141.91将用于明年的维基百科亚洲月。
m:Grants:PEG/Wikipedia Connection/Semester Funding for Workshops and Events--尚在进行中的俄亥俄州立大学的编辑活动,主办者SuperHamster和AddisWang。已获得款项$1529。
以上。--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5:28 (UTC)
- m:Grants:PEG/User:AddisWang_-_WLMCN/Wiki_Loves_Monuments_2014_in_China提名人自行撤销了。--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5:38 (UTC)
- 查讨论页和提案页面历史可知,AddisWang在14年2月3日后就再没有进一步编辑未完成的提案,直到10月份相关人员提示WLM已经结束时才Withdraw,说是烂尾一点也不为过。--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3 (UTC)
- m:Grants:IEG/The_Wikiquiz这种才叫烂尾。--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51 (UTC)
- 说得也是。如果说这个是烂尾,前面那个就是“连蓝图都没画完”,不过蓝图的某些只言片语还是值得某些人“善意推定”一番的。--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7:03 (UTC)
- 啊,没想到不经意间我竟然做了一件近似“直钩钓鱼”的事情,真是惭愧。要是早点把这部分写清楚或许不会让别的编者误会了。另外,我也有点了解有些人得出“数额不少于1000美刀”这个说法,而不是“100美刀”或者“3000美刀”的原因了。@Bluedeck::话说,对于某些问题,自己去做一点调查,是否比一根筋地追问一个不愿意回答的人要容易、有效率很多?--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23:36 (UTC)
- 说得也是。如果说这个是烂尾,前面那个就是“连蓝图都没画完”,不过蓝图的某些只言片语还是值得某些人“善意推定”一番的。--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7:03 (UTC)
- 反正某些管理员有钱拿,是事实;然后找了根本站不住脚的借口,封杀编辑立场不一致且在线上线下都积极贡献的用户,也是事实。其他也没什么好多扯的,有逻辑的人自然看得懂。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38 (UTC)
- 还是没有证明任何问题。--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47 (UTC)
- 还要怎么证明。。。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7:01 (UTC)
- 先搞清楚证明什么,再谈怎么证明。--4Li 2016年4月29日 (五) 03:39 (UTC)
- 要证明的应该是上面说的“反正某些管理员有钱拿,是事实;然后找了根本站不住脚的借口,封杀编辑立场不一致且在线上线下都积极贡献的用户,也是事实。”吧。--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04:18 (UTC)
- 先搞清楚证明什么,再谈怎么证明。--4Li 2016年4月29日 (五) 03:39 (UTC)
- 还要怎么证明。。。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7:01 (UTC)
- 还是没有证明任何问题。--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47 (UTC)
- m:Grants:IEG/The_Wikiquiz这种才叫烂尾。--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51 (UTC)
- 查讨论页和提案页面历史可知,AddisWang在14年2月3日后就再没有进一步编辑未完成的提案,直到10月份相关人员提示WLM已经结束时才Withdraw,说是烂尾一点也不为过。--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3 (UTC)
- 我倒想知道余款去了那儿。--Temp3600(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16:47 (UTC)
- 都在每个Grant页面的/Report里面。报告的模板有“If funds are remaining they must be returned to WMF, reallocated to mission-aligned activities, or applied to another approved grant.”这样的话。--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04:14 (UTC)
- 确实证明了Addis有拿到钱, 可管理员身份不是他拿到钱的直接原因, 而且同时证明了没有出现拿到钱不做事情的情况. 也没有说明任何封禁案与此相关. Bluedeck 2016年4月29日 (五) 08:05 (UTC)
- 如果管理员确实有不当,那就追究,有证据的话,请把指控的论述、证据、查证过程都完整说清楚,不要捕风捉影,耗费社群大量人力在这里绕来绕去。这样的作法,已经构成人身攻击,在现实社会已经是刑事诽谤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9日 (五) 11:51 (UTC)
- 确实证明了Addis有拿到钱, 可管理员身份不是他拿到钱的直接原因, 而且同时证明了没有出现拿到钱不做事情的情况. 也没有说明任何封禁案与此相关. Bluedeck 2016年4月29日 (五) 08:05 (UTC)
- 都在每个Grant页面的/Report里面。报告的模板有“If funds are remaining they must be returned to WMF, reallocated to mission-aligned activities, or applied to another approved grant.”这样的话。--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04:14 (UTC)
AddisWang“拿钱”和“打压社群”
- 还是把事儿捋捋直再说
- AddisWang有没有利用维基拿钱?上面已经证实了,Bluedeck也回答了:有。
- AddisWang有没有违背社群意愿,力主怂恿管理员封禁了非破坏的贡献用户?2014年的相关讨论和Unblock那几个月来往的邮件都作出了回答:有,且是主要策划者。
- 针对相关用户的,那场违反社群共识的争议性封禁是否因AddisWang的原因引起?近期的相关讨论告诉我们:是。
- 其他力主封禁的管理员(比如:乌拉)和AddisWang拿钱有没有关系?近期的“各地古迹列表”存废讨论和上方User:Xxss5566列出的依据告诉我们:有。
- AddisWang及和他同盟的管理员拿钱的时候,与他们封禁质疑他们拿钱的用户,时间是否一致?上方User:Xxss5566列出的依据,再加相关用户在2014年被封前几分钟的发言和最终实质上被封死的时间,均显示:拿钱和进行封禁的时间段一致。
- 上述行为(某些管理员,因为担心个人从基金会获得金钱渠道受到贡献用户威胁,而封禁指定的非破坏编辑者),是否构成解任条件?管理员解任条件的限制之一:必须是中文维基内发生的行为。基金会拿钱不在中文维基,主要的拿钱证据也不在中文维基,争议性封禁发生在中文维基但非AddisWang直接执行了封禁操作(虽然AddisWang怂恿同盟管理员进行封禁占较大因素),建立不当的“各地古迹列表”条目确为AddisWang中文维基百科所进行,但此项操作属于普通编辑操作而非管理员权限操作,因此,鄙人认为
不构成解任相关管理员的依据解任理据是否充分,有待商榷。 - 现在还未解决的问题就是:剩下的钱,去哪了?
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14:38 (UTC)
- 在描述问题的时候,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词汇,更不要预设立场。比如你第一个论述“AddisWang有没有利用维基拿钱”,一方面可以理解为“AddisWang从基金会获得了IEG资助”,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AddisWang贪污了基金会的拨款”,视语境而异,但实际上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所有证据只能证明前者而非后者。“AddisWang有没有违背社群意愿,力主怂恿管理员封禁了非破坏的贡献用户”,这是预设立场,把守望者视为“非破坏的贡献用户”。事实上在这类问题上谈论“社群意愿”不妥当。比如某位资深、高产用户辱骂了某位新手,然而这位资深用户的朋友很多,他们不以为然,反而对新手说把苦水自己咽下去,这位新手在unblock-zh里面哭诉,难道可以说他“违背社群意愿,力主怂恿管理员封禁了非破坏的贡献用户”吗?“其他力主封禁的管理员(比如:乌拉)和AddisWang拿钱有没有关系?”,这里的“关系”、可以指“存在关联”,也可以特指“存在因果关系”,从你给出的证据不能证明这后者。“AddisWang及和他同盟的管理员拿钱的时候,与他们封禁质疑他们拿钱的用户,时间是否一致”,首先时间上不一致,第一笔拨款出现在2013年初。其次,这句话是在暗示被封禁用户的封禁理由是“质疑他们拿钱”,又是模棱两可、预设立场,实际情况却是无法排除其他的大量可能情形。“因为担心个人从基金会获得金钱渠道受到贡献用户威胁,而封禁指定的非破坏编辑者”的结论是绝对无法从所列事实里面退出来的。--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1:02 (UTC)
- 拿钱就是拿钱,没什么模棱两可,也就是,有通过维基,为自己牟利的用户(AddisWang等),封禁了无偿贡献的用户。
- 2014年期间的讨论,社群共识是明确的,京沪线和守望者是否为非破坏性的贡献用户,编辑记录都能查到,阁下也心知肚明。
- Unblock当时封禁的理由,两条为最重要:一、京沪线和守望者带领维基站外“KDS(宽带山)”(类似于“香港高登”)的用户扰乱维基百科运作,至今,这个指控过去2年多,事实并无这种事情发生,证明该项指控不成立。二、AddisWang受到人身威胁,那么从AddisWang一直都正常活动包括利用维基继续为己牟利等等,也证实AddisWang未有受到真正的人身威胁,说明该项指控不成立。因此,主要的两项封禁理由均为子虚乌有的捏造。
- 在描述问题的时候,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词汇,更不要预设立场。比如你第一个论述“AddisWang有没有利用维基拿钱”,一方面可以理解为“AddisWang从基金会获得了IEG资助”,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AddisWang贪污了基金会的拨款”,视语境而异,但实际上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所有证据只能证明前者而非后者。“AddisWang有没有违背社群意愿,力主怂恿管理员封禁了非破坏的贡献用户”,这是预设立场,把守望者视为“非破坏的贡献用户”。事实上在这类问题上谈论“社群意愿”不妥当。比如某位资深、高产用户辱骂了某位新手,然而这位资深用户的朋友很多,他们不以为然,反而对新手说把苦水自己咽下去,这位新手在unblock-zh里面哭诉,难道可以说他“违背社群意愿,力主怂恿管理员封禁了非破坏的贡献用户”吗?“其他力主封禁的管理员(比如:乌拉)和AddisWang拿钱有没有关系?”,这里的“关系”、可以指“存在关联”,也可以特指“存在因果关系”,从你给出的证据不能证明这后者。“AddisWang及和他同盟的管理员拿钱的时候,与他们封禁质疑他们拿钱的用户,时间是否一致”,首先时间上不一致,第一笔拨款出现在2013年初。其次,这句话是在暗示被封禁用户的封禁理由是“质疑他们拿钱”,又是模棱两可、预设立场,实际情况却是无法排除其他的大量可能情形。“因为担心个人从基金会获得金钱渠道受到贡献用户威胁,而封禁指定的非破坏编辑者”的结论是绝对无法从所列事实里面退出来的。--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1:02 (UTC)
综上,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这点,确实存在。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02 (UTC)
- 没有证据显示“为自己牟利”,以及“封禁了无偿贡献的用户”和“钱”存在关联。
- 我上面不是举了一个“老用户辱骂新用户”的例子吗?在这种情形下社群共识是否适用?
- 京沪线和守望者带领维基站外“KDS(宽带山)”,开玩笑吧,KDS上面根本没有守望者爱孟的活动,当时也根本没提到KDS。
--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26 (UTC)
- 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这点,确实存在。
- 您举的例子和某争议性封禁案无法类比,新手和老用户(非管理员)争议,双方虽然资格有差,但力量还算对等,甚至于,如果管理员偏袒个别所谓的“新手”(比如疑似马甲),老编辑也一样处于弱势。
- 阁下或许没有认真查阅2014年封禁案的相关讨论,其中指控“京沪线和守望者带领KDS站外人士扰乱维基百科运作”(指控京沪线和守望者类似于2011年“苹果派和黄世泽”)是的很重要的一项。在此给出几个提及的地方2014年2月,封禁案的讨论中T.A Shirakawa、乌拉、Walter Grassroot等人的叙述近期讨论中Lwanwi1的叙述。顺便说一句,本人当初听到所谓“二人意图带领KDS的人马蜂拥维基捣乱”的时候,本人当时也支持永久封禁,但后来的事实却证实,二人系冤枉,所以本人转而支持二位用户对错误封禁进行申诉,本人亦不齿某些管理员为牟利而拒绝纠正错误封禁的行为。
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11 (UTC)
- 前面还说拿钱不是谋利,到后来怎么又扯到牟利上面去了?你是装糊涂呢?还是装糊涂呢?--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31 (UTC)
- 随你便,观察你很久了,“2015年的新手”你的看家本领——“无中生有”。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0 (UTC)
- 要不要我把你的那些话标出来?--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0 (UTC)
- 你语文理解有问题,把“拿钱的管理员”理解成“拿钱购买封禁”,那也没办法了。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2 (UTC)
- 我什么时候说过“拿钱购买封禁”?管理员还需购买封禁?是谁的理解有问题?--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4 (UTC)
- 你语文理解有问题,把“拿钱的管理员”理解成“拿钱购买封禁”,那也没办法了。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2 (UTC)
- 要不要我把你的那些话标出来?--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0 (UTC)
- 随你便,观察你很久了,“2015年的新手”你的看家本领——“无中生有”。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0 (UTC)
- @Bluedeck:
- 我想指出addis 的数份报告中都有不小placeholder text,令人怀疑他对报告的用心程度;此外,addis 在报告中要求保留余款,但他并没有详细解释利息或后续使用的细节。然而,以上指控并不构成滥权。--Temp3600(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19:45 (UTC)
- 此外,有部分项目出现了Receipt lost,而我也对100个信封是否全部用于维基事务上表示怀疑。我同时对报告中的To be updated字样表示不满。--Temp3600(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19:52 (UTC)
- @Temp3600:
- 关于发票丢失,meta上是这么说的.
