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维基荣誉与奖励

Jimmy-bot在话题“关于维基创作奖”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关于维基创作奖

WP:维基创作奖属于WP:维基荣誉的一部分,鉴于维基ACG专题创作奖于2007年3月4日创立之后有效地鼓励对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以及其相关条目、分类有贡献的维基人,因此将在WP: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结合此奖项以兹鼓励所有创作,敬请各位提供建议。--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16日 (二) 16:11 (UTC)回复

  • (!)意见维基ACG专题创作奖并非正式荣誉,诸如此类的“荣誉”还有很多,如果愿意WP: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可以比照办理,无须在此讨论。--苹果派.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0:55 (UTC)回复
    • (:)回应Sysywjel:维基ACG专题创作奖无可置疑地是属于正式荣誉,因为其有正式的专用页面与管理员核实。
      另外现在筹画中的新维基创作奖适用范围不仅包含所有种类的维基创作,而且还认可ACG创作奖与香港创作奖(现在少有提报),而且排行榜总积分可共用,与其他不同之处是可追溯一年前的贡献,因此过去一年内所主编所贡献的DYK、GA、FA皆可追认,但是有个附带条件是需列明过去纪录与参选时间,以便于主持人核实,并且在近期七天内需有维护性编辑记录,将近期条目更新作再一次确认与整理。--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17日 (三) 16:40 (UTC)回复
  • 从字面意思理解或从狭义方面来讲,质量提升是指对现有条目进行大幅扩充和改写;然而新增条目属于数量提升的范畴,可以纳入吗?--Cp111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9:27 (UTC)回复
  • ACG专题奖只是该专题的一个鼓励措施而已,和维基荣誉(含维基创作奖)不是一个层级的,且同一条目可以两边拿奖。质量提升计划如果想搞激励措施,另起炉灶好了,不要强行捆绑上以DYK作为核算标准的维基创作奖。--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11月21日 (日) 06:39 (UTC)回复
很久以前就在找不到类似维基ACG专题创作奖的授予核可页面,一直认为是某位好心维基人在默默发送,但这个谜题一直到我得到了1级维基创作奖而揭晓了,原来这位好心的维基人就是。因此COTW的创作奖也真的需另起炉灶了,另外Category:维基创作奖则由WP: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相关参与者认养。--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6日 (五) 16:27 (UTC)回复
阁下到底在说什么?维基创作奖按DYK数目计算,过去一直是由天上的云彩在维护,后来改由Liangent的机器人自动维护,从来没有所谓的“授予核可页面”。--快龙此致编安 2010年11月30日 (二) 04:30 (UTC)回复
(:)回应快龙哥唷,的确从来没有也找不到所谓的“授予核可页面”咩,还有敝人是指认养Category:维基创作奖的数据更新,请看最后更新日期是2010年3月6日 (六) 06:11 (UTC),这未免也太久没更新了吧。--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日 (四) 00:56 (UTC)回复
关于新版的质量提升计划的创作奖命名还未确定,还待各位能提供意见,目前暂定是 WP:质量提升创作奖。--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维基奖励不应通过投票方式授予

昨天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Sdee终于结束了。结果为11票支持,7票反对,落选。

在这里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一个明明作出了很多贡献,撰写了很多条目,但却因为大家的无理反对而落选的人的例子。

User:Sdee,澳门维基人,2006年7月31日加入维基百科。从他加入维基百科的那一天起,他就饱受其他维基人欺负。首先是User:Cdip150,从2008年到现在,一直对Sdee的编辑指手画脚,几乎每次Sdee推荐新条目时,Cdip150都投反对票。接着是User:Kalon,可以看看User:Sdee/dyk,从第73到第83条推荐,条条都有Kalon的反对票。9月,Kalon被封禁,Sdee总算舒了一口气。可是到了11月,User:建烨User:Kivary又加入了投反对票欺负Sdee的行列。看看User talk:Sdee及其存档,已经有不计其数的条目因他们的反对而未能通过。

那么他们投反对票,是因为Sdee写得不好呢,还是纯粹为反对而反对?大家不妨看几个例子:

  1. Talk:塔石体育馆:“(-)反对从条目里完全看不出各场馆和设施的所在楼层和方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11月5日 (五) 05:10 (UTC)”。从条目里完全看不出各场馆和设施的所在楼层和方位,从这句话可以看出,Cdip150连维基百科可以收录什么内容、不可以收录什么内容都不知道,就来反对。看看en:Olympic Stadium (Athens)en:Beijing National Stadiumen:Olympic Stadium (London),哪一个提到各场馆和设施的楼层和方位了?要是真的提及各场馆和设施的楼层和方位,那恐怕就违反了WP:NOT#INFO吧。如果这可以作为反对理由,那么酒店条目是不是也要列出每层楼有多少个房间,每个房间有多大?学校条目是不是也要列出学校里的所有教师?一个条目不是内容越多就越好,也不是把所有相关的内容都塞进条目里才算完美。有些内容可能不适合维基百科回复
  2. Talk:网球学校:“(-)反对条目并没有提到特别为网球决赛而设计的主赛场跟练习场究竟有什么分别。--J.N. 2010年11月24日 (三) 15:51 (UTC)”。又是一个可笑至极的反对理由。见过运动场的人都知道,主赛场就是进行主要比赛的地方,练习场就是练习的地方。主赛场和练习场的面积都是相同的,难道你见过两个不一样大的网球场吗?主赛场有座位,练习场没有座位,因为比赛都在主赛场进行,会有很多人观看,因此需要座位,练习场只是给运动员练习的地方,所以不需要座位。这些都是明显和必然的事实,不光是澳门网球学校,换作是其他任何一所运动学校,也会是这样,因此没有必要在条目中提及。只有从来没见过运动场的人,才会问主赛场跟练习场有什么分别。回复

这次授奖提名投票,Cdip150、建烨和Kivary都投了反对票。其他人投反对票,恐怕也是因为受了这三个人的影响。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就出在这个投票制度上。一个人该不该得奖,完全可以通过他撰写了多少条目、每个条目有多长、有多少特色和优良条目来判定,何必要投票呢?就像判断两个人谁下棋下得好,让他们两人赛几盘就可以知道了,如果通过投票来决定,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了?

因此我建议以后维基奖励不要再通过投票方式授予,只根据用户所作出的贡献来判断。比如,如果新条目推荐超过50条,可以获得维基内容专家;如果拍摄了超过100张照片并且上传到维基百科,可以获得维基摄影专家,等等。

同时,我也希望大家对Sdee多多关注和照顾。他现在是一个非常需要帮助的人。如果他再推荐新条目,请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16:59 (UTC)回复

如果新条目推荐超过50条,可以获得维基内容专家,那怪不得中国大陆这么多专家了。回顾“塔石体育馆”讨论,投反对票者我也觉得他的反对票不对,但既然不存在“反对无效”,他的意见也看不出恶意内容,那么也不应该指挥他人投中立票或者只用(!)意见。最后回顾投票评选SDEE的内容里,街灯也提出了图片的问题,反而是有人,赤裸裸地以“同一地区就应该互相帮助”来拉票,不知道这又算不算做得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20:58 (UTC)回复

这里可以看到几个相当不应该重复出现与提倡的概念:

  1. 压制反对意见,认为自己赞同的,别人也要一起附和,不加附和的就要以各种奇怪的理由质问之,这已经构成礼仪的问题。
  2. 有反对意见的出现就变成是欺负,那么,压制反对意见的这种欺压,需要如何看待呢?

得奖该不该投票还在其次,多次压制反对意见的态度是一种更严重的倾向,不应当受到社群的忽视。-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22:53 (UTC)回复

一个用户被多次反对就要说他是被人欺负,这下子是什么道理?楼层方位跟有多少个房间有什么联系?练习场一定是没有坐位,谁说的?你不同意别人反对,不代表你就可以说别人的反对是错的,而侮辱反对的人。很明显你连WP:善意推定也没有做,就出来指责别人,幸好上次没有让你成为管理员,不然的话所有跟你有异见的人,恐怕都会被你封个片甲不留。--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1:25 (UTC)回复

谁会介绍练习场“没有”看台座位?--达师197336 2010年12月25日 (六) 12:04 (UTC)回复
难得这次我认为IP说的很有道理  囧rz……。--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0年12月25日 (六) 13:42 (UTC)回复
(※)注意Symplectopedia只不过是仗义执言,并非刻意去压制反对意见,而是已经成为User:Cdip150(街灯电箱150号)……等人喜欢仗着自以为是的认知 欺压维基人已经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不是说提出反对意见那些人有错,而是多次情况都是在不合情合理情况擅自举出非常不礼貌的反对理由,例如:现在还卡在WP:DYKNL-60旅长评选(主编:user:Dragoon16c),请看这些人的酸言酸语,这些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善意可言,而且还不只一次的出现在WP:同行评审WP:GAWP:FAN,需要注意的是这已经造成许多维基人退出维基编辑失去写新条目的动力的重要原因,或许他们没说出来,其实只是因为他们不想多起争纷罢了,这也是我认为维基百科上充满荆棘与碎石,而小天使工作小组激励工作小组的精神在哪里呢?只用于欢迎新用户吗?--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5日 (六) 16:03 (UTC)回复
(※)注意“不合情合理情况”也不可以随便判定,你觉得在那个情况不应该反对,但另一些人也可以不这么认为的。而看回他们在候选里提出过的反对理由,是除了User:Cobrachen带有针对人身的成分外,其他几位投反对的理由,都看不出是把矛头指向人身,先不说他们的理由成不成立,但最少不可以说是“不礼貌”,因为这些不是人身攻击。User:Symplectopedia这样不是行侠仗义,而是自己失败了以后对异见者做出报复,一昧地指责别人反对,但别人做支持的部分就埋没得一干二净。--182.93.14.155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17 (UTC)回复
很有趣。你说不可以随便“判定”,来反驳安可。不过我看到你最后那段随便“判定”Symplectopedia,出示一下明确证据阿,而不要自己脑内小剧场在上演。刮别人胡子前,先刮好自己吧。--Djhuty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06:01 (UTC)回复
在鼓吹需要提升条目的素质的同时,却要让一个具有明显基本错误的条目放到首页上,而且不只一次的显示中文维基社群对于拿出来放在门面上的文自品质放入多少注意力,难道这不是一件蛮矛盾的事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生,不在第一步就至少先让基本的部分不至于贻笑大方,以后会有更多的困难。而且,一次选不上,还没解数就要提出第二次,请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和行为?这是一种应该鼓励的行为吗?怎么这时候就见不到一些意见呢?外界对于中文维基的品质的批评,甚至稍有不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不单单是要改善现有的条目内容和品质,也需要对新产生的内容有一定的掌握,才不会经常发生有用户提出累积数年的错误都没有被更正或者是侵权没有被发现的状况。修改并不见的比撰写花费的时间和精神少,两者都需要对自己提出的内容负上责任,那么,不愿意负责任的,请问就要放着不管,直到问题很难收拾的时候才想办法吗?那已经迟了。
讲得更直接一点,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名嘴,评论者为什么很多时候被说是脸皮厚,这就是他们能够在他们的市场可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维基无论如何规范,他还是一个公开的原地,一个可以公开写作,也可以公开发表意见的地方。赞成意见可以存在,反对意见也同样可以存在。有些人看到反对意见会虚心接受,有些人会凹到月球去,有些人还会宣称自己的贡献是维基第一,无人敢相比,那么,如果觉得某些批评过重的时候,请翻开你们可以接触到的报章杂志,打开电视,收音机或者是网络新闻,看看现实社会当中对于这一类的状况下,累积起来的批评会是什么样的力道。维基是个网络社群,但是并非乌托邦,也不是逃避责任的地方。-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8:27 (UTC)回复

扯远了,DYK评选不说(那里我也认为COBRA不对),回到那个投票上,我不认为反对者们大部分都不对。尤其是那种“做了若干个条目就是专家”、“同地区应该互相支持”等的类似思想要不得。新人固然需要鼓励,但是否应该将“专家”作为鼓励奖品,我是坚决反对的。如果专家可以随便颁给一个做了50个地区条目DYK的人,我认为这是对维基百科的一种贬低。如果这是专家,那后面是不是应该再设几个“大师”、“终身成就”、“先祖”、“神”、“主”(算我冒犯了)的奖励?尤其是在投票中反对者提出的问题,若被提名人真的做了这些事情,这就更不应该了。“充满荆棘与碎石”并不是坏事,只要没有玻璃天花就行,降低要求就绝对不是好事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48 (UTC)回复

回看上面的内容,Symplectopedia尤其是将专家奖评选和DYK意见混为一谈,将一些DYK评选上的意见作为专家奖取消投票的理由,反而忽视了专家奖投票上其他人的反对原因,而这些原因有的往往是非常恰当而无人身攻击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52 (UTC)回复
(:)回应IP用户、Cobrachen与Edouardlicn都误会了,敝人与Symplectopedia的诉求重点是在于希望多关怀与鼓励有贡献的维基人,并非提出反对意见就是不对。相信Symplectopedia也是希望减少那些抓到别人几个的疏失就在疯狂放炮的伤害,由其是“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这种观念最不可取,如果照此想法可能没几个人会想来写维基百科了。“充满荆棘与碎石”并不是坏事,可是谁喜欢去碰呢?请自己拿一朵玫瑰花刺自己或去采碎石测试看看(不是健康步道那种喔)。“具有明显基本错误的条目放到首页上”也是鸵鸟心态,会去看首页也都是编者(读者通常借由Google进入),也因此首页展示DYK仅列出提问而不像GA、FA那样显示内容,DYK评选重点就是希望吸引更多编者关注并鼓励创建与扩充而非在于单纯展示。
不过对于Symplectopedia所提之“维基奖励不应通过投票方式授予”敝人是反对态度视之,其实若要鼓励数量创作(不晓得有无注意到43级的user:AT)是可以新增奖项的。--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41 (UTC)回复

如果认为“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这种观念最不可取,那么,你是存在于一个完美的社会,而不是现实其他人生活的空间中。只要是公开写出来的文字,就有机会被批评,无论是刚写完,过几天或是上百年,作者都化成灰之后,都有可能成为炮火的目标。不想要产生这种可能,就不要写出来,这是现实,这个现时有多残酷,每个人的认知恐怕不同,可是,要认为这个现实不应该存在,那么,我只能说请你将这个美梦保存起来。

至于说认为首页只有编者会去看,这种说法应该要加上一个来源请求。不知道http://zh.wikipedia.org这个网址打开的是什么?首页就是一个网站最重要的门面,这还不说,RSS链接里面还有一个专门针对DYK的条目,要说一般人不看首页,这个论点是不是有先参考过一些流量统计呢?在说首页的拜访量不高前,请先看看这两个网页:[1][2]。一个拜访量高居中文维基的页面,就会有更多机会有人点击在上面的连结打开一个页面,然后......

