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维基荣誉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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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基创作奖
WP:维基创作奖属于WP:维基荣誉的一部分,鉴于维基ACG专题创作奖于2007年3月4日创立之后有效地鼓励对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以及其相关条目、分类有贡献的维基人,因此将在WP:条目质量提升计画结合此奖项以兹鼓励所有创作,敬请各位提供建议。--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16日 (二) 16:11 (UTC)
- (!)意见维基ACG专题创作奖并非正式荣誉,诸如此类的“荣誉”还有很多,如果愿意WP:条目质量提升计画可以比照办理,无须在此讨论。--苹果派.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0:55 (UTC)
- (:)回应Sysywjel:维基ACG专题创作奖无可置疑地是属于正式荣誉,因为其有正式的专用页面与管理员核实。
另外现在筹画中的新维基创作奖适用范围不仅包含所有种类的维基创作,而且还认可ACG创作奖与香港创作奖(现在少有提报),而且排行榜总积分可共用,与其他不同之处是可追溯一年前的贡献,因此过去一年内所主编所贡献的DYK、GA、FA皆可追认,但是有个附带条件是需列明过去纪录与参选时间,以便于主持人核实,并且在近期七天内需有维护性编辑记录,将近期条目更新作再一次确认与整理。--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17日 (三) 16:40 (UTC)
- (:)回应Sysywjel:维基ACG专题创作奖无可置疑地是属于正式荣誉,因为其有正式的专用页面与管理员核实。
- 从字面意思理解或从狭义方面来讲,质量提升是指对现有条目进行大幅扩充和改写;然而新增条目属于数量提升的范畴,可以纳入吗?--Cp111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19:27 (UTC)
- ACG专题奖只是该专题的一个鼓励措施而已,和维基荣誉(含维基创作奖)不是一个层级的,且同一条目可以两边拿奖。质量提升计划如果想搞激励措施,另起炉灶好了,不要强行捆绑上以DYK作为核算标准的维基创作奖。--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11月21日 (日) 06:39 (UTC)
- 很久以前就在找不到类似维基ACG专题创作奖的授予核可页面,一直认为是某位好心维基人在默默发送,但这个谜题一直到我得到了1级维基创作奖而揭晓了,原来这位好心的维基人就是他。因此COTW的创作奖也真的需另起炉灶了,另外Category:维基创作奖则由WP:条目质量提升计画相关参与者认养。--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6日 (五) 16:27 (UTC)
- 阁下到底在说什么?维基创作奖按DYK数目计算,过去一直是由天上的云彩在维护,后来改由Liangent的机器人自动维护,从来没有所谓的“授予核可页面”。--快龙☀此致编安 2010年11月30日 (二) 04:30 (UTC)
- (:)回应快龙哥唷,的确从来没有也找不到所谓的“授予核可页面”咩,还有敝人是指认养Category:维基创作奖的数据更新,请看最后更新日期是2010年3月6日 (六) 06:11 (UTC),这未免也太久没更新了吧。--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日 (四) 00:56 (UTC)
- 关于新版的质量提升计画的创作奖命名还未确定,还待各位能提供意见,目前暂定是 WP:质量提升创作奖。--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0日 (五) 16:00 (UTC)
维基奖励不应通过投票方式授予
昨天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Sdee终于结束了。结果为11票支持,7票反对,落选。
在这里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一个明明作出了很多贡献,撰写了很多条目,但却因为大家的无理反对而落选的人的例子。
User:Sdee,澳门维基人,2006年7月31日加入维基百科。从他加入维基百科的那一天起,他就饱受其他维基人欺负。首先是User:Cdip150,从2008年到现在,一直对Sdee的编辑指手画脚,几乎每次Sdee推荐新条目时,Cdip150都投反对票。接着是User:Kalon,可以看看User:Sdee/dyk,从第73到第83条推荐,条条都有Kalon的反对票。9月,Kalon被封禁,Sdee总算舒了一口气。可是到了11月,User:建烨和User:Kivary又加入了投反对票欺负Sdee的行列。看看User talk:Sdee及其存档,已经有不计其数的条目因他们的反对而未能通过。
那么他们投反对票,是因为Sdee写得不好呢,还是纯粹为反对而反对?大家不妨看几个例子:
- Talk:塔石体育馆:“(-)反对,从条目里完全看不出各场馆和设施的所在楼层和方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11月5日 (五) 05:10 (UTC)”。从条目里完全看不出各场馆和设施的所在楼层和方位,从这句话可以看出,Cdip150连维基百科可以收录什么内容、不可以收录什么内容都不知道,就来反对。看看en:Olympic Stadium (Athens)、en:Beijing National Stadium、en:Olympic Stadium (London),哪一个提到各场馆和设施的楼层和方位了?要是真的提及各场馆和设施的楼层和方位,那恐怕就违反了WP:NOT#INFO吧。如果这可以作为反对理由,那么酒店条目是不是也要列出每层楼有多少个房间,每个房间有多大?学校条目是不是也要列出学校里的所有教师?一个条目不是内容越多就越好,也不是把所有相关的内容都塞进条目里才算完美。有些内容可能不适合维基百科。
- Talk:网球学校:“(-)反对:条目并没有提到特别为网球决赛而设计的主赛场跟练习场究竟有甚么分别。--J.N. 2010年11月24日 (三) 15:51 (UTC)”。又是一个可笑至极的反对理由。见过运动场的人都知道,主赛场就是进行主要比赛的地方,练习场就是练习的地方。主赛场和练习场的面积都是相同的,难道你见过两个不一样大的网球场吗?主赛场有座位,练习场没有座位,因为比赛都在主赛场进行,会有很多人观看,因此需要座位,练习场只是给运动员练习的地方,所以不需要座位。这些都是明显和必然的事实,不光是澳门网球学校,换作是其他任何一所运动学校,也会是这样,因此没有必要在条目中提及。只有从来没见过运动场的人,才会问主赛场跟练习场有什么分别。
这次授奖提名投票,Cdip150、建烨和Kivary都投了反对票。其他人投反对票,恐怕也是因为受了这三个人的影响。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就出在这个投票制度上。一个人该不该得奖,完全可以通过他撰写了多少条目、每个条目有多长、有多少特色和优良条目来判定,何必要投票呢?就像判断两个人谁下棋下得好,让他们两人赛几盘就可以知道了,如果通过投票来决定,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了?
因此我建议以后维基奖励不要再通过投票方式授予,只根据用户所作出的贡献来判断。比如,如果新条目推荐超过50条,可以获得维基内容专家;如果拍摄了超过100张照片并且上传到维基百科,可以获得维基摄影专家,等等。
同时,我也希望大家对Sdee多多关注和照顾。他现在是一个非常需要帮助的人。如果他再推荐新条目,请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16:59 (UTC)
- 如果新条目推荐超过50条,可以获得维基内容专家,那怪不得中国大陆这么多专家了。回顾“塔石体育馆”讨论,投反对票者我也觉得他的反对票不对,但既然不存在“反对无效”,他的意见也看不出恶意内容,那么也不应该指挥他人投中立票或者只用(!)意见。最后回顾投票评选SDEE的内容里,街灯也提出了图片的问题,反而是有人,赤裸裸地以“同一地区就应该互相帮助”来拉票,不知道这又算不算做得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20:58 (UTC)
这里可以看到几个相当不应该重复出现与提倡的概念:
- 压制反对意见,认为自己赞同的,别人也要一起附和,不加附和的就要以各种奇怪的理由质问之,这已经构成礼仪的问题。
- 有反对意见的出现就变成是欺负,那么,压制反对意见的这种欺压,需要如何看待呢?
得奖该不该投票还在其次,多次压制反对意见的态度是一种更严重的倾向,不应当受到社群的忽视。-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22:53 (UTC)
一个用户被多次反对就要说他是被人欺负,这下子是什么道理?楼层方位跟有多少个房间有什么联系?练习场一定是没有坐位,谁说的?你不同意别人反对,不代表你就可以说别人的反对是错的,而侮辱反对的人。很明显你连WP:善意推定也没有做,就出来指责别人,幸好上次没有让你成为管理员,不然的话所有跟你有异见的人,恐怕都会被你封个片甲不留。--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1:25 (UTC)
- 谁会介绍练习场“没有”看台座位?--达师 - 197 - 336 2010年12月25日 (六) 12:04 (UTC)
- 难得这次我认为IP说的很有道理 囧rz……。-- ★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0年12月25日 (六) 13:42 (UTC)
- (※)注意Symplectopedia只不过是仗义执言,并非刻意去压制反对意见,而是已经成为User:Cdip150(街灯电箱150号)……等人喜欢仗著自以为是的认知 欺压维基人已经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不是说提出反对意见那些人有错,而是多次情况都是在不合情合理情况擅自举出非常不礼貌的反对理由,例如:现在还卡在WP:DYKN的L-60旅长评选(主编:user:Dragoon16c),请看这些人的酸言酸语,这些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善意可言,而且还不只一次的出现在WP:同行评审、WP:GA、WP:FAN,需要注意的是这已经造成许多维基人退出维基编辑或失去写新条目的动力的重要原因,或许他们没说出来,其实只是因为他们不想多起争纷罢了,这也是我认为维基百科上充满荆棘与碎石,而小天使工作小组与激励工作小组的精神在哪里呢?只用于欢迎新用户吗?--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5日 (六) 16:03 (UTC)
- (※)注意“不合情合理情况”也不可以随便判定,你觉得在那个情况不应该反对,但另一些人也可以不这么认为的。而看回他们在候选里提出过的反对理由,是除了User:Cobrachen带有针对人身的成分外,其他几位投反对的理由,都看不出是把矛头指向人身,先不说他们的理由成不成立,但最少不可以说是“不礼貌”,因为这些不是人身攻击。User:Symplectopedia这样不是行侠仗义,而是自己失败了以后对异见者做出报复,一昧地指责别人反对,但别人做支持的部分就埋没得一干二净。--182.93.14.155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17 (UTC)
- 很有趣。你说不可以随便“判定”,来反驳安可。不过我看到你最后那段随便“判定”Symplectopedia,出示一下明确证据阿,而不要自己脑内小剧场在上演。刮别人胡子前,先刮好自己吧。--Djhuty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06:01 (UTC)
- (※)注意“不合情合理情况”也不可以随便判定,你觉得在那个情况不应该反对,但另一些人也可以不这么认为的。而看回他们在候选里提出过的反对理由,是除了User:Cobrachen带有针对人身的成分外,其他几位投反对的理由,都看不出是把矛头指向人身,先不说他们的理由成不成立,但最少不可以说是“不礼貌”,因为这些不是人身攻击。User:Symplectopedia这样不是行侠仗义,而是自己失败了以后对异见者做出报复,一昧地指责别人反对,但别人做支持的部分就埋没得一干二净。--182.93.14.155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17 (UTC)
- 在鼓吹需要提升条目的素质的同时,却要让一个具有明显基本错误的条目放到首页上,而且不只一次的显示中文维基社群对于拿出来放在门面上的文自品质放入多少注意力,难道这不是一件蛮矛盾的事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生,不在第一步就至少先让基本的部分不至于贻笑大方,以后会有更多的困难。而且,一次选不上,还没解数就要提出第二次,请问,这是一种甚么样的心态和行为?这是一种应该鼓励的行为吗?怎么这时候就见不到一些意见呢?外界对于中文维基的品质的批评,甚至稍有不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不单单是要改善现有的条目内容和品质,也需要对新产生的内容有一定的掌握,才不会经常发生有用户提出累积数年的错误都没有被更正或者是侵权没有被发现的状况。修改并不见的比撰写花费的时间和精神少,两者都需要对自己提出的内容负上责任,那么,不愿意负责任的,请问就要放著不管,直到问题很难收拾的时候才想办法吗?那已经迟了。
- 讲得更直接一点,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名嘴,评论者为什么很多时候被说是脸皮厚,这就是他们能够在他们的市场可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维基无论如何规范,他还是一个公开的原地,一个可以公开写作,也可以公开发表意见的地方。赞成意见可以存在,反对意见也同样可以存在。有些人看到反对意见会虚心接受,有些人会凹到月球去,有些人还会宣称自己的贡献是维基第一,无人敢相比,那么,如果觉得某些批评过重的时候,请翻开你们可以接触到的报章杂志,打开电视,收音机或者是网路新闻,看看现实社会当中对于这一类的状况下,累积起来的批评会是甚么样的力道。维基是个网路社群,但是并非乌托邦,也不是逃避责任的地方。-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8:27 (UTC)
扯远了,DYK评选不说(那里我也认为COBRA不对),回到那个投票上,我不认为反对者们大部分都不对。尤其是那种“做了若干个条目就是专家”、“同地区应该互相支持”等的类似思想要不得。新人固然需要鼓励,但是否应该将“专家”作为鼓励奖品,我是坚决反对的。如果专家可以随便颁给一个做了50个地区条目DYK的人,我认为这是对维基百科的一种贬低。如果这是专家,那后面是不是应该再设几个“大师”、“终身成就”、“先祖”、“神”、“主”(算我冒犯了)的奖励?尤其是在投票中反对者提出的问题,若被提名人真的做了这些事情,这就更不应该了。“充满荆棘与碎石”并不是坏事,只要没有玻璃天花就行,降低要求就绝对不是好事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48 (UTC)
- 回看上面的内容,Symplectopedia尤其是将专家奖评选和DYK意见混为一谈,将一些DYK评选上的意见作为专家奖取消投票的理由,反而忽视了专家奖投票上其他人的反对原因,而这些原因有的往往是非常恰当而无人身攻击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17:52 (UTC)
- (:)回应IP用户、Cobrachen与Edouardlicn都误会了,敝人与Symplectopedia的诉求重点是在于希望多关怀与鼓励有贡献的维基人,并非提出反对意见就是不对。相信Symplectopedia也是希望减少那些抓到别人几个的疏失就在疯狂放炮的伤害,由其是“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这种观念最不可取,如果照此想法可能没几个人会想来写维基百科了。“充满荆棘与碎石”并不是坏事,可是谁喜欢去碰呢?请自己拿一朵玫瑰花刺自己或去采碎石测试看看(不是健康步道那种喔)。“具有明显基本错误的条目放到首页上”也是鸵鸟心态,会去看首页也都是编者(读者通常借由Google进入),也因此首页展示DYK仅列出提问而不像GA、FA那样显示内容,DYK评选重点就是希望吸引更多编者关注并鼓励创建与扩充而非在于单纯展示。
不过对于Symplectopedia所提之“维基奖励不应通过投票方式授予”敝人是反对态度视之,其实若要鼓励数量创作(不晓得有无注意到43级的user:AT)是可以新增奖项的。--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6日 (日) 15:41 (UTC)
如果认为“怕被批评,那就不要写出来”这种观念最不可取,那么,你是存在于一个完美的社会,而不是现实其他人生活的空间中。只要是公开写出来的文字,就有机会被批评,无论是刚写完,过几天或是上百年,作者都化成灰之后,都有可能成为炮火的目标。不想要产生这种可能,就不要写出来,这是现实,这个现时有多残酷,每个人的认知恐怕不同,可是,要认为这个现实不应该存在,那么,我只能说请你将这个美梦保存起来。
至于说认为首页只有编者会去看,这种说法应该要加上一个来源请求。不知道http://zh.wikipedia.org这个网址打开的是甚么?首页就是一个网站最重要的门面,这还不说,RSS链结里面还有一个专门针对DYK的条目,要说一般人不看首页,这个论点是不是有先参考过一些流量统计呢?在说首页的拜访量不高前,请先看看这两个网页:[1]和[2]。一个拜访量高居中文维基的页面,就会有更多机会有人点击在上面的连结打开一个页面,然后......
