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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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增补指引,第二次咨询意见
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增补指引此前已收到大量维基人的意见,现在我移除大部分争议较大的内容后重新放出,希望各位能再一次仔细阅读内容,并提出宝贵建议。--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09:33 (UTC)
- 应该修订的是规则,而不是增补指引。但是大家现在却又是把这个增补指引当作规则在指定。非常之矛盾。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1日 (四) 09:52 (UTC)
- 你说的规则,是不是评选机制那个?如果是的话,那不要急嘛,先把这个搞好再说。--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09:55 (UTC)
- 本末倒置。英文那边的所谓“增补”指引就是在增补那个规则。我们现在先增补后立规则是什么意思。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1日 (四) 10:03 (UTC)
- 不急不急,放长线钓大鱼。首先你要肯定一点,里面的内容没有错,那就没有问题。--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10:13 (UTC)
- 而且你也不能否认,里面的规则没有问题,对吧。话说你看了我在上面写的那套评选机制没?--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10:13 (UTC)
- 本末倒置。英文那边的所谓“增补”指引就是在增补那个规则。我们现在先增补后立规则是什么意思。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1日 (四) 10:03 (UTC)
- 你说的规则,是不是评选机制那个?如果是的话,那不要急嘛,先把这个搞好再说。--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09:55 (UTC)
位置重新编排,D6调换至D2,且放宽要求。欢迎继续提出意见。--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31日 (四) 15:40 (UTC) 增订。
- D8好像有点问题,“五日时间从内容搬入条目空间中算起。如有超过五日资格者不符合DYK评选资格。”,这部分和如何解读DYK规则中的“在推荐日之前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且5天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有关--Wolfch (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19:52 (UTC)
- 似乎日后可以从主规则处说明,删除。--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0:22 (UTC)
- 另外提一下我对此DYK规则的解读,我的解读是5天内创建,或者进行重大增订,最近一次修改在5天之前,重大增订时间内每天都有修改,或是修改间断时间均在5天或5天以内--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12:08 (UTC)
- 连续五天规则无需另外解读,目前没有对该现行政策的进一步修改的计划。--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12:24 (UTC)
- 另外提一下我对此DYK规则的解读,我的解读是5天内创建,或者进行重大增订,最近一次修改在5天之前,重大增订时间内每天都有修改,或是修改间断时间均在5天或5天以内--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12:08 (UTC)
- 似乎日后可以从主规则处说明,删除。--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0:22 (UTC)
我记得非自由媒体不能上首页吧?
File:20070414ap07y.jpg 还是我记错了,只有英文维基有此规定?--小烈 (找我?) 2013年2月4日 (一) 01:31 (UTC)
- 的确不能,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首页设计时大量使用。--Kuailong™ 2013年2月4日 (一) 02:24 (UTC)
因为前期的讨论中,有维基人提出强烈异议。这里我特地开启投票。--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0:28 (UTC)
- 莫名其妙投什么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5日 (二) 01:29 (UTC)
- 我不认为这个投票简单到只有支持和反对两个选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5日 (二) 01:31 (UTC)
- (+)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的看法,另外(~)补充英文维基方针若可以做比较的话,他们的有分页出来的特殊主题性指引,是放在显著性方针的en:WP:N上面,而关于可靠来源判别上en:WP:IRS,则没有依主题性分页出来做方针指引。--(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01:48 (UTC)
- 那你开一个复杂到没有支持反对的投票。--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1:54 (UTC)
根据前面的讨论,只有一个用户反对加入方针,所以是否可以以少数人反对为由加入?如果不是,这个投票就有必要了。--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1:56 (UTC)
- (!)意见--这个投票,...媒体记者 应该很有兴趣,因为 挺幽默!Wetrace(留言) 2013年2月5日 (二) 02:05 (UTC)
