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2月
最新留言:Pantaoyu在9个月前发布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193.57.139.23
- 193.57.139.23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 202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编辑摘要中进行人身攻击。
- 发现人:Python6345(留言) 2024年1月30日 (二) 12:07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監管员Jon Kolbert 全域鎖定--Benho7599 | Talk | 熱烈慶賀惡法23條即將殺到香港 2024年2月2日 (五) 10:13 (UTC)
Patlabor Ingram
- Patlabor Ingram(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alk:計軸器(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讨论页内发表非讨论言论Special:Diff/80657666,身为巡查员此行为不甚妥当,本人善意提醒过,不过这位大人还是只能发表讪笑言论,因此提请审议。
- 发现人:180.217.240.72(留言) 2024年1月26日 (五) 06:16 (UTC)
- 查了下应为WP:PA,本人预估英格拉姆阁下会躲到自动存档,不会回应。此外,在Special:Diff/80626462写明“我的观点正确”,疑为WP:OR。本人到目前为止的查证,均指出英格拉姆阁下执意放进条目内的名词为中国大陆的研究,目前并未普及。至此英格拉姆阁下还是坚称为面向全世界的技术,却提不出任何一本中国大陆以外的文献或论文有此专有名词,先前客栈所谓讨论也总是用其他话术和不相关文献唐塞,经常性的顾左右而言他煽动话题。若有其他公正人士想要处理,请务必再审此人的巡查员身分是否合适。--180.217.240.72(留言) 2024年1月26日 (五) 11:52 (UTC)
- 处理:接受當事人解釋。不過言辭部分或許可以委婉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4日 (日) 16:12 (UTC)
- @Patlabor Ingram:有關言論問題,或可解釋一下。雖然我覺得巡查需要的技巧與此無關就是。其他條目內容問題,請移步條目或互助客棧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9日 (一) 17:12 (UTC)
- (:)回應:
- (1)关于言论问题,本人所发表之言论,系劝告Mafalda4144尊重客栈讨论之结果。Mafalda4144自己拒绝客栈讨论,却在客栈讨论定案后,仍采取编辑战行为,企图持续挑战方针指引,本人深表不齿。“
哈哈,上次可不是我主动说要交客栈讨论的。自己说出“尽量避免用论文写条目”这样的离谱言论,还叫嚣让我上客栈解决,被客栈的大家批判了嘲笑了,就请好好反思。挨打要立正。
”是对事实的客观叙述,显然不构成人身攻击。 - 该IP用户非常好笑的是,我自己在讨论页说“
您举出这个条目反而证明了我的观点正确
”(Mafalda4144拿另一个条目自动闭塞想证明他认为计轴自动闭塞技术不存在的观点,结果反被我指出对于这项技术的叙述已存在在自动闭塞条目中,可谓自行打脸),居然也能被他认为是原创研究。维基人在讨论页讨论中说“我的观点正确”,自己形容自己正确,居然还被拿来提报OR及不当行为?拜托大哥这里是讨论页又不是条目,实在是过于滑稽了。看来IP用户实在是没什么能拿来说事的。这件事算是我多年编辑维基百科最好笑的事情之一。 - IP用户揣测我“
本人预估英格拉姆阁下会躲到自动存档,不会回应
”不免令人哑然失笑,本人向来有一说一、直面挑战。反观有些用户在互助客栈看到形势对他不利——社群一致批判他“尽量避免用论文写条目”之类谬论,他私人主张的其他观点也不被支持,更被其他维基人指出伪造来源等违规情况。于是就灰溜溜地逃跑、连续一个月拒不参加客栈讨论。我对这种敢做不敢当、拒绝反思改正的消极逃避行为深表不齿及遗憾,希望该用户能尽快面对事实,并加强学习及了解本维基的方针指引,同时希望他今后好自为之。 - (2)关于条目问题,本人已一再声明,
- ①该技术被英国纳入铁路标准,德语维基百科也有德国运用该技术的历史。该IP用户却一再装傻充愣,还扯什么“
英格拉姆阁下还是坚称为面向全世界的技术,却提不出任何一本中国大陆以外的文献或论文有此专有名词
”。本人对该IP用户读不懂中文的表现深表遗憾,并建议该用户加强学习基本的科学及逻辑学知识再来说话。有些用户一直说“查不到”“查无”之类,却没有拿出任何相应的文献来,让人怀疑他自己到底查了没有。我呼吁这些用户,但凡拿出美、法、日等国关于计轴器设备以及铁路自动闭塞技术的相关文献丰富条目内容、供各位编者参考,通过文献判断我的观点正误,我自然心服口服,对于条目内容也是提升。否则您只是单纯质疑别人拿出来的参考文献,自己却没有拿出任何参考文献,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编辑态度。 - ②技术无国界。该IP用户声称“
英格拉姆阁下执意放进条目内的名词为中国大陆的研究,当前并未普及
”维基百科什么时候不允许介绍不普及的技术?请阁下拿出方针依据。本百科里有许许多多美国、日本或某国独有的先进技术,按该IP用户之逻辑,这些条目都应该删除。
- ①该技术被英国纳入铁路标准,德语维基百科也有德国运用该技术的历史。该IP用户却一再装傻充愣,还扯什么“
- 此提报及该条目讨论页中近日的留言表明,该IP用户及Mafalda4144,对于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的理解充满了无知荒谬及自以为是,特此建议管理员予以纠正,特别是请协助向该用户释明原创研究方针的真正内涵——他对OR方针的理解实在是太离谱了。在此感激不尽。副知@Ericliu1912:。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4年1月31日 (三) 12:10 (UTC)
