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位

是人類語言中能夠區別意義的最小聲音單位

音位(英語:phoneme)是一種語言中能夠區別之間意義的最小語音單位[1][2][3],其最重要的特性是它與該語音系統中的其他音位相對立,也是該特定語言的語音系統中最小對立單位。

概論

音位是音系學分析的基礎概念。一個可由一至數個音節組成,一個音節可由一至數個「音段」(元音輔音等)組成。音位與音段很類似,然而音位的基本定義是要能區分語義,如果兩個聲音所代表是同一個詞彙、同樣的意義,則異音可被視為同一個音位;反過來說,一個詞的任何一個音位若被換成別的,那麼它就不再是原來的那個詞,意義也會隨之改變。有意義的詞都可由音位組成,然而代換其中任何音位卻不能保證產生有意義的詞,也有可能變成無意義的一串音。

每個語言都有自己的一組音位,這也就是這個語言的語音系統[4],音位可用來研究某個特定語言中如何將音組合成詞[5]

音位並不是一個實際的語音。一個音位可以有數種不同的發音,但是語言使用者心理上認定這幾種發音是等同的,甚至可能不會察覺語音上有所不同。這種音位內的不同發音,稱為同位異音音位變體。音位可被視為一族相關的聲音,然而為了便於描述一個音位,通常會取這群聲音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來稱呼整族聲音。例如,英語lipbelll 發音是不同的,前者是齒齦邊音 [l] ,後者是軟顎化齒齦邊音 [ɫ] ,然而這只是 l 在出現在不同位置、不同前後境環所發生的語音變化,因此這兩個音都視為同一個音位 /l/。

確定是否為音位與否的準則有:一、辨義功能;二、互補分布;三、音感差異[6]。假如現代標準漢語的「桑」 <ㄙㄤ> 說成英語的 <thong>(/θɒŋ/),聽者仍然能辨認,這是因為現代標準漢語中的<ㄙ>(清齒齦擦音 [s])與英語的<th>(齒間音 [θ])不起辨義作用,同屬一個音位。然而,在英語中, <s>、<th> 是能辨義的,sing(唱歌)和thing(東西)的意思不同,所以屬於兩個音位。

互補分布

互補分佈是指:甲在這個環境中永不出現,乙卻可以出現,兩者不發生衝突。

例如漢語官話中 <ㄐ>、<ㄑ>、<ㄒ> 後面只接<ㄧ>、<ㄩ> ,不接<ㄚ>、<ㄜ>,<ㄝ>、<ㄨ>;<ㄓ>、<ㄔ>、<ㄕ>或<ㄗ>、<ㄘ>、<ㄙ>後面只接<ㄚ>、<ㄜ>、<ㄨ>不接<ㄧ>、<ㄩ>,這時兩者不衝突,因此,ㄐㄑㄒ可以與ㄓㄔㄕ或ㄗㄘㄙ看作同一音位的不同變體。這在漢語音韻學上叫作尖團合流,即尖音ㄗㄘㄙ與團音ㄐㄑㄒ成為同一音位的不同變體。但在漢語族一些其他語言中,ㄗㄘㄙ與ㄐㄑㄒ是不同的音位,ㄗㄧㄚ、ㄘㄧㄚ、ㄙㄧㄚ與ㄐㄧㄚ、ㄑㄧㄚ、ㄒㄧㄚ是不同的。

總結

一個語言當中的任何語音,若非音位,就是音位當中的同位音。要判斷兩個音在某種語言中是兩個有區別的音位、或是一個音位內的兩個同位音,最常使用的測試法是找出最小對minimal pair),能找到最小對的判定為兩個音位[7]。若找不到最小對,並且具有互補分布、相近的區辨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等特性,則可判定為同一個音位。最小對是指一組兩個,只差一個音且意義不同的單詞。例如,英語的 pen [pʰɛn] 及 pin [pʰɪn] 只差一個音且字義可以區別,所以pen及pin是最小對。由這組最小對,可判定 /ɛ/ 及 /ɪ/ 是兩個有區別的音位。

歷史

古印度梵語語法學家波你尼Pāṇini)在他的著作中首創了音位、詞素詞根的概念。現代語言學結構主義之父弗迪南·德·索緒爾正是位梵語教授波你尼的文法書對他有顯著影響。