DYK是一种鼓励,但是不要忘了,这种鼓励也是有基本条件的限制,提名页面上的规范是一个,小小条目,可供参考,关注度等等等,都是DYK参选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规定项目。互助客栈最近关于DYK的许多讨论,不就是针对这些参选规范?有基本或者是明显的条目可以不管的话,DYK还需要甚么规范?所有新增加的条目都应该平等视之的放到首页上,可是有吗?删除提名和讨论每天放进去的不就是有很多是新建立的条目?-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22:25 (UTC)
- 上面的链接很有趣,或者可以另开一个讨论研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1:35 (UTC)
- 互助客栈最近关于DYK的许多讨论,不就是针对这些参选规范?有基本或者是明显的条目可以不管的话,DYK还需要甚么规范?=>可将这些参选规范进阶拟定,其实敝人赞成提高DYK一定评选标准(丙级水准),也不要因为别人写的不好就借题发挥。
- 所有新增加的条目都应该平等视之的放到首页上,可是有吗?删除提名和讨论每天放进去的不就是有很多是新建立的条目?=>从未提倡过新条目就得要平等视之放首页,本主题诉求不在此。而且DYK票选就是进行新建立的条目的过滤,有问题条目本身也是借由反对票去剔除,本主题讨论是在于为何有些人提案DYK总是有部分人每条反对。--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7日 (一) 03:47 (UTC)
- 没有人每条都反对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5:52 (UTC)
大部分(第6名以下的995个条目的总和超过28万次)的点击是直接进入页面没错,但是这是分配在995个条目当中,每一个条目平均获得的是283次拜访,远比首页的要少。换句话说,首页是单一页面拜访数量最高,而且远远高于其他单一页面的拜访数量,或者是单一页面的平均量。首页并非只有编者才会去看。
条目写的不好是一回事,写的不好可以改善,写的不好可以和其他人合作。写的不好还不能接受批评的话,这就是两码子的事情。而你把对条目的批评形容成嘴炮,还搬出文明和礼仪,请问一下,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考虑到这两点了吗?一个用户对于他人的批评是认为对方有神经病,请问一下,这种型为怎么满足文明和礼仪呢?
用反对票来踢除不符合条件的条目?真的要请问你是不是真的有仔细观察中文维基的活动情况,是不是有认清现实?DYK票选根本就不可能在现有的实际状况下有过滤的效果,那些巡查和标定条目的活动的过滤效果只怕明显得多。有梦想是很好,但是不能真的活在其中。-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4:45 (UTC)
- 冷静冷静。—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5:52 (UTC)
-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持续讨论的必要或者是现阶段有高度的重要性。重点在社群的平均看法和做法,会往上或者是往下,并非少数人轻易可以左右,这一点最近已经充分的证明了。品质和数量间的平衡或者是争议,大概要看提出与讨论的人的想法来取舍吧。不过,如果出版单位的编辑可以因为内容错误而退稿,中文维基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想法或者是共识并不太妥。就到此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2:54 (UTC)
- DYK和授奖提名投票其实还都是次要的,我说那段话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和照顾User:Sdee,多给予他支持和鼓励。已经有许多人在维基百科被别人欺负、骚扰或人身攻击,因而退出了维基百科。难道你忘了,User:Dragoon17c明明没有做任何错事,却在去年3月被User:PhiLiP封禁,所以他从那时候就再也没有参与编辑,直到最近才以User:Dragoon16c的身份回到维基百科吗?Sdee遭受这么多人欺负,没有退出维基百科已经是万幸的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
- 笑死我了,你提起User:Dragoon16c,为什么不提他在自己用户页写上“USER:cobrachen 遇见他,格杀勿论”,Cobrachen尚未报警告他刑事恐吓,已经够厚道了。--Mewaqua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05 (UTC)
- 说到Dragoon16c与Cobrachen两人,跟Sdee与Cdip150的关系真的很相似。Cobrachen也是经常反对Dragoon16c的新条目推荐,User_talk:Dragoon17c就有好几个“新条目推荐不通过”,Cobrachen都投了反对票。Dragoon16c说格杀勿论是有点过分,但这不是说明Dragoon16c已经对Cobrachen恨之入骨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23 (UTC)
- 也笑死我了,弄一个主题来讨论,主要的目的竟然不是主题,而且还是要大家支持一个多次挑战维基方针的用户,天大的笑话啊!这样的虚张声势,继续讨论下去根本是没有意思的。--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48 (UTC)
- 多次挑战维基方针?Sdee什么时候挑战过维基方针了?请举一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58 (UTC)
- 不难举,只是看了他的封禁日志都能找一个出来,而且还是维基的大罪,挑战傀儡方针。--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12 (UTC)
- 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早就过去了,现在他还挑战维基方针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20 (UTC)
- 好吧,就找个近一点的说,授奖投票里正好有人说他侵权,那么就是挑战版权方针。再比对他的封禁日志,原来已经是重复挑战版权了。--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38 (UTC)
- 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早就过去了,现在他还挑战维基方针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20 (UTC)
- 不难举,只是看了他的封禁日志都能找一个出来,而且还是维基的大罪,挑战傀儡方针。--202.108.5.35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12 (UTC)
- 多次挑战维基方针?Sdee什么时候挑战过维基方针了?请举一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58 (UTC)
- 笑死我了,你提起User:Dragoon16c,为什么不提他在自己用户页写上“USER:cobrachen 遇见他,格杀勿论”,Cobrachen尚未报警告他刑事恐吓,已经够厚道了。--Mewaqua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05 (UTC)
- DYK和授奖提名投票其实还都是次要的,我说那段话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和照顾User:Sdee,多给予他支持和鼓励。已经有许多人在维基百科被别人欺负、骚扰或人身攻击,因而退出了维基百科。难道你忘了,User:Dragoon17c明明没有做任何错事,却在去年3月被User:PhiLiP封禁,所以他从那时候就再也没有参与编辑,直到最近才以User:Dragoon16c的身份回到维基百科吗?Sdee遭受这么多人欺负,没有退出维基百科已经是万幸的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
-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持续讨论的必要或者是现阶段有高度的重要性。重点在社群的平均看法和做法,会往上或者是往下,并非少数人轻易可以左右,这一点最近已经充分的证明了。品质和数量间的平衡或者是争议,大概要看提出与讨论的人的想法来取舍吧。不过,如果出版单位的编辑可以因为内容错误而退稿,中文维基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想法或者是共识并不太妥。就到此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2:54 (UTC)
- User_talk:Dragoon17c就有好几个“新条目推荐不通过”,原来写错也不能反对,你是专门针对反对意见,压制反对意见,你要求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不尊重别人的意见,其他人没有投桃报李,已经对你很文明与礼让了。要知所进退,要知道方寸。-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16:47 (UTC)
- 不过我也觉得你这次语气是有点重了,我是指最近一次。Dragoon17c的条目到了后面也不至于很差,尤其是经过了多人修改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01 (UTC)
- 所谓事不过三,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先不说最后这一个,前面几个条目,如果没有提出来,就是一堆基本错误上首页。既然有这个经验了,那么接下来应该要注意一点了吧?也没有,不要说专有名词,光是看语句就会看出一些缺陷。如果说自己不知道怎么改,参选前找别人帮忙看也可以,这一点起码的都不做,那还能说什么呢。在社会上,该做的没有做好,上司会怎么办,我想你我都清楚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8:08 (UTC)
- Edouardlicn说得对。如果条目已经写得很好,还是去投反对票,想方设法不让条目登上首页,那就不对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11 (UTC)
自称对维基航空类贡献最大,却连基本的内容都说看不出来错在哪里,这种条目上首页对中文维基的形象有多少帮助?光用数量去撑就可以改变吗?更何况,新条目推荐不通过又如何?世界末日了?一两个条目没有通过,中文维基就走下坡还是怎么了?条目内容侵权,是作者的责任,条目没有维基化,作者的责任,条目没有适当的参考,也是作者的责任,怎么条目内容有错,反在你眼中作者不用负责了?条目拿出来参选就表示符合基本规定,怎么现在讲起来都是别人的错?-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7:56 (UTC)
- 推定这里的编辑者都是业馀的参与者或爱好者,客观上无法有极其严密的方式确认其准确性,尚某些个案本身存在争议。即使所谓“看不出来错在哪里”,亦有可能是贡献极大的人士,我要在此表示由衷的钦佩和赞赏。维基百科是一个协作平台,而不是追究责任的地方,出于善意的编辑使条目内容有错,理应协助以有根据的内容修正之,而原作者当然不需负上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除某些广告或政治宣传色彩条目外,首页新条目推荐应多多鼓励,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亦令参与者感到维基百科是平民化的,这才是对维基百科形象的帮助。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2:48 (UTC)
如果编击不需负责,那么,现在编辑页面上的我接受上述方针指引并提交编辑的字样就该拿掉,来源请求,可供查证通通都应该取消,关注度也没有必要执行。
如果只是要鼓励新条目上首页,那就不需要有参选规定,不需要有限制。新条目推荐参选的第一个条款:推荐和投票,请务必阅读规则,也应该删除。
处处都是提醒用户需要对自己的编辑或者是行动负责的状况,怎么还会说不需要负责?提出参选就表示阅读过规定,那么,不遵循规定是可以接受的行为吗?那么,谁要遵守方针和指引?参选和协作是两回事。协作不需要符合规定,协作也不需要投票。
现在说编辑不需要负责,前阵子与韩国相关的条目引发的重大冲突,又是为何引起?为什么那几位用户被攻击的时候,就没有看到某些人出来说他们被欺负呢?-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2:59 (UTC)
- (:)回应并非要责怪反对加上要求完美的理由有错,只不过要提醒一下口气要收敛,否则容易招至反感。将心比心换个立场想一下,你看到别人指著您说“嘴炮”,您也不是觉得不太舒服不是吗?--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02 (UTC)
- 囧rz……看看,又来了。这种神经质极端主义,动辄四面攻击,大帽子相扣,有几个维基人像你这样,又有多少读者希望看到?这里的维基人不是政府,你也不是纳税人。别人没有必要接受你的指责和质问。你有不少意见,是有一定道理,但现在这上窜下跳发酒疯式的讲法,只会导致你的意见不被接受而已。编辑规则是一种以善意为基础的自律,而非追究责任,惩罚,索赔等。请将你的标准放低,再放低,这里的参与者,有学者和专业人士,有偏执狂,也有普通职员,学生,儿童,主妇等,但都是业馀人士。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39 (UTC)
- 我认为如果维基人对于他编辑的条目不懂或是有错误,没关系,请指教,并修改就好。如果不改,执意将它送到DYK,请问阁下这心态是什么?在我来看,旅长那个DYK为何要再提第2次?为何用户要在自己的页面放上那样的字句?给我的感觉是不接受意见、攻击的幼稚行为而已。谁做条目没有错过?错了要改,不改,也好,就不要把他丢到首页来给人笑话,如果被人指出错误,就算导致登不上首页又会如何呢?—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3:53 (UTC)
在说是受到攻击,被扣帽子前,请想想,维基的协作的基本精神来自于对方针和指引的尊重与尊从,而按照个人喜好的挑选性的参考,不会对维基的发展有甚么好处。如果因为不能尊重相关的规定,自律不明显,又不能被质疑,那么,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影武者应该解封,侵权不需要删除了?更何况,尊重方针和指引需要甚么专业的训练吗?不然何来业馀?-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4:29 (UTC)
上面几位请勿离题:主题是“SDEE因为投票维基奖励机制未能获奖,然后有人反对这种机制”。目前越扯越远,甚至到了另外一个维基人身上。我觉得无论是cobra也好Sym也好,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为这个话题去讨论,而是为各自的主张在乱哈拉,先不说这主张对不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05:02 (UTC)
- 通过投票方式授予维基奖励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投票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如果运气好,支持票多于10票且大于总票数的2/3,就可以获得奖励;万一运气不好,支持票少于10票或小于总票数的2/3,就一无所获。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Acepatrick/第1次和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Dgg32/大师奖就是两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1:19 (UTC)
- 你有立场反对,但是,你有什么方案去取代一个需要取得一定程度共识才可以决定的事情?除非有一定的量化(多少新建立的条目,几个月以内建立多少条目,超过多少字等),否则就不可能不透过讨论或者是投票来决定。更何况,这个制度行之有年,要改也是要从整体的制度来看,而不是为了少数人的方便开门。-cobrachen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2:40 (UTC)
- 每次投票本身是一种运气,但如果你多次提名都未通过,就不是运气问题了。例如SDEE,你觉得他这次不通过,你可以隔段时间提名多一次,看看能否有改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8:04 (UTC)
- 问题是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提名规则规定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必须间隔三个月,所以我即使想再提名一次,也要等到三个月之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8:22 (UTC)
- 我真的想说,你这个问题很幼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05:34 (UTC)