Shishui baike
TIY
- TI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条目,该用户虚构内容及来源,我在该用户讨论页发起讨论,该用户至今拒绝回复;在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条目,该用户虚构了“第四批(2021年12月8日)”内容;另外,该用户曾经创建的XX街道(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条目被大批量删除后,明知此种情况不妥的情况下,仍然变相在中国大陆各地的街道(乡镇)条目创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有其他用户在其讨论页提出质疑,拒绝回复并依旧我行我素至今天(Special:差异/80731523),有WP:GAME之嫌。
- 发现人:红渡厨(留言) 2024年1月31日 (三) 07:48 (UTC)
- 处理:待互助客棧相關討論結果出爐再議。無論如何,希望當事人給出合理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2日 (一) 08:59 (UTC)
- @红渡厨:我把前面的問題放到客棧討論那邊了。後面的問題有點像是編輯爭議,但如果他繼續拒絕溝通的話,畢竟有過往共識在,我感覺你直接提刪那些列表就可以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5日 (一) 15:38 (UTC)
- 不是,阁下你可能没看懂我意思。。。他是直接在乡镇(街道)的条目里面,添加之前认为不适合创建列表的“XX街道(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些乡镇(街道)条目我肯定没法提删。。。--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5日 (一) 15:47 (UTC)
- 那直接回退不就得了?他這種做法不能算是破壞嗎?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5日 (一) 23:45 (UTC)
- 不好讲,毕竟之前的共识是不创建“XX街道(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条目”,他目前的行为还没有一个可供依靠的共识。再说就算回退,他已经在几百甚至几千个条目里已经这么做了,回退起来极其麻烦。--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6日 (二) 03:36 (UTC)
- 可以請管理員批量回退。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08 (UTC)
- 附议。该用户在不能充分理解 WP:SOURCE 的情况下大量滥建条目,如高家菩萨殿、下石门牌坊 感军四明牌坊 古署牌坊 符册街心牌楼 北梁壁牌坊 下石门马氏祠堂 中使用未知编码的rar文件作为来源,甚至是单一来源。
- 于慎德堂_(嘉善)、慎德堂 (婺源)条目中使用不可靠单一来源: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1017/5331010043002141.shtm
- 考察此人近期所建之部分条目,所引来源多只能佐证条目部分内容。恕精力有限,难以一一列举其行为。--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2月6日 (二) 12:32 (UTC)
- 可以請管理員批量回退。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08 (UTC)
- 不好讲,毕竟之前的共识是不创建“XX街道(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条目”,他目前的行为还没有一个可供依靠的共识。再说就算回退,他已经在几百甚至几千个条目里已经这么做了,回退起来极其麻烦。--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6日 (二) 03:36 (UTC)
- 那直接回退不就得了?他這種做法不能算是破壞嗎?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5日 (一) 23:45 (UTC)
- 不是,阁下你可能没看懂我意思。。。他是直接在乡镇(街道)的条目里面,添加之前认为不适合创建列表的“XX街道(乡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些乡镇(街道)条目我肯定没法提删。。。--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5日 (一) 15:47 (UTC)
- (:)回應互助客栈已被机器人存档,没有啥明显的共识,但我想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TIY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可供查证方针。且至今未对相关争议作出任何回复。——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1日 (三) 09:04 (UTC)
Cjjdarkangel
Flamelai
- Flamela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Flamelai(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80838659,人身攻擊?
