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右昌
生平
黃右昌生於一個書香門第,祖父黃道讓是清朝咸豐年間進士。[1][2]黃道讓生於安福縣(後改稱臨澧縣,其出生地位於今臨澧縣新安鎮黃家棚)。[3]
黃右昌12歲中秀才,17歲中舉人。後來,入湖南時務學堂,1904年因成績優秀被選派到日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學習西方法律。 23歲回國。後來,歷任湖南法政學校教授、校長,湖南省議會議長等職務。1917年11月,黃右昌出任北京大學法科本科教授。1918年,任北京大學法科學長。在北京大學期間,曾兩度出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1930年起,黃公曆任南京國民政府立法委員等職務。其間,1934年冬,黃右昌攜家人赴蘇州賞梅花,作《梅花十首》 。1948年,被任命為司法院大法官。同年回到湖南,任湖南大學法律系教授。1949年8月4日,程潛、陳明仁等人通電宣佈湖南和平起義,黃右昌在通電中簽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應總理周恩來聘請,任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1][2][3]
著作
- 《羅馬法與現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