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邦平(1881年—1946年),字伯平中国安徽黟县人。清末民初官员,实业家。

生平

金邦平1899年(光緒25年)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曾参加译书汇编社。1902年(光緒28年)毕业回国,曾先后任翰林院检讨、直隶总督袁世凯文案北洋常备军督练处参议等项职务。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获游學畢業進士。1906年天津自治局成立后任督理,后来担任资政院秘书长等职。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金邦平任中国银行筹办处总办。1914年,任政事堂参议。1915年3月,任农商次长,8月兼任全国水利局副总裁。1916年4月,金邦平在第一次段祺瑞内阁中任农商总长,2个月后即去职。1927年起,不再在政府中任职。

此后,金邦平主要在天津办实业,曾任天津启新洋灰公司经理。1931年(民国20年),任上海啓新洋灰公司经理[1]。1938年,担任耀华学校校长。[2]

家庭

相关条目

注释

  1. ^ 外務省情報部『現代支那人名鑑 改訂』昭和3年(1928年)、800頁作1917年(民国6年)他任吉新水泥会社上海经理。
  2. ^ 金邦平,天津文化信息网,于2011-4-4查阅. [2011-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1).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外務省情報部. 現代支那人名鑑 改訂. 東亜同文会調査編纂部. 1928.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周自齐
農商总長(代理)
1916年4月 - 6月
繼任:
章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