- 既然管理员认为独立页面没必要,那我在这个版开。--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2:18 (UTC)
巡查权与回退权
是否应当要求申请前已有类似工作的例子?光是“希望帮助反破坏”也只是一句空话吧?比如申请回退权时,至少应该看得到有用TW或撤销功能来反破坏的历史。--Ben.mq 2013年1月27日 (日) 15:23 (UTC)
- 巡查权要怎么样的类似工作例子呢……提供自己挂模板的编辑历史?这对管理员来说是不是审查工作量会不会太大了。(十几条巡查够吗……)--Kuailong™ 2013年1月27日 (日) 15:51 (UTC)
- 稍微举一些例子呗,当然不用很详细--Ben.mq 2013年1月27日 (日) 16:00 (UTC)
- (+)支持逐步规范化,现在有的回退员不足三千编辑,且大量都是非条目编辑的经验。如果不用严格的考核来判定,往后必出事无疑。--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7日 (日) 15:59 (UTC)
- 考核也有麻烦,以后又会像轮子参加反破坏小组那样纠结?而且巡查员回退员除了能标记巡查和快速回退以外还有什么不同?--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1月27日 (日) 21:33 (UTC)
- 这不就是不同么?好多“巡查员”只是拿着TW挂一番模板敷衍了事,连最基本的格式错误都懒得去修。--Ben.mq 2013年1月28日 (一) 03:18 (UTC)
- 我也不修,一般我很宽宏大量的。只不过条目质量差的我直接提删。--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3:21 (UTC)
- 什么叫宽宏大量,咋褒义词出来了……--Ben.mq 2013年1月28日 (一) 06:18 (UTC)
- 这个建议怎么样:巡查改成计次的方法,每有一人巡查就记人“已有xx人巡查”,不至于一个人巡查了就瞬间质变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1月28日 (一) 03:37 (UTC)
- 巡查是MW的系统功能,不是随意修改的东西。且巡查不是投票,这样做不合适。我们还是回归人选评选上吧。--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4:42 (UTC)
- 我也不修,一般我很宽宏大量的。只不过条目质量差的我直接提删。--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3:21 (UTC)
- 这不就是不同么?好多“巡查员”只是拿着TW挂一番模板敷衍了事,连最基本的格式错误都懒得去修。--Ben.mq 2013年1月28日 (一) 03:18 (UTC)
- 考核也有麻烦,以后又会像轮子参加反破坏小组那样纠结?而且巡查员回退员除了能标记巡查和快速回退以外还有什么不同?--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1月27日 (日) 21:33 (UTC)
- 不如让有意巡查的人让他们先自己巡查起来,过一两周去看看贡献记录,如果哗哗地满篇都是TW、新条目小修改的痕迹,这不就差不多了嘛。--耶叶爷♥VC XC 2013年1月28日 (一) 06:26 (UTC)
- 这个建议不错。--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6:28 (UTC)
-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要求至少看得到有在做巡查或是反破坏工作,而不是“想要帮助”这样一句空话。不过话说回来对回退权可能比较容易实施,但是对巡查权来说,没有巡查权用户无法看到哪些页面被巡查,也的确是一项弊端。--Ben.mq 2013年1月28日 (一) 07:44 (UTC)
- 新页面列表从上往下看不就行了,标记巡查的页面也不一定被wikify过,愿意亲自动手改的巡查员岂不更好,干吗非要知道哪个页面是否被“挂板”过。--124.119.135.23(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49 (UTC)
- 不赞成通过贡献记录考核,巡查员除了巡查就不干别的事情了?当上巡查员就必须每天巡查XX个条目吗?DGideas[检查:贡献.巡查.子页面] 2013年1月28日 (一) 11:40 (UTC)
- 不是考核,也不是硬性标准,更没有规定必须巡查满x个条目否则就移除权限,而只是要求申请者在这方面的工作已有经验,免得不合理地使用不熟悉的新权限--Ben.mq 2013年1月29日 (二) 05:39 (UTC)
- 不赞成通过贡献记录考核,巡查员除了巡查就不干别的事情了?当上巡查员就必须每天巡查XX个条目吗?DGideas[检查:贡献.巡查.子页面] 2013年1月28日 (一) 11:40 (UTC)
- 这里是在讨论申请者要先有巡查贡献吧,不是要求巡查员每天巡查。ffaarr (talk) 2013年1月28日 (一) 11:53 (UTC)
- 新页面列表从上往下看不就行了,标记巡查的页面也不一定被wikify过,愿意亲自动手改的巡查员岂不更好,干吗非要知道哪个页面是否被“挂板”过。--124.119.135.23(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49 (UTC)
-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要求至少看得到有在做巡查或是反破坏工作,而不是“想要帮助”这样一句空话。不过话说回来对回退权可能比较容易实施,但是对巡查权来说,没有巡查权用户无法看到哪些页面被巡查,也的确是一项弊端。--Ben.mq 2013年1月28日 (一) 07:44 (UTC)
- 这个建议不错。--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6:28 (UTC)
- (+)支持概念。巡查那边如何实行还要想想。Lakokat 2013年1月28日 (一) 12:32 (UTC)
钓岛的日本占有
问:可否维基百科一方""senkaku Islands"及"尖阁群岛"关闭页面有争议议题
令人泄气的新条目
巡查工作本来就是苦工,更要命的是面对各种令人吐舌的新条目啊!如1及2,还以为是AV百科。还有一些明显不合格式的条目如3及4。是否应加紧新条目的质素标准和限制?如即使其条目可能适合放入维基百科,但内容明显不适合放入维基百科的条目可以速删(日语维基有那两个“AV百科”条目,但中文的真是不堪)?或明显不合格式的条目可以速删,而不是挂模版?-- Risk留言 2013年2月16日 (六) 16:27 (UTC)