DYK是一种鼓励,但是不要忘了,这种鼓励也是有基本条件的限制,提名页面上的规范是一个,小小条目,可供参考,关注度等等等,都是DYK参选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规定项目。互助客栈最近关于DYK的许多讨论,不就是针对这些参选规范?有基本或者是明显的条目可以不管的话,DYK还需要什么规范?所有新增加的条目都应该平等视之的放到首页上,可是有吗?删除提名和讨论每天放进去的不就是有很多是新建立的条目?-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22:25 (UTC)回复

上面的链接很有趣,或者可以另开一个讨论研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1:35 (UTC)回复
[3]可验证WP:首页浏览量是第一与第三名证明首页展示有其重要性,从底下AV女优众多排名已经很明显验证大部分读者借由google进入而非借由首页,否则底下排行榜浏览量应该是由首页展示的条目得名,感谢Cobrachen提供来源验证敝人说法(敝人其实也有参照此两个页面得到结论)。而鼓励也是有基本条件的限制说法没错,但不代表就可去嘴炮别人所写条目,这不是完美社会,而是维基百科早有的WP:文明WP:礼仪共识,在观点理念上有冲突是在所难免,但请有所节制。另外针对Cobrachen问题做回复。
  1. 互助客栈最近关于DYK的许多讨论,不就是针对这些参选规范?有基本或者是明显的条目可以不管的话,DYK还需要什么规范?=>可将这些参选规范进阶拟定,其实敝人赞成提高DYK一定评选标准(丙级水准),也不要因为别人写的不好就借题发挥。
  2. 所有新增加的条目都应该平等视之的放到首页上,可是有吗?删除提名和讨论每天放进去的不就是有很多是新建立的条目?=>从未提倡过新条目就得要平等视之放首页,本主题诉求不在此。而且DYK票选就是进行新建立的条目的过滤,有问题条目本身也是借由反对票去剔除,本主题讨论是在于为何有些人提案DYK总是有部分人每条反对。--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7日 (一) 03:47 (UTC)回复
没有人每条都反对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5:52 (UTC)回复

大部分(第6名以下的995个条目的总和超过28万次)的点击是直接进入页面没错,但是这是分配在995个条目当中,每一个条目平均获得的是283次拜访,远比首页的要少。换句话说,首页是单一页面拜访数量最高,而且远远高于其他单一页面的拜访数量,或者是单一页面的平均量。首页并非只有编者才会去看。

条目写的不好是一回事,写的不好可以改善,写的不好可以和其他人合作。写的不好还不能接受批评的话,这就是两码子的事情。而你把对条目的批评形容成嘴炮,还搬出文明和礼仪,请问一下,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考虑到这两点了吗?一个用户对于他人的批评是认为对方有神经病,请问一下,这种型为怎么满足文明和礼仪呢?

用反对票来踢除不符合条件的条目?真的要请问你是不是真的有仔细观察中文维基的活动情况,是不是有认清现实?DYK票选根本就不可能在现有的实际状况下有过滤的效果,那些巡查和标定条目的活动的过滤效果只怕明显得多。有梦想是很好,但是不能真的活在其中。-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4:45 (UTC)回复

冷静冷静。—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5:52 (UTC)回复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持续讨论的必要或者是现阶段有高度的重要性。重点在社群的平均看法和做法,会往上或者是往下,并非少数人轻易可以左右,这一点最近已经充分的证明了。品质和数量间的平衡或者是争议,大概要看提出与讨论的人的想法来取舍吧。不过,如果出版单位的编辑可以因为内容错误而退稿,中文维基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想法或者是共识并不太妥。就到此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2:54 (UTC)回复
DYK和授奖提名投票其实还都是次要的,我说那段话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和照顾User:Sdee,多给予他支持和鼓励。已经有许多人在维基百科被别人欺负、骚扰或人身攻击,因而退出了维基百科。难道你忘了,User:Dragoon17c明明没有做任何错事,却在去年3月被User:PhiLiP封禁,所以他从那时候就再也没有参与编辑,直到最近才以User:Dragoon16c的身份回到维基百科吗?Sdee遭受这么多人欺负,没有退出维基百科已经是万幸的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回复
笑死我了,你提起User:Dragoon16c,为什么不提他在自己用户页写上“USER:cobrachen 遇见他,格杀勿论”,Cobrachen尚未报警告他刑事恐吓,已经够厚道了。--Mewaqua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05 (UTC)回复
说到Dragoon16c与Cobrachen两人,跟Sdee与Cdip150的关系真的很相似。Cobrachen也是经常反对Dragoon16c的新条目推荐,User_talk:Dragoon17c就有好几个“新条目推荐不通过”,Cobrachen都投了反对票。Dragoon16c说格杀勿论是有点过分,但这不是说明Dragoon16c已经对Cobrachen恨之入骨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23 (UTC)回复
也笑死我了,弄一个主题来讨论,主要的目的竟然不是主题,而且还是要大家支持一个多次挑战维基方针的用户,天大的笑话啊!这样的虚张声势,继续讨论下去根本是没有意思的。--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48 (UTC)回复
多次挑战维基方针?Sdee什么时候挑战过维基方针了?请举一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58 (UTC)回复
不难举,只是看了他的封禁日志都能找一个出来,而且还是维基的大罪,挑战傀儡方针。--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12 (UTC)回复
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早就过去了,现在他还挑战维基方针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20 (UTC)回复
好吧,就找个近一点的说,授奖投票里正好有人说他侵权,那么就是挑战版权方针。再比对他的封禁日志,原来已经是重复挑战版权了。--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38 (UTC)回复
User_talk:Dragoon17c就有好几个“新条目推荐不通过”,原来写错也不能反对,你是专门针对反对意见,压制反对意见,你要求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不尊重别人的意见,其他人没有投桃报李,已经对你很文明与礼让了。要知所进退,要知道方寸。-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6:47 (UTC)回复
不过我也觉得你这次语气是有点重了,我是指最近一次。Dragoon17c的条目到了后面也不至于很差,尤其是经过了多人修改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01 (UTC)回复
所谓事不过三,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先不说最后这一个,前面几个条目,如果没有提出来,就是一堆基本错误上首页。既然有这个经验了,那么接下来应该要注意一点了吧?也没有,不要说专有名词,光是看语句就会看出一些缺陷。如果说自己不知道怎么改,参选前找别人帮忙看也可以,这一点起码的都不做,那还能说什么呢。在社会上,该做的没有做好,上司会怎么办,我想你我都清楚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8:08 (UTC)回复


Edouardlicn说得对。如果条目已经写得很好,还是去投反对票,想方设法不让条目登上首页,那就不对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11 (UTC)回复

自称对维基航空类贡献最大,却连基本的内容都说看不出来错在哪里,这种条目上首页对中文维基的形象有多少帮助?光用数量去撑就可以改变吗?更何况,新条目推荐不通过又如何?世界末日了?一两个条目没有通过,中文维基就走下坡还是怎么了?条目内容侵权,是作者的责任,条目没有维基化,作者的责任,条目没有适当的参考,也是作者的责任,怎么条目内容有错,反在你眼中作者不用负责了?条目拿出来参选就表示符合基本规定,怎么现在讲起来都是别人的错?-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56 (UTC)回复

推定这里的编辑者都是业余的参与者或爱好者,客观上无法有极其严密的方式确认其准确性,尚某些个案本身存在争议。即使所谓“看不出来错在哪里”,亦有可能是贡献极大的人士,我要在此表示由衷的钦佩和赞赏。维基百科是一个协作平台,而不是追究责任的地方,出于善意的编辑使条目内容有错,理应协助以有根据的内容修正之,而原作者当然不需负上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除某些广告或政治宣传色彩条目外,首页新条目推荐应多多鼓励,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亦令参与者感到维基百科是平民化的,这才是对维基百科形象的帮助。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2:48 (UTC)回复

如果编击不需负责,那么,现在编辑页面上的我接受上述方针指引并提交编辑的字样就该拿掉,来源请求,可供查证通通都应该取消,关注度也没有必要执行。

如果只是要鼓励新条目上首页,那就不需要有参选规定,不需要有限制。新条目推荐参选的第一个条款:推荐和投票,请务必阅读规则,也应该删除。

处处都是提醒用户需要对自己的编辑或者是行动负责的状况,怎么还会说不需要负责?提出参选就表示阅读过规定,那么,不遵循规定是可以接受的行为吗?那么,谁要遵守方针和指引?参选和协作是两回事。协作不需要符合规定,协作也不需要投票。

现在说编辑不需要负责,前阵子与韩国相关的条目引发的重大冲突,又是为何引起?为什么那几位用户被攻击的时候,就没有看到某些人出来说他们被欺负呢?-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2:59 (UTC)回复

(:)回应并非要责怪反对加上要求完美的理由有错,只不过要提醒一下口气要收敛,否则容易招至反感。将心比心换个立场想一下,你看到别人指著您说“嘴炮”,您也不是觉得不太舒服不是吗?--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02 (UTC)回复
  囧rz……看看,又来了。这种神经质极端主义,动辄四面攻击,大帽子相扣,有几个维基人像你这样,又有多少读者希望看到?这里的维基人不是政府,你也不是纳税人。别人没有必要接受你的指责和质问。你有不少意见,是有一定道理,但现在这上窜下跳发酒疯式的讲法,只会导致你的意见不被接受而已。编辑规则是一种以善意为基础的自律,而非追究责任,惩罚,索赔等。请将你的标准放低,再放低,这里的参与者,有学者和专业人士,有偏执狂,也有普通职员,学生,儿童,主妇等,但都是业余人士。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39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维基人对于他编辑的条目不懂或是有错误,没关系,请指教,并修改就好。如果不改,执意将它送到DYK,请问阁下这心态是什么?在我来看,旅长那个DYK为何要再提第2次?为何用户要在自己的页面放上那样的字句?给我的感觉是不接受意见、攻击的幼稚行为而已。谁做条目没有错过?错了要改,不改,也好,就不要把他丢到首页来给人笑话,如果被人指出错误,就算导致登不上首页又会如何呢?—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53 (UTC)回复

在说是受到攻击,被扣帽子前,请想想,维基的协作的基本精神来自于对方针和指引的尊重与尊从,而按照个人喜好的挑选性的参考,不会对维基的发展有什么好处。如果因为不能尊重相关的规定,自律不明显,又不能被质疑,那么,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影武者应该解封,侵权不需要删除了?更何况,尊重方针和指引需要什么专业的训练吗?不然何来业余?-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4:29 (UTC)回复

上面几位请勿离题:主题是“SDEE因为投票维基奖励机制未能获奖,然后有人反对这种机制”。目前越扯越远,甚至到了另外一个维基人身上。我觉得无论是cobra也好Sym也好,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为这个话题去讨论,而是为各自的主张在乱哈拉,先不说这主张对不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5:02 (UTC)回复

通过投票方式授予维基奖励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投票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如果运气好,支持票多于10票且大于总票数的2/3,就可以获得奖励;万一运气不好,支持票少于10票或小于总票数的2/3,就一无所获。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Acepatrick/第1次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Dgg32/大师奖就是两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1:19 (UTC)回复
你有立场反对,但是,你有什么方案去取代一个需要取得一定程度共识才可以决定的事情?除非有一定的量化(多少新建立的条目,几个月以内建立多少条目,超过多少字等),否则就不可能不透过讨论或者是投票来决定。更何况,这个制度行之有年,要改也是要从整体的制度来看,而不是为了少数人的方便开门。-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2:40 (UTC)回复
每次投票本身是一种运气,但如果你多次提名都未通过,就不是运气问题了。例如SDEE,你觉得他这次不通过,你可以隔段时间提名多一次,看看能否有改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8:04 (UTC)回复
问题是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提名规则规定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必须间隔三个月,所以我即使想再提名一次,也要等到三个月之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8:22 (UTC)回复
我真的想说,你这个问题很幼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05:34 (UTC)回复
请阁下慎言。—ATRTC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22 (UTC)回复
没有办法,看到如此回答我实在是太震惊了,因此不慎说了真实感受,在此致以万二分歉意。如果“三个月之后领奖”足以毁灭一位维基专家,这个专家也未免太......我自己实在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这不是拿专家奖开玩笑吗????????????!此段我不再回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48 (UTC)回复
需要了解,这消极影响是极大的,讲毁灭一位维基专家大概不为过。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完全的无私。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7:04 (UTC)回复

降温发言。这里已经能闻到火药味儿了。这种没有共识的讨论,早关为妙。—Zhxy 519(联系啊) 2011年1月4日 (二) 18:20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推销立场拉票,已由182.93.48.132 (留言)于2011年1月6日 (四) 12:4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请留意你的言行,不要强迫社群一定要接受你的意见。你已经违反共识的基本精神。-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2:36 (UTC)回复

警告一下Symplectopedia:为了支持某君,公然犯下Wikipedia:拉票#推销立场,而且还是赤裸裸地在方针区拉票,非常要不得!--182.93.48.132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2:40 (UTC)回复
警告182.93.48.132,Wikipedia:拉票未有执行期间,拉票是合法的。118.21.205.229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2:01 (UTC)回复

*(+)支持:这个方向可以考虑,细节可以再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5:53 (UTC)回复

(!)意见:我的意思是细节可以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2:48 (UTC)回复

关于“维基排行榜(尚未生效)”

这节现在有排行榜吗,有的话在哪?要是没有就把这节删了吧。— TTPES 2012年8月21日 (二) 12:18 (UTC)回复

请问"参与时间"的定义是?

