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楠 (嘉靖舉人)
徐楠(15世紀—16世紀),字任之,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徐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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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撫州府同知 | |
籍貫 | 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
字號 | 字任之 |
親屬 | (子)萬曆二十八年舉人徐鴻起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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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徐楠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授耒陽知縣,捐資建學校,教民植桐樹,革除地方陋規,省去里甲,設左右坊廂以便催科,遇上旱災徒步祈禱月餘,求得下雨始安寧,考績擢為撫州同知,撫州舊有千金陂被廢棄,他出資重修便利民眾,府民在陂上為他建祠,代理府事時有居家御史胡作非為,他按法懲治被對方忌恨遭免官回鄉[1],天啟三年(1623年)入祀耒陽名宦祠[2]。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緒《宣城縣志》·卷十五·人物
- 光緒《耒陽縣志》·卷四之二·政績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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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大和 |
明朝耒陽縣知縣 1571年—1576年 |
繼任: 李兆鸞 |
前任: 劉翲 |
明朝撫州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謝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