- AV女优类型条目莫名其妙中枪……--KOKUYO(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1:25 (UTC)
- 幸好AV女优条目中没有“网友评价”一节。—Snorri(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1:29 (UTC)
- 要写评价应该是或多或少找得到啦(得过什么讲啊、著名评论家评论啊……),但是就是很麻烦,学日语维基百科用条列式比较快。--KOKUYO(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1:37 (UTC)
- 条目内容有很大问题可考虑提交存废讨论, 但不适宜作速删; 单是要定义“明显不适合放入维基百科的条目”已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泥沼, 不适宜只由一两个人决定。(上面提出的女优条目我都不觉得应该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4:12 (UTC)
- 职业无分贵贱,AV女优都可以备受关注。--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18日 (一) 00:16 (UTC)
- 就算是色情片女星也可以写成像这样还算言之有物的条目,就看写的人功力何在。多得是知名度还不差值得一提的AV女优存在,但是上面提出的几个问题条目的确写得很烂,根本是私人blog上面的风花雪月而不是百科条目。--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18日 (一) 12:31 (UTC)
政府文件可靠性判断投票
- 发起投票的理由
此前,在维基百科互助客栈中发起的讨论,我们得出一个结论:
出自官方(包括政府、公司、机构)资料,用以表述官方的内容,若只是客观及中立的资料性描述,不带任何感情判断、评价,而该官方资料是对有关内容最可靠及准确的陈述,则可被视为对其描述的维基百科内容的可靠来源。
但有维基人对此提出质疑,为此,这个投票希望能表决,该内容是否应该加入到维基百科:可靠来源#评估来源段中。--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3:39 (UTC)
- 投票期限
以维基百科服务器时间为准,2013年2月11日零时至2013年3月10日二十三时五十九分
- 投票规则
最终支持者高于2/3通过。
- 投票区
- 支持
- (+)支持--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15日 (五) 03:32 (UTC)
- 反对
- 讨论区
这句话的结论真的很准确吗?有没有例外的情况会发生?如何判断客观与中立?“不带任何感情判断、评价”,例如古今中外对于很多有名望的人物(如政治家),死后政府常常会对其发表官方声明,做出一个评价,这算不算呢?除了机器,即使是机构也很难做到不带任何感情吧?何谓“最可靠及准确”?维基百科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见WP:V),不同方针之间万万不可产生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5日 (二) 03:34 (UTC)
- 这里是投票,欢迎发表支持或反对意见。--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3:38 (UTC)
此外,我建议此次投票本身可以做一个“预投票制度”。比如说上面shizhao认为,这个加入内容不可行,可以先投反对票,到时候正式开始时我会再联系投票用户确认他们的选择。--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5日 (二) 03:38 (UTC)
- 反对这个投票,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正文里没有提及independent这个字,更指出"reliable sources are not required to be neutral, unbiased, or objective",因此采用“官方发布的资料”,即使该内容不客观、不中立,带有“感情判断、评价”,一般不违反“可靠来源”要求。 --Mewaqua 2013年2月5日 (二) 15:53 (UTC)
- (:)回应:英文方针之所以没有"independent"这个字,是因为改用third party这个字,个人也同意后者,因为没有真正完全独立超然的,但判断一个条目或一个情境下哪一个是third party比较容易,而不是要求普世独立。所以您若搜一下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正文内有不少third party字眼,都指向en:Wikipedia:Third-party_sources及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两个论述页,英文维基目前正在讨论要将这两个论述页合并。在实践上,虽然third-party和independent sources不是方针页,但由于主要基石方针都有第三方third party字眼,所以在英文维基上,来源要求方面,要求第三方来源(独立来源)是共识,只是没有指引化而已,这在en:Wikipedia:Secondary_does_not_mean_independent等论述页和讨论页更有细致的讨论,显见英文维基意识到第二级来源不意谓著是独立来源,third-party模版有其重要性,并才于最近,和primary sources模版分开,见en:Template_talk:Primarysources。建议思考英文论述en:Wikipedia:Secondary_does_not_mean_independent和en:Wikipedia:Party and person为什么是同样的东西,官方来源就因此而不是第三方来源了,若是谈及官方相关的事,就不一定是可靠来源。--(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16:23 (UTC)
- 反对这个投票,理由同百無一用是書生:
同维基百科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见WP:V),不同方针之间万万不可产生矛盾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16:11 (UTC)
(&)建议:把心力先放在讨论以下英文论述页对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正文里对third party的诠释论述页,此讨论串的问题就可以有不用改动现有中文维基方针的解决方法,注意现有中文维基方针,有第三方、第三者、独立等字眼。