Cat (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18:04 (UTC)回复

关于维基奖励中的特别贡献

不少用户表达出特别贡献与专家奖虽然标准相差不大,但是特别贡献却算作两个专家奖并不公平,个人也认为确实如此,因此提请社群,建议将特别贡献的分量改为与专家奖相等,未知各位意下如何?—AT 2016年9月6日 (二) 14:52 (UTC)回复

  • (!)意见:真正的特别贡献,的确可以比普通专家奖含金量高。只是然后定义“特别贡献”可以更明确。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4:56 (UTC)回复
  • 本来标准是相差很大的,Liaon有提到过,像专家奖100个DYK级别,特别贡献200个之类,不过近来就变了而已,只要有人投票,什么标准、含金量都是可以忽视的,没有编辑过的人,只要有人投,一样可以拿奖。--7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5:30 (UTC)回复
    • 本来怎样才算取得专家奖或特别贡献就没有既定的标准,社群认为称得上就算,不过这不是我想讨论。重点是很多取得特别贡献的付出跟专家奖没有太大分别,我希望改善单纯只是因为参与领域不同而形成的格差。—AT 2016年9月6日 (二) 15:59 (UTC)回复
拓荒特别贡献,在十年前是为了解决维基百科在某些基础或关键领域中的条目匮乏而专设的激励奖励,比如物理、医学、生物、计算机、历史、军事等。然而在这些年的积累,绝大多数类型的条目都已经渡过了荒芜期,并能够在一些领域形成相对专业的编辑团队。绝大多数的特别贡献(比如繁简、指导、激励、年代、政区)已经丧失了再建新篇的基础,至此拓宽特别贡献,却成了一种讨巧的捷径。如果大家还坚持更高的标准要求专家奖,那就不能把拓荒奖变成一个兜底条款去诠释。
——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02月11日, (6个月28日前), 17:14 (UTC+8),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拓荒特别贡献/存档3
  • 主要是以前的拓荒似乎都是不小的领域,现在似乎变成找个小领域,专心在这小领域上,就变拓荒,绕过原创奖。但真要说他们不是拓荒又说不过去,毕竟那个小领域也是荒--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6:06 (UTC)回复
    • 我认为就算将特别贡献降至与专家奖同一水平也不会有影响。喜欢拓荒的可以继续,喜欢传统文理类的也可以继续,大家付出的分量相约,但只单单是领域不同便让特别贡献者变相有两个专家奖是不合适的。话说,特别贡献真是要整合一下,这年头要拿繁简、年代、年会那些真的太难,或是说化整为零,将专家奖无法涵盖的部分集合成一个特别贡献。总之,专家奖和特别贡献有格差,个人认为是不妥的。—AT 2016年9月6日 (二) 16:18 (UTC)回复
  • 赞成修改。一直也没觉得特别贡献奖的“特别”之处。--Kuailong 2016年9月6日 (二) 16:14 (UTC)回复

@AT:另一个方案,那就是荣誉跟奖励脱钩,现在所谓“特别奖等于两个专家奖”实际上是从荣誉授予那边推敲出来的,如果两者脱钩,高级荣誉另外设门槛(不以奖励来看,可以改成100个DYK,10个GA之类的);这样就不会有特别奖是几个专家奖这种推测了,且现在拿了奖励奖就自动授予高级荣誉,感觉像是一事两奖,脱钩的话阁下觉得如何?--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9:17 (UTC)回复

脱勾我认为也是可行的。但是按照您的说法不写条目的维基人便永远没有办法取得荣誉,这样不好。—AT 2016年9月6日 (二) 19:27 (UTC)回复
那倒也是--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9:40 (UTC)回复
维基荣誉的头衔既然都是“编辑”、“主编”,不写条目拿不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Kuailong 2016年9月14日 (三) 19:05 (UTC)回复
这样的话,很多人的荣誉也要被移除,反而可能有阻力。现阶段不如先将两者改成同等再说。—AT 2016年9月15日 (四) 11:20 (UTC)回复
这种规则修订不会追溯过去的奖励荣誉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15日 (四) 13:01 (UTC)回复
可是,荣誉却是以专家奖和特别贡献为标准,降至同等的话,对只有特别贡献的执行主编是应该有影响,如果不修正的话,反而可能引起争议。—AT 2016年9月15日 (四) 13:12 (UTC)回复

结论

目前为止,看不出有异议。一周后无任何意见的话,将实行以下更改。在此和告示板发表。
  • 不溯及过往的话,其实问题还好,已经将近七年没有颁年会特别贡献了;而且若真的贡献很多,还有推广奖、服务奖、激励奖等奖可以另外颁。(话说之前就有人在投票时认为服务、激励、推广这些奖太过类似)--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3日 (五) 07:52 (UTC)回复
其他奖也是有血有汗吧。只是努力的范畴不一样而已。—AT 2016年9月23日 (五) 19:31 (UTC)回复

大师奖

既然同等,以后当然应要三个专家奖才成立。—AT 2016年9月23日 (五) 19:31 (UTC)回复
没啦,我只是想说变成大师奖等于两个专家/特别奖而已,算是顺道提及,没要改就当没事--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4日 (六) 08:24 (UTC)回复

@ATso...这样是要改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46 (UTC)回复

@Liaon98我早已改了。—AT 2016年10月11日 (二) 16:21 (UTC)回复
@ATCategory:维基执行主编之类的没改到--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11日 (二) 16:48 (UTC)回复
done。—AT 2016年10月11日 (二) 16:49 (UTC)回复

此提名案的有效性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10月7日 (日) 14:48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各位好,标题的提名案是一位维基人有关拓荒特别贡献的提名案。现时维基奖励共有两款,一款是XX专家/XX大师类,另一款是XX贡献类。按WP:PRIZE,只有在XX专家/XX大师类才会受到“第二次提名必须间隔三个月”的限制,然而XX贡献奖则没有此规定。然而J君对上一次的提名案(原创奖)是在今年8月16日完结的。在下对此提名案的有效性提出疑问,亦有其他维基人表示“觉得这是一个Bug”。究竟现正进行的提名案是否受到三个月所限?故现正将这个问题交给各位讨论。另外亦可能需要处理这个讨论结果是否对前述提名案有追溯力。现通知被提名人Jyxyl9、提名人Theodore Xu和表示“觉得这是一个Bug”的AT。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4:18 (UTC)回复

@BenedictusFX法不溯及过往,比较建议您直接提出对提名规则的修正案,另希望您修改下标题(建议您最好不要把本人挂在标题上),谢谢。其余事项由于利益相关(=)中立——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22日 (六) 14:27 (UTC)回复
Jyxyl9:已修正,阁下请看看是否可以;不行的话,在下再改。谢。修正案方面在下很大可能会提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5:11 (UTC)回复
我认为需要加上三个月的限制,毕竟都是维基奖励。—AT 2018年9月22日 (六) 17:32 (UTC)回复
(&)建议先冻结投票,如果有效,才重新开放,并且延长投票期。个人同AT,认为需要有3个月缓冲。--Cohaf留言2018年9月22日 (六) 17:38 (UTC)回复
@Cohaf本来规定是没有限制这种情况的,为何要冻结投票?中二西奥多B 庆祝地震专题条目数破五百 2018年9月23日 (日) 02:26 (UTC)回复
@Theodore Xu不然等下可能有两个情况,一,有效,但是时间需要延长,二,无效,那些不就白投了。只是在下的小小建议而已--Cohaf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02:53 (UTC)回复
  • 我支持修条例,但是修条例归修条例,投票归投票。投票结束前,条例还没修好,那投票显然是有效的。刻意的把当前不违规的程序暂停,让人会觉得这是在针对人而非事,观感不佳。->>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2:51 (UTC)回复
  • 现提出一个修例建议,一部分是针对3个月的限制,另一部分是事实修正(但都给大家看一看)。这个建议不会影响现正进行的这个提名案
    现行条文

    维基奖励

    维基专项奖

    除了基本的维基编辑外,由于维基百科的工作十分繁杂,所以特别针对不同领域给予专家或大师头衔。专家及大师奖每3个月颁发一次,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者预提名,维基见习编辑或以上者可参与投票,有十票以上赞成,且赞成票数占2/3或以上即通过即颁发“专家”头衔。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必须间隔3个月,再次提名同一“专家”奖应改为提名“大师”奖。新领域可以随时增加。维基专家为蓝底,而大师则加粗红边。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略)

    维基特别奖

    除了采取年资或定期颁发的奖励外,针对突发、重大贡献或活动,也颁发特别事件奖项以资表扬或纪念,例如繁简互换、奥运或大型的质量提升等等。特殊贡献或事件为红底与粗红边。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提议条文

    维基奖励 维基奖励现时有两款奖项,分别是专项奖和特别奖。一位维基人如果重复获提名维基奖励的话,不论他是获提名专项奖或特别奖,他必须要等待3个月才可以自荐或被提名。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维基专项奖

    除了基本的维基编辑外,由于维基百科的工作十分繁杂,所以特别针对不同领域给予专家或大师头衔。专家及大师奖每3个月颁发一次,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或同等资格)者预提名,维基见习编辑或以上(或同等资格)者可参与投票,有十票以上赞成,且赞成票数占2/3或以上即通过即颁发“专家”头衔。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专家或大师奖项)必须间隔3个月,再次提名同一“专家”奖应改为提名“大师”奖。新领域可以随时增加。维基专家的模板为浅蓝底、大师则为深蓝底。另外,维基专家的模板上有一条黄边,而大师则有两条。

    (略)

    维基特别奖

    除了根据维基百科站内贡献而颁发的奖励外,针对突发、重大贡献或活动,也颁发特别事件奖项以资表扬或纪念,例如繁简互换、奥运或大型的质量提升等等。特殊贡献或事件亦可以获授予维基奖励。一位维基人如果自行/被其他人提名重复获得特别奖项(不论是什么类型的特别奖),他必须等待3个月才可以再获提名。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3日 (日) 04:27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关维基荣誉和奖励的各修正建议

提议一:将各荣誉授予要求中“参与时间”一词改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账户时间”

“参与”一词并没有明确定义,在下授予荣誉的时候则以“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账户时间”当作“参与时间”。因为在下认为从创建账户的一刻起,账户的持有人已经是维基百科的一分子,“参与”了维基百科。相关问题其实于6年前已经有人提出,惜无人理会。在下认为应该将定义含糊的词语修正。故在下提议将“参与时间”一词改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账户时间”,相关创建账户时间可以在Special:中央认证查证。

提议二:修正维基见习编辑的等级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时维基见习编辑等级并不能覆盖所有情况,以致一些达到“30天或以上,编辑次数250次或以上且新条目3条或以上”只能授予见习编辑C级(留意见习编辑C级其中一个要求是“参与时间30天以下”)。另条文中亦有不清晰的地方。故在下现时提出以下建议:

现行条文
  1. 参与时间30天以下,编辑次数250次以内或新条目3条以内,使用字母A;
  2. 参与时间30天以上,编辑次数250次以内或新条目3条以内,使用字母B;
  3. 参与时间30天以下,编辑次数250次或以上且新条目3条以上,使用字母C。
提议条文
  1. 参与时间30天以下,编辑次数250次以内或新条目3条以内,使用字母A;
  2. 参与时间30天以上,编辑次数250次以内或新条目3条以内,使用字母B;
  3. 参与时间30天以下,编辑次数250次或以上且新条目3条以上,使用字母C
  4. 参与时间30天或以上,编辑次数250次或以上且新条目3条或以上,使用字母D。

在下希望没有遗漏其他可能性,如有的话欢迎提出。如果这个建议通过的话,欢迎符合见习编辑D级要求的见习编辑C级维基人前来这里申请调高分级。


提议二已经经过7天讨论,并未见有异议。现就提议二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三:修正维基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7日 (一) 14:2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 参与时间:7天以内
  • 新条目数量:3篇(20行以上、非小作品)。
提议条文
  • 参与时间:7天以内
  • 新条目数量:3篇(???以上、非小作品)。

修正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即“或”一处)。如果在下没有记错的话,现时可以浏览中文维基的装置已经不止电脑,亦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是3篇20行的条目。换言之,授予人会根据自己装置所显示的行数来决定是否授予荣誉。在下认为这个标准会令审核(尤其是不同人审核的时候)出现判定20行的不同标准。故在下提出修改。至于应该如何修改授予要求,在下觉得可以以字节计算。但要多少字节,留待各位讨论。


提议三已经讨论了最少7天,O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行条文
  • 参与时间:7天以内
  • 新条目数量:3篇(20行以上、非小作品)。
提议条文
  • 参与时间:7天以内
  • 新条目数量:3篇(1500字节或以上、非小作品)。
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3:5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疑问一:是否容许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的维基人在未经这个页面审核的情况下授予符合各荣誉授予要求的维基人?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5:4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这个问题原本来自这里,现时的规定并没有明文写明是否可以这样做。在下现时没有看法,留待各位讨论。

  • WP:AH的实际情况看,是不是可以考虑去除他人代为申请的规则?
现行条文

此外,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但自己尚未具有授予资格时,亦可以到这里来提名推荐。关于详细的得奖条件授予方法请参看: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

提议条文

此外,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可以在其用户讨论页使用{{做一个提醒模板|荣誉项目}}留言以提示这名用户可以前往本页申请荣誉。关于详细的得奖条件授予方法请参看: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

。->>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23:34 (UTC)回复


疑问一已经讨论了最少7天,O君、S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注意提议通过后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的维基人并不可以自行授予荣誉给符合各荣誉授予要求的维基人,因维基奖励通过而授奖的另计;所有维基人均不能为他人代为申请荣誉),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行条文

此外,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但自己尚未具有授予资格时,亦可以到这里来提名推荐。关于详细的得奖条件授予方法请参看: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

提议条文

此外,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可以在其用户讨论页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荣誉名称|荣誉附加分类|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这名用户可以前往本页申请荣誉。关于详细的得奖条件授予方法请参看: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

