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桂星
鮑桂星(1764年—1826年),字雙五,號覺生,安徽歙縣人。清朝官員,文學家。
鮑桂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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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詹事府詹事 | |
籍貫 | 安徽省歙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雙五,號覺生 |
出生 |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 安徽省歙縣 |
逝世 | 道光六年(1826年) 京師 |
親屬 | 鲍康(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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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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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鮑桂星於嘉慶四年(1799年)中己未科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嘉慶八年(1803年)擢中允。次年典試河南,留任學政。歷改江西、湖北學政,累遷內閣學士。
嘉慶十八年(1813年),聞林清起事,是為癸酉之變,上疏條陳十事,得到仁宗嘉獎,升工部侍郎。次年,因彈劾刘荣黼等失職,反遭荣黼攻擊,稱其妄言朝廷輕滿洲重漢人,仁宗大怒,將桂星革職,且不准其回籍,令在京閉門思過。五年後,上意方解,桂星復官編修。
宣宗即位,擢侍講,又擢通政司副使。道光四年(1824年)升詹事府詹事,文淵閣直閣事。不久病卒。《清史稿》有傳。[1] 友人有同科进士礼部尚书贵庆。鲍桂星和白镕为儿女姻亲。孙女嫁军机大臣蒋攸铦之孙, 山东督粮道蒋明远之子蒋道模。蒋明远一女嫁完颜崇厚,另一女嫁富察凤秀,其女为同治慧妃富察氏。
著作
鮑桂星少從吳定(澹泉)學習詩文,後師從姚鼐。著有《覺生古文》4卷、《覺生詩鈔》10卷、《詠物詩鈔》4卷、《詠史詩鈔》3卷等。另輯有《唐詩品》85卷。好友同科進士貴慶、姻親同科進士白镕。
註釋
- ^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七》:鲍桂星,字双五,安徽歙县人。嘉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中允。九年,典试河南,留学政。十三年,典试江西。十五年,督湖北学政。累迁至内阁学士。十八年,任满,既受代,闻林清之变,疏陈十事,急驰至京,仁宗嘉之,曰:“汝所奏已次第施行矣。”擢工部侍郎,充武英殿总裁。桂星性质直,勇於任事。十九年,疏陈刊书及校勘事宜。又劾提调刘荣黼等不职,命王大臣按之。荣黼面讦桂星曾言满总裁熙昌所校,不过偏旁点画,修改徒延时日;且言近日有旨,旗人不足恃,故督抚多用汉人。上闻之,怒,命传询。桂星对闻自侍郎周兆基,且言在部与满员共事,多有徇私背公,而兆基不承;又指同官熙昌及庆溥嘱讬部事,两人亦不承。以任性妄言,下部严议,诏斥桂星指讦庆溥、熙昌嘱讬无据,其咎小;妄言朝廷轻满洲重汉人,乱政之大者:革职,不准回籍,令在京闭门思过,责五城御史严察;如私著诗文有怨望诽谤之词,从重治罪。越五年,上意解,复官编修。宣宗即位,召对,谕曰:“汝昔所劾,今已罢斥。”擢侍讲,又擢通政司副使,意颇乡用。道光四年,擢詹事。未几,卒。
桂星少从同县吴定学,后师姚鼐,诗古文并有法,著有进奉文及诗集,又尝用司空图说辑《唐诗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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