- 占位文字出现的那几个报告都未完成而撤回,基金会也未为此拨发任何款项,所谓”贪污“就无从谈起。--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7 (UTC)
- 那$141.91的余款用途在此--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31 (UTC)
- 正如Antigng所言,to be updated是Ricky的余款用途,不是Addis Wang的。--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33 (UTC)
- @Temp3600:
虽然在这次争议中的双方,在一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不过,几方面的实力对比还不明朗。目前另一位管理员的解任案可能会迫使双方使出全力,而一旦实力对比被确认,有可能会引发对失败一方的清洗(可以参考过去一些解任案前后发生的事情)。目前很多编者以及掌握实权的元老似乎还在观望,例如User:春卷柯南谈到中国社群时说“……据说部分QQ帮维基人和用户组之间有一种剧烈的矛盾,个中内情我不方便写出来(台湾分会会刊的写法是:“值得注意的是,有多位知名活跃维基人的城市上海并未列名于中国使用者群组之中。有传言认为,这是因为上海的维基人与中国使用者群组的核心成员不合。”,虽然我上次跟上官说过所谓“上海帮”只是子虚乌有。)”[31]并且在后续的英文版报告中将这几句话改为“Both groups are said having a bitter moment, which I’m sorry that no investigation reporting can be provided.”;再例如同样是非管理员与管理员的争议,Wikipedia:中华民国维基媒体协会/会讯3月号报道了Walter Grassroot和浅蓝雪的争议,4月号却没有一个字报道守望者相关的争议。
我认为,目前争论其中一方的战略是继续韬光养晦,等待自身的人数和管理员人数增长,尽量化解一些有可能破坏大局的争议(例如现在Bluedeck的这个),同时也不忘记捏一捏一两个软柿子以展现自己的实力、维持舆论上的攻势。就管理员来说,像Jimmy Xu、Lanwi1这种长期身居要职,颇有威望并且经常出手处理封禁和封禁申诉的管理员,他们暂时不愿意冒着“做过头了把自己搭进去”的风险对抗,最多说几句“为利益集团背书”这样的话。例如3月份User_talk:守望者爱孟上的争议,虽然讨论中(+)支持解封的人数多于(-)反对的人数,但是Outlookxp和Lanwi1提出所谓的“封禁的理由——攻击性行为依然存在”,Lanwi1拒绝解封后很快就没有人继续争了。反观Bluedeck,自身没有过硬的资历和人脉(对面可是有经验丰富的老手支持),还常常以维基礼仪、避嫌等道德规范自缚手脚,仅仅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就想改变某些东西,难免提出讨论了很久也没有进展,自己还成为杀鸡儆猴的靶子。
不过我又认为,不管这场风波如何收场,随着翻墙技术的普及和压倒性的人口基数,大陆维基人(不一定全是某一派的人)在人数和管理员人数上继续增长是必然的趋势,他们中的大多数会是屁股决定脑袋的炮灰还是会理性思考的人?这可就难说了。我一直有一个未解的问题,那就是如果中文维基的用户数量和常用程度达到了现在百度百科的水平,中文维基能否适应?社群的结构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或许这也并不仅仅是维基的问题,因为到了大多数中国大陆人可以用,并且更喜欢用维基的时候,国内外的舆论环境、以及维基人的素质也会有很大的改变吧。
PS:有些管理员(例如在某些争议中看上去只是打打酱油实际上却掌握大权的那几个)的地位和性格决定了,你写个几百几千字的大字报,人家可能一个字不回照样没什么事,折腾的人自然也没心情折腾。反观Bluedeck事无巨细都要辩个透,恰恰正中某些人的下怀。我还看到AddisWang最近花费大量时间活跃在meta,而不屑于参与这边的争论,和2014年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其实已经说明孰轻孰重了。
PS2:从基金会筹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相反,筹到钱恰恰证明了基金会的认同。你要是认为某人挂羊头卖狗肉骗钱并没有为社群做实事,你也可以上meta去提出自己的项目证明自己得到认同。如果我有能力的话,我也很想从基金会筹一笔钱用来化解世界各地中文维基人之间的争执(笑)。--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29日 (五) 23:53 (UTC)
- 论证不严谨。比如“说几句‘为利益集团背书’这样的话”,你还没有论证“利益集团”的存在性呢。--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1:02 (UTC)
- 有些说得挺对的。AddisWang近年虽然没有在大陆拓展维基,但只要联系上基金会,然后声称自己是代表中国维基(对基金会)和基金会的特使(对用户),再拉起管理员成立小圈子(线上搞个联系渠道,再一年碰两三次头),确实是高效速成的把持维基百科的方法。如果维基哪天不被GFW,这个绝对是拉广告赞助的好方法,那时候,银子哇哇地进帐。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13 (UTC)
- 我也想@Xxss5566、Antigng:回应一下我上方的观点 --Temp3600(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22 (UTC)
- @Temp3600:,to be updated 是User:Ricky的?--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28 (UTC)
- @Antigng、李4:我认为二位的解释尚未能释除我的疑虑。我仍然怀疑100个信封是否全部用于维基事务上,剩余物资有否全部交还基金会;在亚洲月报告中,有一项placeholder是用作回答“Did you send documentation of all expenses paid with grant funds to grants at wikimedia dot org, according to the guidelines here? ”此问题;亚洲月余款的运用欠妥当:万一明年亚洲月取消了怎办?to be updated 虽说是Ricky的,但addis作为统筹者,有必要承担连带责任。--Temp3600(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14:47 (UTC)
- @Antigng、李4:重ping--Temp3600(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14:14 (UTC)
- @Temp3600:,"Expenses"一栏不是已经有经费的用途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2:49 (UTC)
- 路过说一下为什么“Wikipedia:中华民国维基媒体协会/会讯3月号报道了Walter Grassroot和浅蓝雪的争议,4月号却没有一个字报道守望者相关的争议。”
- 实际上因为编辑人数很少,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外电译文,中文维基的讨论,原则上是只有本人在处理,而每次截稿日前赶的时候,消息来源就是两个,一个是平日在脸书转录的媒体报导、一个就是来互助客栈看看,找几条凑和著写。4月份没写的原因也就一个,讨论太长太乱又牵扯太远的事情,我他○的根本在10分钟之内看不懂要从何写起。
- 再说其实中文维基百科有些事的话,我根本不想写任何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报导。《会讯》即使后来公开上传并不知道怎么大家都看,但受众一直只是设定给台湾的协会成员,当中许多来自友好的开源社群而不是维基人,《会讯》有助于使他们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工作状况。维基上斗得鸡飞狗跳的人事其实只对在这里有编辑工作的人可能才是大事件,在局外人眼中根本毫无意义。我总期待哪天会讯都是在发布活动开跑跟成果的公告,但是上来老是只能拿这些鸟话题充数。
- 互助客栈上如果创新形式的推广案有战单一管理员一样热闹的话,中文维基早就飞上月球了各位。--Reke(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09:48 (UTC)
- 楼上说的好...飞上月球。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4日 (三) 09:17 (UTC)
- @Temp3600:,to be updated 是User:Ricky的?--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2:28 (UTC)
某些人故事编得真好听
@Galaxyharrylion、218.61.196.199:一句话就是Addis Wang拿了基金会的钱不干事,然后怕守望者他们指出,于是就找人封禁守望者,总结得没错吧?不过呢你们大概没考虑到这么一点,就是钱是从meta上拿的,Addis Wang“指使”下的本地封禁并不妨碍守望者他们去meta上告状,所以Addis Wang即便想堵人嘴也是堵不住的,何必多此一举?反而是某些人为什么正常渠道不走,却反咬一口硬要把自己违反方针被封禁和从未执行过该封禁的管理员扯一块呢?--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28 (UTC)
- 您说话破绽太多了。你圈了三个人,“自己违反方针被封禁”,请问,你圈的三个人,谁违反方针被封禁了?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36 (UTC)
- 我可没说你违反方针,你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38 (UTC)
- 你没说我,那你@我干嘛。。。还偷偷摸摸把@的人去掉,呵呵呵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43 (UTC)
- 我说的重点已经标出,正是为了反驳“拿钱封禁”的说法。然后我发现XXss也知道了,所以就去掉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44 (UTC)
- 这个讨论不是一两天了,也被不少用户关注了很久。除了李4和Bluedeck说过“拿钱封禁”(“购买封禁”),其他人都没这么说过,所以,如果您要反驳“拿钱封禁”,建议和Bluedeck两人私下沟通就行了。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4 (UTC)
- 你在上面不是说“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这点,确实存在。”?这么快就忘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6 (UTC)
- 你的言语理解能力需要加强。“拿钱封禁(购买封禁)”:“用钱去买封禁”,描述对象是“(花钱)购买封禁”的具体行为。“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是陈述句,意指:“(拿过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的)用户”,意指,不当封禁这个现象,这句话并不存在“拿钱封禁(购买封禁)”的意思。请勿断章取义混淆视听。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08 (UTC)
- 既然封禁和拿钱无关,那你为什么要几次三番把两者相提并论呢?难道不是为了混淆视听,给人造成错觉?--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2 (UTC)
- 还有,请解释什么叫“为牟利而拒绝纠正错误封禁”?--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4 (UTC)
- “拿钱封禁(购买封禁)”中的“拿钱”,是指:用钱、花费钱。“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中的“拿钱”,是指:获得钱、收到钱。这是两个几乎相反的动作,李4居然能混为一谈,本人佩服之至。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6 (UTC)
- 我什么时候说过“拿钱封禁”就是花钱封禁了?管理员自己就能封禁还要花什么钱?我就是问你为什么老是把管理员收钱和封禁扯一起?--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1 (UTC)
- 这样,既然“拿钱”这个词有歧义,我们以后就说“收钱”吧。--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22 (UTC)
- “拿钱封禁(购买封禁)”中的“拿钱”,是指:用钱、花费钱。“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中的“拿钱”,是指:获得钱、收到钱。这是两个几乎相反的动作,李4居然能混为一谈,本人佩服之至。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6 (UTC)
- 你的言语理解能力需要加强。“拿钱封禁(购买封禁)”:“用钱去买封禁”,描述对象是“(花钱)购买封禁”的具体行为。“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是陈述句,意指:“(拿过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的)用户”,意指,不当封禁这个现象,这句话并不存在“拿钱封禁(购买封禁)”的意思。请勿断章取义混淆视听。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4:08 (UTC)
- 你在上面不是说“拿钱的管理员排挤打压无偿贡献用户这点,确实存在。”?这么快就忘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6 (UTC)
- 这个讨论不是一两天了,也被不少用户关注了很久。除了李4和Bluedeck说过“拿钱封禁”(“购买封禁”),其他人都没这么说过,所以,如果您要反驳“拿钱封禁”,建议和Bluedeck两人私下沟通就行了。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4 (UTC)
- 我说的重点已经标出,正是为了反驳“拿钱封禁”的说法。然后我发现XXss也知道了,所以就去掉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44 (UTC)
- 你没说我,那你@我干嘛。。。还偷偷摸摸把@的人去掉,呵呵呵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43 (UTC)
- 我可没说你违反方针,你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38 (UTC)
移动讨论串
@Galaxyharrylion、李4、Bluedeck、Antigng、Temp3600:@Xxss5566、蘇州宇文宙武、Hat600、Miao233、218.61.196.199:鉴于本段落“请Bluedeck账户当前的操作者就其对本人的污蔑和骚扰行为进行道歉”以及上一个段落“关于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与恶意攻击之间的界限,伴随对user:Galaxyharrylion近期的行为的思考”并非在讨论方针制定/修订或废除等事项,本人想将这二大讨论串移至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不知参与这二大讨论串之各方用户是否同意?-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4月30日 (六) 03:49 (UTC)
- 这个讨论已经有一半在那个页面了,移动之后那个页面是否会太长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8 (UTC)
- 我觉得既然已经有一半在那个页面了,那是不是应该让二半合在同一个页面比较好呢?-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4月30日 (六) 04:04 (UTC)
- 是这样,不过可能会tl;dr……或者那边不活跃的小标题可以关掉几个?--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4:13 (UTC)
- 我觉得既然已经有一半在那个页面了,那是不是应该让二半合在同一个页面比较好呢?-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4月30日 (六) 04:04 (UTC)
(+)支持:早该这么做了,我认为bluedeck当初贴在这里的目的可能是想要完善什么方针,或者是借助方针的力量,然而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Xxss5566(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3:58 (UTC)
- 可以。整个串已经歪的够呛了。移动后我重新开一个纯粹的方针串。Bluedeck 2016年5月1日 (日) 00:09 (UTC)
- 几天不看,这讨论还越来越受关注了呢。@和平奮鬥救地球:,其实查询最初,可以发现,最早并不是我要开这种讨论,而是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一再拿我贴大字报,在方针版继续贴,我无奈之下,只好跟着他续开了这个讨论串。其实我也不想多说,但如果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继续在方针版对我污蔑贴大字报,那我也没办法,还是要回应的。我的观点和Xxss5566比较类似,AddisWang有能力利用维基为自己拿到钱,那是他本事,单单这个本无可厚非,但他拿钱的同时,却打压社群而不是为大陆维基百科发展考虑,这是不对的。至于移动讨论串,我不持异议。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日 (日) 03:48 (UTC)
- 既然二位开讨论串的用户都表示无异议,已 完成移动。-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5月1日 (日) 03:59 (UTC)
对恶性循环的再思考
我觉得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是这样:AddisWang拿到钱→一部分维基人猜测他可能有些地方做得不够好(类似现在的Temp3600),或者像当年守望者那样认为是“贪污”,然后就陷入了“指责管理员→被警告/封禁→更加坚信管理员有意打压”这个恶性循环至今。好像如今大家都只知道这个恶性循环,却早就忘记了这个恶性循环的成因?--Xxss5566(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00:39 (UTC)
- 有那么点儿说道点子上的味儿。用户指责(或者说“质疑”)了用维基拿过钱管理员,导致了用户被拿过钱的管理员封禁,这只会恶性循环,因这样的封禁,同封禁方针对于实施封禁的宗旨——亦即:“封禁仅用于预防破坏”相抵触,所以从方针而言站不住脚,当然会引发更激烈的争议。而,拿过钱的管理员(有偿贡献维基)封禁了无偿贡献的用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偿贡献应AGF用户为无偿贡献),则从道德而言,更站不住脚。所以,我还是希望善良的管理员像我一样,回归普通编辑,贡献条目,在维基这个世界,远离权力游戏和金钱欲望。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06:21 (UTC)
另外一个可能假说是,百度百科见不得维基百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好,指使部分用户来攻击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形成用户群/或地方chapter的努力?
以下用真实内容附上连结来更正上面218.61.196.199及Xxss5566的错误陈述。
拿过维基基金会计划经费的管理员不等于有偿贡献维基,因为
- 维基基金会经费的运用和拆分是有一套透明机制,最新的内容关于今年的见此meta:Wikimedia_Foundation_Annual_Plan
- 维基基金会Grants的补助对象并非管理员,而是各种组织和个人,型式也有分办活动的、年度计划的、旅费补助的等等,见meta:Grants
- 有偿贡献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禁止的,指的是Wikipedia:有偿编辑,不是指维基基金会经费的使用,指的是编辑收了外部某人或某公司的钱(如腾讯或百度)跑来编相关条目而不公开说明(如编辑腾讯或百度 的相关条目或对手条目)
所以,上述IP所言“我还是希望善良的管理员像我一样,回归普通编辑,贡献条目,在维基这个世界,远离权力游戏和金钱欲望。”或许只是要阻止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维基基金会申请经费并推广维基的组织活动?