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Template:HonorNomination(模板代码在)亦会建立。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5:3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疑问二:IP用户是否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现时的规定并没有规定IP是否可以获得荣誉和奖励。在下现时同样没有看法,留待各位讨论。


疑问二已经经过7天讨论,几位参与讨论的维基人均认为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现就“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的提议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没有异议的话,“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的提议会通过。此句亦会加到合适的页面上。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四:将维基奖励的间隔期由“3个月”改为“90天”

根据规定,一名维基人的维基奖励投票程序完结后必须等待3个月才可以再次展开提名案。每一个月的日子并不是全部一样,有个别月份的日子比较长、个别比较短。故此,如果间隔期为“3个月”而每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开始间隔期,间隔期似乎会因此而变得不一样。故此统一为90天会变得更公平。如果此建议通过的话,在下认为现时处于3个月间隔期限制的维基人的间隔期应全数转为90天。

请各位理会我一下好吗?我自认我问的问题在此是很重要的。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4日 (一) 06:54 (UTC)回复
@克勞棣:在下使用了网络计算机,答案同为2019年2月28日(希望没有计错)。--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12:56 (UTC)回复
不是说“月份+312,日期不用改”,所以对电脑而言,3个月后比90天后好算得多,可是怎么事实并非“月份+312,日期不用改”呢?再说不同天的3个月后,为什么是同一天?追根究柢,我认为3个月根本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4日 (一) 14:42 (UTC)回复
为什么要“严谨”?“严谨”好吃吗?蘸酱油对吗?一个人越严谨就能获得越多的奖金吗?遵守共识、守信用、就事论事、及时评价不断改进都是好的,“严谨”为什么是好的?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5日 (二) 09:10 (UTC)回复
“严谨”为什么是好的?这问题的答案您可能要请欧拉高斯牛顿伽利略莱布尼兹拉格朗日拉普拉斯欧几里得阿基米德费马陈景润等人托梦告诉您了。我并非不知道答案,而是我认为我实在说不过您。-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6日 (三) 05:13 (UTC)回复
请不要把维基百科当成一个哲学论坛,我们在这里不是做学术交流的,是做事的。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6日 (三) 06:05 (UTC)回复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您认为“11月29日的3个月后是3月1日。11月30日的3个月后也是3月1日”,别人未必也这么认为。请问“众说纷纭”为什么是好的?-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6日 (三) 05:13 (UTC)回复
有争议再说。有过吗?不要去应对那些过于微小的风险。如果把时间都花在那些不值得的地方,维基百科就不要做了。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6日 (三) 06:06 (UTC)回复
所以(&)建议6个典范条目评选周期,虽然是建构在“假设社群认为典范条目评选公平”的假设上。--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9月24日 (一) 15:18 (UTC)回复
(?)疑问@a2569875:是指“84天”吗? 可是这样也不能代表解决上面有人提到的11月29/30日的90天后问题,这样也能问:12月5/6日的84天后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12:04 (UTC)回复
(:)回应这样看的话任何单位都无法解决啊,无论是小时、分钟、秒、毫秒、纳秒、甚至是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当作单位时都会有类似的问题啊,即使改成大单位,如0.25年一样不能解决啊,因为我们定义的时间长度,假设是90天好了,只是换个单位表示而已,他们依然是等价的,一样会有跨月的边界问题,不管用什么单位都会有人问“X月X日X时X分X.X秒的71,481,904,643,520,000 个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X时X分X秒的7,776,000秒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X点X分的129,600分钟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X点的2,160小时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的90天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的12 个星期之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的3个月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的一个季后是什么时候”、 “X月X日的0.24658年是什么时候”....,若改成以“月”为单位又会有人觉得月份长短不一、不公平,那么现在有两个方案:
  1. 写一个公平的倒数计时器程式,维基奖励推选结束就自动倒数,倒数结束才能再提。
  2. 维持现状,不做改动。
以上--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5日 (五) 12:24 (UTC)回复
(~)补充:或,突然想到,或许星期可行,比如定义12个星期,假设今天星期三,要再过12个星期三之后才能提,可能会比算日期好,因为星期的长度不会变。--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5日 (五) 12:28 (UTC)回复
问问看@BenedictusFX要不要考虑改成“12个星期”或者“13个星期”,看来改成星期才可以--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14:59 (UTC)回复
@Z7504:在下不反对。不过在下不知道其他人如何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10月5日 (五) 15:36 (UTC)回复
没坏就不要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5日 (一) 04:33 (UTC)回复

提议五:将“独立完成典范条目”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以在下理解,“独立完成典范条目”的意思是只有一个人完成的典范条目。换言之,只要有多于1人完善该条目(即使其他非主编的人只是修正条目中一些小问题),而条目最终当选成为典范条目的话,主编并不能将此条目当为“独立完成典范条目”。因此在下认为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会更恰当,且以在下理解,“独立完成的典范条目”似乎很少。在下认为无需将要求设得只可以有一个人贡献FA条目那么高。


提议五已经经过7天讨论,并未见有异议。现就提议五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页面会作出更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六:将“主编的优良条目”和“主编的特色列表”纳入新条目推荐换算机制

维基百科:维基荣誉版面,“独立完成典范条目”视作3条新条目推荐处理(留意:假如提议五通过的话,“独立完成典范条目”会变为“主编的典范条目”)。在下认为“主编的优良条目”和“主编的特色列表”亦可以分别换算为2条新条目推荐和3条新条目推荐。毕竟FA、FL和GA都是各条目当中品质较优的条目,既然认可了FA为3条新条目推荐,FL和GA都应当可以换算为新条目推荐。

修正的提议如下:

现行条文
  • 凡有维基见习编辑以上荣誉或同等资格(注册达七天、编辑达五十次)可参与投票。
  • 投票期限为两周,未达所需最低票数,则相应顺延一周
  • 提名期支持反对票一并计入正式投票
  • 赞成票十票以上,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
  • 只有已注册的维基人可以投票,但被提名者不可以给自己投票。提名人有投票权,但如果是自荐则不可以。
  • 引用内部链接的使用方法
提议条文
  • 凡有维基见习编辑以上荣誉或同等资格(注册达七天、编辑达五十次)的已注册维基人可参与投票。
  • 投票期共有两个阶段。首阶段是基本投票期,为期两周;第二阶段是延长投票期,为期一周提名案于基本投票期完结后会进行第一次结票。如果提名案获得所需最低支持票数(即10票)得票比例(即纳入计算之票数中有最少三分之二是支持票),投票结束并进行授奖工作。如果提名案未达前述所有要求,则进入延长投票期。提名案会于延长投票期完结后进行第二次结票。整个投票次序亦会在第二次结票后结束,提名案关闭。
  • 提名期期间投下的有效支持票和反对票在结票的时候一并纳入计算。中立票在结票的时候不会纳入计算。
  • 有效的支持票十票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纳入计算之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
  • 被提名者可以在提名期内任何时间表示放弃提名。
  • 如果被提名者在基本投票期期间符合授奖的所有要求但未有表达是否接受奖项的意愿,投票会进入延长投票期。一旦被提名者在延长投票期期间接受提名该案仍然符合授奖的所有要求,投票将会结束并进行授奖工作。相反,如果该案在被提名人接受提名的时候并未符合授奖的所有要求,投票将会进行到延长投票期完结为止。
  • 被提名者不可以给自己投票。提名人有投票权,但如果是自荐则不可以。
  • 引用内部链接的使用方法

主要是修正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例如“或”)、新增部分内容及将一些内容合并。有一部分是修饰原本不是写得很好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在下自己增加的。以下是原因:

  • 已注册维基人一处是合并原条文中有关投票资格的规定。
  • 投票程序是界定清楚实际操作流程。
  • 赞成->支持一处是统一字眼。
  • 放弃提名一处有前例可跟。当时该提名案在放弃提名后结束。
  • 未有表达是否接受奖项的意愿一处是在下自己提议的。假设A君的提名案已经符合授奖要求,但A君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提名,那么在下认为可以以延长投票期的形式等待其意愿。在下认为如果要被提名人在已经可以获奖的情况下仍然等待为期一周的时间,在下认为也等待得太久。毕竟被提名人在基本投票期的时候已经足以获奖,延长投票的原因是因为被提名人没有表明意愿。

如有其他建议/意见欢迎留言一起讨论,谢谢各位。--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1日 (六) 10:55 (UTC)回复

提议八:增设见习主编一职

现在执行编辑以及助理主编之前论条目总数以及DYK/GA需求都差距很大,在Francotsangfh授奖的讨论里头有开始这个讨论。靖天子也参与了讨论。想来想去既然编辑有见习,主编也可以有。抱歉如果名称难听,请多多建议。
我的建议门槛应该是执行编辑(C)以及助理编辑的中间点(论维基创作/翻译奖来说),因此提议门槛为(建立在助理编辑门槛上):

  1. 参与维基半年(这个无需缩短,很难有人可以少过这个门槛且符合其他门槛)
  2. 新增添条目:30条或者或获得30个新条目推荐 (也没必要减低)
  3. 新条目推荐:35条 (原创/翻译通常需要70-90条DYK/执行编辑2条,是个不错的中间点)
  4. 而外需求:需要完成/扩充1条条目至GA/FL/FA水平
  •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请评论。谢谢。--Cohaf留言2018年9月6日 (四) 21:21 (UTC)回复
    • @Cohaf:这个介乎执行编辑和助理主编之间的荣誉的要求在下认为是可以的。另在下认为不应将其定义为主编级。现时的制度是主编级用户必须要最少一个维基奖励,在下认为主编级用户应该要有维基奖励。故此在下建议这个荣誉可以称为“维基高级执行编辑”。模板:
维基高级执行编辑
--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7日 (五) 14:31 (UTC)回复
  • @Francotsangfh:还是资深编辑比较好,至少保持4个字?模板:
维基资深编辑

--Cohaf留言2018年9月7日 (五) 14:44 (UTC)回复

    • @Cohaf阁下的方案在下有考虑过,但在下怕资深编辑一词会令人在等级上误会为高于助理主编和执行主编。忽然想到一个名字,“维基高级编辑”如何?模板:
维基高级编辑
--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7日 (五) 17:09 (UTC)回复
维基中阶编辑

--Wikimycota~receptor/genome 2018年9月9日 (日) 00:18 (UTC)回复

维基中坚编辑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6日 (日) 16:25 (UTC)回复

维基资深编辑
维基见习主编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23日 (日) 08:12 (UTC)回复

了解。不过在此先稍微岔题一下,为什么当初设立职称的时候,编辑级头衔是见习、助理、执行,但主编级头衔却是助理、执行、资深,而没有统一?在下2015年进维基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Orz—— Eric Liu 留言.了解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25日 (二) 08:56 (UTC)回复


公示通告

提议二(有关修改维基见习编辑的等级)、疑问二(“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和提议五(将“独立完成典范条目”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已经讨论了7天且这三个讨论串中的意见全部一致/没有异议。现正将这三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三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亦会作出修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回复

提议三(修正维基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经过最少7天的讨论后,O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有任何异议。现正将这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亦会作出修改。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4:03 (UTC)回复

疑问一(有关取消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维基人自行授予荣誉(因维基奖励通过而授予的另计)及维基助理编辑以下等级维基人替他人授予荣誉)经过最少7天的讨论后,O君、S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正将这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模板亦会作出修改/创建。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5:36 (UTC)回复

一条已被删除的DYK条目是否可以在维基荣誉申请中视为一条有效的DYK?

在下的提问如题,这条问题源自一个现正在维基荣誉申请页面中被在下搁置的申请,该申请是申请成为助理编辑,助理编辑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是“新增5条或以上条目/获得5个新条目推荐”。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时候创建了3条条目和有5条DYK,然而其中一条DYK当时正处于存废讨论。在下于是按先例搁置这次申请,待页面存废讨论程序完结后再处理申请。这条DYK条目后来被管理员删除了,该条目现正处于存废复核阶段。在这条DYK条目被删除后,在下向管理员查询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应是5条或是4条(注:无需考虑申请人是否已经新增5条或以上条目,因为申请人创建的条目在申请的时候并不足5条,现在亦是)。在下需要先指出过往荣誉授予纪录中似乎没有人就这问题提出讨论;过往曾出现因条目被删除而不被计算为创建条目的情况,但似乎未曾出现标题中描述的情况。由于管理员指出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更多人给予意见(同时表示“理论上由于目前没有追究机制,曾经通过的都应该视作为一篇有效的DYK”),故此在下在这里开一个话题,征询各位的意见。

标题的问题的答案如果为“是”,意味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为5条,在下会授予助理编辑荣誉;倘若答案是“否”,意味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为4条,在下会以未完成处理。另在下亦(&)建议就维基荣誉申请应如何搁置申请(例如因条目进入存废讨论/存废复核而影响是否授予荣誉;条目包括新条目、DYK和FA)订立处理方法,因为现时搁置申请与否是建基于先例。文字比较多,请见谅。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2日 (一) 20:09 (UTC)回复

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DYK增长的条件只在当下被登上时,没有规则未来条目的存在与否。—Outlookxp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20:18 (UTC)回复

您说得有道理,但我说的不只这一点,且这一点也不是我的重点。我的重点是:这种事情应不溯及既往、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回复
反对你引用“不溯及既往”原则。既然不是定罪论罚,就无所谓是否溯及既往。授予奖励是奖励其正确的行为。如果确实没有足够正确的行为,则没有理由奖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23日 (五) 04:00 (UTC)回复
后半段暂不予置评,至于前半段,至少目前在中华民国,“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来就不限定用于定罪论罚。例如县辖市条目就有云:“.....1999年1月13日起,.....但注明已成立为县辖市者不溯及既往,保障了一些人口较为稀少的县辖市(少于15万人口),不会被降格回乡镇。.....”,亦即虽然新法规定乡、镇人口满15万人方可改制为县辖市,但新法生效前已为县辖市但人口未满15万人者(例如苗栗市马公市朴子市等等)并不会降格回乡镇,而仍为县辖市。当然阁下很可能会说中文维基百科并不是中华民国维基百科,但是在下认为如果一个原则是有道理的,其是否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就不该受地域的限制。-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7 (UTC)回复
所以你又一次越跑越远去想理论问题,而不关心别人意见中解决问题的努力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24日 (六) 14:38 (UTC)回复
如果根本当初就不符合DYK的标准,那么当初就不该让它通过。再者,我并没有反对删除,该删除的就删除。-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回复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如果一条已通过新条目推荐/优良条目评选/特色列表评选/典范条目评选的条目被删除,这条条目在维基荣誉维基奖励申请过程中仍然会被视为一条有效的新条目推荐/优良条目/特色列表/典范条目(但如这条条目同时涉及创建条目数,而创建条目数会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除外)。