- 发现人:-Lemonaka 2024年2月10日 (六) 12:52 (UTC)
- 处理:不符。—AT 2024年2月14日 (三) 13:34 (UTC)
- (!)意見,Name and shame-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2月10日 (六) 13:02 (UTC)
Sanmosa
- Sanmos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emplate:Bulletin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三次就存在異議且存在對議案有明確點評、存在根本性理解分歧,而未有任何實質解決爭議、提出妥協方案或相互理解跡象的無共識議案發起公示,並在未提供任何合理理據下要求他人「不要擅自移除」。不容許他人移除無共識的公示實為霸佔頁面阻止他人編輯及遊戲共識方針之行為。
- 備註:原先我在公告欄的編輯摘要是打算下一次作出此類編輯再作提報,但數一數發現已是其第三次就同一顯然不存在共識的議案作出公示,且其編輯摘要已兩次無理據而阻止他人編輯頁面,屬霸佔頁面的行為,故認定已構成擾亂行為而決定提報。
- 2024年2月15日 (四) 03:31 (UTC)新增:Special:Diff/81073946/81074161,在多名管理人員已認定其公示不當後,仍堅持本人提報為輕率指控,顯然不認知錯誤且仍持續為闡述其觀點而作出擾亂性刪除留言。
- 发现人: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4日 (三) 11:51 (UTC)
- 处理:Sanmosa在互助客栈提出三个因共识由GBB用户产生而推翻原有共识的提案(Special:PermaLink/81078607#調整快速刪除方針A6款的適用範圍、Special:PermaLink/81078607#取消2019年3月1日通過的刪除方針修訂、Special:PermaLink/81078607#現行日期和數字格式手冊條文調適)并于{{Bulletin}}中快速推进公示流程。在WP:ANM中两名管理员提醒流程问题后(Special:PermaLink/81077665#Sanmosa)仍认为相关指控为草率指控并继续使用{{deltalk}}移除未违反WP:TPG内容(Special:Diff/81074357)。鉴于Sanmosa在公示撤销后没有恢复公示、继续参加讨论并寻求妥协(Special:PermaLink/81080825#PWVCST第二自然段),无封禁必要。然而本系列提案与Cq521系列存废讨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2/14)的因人废言的倾向应引起重视。故实施一个月的编辑禁制,禁止在无其他社群成员同意存在共识前将提案付诸公示。提报指控就多个管理员检视属实,并非草率。在此同时就为阐述而移除未违反WP:TPG的提报予以警告。-Mys_721tx(留言) 2024年2月15日 (四) 05:32 (UTC)
- @神秘悟饭。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2:47 (UTC)
- 再者,整個討論也就只有三個人(我、神秘悟饭、LuciferianThomas)參與,現在也就只有你一個人反對我公示該提案,我也完全可以説情況是你在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當然,我並不打算真的要這樣指控你),而且你也是實打實的進行了三次回退操作。我並不是想阻止你表達反對公示的意見,但表達反對公示的意見的方式顯然不是擅自移除公示中的項目(我認為這點應該是常識,但如果社羣認為實際上不是的話,我會加以留意),這點你可以看一下我(之前)有參與的其他提案,如果真的存在一個我能信服的理由,我是會自己主動撤下公示的。我希望你能想一下像你現在這樣輕率地指控他人霸佔頁面的舉動到底是否真的妥當。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2:55 (UTC)