事实是,中华民国维基媒体协会和香港维基媒体协会都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媒体协会、上海维基媒体协会、等等在哪呢?为什么不能办?为什么办不成?我旁眼看,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媒体协会 成立了,不管它是中国特色的state-led NGO 或称官办非政府组织,还是由中国共产党走列宁组织模式(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或中国作家协会),还是真的是草根由维基人自办的用户组能够注册及运作,都比什么“远离权力游戏和金钱欲望”的假道德批判来的好。德国维基媒体组织够力还能影响相关德国的知识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这么多民间潜在力量,还会输德国吗?
输得是组织吧?组织不给办组织?!(自己去猜第一个组织指的是哪一个,第二个组织又是指什么)这才是恶性循环的根结。--❦‽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2日 (一) 11:24 (UTC)
- 只怕没人敢担当。可以完全办一个只是定期办些少人活动,有事一律转达到基金会的弱气组织,又怕会干预,又烦没社团代表,哪有这样的马?申请条文我以前更新过一次了,对着做就是了。实在怕的,干脆安排几个非管理员去做组织成员,就算威胁了都没实权,做个隔离就是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12:18 (UTC)
- @Hanteng:如果有人认为代表维基社群的组织像爱国会那样就可以,不需要基金会承认,还认为要创立一个这样的组织,就要到民政部注册才算合法,你觉得怎样?--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论功行赏 ) 2016年5月2日 (一) 12:49 (UTC)
- 可以成立一个无注册的组织,但是举办活动没法人身份可能不容易代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13:31 (UTC)
- m:Wikimedia User Group China,虽然按某些人的说法,上海社群的某些人和这个群组的某些人不合,但是不能否认和解或者因为社群换血使争议渐渐淡化的可能。--Xxss5566(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04:04 (UTC)
- 可以成立一个无注册的组织,但是举办活动没法人身份可能不容易代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13:31 (UTC)
- 本来就有很多不错的编辑,比如周子仪这样的,是百度迁过来的。Hanteng说什么“百度为了攻击维基百科,所以派密探攻击维基管理员”,这种阴谋论是不会有人信你的。更何况,你如果要怀疑百度人来维基捣鬼,其实应该先从某用户组内部怀疑,因为乌拉就是原来百度的管理员,也把百度的习气带到了维基。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13:25 (UTC)
- 怎么感觉这一枪打得有点躺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13:48 (UTC)
- @春卷柯南:@cwek:我个人的意见是愈多组织愈多元愈好,各自有应地制宜的组织,在有合作需要的时候就合作,若某组织做的不是个别维基人想要的,那么给于远方的祝福就好,不用下不必要的指导棋。组织的是否正式化,是否有银行账号,是否有规章,取决于主事者和参与者面对当地法规和是否要取得全球维基开放知识运动资源和其他各国各地的组织一起努力。--❦‽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3日 (二) 03:16 (UTC)
这楼歪的。我认为社群组织的存在与否并非主因。社群组织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团结、启发维基人,但如果社群里的维基人还是“看客居多”,没有人敢于站出来质疑诸如“XXX你这么说/做是不是有意破坏维基百科的和谐稳定/受了其他人的指使”这样的诛心之论,只有到火烧到管理员头上才会浇一浇,而那些人因为除了管理员没有人能够/愿意制衡他们也自然得出“管理员在没有社群共识的情况下打压”的结论,这样的恶性循环还会继续。--Xxss5566(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04:03 (UTC)
- 不觉得,本人不认为这“恶性循环还会继续”,社群组织者和管理员角色不一样,也未必要同一个人。现在的问题是对AddisWang没有事实根据的老旧攻击又被特定用户回收再使用,其动机看来只是因为特定用户的封禁和解封的问题。这解钤还需系钤人,我觉得维基恩怨是一回事,攻击维基推广活动则是一回事,没有必要以具攻击性针对维基推广活动来解决私人的维基恩怨。(可惜的是outlookxp等人已给守望者爱孟一些台阶下,但守望者爱孟等人还是走回原来问题征结的人身攻击老路,我看来其实很可惜,原来可能有的互信,现在看到Galaxyharrylion的论述手法和Bluedeck的据理回应没有效果,看来是和解情势愈来愈不可能了。)看来在这个情况下,善意才是中止恶性循环的可能,但Galaxyharrylion在这点上没有帮上太多忙。--❦‽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3日 (二) 07:20 (UTC)
- 也许在良好运作的社群中,也就没有某种人活跃的土壤了吧?--Xxss5566(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23:21 (UTC)
- 想帮忙都无奈何,毕竟有些管理员用封禁来解决私人恩怨,正如Outlookxp所言:爱孟被封禁的理由似乎仍未消失:“我是唯一能起到真正监督并制约滥权管理员的人”,多少年来,有多少用户,都因为监督管理员滥权而被逼迫离开,又有多少希望维基更加改善的人,会踏着他们的尸体上继续。总之,希望少一些纷争,多一些条目的编者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01:40 (UTC)
- 呵呵。舆论风向的变化倒是很有趣。--Xxss5566(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02:28 (UTC)
hanteng先生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比较好。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2:45 (UTC)
- @hat600:我没有看的必要吧,做为一个境外人士并持外交代表证件,我没有在中国境内成立非政府组织的打算。回到主题,若中国维基用户要成立自己的组织,未必是要境外,而是像中国化学会或是中国红十字会,那这些中国境内组织自然就按贵国法律参加国际合作事务,如成为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的会员或参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方式参与全球维基媒体运动才是。--❦‽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4日 (三) 07:48 (UTC)
- Hanteng居然说俺们是百度派来的间谍!?不怪他了,反正在维基,吹牛又不花钱。他没说“咱是中共派来的五毛领队”我已经感激涕零了,看来咱得搞个众筹,给Hanteng建个祠堂再摆个灵位世世代代供奉,这样才够感谢咱对Hanteng老师的大恩大德!有谁一起参与众筹吗?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13:53 (UTC)
- 我还是重复重点,中国维基用户要成立自己的组织当然不算境外,另外此新闻供参考联合国人权专家呼吁中国废除监管境外NGO草案。--❦‽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5日 (四) 05:45 (UTC)
- Hanteng居然说俺们是百度派来的间谍!?不怪他了,反正在维基,吹牛又不花钱。他没说“咱是中共派来的五毛领队”我已经感激涕零了,看来咱得搞个众筹,给Hanteng建个祠堂再摆个灵位世世代代供奉,这样才够感谢咱对Hanteng老师的大恩大德!有谁一起参与众筹吗?218.61.196.199(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13:53 (UTC)
- 我把话说得重一点,“指责管理员→被警告/封禁→更加坚信管理员有意打压”这个恶性循环的根源在于大家没有科学素养。先发生了A再发生了B不意味着A和B存在因果关系,这是非常浅显的事情,但是很多用户却不知道,或是知道却不会正确使用。--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2:56 (UTC)
恶性循环的解套之一或许是上官在这里的一段发言。--❦‽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5日 (四) 05:09 (UTC)
- 中国的事情中国人自己会解决,还是不需要外国博士操心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5日 (四) 05:25 (UTC)
- 中文维基什么时候变成中国维基了?--4Li 2016年5月5日 (四) 19:37 (UTC)
- 上官说的是全球和在地的维基开放知识的方方面面,请勿歪楼,要讨论境外境内成立NGO的,可以往上面达师hat600发起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讨论串。--❦‽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5日 (四) 05:43 (UTC)
没有必要再去追究Addiswang拿钱的事情
看看Addiswang这名字,即使是放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也已经土得不行不行了。你们抱着这事情不放,更何况这件事情是一个证据不太确切,甚至是阿迪王本身当年行为幼稚导致的恶性后果。我想喊一声,能不能放过当年那个小正太?退一万步,如果阿迪王做得不对,那么基金会的审核制度是不是也有问题?你们是不是应该写信给基金会?如果他日后有什么做得不对的,欢迎大家抓住他的错误狠狠批评。人啊,要往前看。--Herfjotur(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17:11 (UTC)
- 现在还不能证明Addiswang有事情,谈何“没有必要再去追究”。--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2:52 (UTC)
- 的确没有必要再纠缠,就像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没必要再纠缠我一样。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3:46 (UTC)
但对于“人啊,要往前看”这一点,管理员给楼主一板砖,楼主请接住: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Galaxyharrylion(对话|贡献)于 2016年5月5日 (四) 03:46 (UTC)加入。
要往前看不应挑出如上面(被选取的)乌拉跨氪发言,我们应该读读想想像上官在这里的一段发言。众多维基编辑声音中,挑出善意放大之是重要的。
这让我想起来《看不见的城市》的一段话,是小说里的马可波罗向忽必烈说的:
「生靈的地獄,不是一個即將來臨的地方;如果真有一個地獄,它已經在這兒存在了,那是我們每天生活其間的地獄,是我們聚在一起而形成地獄。有兩種方法可以逃離,不再受苦痛折磨。對大多數人而言,第一種方法比較容易:接受地獄,成為它的一部分,直到你再也看不到它。第二種方法比較危險,而且需要時時戒慎憂慮:在地獄裡頭,尋找並學習辨認什麼人,以及什麼東西不是地獄,然後,讓它們繼續存活,給它們空間。」
--❦‽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5日 (四) 05:15 (UTC)
- 要向前看,但有管理员还揪着别人在几年前可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不放,却从不反省自己的问题,上官的期望也难免成为猴子捞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6:02 (UTC)
请问楼上“发起对管理员User:AddisWang的解任讨论”何时可以结束?
由2016年3月15日算起,历时已经超过2个月了,如果没有人可以提出实质性的、可以启动解任程序的有效新论点,总不成这场超过10万字节的“公审”可以一直拖到2017年或2018年吧(如果有人仍然每天或每隔数天加一段新留言阻止存档的话)?
可否给一个结束讨论的时限,例如是“从今天起计2星期”之类?
请留意,在“对AddisWang的公审”占据互助客栈页面已经超过2个月后,如果有人经劝告后仍然以冗长辩论手段使该等讨论持续大幅占据互助客栈页面,应该算是“玩弄规则”和扰乱吧?
