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
陽春市(郵政式拼音:Yeungchun),是中國廣東省所轄的縣級市,由陽江市代管,位於廣東省西南部,漠陽江中上游。市境與陽江市的江城區、陽東區、陽西縣,茂名市的電白區、高州市、信宜市,雲浮市的雲安區、羅定市、新興縣以及江門市的恩平市接壤,毗鄰珠江三角洲、香港、澳門。全市總面積4054.7平方公里,是目前僅次於英德市的廣東省面積第二大縣(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地為春城街道。
陽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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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市 | |
陽春市南新大道 | |
坐標:22°10′18″N 111°47′05″E / 22.17166°N 111.78465°E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隸屬行政區 | 廣東省陽江市 |
政府駐地 | 春城街道 |
政府 | |
• 市長 | 李謙常 |
•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 余秀坤 |
• 市委書記 | 李宗瑞 |
• 市政協主席 | 翁文星 |
面積 | |
• 總計 | 4,037.8 平方公里(1,559.0 平方英里) |
人口(2020年)[1] | |
• 常住 | 875,896人 |
• 密度 | 217人/平方公里(562人/平方英里) |
• 城鎮 | 360,359人 |
時區 | 北京時間(UTC+8) |
郵政編碼 | 529600 |
電話區號 | 0662 |
車輛號牌 | 粵Q |
行政區劃代碼 | 441781 |
網站 | www |
陽春市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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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 | 陽春 | ||||||||||
簡化字 | 阳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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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式拼音名稱 | |||||||||||
郵政式拼音 | Yeungchun[2] |
歷史
建置沿革
古代
戰國(前3世紀),為百越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兵第一次南征百越下嶺南,置南海郡,陽春地屬之。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兵第二次南征百越,在嶺南置南海、桂林、象三郡,陽春地屬桂林郡。
漢元鼎六年(前111年),為合浦郡高涼縣地。
三國吳赤烏元年(238年)置莫陽縣,屬高興郡,為陽春地建縣之始。
晉太康元年(280年),省高興郡,莫陽縣屬高涼郡。今縣境北部為蒼梧郡臨允縣地。
南朝宋元嘉年間,在原臨允縣南部(即今縣境北部和西北部)分置龍潭縣、甘東縣(南朝齊更名為甘泉縣),均屬新寧郡。
南朝梁普通四年(523年),撤銷莫陽縣,改設陽春郡並置陽春縣,這是以「陽春」名建縣之始。陽春郡轄陽春、甘泉二縣。
隋開皇十年(590年),撤銷陽春郡,以陽春縣屬高州;龍潭縣改稱銅陵縣,分甘泉縣置西城、流南(開皇十八年曾改稱南流)二縣,均屬端州。大業二年(606年)復置高涼郡,陽春縣屬之;撤銷西城、流南二縣,併入銅陵縣,屬信安郡轄。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在今春城鎮城區,並恢復流南縣,春州領陽春、流南二縣。同年又分春州置勤州(又稱銅陵郡),從銅陵縣分置富林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春、勤二州隸屬於嶺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復西城縣,屬春州;撤銷勤州,將富林縣併入銅陵縣。不久,西城、流南二縣併入陽春縣。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恢復勤州,轄銅陵縣。長安二年(702年)又撤勤州,銅陵縣改屬春州。開元十八年(730年)復置勤州及富林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天寶元年(742年)春州又稱南陵郡,並析陽春縣置羅水縣屬之;勤州又稱雲浮郡。乾元元年(758年)春州仍領陽春、羅水二縣;勤州由富林徙治於銅陵,又稱銅陵郡,領銅陵、富林二縣。