- 我認為這個公示的時機不對。相關討論仍然持續且帶有爭議,也就是說尚未形成共識。根據WP:7DAYS,這種情況下的公示理應中止,直至達成共識為止。--AT 2024年2月14日 (三) 13:32 (UTC)
- @AT:考慮到我在2024年2月14日 (三) 12:47 (UTC)重新打開看中文維基百科的時候我已經收到通知說我被提報到這裏來,而在此之後我也沒有繼續在{{Bulletin}}動那一項,我希望在徵得神秘悟饭的明確同意後正式撤下公示。然而,我認為此次有關公示的爭議顯然存在以更柔和的方式處理的辦法。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3:38 (UTC)
- @LuciferianThomas:我也不怕直接問你了,畢竟在該討論中同意公示提案的也有原始提案人神秘悟饭,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在徵得神秘悟饭的明確同意後才正式撤下公示。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3:42 (UTC)
- 請停止扭曲共識方針。「公示」方案(即廢止)本來就未曾存在有效共識,自始無效。這個公示不是你決定是否撤下,而是本該無效,也如管理員所言這個公示顯然時候不對。既然公示不當,那麼不需徵求任何人同意即可撤下,不知何來「徵得提案人同意才正式撤下」,這從來不是任何規定所要求的條件。閣下所指「完全可以說我為闡述觀點而擾亂」,卻忘記自己根本未曾達到任何形式的共識就強行公示。兩人對一人顯然不是廣泛到不需要一致同意的共識,推行方也未曾嘗試正確理解我所指出的原則,而堅持抱持錯誤不符合文意的理解一味否定我的留言。閣下三度公示豈不是「為闡述觀點而無視共識方針要求作出擾亂性公示」嗎?--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4日 (三) 13:58 (UTC)
- @LuciferianThomas:AT的原話是“公示理應中止”而非直接宣告公示無效,所以我的説法才是“希望在徵得神秘悟飯的明確同意後才正式撤下公示”,你這裏的説法跟AT的原話有出入。此外,我希望徵得神秘悟飯的明確同意也是為了慎重起見。如果AT(或其他管理員)做的是宣告公示無效的操作的話,那我直接表態不反對管理員的決定就可以了,也實在用不着做我上面做的事情。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4:10 (UTC)
- @AT:我請求你澄清你的話的實際意涵,由於LuciferianThomas對你的話有著與我完全迴異的解讀,我無法判定你説的“公示理應中止”是否具備宣告該公示無效的意思。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4:11 (UTC)
- @Ericliu1912:還是說你幫忙看一下?我現在是真的不清楚我要做甚麽,“公示理應中止”與“公示無效”真的是一個意思嗎?我就只要一句準話而已,有這麽一句準話以後我照辦就是了。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4:16 (UTC)
- 其實我覺得這道理跟快速刪除準則一樣;任何要加快既有公示程序的行為,必然都要非常沒有爭議。就相關討論而言,已經存在爭議,那就不應該強行快速處置。當然,要宣稱原修訂缺乏正當性的論述,本身也應該足夠扎實。如果您看過近期管理人員制度改革相關提案,就可以知道我對此類程序性問題的一貫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4日 (三) 14:24 (UTC)
- 实际操作上没啥区别。路西法人的意见是这一开始就不应该公示,因为还没形成共识。AT说的一部分是因为公示期间有更多讨论并且仍然有争议,则公示需要中止。中止共识的意思就是说公示从现在开始无效化。路西法人的意思是公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两个观点不冲突,并且都说明公示不应继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2月14日 (三) 14:28 (UTC)