- 请阁下慎言。—ATRTC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22 (UTC)
- 没有办法,看到如此回答我实在是太震惊了,因此不慎说了真实感受,在此致以万二分歉意。如果“三个月之后领奖”足以毁灭一位维基专家,这个专家也未免太......我自己实在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这不是拿专家奖开玩笑吗????????????!此段我不再回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48 (UTC)
- 需要了解,这消极影响是极大的,讲毁灭一位维基专家大概不为过。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完全的无私。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7:04 (UTC)
- 没有办法,看到如此回答我实在是太震惊了,因此不慎说了真实感受,在此致以万二分歉意。如果“三个月之后领奖”足以毁灭一位维基专家,这个专家也未免太......我自己实在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这不是拿专家奖开玩笑吗????????????!此段我不再回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48 (UTC)
- 请阁下慎言。—ATRTC 2010年12月31日 (五) 11:22 (UTC)
- 我真的想说,你这个问题很幼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05:34 (UTC)
- 问题是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提名规则规定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必须间隔三个月,所以我即使想再提名一次,也要等到三个月之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8:22 (UTC)
降温发言。这里已经能闻到火药味儿了。这种没有共识的讨论,早关为妙。—Zhxy 519(联系啊) 2011年1月4日 (二) 18:20 (UTC)
请留意你的言行,不要强迫社群一定要接受你的意见。你已经违反共识的基本精神。-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2:36 (UTC)
- 警告一下Symplectopedia:为了支持某君,公然犯下Wikipedia:拉票#推销立场,而且还是赤裸裸地在方针区拉票,非常要不得!--182.93.48.132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2:40 (UTC)
- 警告182.93.48.132,Wikipedia:拉票未有执行期间,拉票是合法的。118.21.205.229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2:01 (UTC)
- ( ✓ )同意本人赞成实行以DYK、优良、特色进行量化,取消投票。--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6:23 (UTC)
- 那么这样如何?设d为DYK条目,g为优良条目,f为特色条目,如果d + 5g + 10f > 50,便可获得维基内容专家奖;如果d + 5g + 10f > 100,便可获得维基内容大师奖。--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37 (UTC)
*(+)支持:这个方向可以考虑,细节可以再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5:53 (UTC)
- ( ✓ )同意以上量化标准。两周内无人反对可视为共识达成。--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22:15 (UTC)
- (!)意见:我的意思是细节可以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2:48 (UTC)
- (-)反对:没人发表意见不等于就都表示同意,不要这么有求同的迫切感吧。如果要量化,为什么不把整个维基大师、专家奖都量化,提出一个系统的方案,就修改内容奖,多少有因人设事的嫌疑吧?--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5日 (二) 03:38 (UTC)
- ( ✓ )同意:只有在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再启动投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15:45 (UTC)
- (!)意见:我不得不划掉我的支持。快龙说的对,这个是一个系统的东西,要改就要整体考虑讨论,不能因为部分人的短期意见就随意修改,这对已获奖者和即将获奖者都不公平。—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2:35 (UTC)
- (-)反对,DYK有刚3kB的,GA有高水准的。--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月30日 (日) 08:13 (UTC)
- (&)建议另外设立个可量化的奖项不就得了?例如:“维基成就奖-创建满1万个条目”,维基百科本身就允许您设立奖项不是吗?参见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设立荣誉及奖项。--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5:05 (UTC)
- 你这个建议在不多久之前已经提过了,最终失败收场。(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设立荣誉及奖项/未获通过之投票#提议设立“维基数量奖”)--182.93.28.143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8:39 (UTC)
- 可能是推广不足并未注意到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设立荣誉及奖项/未获通过之投票#提议设立“维基数量奖”此案,不过“维基数量奖”与“维基成就奖”范畴有些不同且并非以数量作唯一标准,敝人会构思设计此奖项并于春节过后再次尝试提案。--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5日 (六) 17:40 (UTC)
- 你这个建议在不多久之前已经提过了,最终失败收场。(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设立荣誉及奖项/未获通过之投票#提议设立“维基数量奖”)--182.93.28.143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8:39 (UTC)
- (-)反对,现有的“见习编辑”、“执行编辑”等级别就是量化而非投票,既然叫奖励就应该是因为共识而授予而非指标。--教父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7:24 (UTC)
关于“维基排行榜(尚未生效)”
这节现在有排行榜吗,有的话在哪?要是没有就把这节删了吧。— TTPES 2012年8月21日 (二) 12:18 (UTC)
请问"参与时间"的定义是?
关于维基奖励中的特别贡献
不少用户表达出特别贡献与专家奖虽然标准相差不大,但是特别贡献却算作两个专家奖并不公平,个人也认为确实如此,因此提请社群,建议将特别贡献的份量改为与专家奖相等,未知各位意下如何?—AT 2016年9月6日 (二) 14:52 (UTC)
- (!)意见:真正的特别贡献,的确可以比普通专家奖含金量高。只是然后定义“特别贡献”可以更明确。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4:56 (UTC)
- 本来标准是相差很大的,Liaon有提到过,像专家奖100个DYK级别,特别贡献200个之类,不过近来就变了而已,只要有人投票,什么标准、含金量都是可以忽视的,没有编辑过的人,只要有人投,一样可以拿奖。--7(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5:30 (UTC)
- 本来怎样才算取得专家奖或特别贡献就没有既定的标准,社群认为称得上就算,不过这不是我想讨论。重点是很多取得特别贡献的付出跟专家奖没有太大分别,我希望改善单纯只是因为参与领域不同而形成的格差。—AT 2016年9月6日 (二) 15:59 (UTC)
- “拓荒特别贡献,在十年前是为了解决维基百科在某些基础或关键领域中的条目匮乏而专设的激励奖励,比如物理、医学、生物、计算机、历史、军事等。然而在这些年的积累,绝大多数类型的条目都已经渡过了荒芜期,并能够在一些领域形成相对专业的编辑团队。绝大多数的特别贡献(比如繁简、指导、激励、年代、政区)已经丧失了再建新篇的基础,至此拓宽特别贡献,却成了一种讨巧的捷径。如果大家还坚持更高的标准要求专家奖,那就不能把拓荒奖变成一个兜底条款去诠释。”——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02月11日, (6个月28日前), 17:14 (UTC+8),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拓荒特别贡献/存档3
- 主要是以前的拓荒似乎都是不小的领域,现在似乎变成找个小领域,专心在这小领域上,就变拓荒,绕过原创奖。但真要说他们不是拓荒又说不过去,毕竟那个小领域也是荒--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6:06 (UTC)
- 我认为就算将特别贡献降至与专家奖同一水平也不会有影响。喜欢拓荒的可以继续,喜欢传统文理类的也可以继续,大家付出的份量相约,但只单单是领域不同便让特别贡献者变相有两个专家奖是不合适的。话说,特别贡献真是要整合一下,这年头要拿繁简、年代、年会那些真的太难,或是说化整为零,将专家奖无法涵盖的部份集合成一个特别贡献。总之,专家奖和特别贡献有格差,个人认为是不妥的。—AT 2016年9月6日 (二) 16:18 (UTC)
- 赞成修改。一直也没觉得特别贡献奖的“特别”之处。--Kuailong™ 2016年9月6日 (二) 16:14 (UTC)
@AT:另一个方案,那就是荣誉跟奖励脱钩,现在所谓“特别奖等于两个专家奖”实际上是从荣誉授予那边推敲出来的,如果两者脱钩,高级荣誉另外设门槛(不以奖励来看,可以改成100个DYK,10个GA之类的);这样就不会有特别奖是几个专家奖这种推测了,且现在拿了奖励奖就自动授予高级荣誉,感觉像是一事两奖,脱钩的话阁下觉得如何?--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9:17 (UTC)
- 脱勾我认为也是可行的。但是按照您的说法不写条目的维基人便永远没有办法取得荣誉,这样不好。—AT 2016年9月6日 (二) 19:27 (UTC)
- 那倒也是--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9:40 (UTC)
- 维基荣誉的头衔既然都是“编辑”、“主编”,不写条目拿不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Kuailong™ 2016年9月14日 (三) 19:05 (UTC)
- 这样的话,很多人的荣誉也要被移除,反而可能有阻力。现阶段不如先将两者改成同等再说。—AT 2016年9月15日 (四) 11:20 (UTC)
- 这种规则修订不会追溯过去的奖励荣誉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15日 (四) 13:01 (UTC)
- 可是,荣誉却是以专家奖和特别贡献为标准,降至同等的话,对只有特别贡献的执行主编是应该有影响,如果不修正的话,反而可能引起争议。—AT 2016年9月15日 (四) 13:12 (UTC)
- 这种规则修订不会追溯过去的奖励荣誉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15日 (四) 13:01 (UTC)
- 这样的话,很多人的荣誉也要被移除,反而可能有阻力。现阶段不如先将两者改成同等再说。—AT 2016年9月15日 (四) 11:20 (UTC)
- 维基荣誉的头衔既然都是“编辑”、“主编”,不写条目拿不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Kuailong™ 2016年9月14日 (三) 19:05 (UTC)
- 那倒也是--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6日 (二) 19:40 (UTC)
结论
- 目前为止,看不出有异议。一周后无任何意见的话,将实行以下更改。在此和告示板发表。
- 特别贡献奖降至与专家奖同等。—AT 2016年9月20日 (二) 19:03 (UTC)
- 虽然对我没有影响,但我依然要反对追溯。我对降级本身并无异议。--浅蓝雪❉ 2016年9月21日 (三) 06:58 (UTC)
- 基本上不叫作追溯,这是一个结构问题。既然资深主编是基于三项专家奖或特别贡献奖,不追溯便失去原本将两个奖项视为同等的理念。—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5:52 (UTC)
- 实质还是一样,这个理念是对以后起效,为什么要对以前起效,是现在认为同等了,以前可有共识觉得它们同等?我认为在修改之后的特别贡献奖页面标注一下就行。--浅蓝雪❉ 2016年9月21日 (三) 18:23 (UTC)
- 个人同样认为这是追溯,虽然只对极少数人有影响,对我也没有,但“追溯过往”这种事情太不光彩,个人反对。--7(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1:11 (UTC)
- 同上述意见,“追溯过往”并不太好,应不溯及既往。-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01:21 (UTC)
- 颁奖是看颁奖当下的规则,不该回溯,就像FL以前只要五票,现在要八票,改八票后也不会自动将以前五票通过的全都撤销(得一一重新提出)--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2日 (四) 10:53 (UTC)
- 好吧。这样反而做少很多。—AT 2016年9月22日 (四) 11:42 (UTC)
- 基本上不叫作追溯,这是一个结构问题。既然资深主编是基于三项专家奖或特别贡献奖,不追溯便失去原本将两个奖项视为同等的理念。—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5:52 (UTC)
- 虽然对我没有影响,但我依然要反对追溯。我对降级本身并无异议。--浅蓝雪❉ 2016年9月21日 (三) 06:58 (UTC)
- (!)意见,@AT:,特别贡献奖内有一个与编辑无关的“年会特别贡献”,是“有血有汗”且标准也与其他“特别贡献奖”的不同,是真正的“特别”奖励。建议AT阁下重新审视这个提案。--武蔵(留言) 2016年9月23日 (五) 01:44 (UTC)
- 不溯及过往的话,其实问题还好,已经将近七年没有颁年会特别贡献了;而且若真的贡献很多,还有推广奖、服务奖、激励奖等奖可以另外颁。(话说之前就有人在投票时认为服务、激励、推广这些奖太过类似)--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3日 (五) 07:52 (UTC)
- 其他奖也是有血有汗吧。只是努力的范畴不一样而已。—AT 2016年9月23日 (五) 19:31 (UTC)
- (-)反对,敝人不同意特别贡献与专家奖相等。--武蔵(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0:46 (UTC)
大师奖
- 话说,那么大师奖还是算三个专家奖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2日 (四) 10:54 (UTC)
- 既然同等,以后当然应要三个专家奖才成立。—AT 2016年9月23日 (五) 19:31 (UTC)
- 没啦,我只是想说变成大师奖等于两个专家/特别奖而已,算是顺道提及,没要改就当没事--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9月24日 (六) 08:24 (UTC)
@AT:so...这样是要改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46 (UTC)
- @Liaon98:我早已改了。—AT 2016年10月11日 (二) 16:21 (UTC)
此提名案的有效性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各位好,标题的提名案是一位维基人有关拓荒特别贡献的提名案。现时维基奖励共有两款,一款是XX专家/XX大师类,另一款是XX贡献类。按WP:PRIZE,只有在XX专家/XX大师类才会受到“第二次提名必须间隔三个月”的限制,然而XX贡献奖则没有此规定。然而J君对上一次的提名案(原创奖)是在今年8月16日完结的。在下对此提名案的有效性提出疑问,亦有其他维基人表示“觉得这是一个Bug”。究竟现正进行的提名案是否受到三个月所限?故现正将这个问题交给各位讨论。另外亦可能需要处理这个讨论结果是否对前述提名案有追溯力。现通知被提名人Jyxyl9、提名人Theodore Xu和表示“觉得这是一个Bug”的AT。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4:18 (UTC)