五代(907-960年),屬南漢,復置流南縣,春州領陽春、羅水、流南三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
宋開寶五年(972年)撤銷春州,陽春、羅水、流南三縣改屬恩州。次年,復置春州,撤銷勤州;並將富林縣併入銅陵縣,羅水、流南二縣併入陽春縣;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銷春州,陽春縣改稱新春縣,屬新州轄。天禧四年(1020年)再復春州,把新春縣復稱陽春縣,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熙寧六年(1073年)廢春州,把銅陵縣併入陽春縣,陽春縣屬南恩州。
元代沿宋制,陽春縣仍屬南恩州(至元十三年至十八年曾改稱南恩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陽春縣改屬肇慶府。萬曆五年(1577年)十一月從陽春縣劃出富林及西部山區(即今河㙟鎮的雲簾,松柏鎮的雲容、雙黃、北河,圭崗鎮,永寧鎮,花灘林場,山坪鄉的長沙、豐垌、岳埇,雙滘鎮的五星、根子、榕木等地)併入東安縣(後於民國3年改稱雲浮縣)。
清代沿明制,陽春縣仍屬肇慶府。咸豐、同治年間,原屬陽春縣思良都那烏堡的岑垌,因客家軍戰亂,造成居民流離、田園荒廢。亂平後,恩平縣人向該縣承充開墾,陽春縣無人過問,遂歸恩平縣轄。
現代
據清光緒二年(1876年)石瑞昌主修的《肇慶府志》輿圖及清光緒年間兩廣總督張人駿主修的《廣東輿地全圖》的陽春縣圖中記載,南浦屬陽春縣地。民國3年(1914年)東安縣改稱雲浮縣後,南浦屬雲浮縣。
民國元年至13年(1912-1924年)陽春縣屬肇羅陽鎮守使管轄。民國14年屬廣東省第七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茂名)管轄。民國25年10月改隸廣東省第三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署治高要)。民國27年1月改屬廣東省第七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茂名)。民國38年2月改隸廣東省第十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台山)。
1949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控制陽春縣,同時雲浮縣西山特別區事實上交由陽春縣代管,與陽春一道隸屬廣東省粵中地區專員公署(署治江門)。
1950年7月5日,根據上級許可,正式把原來明代由陽春縣劃出併入東安縣的西部山區,從雲浮縣劃出歸屬陽春縣轄地,陽春縣境才固定現在的規模。
1952年5月4日陽春縣改屬廣東省粵西行政區(因署治湛江,1956年2月20日後改稱為湛江專區、湛江地區)。
1958年11月至1961年3月陽春縣與陽江縣合併,稱兩陽縣,為兩陽縣轄地。陽春與陽江合併為兩陽縣後,將原陽春縣漠陽公社蟠龍的上灑、大㙟、木頭垌3條村劃給原陽江縣大八公社,1961年3月分為陽春、陽江兩縣時,這3條村沒歸還陽春縣,遂從此一直屬陽江縣轄。
1961年3月25日復設陽春縣至今。
1983年9月1日改屬江門市管轄直至1987年底。
1988年1月7日,陽春縣改屬陽江市管轄至今。
1994年5月4日,陽春縣升格為縣級陽春市,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委託陽江市代管至今。
1949年以後區劃變動
1949年10月至1958年8月(區、鎮、鄉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全縣(不包括西山)仍按民國時期的建制6個區,下轄3個鎮、39個鄉。
1950年7月5日,中共陽春縣委根據上級決定,正式收回西山特別區(原明代萬曆五年劃給東安縣的縣境西部山區,後稱」雲浮飛地」)。
1950年8月7日,把西山特別區(今圭崗、永寧鎮)設為第七區,下轄大水、那霖、三垌、北河、永寧、八甲(今永寧鎮之新江,非現在陽春市之八甲鎮)、廟龍、雙江等8個鄉,區址設在圭崗圩。
1951年6月7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附城鎮列為鄉級鎮;後於8月升為區級鎮。同年11月1自,全縣由7個區調整為8個區,從原第七區劃出八甲(新江)、雙江、廟龍、永寧4個鄉設第八區,區址設於永寧圩。
1952年4月調整行政區劃,全縣為8個區,下轄47個鄉改設為149個鄉,3個鎮建制不變(2個鄉級鎮,1個區級鎮)。
1953年8月4日,土改複查後再次調整行政區劃。全縣劃為14個區、1個區級鎮、190個鄉(鎮)。
