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楠 (嘉靖举人)
徐楠(15世纪—16世纪),字任之,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徐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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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抚州府同知 | |
籍贯 | 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
字号 | 字任之 |
亲属 | (子)万历二十八年举人徐鸿起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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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徐楠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应天乡试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授耒阳知县,捐资建学校,教民植桐树,革除地方陋规,省去里甲,设左右坊厢以便催科,遇上旱灾徒步祈祷月馀,求得下雨始安宁,考绩擢为抚州同知,抚州旧有千金陂被废弃,他出资重修便利民众,府民在陂上为他建祠,代理府事时有居家御史胡作非为,他按法惩治被对方忌恨遭免官回乡[1],天启三年(1623年)入祀耒阳名宦祠[2]。
引用
参考文献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五·人物
- 光绪《耒阳县志》·卷四之二·政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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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大和 |
明朝耒阳县知县 1571年—1576年 |
继任: 李兆鸾 |
前任: 刘翲 |
明朝抚州府同知 万历年间 |
继任: 谢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