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如(1896年—1966年2月17日)[1]广东台山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

陳劍如
个人资料
出生1896年?月?日
逝世1966年2月17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国籍 大清(1896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5年)
 中華民國(1925年–1966年)

生平

陳劍如早年自廣州府中學毕业后,19岁入北京法政大學学习。其间,马超俊正在北京籌辦民間飛行學校,陳劍如乃就教于马超俊,谈论革命。民國九年(1920年),陳劍如學成返回广东,在馮自由創辦的民治通訊社任記者,参与宣传革命。民國十一年(1922年),陳劍如自創“覺悟通訊社”,在廣東及海外有影响,其通訊稿受各報歡迎,鼓勵勞工運動,輔導工運組織,呼吁團結抵抗北洋軍閥。1922年陳炯明发动六一六事变,陳劍如口誅筆伐。民國十二年(1923年),陳劍如任中国国民党廣州市黨部區委員。民國十三年(1924年),廣州商團叛乱,陳劍如率先发动輿論聲討。吳鐵城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聘陳劍如出任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当時,大元帥府派孫科代表赴中国東北会晤張作霖,陳劍如隨行任秘書,旋任大本營籌餉處處長。民国十三年(1924年)冬,孙中山北上,陳劍如隨行任行轅秘書,並照料孙中山的醫藥事宜。民國十四年(1925年),孫科任廣州市長,陳劍如任主任秘書,襄理市政,嗣后兼任廣州國民日報總編輯。[2]

1930年代初,邓演达回国后,孙科为拉拢邓演达,先派陈剑如通过麦朝枢接头,表示愿同邓演达合作反蒋介石[3]1933年,陈剑如被任命为立法院立法委员。[4]

1935年4月3日,在新生活运动中,为响应宋美龄等人之倡导,上海市政府主办了第一届集体结婚。南京市社会局随之要求举办南京市“第一届新生活集团结婚”活动,定于1935年8月10日举行。8月10日,“首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南京励志社(今钟山宾馆)举办,时任南京市社会局局长陈剑如充当主持人,南京市市长马超俊当证婚人。[5][6]

1947年,陈剑如任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后来赴台湾,受聘担任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2]戡乱建國動員委員會秘書長洪蘭友辞职后,蒋介石令免戡乱建國動員委員會秘書長洪蘭友職位,以副秘書長陳劍如代之;任命周異斌爲副秘書長;原任秘書長洪蘭友辭職照准。[7]

1966年2月17日,陈剑如在臺北市逝世,享年71岁。[8]

参考文献

  1. ^ 劉心皇, 王鐡漢,張學良進關秘錄,傳記文學出版社,1990年作“陳劍如,廣東台山人,生於民前十六年、淸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 ,卒於民國五十五年。”傳記文學第52卷第1-6期中记载与此相同。
  2. ^ 2.0 2.1 2.2 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6,國史館,1988年
  3. ^ 邓演达回国组党,团结报,2010-04-22[永久失效連結]
  4.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年
  5. ^ 罕见民国集体婚礼规定穿绯色鞋 南京首届在钟山宾馆举行,南京电视新闻网,2012年09月03日[永久失效連結]
  6. ^ 民国南京首届集团结婚,现代快报,2009年9月14日. [2013年6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7.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1,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71年
  8. ^ 傳記文學第52卷第1-6期,傳記文學雜誌社,1988年,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