1956年1月,陽春縣人民政府改稱陽春縣人民委員會,各區設區公所(為縣的派出機構),各區規模不變。全縣14個區都以區公所的所在地命區名,第一區改為附城區,第二區改為馬水區,第三區改為合水區,第四區改為春灣區,第五區改為松柏區,第六區改為河區,第七區改為圭崗區,第八區改為永寧區,第九區改為三甲區,第十區改為雙滘區,第十一區改為八甲區,第十二區改為潭水區,第十三區改為河口區,第十四區改為崗尾區,縣城鎮不變。
1957年4月21日至5月,撤區並大鄉,全縣由原來186個小鄉合併為36個大鄉、4個鎮,撤銷原有區的建制,同時鄉以下設農業生產合作社(不屬於行政建制)。
1958年4月再行並鄉,全縣由原來36個鄉、4個鎮,合併為14個鄉、1個鎮。14個鄉是:附城鄉(崆峒鄉併入)、馬水鄉、崗尾鄉(潭簕鄉併入)、合水鄉(㙟仔、共和鄉及合水鎮併入)、春灣鄉(新龍、茶園鄉及春灣鎮併入)、松柏鄉(北河鄉併入)、河㙟鄉(陽三、石望鄉併入)、圭崗鄉(那林、山根、三垌鄉併入)、永寧鄉(新江、硤石、廟龍鄉併入)、三甲鄉(龐洞、山坪鄉併入)、雙滘鄉(大陳鄉併入)、八甲鄉(喬連、黃垌鄉併入)、潭水鄉(東湖鄉及潭水鎮併入)、河口鄉(龍門鄉併入)。1個鎮是縣城鎮。
1958年9月至1983年8月(人民公社體制)
1958年9月3日在原崗尾鄉成立第一個人民公社——崗尾人民公社。至10月1日止,其他13個鄉相繼成立人民公社,除附城鄉與縣城鎮合併改稱為」附城紅旗人民公社」外,均按原鄉名為人民公社名稱。
同年10月12日,根據上級指示,中共陽春縣委決定,再次把全縣初建的14個人民公社合併為6個大公社,並重新命名。附城、馬水、崗尾公社合併為漠陽人民公社;合水公社改為春東人民公社;春灣、松柏、河㙟公社合併為春北人民公社;三甲、雙滘、八甲公社合併為春西人民公社;潭水、河口公社合併為春南人民公社;圭崗、永寧公社合併為西山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4日,陽春、陽江兩縣合併為兩陽縣。於是月中旬,把春東人民公社併入漠陽人民公社,原陽春縣境建立5個大公社。至28日,為便利當地習慣,各公社重新更名,原漠陽公社改為春城公社,春北公社改為春灣公社,春南公社改為潭水公社,春西公社改為三甲公社,西山公社改為圭崗公社。
1959年1月30日,兩陽縣把原春城人民公社分為春城和春城鎮人民公社,並把原崗尾公社併入漠陽公社前的範圍劃入雙捷人民公社管轄。2月又析春城人民公社設合水人民公社。
1959年5月,因公社規模過大,不便領導,兩陽縣把19個公社分為27個公社,原陽春縣境由7個公社劃分為春城、合水、春灣、河㙟、圭崗、三甲、雙滘、潭水、崗尾等9個人民公社。隨之,把原來的生產管理區改稱為生產大隊。各公社下共設生產大隊158個,生產隊2949個。
1961年4月,兩陽分縣後,陽春縣下設春城鎮、附城、馬水、合水、陂面、春灣、茶園、松柏、河㙟、石望、圭崗、永寧、三甲、八甲、山坪、雙滘、河口、潭水、崗美、水上等20個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全縣又重新確定劃分39個農村公社、1個城鎮公社和1個水上公社,即:附城、河西、馬水、合水、陂面、春灣、潭寮、茶園、新龍、松柏、北河、河㙟、陽三、石望、圭崗、三垌、那林、山根、永寧、硤石、新江、廟龍、三甲、山坪、龐洞、雙滘、大陳、黃江、八甲、喬連、黃垌、潭水、東湖、鳳來、河口、龍門、崗美、輪水、潭簕公社,春城鎮公社和水上公社。公社下設生產大隊525個,生產隊6640個。
同年6月,再次調整公社、大隊、生產隊規模。調整後,為43個農村公社、560個大隊、7060個生產隊,以及4個城鎮和一個水上公社。至7月,實行以大區管理小公社,全縣設立7個區管理農村公社,即:春城區、合水區、春灣區、圭崗區、永寧區、三甲區、潭水區。至11月18日,人民公社體制再次調整,全縣7個區,管理45個農村公社、3個城鎮公社:春城區轄附城、河西、馬水、石菉、崗美、輪水、潭簕等7個公社;合水區轄合水鎮、合水、陂面、潭寮、茶河、㙟仔等6個公社;春灣區轄春灣鎮、春灣、茶園、新龍、松柏、北河、青山、河㙟、陽三、石望、交簡等11個公社;圭崗區轄圭崗、山根、三垌、大㙟(那林)等4個公社;永寧區轄永寧、新江、廟龍、硤石等4個公社;三甲區轄三甲、龐洞、山坪、雙滘、大陳、黃江、八甲、喬連、黃垌等9個公社;潭水區轄潭水鎮、潭水、盤安、鳳來、河口、黃蔃、龍門等7個公社;春城鎮公社和水上公社則為縣直轄。全縣各公社下轄599個大隊,7189個生產隊。
1963年1月,又調整社隊規模,撤銷區的建制,把原45個農村公社、4個鎮公社、1個水上公社,合併為附城、馬水、崗美、合水、春灣、松柏、河㙟、石望、圭崗、永寧、三甲、雙滘、八甲、潭水、河口、春城鎮等16個公社和水上公社(後於1964年11月5目改稱為「水上運輸聯社」),下轄279個大隊。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8月後,縣、公社、大隊三級體制相繼冠以「革命委員會」名稱,代行黨政領導權;生產隊冠以「革命領導小組」名稱。直至1980年12月恢復「陽春縣人民政府」後,各公社、大隊恢復「管理委員會」名稱。這期間,曾於1975年10月從合水公社分設陂面公社,1979年1月,從附城公社分設河西公社,從春灣公社分設衛國公社,從三甲公社分設山坪公社。自此以後,公社規模基本穩定,但大隊、生產隊仍有個別調整。至1980年底,全縣劃分19個農村公社以及春城鎮公社、水上聯社,共有農(漁)業大隊307個、生產隊8692個。