--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7:22 (UTC)
- (!)意见:如有必要,可以先在外面布告栏公示一定期间。--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7:32 (UTC)
- 结束讨论的时限大概就是这位的解封时间吧。--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23:33 (UTC)
(-)反对,好端端正在讨论,为何要打压言论自由?在场外拉反对票不去抓,所谓“玩弄规则”不见得是大问题--182.239.74.71(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7:39 (UTC)
- 联署了还可以讨论啊,又没不让讨论。--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9:25 (UTC)
- 在下多次表过态,现在再说一次:不支持现在启动对AddisWang的解任案联署。现在的讨论也远不是罢免讨论了,而是AddisWang众多争议性行为的讨论,请参与的各位不要激动。牢记:善意推定。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1:32 (UTC)
- 不是罢免讨论,大家散了吧。--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2:14 (UTC)
看着维基一群保皇派SB在吵,够弱智--182.239.74.71(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7:34 (UTC)
- 所以楼上的观点是立即开联署吗?--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7:47 (UTC)
- 欸——后排围观。--Q 「有事请留言 ,而不要 Ping 我」 2016年5月22日 (日) 17:50 (UTC)
- 合并该IP用户和上面的讨论,因为是同一个问题,另外,请IP用户不要骂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1:35 (UTC)
- 由于讨论时间过久,篇幅过于冗长,经讨论先行存档,不占用客栈资源,但AddisWang对争议行为拒绝回应,颇为不当。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18 (UTC)
某些其他人的争议行为
究竟是在等什么?看到下面的发言豁然开朗。
“ | 看在你对维基还有点用的情况下,我不计较了,我又不贪几个字,除掉垃圾管理员后自然可以请资深主编重写。--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02:32 (UTC) | ” |
某人耍赖的证据
“ | 讨论已经很多,若其他用户要正式发起联署本人不持异议。 | ” |
“ | 部分情况尚未明确,客栈讨论没有共识(解任案第一步,客栈发起讨论,之后,需等待社群共识),目前不能进行联署,还请各位继续讨论。 | ” |
不用我说是谁了,大家心里都清楚。--4Li
某些人想要保住填个模板就解封的特权
也只能靠不断发起弹劾,妄图阻碍管理员依法依规执行站务了。--4Li
- 你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我是说其他人开联署我不异议,但李4你这么搞破坏,当然不行,回退破坏是维基人义不容辞的责任。Galaxyharrylion(留言)
- 呵呵,你当时是这么说的吗?撒谎都不打草稿。
苏州的个人意见
- (!)意见:账号“李4”为阐述个人观点而在客栈乱开讨论串,已经构成扰乱。——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0 (UTC)
- VIP不送。--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3 (UTC)
最近出现好多新面孔啊
某些人又在施召唤术了。--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2:56 (UTC)
请李4停止扰乱
如何可以结束某些用户在互助客栈的“冗长辩论”行为
如题。对于那些长期拖延讨论并抗拒其他用户要求终止讨论或抗拒定下明确结束期限的用户,也许动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7月#对百乐兔和苹果派的永久封禁这种手段是其中可以考虑的方法之一。
请勿把本章节与楼上“请AddisWang回应下列众多争议行为”合并,以免助长该章节已经超过2个月的“冗长辩论”,谢谢。
--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10 (UTC)
如此恶意推定,原来目标是封禁特定用户
不得了,獠牙露出来了,果然啊,广雅范的解任案后,要对支持方进行清剿行动了。坐等滥权的永久封禁。不过,先声明一点,本人无破坏,我只是和Antigng继续我们所关注的“条目破坏争议”的讨论,而非某些人恶意推定的:长期拖延讨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17 (UTC)
- 你就继续拖延讨论吧。--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21 (UTC)
- 你不闹事,永远不会有事。发起天天和AddisWang解任联署(扰乱)的人,都是你。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25 (UTC)
- 呵呵,进入联署程序后有规定必须在多少天内结束,你们这样拖着天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到底是谁在闹事?--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3 (UTC)
- 你不闹事,永远不会有事。发起天天和AddisWang解任联署(扰乱)的人,都是你。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25 (UTC)
- 如果已有足够理据启动对某管理员的解任程序,请现在开始或定下一个明确的、近期的日期开始;
- 如果过了长时间(如2个月)仍未有足够理据启动对某管理员的解任程序,请终止该等讨论;
- 如果无意在“现时或不久将来”启动对某管理员的解任程序,请不要在讨论中作出“准备启动解任程序”的姿态;
- 如果讨论事项与“解任某管理员”无关,请另开新章节进行讨论,以免拖延旧有讨论。
- --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0 (UTC)
- 如果其中部分争议性行为,比如“是不是破坏条目”,以及“拿钱又打压社群”的问题,仍存在争议,并且仍有进一步讨论和考证的必要性的时候,是否要结束讨论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3 (UTC)
- Lanwi1已经澄清他所谓的破坏是指你们拿着超过时限的事情作为罢免理据。我没义务帮你们考证那些事情是否超过时限。既然这次罢免不成立,这个讨论可以结束了(当然大家都知道你们还会继续闹的),直到以后出现Addis在一年以内争议行为的新证据为止,拜拜!--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7 (UTC)
- 谁罢免了?根本就没有联署。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9 (UTC)
- 你自己把“解任讨论”偷偷摸摸去掉,又忘了?--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3 (UTC)
- 你的视力要调整了,“解任讨论”四个字,明明白白还在,到目前没有人去掉那四个字。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5 (UTC)
- 所以现在的讨论还是解任讨论吗?--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8 (UTC)
- 那个讨论最晚发言是5月8日(两星期前),属不属于“已经没人关注的关于AddisWang的争议”需要整体存档的部分?--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9 (UTC)
- 我觉得“獠牙露出来了”、“你的视力要调整了”这些言论对讨论毫无益处,加上同一用户以前的某些言论,也许已构成“过去长时间里不断对其他用户进行挑衅”了。--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0 (UTC)
- 对方还说我“YY”“挖坑自跳”等等大量无礼言论的时候,你不发话?我现在问你关于讨论的意见,你也不回应,是谁在拒绝沟通?“持续进行挑拨”,阁下数次要求把我“像苹果派那样子”永久封禁,谁在挑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3 (UTC)
- 好了,这些话就不要再提了。现在大家鉴别一下哪些讨论是没人关注的,哪些是正在进行的吧。现在是我问你的意见。--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5 (UTC)
- 对方还说我“YY”“挖坑自跳”等等大量无礼言论的时候,你不发话?我现在问你关于讨论的意见,你也不回应,是谁在拒绝沟通?“持续进行挑拨”,阁下数次要求把我“像苹果派那样子”永久封禁,谁在挑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3 (UTC)
- 你的视力要调整了,“解任讨论”四个字,明明白白还在,到目前没有人去掉那四个字。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5 (UTC)
- 你自己把“解任讨论”偷偷摸摸去掉,又忘了?--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3 (UTC)
- 谁罢免了?根本就没有联署。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9 (UTC)
- 已经超过2个月的讨论,是不是只要你认为“仍存在争议,并且仍有进一步讨论和考证的必要性的时候”就不能结束,就可以无限期“讨论”下去?--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0 (UTC)
- 事实是,我和Antigng就其中一个关键性问题的确还在讨论,你不该恶意推定我们要“无限期”拖长讨论,更不能动不动就用苹果派永久封禁来威胁别人。按部分管理员的观点:客栈本来就是讨论页面,这里应该是进行讨论,而不是阻止别人讨论。我建议目前的方案可以这样,把已经失效或者的确已经没人关注的关于AddisWang的争议(整体)存档,然后把还在进行的部分讨论新开,你看如何?(等待Mewaqua的意见,如果他同意,我就这么操作了,李4的在此议题上破坏行为太多,恕我这次忽略他的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4 (UTC)
- 终于有点建设性意见了,这个我(+)支持,你说的关键性问题是创建古迹系列条目吗?--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5 (UTC)
- 我在问你意见呢!要说破坏行为,你我都被封了两次,彼此彼此。--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2 (UTC)
- 我等Mewaqua意见,如果他同意,我就这么做了。当然我不满他多次恶意推定,想要造势把我封禁的这种做法。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5 (UTC)
- @Mewaqua:大家都在等你呢。--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7 (UTC)
- 不反对“把已经失效或者的确已经没人关注的关于AddisWang的争议(整体)存档”。--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10 (UTC)
- 好,那我就这么操作了,把整体讨论存档(已非解任议题),再把我和Antigng还在讨论的内容单独拎出来。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13 (UTC)
- 不反对“把已经失效或者的确已经没人关注的关于AddisWang的争议(整体)存档”。--Mewaqua(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10 (UTC)
- @Mewaqua:大家都在等你呢。--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7 (UTC)
- 我等Mewaqua意见,如果他同意,我就这么做了。当然我不满他多次恶意推定,想要造势把我封禁的这种做法。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4:05 (UTC)
- 事实是,我和Antigng就其中一个关键性问题的确还在讨论,你不该恶意推定我们要“无限期”拖长讨论,更不能动不动就用苹果派永久封禁来威胁别人。按部分管理员的观点:客栈本来就是讨论页面,这里应该是进行讨论,而不是阻止别人讨论。我建议目前的方案可以这样,把已经失效或者的确已经没人关注的关于AddisWang的争议(整体)存档,然后把还在进行的部分讨论新开,你看如何?(等待Mewaqua的意见,如果他同意,我就这么操作了,李4的在此议题上破坏行为太多,恕我这次忽略他的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54 (UTC)
- Lanwi1已经澄清他所谓的破坏是指你们拿着超过时限的事情作为罢免理据。我没义务帮你们考证那些事情是否超过时限。既然这次罢免不成立,这个讨论可以结束了(当然大家都知道你们还会继续闹的),直到以后出现Addis在一年以内争议行为的新证据为止,拜拜!--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7 (UTC)
- 如果其中部分争议性行为,比如“是不是破坏条目”,以及“拿钱又打压社群”的问题,仍存在争议,并且仍有进一步讨论和考证的必要性的时候,是否要结束讨论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3 (UTC)
抗议Mewaqua一直恶意推定他人且拒绝沟通的行为
昨天,Mewaqua在关于广雅范滥用傀儡的讨论中,就恶意推定本人行为,试图扇动管理员毫无根据第将本人永久封禁[32],事实上关于管理员的讨论都不是我发起。之后,我善意地和该用户善意沟通,希望彼此交流,我还表态:“若对我的编辑或者发言有意见,请讨论页留言,我会善意推定您的行为,审视自我是否有问题”[33]。该用户之后没有回应我,今天他再次毫无根据煽动所谓对我应该和苹果派一样进行永久封禁。我感到非常冤屈,自己一再善意沟通,对方不仅拒绝沟通,反而一再煽动要把我和苹果派等同,并想要对我永久封禁。在此提出抗议,希望Mewaqua停止恶意推定。谢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3:42 (UTC)
路过的坂本
你们不烦的吗?好好写条目,整天吵这个有屁个发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3日 (一) 03:35 (UTC)
其实事情就这么简单
在下本来也是存档的意思,只不过忽略了一个正在进行的讨论(在下眼神的确不好,请见谅)。阁下如果只把那个讨论恢复出来,在下完全没有意见。唉,这几个月客栈戾气太重,导致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情后来牵扯了不知多少VIP、封禁、解封,大家是时候写写条目冷静一下了。--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4:26 (UTC)
- 那好,这个议题也达成共识了,那么问题解决,这个讨论串也一并存档,相信各位都无异议。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5: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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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中文不好。可是,我是管理员在西班牙Wikipedia。我发现2条具有相同主题,这是莫索罗和莫索罗。我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翻译中国,请帮助我.- 我叫 BlackBeast Do you need something? 你问问什么?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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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我会帮助这里更多的时候.- 我叫 BlackBeast Do you need something? 你问问什么? 2016年4月27日 (三) 05: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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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rry! Just forget what I said--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1:18 (UTC)
- 这里的英文我怎么都看不懂呢 囧rz...Do not heard that是说听不到什么?啥是Thanks your mind,“感谢你介意”还是“感谢你的心”?有complex Chinese这东西?--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5月1日 (日) 11: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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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this is some horrible Google translate on both side! Anyway, what happened is that an article in Chinese may have multiple redirect due to not just two character sets ({{en:Traditional_Chinese_characters}} and {{en: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but 5 (China Mainland Simplified, Hong Kong Traditional, Macau Traditional, malaysian Simplified, and Taiwanese Traditional). Take , for example: there are multiple headings for the same article due to different pronounciation of the word (纽奔驰域/新不伦瑞克) that depends on the region . Likewise with Mormon/LDS. I will consider that to be due to both the quirks of Chinese Wikipedia and the need to clean up so that both are linked to the same article id. 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5月13日 (五) 14: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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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RC频道与Telegram群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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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打开 Category:正在等待审核的条目创建请求后,它是空的。—John Doe 120(talk) 2016年5月19日 (四) 06: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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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与恶意攻击之间的界限,伴随对user:Galaxyharrylion近期的行为的思考
有关此页面的讨论易发展成激烈的争论。请尽量在回应评论时保持冷静。 |
1. 来龙去脉
- 事情开始于3月12日守望者爱孟的封禁申诉中,有用户Galaxyharrylion指责管理员AddisWang依仗权限而有选择性封禁异见群体,以及贪污基金会支援资金的行为。如果情况属实,这将是非常严重的、损害维基百科根基的行为。Bluedeck情愿将自己在维基百科上的所有时间用于对抗此种行为。然而, 当Bluedeck向Galaxy询问其指控的证据时,Galaxy自始至终仅使用各式各样的理由闪烁其辞,从未拿出一条像样的证据。我基于此,对Galaxy发送了大量警示消息,大意是,“如果要进行明确的指控,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否则,必须收回这些指控,或明确表示这只是个人的怀疑。”。
- 接下来的数日内,我在这一边警示[1],Galaxy在另一边无视这些警示,持续做出了如下的编辑:[2]。其编辑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在客栈以及VIP再次严肃请求Galaxy“要么拿出证据,要么收回指控”。然而,我一直等到客栈、VIP全部存档,一直等到4月9日的今天,Galaxy也未对我的各项疑问做出任何正面回答。相反,Galaxy选择性的删除了我在其对话页面的质问内容。由此,我最后的与其单独交流的希望宣告失败。
2. 什么是言论自由
- Bluedeck始终认为言论自由、舆论监督和透明化对于维基百科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使用过已删除内容查询功能,可知这是我对维基百科管理透明化的一点贡献。然而,毫无疑问地,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开启污蔑大门的钥匙。对于合理质疑和污蔑之间的判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我看来,要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指控他人,是站不住脚的。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这种无根据的质疑,也是可以发布的,惟需要在发言时表示清楚,质疑完全来自个人猜测,便没有问题。相反,如果你的质疑言之凿凿,那么就必须伴有相应的确凿证据。如此,这种质疑不但不是坏的,反而是言论自由的最终目的之一。由于Galaxy的质疑既没有证据,又一口咬定AddisWang有不良行为,其质疑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我惯于将没有证据的指控归类为污蔑。我认为上述标准是非常常识性的逻辑。
- 基于此,我再次公开要求Galaxy做出二选一:
- 1. 提出证据,证明你的指控([2])言之有理。如此,我不仅会收回对你的“污蔑者”的评价,还会将我的维基百科时间全部投入保护维基百科最根本的运作根基上来。
- 2. 如果做不到(1),请收回你的全部无理由指控,并公开道歉。
- 作出上述二选一,是作为指控方的Galaxy的义务。持续避免(正如其一直所做的)所有的选项,表明Galaxy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污蔑。
3. 为什么你需要加入讨论
- 因为这事关每一位维基百科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践踏公序良俗的使用者不得到惩罚,就是在有效的逼迫所有使用者破坏这种道德。而我“惩罚”Galaxy的方式就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客栈上写长篇大论对其施加压力。事实证明,对于Galaxy这样的使用者,这种温和做法的效果非常的差。
- 郎咸平有一个理论,说是中国银行业的坏帐率居高不下,最主要的原因不是银行的管理水平太低,而是因为中国借款人的素质过差,第一还款源质量得不到保证,即使是美国银行来到了中国,一样运作出很差的业绩。我认为同样的道理适用在维基百科。维基百科的编辑制度决定了整个百科的水平就是整个社区的水平。我相信来到维基百科、常驻维基百科的编者的平均素质不会很差。在一个良好的社群环境里,明显的污蔑行为应该遭受唾弃。否则,不仅是清白的用户将受到无端的指责和压力,这种污蔑的横行泛滥还将会掩盖真正对社群重要的有根据的质疑声音。
- 如果你认同上述观点,并自认自己是有公共责任心的维基人,我鼓励您在下方,或者在Galaxy的讨论页面,严肃地向其寻求其指控的证据。不论结果是AddisWang确有贪污行为,或者是Galaxy在刻意污蔑其他用户,都是值得社群投入精力查清楚的。
