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瓊
毛瓊(15世紀—15世紀),字漸明,江西南昌府豐城縣著棋巷人[1],明朝政治人物。
毛瓊 | |
---|---|
大明長沙府同知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
字號 | 字漸明 |
出身 | |
|
生平
毛瓊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舉人[2],授鳳翔同知,曾濬通寶雞縣河渠,改任長沙同知,曾上書十事:「正婚姻以崇風化,廣儲蓄以備不虞,興學校以廣賢才,利舟楫以疏河道,公考察以警官員,修水利以備旱災,親辯訟以息爭競,嚴統束以弭盜賊,體民隱以辦軍役,旌隱逸以振士風」每事皆切中時務,當時攸縣多虎患,他寫下文章秉告城隍,二日後就捕獲共六七隻老虎,其餘則遁去,秩滿後巡按以廉明文學奏請留任,陞四品俸視事,不久去世[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二
官衔 | ||
---|---|---|
前任: 張謙 |
明朝鳳翔府同知 成化年間 |
繼任: 劉珍 |
前任: 劉源 |
明朝長沙府同知 成化年間 |
繼任: 盧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