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右昌
生平
黄右昌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祖父黄道让是清朝咸丰年间进士。[1][2]黄道让生于安福县(后改称临澧县,其出生地位于今临澧县新安镇黄家棚)。[3]
黄右昌12岁中秀才,17岁中举人。后来,入湖南时务学堂,1904年因成绩优秀被选派到日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学习西方法律。 23岁回国。后来,历任湖南法政学校教授、校长,湖南省议会议长等职务。1917年11月,黄右昌出任北京大学法科本科教授。1918年,任北京大学法科学长。在北京大学期间,曾两度出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1930年起,黄公历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委员等职务。其间,1934年冬,黄右昌携家人赴苏州赏梅花,作《梅花十首》 。1948年,被任命为司法院大法官。同年回到湖南,任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1949年8月4日,程潜、陈明仁等人通电宣布湖南和平起义,黄右昌在通电中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应总理周恩来聘请,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2][3]
著作
- 《罗马法与现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