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3:22 (UTC)
Bluedeck挂一次大字报不够?还要挂2次?那我把全部都贴上
以下是Bluedeck对本人的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和相关用户对他不实指控的回应,本来Bluedeck唱戏唱不下去,已经存档,但他继续对我攻击,所以我把上个月存档翻出来,大家自己看: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0:56 (UTC)
- 将往期存档全部贴上来是干扰讨论的行为,我已经消去。相反,添加该存档的永久链接确实有助于读者进行对事件的深入了解,在此贴上。以下是Galaxy所提供的往期存档内容。[34]。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4:04 (UTC)
- 抱歉插句话:话说这整个段落似乎与方针版无关?-和平、奋斗、救地球!论・自于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5 (UTC)
- 维基百科编辑行为收到许多规则约束,其中最重要的也许就是“WP:常识”这一规则。此外,诉诸人身、对人不对事和人身攻击均受到相关规则管理。因此,当有用户的行为和其自己对行为的理解出现了与上述制约性规则的严重偏差,且其行为不局限于某一条目时,方针版是将本段落的良好去处之一。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0 (UTC)
- WP:常识既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居然可以放方针版?果然身为管理员,就算其他管理员指出其错误,总能想出歪理来狡辩,我算是领教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5 (UTC)
- WP:常识既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居然可以放方针版?这个问题,常识页面已有解答:“为什么“使用常识”不是正式方针?因为并不需要;它是一个基本原则,远超过任何方针”。而且,和你完全无视和平君下方完全相同的发言的做法比起来,我解释我贴文的思路的行为的确是费力不讨好。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7 (UTC)
- 超过方针,就不是方针,不应放在方针版。我再次怀疑管理员语文是怎么学的。况且我不认为这涉及违反常识的问题,也就管理员一个人这么认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1 (UTC)
- 1、“超过方针,就不是方针”。2、任意指控他人的罪名不需要任何证据,你“不认为这涉及违反常识的问题”。我也领教了。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3 (UTC)
- 打个比方,某人级别超过某个级别,某人级别就不是那个级别而是别的级别,这才是常识!我什么时候说过“任意指控他人的罪名不需要任何证据”这种话的?管理员曲解他人的意思还少么?我真的无语了。好了,拜拜,你们爱玩啥就玩啥,我是不管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8:02 (UTC)
- 9494,不是有人早就说过了,说他虽然没有提供有效证据,但是你并不能够断定他没有证据,有可能是他有证据,但就是不拿出来而已。所以他就是不拿出证据,你也不能说他污蔑,否则就是你污蔑,就是欲加之罪。至于他们说你污蔑,这个证据链到底是如何运行的,我不知道,但越想越妙。--7(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14:02 (UTC)
- 那么根据你的常识,有关WP:常识的讨论应该放在哪个版呢?还有篮板没说你说过“任意指控他人的罪名不需要任何证据”,不要自己对号入座哦。--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04:22 (UTC)
- 1、“超过方针,就不是方针”。2、任意指控他人的罪名不需要任何证据,你“不认为这涉及违反常识的问题”。我也领教了。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3 (UTC)
- 超过方针,就不是方针,不应放在方针版。我再次怀疑管理员语文是怎么学的。况且我不认为这涉及违反常识的问题,也就管理员一个人这么认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1 (UTC)
- WP:常识既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居然可以放方针版?这个问题,常识页面已有解答:“为什么“使用常识”不是正式方针?因为并不需要;它是一个基本原则,远超过任何方针”。而且,和你完全无视和平君下方完全相同的发言的做法比起来,我解释我贴文的思路的行为的确是费力不讨好。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7 (UTC)
- WP:常识既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居然可以放方针版?果然身为管理员,就算其他管理员指出其错误,总能想出歪理来狡辩,我算是领教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5 (UTC)
- 维基百科编辑行为收到许多规则约束,其中最重要的也许就是“WP:常识”这一规则。此外,诉诸人身、对人不对事和人身攻击均受到相关规则管理。因此,当有用户的行为和其自己对行为的理解出现了与上述制约性规则的严重偏差,且其行为不局限于某一条目时,方针版是将本段落的良好去处之一。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0 (UTC)
既然Galaxy有时间做出这么多编辑
我也请Galaxy利用其时间做出以下二选一的选择:请你提出证据证明你的说法,或者收回你的指控并公开道歉。作为元指控者,你有责任如此做。否则,你的行为构成严重污蔑。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8:04 (UTC)
(第70日)@Galaxyharrylion:请您作为元指控者,承担您的举证责任,或者收回你的指控,并公开道歉。这是非常基本的常识逻辑。今天是你持续逃避此选择的第70天。继续不正面回应本项选择的行为,将继续证明你的指控是信口开河的污蔑。Bluedeck 2016年5月22日 (日) 09:06 (UTC)
我为Galaxyharrylion做声辩解
- 尽管我不认同Galaxyharrylion进行缺乏证据的指控的做法;
- 尽管Galaxyharrylion的朋友追迹未来对我做出了许多人身攻击,如“你老是拿这个来说首先你的道德就有问题了”、“至少我认为你有亏,而且智力也有亏”;
- 尽管我觉得管理员对这种不给证据的指控视而不理是中文维基百科吃枣药丸的表现;
- 但是,我还是要为Galaxyharrylion做声辩解:
- 综合他在各种场合的表述,我推测他的意思是:
- AddisWang拿了基金会的钱不干活,然后守望者爱孟不拿基金会的钱又干活。
- AddisWang担心守望者爱孟干活干得好,会使基金会知道AddisWang不干活又拿钱。
- AddisWang担心基金会知道这事情会导致他再也拿不到钱,所以运用管理员的权力找个由头封禁了守望者爱孟。
- 因此,我认为Galaxyharrylion没有声称AddisWang存在销售封禁的行为,这一点我必须为他辩解。
- 综合他在各种场合的表述,我推测他的意思是:
- 但是,我认为Galaxyharrylion对AddisWang的指控是缺乏确凿的证据链的。至少在第二点和第三点上存在过于自由心证的情况(就目前提供的证据来看)。
- 这就好比一对夫妇吵架后,几天后有市民发现妻子飘浮在附近的池塘里面。你当然可以怀疑丈夫存在杀人的嫌疑。但在没有确凿的人证、物证证实丈夫杀人之前,你不能断言丈夫就是杀人犯。否则,这便是冤案。
- 同样的,Galaxyharrylion如果能够提供AddisWang向他人透露过第二点和第三点想法的铁证,那我便是他门下的忠犬,他要我怎么咬AddisWang我就怎么咬。但是如果他无法提供这种铁证,那么他的这种指控我绝不认同。--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12:56 (UTC)
- 二三两点如何有铁证?我倒觉得第一点前半点最容易证明,也是当事人最应该证明/澄清的。--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19:34 (UTC)
主张他人做了违反方针/基金会规则或公共道德的话应当举证,不举证(且通过常用途径无法取得证据)则可以认为主张不成立,这个问题不大。主要问题是主张而不举证是否构成人身攻击。WP:NPA是方针。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13日 (三) 07:44 (UTC)
-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是诽谤罪的定义(中国刑法第246条)。“Harming someone's reputation by making false statements”(通过虚假陈述损伤他人声誉)是民事侵权行为的定义(美国诽谤法(民法))。这在用户所在地和服务器所在地均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刻意污蔑对当事人造成之负面影响亦远大于单纯的人身攻击。以上。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13:06 (UTC)
- +1--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20:37 (UTC)
以上讨论的“活”分两种
- 自己私底下组织、编辑内容的活
- 自己公开组织、请求国际维基人支持提案,以获得基金会补助资源的活
基本上目前大多数的基金会的所谓的“活动”补助只补助活动所需的活动会,而非人事费用的薪水。
所以Galaxyharrylion以上的言论在我眼中已构成中国刑法中的诽谤,因为事实是:
- AddisWang拿了基金会的钱是符合他提案的活,活动也干了,这些钱是为了活动所需的经费,并没有什么劳动力的补偿
- 所有的维基编辑包括AddisWang、守望者爱孟并没有拿基金会的钱来编辑维基百科
- 守望者爱孟 在 站外攻击 AddisWang 的内容的确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是不符合事实的,是捏造的
Galaxyharrylion若有 新的或真实的证据来支持 守望者爱孟 当时 攻击 AddisWang 的内容,请提出。若无,请不要似是而非的言论来抺黑想组织的人。
事实是,任何维基编辑或认同维基媒体运动的人,都可以直接去meta提案请求活动经费,没有什么一个人可以独卖或独占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的说法。
别再攻击无辜的人,要组织提案补助活动资源,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去,拷贝毛泽东的早期想法成立个27个用户组我也乐观其成。--❦‽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2日 (一) 11:55 (UTC)
- “别再攻击无辜的人”哈哈哈,Hanteng先生说出这个话真是。。。Hanteng阁下,您与其像上面这样攻击我和守望者爱孟,还不如直接像2014年3月的时候那样子,直接开喇叭造谣:“他们都是黑雪姬用《网评员教战手册》训练出来的‘五毛’,都是被召唤出来恶意攻击我的‘五毛’”,这才是您污蔑他人的传统思路。
- 没人说过AddisWang拿钱怎么样不对了,说的都是他拿钱却反过来打压社群,这种行为是错的,仅此而已。
- 很好奇,Hanteng说的“守望者爱孟站外攻击AddisWang的内容”,求内容,求证据。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06:59 (UTC)
- 不得了,Hanteng还声称,我构成了中国《刑法》中的诽谤,好怕怕,坐等Hanteng等人举报我,让警察来抓我。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4日 (三) 07:11 (UTC)
针对上面,我回到这题目的征结,我同意上面Bluedeck的说法和立场,整句如此:“我鼓励您在下方,或者在Galaxy的讨论页面,严肃地向其寻求其指控的证据。不论结果是AddisWang确有贪污行为,或者是Galaxy在刻意污蔑其他用户,都是值得社群投入精力查清楚的。”
我上面加的个人判断是,目前上面的讨论及证据品质来看,对AddisWang所谓的贪污行为证据几乎是扭曲事实的评论,所以我认为是Galaxy在刻意污蔑其他用户,除非有新的证据和理据。--❦‽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4日 (三) 07:59 (UTC)
@Galaxyharrylion:需要说明的是,其他维基人,包括我,指出您的行为违法的事实,并不等于对您进行法律威胁。Bluedeck 2016年5月4日 (三) 22:43 (UTC)
- 行啊,你既然敢说“指出我的违法行为”,那就请去报警抓我呀,如果你不去报警抓我,就证明你所谓“我的违法行为”是对我进行污蔑,或者你就是纵容包庇罪犯。你们都在指控我违法了,居然还说自己不是“诉诸法律威胁”。(不愧是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出尔反尔的本性几年来都没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1:28 (UTC)
- 看来你完全不明白什么是诉诸法律威胁。否则您不应同时既主张又反对该做法。此外,有趣的事实是,在我没有对您进行追责之前,你把星章送给我的讨论页面;在我追责开始的阶段,你评论我“最近Bluedeck发生了改变”,而今天,你则说我“出尔反尔的本性几年来都没变”。然而,明显的实际情况是,我并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你我的相对立场。以上。Bluedeck 2016年5月5日 (四) 05:39 (UTC)
- “Bluedeck这个账户”近期操作风格和先前相比大变;“Bluedeck账户当前那位操作者”出尔反尔和歇斯底里的本性一直没变。这两句话,自己体会吧。(若是Bluedeck本人肯定能体会,当前Bluedeck账户的操作者可就未必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6:05 (UTC)
- 这应该是第四次贴出来了,我自己都嫌重复过度了,但是你继续装看不见的行为令我不得不接着打你的嘴巴:我的自证清白在此。你连数学证明都可以无视而继续指控,究竟是谁歇斯底里,已经非常清楚。我采取了密码学散列验证尚被如此指控,很难想象如果我没有“留一手”的散列验证值,你是不是要直接鼓吹应该把我账号销了才好。Bluedeck 2016年5月8日 (日) 04:33 (UTC)
- 何以见得“近期操作风格和先前相比大变”?从编辑摘要来看,我没发现有什么变化。--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5:05 (UTC)
- 熟悉Bluedeck的用户不少都看出来了。(我不想就此再说什么,本来我什么都不想说,都是被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逼迫、纠缠、骚扰,哎。。。)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6:09 (UTC)
- 他在我的讨论页里回复的内容已经说明了一点:他听不懂东北话,把我的言论错误理解为是“语气”的问题。真正的Bluedeck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不可能对东北话一无所知。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20 (UTC)
- User:Erquanmen,如果某个之前和你很熟的用户突然开始和你套近乎你会怎么想?--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43 (UTC)
- User:Antigng,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上海人?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58 (UTC)
- 是,and then? --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59 (UTC)
- User:Erquanmen,见过我一次面,在大工聚会上,你如何得知我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我在聚会上的用语全部是普通话,你如何得知我必定了解东北话?此外,滨海路漫步那次活动我有事没出席,如果你记得“当年我们这帮大连维基人在滨海路漫步的时候你教给了我许多维基的使用方法和知识”,说明你记错了。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0:58 (UTC)
- 呵呵呵呵,“蓝哥”,您就别装了。气绝仇怨终须报,忠介清明坞不回。越士三人湔闽耻,建德城外艳阳晖。(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1:35 (UTC)
- 我在哪里装什么了?我只是指出你的发言中的我从逻辑上想不通的几点。难道说你比我妈妈还要了解我?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2:54 (UTC)
- 看来肯定有某个或者某些地方是露馅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3日 (五) 04:31 (UTC)
- 我在哪里装什么了?我只是指出你的发言中的我从逻辑上想不通的几点。难道说你比我妈妈还要了解我?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2:54 (UTC)
- 呵呵呵呵,“蓝哥”,您就别装了。气绝仇怨终须报,忠介清明坞不回。越士三人湔闽耻,建德城外艳阳晖。(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1:35 (UTC)
- User:Erquanmen,见过我一次面,在大工聚会上,你如何得知我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我在聚会上的用语全部是普通话,你如何得知我必定了解东北话?此外,滨海路漫步那次活动我有事没出席,如果你记得“当年我们这帮大连维基人在滨海路漫步的时候你教给了我许多维基的使用方法和知识”,说明你记错了。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0:58 (UTC)
- 是,and then? --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59 (UTC)
- User:Antigng,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上海人?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58 (UTC)
- User:Erquanmen,如果某个之前和你很熟的用户突然开始和你套近乎你会怎么想?--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43 (UTC)
- 他在我的讨论页里回复的内容已经说明了一点:他听不懂东北话,把我的言论错误理解为是“语气”的问题。真正的Bluedeck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不可能对东北话一无所知。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9:20 (UTC)
- 熟悉Bluedeck的用户不少都看出来了。(我不想就此再说什么,本来我什么都不想说,都是被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逼迫、纠缠、骚扰,哎。。。)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6:09 (UTC)
- 何以见得“近期操作风格和先前相比大变”?从编辑摘要来看,我没发现有什么变化。--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8日 (日) 05:05 (UTC)
- 这应该是第四次贴出来了,我自己都嫌重复过度了,但是你继续装看不见的行为令我不得不接着打你的嘴巴:我的自证清白在此。你连数学证明都可以无视而继续指控,究竟是谁歇斯底里,已经非常清楚。我采取了密码学散列验证尚被如此指控,很难想象如果我没有“留一手”的散列验证值,你是不是要直接鼓吹应该把我账号销了才好。Bluedeck 2016年5月8日 (日) 04:33 (UTC)
- “Bluedeck这个账户”近期操作风格和先前相比大变;“Bluedeck账户当前那位操作者”出尔反尔和歇斯底里的本性一直没变。这两句话,自己体会吧。(若是Bluedeck本人肯定能体会,当前Bluedeck账户的操作者可就未必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6:05 (UTC)
请Bluedeck账户当前的操作者就其对本人的污蔑和骚扰行为进行道歉
有关此页面的讨论易发展成激烈的争论。请尽量在回应评论时保持冷静。 |
上月已经讨论过,Bluedeck指控:“本人宣称管理员购买封禁”,后经过达师、苏州、M940504等用户证实,Bluedeck对本人的上述指控为不实指控[35]。而之后,Bluedeck继续对本人进行维基跟踪和骚扰,也一直没有就其污蔑行为对本人道歉,本人一直无意追究,但Bluedeck还在客栈再次把我贴大字报。所以本人现在要求Bluedeck就污蔑本人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对本人进行道歉。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50 (UTC) 这是部分讨论内容:
就我所知而言,这个1000美刀应该不是指花钱购买封禁。但还是等当事人澄清为好。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3月13日 (日) 09:37 (UTC)
@Bluedeck:他说的“数额不少于1000美刀”不是说“购买封禁”好吗?而且他在第一时间反驳了,身为管理员怎么能将别人否定的话再去指责别人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3月12日 (六) 14:12 (UTC)
看完了……老实说,如果单独只看这段文字,我也会以为“至于利益,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虽然知道事情,但不敢在维基明说,因为,封禁的大刀一直挂在那里。(我所掌握的情况是,数额不少于1000美刀,我认为这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您也别再纠结这件事,爱孟都不敢把话讲明,不然只怕维基又是一场血雨腥风”是暗指用钱可以封禁的意思。不过看完全部内容之后,我反而觉得1000美刀是指Galaxyharrylion于2016年3月12日 (六) 12:31 (UTC)说的那句“你可以自己去问问王大人,他是不是又可以由基金会包办,免费去旅游了”与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2 (UTC)说的“基金会最终将发现哪些人在推广维基百科,哪些人拿了基金会的钱却没有推广”。--M940504(留言) 2016年3月14日 (一) 08:22 (UTC)
- 本人从未说过“购买封禁”,其他用户阅读了相关讨论也证实了这一点,请Bluedeck撤回毫无根据的指控,停止用讨论的标题对本人进行污蔑的行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3月18日 (五) 06:08 (UTC)
由于这是不同的讨论题目,本人在此笔编辑中将改题目改为二级标题,并将详细回应该问题。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6:51 (UTC)
- 这是关联的讨论,请您不要混淆视听,这段讨论的起点就是您指控我所谓“购买封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54 (UTC)
- 如果你想通过玩弄标题层级切断讨论,我完全可以把我的二级标题移到最下面,效果是一样的。我劝您不要用这种方式出丑。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02 (UTC)
- 这是关联的讨论,请您不要混淆视听,这段讨论的起点就是您指控我所谓“购买封禁”。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6:54 (UTC)
您好,Galaxyharrylion。我非常愿意就我的错误解读对您道歉。在我道歉之前,我只想搞懂一个问题:既然您的发言(封禁的大刀一直挂在那里...数额不少于1000美刀)说的并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想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简明易懂,而且我在你否认的第一时间就向您做出了询问([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您一却一直避而不答。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问了你二十次,算上这次是二十一次,你居然还是不回答,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非常简单:你说的确实不是购买封禁,然而你通过这句发言,是希望给AddisWang安上另一个不同的罪名。如果你如实回答了,我会在询问你这个罪名的证据,而你没有这证据。请问我说的对吗?