- @Ericliu1912、0xDeadbeef:這樣説吧:我已經沒有要在現階段繼續公示那個提案的意願了,AT的原話是「公示理應中止」,而LuciferianThomas的説法是公示“無效”,在我看來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因為我認為在前者的情況下我應該表態撤下公示以展現我的誠意,而在後者的情況下則沒有這個必要,這牽涉到我要用甚麽態度來應對這個爭議(我至少得知道我具體該做些甚麽吧),不然這種莫衷一是的情況我也很難辦。不過我留意到0xDeadbeef的説法是「公示理應中止」有“宣告該公示自宣告當時起無效”的意思,我覺得我算是有了準話了。@LuciferianThomas:我可以認可該公示自AT於2024年2月14日 (三) 13:32 (UTC)宣告起無效,並應在後續討論中視為不曾進行過如此公示,不知道你意下如何。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4:33 (UTC)
- 算了,我已經自行宣告當時的公示已被認定為無效了,但我依然不認可(in general)輕率地進行指控的做法。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5:03 (UTC)
- 我說的公示中止是基於7DAYS的七日無留言可公示的前題而來,如果討論本身在公示前也尚未形成共識的話,那麼公示無效也是理所當然。--AT 2024年2月14日 (三) 15:37 (UTC)
- 請停止扭曲共識方針。「公示」方案(即廢止)本來就未曾存在有效共識,自始無效。這個公示不是你決定是否撤下,而是本該無效,也如管理員所言這個公示顯然時候不對。既然公示不當,那麼不需徵求任何人同意即可撤下,不知何來「徵得提案人同意才正式撤下」,這從來不是任何規定所要求的條件。閣下所指「完全可以說我為闡述觀點而擾亂」,卻忘記自己根本未曾達到任何形式的共識就強行公示。兩人對一人顯然不是廣泛到不需要一致同意的共識,推行方也未曾嘗試正確理解我所指出的原則,而堅持抱持錯誤不符合文意的理解一味否定我的留言。閣下三度公示豈不是「為闡述觀點而無視共識方針要求作出擾亂性公示」嗎?--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4日 (三) 13:58 (UTC)
- 棘手。一方面,如果是我,參照慣例,大概不會繼續維持公示;另一方面,路西法人閣下所謂(只)針對標題或僅限zh-hant/s等類似發言在較大程度上並不正當屬實。此外,即使廢除此段,「繁简转换与地区词转换分立的思想」仍存在於指引等頁面。--— Gohan 2024年2月15日 (四) 01:14 (UTC)
- @神秘悟饭:所以你到底是認可我“撤下公示”還是“認為公示已被宣告無效”?這兩點有顯著的區別。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01:59 (UTC)
- 我認為這個公示的時機不對。相關討論仍然持續且帶有爭議,也就是說尚未形成共識。根據WP:7DAYS,這種情況下的公示理應中止,直至達成共識為止。--AT 2024年2月14日 (三) 13:32 (UTC)
我不是产品经理
- 我不是产品经理(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辽丽战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不仅将原本有资料来源的段落拆分成没有来源的段落,而且还添加大量没有资料来源的内容,以及POV。更严重的是还在编辑描述中进行人身攻击。警告后也不停止。[1]“EditQ大师张口就造谣,随意给人捏造罪名扣帽子是谁教的本事?怕不是连看都没看就咬上人了。”“你当朝鲜红卫兵就这水平?”[2]
- 发现人:EditQ(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4:17 (UTC)
- 你上来就对我进行造谣捏造罪名不是人身攻击,我指出你造谣居然成人身攻击了。你倒是说说我删除了哪个来源?然后拆分段落居然也成罪名了吗?你要觉得拆分段落以后和来源不匹配,你改一下不就完了,至于把新添加的几千字全撤回吗?