这三论述,个人觉得和中文维基方针现有内容相容性高,并对现有一些字眼做了很清楚的初步区别,有助于解决不必要的编辑争论,回归各别条目的理据讨论。--(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16:32 (UTC)
- (!)意见: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说:"Proper sourcing always depends on context; common sense and editorial judgment ar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he process." 在多年运作上,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维基百科,都没有一刀切地排除“非第三者来源”,例如球队条目采用球队官方网站作为资料来源(例如en:Manchester United F.C.)是常见的事,en:Iraq War也用了不少来自.gov的连结作为资料来源。
- 在实际运作上,我没有见过政府发表的官方文件和官方资料、政府营运的新闻媒体所发表的文章被维基百科以“不符合非第三者来源”而禁止采用作为条目内容的资料来源。
- --Mewaqua 2013年2月5日 (二) 17:57 (UTC)
- (:)回应:我没有说禁止使用,只有说过分依赖的问题,看WP:PSTS就有说,应该要以一步之遥的二手来源为主,一手来源为辅,主从关系很重要,有二手来源在,才能有一手来源补充。--(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6日 (三) 10:45 (UTC)
- 似乎hanteng认为,维基百科是你想怎样就怎样,你认为对就对。--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7日 (四) 01:50 (UTC)
- 不敢不敢,小弟怎敢得罪WP:维基维新会的创建人呢?在下只是按Dr Cravix的指示,和您一起进行RTFM一起读维基方针的运动。--(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7日 (四) 16:04 (UTC)
- 参照一,自打嘴巴;参照二,教出个乱删一手来源掩盖事实的神〇。既然说到WP:维基维新会,随手看了一下,ht在其上做了73个编辑,而Edo不过79。果然和之前某些人一样,把某页面“改得更‘好笑’”的某位的话根本是一钱不值。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8日 (五) 05:27 (UTC)
- [1]Edo已在此会离任会长职务。--风雨同舟(留言) 2013年2月8日 (五) 06:44 (UTC)
- 参照一,自打嘴巴;参照二,教出个乱删一手来源掩盖事实的神〇。既然说到WP:维基维新会,随手看了一下,ht在其上做了73个编辑,而Edo不过79。果然和之前某些人一样,把某页面“改得更‘好笑’”的某位的话根本是一钱不值。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8日 (五) 05:27 (UTC)
- 不敢不敢,小弟怎敢得罪WP:维基维新会的创建人呢?在下只是按Dr Cravix的指示,和您一起进行RTFM一起读维基方针的运动。--(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7日 (四) 16:04 (UTC)
- 似乎hanteng认为,维基百科是你想怎样就怎样,你认为对就对。--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7日 (四) 01:50 (UTC)
- (:)回应:我没有说禁止使用,只有说过分依赖的问题,看WP:PSTS就有说,应该要以一步之遥的二手来源为主,一手来源为辅,主从关系很重要,有二手来源在,才能有一手来源补充。--(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6日 (三) 10:45 (UTC)
- 若此案通过后
若此案通过后,按提案者的旨意,以及在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以官方来源排除任何和官方来源有冲突的可靠来源的宏大想法表述来推论,那么像 梦露之死的条目只能剩下美国司法部门对梦露之死的来源,所有什么其他出的书啊,什么阴谋论的啊,都不能写入百科,尽管是可靠来源,尽管是有高度显著度,只要是和WP:维基维新会的创建人认定更可靠官方不带感情的来源有出入的,都不该留啊!梦露之死就是美国司法单位做出的判定为主啊,有什么好多写或更可靠的来源呢?请大家一起支持WP:维基维新会的创建人的维基维新运动吧,以正三观的方式来对来源进行知识导正无毒的净化啊~--(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7日 (四) 16:13 (UTC)
- 投票结果
投票规则: 最终支持者高于2/3通过。[来源请求]来源哪来的啊?--(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5日 (二) 16:40 (UTC)
- (-)反对没事不要投票!--Qa003qa003(留言) 2013年2月18日 (一) 13:35 (UTC)
关于越南语的翻译问题
我觉得喃字表记似乎没有必要了,连越南语维基百科自身也极少讨论到喃字了,反倒是中文维基百科画蛇添足,如越南语: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城舖胡志明。大家觉得保留喃字表记还有必要吗?--中 日 韩 越 的 汉 字 2013年2月8日 (五) 15:24 (UTC)
- 越南语维基百科全是机器刷的条目没参考性。--Kuailong™ 2013年2月9日 (六) 08:18 (UTC)
- 摆着并不碍事,况且还可让大家增广见识。-Kolyma(留言) 2013年2月10日 (日) 06:52 (UTC)
- 就喃字表记这一点来看咱们就比他们强。-- ──★── 2013年2月12日 (二) 15:05 (UTC)
- 值得保留,他们的选择是他们的事,这些喃字的用法是存在的即可,因为这是汉子所以对汉语百科还是有用的。--Qa003qa003(留言) 2013年2月18日 (一) 13:57 (UTC)
- 就喃字表记这一点来看咱们就比他们强。-- ──★── 2013年2月12日 (二) 15:05 (UTC)
- 摆着并不碍事,况且还可让大家增广见识。-Kolyma(留言) 2013年2月10日 (日) 06:52 (UTC)
英文维基允许骂人?