第一個使用 phonème(音位)一詞的是迪弗里什-德熱內特(Dufriche-Desgenettes),他在1873年提出了這個術語。波蘭語言學家揚·涅齊斯瓦夫·博杜安·德·庫爾特奈(Jan Niecisław Baudouin de Courtenay)及他的學生米科瓦伊·克魯謝夫斯基Mikołaj Kruszewski)發展出音位的定義。[8]而後,布拉格學派索緒爾薩丕爾等更進一步完善了音位理論。

表記法

一般所說的標音為了將語音細節表現出來,可能會把同位異音用不同的記號標記;而音位標音phonemic transcription)則是只記錄音位。另一種稱呼是分別用嚴式、寬式來形容,然而音位標音法只是寬式標音的一種。音位理論認為語音與音位屬於不同層級,因此一般標音與音位標音各有不同用途,後者是前者的底層形式(underlying form)。

在語言學當中,斜線 (/ /) 表示使用音位標音法,音位就在兩條斜線之間;而方括號 ([ ]) 表示語音標音。例如普通話 /n/ 和 /l/ 是兩個不同的音位,有懶音的粵語中/l/ 是一個音位,[n]則是/l/音位的變體。與語音或音位並列時,角括號 (< >) 常被用來表示文字的拼法或正書法

實例

音位定義的要點是區別意義,例如[ts]、[tsʰ],[s]、[ʂ],[tʂ]、[tʂʰ]注音符號:ㄗ、ㄘ,ㄙ、ㄕ,ㄓ、ㄔ)在漢語普通話是兩組不同的音位,在中國南方許多漢語則是同一組音位,也就是說沒有區分平翹音。同理,-[n]、-[ŋ]在漢語普通話是不同的音位,在中國南方一些漢語則是相同的音位;-[n]、-[m]在粵語韓語是不同音位,在漢語普通話卻是相同的音位,所以「音」「因」在粵語不是同音字,普通話裏卻是同音字。在中國南方一些漢語是相同發音位置不送氣與送氣的清塞音[p]、[t]、[k],[pʰ]、[tʰ]、[kʰ](注音符號:ㄅ、ㄉ、ㄍ,ㄆ、ㄊ、ㄎ)在漢語裏是兩組不同的音位,而它們在英語葡語是同一組音位。英語清輔音送氣與不送氣不別義,以送氣為標準音;葡語清輔音送氣與不送氣也不區別意義,以不送氣為標準音。漢語裡「八趴」「答他」「該開」均有不同的音位,英語葡語中各卻為同一音位。

不同語言中音位不同,如在漢語中,不同聲調代表不同的意義,是一種音位,聲調在英語法語中只表示感情,同一個詞以不同聲調發出意義相同,所以聲調在英語法語中不是音位。同樣重音在英語中是音位,在漢語和法語中則不是。不送氣的清輔音和對應的濁輔音在法語中是不同的音位,在漢語(除了吳語、老湘語等、閩南語)中則意義相同,因而不是音位。[n]和[l]在現代標準漢語中是不同的音位,在湖南的漢語分支中則相同。/l/和/r/在英語中都是不同的音位,在日語韓語則相同。

普通話有輔音音位、元音音位和聲調音位。聲調音位簡稱「調位」,例如普通話四聲(陰平、陽平、上、去)的調位是/1/、/2/、/3/、/4/;或者是/55/、/35/、/214/、/51/。我們說去聲的調位是/4/或/51/,這是去聲調位的典型,半上的調值[53],是/4/或/51/這個調位的變體。

音位變體

 
圖的基本程序是確定兩個語音是否為同位異音.

一個音位包含一些不同的音,這些音稱為音位變體、同位音或同位異音。例如普通話「三」字發音是 [san],這是標準發音,是音位的「典型」;如果是一個大舌頭的人,他的發音可能是[θan],但他以及其他人仍會將之視為「三」;那麼在普通話中[s]和[θ]便屬於同一個音位,這個音位有兩個變體。

  • 條件變體:出現在一定的條件下,如/a/音位有四個變體,它們分別出現在不同的條件下。
  • 自由變異:無條件變體,如粵語陽平無條件變爲上升調,例如:澳門、花園等詞的第二字。

普通話的元音音位、輔音音位、聲調音位就是根據音位理論整理出來的。例如普通話聲調不止四個,除了陰陽上去之外還有半上聲、半去聲、輕聲等等,輕聲的調值又有好幾個,但用音位理論考察,原來那麽多不同的調值是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半去聲是在另一個去聲的後面才有;輕聲的調值是根據前一音節而變的,都是「條件變體」。