- 观察“辽丽战争”这个条目的编辑历史,多位作者写的内容,引用了《高丽史》、《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韩国历史与现代韩国》、吉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长春师范大学几位教授的专著、论文,都被你以“来源不可靠”、“没有来源”、“链接不对”甚至“未标明章节”为由撤回,撤回时还要掺杂私货额外删改其他内容,而删除和撤回也就是你对条目的主要贡献了。
- 还是那句话,有能耐你自己倒是把条目里的错误都订正了,以史学水平服人。只会撤回和扣高帽,不嫌丢人吗?
- 是不是因为诬告没有成本,所以你这么喜欢诬告?--我不是产品经理(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4:53 (UTC)
- 他確實在罵人,還帶有政治立場--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5:04 (UTC)
- EdidQ大师长期以来瞎编理由破坏条目,一会是“沒有資料來源”,一会是「來源不可靠」,一会又是「連結不對」、「未標明章節」,什么都没发生。
- 大师在朝鲜相关条目上编辑一直带有政治立场,会删除所有对朝鲜不利、彰显朝鲜霸道的文字,也什么都没发生。
- 指大师造谣抹黑本人 = 我骂了EdidQ大师
- 废寝忘食查资料写了几千字,被大师撤回 = 我破坏条目
- 我指出大师带有政治立场,经常乱删 = 我带有政治立场--我不是产品经理(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5:11 (UTC)
- 新增许多内容而无明确脚注,被附理由回退后撤销并持续严词攻击对方。“长春师范大学姜维公、黄为放”无题,“王建及其继任者一方面……”无脚注。--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5:17 (UTC)
- @我不是产品经理:您应该参阅一下Wikipedia:列明来源#文獻參考的格式,正常来说列来源是要具体列书名甚至具体列明在书里的哪一页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2月17日 (六) 15:22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控用戶因屢次違反文明與悖離可靠來源定義條件,經勸阻未收其效,已由管理员Mys 721tx 封禁3個月措施。薏仁將🍀 2024年2月19日 (一) 03:00 (UTC)
Huang9951
- Huang995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破坏,以提报至WP:VIP,并移除警告模板且我和向其他用户发表人身攻击言论(与警告模板一并移除)
- 发现人:一只苦力怕(留言) 2024年2月20日 (二) 21:19 (UTC)
- 参见User_talk:Huang9951的历史版本(以下为人身攻击言论):编辑你的百度百科,别翻墙对别人指指点点--Huang9951(留言) 2024年2月20日 (二) 16:34 (UTC)[回复]--一只苦力怕(留言) 2024年2月20日 (二) 21:2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Mys 721tx 不限期封禁。--喜歡聽林佳辰唱歌的Sinsyuan 2024年2月21日 (三) 01:22 (UTC)
Pantaoyu
- Pantaoyu(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世新大學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回退該條目近期多名使用者的編輯,且未留下編輯摘要。雖還不構成編輯戰,但煩請管理員多留心。
- 发现人:SUNSmania41(留言) 2024年2月22日 (四) 01:48 (UTC)
- 我個人是覺得該條目最新內容更加富有宣傳與多處偏頗內容,所以才回退至舊版,如管理員覺得這樣比較好,就如此吧。我無任何意見。
- 我未留下編輯摘要,是因為久久未使用才忘記了,這也被責難,真是一個專制的環境。--雞腿(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08:23 (UTC)
- 处理:
118.150.125.124
赛博崔会遇见电子铝黄瓜吗
- 赛博崔会遇见电子铝黄瓜吗(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自1月持續建立無來源條目,提醒後未有改善--Sean0115 2024年2月22日 (四) 12:24 (UTC)
- 发现人:Sean0115 2024年2月22日 (四) 12:24 (UTC)
- 处理:
红渡厨
- 红渡厨(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Special:Diff/prev/81689891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prev/81690612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不關注條目本身,去扯別人讀沒讀過書,典型的人身攻擊;曲解方針,試圖遊戲規則
- 发现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22 (UTC)
- 处理:
这会儿你又知道不去理解字面意思了?——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26 (UTC)
- 沒什麼好多說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31 (UTC)
日期20220626