- @BenedictusFX:法不溯及过往,比较建议您直接提出对提名规则的修正案,另希望您修改下标题(建议您最好不要把本人挂在标题上),谢谢。其余事项由于利益相关(=)中立——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22日 (六) 14:27 (UTC)
- Jyxyl9:已修正,阁下请看看是否可以;不行的话,在下再改。谢。修正案方面在下很大可能会提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5:11 (UTC)
- 我认为需要加上三个月的限制,毕竟都是维基奖励。—AT 2018年9月22日 (六) 17:32 (UTC)
- (&)建议先冻结投票,如果有效,才重新开放,并且延长投票期。个人同AT,认为需要有3个月缓冲。--Cohaf(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17:38 (UTC)
- @Cohaf:本来规定是没有限制这种情况的,为何要冻结投票?中二西奥多B 庆祝地震专题条目数破五百 2018年9月23日 (日) 02:26 (UTC)
- @Theodore Xu:不然等下可能有两个情况,一,有效,但是时间需要延长,二,无效,那些不就白投了。只是在下的小小建议而已--Cohaf(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2:53 (UTC)
- @Cohaf:本来规定是没有限制这种情况的,为何要冻结投票?中二西奥多B 庆祝地震专题条目数破五百 2018年9月23日 (日) 02:26 (UTC)
- 我支持修条例,但是修条例归修条例,投票归投票。投票结束前,条例还没修好,那投票显然是有效的。刻意的把当前不违规的程序暂停,让人会觉得这是在针对人而非事,观感不佳。->>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2:51 (UTC)
- 现提出一个修例建议,一部分是针对3个月的限制,另一部分是事实修正(但都给大家看一看)。这个建议不会影响现正进行的这个提名案: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3日 (日) 04:27 (UTC)- 现行条文
维基奖励
维基专项奖
除了基本的维基编辑外,由于维基百科的工作十分繁杂,所以特别针对不同领域给予专家或大师头衔。专家及大师奖每3个月颁发一次,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者预提名,维基见习编辑或以上者可参与投票,有十票以上赞成,且赞成票数占2/3或以上即通过即颁发“专家”头衔。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必须间隔3个月,再次提名同一“专家”奖应改为提名“大师”奖。新领域可以随时增加。维基专家为蓝底,而大师则加粗红边。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略)
维基特别奖
除了采取年资或定期颁发的奖励外,针对突发、重大贡献或活动,也颁发特别事件奖项以资表扬或纪念,例如繁简互换、奥运或大型的质量提升等等。特殊贡献或事件为红底与粗红边。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 提议条文
维基奖励 维基奖励现时有两款奖项,分别是专项奖和特别奖。一位维基人如果重复获提名维基奖励的话,不论他是获提名专项奖或特别奖,他必须要等待3个月才可以自荐或被提名。请留意: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奖励。
维基专项奖
除了基本的维基编辑外,由于维基百科的工作十分繁杂,所以特别针对不同领域给予专家或大师头衔。专家及大师奖每3个月颁发一次,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或同等资格)者预提名,维基见习编辑或以上(或同等资格)者可参与投票,有十票以上赞成,且赞成票数占2/3或以上即通过即颁发“专家”头衔。第二次提名同一人的专家或大师奖项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专家或大师奖项)必须间隔3个月,再次提名同一“专家”奖应改为提名“大师”奖。新领域可以随时增加。维基专家的模板为浅蓝底、大师则为深蓝底。另外,维基专家的模板上有一条黄边,而大师则有两条。
(略)
维基特别奖
除了根据维基百科站内贡献而颁发的奖励外,针对突发、重大贡献或活动,也颁发特别事件奖项以资表扬或纪念,例如繁简互换、奥运或大型的质量提升等等。特殊贡献或事件亦可以获授予维基奖励。一位维基人如果自行/被其他人提名重复获得特别奖项(不论是什么类型的特别奖),他必须等待3个月才可以再获提名。
- 未见有异议,现公示7天。7天无异议后视作通过,相关页面亦会修改,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30日 (日) 14:32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由于存档的时候出现一些问题,以上为此次讨论的全文。机械人存档的时候并没有存档讨论的所有内容。请见Special:diff/51556508。--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10月27日 (六) 13:58 (UTC)
有关维基荣誉和奖励的各修正建议
提议一:将各荣誉授予要求中“参与时间”一词改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帐户时间”
“参与”一词并没有明确定义,在下授予荣誉的时候则以“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帐户时间”当作“参与时间”。因为在下认为从创建帐户的一刻起,帐户的持有人已经是维基百科的一分子,“参与”了维基百科。相关问题其实于6年前已经有人提出,惜无人理会。在下认为应该将定义含糊的词语修正。故在下提议将“参与时间”一词改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帐户时间”,相关创建帐户时间可以在Special:中央认证查证。
- ““参与时间”一词改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创建帐户时间””这件事情我持保留态度。在下在Special:中央认证查出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 (二) 19:36,然而我实际的注册时间是2013年4月18日 (四) 20:02,因为本地更名的原因。建议:若牵扯到当年SUL正式落实时期更名的用户,还得以他/她自己的参数设置里查出来的时间为准。--Mend My Way 2018年9月1日 (六) 14:21 (UTC)
- WQL:原来有这件事,在下也是今天才知道。另(?)疑问,这个网站也许作为检查工具。“Registration Date”一行写的日期是“2013-04-18 12:02” (UTC)。--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1日 (六) 14:34 (UTC)
- 或可参阅建立用户日志取得创建帐户时间
(但我搜不到WQL那个 囧rz...)。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1日 (六) 14:37 (UTC) - @WQL、Francotsangfh:建立用户日志的结果是“2013年4月18日 (四) 20:02”,以后查建立用户日志就好。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3:57 (UTC)
- 如果这个参与包括“阅读”(一般阅读/熟悉了解)则可以,否则应该是首次贡献时间。如果用户曾更换账户呢。--YFdyh000(留言) 2018年9月4日 (二) 09:55 (UTC)
- @YFdyh000:感谢阁下的提议,在下亦认为阁下的提议可作商讨。至于后面更换账户的情况,以在下理解应该不影响授予荣誉的工作。因为账户改名了,账户的创建时间仍会以先前账户的创建时间为准。请看这个存档中Lorelei C君的荣誉申请,当时L君于2017年12月表示因为已经于同月更名而希望可以重新授予荣誉。按1和2,L君的创建用户时间似乎没有变成2017年12月而是维持于2017年8月。--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4日 (二) 11:39 (UTC)
- (+)支持--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21:10 (UTC)
- 抱歉打扰Cohaf、WQL和YFdyh000三位(尤其是Cohaf和WQL两位,下面提及了两位好像最少一次),我们现在纠结的在于应使用“(自从)中文维基百科
的创建帐户时间(至今)”或“(自)中文维基百科的首次编辑时间(至今)”作为“参与时间”。对在下而言,两者分别不是很大。--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3:46 (UTC)
提议二:修正维基见习编辑的等级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时维基见习编辑等级并不能覆盖所有情况,以致一些达到“30天或以上,编辑次数250次或以上且新条目3条或以上”只能授予见习编辑C级(留意见习编辑C级其中一个要求是“参与时间30天以下”)。另条文中亦有不清晰的地方。故在下现时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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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希望没有遗漏其他可能性,如有的话欢迎提出。如果这个建议通过的话,欢迎符合见习编辑D级要求的见习编辑C级维基人前来这里申请调高分级。
提议二已经经过7天讨论,并未见有异议。现就提议二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三:修正维基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7日 (一) 14:27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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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即“或”一处)。如果在下没有记错的话,现时可以浏览中文维基的装置已经不止电脑,亦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是3篇20行的条目。换言之,授予人会根据自己装置所显示的行数来决定是否授予荣誉。在下认为这个标准会令审核(尤其是不同人审核的时候)出现判定20行的不同标准。故在下提出修改。至于应该如何修改授予要求,在下觉得可以以位元组计算。但要多少位元组,留待各位讨论。
- WP:STUB写明小作品定义为50字-200字,那么多于200字即可认定非小作品。考虑到计算方便,建议设定1500字节以上。->>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11:02 (UTC)
- 支持。--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7日 (五) 13:48 (UTC)
- @Ohtashinichiro:抱歉打扰,请问“1500位元组以上”的说法包括1500吗?--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3:38 (UTC)
- 阁下这个字眼抠的真厉害 囧rz...,包不包括阁下自行决定即可,不是什么需要讨论的问题。->>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10日 (一) 13:47 (UTC)
- 抠字眼的确是在下的缺点......--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3:59 (UTC)
提议三已经讨论了最少7天,O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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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疑问一:是否容许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的维基人在未经这个页面审核的情况下授予符合各荣誉授予要求的维基人?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5:40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这个问题原本来自这里,现时的规定并没有明文写明是否可以这样做。在下现时没有看法,留待各位讨论。
- @Sanmosa:阁下3个月前问在下的事现放上来了。--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1日 (六) 10:55 (UTC)
- 私见本来无不可,但不反对禁止。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2日 (日) 03:08 (UTC)
- 我认为相比直接授予还是引导适格用户至AH申请比较好。->>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11:02 (UTC)
- 这亦是当时在下跟Sanmosa君的说法。在下并不想见到就如下面提议七所提及的尴尬情况。然而助理编辑或以上的编辑确实拥有授予荣誉之权,只不过并没有规定是否自由授予。在下的矛盾点就在此。--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3日 (一) 13:21 (UTC)
- 又或是弄些马甲或IP代合资格用户申请,然后名正言顺地授予也可[开玩笑的];梦蝶当时的助理编辑荣誉也是其他用户(不是马甲)申请的。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13:33 (UTC)
- @Sanmosa:想不到梦蝶的名字会在这种场合被提起。本人当时留意到“维基百科荣誉”,而本人在网路的另一场合认识梦蝶,看到他符合资格,于是提名(Special:Diff/50230860)。@BenedictusFX、Ohtashinichiro:(?)疑问:修订后,一位编者若没有获得“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但具有同等资格,能否为他人代为申请荣誉? - まっすろな未来(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9:33 (UTC)
- @まっすろな未来:不能。因为下面正公示的建议是要将所有人代其他人申请荣誉之权取消。通过后,维基人只可以发模板提醒其他人可能符合某荣誉的标准,而是否申请则由收到提醒的人自行决定。顺带一提,具有维基助理编辑同等资格的编者在未经完成申请前不能视作维基助理编辑看待。--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0:09 (UTC)
- @BenedictusFX:明白,那请问下方“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维基助理编辑以下的维基人亦不能为他人代为申请荣誉”是否应改成“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所有维基人不能为他人代为申请荣誉”?另外,虽然“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或许与“维基荣誉”不同,但WP: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的提名者和投票者如分别符合助理编辑和见习编辑的同等资格,却能提名/投票…… - まっすろな未来(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10:46 (UTC)
- @まっすろな未来:为了消除疑惑,在下改了自己的发言(正公示的提议不需改,因为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维基奖励和维基荣誉是两个体制,故此修改维基荣誉的规则并不会影响维基奖励。况且维基奖励为何可以容许同等资格者提名/投票是可以合理地解释的。--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1:14 (UTC)
- @BenedictusFX:感谢修改,本人不反对该提议。 - まっすろな未来(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11:19 (UTC)
- 又或是弄些马甲或IP代合资格用户申请,然后名正言顺地授予也可[开玩笑的];梦蝶当时的助理编辑荣誉也是其他用户(不是马甲)申请的。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13:33 (UTC)
- 这亦是当时在下跟Sanmosa君的说法。在下并不想见到就如下面提议七所提及的尴尬情况。然而助理编辑或以上的编辑确实拥有授予荣誉之权,只不过并没有规定是否自由授予。在下的矛盾点就在此。--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3日 (一) 13:21 (UTC)