1981年6月17日,撤銷春城鎮公社建制,恢復春城鎮人民政府。
1983年8月(區/鎮鄉、鄉/鎮及村民委員會)
1983年8月28日,實行政社分開,撤銷公社、大隊建制,設立區、鄉。將原來19個公社改稱為區;原來300個農村大隊調整為304個鄉;春城鎮(區級鎮)下轄兩個農業大隊改稱管理區,1個漁業大隊和5個居委;水上聯社不變。
1983年9月19日,從春灣區分設春灣鎮人民政府(區級鎮)。
1984年5月30日,從合水區分設合水鎮人民政府,從潭水區分設潭水鎮人民政府,均為區級鎮。
1985年5月,水上聯社改稱為水運工商總公司,下設春灣、陂面(原合水)、春城、馬水、崗美、河口、潭水、圭崗、春僑等9個分公司,以及水泥船廠、編織廠、水運供銷公司等10個生產經營單位。
1985年6月,附城、河西兩區合併為春城區,區公所與春城鎮人民政府合署辦公。同時,春灣區公所與春灣鎮人民政府、合水區公所與合水鎮人民政府、潭水區公所與潭水鎮人民政府均合署辦公。
1986年12月,撤區建鄉鎮,撤銷原來18個區和304個鄉的建制,全縣重新劃為18個鄉(鎮),其中14個鎮、4個鄉,鄉鎮下轄309個村民委員會和26個居民委員會。
1992年至今(鎮及村民委員會)
1992年,統一鄉鎮管理體制,陽春市下轄各鄉鎮統一為鎮建制。
2003年11月28日,山坪鎮併入三甲鎮,衛國鎮併入春灣鎮。
2016年8月19日,春城街道河西片分出,設立河西街道,陽春市行政區劃漸趨穩定。
行政區劃
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河塱鎮、松柏鎮、石望鎮、春灣鎮、合水鎮、陂面鎮、圭崗鎮、永寧鎮、馬水鎮、崗美鎮、河口鎮、潭水鎮、三甲鎮、雙滘鎮、八甲鎮、石錄礦區、花灘林場、東湖林場、河尾山林場、南山礦、陽春監獄和硫鐵礦。
人口
2023年,陽春市戶籍人口1221925人,其中城鎮戶籍人口380518人。全市常住人口882639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388291人[4]。
地理
地理坐標為東經111°16’27"至112°09’22",北緯21°50’36"至22°41’01",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漠陽江縱貫全市,周邊是狹長的河谷盆地和小平原,陽春市屬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光、熱、水資源豐富,四季溫和,風調雨順,年平均氣溫22℃,年平均降雨量2380毫米,年平均日照達2000小時。
交通
風景名勝
特產
文化
語言
陽春本土方言有陽春白話(粵語)、涯話(客家話)、瑤語(勉語)。其中粵語使用人口70多萬,客家話使用人口28萬多,使用瑤語者約450人(瑤族人對外講白話或涯話)[5]。陽春白話屬粵語高陽片,分春中、春西、春南、春北白話,各地語音有所差異,代表點分為春城、雙滘、崗美、春灣等地,其中春城白話有最多的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據縣誌記載,春中白話是歷代派至陽春的駐軍官兵所操的各種廣州音系方言,是與大批遷徙而來的高要移民所講的高要方言融合的結果;春北白話與新興縣話相互影響;春西白話與高州話相互影響;春南白話受陽江話影響較大,聲調與陽江話基本相同。調值上,陽春與陽江有較大區別,當地人認為陽春話的聲調更接近廣州話。通過將陽春、陽江、廣州的聲調比較可以發現,陽春、陽江、廣州同異互存,但陽春與廣州有5個聲調相似,與陽江只有2個聲調接近。[6]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2020. 北京市: 中國統計出版社. 2022-07. ISBN 978-7-5037-9772-9. Wikidata Q130368174 (中文).
- ^ 根據中華民國《1947年廣東政區及郵政式廣東地名一覽》,大部分根據粵語標準音廣州話拼寫,其他部分由潮汕、客家、官話或其他方音拼寫而成。
- ^ 2023年阳春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23-06-30 (中文(中國大陸)).
- ^ 陽春市統計局. 阳春市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PDF). 陽春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2024-08-14].
- ^ 阳春瑶语. 陽江市政府網. [202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
- ^ 劉偉民. 阳春话与阳江话的语音差异. 廣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中文系. [202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