- 日期2022062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Special:Diff/81236169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81236920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随意质疑本人在“報復性提刪”,自认是在诉诸人身。已违反维基百科:文明和维基百科:假定善意。
- 发现人: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35 (UTC)
- 因為的確是你的條目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被人提刪在先,沒多久你就開始大批量提刪文物保護有關條目。在此之前不記得你提刪過條目。所以我就問一下。至於我自己對自己的評判準不準確,那就讓別人來評判咯。不過更多的也是基於你本人的行為,我當時對自己訴諸人身的判斷都未必準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56 (UTC)
- 如果不是你的條目被提刪在先,大批量提刪條目的話,我就當一般人的提刪看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5:58 (UTC)
- 阁下缺乏对维基百科:假定善意的基本理解。--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06:06 (UTC)
- 处理:他只是在問您吧?考慮到相關事實之發生經過,我認為這或可構成合理質疑。當然既然您已鄭重否認(既然都在這裡提報了就當成如此),那希望當事人若無額外確鑿理據,也應當少再提此事了,因為這對社群討論沒有幫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7日 (二) 13:03 (UTC)
- 如果他覺得被冒犯了我可以單單就這件事向他道歉。--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7日 (二) 13:13 (UTC)
- 请问什么叫“合理质疑”,因为我并未查阅到维基百科有类似方针或指引,我只知道维基百科:假定善意这一指引明文规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不然应假定致力于这个计划的人们在试图帮助这个计划,并非在伤害这个计划。--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05:42 (UTC)
- 「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06:54 (UTC)
- 你尽管继续嘴硬--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08:52 (UTC)
- 我觉得两则发言比批评和质疑稍稍过分一点。存在更中性的询问方式(例如“由……引发?”),第二笔的“我询问被否认但坚持”会有一点公开扣帽子味道。--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22:55 (UTC)
- 第一則發言我的確語氣不是算太友好,第二筆的扣帽子是指誰扣誰帽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23:44 (UTC)
- 第二笔有种,我这样想、这样说,你应该解释但我不打算听,你解释也没有用且不该反驳我,的感觉。如果没有这些意思,措辞可以改进。--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0:21 (UTC)
- 我不可能去制止他去反駁,但當時覺得他說的不是很有道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0:30 (UTC)
- 我是不是“报复性提删”我自己不知道?需要你来觉得有没有道理?阁下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缺乏做人最基本的礼貌。--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2:36 (UTC)
- 誰知道你心裡是怎麼想的,既然不是否認就行,而且當時並不是覺得你否認「報復性提刪」沒道理,而是覺得你說出「不能認為被刪掉的條目應該保留」以及一堆違反文明的指控沒道理。
- 我當然可以覺得你的回應是不是有道理或者根據你以往的作為提出疑問。你覺得別人的話說的不對你可以反駁,但是你沒資格不讓別人質疑,你也做不到控制別人的思想,所以到底誰把自己太當一回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2:51 (UTC)
- 我是不是“报复性提删”我自己不知道?需要你来觉得有没有道理?阁下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缺乏做人最基本的礼貌。--红渡厨(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2:36 (UTC)
- 我不可能去制止他去反駁,但當時覺得他說的不是很有道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0:30 (UTC)
- 第二笔有种,我这样想、这样说,你应该解释但我不打算听,你解释也没有用且不该反驳我,的感觉。如果没有这些意思,措辞可以改进。--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29日 (四) 00:21 (UTC)
- 第一則發言我的確語氣不是算太友好,第二筆的扣帽子是指誰扣誰帽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23:44 (UTC)
- 「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2月28日 (三) 06: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