现就上述内容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注意这个条文通过后,已通过DYK/GA/FL/FA的条目即使进入存废讨论/存废复核亦不会影响维基荣誉/维基奖励的授予(但如这些条目同时涉及创建条目数,而创建条目数会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除外;请阅先例)。因为无论删除与否,这些条目仍然算为有效的DYK/GA/FL/FA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2日 (一) 18:04 (UTC)回复

个人认为您应该把“但如这些条目同时涉及创建条目数,而创建条目数会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除外”也写入提议条文中。-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2日 (一) 22:23 (UTC)回复
@克勞棣:已加入,然而在下同时发现涉及GA、FL、FA的部分有问题(但不知为何当时提交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讨论串原先针对DYK的,似乎并未就GA/FA/FL作出实质讨论。在下为这个欠缺实质讨论的内容作出公示致歉。在下开一个新的分议题开展讨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回复
(-)反对。维基荣誉和奖励是为了认可和鼓励正确的行为。被删除的条目要看原因。如果是因为违反内容方针之类的原因,则不应当算作有效,否则相当于动用社群名义鼓励错误行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3日 (二) 01:52 (UTC)回复
@UjuiUjuManda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认为那些原因下的被删除条目可以算作有效?另,提议条文中涉及GA、FL、FA的部分已经删除(原因请见上)。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回复
      • 有一些经典的特例。英文维基曾有过台风FA因条目指引愈改愈严,内容成为IINFO,最终被逼删掉的故事。这个过程历时数年,我实在不认为会有DYK一出生就(数月内)被删掉。如果真的被删了,就说明一开始那个条目就不应该当上DYK。--Temp3600留言) 今天, 11:48 pm (UTC+8)
      • 我只说如果是条目质量有问题,那么不应当算作有效。我的意见就是原则上删除了的就不计入DYK贡献数量,除非是例外情况。例外情况都是具体问题具体讨论的。不论如何,一刀切地认为被删除了的条目也算DYKC贡献数量我是万万不支持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4:46 (UTC)回复
(-)反对。除非有特殊事由,贡献被删本身就等于社群否定了那些是“贡献”。你要是刚好在被删前申请了我没话说,被抓出来了那就不行。--Temp3600留言2019年9月3日 (二) 04:10 (UTC)回复
@Temp3600:抱歉打扰。提议条文中涉及GA、FL、FA的部分已经删除(原因请见上)。至于“贡献被删本身就等于社群否定了那些是‘贡献’”的说法,在下相信阁下可能要等待其他维基人回应。因为在下的原意是要“征询各位的意见”,在下的想法也有点矛盾(正如在下于8月12日的开场发言)。至于公示方面,是基于上面的大多数意见并征询管理员意见(因为在下不肯定“不是达致一致同意”的讨论是否可以公示)后而作出公示。望阁下见谅。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回复
所以是否有那种“已经入选过的DYK条目还过存废通过而删除”的例子?--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3日 (二) 15:06 (UTC)回复
@Z7504:没有记错的话,是新巴FE1线条目。条目的存废讨论在这里。--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回复
公示内容修正,上面的讨论内容中似乎没有就GA/FL/FA的有效性作出实质讨论。在下为这个欠缺实质讨论的内容作出公示致歉。--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回复

公示已满7天,提议未通过。感谢各位维基人参与讨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9日 (一) 14:07 (UTC)回复

一条已被删除的GA/FA/FL条目是否可以在维基荣誉申请中视为一条有效的GA/FA/FL?

这条问题是一条延伸出来的问题。现时维基荣誉所涉及的除了DYK(“新增条目:...获得XX个新条目推荐”)外,就只有FA(“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DYK有{{ProduceEncouragement}},但GA/FA/FL没有此安排。

GA/FL将来有可能进入维基荣誉/维基奖励审核机制,故此这个问题亦会就这两类条目的有效性一同进行讨论。在下征询各位的意见,欢迎各位参与讨论,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41 (UTC)回复

  • 条目被删除时,将自动否定GA/FA状态。“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是鼓励用户写条目时品质优先于数量。FA/GA/FL的评审经过一众用户的审核,因此条目理应没有重大问题;若出现重大问题引致需要删除的情况,评审理应不获通过。因此若果FA/FL/GA最后遭删除,是表示在审核条目时用户未有留意条目的问题,该次评审应该不算有效,因为FA/GA在评选时应当稳定。与DYK不同的是,DYK的评审标准较低,符合基本格式指引、有一定长度即可被提名,部分用户或许未能观察到条目隐含的问题(偶尔可能出现内容分歧而未被发现,又或是编者自行拆分一部分内容再自荐DYK)。这种问题在典范或优良评选时通常会被发现,参与评审的用户亦可能阅读相关条目作出比对,令此类问题发生的几率大大降低。因此DYK可以被视为有效,GA/FA/FL则不应。--14.0.236.176留言2019年9月3日 (二) 16:08 (UTC)回复

增加警告用户框

建议增加有关滥挂权限模板的多层级模板和{{Uw-concovid19}}的单层级模板。如果能直接更新讨论页模板列表并挂上Twinkle的话,用Twinkle将大大减轻站务人员工作量。 --安全体验签名·贡献 2020年6月3日 (三) 12:45 (UTC)回复

后者有了 Stang 2020年6月4日 (四) 08:17 (UTC)回复

使用Twinkle将显示:
层级1:引用权限模板
层级2:滥用权限模板
层级3:明显滥用权限模板
层级4:恶意滥用权限模板
如果能加入Twinkle,相关用户应查有否层级3模板在讨论页和用户页历史。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安全体验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00:49 (UTC)回复

  • 因为WP:USERPAGE,我调整了一些功能。--安全体验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06:31 (UTC)回复
  • 槽点太多。烦请建议者举例说明这四个层级模板的应用案例,并重新对“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进行阐述。--
     
    2020年6月5日 (五) 10:30 (UTC)
  • 请清楚界定并诠释“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一句。另依在下的观察,滥挂维基荣誉模板是有的(但情况并不严重,间中会有一两次),至于滥挂维基荣誉模板的通常是一些新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5日 (五) 12:00 (UTC)回复
    (~)补充:过了两个月后如果该用户再次滥用维基荣誉模板,需要重新由第一级开始警告。--安全体验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14:55 (UTC)回复
    如果是封禁的话,在下根据WP:UPNOT的“未经特许的维基荣誉模板”和“情节严重或屡劝不改的用户,可按封锁方针的扰乱条款封锁”而无异议。虽则如此,在下不同意阁下有关层级3和层级4的提议,理由除因为在下引用的宗旨之外,亦涉及封禁的日期。根据《封禁》方针,“初犯者的封锁期限应为24小时,再犯者则应适当地加长封锁期限”。换言之,如果用户收到层级4最后警告后仍继续滥挂维基荣誉模板,其他用户实际上可以到WP:VIP举报;而如用户为初犯,封禁时间应为24小时(封禁亦表示用户不能申请维基荣誉),再犯则加长封禁时间。既然如此,阁下有关4天/2星期的提议可以完全以封禁取代,所以现行机制下可以处理滥挂维基荣誉模板的问题。另外,当初犯者的封禁时间应为24小时的时候,阁下提出的“层级3所指的是4天内不能申请该权限并鼓励其改过,层级4所指的是2星期内不能申请 (依照情况可以延长到3个月)”未免过于严厉。--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5日 (五) 16:40 (UTC)回复
    初犯者不应被封禁,在下认为第3级和第4级只能由维基助理主编或以上才能挂上。如引起管理员注意并需封禁,第3级期间为1天,第4级期间为1周。再犯者只报告到VIP即可。--安全体验签名·贡献 2020年6月6日 (六) 03:36 (UTC)回复
    助理主编本身与是否可以发出层级3和4的模板并无关系,请勿将维基荣誉的等级与其他权限(即管理员回退员等等)混为一谈。在下建议阁下看清楚助理主编的授予要求。至于封禁方面,管理员有权因未发出最后警告而拒绝封禁。再者,在下认为无需要再就滥用维基荣誉模板的行为增加任何规矩,因为现行机制已可以妥善处理,正如在下先前所言。--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6日 (六) 13:25 (UTC)回复

关于被永久锁定的用户曾经的荣誉如何处理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这一话题属于较为无趣的话题,仅作为无聊时的谈资

如一用户,因破坏/滥用傀儡/违反文明等原因,被永久锁定或WMF行动的全域锁定,其曾经取得的荣誉,如各种专家/大师/奖章,是否应剥夺?

--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7月30日 (五) 09:21 (UTC)回复

不影响──使用者的用户页可能会被替换成对应的封禁标示模板,但其授予记录的事实是不会消失的。--Papayatrash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9: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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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基创作奖

原标题为:重提废除维基创作奖一事

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有人要“故意刷DYK数量”,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看到上面的讨论,只提出了两个可能的缘由:

  1. 维基创作奖
  2. 巡查豁免权

其中,维基创作奖是中维独有的东西,激进派编者可能会呼吁直接废除这个奖项。巡查豁免权则从头到尾都只是“推荐”有75个有效条目,人为把实际操作限定为75个DYK,显得比较微妙。

我对维基创作奖提一点个人看法。把贡献数字化、机械化在一方面保证了绝对的“客观”,但是也变得非常刻板,少了很多回旋空间,导致只能不停打各种各样的补丁。如果变成提名+概述自己做出的贡献,会不会更加有人情一些? --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03:37 (UTC)回复