- 从WP:AH的实际情况看,是不是可以考虑去除他人代为申请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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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23:34 (UTC)
- 支持,去除他人代为申请的规则可以避免下面所提及的尴尬情况,O君的建议条文也可以让用户自由选择是否申请荣誉。--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4日 (二) 16:10 (UTC)
- 不反对。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8日 (六) 00:39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抱歉打扰,在下刚在技术沙盒里做了一个提醒用户可以申请荣誉的模板(使用方法是
{{subst:U:francotsangfh/TechSandbox2|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
,到时的模板名当然不是“U:francotsangfh/TechSandbox2”。documentation不列出来,跟Template:Honorfull的documentation一样,不过在下会多加一句适用于无分级维基荣誉的使用模板指示)。请看看是否可以,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8日 (六) 13:33 (UTC)
疑问一已经讨论了最少7天,O君、S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就“建议条文”的内容公示7天((※)注意:提议通过后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的维基人并不可以自行授予荣誉给符合各荣誉授予要求的维基人,因维基奖励通过而授奖的另计;所有维基人均不能为他人代为申请荣誉),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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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疑问二:IP用户是否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现时的规定并没有规定IP是否可以获得荣誉和奖励。在下现时同样没有看法,留待各位讨论。
- (-)反对:IP可以易主,人用的IP也会改变。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1日 (六) 14:29 (UTC)
- (!)意见,IP用户没人权(笑)。因为IP并非可以确认到固定一个使用者,所以只以注册用户为参选资格的基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日 (日) 01:23 (UTC)
- (-)反对:同Sanmosa。--隔壁超級王 「♂」Wang Next Door 2018年9月2日 (日) 09:07 (UTC)
- 显然不可以。十个人可以用同一个IP地址。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5日 (三) 14:22 (UTC)
- (-)反对IP账号非1人所有。--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21:08 (UTC)
- (-)反对:WP:IP地址不是人。--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夜还长 我们要 怎么办 2018年9月8日 (六) 09:53 (UTC)
疑问二已经经过7天讨论,几位参与讨论的维基人均认为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现就“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的提议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没有异议的话,“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的提议会通过。此句亦会加到合适的页面上。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四:将维基奖励的间隔期由“3个月”改为“90天”
根据规定,一名维基人的维基奖励投票程序完结后必须等待3个月才可以再次展开提名案。每一个月的日子并不是全部一样,有个别月份的日子比较长、个别比较短。故此,如果间隔期为“3个月”而每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开始间隔期,间隔期似乎会因此而变得不一样。故此统一为90天会变得更公平。如果此建议通过的话,在下认为现时处于3个月间隔期限制的维基人的间隔期应全数转为90天。
- (+)支持。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1日 (六) 14:28 (UTC)
- (+)支持。Mend My Way 2018年9月1日 (六) 14:36 (UTC)
- (=)中立:看不出修改之后有什么收益。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5日 (三) 14:24 (UTC)
- Inufuuse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所指的收益是指?--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3:44 (UTC)
- "好处"。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0日 (一) 14:11 (UTC)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4:28 (UTC)
- 那么我可以理解。虽然我认为这种程度的不公平性基本没有影响。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1日 (二) 01:28 (UTC)
主要是去除因“三个月”而造成的不公平性,免得将来甲君说乙君的间隔期比自己长/短。尤其二月可以有28日/29日。--
- Inufuuse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所指的收益是指?--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3:44 (UTC)
- (+)支持我就是90天被给与的--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21:10 (UTC)
- (+)支持:我无所谓。--超级王#NYC, Sept. 11, 2001 2018年9月12日 (三) 07:22 (UTC)
- acturly a day is 86164.09054s, and the definition of the secound is : "The second is the duration of 9 192 631 770 periods of the radiation corresponding to the transition between the two hyperfine levels of the ground state of the caesium 133 atom. (This definition refers to a caesium atom at rest at a temperature of 0 K.)." So how about let's change it to "after 7.1286728e+16 periods of the radiation corresponding to the transition between the two hyperfine levels of the ground state of the 0 K caesium 133 atom?192.190.88.244(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17:44 (UTC)
- 如果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时间,恐怕没有人(包括本人)会愿意授予荣誉。因为太繁复。--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4日 (五) 18:18 (UTC)
- 抱歉打扰@Sanmosa、WQL、Z7504、Inufuusen、Cohaf和@Super Wang6位,有IP提出新看法。--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1:56 (UTC)
- @BenedictusFX:IP不使用中文之馀,更提出如“7.1286728e+16 periods”之不切实际的方案,可使用常识无视之并视为扰乱(话说刚看这讨论就被ping了, 囧rz...)。Sænmōsà我将达一出路,或寻或拓。 2018年9月15日 (六) 12:01 (UTC)
- 那是我在学校电脑上做的编辑,我不希望在学校电脑上登陆,学校电脑也只能打英文。我想表达的观点是:2,3,4月一共89日,7,8,9月一共92日,就差三日,需要如此斤斤计较吗?那不如用秒来计算,用微秒来计算?编辑维基百科是本,荣誉只是鼓励,如此看重荣誉,那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难道诸位是为了荣誉而编辑维基百科,为成为管理员而编辑?那他不配拥有荣誉,也只会成为滥权管理员。向宇宙探索!(留言) 2018年9月15日 (六) 14:10 (UTC)
- @Sanmosa:在下不想在此离题,但是书写英文和提出方案(不管是否可行)并不是推论为扰乱的理由。如有其他问题的话请到在下的讨论页说。谢谢。至于@Tangmingxyz君,上面在下都有表示公平性很重要。没有错,荣誉的确只是鼓励。但在下认为既然这是一个鼓励制度,那么公平性是必须的。3天对在下来讲已经是很大的差距。在下提议改为90天是要令将来的间隔期不受月份日期数差异影响,能够保持在相同日数。在下相信中文维基的人并不是为了成为管理员而编辑,亦不是为了荣誉而编辑维基百科。况且维基荣誉的等级之高低不是决定某人是否可成管理员的因素。--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4:36 (UTC)
- @BenedictusFX:IP不使用中文之馀,更提出如“7.1286728e+16 periods”之不切实际的方案,可使用常识无视之并视为扰乱(话说刚看这讨论就被ping了, 囧rz...)。Sænmōsà我将达一出路,或寻或拓。 2018年9月15日 (六) 12:01 (UTC)
- 为了反讽的目的,我支持这位IP用户的方案。用天为单位不精确,显然是不公平的。请各位注意每天的长度并非一定相等。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6日 (日) 07:17 (UTC)
- 90天代替三个月这样的说法是以一种大家仍然可以理解的方式减少时间的波动,有所利,无所害。犬风船和IP用户的观点是如果时间算的太精细会造成负担。这是一个有效的观点,但能够说明使用微秒计算非常荒唐。但是90天并没有“太过精细”,不是微秒,不会妨碍计算,因此我认为两位用户的反对意见离题。另见WP:日。Bluedeck 2018年9月16日 (日) 18:29 (UTC)
- 既然讲求公平,就公平到底。(注意我还是在反讽。我的意思是,公平应该是最后一个理由。如果一个动议的首要理由是公平,恐怕就是有害的。当然了我不要求别人同意,我是个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估计会觉得公平超级重要,比有效还重要。)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7日 (一) 15:18 (UTC)
- 犬风船君:请问为什么“如果一个动议的首要理由是公平,恐怕就是有害的。”?-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18日 (二) 00:25 (UTC)
- @克勞棣:一个动议的价值在于它能带来什么具体好处。如果一件事真的有好处,就一定可以用非常具体的事实来说明,而不是抽象的“公平”。公平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大义,适合做借口,但不适合用来做事。说一件事会带来公平很可能是没有想清楚真正的好处。我从一开始就不支持这个提案,并非觉得3个月比90天更好,但我认为90天相比3个月,没有什么具体的好处。它不坏,但是也不好,所以不应该做。(没坏不要修。)没有具体好处,只为了抽象“公平”的提案如果做多了,迟早会滑向共产主义的深渊。(咦?)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8日 (二) 09:59 (UTC)
- 我(在这件事情上)也是效用主义。我认为此项提议有助公平同时增加效益(公平带来的效益),因此我支持。犬风船是觉得3个月计算起来好简单,只要月份+3即可,而90天麻烦,因此损害了效益,所以反对的吗?Bluedeck 2018年9月19日 (三) 03:29 (UTC)
- 不是。我认为改成90天没有收益。令一些人主观上觉得“变公平了”不是收益,不应当是修改的理由。您如果觉得真的有收益,请举一个具体例子,不论是真实事例还是虚构的,但应当尽量具体。比如有一个人心急如焚地等了90天,但不想等92天,多等两天会对这个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或者令人多等两天会使得这个人产出的条目质量下降。公平本身是好事,但是公平作为动议的理由,通常说明关于该动议的收益没想明白。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9日 (三) 06:17 (UTC)
- 你认为90天没有收益,但是你认为90天有损害吗?如果90天带来的收益不是负的,那么遵从secondary preference应该是倾向于公平才对啊。Bluedeck 2018年9月19日 (三) 17:56 (UTC)
- 你仍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是说,抽象的公平不是收益。不要为了抽象的正义去做事。很多时候抽象的正义作为理由反而是危害。我们永远应当服务于具体的人和事,因为我们人类的判断能力是有限的,为了抽象的正义搞出了很多灾祸,或者从另一个方向说:几乎所有的人祸都是抽象的正义造成的。只有具体的正义才是正义,只有你告诉我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我才可能支持。当然了你可以不同意,毕竟这是实用主义的一部分,我当然不期望所有人都赞成。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0日 (四) 01:03 (UTC)
- 当edge case要去查日历而不能快速得出答案时,浪费时间就是损害。转换体制所需要的cost本身也是一项损害。保守来看,除非新选项有明显很大的利益,否则维持现状是最佳做法。JC1 2018年9月20日 (四) 05:42 (UTC)
- 时隔数日再看,我觉得你们说的很有道理。我自问:请问5月5日的90天之后是哪一天呢?我果然答不上来,需要计算一番。我觉得这个确实对计算的人而言是个烦恼,因此我认识的3个月这个说法确实有其好处。那么我改变我的意见,改成维持三个月,但是如果有人对某个事情是不是过期有所较真的话,那就可以改成90天(90天或三个日历月中较长者)。我预想中的收益就是edge cade避免纠纷,我觉得这样应该也能达到我的收益。请问这样可以吗?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22:07 (UTC)
- 3个月的“坏处”就是长度不一定有多长。然而为此而不满的事(多等了3天左右才能再次评奖)我觉得未必会有:对维基百科做出明确贡献的人至少已经坚持努力了几个月,而且肯定比较理解方针,恐怕不至于计较这么一点小事。这个和处罚不一样。处罚的话,我觉得真的就是90天比3个月合理,而且停权的时间长度是系统来管理的,和人工管理的评奖间隔也不一样。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9日 (六) 06:55 (UTC)
- 时隔数日再看,我觉得你们说的很有道理。我自问:请问5月5日的90天之后是哪一天呢?我果然答不上来,需要计算一番。我觉得这个确实对计算的人而言是个烦恼,因此我认识的3个月这个说法确实有其好处。那么我改变我的意见,改成维持三个月,但是如果有人对某个事情是不是过期有所较真的话,那就可以改成90天(90天或三个日历月中较长者)。我预想中的收益就是edge cade避免纠纷,我觉得这样应该也能达到我的收益。请问这样可以吗?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22:07 (UTC)
- 你认为90天没有收益,但是你认为90天有损害吗?如果90天带来的收益不是负的,那么遵从secondary preference应该是倾向于公平才对啊。Bluedeck 2018年9月19日 (三) 17:56 (UTC)
