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如
陳劍如(1896年—1966年2月17日)[1]廣東台山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2]
陳劍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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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96年?月?日 |
逝世 | 1966年2月17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
國籍 | 大清(1896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5年) 中華民國(1925年–1966年) |
生平
陳劍如早年自廣州府中學畢業後,19歲入北京法政大學學習。其間,馬超俊正在北京籌辦民間飛行學校,陳劍如乃就教於馬超俊,談論革命。民國九年(1920年),陳劍如學成返回廣東,在馮自由創辦的民治通訊社任記者,參與宣傳革命。民國十一年(1922年),陳劍如自創「覺悟通訊社」,在廣東及海外有影響,其通訊稿受各報歡迎,鼓勵勞工運動,輔導工運組織,呼籲團結抵抗北洋軍閥。1922年陳炯明發動六一六事變,陳劍如口誅筆伐。民國十二年(1923年),陳劍如任中國國民黨廣州市黨部區委員。民國十三年(1924年),廣州商團叛亂,陳劍如率先發動輿論聲討。吳鐵城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聘陳劍如出任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當時,大元帥府派孫科代表赴中國東北會晤張作霖,陳劍如隨行任秘書,旋任大本營籌餉處處長。民國十三年(1924年)冬,孫中山北上,陳劍如隨行任行轅秘書,並照料孫中山的醫藥事宜。民國十四年(1925年),孫科任廣州市長,陳劍如任主任秘書,襄理市政,嗣後兼任廣州國民日報總編輯。[2]
1930年代初,鄧演達回國後,孫科為拉攏鄧演達,先派陳劍如通過麥朝樞接頭,表示願同鄧演達合作反蔣介石。[3]1933年,陳劍如被任命為立法院立法委員。[4]
1935年4月3日,在新生活運動中,為響應宋美齡等人之倡導,上海市政府主辦了第一屆集體結婚。南京市社會局隨之要求舉辦南京市「第一屆新生活集團結婚」活動,定於1935年8月10日舉行。8月10日,「首都首屆集團結婚典禮」在南京勵志社(今鍾山賓館)舉辦,時任南京市社會局局長陳劍如充當主持人,南京市市長馬超俊當證婚人。[5][6]
1947年,陳劍如任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後來赴台灣,受聘擔任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2]戡亂建國動員委員會秘書長洪蘭友辭職後,蔣介石令免戡亂建國動員委員會秘書長洪蘭友職位,以副秘書長陳劍如代之;任命周異斌爲副秘書長;原任秘書長洪蘭友辭職照准。[7]
參考文獻
- ^ 劉心皇, 王鐡漢,張學良進關秘錄,傳記文學出版社,1990年作「陳劍如,廣東台山人,生於民前十六年、淸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 ,卒於民國五十五年。」傳記文學第52卷第1-6期中記載與此相同。
- ^ 2.0 2.1 2.2 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6,國史館,1988年
- ^ 鄧演達回國組黨,團結報,2010-04-22[永久失效連結]
- ^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95年
- ^ 罕見民國集體婚禮規定穿緋色鞋 南京首屆在鍾山賓館舉行,南京電視新聞網,2012年09月03日[永久失效連結]
- ^ 民国南京首届集团结婚,现代快报,2009年9月14日. [2013年6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1,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71年
- ^ 傳記文學第52卷第1-6期,傳記文學雜誌社,1988年,第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