最近在编辑英文维基百科的时候让另一个编辑者不太满意,结果对方在讨论也上骂起来了。。。不是说不能骂人的么?怎么没人管呢? --Jack No1 2013年2月16日 (六) 06:10 (UTC)
- 呵呵。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6日 (六) 07:16 (UTC)
- 下次请给连结围观,维基平台是互管,有没有人管就像在问linux有没有人管一样,反正和M$有没有人管很不一样。--(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16日 (六) 10:07 (UTC)
- 还以为只有“中国人是需要管的。”—Snorri(留言) 2013年2月16日 (六) 10:20 (UTC)
-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Archive_143。其实偶尔艹一下也不伤。--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6日 (六) 15:01 (UTC)
- 可能是两个中国人以英文互骂,“太自由了,像英文维基一样,很乱”--1.34.51.114(留言) 2013年2月17日 (日) 06:04 (UTC)
-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Archive_143。其实偶尔艹一下也不伤。--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6日 (六) 15:01 (UTC)
英文维基百科上面对人身攻击很松,对扰乱(尤其是WP:POINT)很严,这点和中文维基百科相反。--CHEM.is.TRY 2013年2月18日 (一) 02:26 (UTC)
建议:增加默认图片缩略图大小
英文版的thumb默认大小是220px,咱们只有110px,很多图片都只是个摆设(尤其是信息图,包括一些特优条目),建议提高thumb到220px或300px,来提高图文搭配的用户体验。
Ps:图片缩小问题在翻译时很容易被忽略,导致很多人,没有更改图片大小到原始页面大小,导致中文很多条目的图片小一半,明显降低阅读体验。
日期类条目应该收录哪些内容?
刚刚看Talk:动漫角色生日列表发现虚构人物的出生日期都可以上……--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5日 (五) 06:19 (UTC)
- 英文版的年份大事记是三洲定理(需要来自五大洲中三个不同大洲的新闻媒体的独立报道),日期没注意过,不过似乎可以参照吧。人物生日就不太清楚。--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15日 (五) 14:54 (UTC)
- 三洲定理对新闻媒体有何要求?某些专业杂志也可能同时报道在他们专业范围的一件事。另外,如果是历史上的年份呢?有可能很多国家的历史书中都记录了某个事件。--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6日 (六) 01:16 (UTC)
- 就拿我最近看到的《参考消息》来说,如果这报纸报道了欧洲的某个事件,然后又被美国报道,是否就是说符合列入年份大事记的条件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7日 (日) 03:39 (UTC)
- 参考消息都是转载其他新闻。是“新闻媒体”而不是专业杂志。至少要是能说得上号的通讯社或者报纸,电视台可能要更严格一些。杂志显然不在此列。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6:50 (UTC)
- 过去的年份(我怀疑是按照维基百科建立来划分近期和过去)并不受这个限制。具体我没有查过。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6:51 (UTC)
- 参考消息都是转载其他新闻。是“新闻媒体”而不是专业杂志。至少要是能说得上号的通讯社或者报纸,电视台可能要更严格一些。杂志显然不在此列。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17日 (日) 16:50 (UTC)
- 就拿我最近看到的《参考消息》来说,如果这报纸报道了欧洲的某个事件,然后又被美国报道,是否就是说符合列入年份大事记的条件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7日 (日) 03:39 (UTC)
- 三洲定理对新闻媒体有何要求?某些专业杂志也可能同时报道在他们专业范围的一件事。另外,如果是历史上的年份呢?有可能很多国家的历史书中都记录了某个事件。--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6日 (六) 01:16 (UTC)
关于可靠来源的界定
我看见有的维基人曾将搜索引擎搜索链接加入来源列表和外部链接,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Bluedeck 2013年2月19日 (二) 17:25 (UTC)
可读性Accessibility
最近看到一些五颜六色的表格、模板,其中内容几乎不可读,如条目上海申花纪录与数据及模板{{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此前许多太阳系模板的鲜艳颜色已全数改成标准颜色。)针对这种有碍阅读的百科内容,在英语维基百科上有en:Wikipedia:Accessibility#Color这一部分指引,不知可否翻译为“可读性”。其中也提到许多患有色盲的读者,我们必须关注到他们。我建议中文维基百科对此进行讨论,是否应将该指引引入并实施。钢琴小子(留言) 2013年2月16日 (六) 05:16 (UTC)
UNESCO的模版
用模板en:Template:Designation list。在英文条目里而这是可以合并的吧,诸如en:Rocas Atoll、en:Victoria Falls等等,这样看起来也比较简洁,但是其他语言的条目似乎都是分开的?中文有否类似功能的模版?或者各位有什么替代方案?感觉这个问题不解决会影响创作UNESCO条目的兴趣。。--浅蓝雪❉ 2013年2月22日 (五) 09:57 (UTC)
正式提请对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及G11广告宣传速删准则进行一次小幅度修订
广告宣传的守则及G11的广告宣传速删标准目前似乎有些缺憾及模糊,存在灰色地带,故提出小修订以作岀改善。