- 不是。我认为改成90天没有收益。令一些人主观上觉得“变公平了”不是收益,不应当是修改的理由。您如果觉得真的有收益,请举一个具体例子,不论是真实事例还是虚构的,但应当尽量具体。比如有一个人心急如焚地等了90天,但不想等92天,多等两天会对这个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或者令人多等两天会使得这个人产出的条目质量下降。公平本身是好事,但是公平作为动议的理由,通常说明关于该动议的收益没想明白。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9日 (三) 06:17 (UTC)
- 我(在这件事情上)也是效用主义。我认为此项提议有助公平同时增加效益(公平带来的效益),因此我支持。犬风船是觉得3个月计算起来好简单,只要月份+3即可,而90天麻烦,因此损害了效益,所以反对的吗?Bluedeck 2018年9月19日 (三) 03:29 (UTC)
- @克勞棣:一个动议的价值在于它能带来什么具体好处。如果一件事真的有好处,就一定可以用非常具体的事实来说明,而不是抽象的“公平”。公平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大义,适合做借口,但不适合用来做事。说一件事会带来公平很可能是没有想清楚真正的好处。我从一开始就不支持这个提案,并非觉得3个月比90天更好,但我认为90天相比3个月,没有什么具体的好处。它不坏,但是也不好,所以不应该做。(没坏不要修。)没有具体好处,只为了抽象“公平”的提案如果做多了,迟早会滑向共产主义的深渊。(咦?)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8日 (二) 09:59 (UTC)
- 犬风船君:请问为什么“如果一个动议的首要理由是公平,恐怕就是有害的。”?-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18日 (二) 00:25 (UTC)
- 既然讲求公平,就公平到底。(注意我还是在反讽。我的意思是,公平应该是最后一个理由。如果一个动议的首要理由是公平,恐怕就是有害的。当然了我不要求别人同意,我是个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估计会觉得公平超级重要,比有效还重要。)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7日 (一) 15:18 (UTC)
- 90天代替三个月这样的说法是以一种大家仍然可以理解的方式减少时间的波动,有所利,无所害。犬风船和IP用户的观点是如果时间算的太精细会造成负担。这是一个有效的观点,但能够说明使用微秒计算非常荒唐。但是90天并没有“太过精细”,不是微秒,不会妨碍计算,因此我认为两位用户的反对意见离题。另见WP:日。Bluedeck 2018年9月16日 (日) 18:29 (UTC)
- (!)意见:如果你们要从底层定义来定义90天,“7.1286728e+16 periods”也是不正确的,根据国际度量衡局给出的定义,1天应为86400秒。90天应该是 9,192,631,770 × 86,400 × 90 = 71,481,904,643,520,000 个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但我不认为有编者能好好地从一数到七京一千四百八十一兆九千零四十六亿四千三百五十二万,此案肯定是无法实施的,维基不太可能用小时以下的单位计评选的,更不用说秒、甚至是某原子跃迁周期。居然讲说公平,典范条目评选都评那么久了,也没甚么人说不公平,假设典范条目评选公平,那么定义时间为6个典范条目评选周期,如果典范条目评选不公平那也要去把它改一改,因此不要告诉我典范条目评选不公平。--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9月22日 (六) 14:47 (UTC)
-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是我由台湾血液基金会对于捐血的时间间隔的规定而想到的(捐500毫升全血要间隔3个月才能再捐,捐250毫升则只要隔2个月):11月29日的3个月后是几月几日?11月30日的3个月后又是几月几日?-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2日 (六) 15:49 (UTC)
- 请各位理会我一下好吗?我自认我问的问题在此是很重要的。谢谢!-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4日 (一) 06:54 (UTC)
- @克勞棣:在下使用了网路计算机,答案同为2019年2月28日(希望没有计错)。--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12:56 (UTC)
- 不是说“月份+3模12,日期不用改”,所以对电脑而言,3个月后比90天后好算得多,可是怎么事实并非“月份+3模12,日期不用改”呢?再说不同天的3个月后,为什么是同一天?追根究柢,我认为3个月根本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4日 (一) 14:42 (UTC)
- 为什么要“严谨”?“严谨”好吃吗?蘸酱油对吗?一个人越严谨就能获得越多的奖金吗?遵守共识、守信用、就事论事、及时评价不断改进都是好的,“严谨”为什么是好的?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5日 (二) 09:10 (UTC)
- 我认为11月29日的3个月后是3月1日。11月30日的3个月后也是3月1日。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5日 (二) 09:14 (UTC)
-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您认为“11月29日的3个月后是3月1日。11月30日的3个月后也是3月1日”,别人未必也这么认为。请问“众说纷纭”为什么是好的?-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6日 (三) 05:13 (UTC)
- 有争议再说。有过吗?不要去应对那些过于微小的风险。如果把时间都花在那些不值得的地方,维基百科就不要做了。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6日 (三) 06:06 (UTC)
-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您认为“11月29日的3个月后是3月1日。11月30日的3个月后也是3月1日”,别人未必也这么认为。请问“众说纷纭”为什么是好的?-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6日 (三) 05:13 (UTC)
- 不是说“月份+3模12,日期不用改”,所以对电脑而言,3个月后比90天后好算得多,可是怎么事实并非“月份+3模12,日期不用改”呢?再说不同天的3个月后,为什么是同一天?追根究柢,我认为3个月根本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9月24日 (一) 14:42 (UTC)
- 所以(&)建议用6个典范条目评选周期,虽然是建构在“假设社群认为典范条目评选公平”的假设上。--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9月24日 (一) 15:18 (UTC)
- (?)疑问@a2569875:是指“84天”吗? 可是这样也不能代表解决上面有人提到的11月29/30日的90天后问题,这样也能问:12月5/6日的84天后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10月5日 (五) 12:04 (UTC)
- (:)回应这样看的话任何单位都无法解决啊,无论是小时、分钟、秒、毫秒、奈秒、甚至是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当作单位时都会有类似的问题啊,即使改成大单位,如0.25年一样不能解决啊,因为我们定义的时间长度,假设是90天好了,只是换个单位表示而已,他们依然是等价的,一样会有跨月的边界问题,不管用甚么单位都会有人问“X月X日X时X分X.X秒的71,481,904,643,520,000 个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时X分X秒的7,776,000秒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点X分的129,600分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点的2,160小时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90天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12 个星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3个月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一个季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0.24658年是甚么时候”....,若改成以“月”为单位又会有人觉得月份长短不一、不公平,那么现在有两个方案:
- 写一个公平的倒数计时器程式,维基奖励推选结束就自动倒数,倒数结束才能再提。
- 维持现状,不做改动。
- 以上--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5日 (五) 12:24 (UTC)
- (~)补充:或,突然想到,或许星期可行,比如定义12个星期,假设今天星期三,要再过12个星期三之后才能提,可能会比算日期好,因为星期的长度不会变。--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5日 (五) 12:28 (UTC)
- 问问看@BenedictusFX要不要考虑改成“12个星期”或者“13个星期”,看来改成星期才可以--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10月5日 (五) 14:59 (UTC)
- @Z7504:在下不反对。不过在下不知道其他人如何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10月5日 (五) 15:36 (UTC)
- 没坏就不要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5日 (一) 04:33 (UTC)
- (~)补充:或,突然想到,或许星期可行,比如定义12个星期,假设今天星期三,要再过12个星期三之后才能提,可能会比算日期好,因为星期的长度不会变。--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5日 (五) 12:28 (UTC)
- (:)回应这样看的话任何单位都无法解决啊,无论是小时、分钟、秒、毫秒、奈秒、甚至是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当作单位时都会有类似的问题啊,即使改成大单位,如0.25年一样不能解决啊,因为我们定义的时间长度,假设是90天好了,只是换个单位表示而已,他们依然是等价的,一样会有跨月的边界问题,不管用甚么单位都会有人问“X月X日X时X分X.X秒的71,481,904,643,520,000 个0 K的基态铯-133跃迁周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时X分X秒的7,776,000秒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点X分的129,600分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X点的2,160小时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90天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12 个星期之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3个月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一个季后是甚么时候”、 “X月X日的0.24658年是甚么时候”....,若改成以“月”为单位又会有人觉得月份长短不一、不公平,那么现在有两个方案:
- (?)疑问@a2569875:是指“84天”吗? 可是这样也不能代表解决上面有人提到的11月29/30日的90天后问题,这样也能问:12月5/6日的84天后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10月5日 (五) 12:04 (UTC)
提议五:将“独立完成典范条目”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
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以在下理解,“独立完成典范条目”的意思是只有一个人完成的典范条目。换言之,只要有多于1人完善该条目(即使其他非主编的人只是修正条目中一些小问题),而条目最终当选成为典范条目的话,主编并不能将此条目当为“独立完成典范条目”。因此在下认为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会更恰当,且以在下理解,“独立完成的典范条目”似乎很少。在下认为无需将要求设得只可以有一个人贡献FA条目那么高。
- (+)支持。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1日 (六) 13:41 (UTC)
- (+)支持。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5日 (三) 14:25 (UTC)
- (+)支持其实比起写条目,能够提升其他人条目质量的编辑我更欣赏--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21:10 (UTC)
提议五已经经过7天讨论,并未见有异议。现就提议五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页面会作出更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六:将“主编的优良条目”和“主编的特色列表”纳入新条目推荐换算机制
按维基百科:维基荣誉版面,“独立完成典范条目”视作3条新条目推荐处理(留意:假如提议五通过的话,“独立完成典范条目”会变为“主编的典范条目”)。在下认为“主编的优良条目”和“主编的特色列表”亦可以分别换算为2条新条目推荐和3条新条目推荐。毕竟FA、FL和GA都是各条目当中品质较优的条目,既然认可了FA为3条新条目推荐,FL和GA都应当可以换算为新条目推荐。
- (+)支持。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1日 (六) 13:42 (UTC)
- (!)意见,假设此提议通过,两篇DYK的话实在太少了,GA至少也应该5篇,FA的话起码10篇。写GA、FA可不是那么容易的。—AT 2018年9月2日 (日) 18:22 (UTC)
- 其实一些GA和FA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类,如果GA计3篇,FA计5篇,我觉得不算过少。FL有些微妙,要看看列表创建后主编有没有相应的消红/消绿,或所述内容的专门性,才订作3篇/5篇为宜。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3:45 (UTC)
- 然而,更多是全面详细,因此如果要换算的话,我仍然主张1:5:10。至少以我来说,一小时内可以写好两篇DYK,但却绝不可能写好一篇GA。—AT 2018年9月3日 (一) 04:01 (UTC)
- @AT:FL换算成5还是10较好?我倾向5。其实DYK:GA:FA改成1:5:10我也支持,这相等于直接升1/2级,计算会方便一些。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4:19 (UTC)
- FL我倾向是10。因为虽然写列表比较不用费神,但是极度繁复,而且也是F字头,标准划一比较好。—AT 2018年9月3日 (一) 04:45 (UTC)
- @AT:FL换算成5还是10较好?我倾向5。其实DYK:GA:FA改成1:5:10我也支持,这相等于直接升1/2级,计算会方便一些。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4:19 (UTC)
- 然而,更多是全面详细,因此如果要换算的话,我仍然主张1:5:10。至少以我来说,一小时内可以写好两篇DYK,但却绝不可能写好一篇GA。—AT 2018年9月3日 (一) 04:01 (UTC)
- 其实一些GA和FA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类,如果GA计3篇,FA计5篇,我觉得不算过少。FL有些微妙,要看看列表创建后主编有没有相应的消红/消绿,或所述内容的专门性,才订作3篇/5篇为宜。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3:45 (UTC)
- (GA=3、FL=6、FA=8)无责任意见。->>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11:02 (UTC)
- (+)支持。——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1日 (二) 14:49 (UTC)
- 同AT--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14:53 (UTC)