如果您希望我就此道歉,请告诉我: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6:58 (UTC)
- 你们两个闹够了没有?根据以往发言,Galaxy早就说明他指控Addiswang不是指他购买封禁,而是怀疑他非法挪用基金会的钱,其他管理员也都看出来了,Galaxy也承认了,不管他的指控是不是属实,但问题是Addiswang从未出来澄清,那么Galaxy就有充分理由怀疑Addiswang确实非法挪用基金会的钱。你这个管理员还在纠缠什么“购买封禁”是什么意思?莫非真如他们所说,你就是Addiswang本人?所以真人不出来,让一个马甲出来纠缠不清,扰乱视听,是这样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15 (UTC)
- 抱歉插句话:话说这段落似乎与方针版无关?-和平、奋斗、救地球!论・自于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1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上一个由某管理员开的段落讨论也与方针无关。——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5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已于上方补充之。-和平、奋斗、救地球!论・自于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6 (UTC)
- @和平奮鬥救地球:上一个由某管理员开的段落讨论也与方针无关。——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5 (UTC)
- @Galaxyharrylion:劝你不要跟这个管理员纠缠不清了,其他管理员都看出来的事情,他非要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你还是不要陪他玩了,浪费社群时间精力。——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2 (UTC)
- 我重复一遍我已经说过很多次的一个严正声明:我与AddisWang没有半毛钱关系。我之所以如此上心这回事,完全出于自己的基本常识:指控需要证据,否则就是诬陷。这与被指控的人是AddisWang还是别的任何人没有关系。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28 (UTC)
- 我是不想理他呀,但他又把我贴大字报了啊。。。我也没办法啊,不然万一其他用户听他的一面之词,以为我怎么了,然后我就被冤枉拉,他是管理员,我是怕了他,另外,我想说:“没半毛钱关系”,这不是Bluedeck的说话方式,其他我不多言。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7:32 (UTC)
- 其他你不多言可以,这个两个问题你必须回答:1,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2,你的证据在哪里?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7:34 (UTC)
- 不必多说了,社群没精力陪你们俩玩文字游戏,趁早收手,私下解决,该干嘛干嘛。——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3 (UTC)
- 您(指当前User:Bluedeck账户的操作者)一直没有就污蔑我和其他对本人不友好的言行道歉,您应该先道歉,谢谢。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7:39 (UTC)
- 我不懂你怎么还纠缠在这上面,我和其他管理员都看出来Galaxy指的是怀疑Addiswang挪用基金会钱的事,你又装作没看见吗?你这样死缠烂打是想欲加之罪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43 (UTC)
- 我看得很清楚,我就是再问他要他指控Addiswang挪用基金会钱的证据。Bluedeck 2016年4月11日 (一) 07:59 (UTC)
- Bluedeck,我们大连人想你,你在哪里啊?你的账户丢了你知道吗?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2 (UTC)
- (!)意见:要是我的发言像Galaxy那样被管理员曲解再欲加之罪,估计我也是不会再正面回答管理员的任何问题的,随便他死缠烂打多少次,我都不会理他。——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0日 (日) 07:55 (UTC)
- 这就对了,现在知道阿迪王为什么鸟都不鸟你们一下了?--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04:16 (UTC)
- 可以啊,反正届时面临弹劾的不是Galaxy而是Addiswang,什么样的问题该回应,什么样的问题没必要回应,Addiswang应该很清楚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2日 (二) 06:37 (UTC)
- 我倒希望想弹劾的人快点弹劾,至少也让我们见识一下你们所谓的证据。--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19:37 (UTC)
- 当年萨达姆被推翻,开始时罪名是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最后被证明是没有,但不妨碍以其他罪名被绞死。Addiswang也一样,现在客栈其他版他惹得天怒人怨,我就不信他除了疑似“挪用公款”外没干过其他违规的事,要知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在这里刷嘴皮子帮他是没用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2:24 (UTC)
- 没证据就学老美耍流氓?--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2:34 (UTC)
- 我是打个比方,什么是比方懂么?而且我说过没证据了么?你作为新任管理员,没看见其他版有新的证据了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2:57 (UTC)
- 拿谁当比方都可以,拿你最恨的老美当比方可就有点引喻失当了。还有,现在客栈n多版面都被这事波及,连新任管理员都未必搞得清来龙去脉,我看还是干脆弄个弹劾案把所谓“证据”集中整理一下,好让社群看看阿迪王到底有多么“十恶不赦”。善意(*)提醒你最近发言错别字有点多,(&)建议打字前冷静下先。--4Li 2016年4月13日 (三) 03:45 (UTC)
- 谢谢提醒,不过我可没说过我最恨老美,有啥引喻失当的?打字本来就是拼音或者双拼,错了很正常,看得懂就好,又不是写条目。新任管理员连这个都不清楚当啥管理员。弹劾案自然会有人收集证据,我们走着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3:49 (UTC)
- 哦,忘加“之一”了,抱歉。管理员当选标准里好像没有说要对所有陈年旧案都了如指掌吧?你们要找证据就专心找,这边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4Li 2016年4月13日 (三) 04:53 (UTC)
- 谢谢提醒,不过我可没说过我最恨老美,有啥引喻失当的?打字本来就是拼音或者双拼,错了很正常,看得懂就好,又不是写条目。新任管理员连这个都不清楚当啥管理员。弹劾案自然会有人收集证据,我们走着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3:49 (UTC)
- 拿谁当比方都可以,拿你最恨的老美当比方可就有点引喻失当了。还有,现在客栈n多版面都被这事波及,连新任管理员都未必搞得清来龙去脉,我看还是干脆弄个弹劾案把所谓“证据”集中整理一下,好让社群看看阿迪王到底有多么“十恶不赦”。善意(*)提醒你最近发言错别字有点多,(&)建议打字前冷静下先。--4Li 2016年4月13日 (三) 03:45 (UTC)
- 我是打个比方,什么是比方懂么?而且我说过没证据了么?你作为新任管理员,没看见其他版有新的证据了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2:57 (UTC)
- 没证据就学老美耍流氓?--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2:34 (UTC)
- 当年萨达姆被推翻,开始时罪名是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最后被证明是没有,但不妨碍以其他罪名被绞死。Addiswang也一样,现在客栈其他版他惹得天怒人怨,我就不信他除了疑似“挪用公款”外没干过其他违规的事,要知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在这里刷嘴皮子帮他是没用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3日 (三) 02:24 (UTC)
- 我倒希望想弹劾的人快点弹劾,至少也让我们见识一下你们所谓的证据。--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19:37 (UTC)
- 可以啊,反正届时面临弹劾的不是Galaxy而是Addiswang,什么样的问题该回应,什么样的问题没必要回应,Addiswang应该很清楚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2日 (二) 06:37 (UTC)
- 这就对了,现在知道阿迪王为什么鸟都不鸟你们一下了?--4Li 2016年4月12日 (二) 04:16 (UTC)
为何方针版成了吵架版呢?
管理员们不觉得有责任调整一下讨论串到别的版面吗?--Herfjotur(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14:51 (UTC)
既然User:Bluedeck这个账户当前的操作者如此有空,每天都要来为AddisWang代言一次,那么
Bluedeck(此账户的当前操作者)对本人正在进行的不是什么责任追究,而是永无休止之日的[56]人身攻击(屡次辱骂本人“不要脸”)[57][58]和诽谤[59]骚扰[60]。再次要求Bluedeck停止这种行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0:21 (UTC)
这是当时Bluedeck账户的使用者在VIP页面再次污蔑本人的时候,本人依据事实进行的回应[61],但被Bluedeck的账户操作者无礼删除[62]。我记不清我最早什么时候开始要求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就污蔑本人的行为进行道歉了,就从今天
算作(N+30)日开始: 请Bluedeck这个账户当前的使用者,就上述污蔑(所谓“购买封禁”)和人身攻击(屡次辱骂本人“不要脸”等[63]),以及在前面段落中违反方针对本人诉诸法律威胁的行为,对本人进行道歉,建议使用主账户道歉。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9:13 (UTC)
- 您好,Galaxyharrylion。我非常愿意就我的错误解读对您道歉。在我道歉之前,我只想搞懂一个问题:我究竟错在何处。换言之,既然您的发言(封禁的大刀一直挂在那里...数额不少于1000美刀)说的并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想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简明易懂,而且我在你否认的第一时间就向您做出了询问([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您一却一直避而不答。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问了你二十二次,算上这次是二十三次,你居然还是不回答,这是为什么呢?
- 原因非常简单:你说的确实不是购买封禁,然而你通过这句发言,是希望给AddisWang安上另一个不同的罪名。如果你如实回答了,我会在询问你这个罪名的证据,而你没有这证据。请问我说的对吗?