维基创作奖的问题至少2020年的时候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我跟UjuiUjuMandan那时候就已经提议过将维基创作奖模板直接改成显示究竟他有多少个DYK通过了,要是大家同意的话,我觉得可以重新推进此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5 (UTC)回复
赞成(虽然不知IP用户的赞成是否有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回复
有用,毕竟IP用户也是社群的一部分,Antigng也是IP用户起家的,UjuiUjuMandan有一段时间都是用IP用户示人(当然,他没有同时用注册账户跟IP)。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1 (UTC)回复
@MilkyDefer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6 (UTC)回复
此外,巡查豁免权确实只要求“75个有效条目”,理论上只要建立了75个满足基本品质要求的条目(我理解成初级条目,有些人理解成丙级条目)就可以了,但判定上用75个DYK来判断简单得多,毕竟如果不用DYK来判断的话,这就代表需要逐个逐个条目来检查,大家都是懒人,不喜欢这样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回复
我还是觉得取消创作奖最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3 (UTC)回复
同意。我也只是因为维基创作奖模板已经放了在大量用户页上才提议将维基创作奖模板直接改成显示究竟他有多少个DYK通过,我觉得还要把维基创作奖模板上的文字改掉,让“维基创作奖”不复存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4:00 (UTC)回复
敝人都赞成取消创作奖,甚至完全不再计数(用户自己想计的话那也可以自己做),这种奖项一直以来都让我觉得在鼓吹大家单打,甚至有鼓吹霸占条目之虞,与协作精神有所违背。取消的话基本上不用再顾虑上面出现的种种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4:21 (UTC)回复
同意废除创作奖。可以像{{User GA}}那样改成让用户自行计数。DYK提名不设“主编”,只有负责解决评审人意见“提名人”(提名人负责制,而不是主编负责制)。然后一篇条目User:甲写了6000字节、User:乙扩充4000字节后,User:丙润色后提名DYK并让条目上首页。三个人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1篇DYK,也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0.5篇DYK。这样贡献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努力依然可以彰显,亦不会陷入现在“主编独占荣誉”的死胡同,更不会有一个条目上两次首页算几分的问题(按条目算或次数算都行,现在没有创作奖了,who cares?)。--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1日 (二) 12:38 (UTC)回复
我觉得不是“不符规则”而是“不公平”,如果真的有人像“街灯”所说“多次增批同一条目刷数量”,这实际上就是同样的工作量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于同样的工作量实现质量最大化的人完全不公平。然而规则都是平等的,我们制定规则不是致力于实现维基百科志愿者人格的理想化,即便很多人真的是为了某些利益才刷条目,只要他不违背维基百科的利益和目的,哪怕他承认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也不会怪罪,英文维基百科想要成为管理人员的比比皆是,没有理由因为动机否认贡献。如果按照“Milky”说的“从动机下手”反对追逐利益过于标榜道德义务,维基百科志愿者没有必要一定清高,这实际上违背了真实人性,以后真实沟通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我觉得从动机入手并不是一种好思路,应该还是主要完善贡献的标准。----Cat on Mars 2023年7月11日 (二) 04:16 (UTC)回复
有关类似维基创作奖,但是是用提名+概述贡献来取得的奖项,目前已有“维基原创奖”及“维基翻译奖”。--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4:22 (UTC)回复
@MilkyDeferUjuiUjuMandanCdip150LopullinenCatOnMars:已分拆出重提废除维基创作奖的讨论至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03:20 (UTC)回复
所以这要怎么推动?--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09:08 (UTC)回复
很简单,不要受理就好了,没办法处理自然也不会有创作奖产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4日 (五) 09:26 (UTC)回复
维基创作奖不是一个要去申请的奖项,而是一个放在用户页的模版{{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后面会有通过dyk的次数,Dyk通过后,数字会自动加1, 也会依Dyk通过次数,将用户页放在“x0-x9级维基创作奖”的分类里。--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回复
@MilkyDeferMilkypine:现时明确提到“维基创作奖”的地方只有Wikipedia:维基荣誉#维基创作奖一处,因此理论上只要废除那部分的规定,然后把{{ProduceEncouragement}}显示的文字和里面的设定调整,接着再把维基创作奖相关分类全部删除即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19 (UTC)回复
敝人建议仿效Category:维基内容专家那般把创作奖冻结,不撤销已颁发的创作奖,单纯停止颁发新的奖项和停止增加计数即可,不需要删除分类或更改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1:26 (UTC)回复
(1)先说一下我刚刚想说的事:刚参照了UjuiUjuMandan在2020年1月28日 (二) 08:57 (UTC)的意见写了{{ProduceEncouragement/sandbox}}。此外,他在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的意见也提到了这种做法会导致模板自带的分类可能需要移除,所以我在沙盒里直接移除了分类。(2)考虑到现在存在{{ProduceEncouragement}}模板的用户页比较多,以及现在bot预设会更新{{ProduceEncouragement}}的计数,我感觉直接只改掉模板显示的东西可能影响更小,而且这“维基创作奖”能不能真的算“奖”我个人也非常怀疑(毕竟如IP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所言,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这样的话冻结后要做的事情可能比直接废除后要做的事情更多(比如要修改bot的设定,而且考虑到bot还在试运行,这有机会会产生更大的问题)。此外,我也私心觉得让用户知道自己写了多少个DYK是他们的知情权,毕竟有些人真的写了很多DYK,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回复
单纯废除{{DYKEntry}}的author参数即可停止bot计数,完全不用改bot。而且我认为应该像GA、FA那样不设主编制,取消创作奖项但却保留主编制,这跟不取消创作奖根本没有分别,还是鼓吹大家单打,与及分拆的公平性争议依然存在。您想知道写了多少个DYK,不懂自己用{{User DYK|n}}做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00 (UTC)回复
我好像有说过“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这句话,对吧?此外,2020年当时的讨论有意见认为“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A2569875),我觉得这类意见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老实说,我觉得你上面说到的那些什么“鼓吹大家单打”、“鼓吹霸占条目”完全是夸大其词,我倒是觉得就算中文维基百科没了所谓的“主编制”大家也还是照样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回复
“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应该是贵客自理的问题了,不应依赖管理员。还有@Lopullinen上面也明确表示“不设‘主编’”,不认为3年前的所谓共识今天不可变。取消了之后会不会继续单打是一回事,但也不应该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7 (UTC)回复
我甚至觉得你这里说到“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也同样是夸大其词。GFAL其实也没有什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要是这样说的话,其他人也可以说GFAL评选“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但我也不需要你解释GFAL评选为何并非“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的情形,因为这里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认为是否如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回复
“GFAL其实也没有什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也很明显是您自己的原创想法了,GA、FA有重审制度,如果理解为主编制,变相承认该条目永远由某人主编,与WP:OWN违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9 (UTC)回复
我觉得你对“主编制”本身的含义有误解。就拿革命之雨这篇条目来说吧,一开始是我翻译过来的,所以那时我是主编,但我翻译得不好,于是一年之后Milkypine重新翻译了,那时候Milkypine取代我成为主编了。这种情况下这个条目的主编并非永远都是同一个人,但仍然是“主编制”的情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5 (UTC)回复
这样就明显涉及到时效性的特质了,GA、FA并不管时效的,您把有时效特质的“主编”概念强加上去就有问题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3 (UTC)回复
这到底是我“强加”还是单纯是你跟不上(或无法理解)现在社群普遍的套用方式我觉得值得商榷。不过其实我比较重视的还是要顾虑“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之类的意见,现在都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有两个这类的意见出来了,我认为这进一步印证了我的顾虑不无道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7 (UTC)回复
能用Bot搞好的事,为什么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写了多少条DYK,用您的Bot就已经帮我算得一清二楚了。--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这类意见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那还是有必要顾虑此类意见,而且社群一直也在依赖bot计数(我个人也认同Ghren的意见),如果真的要计划取消这个安排的话,我认为有必要先通知所有用户页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户,不然到了取消安排以后他们就会跳出来问为什么{{ProduceEncouragement}}不计数了,但用户页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户颇多,就算是批量发送消息,从规模而言也有滋扰用户的感觉。这样看来,我的提议是副作用最小的方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2 (UTC)回复
这样的话废除与不废除还有什么分别?只要是给人家认可的计数,那实质意义上还是一种“荣誉”,换汤不换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9 (UTC)回复
这里也只有你一个人认为这“还是一种‘荣誉’”而已,其他人并不这样觉得,我甚至还觉得现在的“维基创作奖”本身也不能算是“荣誉”。我之所以赞同废除“维基创作奖”,根本的原因就是“维基创作奖”这个名字很容易让社群将之误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荣誉”或“奖励”,在Wikipedia:维基荣誉#维基创作奖而不是其他更合适的地方介绍“维基创作奖”更是错上加错的安排。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2 (UTC)回复
这样去理解的话,只能是叫做把维基创作奖变质,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废除”(都觉得他本身就不是“荣誉”了,哪还要“废”什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3 (UTC)回复
反正我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我上面说到的误解而已,这到底该叫作“废除”还是“变质”对我而言并不重要,但至少我做的事情的方向某程度上跟这里的各位有一致的地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1 (UTC)回复
其实所谓的“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是否真的可以说明它不应该是个荣誉?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实际上也不需要另外申请才能获得,而是依赖其他投票结果而可以自动获得的,与维基创作奖也是按推荐的投票结果自动获得而不需要申请的性质相同;这岂不是说前三者其实也不应该视为“荣誉”?所以看来所谓的“误解”根本不存在,“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不能是“变质”的合理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55 (UTC)回复
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但理论上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这三个维基荣誉都是要到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那边去自己申请的,而现在并没有任何的规则明确容许那套实务上的操作,因此这三个维基荣誉不能跟维基创作奖直接类比,它们的性质也不相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1 (UTC)回复
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其实并无规定各项荣誉“必须”透过申请才能获得的,只是规定不可自我授予,所以您的理论并不成立,实际上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是可行的,正如 阁下的资深主编荣誉并非经申请而是直接按赛果授予一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9 (UTC)回复
所以我才说“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啊,但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也有说明“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可以在其用户讨论页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这名用户可以前往本页申请荣誉”,但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8 (UTC)回复
法无禁止即可为啊,“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不可以不经”,不然您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会变得不合法了,因为您真的没有申请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5 (UTC)回复
“法无禁止即可为”好像不是这样用的,这应该只适用于私权,对公权而言应该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授予荣誉应该不是私权的范畴。要是我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真的被确认为“不合法”,那我大不了自己走一遍申请程序,反正我本来也符合申请资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0 (UTC)回复
个人荣誉当然是私权啊;不然就不需要规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4 (UTC)回复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则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注册达30天、编辑达250次)的维基人根据维基荣誉的得奖的条件授予”的规定又是怎么一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37 (UTC)回复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维基荣誉必须透过申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34 (UTC)回复
如果所有管理人员都如此不自重的话,那也难怪中文维基百科当时会出现社群无力自治的局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6 (UTC)回复
难道要说当时直接给您颁授资深主编的人也是“不自重”么?我想不应该这样解释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回复
不要拿其他人来道德绑架我。而且当时颁授资深主编荣誉给我的人又不是管理人员,我们也只是人微言轻的一般用户而已,你觉得我们有能力enforce那些规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23 (UTC)回复
那还一样,他作为一般用户作出如此的颁授,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1 (UTC)回复
如果现在连管理人员也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的话,那我无话可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5 (UTC)回复
您将“可以”阐释为“必须”,不知道谁才是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9 (UTC)回复
我觉得你把属于公权范畴的东西解释成属于私权范畴比较有问题。如果这真的属于私权范畴的话,那就不应该限制只有具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的人才能授予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1 (UTC)回复
为何是“私权”,我想已经解释过“不然就不需要规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再说下去只是轮回,还有私权本来就是可以施加限制的,您要是不认同我也没有办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6 (UTC)回复
我是认为DYK计数应该和GA计数那样“去正式属性”。比如两人合写了一篇条目,说两个人都贡献了这个DYK,这完全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按现在的统计模式,要么只能归功一个人,要么两个人都别要。自己给自己+1吧,好像又是“对全社群造假”;给自己+0.5吧,DYK又没按半数算的。而且如果编者关注自己写了多少DYK,就说明他应该在乎(也希望别人在乎)自己写过哪些条目。既然这样,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把条目名单列在用户页,这样数字就很清楚了。然后在申请翻译奖/原创奖时,这个列表也一样好用。至于去除“维基创作奖”,只是去正式属性的副作用。
既然DYK被去正式属性了, “主编”这个概念自然也不存在了。当然,“主要贡献者”确实是事实上存在的,而且可以不止有一个。我认为主要贡献者的意义在于,他有能力解答评审者的问题,而其他提名人可能是随手提名,对于评审人的意见很可能完全无法应付。--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0 (UTC)回复
我只能说不只这一个理由。某一次在DYKC讨论的时候,有一个先辈和我说:“我在参选DYK就是为了宣传,让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首页”之类的说话。能上首页本身就是很大的吸引力。--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回复
上首页和取消正式计数不冲突的。FA/GA也没有正式计数,但是吸引力比DYK大多了。DYK也按FA/GA的模式走就好。--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00 (UTC)回复
@Lopullinen:但存在量级的分别。GFAL的提名没有正式计数没错,但一般人并不会像提名DYK那样提名GFAL(就提名频率而言),而且GFAL是条目状态的资格,而不是像DYK那样上了首页就完事,因此GFAL的计数方式与DYK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简单得多),没有可比性。这个量级的分别我不认为可以忽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0 (UTC)回复
我想大多数用户的DYK也不见得比这位用户的GA多。而且一位用户没什么FA/GA,就说明他最值得展示的条目也就是DYK了。他自己都费几个小时写的条目,现在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7 (UTC)回复
参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意见,我认为你“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的假设违背已知事实。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8 (UTC)回复
我也想知道我创建了多少条目。如果有这样的工具当然好,但没有也就没有了,我不是特别在乎我创建多少条目。真的在乎的编辑会自己开个页面把所建条目全部列一遍,如果他不列,还是说明他不在乎,或者更准确地说“不够在乎”。--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回复
我不认为你这个揣测是妥当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4 (UTC)回复
我喜欢吃牛肉和我要养牛是两回事啊。--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8 (UTC)回复
可以写个JS自动+1啊,或者你设定一个条件,以个人身份找机器人自动帮你+1也行。但我认为现在给DYK正式计数的方法(即将所有贡献排他性算到一人头上)负面影响很大,不应该作为正式计数。--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6 (UTC)回复
首先,请不要假设所有人都懂得写JS。其次,如果社群普遍并不认为这样做“负面影响很大”的话,那你不断重复这个观点是没有意思的,上边那个提议限制DYK上首页的“提案”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不希望这里的讨论也变成那个样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回复
所以既然您理解了我的论点及理由,就不要好老回复我了好吗。我不回复您,显得我不礼貌;我切题地回复您,您又说我“不断重复观点”。--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7 (UTC)回复
我只是单纯觉得我问的那些并不重复的问题不应该获得完全一成不变的回答,还有你提出的那些见解可能要先论证存在相当的社群普遍认可会比较好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7 (UTC)回复
如果我的见解和社群共识抵触,您直接把总结贴出来便是。而且这个讨论是给所有人看的,有些问题相信其他看客已经有了答案,所以我点到为止。--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4 (UTC)回复
另外如User:MilkyDefer所言。我认为DYK是应该有人情味,而不是一个“4支持=1分”的机械数字。而且这个1分更把其他或多或少付出贡献的编辑排他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3 (UTC)回复
如果这种“人情味”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话,那我宁可不要有这种“人情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9 (UTC)回复
现在的编辑很少完整审阅其他编辑的条目。我想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出在DYK的身上——再认真地帮助其他编者校对,最后的荣誉只能是主编一个人的。我认为现在的“没有人情味”整个就是负向操作(连副作用都谈不上,起码副作用还是在指整体向好东西的次要方面)。--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回复
Lopullinen君的意见正好就反映了为什么我会说这种计数是在“鼓吹大家单打”。--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7 (UTC)回复
还是如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所说的一样,“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认为是否如此”,如果你(们)是打算直接忽略下边的那些意见的话,那我不认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8 (UTC)回复
但我觉得街灯您们要面对现实,实际上多数维基好的条目主要靠“单打”而成,不论DYK或GA、FA都是。你们鼓吹的“协同”当前现行属于乌托邦,不如您们先把维基百科:协作计划救起来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20:23 (UTC)回复
“协作”不等同于吃大锅饭,文革时候自己单干还要被治罪,维基百科的多人协作并不简单说是每个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也可以是在广阔的平台上承包自己的一份田地。----Cat on Mars 2023年7月14日 (五) 23:03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写出来的FA/GA未必能叫“好”。有时候我评审FAC,都能见到条目一些句子语焉不详;而GA已经要求句子意思清楚(FA是句子优美),所以FAC结果连GA标准都不符合。而这些问题如果其他编者愿意协助润色(比如就在DYK前润色一次),那问题早就解决了。所以您说的对,现行DYK模式是鼓励编者本人写出总体效果好的条目。但这样的结果是,细部改善方面其他编者不想帮忙。这概括来说就是“下限高,上限低”吧。十年前我们很缺条目,这种快速吸引编者创建条目的做法很不错,但现在我认为也是注重品质的时候了。而DYK的“写条目只是主要编辑者的事”的思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维基人,我认为这是需要改变的。--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1:13 (UTC)回复
这倒是--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2:56 (UTC)回复
不过您们也不得不承认是如果真的有几个人合力写一个条目来DYK,他们最终也还是颗粒无收的,没有任何管理上给予的计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45 (UTC)回复
确实,如同上面Lopullinen和您阐扬的,当前制度也有所缺陷,但也如同Sanmosa也提醒,“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整个综观来说,并不是只有DYK、GA等在鼓励“单打”,是当前整个中文WIKI环境都是,包含动员令或编辑松、非洲月等活动。要翻转整个生态,不是靠小小的DYK改革了,要整个革命了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3:15 (UTC)回复
“‘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其实也还是DYK惹的祸,早期的动员令甚至是跟DYK直接挂钩的,就算动员令现在没有要求DYK,我想很多参与动员令的人仍然会把DYK的单打计数作为考量,从而令动员令的条目终究还是以单打为主。所以即使其他的地方都有单打的情况,我想问题的根源其实还是来自DYK的计数方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06 (UTC)回复
那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什么,问题真正的根源是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废除DYK计数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只要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未有合适处理,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17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废除单打计数,大家就会失去想单打的诱因,从而写条目时不再以单打作为首要考量,而可能更多地选择与人合作。以不鼓励功利主义的我来说,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就是最公平简单的方法。所以根源的确还是围绕DYK只对单打进行计数的问题上,“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恕敝人不认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42 (UTC)回复
所以我才说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什么,计数并不是单打的“诱因”,就算是也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因为单打是习惯问题,当时DYK规则的设定想必也受到习惯的影响。换言之,你把社群个人习惯与DYK规则的关系搞混了:应该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而不是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一来不可能为社群所接受,我觉得下方的意见已经足够清晰地表达了这个观点了,我也不想重复,二来这样做很有可能适得其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7:57 (UTC)回复
对不起,我认为“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这个现象的确是真的,才不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很简单,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其实已经可见一斑。--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6 (UTC)回复
我都明明白白地跟你说了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但你坚持不信,我也没办法。而且,你一样还是无法反驳“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这点,难不成当时DYK规则的规定是完全不依照社群个人习惯制定的吗?我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单打”的倾向是社群里的人本就有的,而不是被DYK规则的规定带出来的。再者,你拿“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来说也完全没有说服力,这完全可以是因为绝大部分提交到动员令的条目的主编本来就习惯写或提交DYK。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回复