現代標準漢語中有最多同位音的是 /ə/,它有 [ə], [ɤ], [o], [ɔ], [e], [ɛ], [œ] 等變體,相當於漢語拼音的e, ê, o,注音符號ㄛ、ㄜ、ㄝ、ㄟ、ㄡ、ㄣ、ㄥ都含有這個音位。e, ê, o(ㄜ、ㄝ、ㄛ)除了單獨出現,作為感嘆詞的用法之外,在其他實詞中都呈現互補分布,所以可以視為同一個音位的條件變體。其條件如下:

後接/n//ŋ/,不變,發為[ə],即ㄣ跟ㄥ的前半。
後接/i/時,發為[e],即ㄟ的前半。
後接/u/時,發為[o],即ㄡ的前半。
後無音,前接/i/時,發為[ɛ],即ㄧㄝ的ㄝ。
後無音,前接/y/時,發為[œ],即ㄩㄝ的ㄝ。
後無音,前接/u/時,發為[ɔ],即ㄛ。
後無音,前也不接元音時,發為[ɤ],即ㄜ。

音位和字母系統

一般認為音位是字母書寫系統的基礎,在這類系統中字位多半表示其音位。若字母是針對某一種語言發明時,這種情形格外明顯。例如拉丁文是為了古拉丁語發明,因此當時的拉丁文幾乎是一個字位對應一個音位,不過不考慮用字位去表示音位的母音強度。不過因為口說語言時常在變化,而正寫法不一定會隨之變化,再加上方言的差異,形態音系學在正寫法上的影響,以及外來語的使用,因此有些語言的字位和音位很不容易對應。

英語被認為是一種典型的非音素化語言,由於英語詞彙的語源十分多樣化,許多單詞的拼寫法保留了原來的形式,再加上元音大推移等因素的影響,使得英語的拼字與實際發音呈現高度不對應。歷史上有許多英語拼寫改革方案曾被提出,可參見英語拼寫改革。反之,義大利語西班牙語芬蘭語、人工語言的世界語則是拼寫法與音位高度對應的實例。

字母和音位之間的對應不一定是一一對應的關係。一個音位可能會用二個字母或是三個字母的組合表示(二合字母三合字母)。像英文的<sh>或德文的<sch>都表示音位/ʃ/)。而一個字母也可能表示多個音位,像西里爾字母я在不同位置下發音也可能會不同。也可能有些拼字及發音的規則(像義大利文的<c>),因此音位和字母的關係就更複雜了,不過若已知規則,大致上還是可能預設某一拼寫方式文字的發音。

音位組合的限制

一般語言不會出現所有可能的音位組合,語言會有語音組合的限制,限制某些特定的音位組合可以出現,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只能使用某幾種特殊的音位。這些在某一語言中受到明顯限制的音位稱為限制音位。英文的音位組合的限制如下:

  • sing中的/ŋ/,只會在音節的最後,不會在一開始處(但像毛利語斯瓦希里語他加祿語泰語粵語閩語等語言,/ŋ/可以出現在音節的前面)。
  • /h/只能出現在母音前面,而且是在音節的開頭,不會在音節的結束(像阿拉伯語羅馬尼亞語中,/h/可以出現在音節的最後)。
  • 在非捲舌的方言中,/r/只能出現在母音前,不能在音節的最後或是在輔音前。
  • /w//j/只能出現在母音前,不能在一個音節的最後。

不同語言中的音位數量

一個語言只會使用所有人類發音器官可以發出音位中的一小部份,再加上同位異音的情形,語言中音位總數會比可以識別的發音總數會少很多。不同語言有不同的系統,因此音位數量會有明顯的差異。語言中的音位總數最少的是皮拉罕語羅托卡特語中的11個音位,最多的是!Xũ語英語!Kung language中的141個音位 [9]

不同語言的母音個數也有所不同,像尤比克語Arrernte語英語Arrernte language只有2個母音,而像班圖語支中的Ngwe語英語Ngwe language有14個母音,其中有12個可以發長音或短音,加上6個有鼻音的母音,也可以發長音或短音,總共有38個母音。若不考慮母音的長短,宏語(!Xóõ)中有31個母音。以輔音Puinave語英語Puinave language只有7個,羅托卡特語只有6個,而宏語中有77個輔音,而尤比克語有81個。英文的母音約有13至21個,包括雙母音在內,而輔音約有22至26個。

