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 (195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法官 (1955-)

李克(1955年11月),山西陽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法官[1]

生平

李克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碩士研究生。1970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院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國家二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1](2004年12月29日至2009年2月28日[2][3])。2007年12月,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4]2009年3月4日,被任命為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副部長級),分管第16辦事處[1][5]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李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9). 
  2. ^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 中國人大網. 2004-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6).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中國法院網. 2009-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9). 
  4. ^ 最高法院为26名大法官颁发证书. 光明日報_光明網. [2021-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3). 
  5. ^ 原标题:李克明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2021-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