但我还是认为因为DYK的计数缘故,从而导致动员令的条目绝大多数都是独力完成,这一点看法我不会改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4 (UTC)回复
只要你不是想尝试强套你这个想法给其他人并逼迫他们接受的话,那我一切都好。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现实上非常讨厌强套他们自己的想法给我的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7 (UTC)回复
  • (!)强烈抗议:我仍然觉得“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不然条目经过各种改动,我要怎么“证明”我曾经主编过?抗议取消所有“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不然条目经多次迭代更改,根本没能证明“曾经主编过”,连“曾经”,都不给留了是不是,用户不能声称条目所有权,所以我认为“留下‘曾经’主编过 的纪录”至关重要,至少要留有一种“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这同时也能增加新手编辑意愿。要说“曾经主编过”任何人都能声称,而且各个人标准不一,但“用共识决定”至少还有一个依据,也是一种可参考的标准,所以(!)强烈抗议把“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全部弄到没有!!(!)强烈抗议。--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4日 (五) 12:44 (UTC)回复
我把ProduceEncouragement直接删了,没必要显示这个。Fire Ice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5 (UTC)回复
  • (!)强烈抗议:我认为将主编的名头删除绝对不是好事,将会减损创作条目的热情。既然无法证明该人对条目好坏的贡献,为何需要将条目写好并维基化,而不是将各项资料列好就行?个人认为这种磨灭创作热情的作法会让维基百科的水准降低。Waylon1104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0 (UTC)回复
我认为相关制度目前还有存在的价值,直接废除并没有什么好处。有人视之为阻挠多位编者协作的障碍,同时也有视之为促进编者贡献百科全书之动力者。我不认为社群应当轻易否定这其中任何一种意见。当然,我想社群意见会很分歧,事实上这在目前的讨论中也体现出来了。现阶段我认为应该先考虑改革新条目推荐主编制度,让对条目有相当贡献者都能获得创作奖肯定;不是“一分为多”,而是“共享”荣誉。至于具体标准如何,可以由参与评选的编者定夺。我想这应该是有益无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回复
连动员令也无法处理的多人主编的情况,到现在谈DYK却能处理得了的话,我只能说非常神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2 (UTC)回复
维基百科社群神奇之处可不少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5 (UTC)回复
那倒确实。既然如此,我倒是想看看如果真的从这个方向来谈的话到底能谈出些什么东西出来,如果有足够建设性的话,我个人很乐于参与相关讨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7 (UTC)回复
另外,我意料废除创作奖的决定将遭到不少编者反弹。应当广泛征询社群意见,谨慎研讨改进或替代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4 (UTC)回复
我感觉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的正式提议就很温和,毕竟就是换了个名字、不再叫作“创作奖”而已(反正我不觉得那能称之为“奖”)。我翻查了一下2020年的讨论,当时似乎并没有任何对此本身的反对意见,但我感觉这里提议的具体的执行方式的不同都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群的态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3 (UTC)回复
你们觉得多人主编实现不了这是技术问题呢,还是别的什么问题呢?--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8 (UTC)回复
我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但就算大家知道了,关键还是怎么处理那个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处理方法,那不还是徒劳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2 (UTC)回复
其实Waylon1104说到了一个重要的点:应该具体的表彰荣誉者作出的贡献,即他的条目具体好在哪里。或许真的可以把创作奖改成提名制:编者积累一定的条目后可以提一次名,提名中展示这段时间他贡献的条目,并分享一下他编写条目的秘辛。比如我就很希望获奖理由是“Lopullinen虽然写了很多小条目,但也翻译了许多内容充实的条目,其中包括长条目XXX。除电子游戏条目外,他还尝试了XXX领域的XX条目。此外,他也协助润色了XXX条目。”而不是“Lopullinen写了5篇DYK。”
共享分数这个出发点是很好,但这样做会不会让分数精确到0.1分之类?然后长条目编辑者会说“我条目比他长10倍,就不能多加0.5分”?然后我担心这个分数会陷入另一种更有争议的循环。如果这个分数能被看淡,就像编辑次数那样浮动一点没有人在意就好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8 (UTC)回复
“Lopullinen写了5篇DYK。”  --Iridium(IX) 2023年7月15日 (六) 03:58 (UTC)回复
“抵制住贴标签与道德说教的诱惑,读者可能并不会接受你告诉他应该怎样思考的好意。让事实自己说话,让读者自己决定。”虽然这本来是拿来说中立的观点的,但我感觉在这情境下也适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3 (UTC)回复
在这里“每个人怎样思考”就是“事实”。而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有助于其他人了解更全面的“事实”。其他编者能否理解并接受我的观点,取决于我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我的意见是否会改变,也取决于您和其他编者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只要没有把自己的观点说成社群的共识,那大家都自由表达意见就好。好了,还是回归创作奖的事情吧,不要跑题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5:25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虽然写了很多小条目,但也翻译了许多内容充实的条目,其中包括长条目XXX。除电子游戏条目外,他还尝试了XXX领域的XX条目。此外,他也协助润色了XXX条目”这种句子来理解一个用户做过了一些什么,因为这类型的描述(用你的话来说,应该是有“人情味”的描述?)是主观的,但每个人的主观感受都不一样。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回复
荣誉这个东西是为了激励人的,而正是因为每个人受到激励的点都不同,所以我们才要陈述自己的想法,看大家的想法有没有共同点,能否让荣誉能激励到更多的人。毕竟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持有和我完全相反的想法”,您也需要其他人发表自己的观点后才能看出来啊。(而且如果我不说,您又能否知道居然还有人持有这样的想法?)--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0 (UTC)回复
但社群更偏好客观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就单说你给出来的那段主观描述好了,我总感觉有些流于虚无缥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3 (UTC)回复
比如我刚做完的Talk:极地战嚎3:血龙GAN,很多工作其实也可以默默无闻地校对掉,而不是放在曝光量较大的评审区让人看到。而且即使放在评审区,我也丝毫不奇怪有人想“这个叫洛普利宁的用户是不是有问题,有那么点翻译能力居然不给自己给写dyk拿创作奖,而是花几个下午一句句看其他人的条目”。我青睐英文维基“提名人和评审人共同改善条目”的理念;我不能证明社群其他人怎么看(毕竟都想您这样“理性”的说话,那永远也证明不了),但我是认为社群多少是有“条目是其他主编的,给他看条目就是白给他干活”的气氛。我希望校对者、审阅者也把能促成GA/Dyk也当成贡献,完整仔细的检查条目,并且也希望社群将他们的贡献是为重大贡献。读条目固然比写条目快,但如果条目比较长,这也不是十分钟半小时能搞完的。DYK机械性的主编名头让这种“合作”分享荣誉的可能性疏远,这就是我希望不要单纯以数字来钦定贡献者的原因。当然,我理解您认为我说的话是胡扯。在做这项工作之前,我见这句话大概也是觉得在胡扯。--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9:04 (UTC)回复
个人以为这与目前学术界"共同一作"、"通讯作者"一类的衔头有共通之处。如果要搞这个(先说我不认同条目有主编之称),建议向学术界借镜。--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4:34 (UTC)回复
我认为大家都心知肚明维基百科大多数条目实际上是有主要贡献者的。社群内部予以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并不代表让特定编者垄断条目所有权。我想社群还是能很清楚区分两者的差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7 (UTC)回复
但我感觉这里有一些用户似乎没有区分两者的差别的能力。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4 (UTC)回复
事实上如果有较公平的算奖方法,我是不介意保留创作奖制度。现有的计数方法有什么不公平不合理,上面我想都已经说到口臭。但要怎样才可以有更公平的计法?似乎又真的很难想。--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0 (UTC)回复
同意Cdip150君。--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8 (UTC)回复
这应该不是强推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提案,并阻挠副作用非常小或无的提案的理由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49 (UTC)回复
这之所以说“似乎又真的很难想”,我也很想有一个副作用非常小或甚至无的提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54 (UTC)回复
我觉得我的提议副作用非常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1:53 (UTC)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那还讲什么副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2:35 (UTC)回复
我对这里的具体问题的理解跟你不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3:03 (UTC)回复
先整理一下问题。
1. 第一个问题也就是一开始的废除维基创作奖机制的争论
ProduceEncouragement机制本质就是dyk计数器,虽然名义上叫做奖励,但实际上和级别和奖励关系都不大,(+)支持改名。
2. 第二个问题是讨论维基创作奖提名机制的改革方向
如果要将维基创作奖转化为真正的奖项,需要的是一整套评价机制,这可能需要另外一个讨论区集中讨论,相对而言改名的成本会比较低。
3. 第三个问题是维基创作奖和多人主编之间的关系
有人主张个人奖项不利于多人协作,这就让我想起文革大跃进的吃大锅饭。虽然维基百科主打协作,但协作只是达成维基百科的目标的手段,很多时候包产到户比起多人协作更有效率,我心目中的协作不是一堆人写同一个条目,而是是某个人负责自己擅长的领域,相互评鉴达成更好的质量。如果追求协作的话,巡查员应该把那些小小条目全部打捞起来,事实上条目质量往往需要有人负责。--Cat on Mars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回复
赞同上述意见。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回复
我觉得我不妨问这样一个问题:有多少人是支持把维基创作奖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改名,也就是把模板上显示的文字改掉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4 (UTC)回复
@MilkyDeferUjuiUjuMandanLopullinenCatOnMarsMilkypineGhrenDjhutyA2569875Fire-and-IceWaylon1104Ericliu1912。我之所以要问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讨论还是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如果能确立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的话,我会比较好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回复
@SIridiuM28Temp3600Cdip150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10 (UTC)回复
明明历史记录里就能看出来谁是第一贡献者,FA和GA的实践也已经证明了这点,结果一个小小的DYK评审居然还能让这个社群还诞生出“没有主编头衔就无法证明主要编者”的想法。这个社群你们自己玩吧,我累了。BTW:我赞成CatOnMars的意见。不过我想补充的是,负责条目品质的人是提名者,这个人一般是主要贡献者,但只要提名人愿意负责提名流程,那也可以不是。--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6日 (日) 13:46 (UTC)回复
常言道要谁来负责,反正负的是职责而不是责任,是谁负的也其实差不多啦。常言道编者每一个都是来当义工,主编开个DYK评审然后滚蛋的事也不罕见,毕竟当义工的不是皇皇然扰乱秩序也唯有多多包容,还能要求什么?你看今时侯选上多半的条目也不是新条目,一个不是‘新条目’的‘新条目’多时又哪能分出真正的主编,没有主编又何来所谓的个人奖项?难不成真要以历史页所记录的某某贡献字元比另某某多出两千来定夺谁的贡献才是贡献?这也不过是多次提过为了编者冠冕堂皇而不矫揉造作的‘自我满足/激励人心’目的而为吧,乃至也不乏假DYK真GA来顺便蹭奖的事。因此当务之急便是把奖励的形式去除,至于另确立为奖项还是多人主篇的问题只能容后才谈。要说搞个什么维基拓基奖,奖励长期建立具有质素潜力的DYK短条目,能造福后人发展成GA/FA而成他人之美(从评级而非领域出发的拓荒奖)的编者也总比现时这维基苦力奖带多点意义。--Iridium(IX) 2023年7月16日 (日) 17:02 (UTC)回复
既然两边不讨好(虽然很明显是某登能儿故意捣乱),我能给的意见只有“摆烂”。不管日后大家怎么提交DYK、投票DYK,只要没人存档、上首页、添加次数,自然而然就不会有问题。毕竟许多人会提交、投票,但也有许多人不会处理存档、上首页、添加次数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6日 (日) 14:22 (UTC)回复
恕无法支持改名。管理上授予的计数,意味着就是在彰表人家,那本身就是一种荣誉,不见得改名有何实质意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8日 (二) 02:44 (UTC)回复
看完一长串讨论,我觉得我比较认同User:靖天子所提的观点。因此回应上面这三个问题:
1. (-)不支持改名,维基荣誉仍然可以作为鼓励新手、让新手参与条目编写的动机。
2. 调整维基创作奖的评选机制,是废除现行以DYK计数的机制为前提。但是既然没有要调整DYK计数机制,仅是调整创作奖的等级上限,自然无需调整评选机制。况且,目前已有提名制的原创奖、翻译奖、主题拓荒贡献等奖项,若再加上创作奖,同质性是有点高了。
3. 原文便有提到,希望借由在10等(50个DYK)之前仍保留维基创作奖,之后便不再计数的方式,鼓励编者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包含参与清理、修订、协作等,在写新条目之外的其他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方式。--巴波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3:22 (UTC)回复
‘维基创作奖(或者说DYK数量)这样的制度,本意应该是为新手设计 ... 但让维基百科变成像yahoo奇摩知识加或百度百科那样功利的获奖荣誉制度,是否有点不合维基百科的初衷?’
‘我甚至觉得创造这种友好的环境,淡化甚至遏制现在荣誉奖项泛滥的风气,是我们这些老手的责任。’--Iridium(IX) 2023年7月18日 (二) 04:14 (UTC)回复
我再确认一下,您的意见是“1. dyk计数与创作奖不分离;2. 创作奖评选机制不改变;3. 限制创作奖的等级上限”。----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05:30 (UTC)回复
是的。--巴波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1:39 (UTC)回复
同意Cdip150君的意见。希望社群还是先考虑改革奖项内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8日 (二) 06:40 (UTC)回复
是讨论Cdip150评选“DYK的计数”的问题,还是“取消创作奖”的问题,是如何评选DYK的问题,还是如何评选创作奖的问题。----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5 (UTC)回复
@Cdip150Ericliu1912巴波:我觉得CatOnMars在他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的留言的第一点说得很好,把DYK计数视作“荣誉”本来就是misconception。我自己的意见如果连DYK计数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都无法改名的话,那这里整个讨论串的讨论基础都是错误的,这里的讨论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而我也可以说在没这种misconception的情况下,乍得湖事件根本一开始就不会发生。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29 (UTC)回复
只说改名但又不实质改变制度本来就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4 (UTC)回复
把DYK计数视作“荣誉”本来就是misconception,改名了不就能更正这个misconception了吗?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7 (UTC)回复
由于是官方给的计数,自然就是官方给您的认可,所以不存在您所谓的misconception。除非把计数从制度上完全非官方化,否则乍得湖的问题依然会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0 (UTC)回复
你把“官方认可”与“荣誉”、“表彰”挂钩本身也是一种misconception。不过既然你能完全无视问题真正的根源并坚持认为是DYK计数催生了社群个人习惯,甚至还否定问题真正的根源本身,那我也不预期你会意识到你认知上的错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4 (UTC)回复
“官方认可”都不视为“表彰”才是misconception,表彰人家的同时当然就是在认可人家啊,连这种常理都不识的话,我反而觉得您的认知有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7 (UTC)回复
改名的实质是dyk计数和创作奖分离,如果社群认为创作奖有脱离dyk计数独立存在的必要性,才有必要讨论创作奖评选的形式问题。dyk记录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和创作奖表彰的作用并行不悖,没有必要一定要把dyk计数和荣誉绑定在一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3:58 (UTC)回复
正如Lopullinen君所说:“明明历史记录里就能看出来谁是第一贡献者”,如果另外还要DYK的计数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那么这种形式实质上还是一种表彰作用,把它脱离荣誉但却仍要官方给予计数,当然是相悖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4:29 (UTC)回复
这两种说法实际上也是有区别的,DYK的计数是一种“共识”,不是光看编辑记录就可以得出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7 (UTC)回复
那为什么还要“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除了是为了表彰之外,我实在看不出这是为了什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5:55 (UTC)回复
  • 为什么需要“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道理很简单,因为单看历史记录编辑字节数很大的并不一定能看作贡献,也没有一个实质的标准能够判断是不是有效贡献。就好比说你今天为实验室写了一个程式,程式有几万行,那就是贡献了吗? 几万行在资料记录上字节数变化量肯定大,但重点还是要看这程式的帮助性大不大,比方说我要给指导教授用用看,指导教授说,OK不错,那这才叫做有贡献;不然随便写,写出来像垃圾一样还用不着,一亿行也没有屁用。同理,条目也是要经过评审才能知道这段贡献到底是不是贡献,有了“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才有“Ok这个人的这段贡献是一个有用的贡献”,作为一个比“字节数大小”更靠普的标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16:42 (UTC)回复
@Cdip150:那请问我编辑完之后有人编辑比我更多,我要用什么依据来说明那个曾经我有主要编辑过?没有东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没有了,大家都讨厌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45 (UTC)回复
参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留言:“能用Bot搞好的事,为什么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写了多少条DYK,用您的Bot就已经帮我算得一清二楚了”,我们就只是想要个bot计数器而已,这就是我们的共识,这又跟表彰有什么关系?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46 (UTC)回复
因为“共识”是一种标准。我认为比主张我编辑过XX条目更客观的标准。比起谁编辑几字节更好的标准,他是由评选参与者讨论出来的,共识的价值我认为胜于数值。严格来说有存档就可以了 记不记数也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21 (UTC)回复
那考试为什么要有及格线,除了奖励那些好学生之外我看不出来有什么意义。法考、驾考、语言考试什么的都不需要,反正就让那些学过的拿个证书获取成就感。----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5 (UTC)回复
至于为什么 因为我会焦虑 我不知道我写了多少算是足够的贡献 想问别人这样是否够了 作为是否要继续画大量心思的停损点 如果用评选获得共识是“Ok”一定程度足够了 那我就可以放心力到下一个条目;原有条目转成维护模式-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28 (UTC)回复
“成就感”,让人有成就感终究还是一种表彰,完全看不出其他意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9 (UTC)回复
@Cdip150:那请问我编辑完之后有人编辑比我更多,我要用什么依据来说明那个曾经我有主要编辑过?没有东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没有了,大家都讨厌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51 (UTC)回复
我觉得不是成就感,我希望有管道能传达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还要努力装作我有做事的样子。证明曾经是主编的共识纪录正是我有做事的证明。我想证明我不是没有做事,我想证明我不是随便修错字装忙好像感觉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识认证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证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觉良好。我不希望没有东西能证明我有在做事的状况出现。如果没有相关管道,没法证明我会非常焦虑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55 (UTC)回复
我现在的想法没有把DYK当作荣誉,而是咨询方式,咨询社群这次贡献的足够程度,不够 那我就继续改,够了的话 就可以把主力移动到下一个条目,原条目转成维护模式 不放全部心力。不然连咨询管道都没有很无助耶。-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30 (UTC)回复
如果连这种咨询确认管道都要移除,那我写条目真的很无助耶,我怎么定义停损点?不让我问社群共识?那我写起来很心累耶。又不是每个条目都有时间弄到GA。-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32 (UTC)回复
然后我咨询社群取得共识叫做荣誉?这是哪门子的逻辑???-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34 (UTC)回复
所求:“我对这条目做的够不够”。就这样。我想要知道“我对这条目做的够不够”,想请社群鉴定。够了,下一条目;不够,原条目继续改善;当然,够了也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往GAFA走。--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40 (UTC)回复
如果你们要移除,那我要请求新的鉴定管道,谢谢。--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41 (UTC)回复
而且按您们的逻辑,GA/FA其实也没有任何官方给的计数,那是否要说FA/GA不能让大家有成就感、不能确认自己做得够不够?--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53 (UTC)回复
@Cdip150:GA/FA要花的时间成本太高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时间精力。--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7:16 (UTC)回复
时间成本跟做得够不够并没有关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4 (UTC)回复
@Cdip150: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编者,提名人不能证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编者能证明主编者有做事。请注意要后者存在才能证明。只是提名不能证明--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7:27 (UTC)回复
@Cdip150:我希望有管道能传达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还要努力装作我有做事的样子。证明曾经是主编的共识纪录正是我有做事的证明。我想证明我不是没有做事,我想证明我不是随便修错字装忙好像感觉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识认证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证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觉良好。我不希望没有东西能证明我有在做事的状况出现。如果没有相关管道,没法证明我会非常焦虑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6:59 (UTC)回复
如果你们要移除,那我要请求新的证明有在做事的管道。我就是那么不安,一定要有人告诉我我算不算有在做事,不然我就是会非常不安,也不知道怎么半。你们的提案即将摧毁的心理建设了,我快要死掉了。我整个研究所都是在这个状况,每周都在想办法跟教授证明我有在做事,不然写一个程式算是有贡献吗?我不知道,教授说我有贡献我才能安心地接受我有贡献。同理,我写了一个条目,我算是有贡献吗?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能问社群,我有贡献吗,DYK说有,那我应该就是我有贡献了吧,但如如果没有这个,我要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贡献,算不算贡献? 我要写到哪里 才算贡献? 我人生值得花那么多时间来研究什么东西算贡献吗? 我不知道 我算不出来拉QAQ。 我现在觉得没了DYK天要塌下来了 世界要毁灭了 怎么办才好--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7:00 (UTC)回复
那还是同一个逻辑:是否要说FA/GA不能让大家知道某人有做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回复
@Cdip150:GA/FA要花的时间成本太高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时间精力。我需要一个门槛较低的。--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7:21 (UTC)回复
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编者,提名人不能证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编者能证明主编者有做事。--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07:23 (UTC)回复
我认为有没有奖项其实并不重要,希望保留的是一个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请注意是“曾经”,留下一个共识性的纪录。因为编辑可以是修错字或小改什么的,每个人都可以说我编辑过我有编辑过的每个条目,什么是“曾经主持过”透过共识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标准,我的诉求只有希望能留下至少一种这样的评选方式,GA跟FA有时难度太高,并不一定有时间弄,这是对于现实生活忙碌的人,类似DYK这样的评选似乎是目前仅存的唯一一种方式。所以有没有奖励其实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8日 (二) 08:38 (UTC)回复
Reputation is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Character is what you are.--Wikimycota🧬 2023年7月20日 (四) 00:00 (UTC)回复
我还是一样意见,我需要一个“证明我有没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够,由社群讨论共识决定”的管道,至于社群认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荣誉都不重要。另外再次声明“证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会产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两回事,有时做了事不一定会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时太久没写条目需要生出条目来不然亏待了维基百科,这时硬逼自己写条目哪来的成就感。。。但是动力不足时就只能问社群“我这样算是有做事了吗”只有DYK主编制能问出来,因此仅需要“证明了谁有做事”的共识资料以存档的形式存留就好。我的焦虑症就是需要这种管道缓解,谢谢。-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20日 (四) 04:20 (UTC)回复