- 现时出现四个方案,其一是在下提出的“GA=2、FL=3、FA=3”、其二是AT君提出的“GA=5、FL=10、FA=10”、其三是Sanmosa君提出的倾向“GA=3、FL=5、FA=8”、其四是Ohtashinichiro君提出的“GA=3、FL=6、FA=8”。欢迎Sanmosa、AT、Ericliu1912、Ohtashinichiro、Temp3600及其他人继续就这四个方案进行讨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2:42 (UTC)
- (!)意见:在下认为,特色列表与典范条目权重不应相同,因为大部分时候典范“条目”的撰写往往还是会比特色“列表”困难。虽然列表撰写也需要时间,但条目文章的翻译、整理、语法修正更加艰辛。——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5日 (六) 13:02 (UTC)
提议七:修正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投票的用词
修正的提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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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修正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例如“或”)、新增部分内容及将一些内容合并。有一部分是修饰原本不是写得很好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在下自己增加的。以下是原因:
- 已注册维基人一处是合并原条文中有关投票资格的规定。
- 投票程序是界定清楚实际操作流程。
- 赞成->支持一处是统一字眼。
- 放弃提名一处有前例可跟。当时该提名案在放弃提名后结束。
- 未有表达是否接受奖项的意愿一处是在下自己提议的。假设A君的提名案已经符合授奖要求,但A君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提名,那么在下认为可以以延长投票期的形式等待其意愿。在下认为如果要被提名人在已经可以获奖的情况下仍然等待为期一周的时间,在下认为也等待得太久。毕竟被提名人在基本投票期的时候已经足以获奖,延长投票的原因是因为被提名人没有表明意愿。
如有其他建议/意见欢迎留言一起讨论,谢谢各位。--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1日 (六) 10:55 (UTC)
- (&)建议默认未表态者为接受,并直接授奖,或先在其讨论页问清楚他是否接受;其馀(+)支持。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2日 (日) 03:16 (UTC)
- @Sanmosa:在下对阁下的建议有保留。假如未表态者是想透过不回应提名来表达接受奖项(但亦不想明言谢绝)的话但有人授奖了,而最后未表态者表示不接受的话,授奖的人将会很尴尬。至于在基本投票期完结后在被提名人讨论页问清楚是否接受提名此点,这点在下支持。如果在讨论页问清楚了,被提名人仍是没有表态的,在下私认为当预提名未通过,奖不会颁。--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2日 (日) 14:14 (UTC)
- 那索性基本投票期完了以后还未有表态的话,不管票数是否足够通过,都视为提名无效?另:建议被提名者放弃提名视为提名无效,不受90天限制。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4:28 (UTC)
- 从尊重被提名人的角度看,被提名人也可能在整个投票期及其后一段时间内不活跃,我觉得可以设立一个|未在投票期回应|的暂存页面,投票正常通过后暂不颁发奖励,待被提名人回应后再行决定即可。->>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11:02 (UTC)
- 同意,也可,但也要给予一个固定的回应期,以免长期积压。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13:29 (UTC)
- 支持O君的提议。至于固定期的建议,在下需要时间思考一下,暂不评论。--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3日 (一) 14:28 (UTC)
- 在下会怀疑的一件事是时间长短能否令这类共识自动失效的合理原因。--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7日 (五) 13:56 (UTC)
- 我不知道之前是否有符合此案的实例(通过投票但仍未回应者),但是我猜测即便有也相当之少,至少短期内(也许是数年)积压这个问题也许还不存在,我不怎么支持设立期限。->>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10日 (一) 13:51 (UTC)
- 是有的,不过已经是11年前的事(是否有其他例子在下不知)。以在下的观察,最近WP:PRIZE中通过投票但仍未回应者好像没有。--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4:45 (UTC)
- 固定期方面@Sanmosa君如何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3日 (日) 08:50 (UTC)
- 我刚想到一个好的固定期:6个月。管理员6个月不活跃就可以被解任,积压最多6(+1)个月算是合理。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23日 (日) 09:00 (UTC)
- @Sanmosa:然而维基奖励不是权限。不活跃而除权的做法是基于已经授权的情况下而做出(另一个原因没有记错的话好像是安全原因);上面的情况是被提名人没有表明是否接受,奖励未被授予。在下曾在站内其他场合表示维基奖励提名案是共识的一种。《共识》方针虽然表明共识可以修改,但从来没有表明单凭时间可以令共识自动失效。维基奖励是以贡献来授奖,投票的人只需要看被提名人当时的贡献是否达到该奖励的要求即可,不活跃/安全原因不是考虑因素。即使被提名人在投票进行期间真的不活跃,但他先前的贡献很大机会不会因为他不活跃而受到影响(当然在下是想到例外的,例如FA/FL/GA除名而被提名人没有修正。这或会影响了部分人的取态)。现阶段在下不支持阁下的固定期方案,望理解。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3日 (日) 10:36 (UTC)
- 6个月的原因是:维基人明知6个月内不活跃即除权但仍不活跃,即表示他有去意;故而我认为维基人明知6个月内不活跃共识即自动失效但仍不活跃,可默认为其不愿接受提名。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23日 (日) 10:50 (UTC)
- Sanmosa:阁下此言有一个前提,“明知”。然而需要考虑另一个情况,如果被提名人根本没有登入?那么是可以解读为不愿接受提名吗?--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3日 (日) 11:57 (UTC)
- 从尊重被提名人的角度看,被提名人也可能在整个投票期及其后一段时间内不活跃,我觉得可以设立一个|未在投票期回应|的暂存页面,投票正常通过后暂不颁发奖励,待被提名人回应后再行决定即可。->>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11:02 (UTC)
- 那索性基本投票期完了以后还未有表态的话,不管票数是否足够通过,都视为提名无效?另:建议被提名者放弃提名视为提名无效,不受90天限制。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9月3日 (一) 04:28 (UTC)
- @Sanmosa:在下对阁下的建议有保留。假如未表态者是想透过不回应提名来表达接受奖项(但亦不想明言谢绝)的话但有人授奖了,而最后未表态者表示不接受的话,授奖的人将会很尴尬。至于在基本投票期完结后在被提名人讨论页问清楚是否接受提名此点,这点在下支持。如果在讨论页问清楚了,被提名人仍是没有表态的,在下私认为当预提名未通过,奖不会颁。--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2018年9月2日 (日) 14:14 (UTC)
- Sanmosa:此言恐怕差矣。在下相信阁下不会从正常情况下找到证据证明被提名人曾匿名浏览维基百科,并得知其浏览的页面是什么。这种讲法未能合理地解释被提名人“不愿接受提名”。就算阁下找到证据了,但是阁下先要证明的一点是这个/些IP是被提名人本人。阁下举出的两个例子看来均无法合理地证明被提名人“不愿接受提名”。--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3日 (日) 14:37 (UTC)
- @BenedictusFX:但我仍不能接受无限期的积压,故我又有另一提议:设立一结案状态为“搁置”,被提名人在一固定期内未有回应,即可以此结案,并将该提名页和其他提名页按既往做法在同一页面存档,而其如在以后表态者,届时则按其表态修改最终结案。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23日 (日) 15:11 (UTC)
- @Sanmosa:在下有一个更折衷的方案。当所有投票程序走完了但被提名人不回应是否接受提名,按现在的做法是当作“不通过”处理并直接存档。现时O君的建议是设立一个“未在投票期回应”页面,而阁下的最大担忧是积压问题。那么可以很简单地解决,设立一个“未在投票期回应”的存档页便是了(类似: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翻译奖)。“未在投票期回应”的提名案在6个月后会移到存档页。不过不会授奖,亦不会当成未通过处理。后来被提名人回应了及作出授奖后,将提名案移到这里则可。至于3个月的期限方面,在下的看法是以延长投票期完结的一刻开始计算3个月。因为正式投票程序已经完结。假如以结票(不论是否接受)的一刻开始计算3个月,那么选择永不回应提名的被提名人将永远无法再获提名。这是非常不恰当的。顺便提醒提出设立“未在投票期回应”页面的@Ohtashinichiro一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3日 (日) 16:13 (UTC)
- 得个奖不容易,没有必要因为时限而去剥夺。再者,从实际情况出发,我也不认为这个页面会出现积压,因此我不知道再去搞个存档页有什么用。我的意见是如此运行一段时间再说,等真有积压到一定量时由后人去想办法把。->>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23:22 (UTC)
- @Sanmosa:不是很理解阁下所指的无限期积压从何说起。上面也说了,可以授奖但被提名人不回应是否接受的例子很少(在下找到的对上一次是2007年的事)。在下一直认为要积压恐怕不是短期的事情,故此在下认为阁下所指的长期积压于现时及往后一段较长时间内并不成立。既然可以授奖但被提名人不回应是否接受的例子很少,那么因为怕积压而设立固定期回应,固定期后当不通过是不成立的。另一个阁下始终未能说服在下的一件事是,单凭时间是会令共识失效(即固定期后当不通过)。共识应该经由讨论而改变,不是单凭时间而改变。如果阁下认为无限期搁置授奖是有问题的话,那么请先说服在下“单凭时间是会令共识失效(即固定期后当不通过)”一句。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03:01 (UTC)
- 算了,当我之前说的话没说过,大家还是不明白我说的话的意思。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24日 (一) 03:03 (UTC)
- Sanmosa:那么阁下想大家明白什么呢?望明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03:06 (UTC)
- 如果一个人被提名但一直过了很久也没有表态,要么就是退出了维基百科,要么就是不理会维基百科;我们没有必要为了他们而作出无止境的等待。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24日 (一) 03:10 (UTC)
- Sanmosa:即使是无止境的等待,但不会对维基荣誉与奖励制度的运作有负面影响(坦白而言即是授予荣誉/奖励不会因此受阻)。无止境的等待是一件好事。试想想一个人后来再来看维基百科的时候发现了自己被提名,正想接受的时候发现当成不通过处理,此刻感受会是如何?请尝试从被提名人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04:31 (UTC)
- Sanmosa:那么阁下想大家明白什么呢?望明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4日 (一) 03:06 (UTC)
- 始终我们的出发点不一样。我的出发点,是提名他人前,本来就应先得到对方的同意,而不是问都不问对方就提名,要对方去提名页面自己否决掉。这样做是提名者自取其辱。现在你这个方向是接近维基主动颁奖,除非对方拒绝,不然就塞给他。--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5:24 (UTC)
提议八:增设见习主编一职
现在执行编辑以及助理主编之前论条目总数以及DYK/GA需求都差距很大,在Francotsangfh授奖的讨论里头有开始这个讨论。靖天子也参与了讨论。想来想去既然编辑有见习,主编也可以有。抱歉如果名称难听,请多多建议。
我的建议门槛应该是执行编辑(C)以及助理编辑的中间点(论维基创作/翻译奖来说),因此提议门槛为(建立在助理编辑门槛上):
- 参与维基半年(这个无需缩短,很难有人可以少过这个门槛且符合其他门槛)
- 新增添条目:30条或者或获得30个新条目推荐 (也没必要减低)
- 新条目推荐:35条 (原创/翻译通常需要70-90条DYK/执行编辑2条,是个不错的中间点)
- 而外需求:需要完成/扩充1条条目至GA/FL/FA水平
-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请评论。谢谢。--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21:21 (UTC)
- @Cohaf:这个介乎执行编辑和助理主编之间的荣誉的要求在下认为是可以的。另在下认为不应将其定义为主编级。现时的制度是主编级用户必须要最少一个维基奖励,在下认为主编级用户应该要有维基奖励。故此在下建议这个荣誉可以称为“维基高级执行编辑”。模板:
维基高级执行编辑 |
- @Francotsangfh:还是资深编辑比较好,至少保持4个字?模板:
维基资深编辑 |
--Cohaf(留言) 2018年9月7日 (五) 14:44 (UTC)
- @Cohaf:
阁下的方案在下有考虑过,但在下怕资深编辑一词会令人在等级上误会为高于助理主编和执行主编。忽然想到一个名字,“维基高级编辑”如何?模板:
- @Cohaf:
维基高级编辑 |
- 感觉有分三六九等的意味..但又想不出比资深更合适的词--BR 2018年9月8日 (六) 13:56 (UTC)
- Brror所以在下只是建议,要看看其他人会否有其他命名建议。要想一个恰当的名字很难...--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8日 (六) 14:03 (UTC)
- 同意--Cohaf(留言) 2018年9月7日 (五) 17:12 (UTC)
- @Francotsangfh:先暂时定为资深,然后把这个提案放在公告栏,不然太少人关注了。--Cohaf(留言) 2018年9月8日 (六) 22:00 (UTC)
- 资深编辑跟高级编辑听起来都比助理主编好听.....我想想,或许可考虑“中阶编辑”,因为处于普通荣誉跟高阶荣誉之间。门槛则大致赞同(最后一条可改为“主编”GA/FA/FL)。
维基中阶编辑 |
--Wikimycota~receptor/genome 2018年9月9日 (日) 00:18 (UTC)
- Brror、Cohaf、靖天子:在下收回上面指“资深编辑”会产生误会的一句。如果要在下在“中阶编辑”和“资深编辑”中选择,在下会倾向选择“资深编辑”。将“资深编辑”跟“执行编辑”作对比的话,看似其他人一望而知“资深编辑”的等级高过“执行编辑”。在下感觉上觉得“中阶编辑”跟“助理主编”似乎有一段较远的距离。还有一件事望大家看看,这个新荣誉模板的名称是Template:SeniorEditor?--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03:36 (UTC)
- 我倒觉得“资深编辑”与“助理主编”,外人难以区分高下,甚至一个资深,一个助理,会觉得前者比较高阶(甚至我觉得执行编辑都比助理主编好听,当初这名字取的不好),“中阶编辑”是因为它刚好处于“一般荣誉”与“高级荣誉”之间。--Wikimycota~receptor/genome 2018年9月9日 (日) 07:00 (UTC)
- 靖天子君:阁下有理。命名真的很难......现在可能要看看其他人是否提议其他名字了...--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07:16 (UTC)
- @BenedictusFX:要不“维基中坚编辑”?感觉比中阶编辑高,也比执行编辑还有“中流砥柱”的感觉。
维基中坚编辑 |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16日 (日) 16:25 (UTC)
- 我宁愿你们搞一级二等制...名字旁加上星星,一粒就初等,二粒就高级,别想新名字了。--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16日 (日) 19:27 (UTC)