修订1: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
- 目前广告宣传方针的广告部分指:
商业机构或产品之条目应该客观而不偏颇,亦应附有独立、第三方来源以备查证。所以小公司一般不会收录。而商业机构网站之连结只要可用以核证条目主要内容,则同可使用。维基百科并不会支持任何个别商业机构,或结立任何宣传伙伴。
- 与英文维基百科广告宣传的守则的对比:
英文维基指出Notability关注度是衡量条目是否广告宣传的一个因素,而有关注度的商业机构及组织的外部链接是可以接受的,若这是条目的(Topic)主题。而目前守则只说“(外部链接)只要可用以核证条目主要内容,则同可使用。”
- 目前灰色地带
假设A公司(例如某电讯公司)的外部链接可以核证B条目(例如4G LTE)的主要内容,若在B条目引用A公司的外部链接,亦可以构成宣传(如该电讯公司的4G服务),却符合目前守则。((链接)只要可用以核证条目主要内容,则同可使用。)因此有必要在此方针指出商业机构及组织的外部链接,必须是该条目的Topic,而不是能核证条目主要内容,才可使用。
- 方案
修订为
商业机构或产品之条目应该客观而不偏颇,亦应附有独立、第三方来源以备查证,因此小型公司一般不会收录。而有足够关注度的商业机构网站之连结,只能在有关该机构的条目中使用。维基百科不会支持任何个别商业机构,或结立任何宣传伙伴。
- 实质操作
1. 以后商业机构的连结,只能在有关该机构(如产品、品牌)的条目中使用,而其他条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使用这类连结。(争议小)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在乳制品加入雀巢牛奶公司的连结,不要在4G LTE加入电讯盈科流动通讯连结,作为来源或任何连结,无论该连结的资料是否能核证条目的(主要)内容。若有关资料真的有用,也要使用其他“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来引证这些资讯。
2. 符合挂上关注度模版条件的商业机构条目,应删去外部链接,在关注度问题处理后才可补回连结。即是使用商业机构网站之连结,也要在该商业机构及组织的关注度已被来源支持的前提下。(争议大,因改变目前做法,可在修订通过后再讨论是否实行)
投票
讨论
(!)意见:“足够关注度”无法衡量。--黑雪姬(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4:06 (UTC)
- (:)回应:当然可以。 --Risk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4:12 (UTC)
- (:)回应单纯的核查某个商业机构的关注度, 要比核查某个条目的关注度难多了. 难道要使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Bluedeck 2013年2月20日 (三) 15:33 (UTC)
- (:)回应“有足够关注度的商业机构网站”其实是指商业机构条目的关注度“被证明为受关注的,亦即是“值得注意的”。”,两者是一样的,亦即是目前关注度的指引。--Risk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5:42 (UTC)
- (:)回应单纯的核查某个商业机构的关注度, 要比核查某个条目的关注度难多了. 难道要使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Bluedeck 2013年2月20日 (三) 15:33 (UTC)
(!)意见:确认下“有足够关注度的商业机构网站之连结”,指的是http://www.XXX.com这种大陆地区称作网站链接的东西是么?再有,申请做出这个变更,是因为在之前或现在的条目中大量存在这个所谓的“漏洞”,让许多投机者有机可乘,是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请列举几个真实的例子以便于判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可否理解成变更不变更的实际意义或至少在目前阶段实际意义并不是很大,是么?--Ffn(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00 (UTC)
(!)意见 重复一次我的论点:挂上关注度模版只是‘“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并不构成移除商业机构条目中该机构网站链接的条件, 而是要‘“确定”该机构不符合通用关注度’; 当确定之后(如存废讨论通过), 整个条目也应被移除了, 也再没有是否有网站链接的问题了。在有社群讨论共识前,不宜以“关注度”就删结链甚至删条目。完全不能接受“修订通过后再讨论是否实行”的方式,廿三条乎?--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28 (UTC)
- (:)回应这是因为实质操作2的实行与否,是建基于对修订后的方针的两种不同理解,而共同前设是,关注度是能否在商业机构网站的条目使用其连结的考虑因素。第一种是:“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不代表没关注度,若不能确认没关注度,就可继续使用其连结,(当确定之后, 整个条目也应被移除了, 也再没有是否有网站链接的问题了),这也是你的立场。第二种是:条目未能显示其关注度,而对关注度的质疑是成立,就不能将其定性为有关注度的商业机构网站及使用其连结。我认为这是“有关注度假设”和“无关注度假设”(原创)的问题,但不能轻易说那一种理解是正确。既然修订也不导致实质操作2变成理所当然,为何不能先求同存异?--Risk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2:53 (UTC)
- “建基于对修订后的方针的两种不同理解”还没有搞清楚,就要人投票,是不成的--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3:19 (UTC)
- 其实实质操作2是我个人意见,也只有我提出过,重点是“而有足够关注度的商业机构网站之连结,只能在有关该机构的条目中使用”不会让人得出要实行实质操作2的结论。故可以后再讨论。--Risk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6:52 (UTC)
