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1月10日) |
發展過程
萌芽階段(古希臘、古羅馬到英國內戰之前)
教育學作為一種思想和想像,零星記載於當時的思想家、哲學家的言論和著作中,如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昆體良的《雄辯術原理》、中國戰國時期的《學記》、《論語》和《孟子》、韓愈的《師說》。也常見於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許多思想家們的哲學、社會學論著中。
創立階段(17至18世紀)
1623年,弗蘭西斯·培根發表《學術的進展》[1],首次把教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從其他科學中分離出來。1632年約翰·阿摩司·夸美紐斯的《大教學論》出版,標誌著教育學成為了一門獨立學科。
還有一些思想家以自然主義為指導,對教育思想、內容、方法等都有較為豐富的論述,如約翰·洛克的《教育漫話》,盧梭的《愛彌爾》等。
科學教育學階段(18世紀末到19世紀上半葉)
18世紀末,教育學以哲學、心理學、倫理學為基礎,形成初步理論,並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出現在大學講台上。伊曼努爾·康德,是最早在大學裡講授教育學的學者之一。他明確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須成為一門科學。1806年,約翰·弗里德里希·赫爾巴特發表《普通教育學》,標誌著科學教育學的建立。
多元發展階段(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
實驗教育學的代表梅伊曼和拉伊,突破此前的理性主義研究傳統,堅持科學主義研究,把實驗心理學的觀察、實驗、統計方法引入教育學研究,倡導通過科學意義上的觀察、實驗方法來研究和建構教育學的理論和體系。約翰·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學校即社會」「從做中學」等教育概念,形成以「兒童、經驗、活動」為中心的「新三中心」教育教育教學觀,在歐美掀起了一場教育改革運動,對世界教育改革影響深遠。
教育學的分化與拓展階段(20世紀中期至今)
參考文獻
- ^ William Ludlam (1785), The Rudiments of Mathematics, Cambri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