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鉞 (弘治進士)
生平
周鉞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舉人[2],弘治二年(1499年)聯捷進士,獲授永新知縣,為政清正而簡約,無人敢以私情請求他。考察報最入朝時,劉瑾因為他沒有歸附,誘導他見面說:「我有能力讓你擔任御史。」他不回應,因此被謫任進賢教諭,很快陞官公安知縣,再以父母去世回鄉,稱病不在出仕。
周鉞曾為壁畫草中兔作題:「欲成三處窟,先隱一團茅,老拳應未見,留命到今朝。」人們都覺得他豪邁[1]。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緒《鳳陽府志》·卷七·選舉表
- 光緒《宿州志》·卷十七·人物志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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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珍 |
明朝永新縣知縣 1500年-1504年 |
繼任: 謝表 |
前任: 阮鑑 |
明朝進賢縣教諭 正德年間 |
繼任: 黃懿 |
前任: 繆洙 |
明朝公安縣知縣 1509年-1511年 |
繼任: 彭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