- 如果您希望我就此道歉,请告诉我: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04:29 (UTC)
- 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要做出“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使用主账户道歉”这种“Bluedeck帐户被盗”的指控。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因为这意味着User:Bluedeck的帐户、邮箱和计算机同时被盗,如果情况属实则当事人涉嫌犯罪。--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5:04 (UTC)
- 我从来没说过Bluedeck被盗号,我用词非常谨慎的,“Bluedeck账户当前的操作者”,这个词没有问题,如果他的账户是本人操控,也可以这么说。现在的确有不少熟悉Bluedeck这名用户的维基人,表示怀疑Bluedeck这个账户现在有问题,这点我不愿争议,所以使用这个谨慎的称呼。另外,即使账户被他人使用,未必等于就是“盗号”这种您所认定的涉嫌犯罪的行为,也许是自己主动的呢,这个都说不准。当然,没有明确证据之前,我只会如此谨慎地称呼,不会做任何所谓的“指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16 (UTC)
- 打擦边球的指控也是指控。为了回应你的无聊的指控,我已经完成了密码学健壮的散列函数原像认证。现在请你回答我的问题: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10:48 (UTC)
- @Galaxyharrylion:怎么我一问你问题。你人影就没了呢?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25日 (一) 07:25 (UTC)
- 打擦边球的指控也是指控。为了回应你的无聊的指控,我已经完成了密码学健壮的散列函数原像认证。现在请你回答我的问题: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10:48 (UTC)
- 我从来没说过Bluedeck被盗号,我用词非常谨慎的,“Bluedeck账户当前的操作者”,这个词没有问题,如果他的账户是本人操控,也可以这么说。现在的确有不少熟悉Bluedeck这名用户的维基人,表示怀疑Bluedeck这个账户现在有问题,这点我不愿争议,所以使用这个谨慎的称呼。另外,即使账户被他人使用,未必等于就是“盗号”这种您所认定的涉嫌犯罪的行为,也许是自己主动的呢,这个都说不准。当然,没有明确证据之前,我只会如此谨慎地称呼,不会做任何所谓的“指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3日 (六) 06:16 (UTC)
- “您说的确实不是购买封禁,然而您通过这句发言,是希望给AddisWang安上另一个不同的罪名。如果您如实回答了,我会在询问您这个罪名的证据,而您没有这证据。请问我说的对吗?”--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01:09 (UTC)
- 你就不要瞎搀和了,有疑问欢迎再来邮件。您并不了解Bluedeck,所以就不要跟着当前这个账户瞎起哄了,不要被人利用。当前该账户的操作者至少应该先就他种种劣行道歉。当然,几乎没人会相信Bluedeck本人会干那些破事。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05:53 (UTC)
- @Galaxyharrylion,您坚称我对你发言有理解错误,但是却连怎么错的都不告诉我,我因此而在向你道歉之前对此发问,并因此推迟了致歉,这是我的“劣行”之一。你采用确凿的口吻进行指控式的声明,我因此向你询问各种证据,由于你长期闪烁其词且不收回发言,导致我长期追问,打扰乃至中断了你继续侮蔑的行为,客观上还有可能干扰了你的条目贡献,这是我的“劣行”之二。由于你无视自己的违规行为,同时采用最严格的标准批评管理员范,所以我公开评价你为不要脸。虽然很快就收回了发言,但客观上仍属于对人不对事的人身攻击,且揭了你的短,令您感到不适,这是我的“劣行”之三。即使我已经完成了目前信息技术允许的最高级别账户安全验证之一(密码学健壮杂凑函数原像验证),但是却没有发明更好的方法自证清白,这是我的“劣行”其四。虽然上述劣性当中,过失方在哪一边是非常明显的事情,但是我仍然本着高度自律的原则,向您和整个社群,为上述恶行中,我有责任的部分(确实有,尤其是人身攻击)进行公开道歉。很抱歉,即使是针对严重破坏公序良俗的用户的责任追究,也应该在彬彬有礼、温柔而不急促的前提下进行。由于我的水平并未达到这一高度,我将在今后继续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然而,Galaxyharrylion,我不会因此停止对您的责任追究。我希望您也能回答我的问题、提出你有责任提出的证据、或者收回你的发言并公开道歉。现在,第二十七次地请您回答我的问题: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4月27日 (三) 05:21 (UTC)
- 又过去了11日,请回答我的问题。galaxyharrylion。Bluedeck 2016年5月8日 (日) 06:54 (UTC)
- 又过去了14日,请您就对本人进行污蔑骚扰和人身攻击的行为,对本人做出有诚意的郑重道歉,并向本人和社群承诺,停止对本人的人身攻击和污蔑骚扰行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11 (UTC)
- 1)我不会做出超出我责任范围的道歉;2)你不满意我上方的致歉不能构成你对问题回答的免责;3)第二十八次地请您回答我的问题: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1:03 (UTC)
- User: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您好,您已经对我一再人身攻击、辱骂、污蔑、骚扰,您理应对本人进行道歉。当然我们知道,Bluedeck本人,不是那种会人身攻击和污蔑他人的人,更不是不负责任无礼骂人之后就拒绝道歉的人,也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盯着别人咬不停的人,亦不是出尔反尔说一套做一套的人。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请要保留好Bluedeck这些优点。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4:47 (UTC)
- 由于提醒、警告和自证清白无法让你停止用“Bluedeck账号被非本人编辑”的宣称来进行扰乱和名誉毁损,已经将您提交至当前的破坏。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0:32 (UTC)
- “Bluedeck账号被非本人编辑”,这句话,又是Bluedeck账户当前的操作者自己说的,我从来都没有说过,真是。。。。。。不打XX。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3日 (五) 05:05 (UTC)
- User: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您好,您已经对我一再人身攻击、辱骂、污蔑、骚扰,您理应对本人进行道歉。当然我们知道,Bluedeck本人,不是那种会人身攻击和污蔑他人的人,更不是不负责任无礼骂人之后就拒绝道歉的人,也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盯着别人咬不停的人,亦不是出尔反尔说一套做一套的人。Bluedeck当前账户的操作者,请要保留好Bluedeck这些优点。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4:47 (UTC)
- 1)我不会做出超出我责任范围的道歉;2)你不满意我上方的致歉不能构成你对问题回答的免责;3)第二十八次地请您回答我的问题:既然您当时说的不是购买封禁,那么,您的发言指的是什么?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1:03 (UTC)
- 又过去了14日,请您就对本人进行污蔑骚扰和人身攻击的行为,对本人做出有诚意的郑重道歉,并向本人和社群承诺,停止对本人的人身攻击和污蔑骚扰行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11 (UTC)
- 你就不要瞎搀和了,有疑问欢迎再来邮件。您并不了解Bluedeck,所以就不要跟着当前这个账户瞎起哄了,不要被人利用。当前该账户的操作者至少应该先就他种种劣行道歉。当然,几乎没人会相信Bluedeck本人会干那些破事。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26日 (二) 05:53 (UTC)
重提google 搜索引擎排名与维基“未有条目”的关系
- 几年前提过,后来因为讨论串中,提到很多电脑专业用语,自己才疏学浅“看不懂”,所以作罢,希望几年后能在这边听到不太一样的声音。
- 台北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点半,在某因素于google引擎查“木下佑香”这关键字,这时候搜索引擎前五名出现的顺序是:“1.木下佑香2.木下佑香 维基3.木下佑香 吃不胖4.木下佑香 维基百科5.木下佑香 健康”,后来看到中文维基没有“木下佑香”条目,我就根据现有网络资料,顺手编了条木下佑香小条目,然后于5月16日下午2点半完成。
- 这边再度想问的是:
- 1点半,我还没编木下佑香条目前的那google搜寻结果,是否在这之前代表有不少人用google查“木下佑香 维基”或“木下佑香 维基百科”?
- 有办法查到类似这种搜寻结果,然后中文维基百科缺乏内文的条目吗?
- 编辑后,原google搜寻顺序结果会改变吗?--Winertai(留言) 2016年5月16日 (一) 07:03 (UTC)
- 可能是,关键词会依据搜索强度和地区来调整
- 不能,只能说有人这样查过,例如用“灰姑娘女孩 星光舞台”,里面没出现关键词,而且前几条搜索记录也没涉及zhwiki,但旁边的附注信息框用的是zhwiki的数据。
- 有可能,刚开始的话没有条目或刚编辑不久zhwiki是不会拍前,但会慢慢提升,如果搜索强度足够,而且zhwiki本身权重高,会容易爬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6日 (一) 09:19 (UTC)
- 非常感谢。关于第2项,我提问用意是想做到“有很多人用OOO 维基搜寻,却在维基百科查不到,那就优先来创建”;当然这情形也可适用创建于两岸三地间的“重新定向”。例如:查询“科学人杂志”发现“科学人杂志 维基”属于第8搜寻优先,但打这关键字后,却跑到了科学美国人,而没有科学人杂志重定向。--Winertai(留言) 2016年5月16日 (一) 10:03 (UTC)
- 恐怕Google不会公开这些关键字搜寻频率的数据吧?维基这边无法知道哪些关键字在Google那边有很多人搜寻。--Quest for Truth(留言) 2016年5月16日 (一) 16:53 (UTC)
- 非常感谢。关于第2项,我提问用意是想做到“有很多人用OOO 维基搜寻,却在维基百科查不到,那就优先来创建”;当然这情形也可适用创建于两岸三地间的“重新定向”。例如:查询“科学人杂志”发现“科学人杂志 维基”属于第8搜寻优先,但打这关键字后,却跑到了科学美国人,而没有科学人杂志重定向。--Winertai(留言) 2016年5月16日 (一) 10:03 (UTC)
- 第3问让我想起一件事。4月15日时我在google搜“中国 疫苗”,可以在前列看到2016年中国疫苗事件这条目。如果搜“山东疫苗案”,首3页的搜寻结果都没有zhwiki的链接。不过搜“山东疫苗案 wiki”的话,首个便是zhwiki链接。于是创建了重定向,和在条目内文加上“山东疫苗案”。过几天再搜“山东疫苗案”,还是没有zhwiki的链接。现在去看,已经出现在第2位了(仅次于百度百科的“山东非法疫苗案”)。个人推测,如果条目标题中有关键字,搜寻顺序会靠前。其次是看内文有没有关键字(需要完全匹配)。随着时间过去,更多人看条目的话,搜寻顺序亦会爬升。重定向则不会被搜寻算法处理到,也就是说把B重定向到A,在google搜B时也不会变得像A那么靠前。--578985s(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15:25 (UTC)
请问某些人组团车轮战有何企图?
[86] [87]? --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1:55 (UTC)
- WP:车轮战,什么叫“车轮战”李4都不懂。。。我擦,李四又开始捕风捉影了,这次试图用标题混淆视听,让人误会管理员车轮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1 (UTC)
- 我没有内联WP:车轮战就表示我不是那个意思,这都不懂?哪些人在车轮战我给了链接大家都看得到,不用你提醒。--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4 (UTC)
这两个链接是一样的。以及不建议在讨论中使用已有其他定义的概念。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23日 (一) 10:02 (UTC)
AddisWang创建的“各地古迹列表”的破坏性争议
有关此页面的讨论易发展成激烈的争论。请尽量在回应评论时保持冷静。 |
- 2013年8月,管理员AddisWang对中文维基百科进行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建立是数十个完全是个人原创研究的“列表”条目:“各地古迹列表”系列,直到2016年3月,该项破坏才被修复,这场破坏整整持续了2年又7个月。事实上,据相关讨论,该项破坏曾经有用户试图修复,但都被阻止。作为管理员如此严重地对中文维基进行破坏,而且还被其他用户指可能涉嫌利用该项维基活动圈钱才进行破坏,是十分不妥当的行为。这种破坏,若是普通用户进行,则一定及时被修复并遭到处理,而管理员AddisWang阁下的这项破坏,却整整持续了超过30个月。
- 一般来说,管理员如果有意进行破坏,普通用户可能忌惮遭到报复而不敢对破坏进行修正,尤其是上述这种几个管理员一起搞的活动。
- 在下并非文保条目方面的专家,在此请求参与了存废讨论的@Antigng、Fayhoo、Legolas1024、雾岛圣、DreamLiner: @Gszq、百無一用是書生、Thomas.Lu、小躍、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户继续关注。
- 希望管理员权限不要再被利用,而成为严重破坏的保护伞。也希望相关人士对上述破坏行为进行解释。
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1:02 (UTC)
- Addiswang又要打算找代理人来回答破坏条目的问题吗?30多条无来源的随意性极大的条目被你移出至此就不打算解释什么吗?向公众致歉很困难吗?现在只有看到Addiswang在游戏规则。当维基是自己家吗?当别的管理员都是什么?行为太放肆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9日 (六) 14:05 (UTC)
- 可能是这是为了骗基金会钱才乱搞活动乱创建。--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07 (UTC)
- 本讨论(加上上面的讨论)开始至今AddisWang都没有回应过一个字,是自己心虚还是藐视社群,诸君自辨。再次(+)支持对其的罢免提议,直至其愿意说明原因为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9日 (六) 15:19 (UTC)
- 上面的蓝板就是AddisWang,苏州先生看不出吗。--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24 (UTC)
- 我觉得我声明了你们也会无视,但是我依然要严正地宣告,我和AddisWang没有一分一毫的关系。我的追问、质疑完全出于自己的一般常识:“指控需要证据”。如果Galaxy能拿出证据,我会坚定地用我的时间对抗中饱私囊行为,然而,其拒绝回应、拒绝交流的行为证明了其从头到尾就是没有证据的污蔑者。这是我的立场的唯一来源,与被指控的人是不是Addis没有关系。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2:08 (UTC)
- 我绝对支持推动罢免提议。如果苏州君推动联署,我绝对联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2 (UTC)
- 大规模破坏属实,之前您发起的解任,相关用户都陈述了理据,AddisWang从来没来回应过,不知道这个大规模的破坏,他会怎么样,是不是依旧像两年前一样,不给交代,而给“胶带”。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9 (UTC)
- 我不觉得这算“大规模破坏”。不过我支持罢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31 (UTC)
- 罢免与否另说。就事论事而言,一口气几十个完全是原创研究的条目,这是非常严重的破坏,如果你这么干了,很可能已经被永久封禁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42 (UTC)
- 请Galaxy在说别人逃避回答的同时,考虑一下回答我的RFC问题。这是你从3月12日以来一直回避的重要问题。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3:46 (UTC)
- 请不要转移视线,请你就AddisWang的破坏行为进行讨论。另,上月的讨论中已经有多名用户(包括有的管理员)都证实了您对我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现在这里讨论的是AddisWang破坏行为的问题,再说,我现在又没有说要罢免,我只是希望他出来解释这些破坏行为。你就这么猴急干嘛,还到“方针版”里去开辟第二战场,至于吗?你这种代言战术不高明啊。@Legolas1024:不出所料啊,代理人来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1:03 (UTC)
- 尽管被你持续无视,但是我再次严肃声明,我与 AddisWang 没有任何关系,我仅单纯地追究你信口开河的污蔑行为。我要求你证明 AddisWang 的不正行为属实,或者收回你的无理据指控并道歉。这是我从第一天起的立场。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10 (UTC)
- 请不要转移视线,请你就AddisWang的破坏行为进行讨论。另,上月的讨论中已经有多名用户(包括有的管理员)都证实了您对我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实指控。现在这里讨论的是AddisWang破坏行为的问题,再说,我现在又没有说要罢免,我只是希望他出来解释这些破坏行为。你就这么猴急干嘛,还到“方针版”里去开辟第二战场,至于吗?你这种代言战术不高明啊。@Legolas1024:不出所料啊,代理人来咯。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1:03 (UTC)
- 请Galaxy在说别人逃避回答的同时,考虑一下回答我的RFC问题。这是你从3月12日以来一直回避的重要问题。Bluedeck 2016年4月9日 (六) 23:46 (UTC)
- 罢免与否另说。就事论事而言,一口气几十个完全是原创研究的条目,这是非常严重的破坏,如果你这么干了,很可能已经被永久封禁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42 (UTC)
- 我不觉得这算“大规模破坏”。不过我支持罢免。--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31 (UTC)
- 大规模破坏属实,之前您发起的解任,相关用户都陈述了理据,AddisWang从来没来回应过,不知道这个大规模的破坏,他会怎么样,是不是依旧像两年前一样,不给交代,而给“胶带”。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15:29 (UTC)
