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Aplay/201201-201205
Re: 你回退到我的支持了
抱歉,已自我回退。-HW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8:12 (UTC)
你/妳好, 希望能邀請參與滾動式民意調查的討論. 謝謝 >TSA的小K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23:28 (UTC)
叛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叛逃」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途人 2012年1月16日 (一) 03:36 (UTC)
re:请Jiangyu911解释更改的原因
因为中华民国目前以“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体育活动,以中华奥委会会旗代表中华民国国旗,以中华民国国旗歌主旋律填写的中华奥委会会歌来代替中华民国国歌。 所以说 这些 条目中应使用中华台北奥委会会旗,难道有错么。Jiangyu911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5:31 (UTC)
陳譯賢條目
抱歉,我只是單純的回退一位長期破壞者E123045413的破壞而已,不小心連您的修改也一起回退了..抱歉。該破壞者會自行捏造虛假資料,因此看到他編輯時可以不用費心查證,直接回退--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3 (UTC)
代报修訂版本刪除
我以代报该用户对阁下用户页的破坏作修订版本删除,见WP:RRD。感谢您对反破坏的贡献!--Lakokat 2012年3月19日 (一) 08:04 (UTC)
巡查员
已授予巡查员权限。祝编安。--治愈留言 2012年5月11日 (五) 15:58 (UTC) |
Copyvio
{{subst:Copyvio/auto|url=来源}}会生成{{Copyvio|url=来源}}加签名,应该是给懒人用的,所以两者并没有冲突。只是说不可以替代使用{{Copyvio}}而已。-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13:15 (UTC)
- 那个注明是提醒用户别{{subst:Copyvio|...}}了。-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13:48 (UTC)
Re:關於「臺」字問題
Aplay 閣下,
此維基共識之定義即臺灣的名稱須用「臺」字,表所有有關臺灣之條目名稱應使用「臺」字。
您也是臺灣人,對吧?若您去看政府機關建築之題字,您會發現幾乎是使用「臺」字。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之下,不才認為應使用中華民國政府各政府機關所使用之「臺」字。
敬請臺安 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5月17日 (四) 09:47 (UTC)A900040a900040
Aplay 閣下,
根據「名從主人」(此指中華民國在行政文書上稱呼臺灣之使用辭彙)之原則,使用「臺」字即符合其原則。這也表示使用「台」字並不符合「名從主人」之原則。因此,不才的編輯動作完全是在於符合「名從主人」之前提下所進行的,並無違反任何維基百科任何有關於命名法則的條例及規則,請閣下不要再繼續鑽牛角尖。
因此,不才仍堅持鄙立場應當使用「臺」字。
敬請臺安 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5月18日 (五) 10:39 (UTC)A900040a900040
Aplay 閣下,
既然那就是共識的話我絕對遵守,目前現有的條目中含有「台」字者就遵守共識不變更。
敬請臺安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15:12 (UTC)A900040a900040
Re:Talk:苗栗市市長
您好:因為我在Talk:苗栗市市長有發言(Talk:苗栗市市長#建議不要分拆),所以希望保留討論頁面。一般而言,「重定向」只要針對條目頁面即可,討論頁面並不需要。--Kolyma(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12:35 (UTC)
- 還好啦!我常常看到重定向後討論頁依舊保留,所以不覺得有何怪異。另外,我在苗栗市條目的這一次編輯時,有在摘要欄提到「地方首長……討論頁」,所以保留Talk:苗栗市市長有其必要性。--Kolyma(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12:45 (UTC)
- 不覺得有需要。--Kolyma(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12:46 (UTC)
關於父與子條目的問題
查看相關的編輯記錄,你應該是這兩天才開始關注并編輯父與子這個條目的吧?這個條目的相關分類及項目,都是我們原先幾位最早的編輯者求同存異的結果。才有你看到現在的分類格局。可以說,我們原先幾位對這個條目的編輯是完全基於對該劇的熱愛和一定瞭解程度下才作出的。所以,我們是互相尊重別人的編輯,并據此有小修小補,而且是客觀的,有衝突但會包容。還有,我們會經常上網修改,及時完善處理不符合、不健康等內容。問題欄目的設置,是基於民視討論區的內容,并無不妥,其內容雖非全由我本人編輯,但畢竟還有別的編輯人的編輯。因此,請你尊重我們老編輯人的成果。不要大篇幅刪改!也歡迎你一起完善該條目。
回覆
那照你這麼說 劇中車輛一欄也該刪除了?ps:這塊內容主要編輯者不是本人。
你的理解有誤~
我剛查看了維基規定 例如夜市人生的編輯 在分欄中可以有穿幫畫面、記錄表等分類 所以你刪除的欄目只是標題改改倒是可以商榷 至於內容 只要不違法和侵權 是不能動的!
- 「關於父與子條目的問題」留言是User:王桑所留言,我不會未簽名的模板,哈哈。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5月19日 (六) 15:02 (UTC)
您好,不用提报RRD了,我隐藏了历史了。感谢阁下对条目巡查的贡献。--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2:54 (UTC)
- 如果没人看见还是要RRD啊。还有摘要要有来源。谢了~!--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3:22 (UTC)
- 是啊。如果有多个版本的话,你找出加入侵权内容的那个版本就可以了,涉及的中途版本不用一个个列出,当然如果只有一两个的话,还是希望可以全列出来,方便处理。谢--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3:27 (UTC)
Re.
太久远的就不追溯了,先删除近期的。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1日 (一) 15:56 (UTC)
-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User_talk:Aplay/temp只有3个历史。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15 (UTC)
- 你要删除哪个版本。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20 (UTC)
- 合并不了的。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26 (UTC)
- 恢复版本和条目现在是什么样是没有关系的。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05:33 (UTC)
- 删除后全部恢复,你看你要的是什么。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13:20 (UTC)
- 这个貌似做不到。乌拉跨氪 2012年5月22日 (二) 15:28 (UTC)
封禁著手輕重問題
立場這邊已經完全說明,但是網路使用者的網路禮儀以及廣告嫌疑輕重,才是真正輕重差異的關鍵。
警告一次就直接「著手」不是沒有原因,起因於眾多編輯者,無視所謂網路禮儀與編輯方針,尤以某些藝人後援會的網路使用者最甚。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12年5月23日 (三) 12:14 (UTC)
檔案存廢討論
没有说一定不能删除,没有管理员处理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5日 (五) 01:02 (UTC)
速删F6标准
您好,WP:CSD#F6只适用于非自由版权文件。如果是自由版权文件,即以 CC-BY-SA 条款释出或直接释出至共有领域等的文件,就算未被使用,基本上可以一直保留。谢谢!但如果阁下发现文件的版权讯息有误,如发现一些声称是自己的作品的文件其实是他人的作品的话,可转交WP:IFD处理。-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07 (UTC)
- 嘛~我的认知是符合commons:COM:SCOPE(维基共享资源计划范围/收录标准)的文件基本上可保留,无论是否被使用。对于维基会否变成为文件储存空间,相信上述标准已有一定保障。-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22 (UTC)
- 已翻译一部分的版本可见commons:Commons:项目范围。-Lakokat 2012年5月25日 (五) 04:34 (UTC)
Re: 有侵權的條目
呼~處理完畢!你也辛苦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30日 (三) 13: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