- “建基于对修订后的方针的两种不同理解”还没有搞清楚,就要人投票,是不成的--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3:19 (UTC)
修订2:G11广告宣传速删准则
- 目前G11指:
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
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须注意,仅仅以某公司或产品为主题的条目,并不直接导致其自然满足此速删标准。
- 与英文维基百科的G11对比:
目前G11没有中立观点的元素,“仅仅以某公司或产品为主题的条目”也可以是明显的广告宣传。英语维基也提及“anything can be promoted”。
- 目前灰色地带
“仅仅以某公司或产品为主题的条目”也可以是明显的广告宣传,也可能让人以为明显的广告宣传只限于商业宣传。
- 方案
修订为
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须注意,以公司或产品为主题的条目若符合中立观点,则不符合此速删标准。广告宣传并不只限于商业推广,亦包括对个人、非商业组织、观点意见等的宣传。
- 实质操作
与当前G11的使用一样。
投票
- (+)支持 以前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这样描述很好 Bluedeck 2013年2月20日 (三) 15:30 (UTC)
- (+)支持--黑雪姬(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6:48 (UTC)
- (+)支持(&)建议把“页面只收宣传之用”改为“页面以宣传为目的”,要不太文绉绉了不利于新手阅读。——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2日 (五) 11:12 (UTC)
- “页面纯粹以宣传为目的”如何?--Risk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12:54 (UTC)
讨论
- 碰到那种前面一半(或者只有1/4,甚至仅三四句话)只是纯粹的人物概要(张x,xx艺术学校教授,1958年在上海出生,……),看不出来赞扬的语气;但后面部分则全是宣传内容(或者纯粹罗列各种荣誉)。这种条目的确可以不用完全重写,砍掉后面一半就是百科条目了。于是我们应该是帮他把广告部分砍掉,还是整体上理解为宣传为目的给G11?(假设张x不满足关注度标准,虽然速删本身应该不用看知名度)--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0日 (三) 15:52 (UTC)
- 因为条目的确是以宣传为目的,也许应先给G11,再让管理员作出决定,严谨好于寛松。虽然速删本身应该不用看关注度,但关注度也是百科全书要求?--Risk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6:08 (UTC)
- (!)意见,如果能砍掉广告部分后将其变为一个百科条目,何乐而不为?删除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02:57 (UTC)
- (!)意见由管理员决定砍掉广告部分或删除吧--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3:06 (UTC)
- (!)意见,如果能砍掉广告部分后将其变为一个百科条目,何乐而不为?删除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02:57 (UTC)
- 因为条目的确是以宣传为目的,也许应先给G11,再让管理员作出决定,严谨好于寛松。虽然速删本身应该不用看关注度,但关注度也是百科全书要求?--Risk留言 2013年2月20日 (三) 16:08 (UTC)
(!)意见,修订后的方案我理解有三个要件①只作宣传之用②需完全重写才合要求③符合中立观点,修订后的方案想表达的直接意思我的理解是,同时满足①和②则可删,但同时满足①和②又同时满足③则不可删,依此推断,仅满足①不满足②则不可删,仅满足②不满足①亦不可删,无论满足①和②只要满足③则不可删。我个人觉得这不是我们想要的意思吧,另外我还是延续上面的观点,最好请提供之前或当下有正在被投机者投机的大量案例做判断。--Ffn(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14 (UTC)
- (:)回应 ②需完全重写才合要求 与 ③符合中立观点是不会同时存在的吧?--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3:08 (UTC)
- (※)注意:修订后的G11与目前G11的运作不会出现改变。符合中立观点就不是广告,不符合G11。--Risk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3:43 (UTC)
- 是否中立有的时候可以argue的,到那时候怎么办。最典型的例子是“为某地提供快捷运输服务”,有人一看“快捷”二字马上就拍桌子了:“哎呀,广告!”,下文都不看了就去挂G11。这种事情我见的多了去了,每天都能见到。--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2日 (五) 02:45 (UTC)
- 删去“快捷”就是中立观点,不用G11。--Risk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2:24 (UTC)
- 速删速度快,走关注度还要37天,晚删早删都是删,G11直接搞定xD--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4日 (日) 01:47 (UTC)
- (:)回应: G11与关注度完全是两回事……--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03:19 (UTC)
- 删去“快捷”就是中立观点,不用G11。--Risk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2:24 (UTC)
- 是否中立有的时候可以argue的,到那时候怎么办。最典型的例子是“为某地提供快捷运输服务”,有人一看“快捷”二字马上就拍桌子了:“哎呀,广告!”,下文都不看了就去挂G11。这种事情我见的多了去了,每天都能见到。--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2日 (五) 02:45 (UTC)