- 上面的蓝板就是AddisWang,苏州先生看不出吗。--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9日 (六) 15:24 (UTC)
已对包含疑似私人信息的版本及编辑摘要应用监督。若有疑问请咨询其他监督者。--广雅 范★ 2016年4月9日 (六) 19:20 (UTC)
- @AddisWang:,请回应社群的疑问,不要老让别人替你回答。以后不要乱提尊重不尊重,你现在就是不尊重社群。不要学689--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0日 (日) 02:28 (UTC)
- @AddisWang:善哉善哉,想圈对个人怎么这么难。--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3:14 (UTC)
- @AddisWang:,请回应社群的疑问,不要老让别人替你回答。以后不要乱提尊重不尊重,你现在就是不尊重社群。不要学689--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0日 (日) 02:28 (UTC)
- 一边一个管理员对我不断进行骚扰威胁,一边另一个管理员把质疑的用户抓紧小黑屋关一个月(而且以监督为理由,又是让大家都看不到可以支持封禁的证据),白色恐怖啊白色恐怖。我撤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0日 (日) 07:00 (UTC)
- @Galaxyharrylion:谁都可以撤,就你不能撤。正是你自己的指控导致了你有责任二选一:撤回指控道歉,或提出证据证明。如果我的责任追究对你而言就算是骚扰威胁,不好意思,我毫无歉意,这是你应得的。只要你还在继续不为自己的发言负责,我就会持续公开追究您的责任。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04 (UTC)
- 您还没有就您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当指控对我道歉。另外,所谓“购买封禁”、“贪污”都是您说的,本人并未说过,所以,还是那句古话,此地无银。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8:12 (UTC)
- 这就有意思了,“购买封禁”的确是篮板的误解,这点篮板已经承认了,但“贪污”(或是“挪用公款”?)竟然也不是阁下的本意?那阁下到底认为阿迪王所犯为何?敬请阁下用直白的一般人能理解的现代汉语表述,谢谢!--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04:23 (UTC)
- 您还没有就您所谓“购买封禁”的不当指控对我道歉。另外,所谓“购买封禁”、“贪污”都是您说的,本人并未说过,所以,还是那句古话,此地无银。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4月13日 (三) 08:12 (UTC)
- @Galaxyharrylion:谁都可以撤,就你不能撤。正是你自己的指控导致了你有责任二选一:撤回指控道歉,或提出证据证明。如果我的责任追究对你而言就算是骚扰威胁,不好意思,我毫无歉意,这是你应得的。只要你还在继续不为自己的发言负责,我就会持续公开追究您的责任。Bluedeck 2016年4月13日 (三) 03:04 (UTC)
这种事情……呃……把原创内容移动到了条目空间实在是……╮( ̄▽ ̄")╭ 叹个气好了--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0日 (日) 12:39 (UTC)
-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是正式方针,任何编辑者都应该遵守,管理员是不是有可以逾越方针的豁免权?如果没有,就是违反了方针,就是破坏了。如果有豁免权,就不是破坏。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6年4月12日 (二) 04:23 (UTC)
- 已经过去了2天,@AddisWang:是不是准备继续装聋作哑啊?不回应大家的质询,就这种态度咯。你不回应我就继续@你,等你来回答。管理员带头违法,还谈什么维基百科的发展,要么发展你自己吧--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2日 (二) 07:02 (UTC)
@Antigng、霧島聖: 两位作为新晋管理员,又是文保条目方面的积极编辑者,原创的古迹列表存在这么久时间,请问两位是否认为这属于长期破坏?--Fayhoo(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02:29 (UTC)
- AddisWang对于“各地古迹列表”条目,是不是破坏?这些编辑也许是有问题的,也许与WP:NOR方针是不相符的,但并不是破坏,因为破坏的定义是“经常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没有证据表明当事人明知有问题而故意创建不当条目,所以不是破坏。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0/26还可以看出当时有一些用户还认为这样的列表可以存在。中国人列表2003年就创建了,之后经历过多次的存废讨论才最终决定删除。可是同一性质的波兰人列表却没有任何事情,巴西人列表经过漫长的存废讨论最终保留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2/01#.E5.B7.B4.E8.A5.BF.E4.BA.BA.E5.88.97.E8.A1.A8。古迹列表也是如此,社群对这类“无尽的列表”都没有明显的共识,如何谈故意破坏?--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4日 (四) 02:37 (UTC)
- “巴西人列表”,至少列表中明确都是巴西人,因此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仅仅是不当列表。但“XX地方古迹”本身就是原创研究,大量原创研究在维基百科违反方针,当然构成破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9:36 (UTC)
- 难道这些列表里面有不是古迹的建筑物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12:54 (UTC)
- 什么是古迹,明确定义是什么?昨天、去年还是上世纪,或许必须五百年前?这种模糊概念的列表,是原创研究,大规模地建立违反方针的条目当然是破坏,连警告模板里都有,“建立不当条目”的警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02 (UTC)
- 巴西人列表也有这样的问题。说是巴西人列表,实际上是巴西名人列表。那么问题来了,该收录谁、不该收录谁,还是这类列表本身就不该存在?答案是无共识。顺便一提,英文维基百科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共识。一些名胜古迹列表、名人故居列表(例:en:List_of_historic_houses_in_Denmark)、旅游景点列表经过afd删除了,另一些则保留着。--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9:38 (UTC)
- 一个不当条目被创建,可以善意推定,两个也可以,三个也可以。数十个原创研究条目,而且干扰了正常条目,等同于,将正常条目(内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替换为,个人随意乱搞的原创研究——上海市古迹列表,这符合Wikipedia:破坏的定义。这么一下子几十个破坏性条目,而且是乌拉夸克在自己用户子页面建立,AddisWang给一口气移动(创建)出来为正式条目,当然是破坏,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破坏。这种隐蔽性的破坏,远比普通一望而知的破坏行为来得难以被辨认与纠正,因此严重程度更大,而且身为管理员故意如此故意破坏,更加恶劣。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0 (UTC)
- 强调数量多没有任何意义。问题的关键是社群对此类条目是否应当收录,是否属于OR没有明确的共识。--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6 (UTC)
- “次数”当然有关系,就好比,某人不熟悉方针,使用了两个账户编辑同一个条目,如果没有其他行为,就算CU出来,也不至于被封禁,可以善意推定是“无意行为”,不认为故意破坏。如果反复做出违反方针的行为,当然就是破坏。正所谓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这么建立条目,等同于,把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内容,替换为上海市古迹列表内容,而且另立条目导致这样的破坏更加难以被察觉。你说的巴西人列表,还不能完全和这个情况类比。事实上应该这样类比,假设:巴西官方有明确的:“巴西国家队球员的名单”(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在维基加入此类列表,但你不能同时创建“巴西足球运动员列表”(上海市古迹列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00 (UTC)
- 很遗憾,我们确实是在有巴西国家足球队现任队员名单的同时还有en:List_of_Brazil_international_footballers,后者经过三次存废讨论(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2nd_nomination)、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3rd_nomination)),一次无共识,两次保留。--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14:19 (UTC)
- 那,巴西足球队员名单,里面是不是都是明确在册的足球运动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3 (UTC)
- 在绝大多数国家踢球都需要在当地足球协会注册,如果你的要求是“在册”这个问题不大。主张删除的人关注的点是,一,一个项目(比如足球运动员)在列表中收录与否是否涉及原创研究;二,这个列表是否能够在合理的长度内结束。而主张保留的则认为上述两点不足以要求条目删除。您可以看看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列表,至少到现在我们没有达成共识。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23日 (一) 09:54 (UTC)
- 那,巴西足球队员名单,里面是不是都是明确在册的足球运动员?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2:03 (UTC)
- 很遗憾,我们确实是在有巴西国家足球队现任队员名单的同时还有en:List_of_Brazil_international_footballers,后者经过三次存废讨论(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2nd_nomination)、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List_of_Brazilian_footballers_(3rd_nomination)),一次无共识,两次保留。--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14:19 (UTC)
- “次数”当然有关系,就好比,某人不熟悉方针,使用了两个账户编辑同一个条目,如果没有其他行为,就算CU出来,也不至于被封禁,可以善意推定是“无意行为”,不认为故意破坏。如果反复做出违反方针的行为,当然就是破坏。正所谓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这么建立条目,等同于,把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内容,替换为上海市古迹列表内容,而且另立条目导致这样的破坏更加难以被察觉。你说的巴西人列表,还不能完全和这个情况类比。事实上应该这样类比,假设:巴西官方有明确的:“巴西国家队球员的名单”(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在维基加入此类列表,但你不能同时创建“巴西足球运动员列表”(上海市古迹列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00 (UTC)
- 强调数量多没有任何意义。问题的关键是社群对此类条目是否应当收录,是否属于OR没有明确的共识。--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6 (UTC)
- 一个不当条目被创建,可以善意推定,两个也可以,三个也可以。数十个原创研究条目,而且干扰了正常条目,等同于,将正常条目(内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替换为,个人随意乱搞的原创研究——上海市古迹列表,这符合Wikipedia:破坏的定义。这么一下子几十个破坏性条目,而且是乌拉夸克在自己用户子页面建立,AddisWang给一口气移动(创建)出来为正式条目,当然是破坏,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破坏。这种隐蔽性的破坏,远比普通一望而知的破坏行为来得难以被辨认与纠正,因此严重程度更大,而且身为管理员故意如此故意破坏,更加恶劣。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1:30 (UTC)
- 巴西人列表也有这样的问题。说是巴西人列表,实际上是巴西名人列表。那么问题来了,该收录谁、不该收录谁,还是这类列表本身就不该存在?答案是无共识。顺便一提,英文维基百科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共识。一些名胜古迹列表、名人故居列表(例:en:List_of_historic_houses_in_Denmark)、旅游景点列表经过afd删除了,另一些则保留着。--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9:38 (UTC)
- 什么是古迹,明确定义是什么?昨天、去年还是上世纪,或许必须五百年前?这种模糊概念的列表,是原创研究,大规模地建立违反方针的条目当然是破坏,连警告模板里都有,“建立不当条目”的警告。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9日 (一) 08:02 (UTC)
- 难道这些列表里面有不是古迹的建筑物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12:54 (UTC)
- “巴西人列表”,至少列表中明确都是巴西人,因此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仅仅是不当列表。但“XX地方古迹”本身就是原创研究,大量原创研究在维基百科违反方针,当然构成破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5月5日 (四) 09:36 (UTC)
列表条目的去留,本人建议以非列表主条目是否需要容纳,是否容纳不小两个务实方向去思考,列表条目之所以可以存在,主要是应该主条目放不下,而维基百科有放的需要为主。--❦‽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23日 (一) 09:06 (UTC)
- 奇怪AddisWang为什么还可以继续当管理员!?--202.155.246.98(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09:12 (UTC)
有关蔡英文接任的新闻在首页“置顶”的问题
在下这几天发现,有关蔡英文接任的新闻始终位于首页新闻动态一栏的第一位。但按理说更新的新闻出现后应该取代原先新闻的第一位置、且若更新的新闻有配图,应该取代第一个有配图的新闻的配图。然而,蔡英文接任的新闻却在第一位巍然不动。调阅首页新闻动态模板的历史记录,发现近期均为管理员@KOKUYO操作。在下提出这一质疑并非为了引战、或者质疑台湾选举本身,而是希望各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新闻才能放在新闻动态里展示、到底应不应该出现“置顶”的现象。--Techya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6:56 (UTC)
- @Techyan:,新闻不是按照日期排序的吗?--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7:09 (UTC)
- 单纯就原订5月20日以前该放的新闻还没放完,且大概空难那则新闻要先略过,之后看情况再补上。--KOKUYO(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7:14 (UTC)
- @KOKUYO:但是蔡英文接任的新闻也不应该总在第一的位置上吧?--Techya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3:24 (UTC)
- 等到有520以后的新闻就下去了嘛。--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3:36 (UTC)
- 老实说,你自己都排除引战、质疑了,所以我不知道你想提出什么。接任的新闻和照片都不是我放的(照片我换别张),但因为要照时间顺序,所以我就继续从下方更新了。--KOKUYO(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4:09 (UTC)
- 同Antigng,至少KOKUYO现在也有回应,亦有更新改变,算是您Techyan的提醒有效了。若真要质疑是否有系统性偏差,那么请抽样算一下 其他条新闻置顶所占的时间长短数据分布,再看该 蔡英文接任的新闻 是否有“总在第一”或和其他条新闻占第一的时间长短分布是否真有超出分布常态。--❦‽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5月22日 (日) 16:36 (UTC)
- @KOKUYO:在下没太明白您的意思。在下的意思是好奇这几个编辑中为何有关蔡英文接任的新闻始终放在第一位。--Techyan(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14:43 (UTC)
- 因为5月20日时间比5月16、18、19日更加后面、更新。这岂非很明显易解?-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5月23日 (一) 15:01 (UTC)
- 老实说,你自己都排除引战、质疑了,所以我不知道你想提出什么。接任的新闻和照片都不是我放的(照片我换别张),但因为要照时间顺序,所以我就继续从下方更新了。--KOKUYO(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4:09 (UTC)
- 等到有520以后的新闻就下去了嘛。--Antigng(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3:36 (UTC)
- @KOKUYO:但是蔡英文接任的新闻也不应该总在第一的位置上吧?--Techyan(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13:24 (UTC)
- 单纯就原订5月20日以前该放的新闻还没放完,且大概空难那则新闻要先略过,之后看情况再补上。--KOKUYO(留言) 2016年5月22日 (日) 07:14 (UTC)
- 为什么要过度解读?--Kuailong™ 2016年5月23日 (一) 19:05 (UTC)
- 真正问题是为何非中文地区的新闻,事隔数天才登出来。--Quest for Truth(留言) 2016年5月24日 (二) 08: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