法文等語言,沒有音位上的聲調輕重音,而侗水語支有九種聲調,而Kru語言中的Wobe語宣稱有14種聲調。

最常見的母音系統包括有以下五個母音/i/, /e/, /a/, /o/, /u/,最常見的輔音有/p/, /t/, /k/, /m/, /n/。相對來說很少有語言會沒有這些輔音,不過還是有些特例,例如阿拉伯語沒有/p/夏威夷語少了/t/,Mohawk語及特林吉特語沒有/p//m/,Hupa語沒有/p//k/,口頭的薩摩亞語少了/t//n/,而羅托卡特語和Quileute語則沒有/m//n/

音位和字母之間的關係

一般認為音位是字母系統的基礎,原則上文字符號(字位)會對應語言的音位。若是某字母系統是專門為某一語言而產生,此情形會更加明顯。例如拉丁字母衍生自古拉丁文,因此當時的拉丁文幾乎是一個音位對應一個字位。不過當語言變化時,對應的正字法不一定會有變化(可能是因為方言的差異,形態音位學的影響,或者 是外來語),一語言的發音和拼寫方法可能會有相當的差異,像英文就是這樣的語言。

字母系統中的字位和音位不一定是一對一對應的對射關係。一個音位可以由二個或多個字母組合成的二合字母三合字母等來表示,例如英文的<sh>及德文的<sch>都代表音標的/ʃ/)。而一個字母也可以表示多個音位,例如西里爾字母的я在不同位置的變化。也可能有一些拼寫或發音上的規則(例如義大利文中<c>的發音),或是更複雜的字母-音位對應關係,不過若知道文法規則,仍然可以用拼寫方式來預測發音。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术语在线—权威的术语知识服务平台. termonline.cn. [5 September 2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4). 特定語言的語音系統中最小的對立單位。常被定義為「能夠區分意義的最小語音單位」。 
  2. ^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cbfa98872145e4678b5f30773e5cf7c0/?seq=1
  3. ^ phoneme (Lexicon of Linguistics). Universiteit Utrecht. [2014-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2) (英語). 
  4. ^ What is a phoneme?. SIL International. [2014-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17) (英語). 
  5. ^ 何謂音位學. 輔仁大學語言學研究所. [2014-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4) (中文). 
  6. ^ 第二章 语音. 上饒師範學院. [2014-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11) (中文). 
  7. ^ 燾·林; 理嘉·王 (北大教授). 語音學教程.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5: 238–. ISBN 978-957-11-1078-3. 
  8. ^ 音位概念的發現. [2007-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0). 
  9. ^ Crystal 2010,第173頁.

參考文獻

  • Chomsky, N.; Halle, M., The Sound Pattern of English, Harper and Row, 1968, OCLC 317361 
  • Clark, J.; Yallop, C., An Introduction to Phonetics and Phonology 2, Blackwell, 1995, ISBN 978-0-631-19452-1 
  • Crystal, D.,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2, Cambridge, 1997, ISBN 978-0-521-55967-6 
  • Crystal, D.,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3, Cambridge, 2010, ISBN 978-0-521-73650-3 
  • Gimson, A.C., Cruttenden, A. , 編, The Pronunciation of English 7, Hodder, 2008, ISBN 978-0-340-95877-3 
  • Harris, Z., 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51, OCLC 2232282 
  • Jakobson, R.; Fant, G.; Halle, M., Preliminaries to Speech Analysis, MIT, 1952, OCLC 6492928 
  • Jakobson, R.; Halle, M., Phonology in Relation to Phonetics, in Malmberg, B. (ed) Manual of Phonetics, North-Holland, 1968, OCLC 13223685 
  • Jones, Daniel, The History and Meaning of the Term 'Phoneme', Le Maître Phonétique, supplement (reprinted in E. Fudge (ed) Phonology, Penguin), 1957, OCLC 4550377 
  • Ladefoged, P., A Course in Phonetics 5, Thomson, 2006, ISBN 978-1-4282-3126-9 
  • Pike, K.L., Language in Relation to a Unified Theory of Human Behavior, Mouton, 1967, OCLC 308042 
  • Swadesh, M., The Phonemic Principle, Language, 1934, 10 (2): 117–129, doi:10.2307/409603 
  • Twaddell, W.F., On Defining the Phoneme, 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 (reprinted in Joos, M. Readings in Linguistics, 1957), 1935, OCLC 1657452 
  • Wells, J.C., Accents of English, Cambridge, 1982, ISBN 0-521-29719-2 

外部連結

  • 蘇誠忠. 音素phoneme. 《語言的本質》. 語言文字網. 2005-11-30 [2007-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