建议关注度过期的存废讨论必须至少还要有一人投删除票才可删除
现在管理员处理存废讨论,基本上是只要没有人投保留票就一律删除(包括关注度到期的那些)。然而,对于那些“关注度到期讨论”(大家都知道Nivekin每天整理关注度到期的条目列表例如这里,而据我观察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那也是存废讨论的一部分),如果有些条目具有一定关注度,却被人挂上了关注度不足的标签,一月后自动进入存废讨论,而一周讨论期内如果又没人注意到,最终就会被误删。这些关注度到期的条目其实连提名人都没有,Nivekin只是根据关注度提报的列表来负责整理,不表示他就一定支持删这些条目。如果就此删除,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我建议凡是因为关注度到期而进入存废讨论程序的条目,需要至少有一人投下删除票,最终才可删除。尽量避免误删。--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3日 (六) 01:43 (UTC)
- 这事情我以前讨论过一次,好像不了了之了。主要就是参与的人太少。就算是“至少有一人投下删除票”也不一定,要详述理由吗?不要的话照样可以挂一堆“删除”然后就让其它管理员来删除。--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23日 (六) 01:54 (UTC)
- 其实就是Nivekin提删了,如果是他认为不应该删,会留言通知提报者关注度过期。至少两次编辑和30+7天的关注度模板都没反应那就是编者真没太在意吧,存废也会有讨论页的通知,感觉7天足够了。--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3:38 (UTC)
- 事实上是处理存废的时候看到很多条目下的讨论区完全是空的,这意味着这个条目的存废其实是0支持0反对,然而还得删除。--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3日 (六) 03:43 (UTC)
- 仔细看历史是逐个提删的,只不过为方便显示合并了而已,可以理解为以上多个提删用一个签名署名。所以只是看上去没人提删,而提报者的删除票被合并去掉了而未显示,提报者投的是删除票。感觉可以让Nivekin改成“对以上提报(×)删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4:01 (UTC)
- 事实上是处理存废的时候看到很多条目下的讨论区完全是空的,这意味着这个条目的存废其实是0支持0反对,然而还得删除。--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3日 (六) 03:43 (UTC)
- 其实就是Nivekin提删了,如果是他认为不应该删,会留言通知提报者关注度过期。至少两次编辑和30+7天的关注度模板都没反应那就是编者真没太在意吧,存废也会有讨论页的通知,感觉7天足够了。--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3:38 (UTC)
- 在此声明经我作提删的关注度问题条目,表示我已投下删除票。排版改为列表列出只是方便大家阅读[2]。除非有其他意见如合并建议,我就不再浪费时间再每个条目贴一次(×)删除了。(那个列表模版不懂怎样改)--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7:20 (UTC)
- 其实也就是ctrl+v几下的事情,不做也没关系,我还不想蛋疼。--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23日 (六) 08:38 (UTC)
- @Nivekin 我的意思是改最后签名(“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前的那段“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就好,不需要改模板让每个都有删除票。--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23:58 (UTC)
- 也是不懂怎样改……那位可以改一下
- @Nivekin 我的意思是改最后签名(“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前的那段“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就好,不需要改模板让每个都有删除票。--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23:58 (UTC)
- 其实也就是ctrl+v几下的事情,不做也没关系,我还不想蛋疼。--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23日 (六) 08:38 (UTC)
{{subst:DRItem| Type=fame | DRarticles = }} —~~~~
--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5:44 (UTC)
- 每天最后合并时改现在----后面的那行,没明白吗……--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7:37 (UTC)
- 所有字都是设定的,到那儿改?我贴的就是上面那模版--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9:34 (UTC)
- 抱歉是我弄错了,之前以为那是每次手打粘贴的……改了,这样大概可以。--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10:18 (UTC)
- 每天最后合并时改现在----后面的那行,没明白吗……--YFdyh000(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7:37 (UTC)
- 我处理基本原则是:
- 以前由机器人自动通通提送时,如果无删除意见,就是以“无删除意见”保留。
- 改以人工处理时,被提送到存废讨论时,已经是提送人检视过,认为需要删除才会提出,所以最基本就是有一个删除意见。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7日 (三) 00: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