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加關係

由Jimmy-bot在話題關於中加關係、中索關係、中澳關係的命名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關於中加關係中索關係中澳關係的命名

背景:Template_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

由於先前並無結果,此次將範圍再縮小,只討論:

  1. 中加關係(加拿大。與中國大陸譯名加彭加納歧義)→更名中國-加拿大關係
  2. 中索關係(索馬利亞。與臺灣譯名索羅門群島歧義)→更名中國-索馬利亞關係
  3. 中澳關係(澳大利亞。與澳門歧義)→更名中國-澳大利亞關係

此次討論不涉及連接號的使用(- — -)與條目內容。大家的意見為何?--Tp0910留言2018年2月4日 (日) 23:08 (UTC)回覆

(※)注意:若2月9日23:59 (UTC+8)前無人有意見,則視同棄權、默認,在下將自行更名(先前將訊息轉發至相關條目討論頁,結果前來者也極極極少)。先前執意要討論、反對投票者,等到重開討論時又不見人影。若要ping人,請自行處理,謝謝。--Tp0910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3:18 (UTC)回覆

  1. 既然「澳」有歧義,就宜準確命名,澳門目前是以「中國大陸與澳門關係」命名,與建議更名的「中國-澳大利亞關係」的差別在於多了「大陸」兩字,在中文語意上可以區別澳門與中國並非國與國的關係。
  2. 條目中的「簡稱中港關係、陸港關係、內地與香港關係」;「也稱作中澳關係、陸澳關係」 ← 其實可以刪掉,以免用詞、認知爭議。
  3. 至於義項的問題,容我發發牢騷,與此次討論無關。中港關係也可以指「中壢北港關係」;中澳關係也可以指「中埔南澳關係」,這是為何在下不贊同用各取一字的簡稱來命名,雖然前述被創建的可能性很(極)低。--Tp0910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6:25 (UTC)回覆

(※)注意:若在下沒錯誤理解,各位對於更名一事尚無「明確反對」,因此,將於2月9日23:59 (UTC+8)對上述條目更名。若有更好的方案,也請提出。--Tp0910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13:10 (UTC)回覆

每個個案分開處理比較合適。至少要我表態的話,中澳關係更名這個我不贊成,我就告訴你這一點。PS. 若在下沒錯誤理解,各位對於更名一事尚無「明確贊成」。--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2月8日 (四) 14:08 (UTC)回覆
同意分開處理。PS. 若在下沒錯誤理解,前兩項多數「傾向贊成」(沒意見也算)。--Tp0910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14:43 (UTC)回覆
嚴格而言,沒意見最多只能算中立喔。但是這不影響「投票結果」就是了。--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2月8日 (四) 15:07 (UTC)回覆
之前沒看到修改的部分,關於硬要人表態的行為,我承認求好心切,也認為一再討論很乏味,但覺得如果連縮小到兩三個項目都討論不出結果,那也是討論制度的缺失(互助客棧有多少是半途而廢的討論),所以我之前會有「以討論為名,行阻擾之實」的感覺。--Tp0910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21:37 (UTC)回覆
不表態的原因可能是修改前後各有利弊,都沒有明顯的優勢。討論可能會{{無共識}},此時可能需要一個突破來打破僵局和進行妥協,或者「先到先得」、保持現狀、擱置爭議。--YFdyh000留言2018年2月9日 (五) 00:45 (UTC)回覆
  • @Tp0910(!)強烈反對移動中加關係,壓倒性的常用簡稱。(=)中立中索關係,都不常用。(-)反對移動中澳關係,雖然常用度可能沒有中加高,但大陸-澳門關係實在不是移動的理由。--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19日 (一) 02:21 (UTC)回覆
    • (:)回應:既然有歧義,就表示命名不準確、有爭議,與壓不壓倒性無關(這樣說是瞧不起其他國家),且「壓倒性」的標準模糊。又或者中克關係、中列關係.....若不常用甚至罕用的,那就可以更名了是吧。--Tp0910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2:49 (UTC)回覆
      • 拜託,能不能google搜索一下「中加關係」,看看有多少不是指向「中國-加拿大關係」;至於你所說的「瞧不起」其他國家的問題,我認為你想多了,就是單純的(華人圈子)知名度、關注度而已。中澳同理。  另外,中克和中列這種,因為並無消歧義的顧慮,所以就算知名度/常用度低也可以繼續以簡稱作為條目名稱。我剛才對中索中立,是把中索當做中阿、中巴這樣的無後綴括號消歧義頁(參考cat:消歧義級國際關係條目)來對待,和中克中列是兩回事;請閣下不要混淆。--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19日 (一) 03:05 (UTC)回覆
      • 外交關係簡稱並非口語。最「權威」的標準應該是政府發布的信息,以及媒體(主要指中國大陸中文媒體)對政府外交行為的報導。這些來源是官方的、可靠的,一般對維基百科也是正確的;當然不排除在新聞播報中,對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也使用中阿關係的簡稱,此時維基百科應當將其列入中阿關係消歧義列表中,但條目名稱顯然應該使用全稱。  我也不是專門研究外交條目的,今天路過客棧,發現閣下的討論串,故作留言;你可以多研究一下WP:國際關係專題,以及很多相關的編者,比如User:胡蘿蔔。  可能本人所說聽上去並不像是唯一答案,但閣下若將所有因素都考慮一遍之後,應該能明白我為什麼這麼說。--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19日 (一) 04:39 (UTC)回覆
      • 閣下似乎有一點忘記了:能夠被簡稱的,必然是PRC的、大使級的外交關係,其全稱是中國-xx關係的格式(當然此規則並不局限於PRC,其實是任何xx-yy關係都是大使級;參見美加關係英法關係)。  任何其他關係,諸如PRC非大使級的、ROC(台灣)的、中央與港澳的、以及其他國家地區非大使級的外交關係,都不可以使用全形-符號,而只能用漢字與/與。  所以,閣下所舉的幾個例子,除了中國-歐盟關以及中非關係這兩個(僅此兩個)中國和大洲/大洲地區的關係比較「不符合規範」以外,其他的都很正常,也和目前的簡稱狀態不矛盾。--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19日 (一) 17:08 (UTC)回覆
        • 這些我都知道(在下是專攻雙邊關係條目)。這主題的討論正反意見該說的也說得差不多了,正反意見也沒有嶄新、創造性的論點,看官們心中自有一把尺,我只希望大家各退一步,以達成微不足道的「成果」,謝謝。--Tp0910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22:41 (UTC)回覆
      • 看了一下條目,既然閣下已經移動,我也就不再多說什麼。不過(*)提醒閣下,中加關係現在是重定向到中國-加拿大關係的,所以似乎應該在條目頂端添加hatnote,讓讀者知道這個重定向的存在,並且設立中加關係 (消歧義)頁面,列出加彭和加納。--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20日 (二) 04: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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