不再默认用户开启DYK计数

之所以一开始只要求改名,就是考虑到DYK计数存在的激励作用,我觉得没有必要全部废除,同时将条目送去进行评审也是比较好的改进方式,最后讨论创作奖是否有必要改革才不会一定和dyk联系在一起。我觉得既然有人需要有一个dyk计数器,并且既然社群已经有一个了,那就继续保留又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机器人执行,也不一定要管理员的脚本执行,要么不必默认开启,就叫有需要的用户自行添加到机器人的执行列表上。
既然管理员的意见已经很明显了,DYK计数才是导致个人主义的源头,所以觉得DYK和创作奖绑定、创作奖评选形式根本不重要,只有DYK不计数才会善罢甘休。既然多数维基百科荣誉都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那么维基百科创作奖也应该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只有用户主动要求才去添加。我现在的提案就是DYK计数自愿,甚至没有必要管理员维护,社群维护一个公共脚本,是否改革DYK评选形式的话后面再说。--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回复
这有点儿仿效维基香港内容奖,通过评选后不会自动获奖和计数,而是主编者事后自行另外登记申请,由他人再三确认后才给计数。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折衷的办法,只是能不能根治个人主义的现象?倒成疑问,要看之后评定机制改成怎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12:58 (UTC)回复
如果考虑评定机制,甚至你可以在申请DYK的时候要求是否积分,就像现在还有很多人还不希望DYK之后给自己加模版一样,默认就不要积分;如果你们要积分,可以设立多样化的DYK评选标准,允许多人协作共同获奖,自选一种DYK达标方式要求多少积分。反正对于新手就是花样、有趣,写得多了也无所谓要不要积分,多几种DYK评选标准也免得现在DYK通关像流水线批发一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5:09 (UTC)回复
的确,要不要计数这本身就是私权,应该交由主编者自己决定要还是不要。像是上面@巴波君引述@靖天子君的情况,现在有理没理都要先给主编者加计数,然后主编者根本不想计数而又自己减回。那倒不如让主编者想要的时候才自己申请,这种管理模式应该较为合理,也便于多人协作要怎样评分、甚至出现把草稿分拆几次上DYK要怎样评分、当选后立即把内容推倒重写再选要怎样评分等等问题,可以在另外申请计数的时候再个别详细评估。@AT--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20日 (四) 03:40 (UTC)回复
我还是一样意见,我需要一个“证明我有没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够,由社群讨论共识决定”的管道,至于社群认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荣誉都不重要,要不要记录谁做了几件事也不重要。所以是否要取消自动计数或申请后计数,我没意见。另外再次声明“证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会产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两回事,有时做了事不一定会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时太久没写条目需要生出条目来不然亏待了维基百科,这时硬逼自己写条目哪来的成就感。。。但是动力不足时就只能问社群“我这样算是有做事了吗”只有DYK主编制能问出来,因此仅需要“证明了谁有做事”的共识资料以存档的形式存留就好,其他你是否要映射到计数,也就看申请人决定吧。--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7月19日 (三) 16:26 (UTC)回复
我本就认为Cdip150的认定不合理,这种提案我是绝不可能支持的,这点我是不可能妥协的。社群没有责任为个别管理员的错误判断负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23:40 (UTC)回复
我感觉这个议题如果要推动下去,需要U:sanmosaU:Cdip150之间单独讨论一段时间,感觉又是无解。----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09:18 (UTC)回复
我觉得但凡Cdip150意识到他这里做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在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的话,这里的讨论也不至于如此,毕竟这里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非常坚决反对他的观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5日 (二) 10:25 (UTC)回复
您可以说我的提议可能不为部分人所接受(事实上也不是只有一个人支持如上的观点[如AT、Lopullinen],阁下经常使出“不只一个人”的论调来支持自己,本来就已经不妥),但就此把我形容为“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实乃对本人非常不文明的贬低。您近期屡屡对本人一言不合就口不择言,经即场提醒后不久又依然故我,本人认为现在有必要对阁下之言论移送WP:ANM评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0 (UTC)回复
评估就评估吧,让社群看看你对我的指控是否公允也不失是一件好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6日 (三) 09: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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