- 这个建议挺好。叫做维基执行编辑(初)、维基执行编辑(高)不错。(只不过在下不是很喜欢用星星,将初、高两字直接放入模板,加个括号应该还可以的)--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3日 (日) 08:22 (UTC)
- 维基中坚编辑名称很怪。--Cohaf(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14:20 (UTC)
- 其实也可以援用主编级头衔,也就是依Cohaf君的建议,将四个编辑头衔分别命名为见习、助理、执行、资深级(另外主编级或许也应该要有四个才比较平衡?可以再议)还有上面有提到“资深编辑”(暂称)跟助理主编哪一个比较高等的问题,在下认为不必特别去争,因为一个拼编辑数,一个拼专家奖,并无直接高下之分,只有编辑级与主编级、一条直杠跟两条直杠的差异而已。
维基资深编辑 |
维基见习主编 |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23日 (日) 08:12 (UTC)
- 在下认为主编级用户应该要有维基奖励。--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3日 (日) 08:22 (UTC)
- (:)回应‘“资深编辑”(暂称)跟助理主编哪一个比较高等的问题,在下认为不必特别去争’这个一定不行。不但现在维基荣誉列明前者是“进阶荣誉”,后者是“高级荣誉”,本身中文语境中,总编辑也是比编辑大。我都说了,如果你们真的要增加分级,最实际的做法就是通过颜色、直条、星星等装饰,将原来的等级分成二个。现实中的报馆职称就只有那几个,你再想也不会想到好听的名字的。--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5:39 (UTC)
- 在下认为T君的看法目前为止最好的办法。在下支持的(见上),其他人是否支持则不知道了。--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5日 (二) 09:13 (UTC)
了解。不过在此先稍微岔题一下,为什么当初设立职称的时候,编辑级头衔是见习、助理、执行,但主编级头衔却是助理、执行、资深,而没有统一?在下2015年进维基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Orz—— Eric Liu (留言.了解留名.学生会) 2018年9月25日 (二) 08:56 (UTC)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高锟爵士(1933-2018) 2018年9月25日 (二) 09:13 (UTC) 不知道,在下2016年10月加入维基的时候已经是这样。--
- (-)反对以上全部方案,有的人忙着提高自己的编辑工作;有的人忙着降低评价工作的标准。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0:23 (UTC)
公示通告
提议二(有关修改维基见习编辑的等级)、疑问二(“IP用户不可以获得维基荣誉和奖励”)和提议五(将“独立完成典范条目”改为“主编的典范条目”)已经讨论了7天且这三个讨论串中的意见全部一致/没有异议。现正将这三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三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亦会作出修改。谢谢。--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9日 (日) 13:46 (UTC)
- 上述三个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各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6日 (日) 17:22 (UTC)
提议三(修正维基优秀新人的授予要求)经过最少7天的讨论后,O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有任何异议。现正将这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亦会作出修改。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0日 (一) 14:03 (UTC)
- 上述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7日 (一) 14:28 (UTC)
疑问一(有关取消维基助理编辑或以上等级维基人自行授予荣誉(因维基奖励通过而授予的另计)及维基助理编辑以下等级维基人替他人授予荣誉)经过最少7天的讨论后,O君、S君和在下的合并议案并未见有异议。现正将这个讨论公示7天,7天后如无异议的话,这个议案会通过。相关的页面/模板亦会作出修改/创建。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15日 (六) 15:36 (UTC)
- 上述提议已公示7天,未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9月22日 (六) 15:42 (UTC)
一条已被删除的DYK条目是否可以在维基荣誉申请中视为一条有效的DYK?
在下的提问如题,这条问题源自一个现正在维基荣誉申请页面中被在下搁置的申请,该申请是申请成为助理编辑,助理编辑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是“新增5条或以上条目/获得5个新条目推荐”。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时候创建了3条条目和有5条DYK,然而其中一条DYK当时正处于存废讨论。在下于是按先例搁置这次申请,待页面存废讨论程序完结后再处理申请。这条DYK条目后来被管理员删除了,该条目现正处于存废复核阶段。在这条DYK条目被删除后,在下向管理员查询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应是5条或是4条(注:无需考虑申请人是否已经新增5条或以上条目,因为申请人创建的条目在申请的时候并不足5条,现在亦是)。在下需要先指出过往荣誉授予纪录中似乎没有人就这问题提出讨论;过往曾出现因条目被删除而不被计算为创建条目的情况,但似乎未曾出现标题中描述的情况。由于管理员指出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更多人给予意见(同时表示“理论上由于目前没有追究机制,曾经通过的都应该视作为一篇有效的DYK”),故此在下在这里开一个话题,征询各位的意见。
标题的问题的答案如果为“是”,意味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为5条,在下会授予助理编辑荣誉;倘若答案是“否”,意味申请人的有效DYK数目为4条,在下会以未完成处理。另在下亦(&)建议就维基荣誉申请应如何搁置申请(例如因条目进入存废讨论/存废复核而影响是否授予荣誉;条目包括新条目、DYK和FA)订立处理方法,因为现时搁置申请与否是建基于先例。文字比较多,请见谅。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2日 (一) 20:09 (UTC)
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DYK增长的条件只在当下被登上时,没有规则未来条目的存在与否。—Outlookxp(留言) 2019年8月12日 (一) 20:18 (UTC)
- 与其去做语文题,不如考虑下为什么要求有5条DYK,然后被删除的DYK是否提示值得注意的问题。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13日 (二) 05:18 (UTC)
- @UjuiUjuManda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的“然后被删除的DYK是否提示值得注意的问题”的意思是指?--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0:23 (UTC)
- 字面意思咯。为什么会被删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13日 (二) 14:03 (UTC)
- 在下明白了,感谢阁下回复。--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4:51 (UTC)
- @UjuiUjuManda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的“然后被删除的DYK是否提示值得注意的问题”的意思是指?--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0:23 (UTC)
- 多写一条有何难度?补写后再授奖,四平八稳,免招闲话。--Temp3600(留言) 2019年8月13日 (二) 06:00 (UTC)
- 条目有没有上过首页?산모사 DC17GAN FLN1 FLN2 2019年8月13日 (二) 08:01 (UTC)
- @Sanmosa:在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条目有上首页。--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0:23 (UTC)
- 在下明白Outlookxp君的意思了。--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0:23 (UTC)
- 认为应该算,如果申请时候没有删除。--Cohaf(talk) 2019年8月13日 (二) 14:20 (UTC)
- 条目在申请人申请的时候未被删除。--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3日 (二) 14:51 (UTC)
- (+)支持视为有效,都有登过首页了-- Sunny00217 2019年8月14日 (三) 11:04 (UTC)
- 我认为不算。条目被删除就证明条目不符合DYK的要求。--【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6日 (五) 16:07 (UTC)
- 我认为算,因为这种事情应不溯及既往、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条目可以删除,但主编的通过DYK数不能撤销。否则若某恶质维基人故意提名某条DYK,等通过上首页后再提删,岂不是恶整主编?如果条目日后有可能严重到被删除,当初就不该让它通过DYK;既然通过DYK,日后该删除条目就删除,但不能删减人家的通过DYK数。-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17日 (六) 06:27 (UTC)
- 你不能拿社群机制失灵作为前提去考虑问题吧?如果某维基人心里认为某条目应该提删,却先提名DYK并且等到条目通过,上首页之后再提删,并且真的删掉了,那么,如果删除理据是对的,就要问的是为什么DYKC评审失灵;如果删除理据是错的,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不当删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19日 (一) 08:18 (UTC)
- 我认为算,因为这种事情应不溯及既往、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条目可以删除,但主编的通过DYK数不能撤销。否则若某恶质维基人故意提名某条DYK,等通过上首页后再提删,岂不是恶整主编?如果条目日后有可能严重到被删除,当初就不该让它通过DYK;既然通过DYK,日后该删除条目就删除,但不能删减人家的通过DYK数。-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17日 (六) 06:27 (UTC)
- 您说得有道理,但我说的不只这一点,且这一点也不是我的重点。我的重点是:这种事情应不溯及既往、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反对你引用“不溯及既往”原则。既然不是定罪论罚,就无所谓是否溯及既往。授予奖励是奖励其正确的行为。如果确实没有足够正确的行为,则没有理由奖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23日 (五) 04:00 (UTC)
- 后半段暂不予置评,至于前半段,至少目前在中华民国,“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来就不限定用于定罪论罚。例如县辖市条目就有云:“.....1999年1月13日起,.....但注明已成立为县辖市者不溯及既往,保障了一些人口较为稀少的县辖市(少于15万人口),不会被降格回乡镇。.....”,亦即虽然新法规定乡、镇人口满15万人方可改制为县辖市,但新法生效前已为县辖市但人口未满15万人者(例如苗栗市、马公市、朴子市等等)并不会降格回乡镇,而仍为县辖市。当然阁下很可能会说中文维基百科并不是中华民国维基百科,但是在下认为如果一个原则是有道理的,其是否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就不该受地域的限制。-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7 (UTC)
- 所以你又一次越跑越远去想理论问题,而不关心别人意见中解决问题的努力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24日 (六) 14:38 (UTC)
- 后半段暂不予置评,至于前半段,至少目前在中华民国,“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来就不限定用于定罪论罚。例如县辖市条目就有云:“.....1999年1月13日起,.....但注明已成立为县辖市者不溯及既往,保障了一些人口较为稀少的县辖市(少于15万人口),不会被降格回乡镇。.....”,亦即虽然新法规定乡、镇人口满15万人方可改制为县辖市,但新法生效前已为县辖市但人口未满15万人者(例如苗栗市、马公市、朴子市等等)并不会降格回乡镇,而仍为县辖市。当然阁下很可能会说中文维基百科并不是中华民国维基百科,但是在下认为如果一个原则是有道理的,其是否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就不该受地域的限制。-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7 (UTC)
- 反对你引用“不溯及既往”原则。既然不是定罪论罚,就无所谓是否溯及既往。授予奖励是奖励其正确的行为。如果确实没有足够正确的行为,则没有理由奖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23日 (五) 04:00 (UTC)
- 您说得有道理,但我说的不只这一点,且这一点也不是我的重点。我的重点是:这种事情应不溯及既往、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如果真有人这么干,请将其提报,他已经违反WP:GAME。不溯及既往也不合理,因为删除的必然包括通过DYKC的版本,也就是根本当初就不符合DYK的标准。--【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9日 (一) 17:05 (UTC)
- 如果根本当初就不符合DYK的标准,那么当初就不该让它通过。再者,我并没有反对删除,该删除的就删除。-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意见:讨论完成后也应加入DYK/FA/FL/GA-- Sunny00217 2019年8月18日 (日) 12:39 (UTC)
- @Sunny00217:现时的维基荣誉授予体制内没有记错的话只涉及DYK(“新增条目:...获得XX个新条目推荐”)和FA(“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换言之在下先前写错了,FL和GA应该未涵盖。--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8日 (日) 17:55 (UTC)
- @BenedictusFX:这四个的有效计数应该都需要标记以免哪天有东西加入了这两项又出现这种问题-- Sunny00217 2019年8月19日 (一) 01:30 (UTC)
-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9日 (一) 06:33 (UTC) 阁下有道理。--
- @Sunny00217:现时的维基荣誉授予体制内没有记错的话只涉及DYK(“新增条目:...获得XX个新条目推荐”)和FA(“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换言之在下先前写错了,FL和GA应该未涵盖。--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8月18日 (日) 17: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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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上述内容进行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7天后如无异议,此提议会通过,需要修改的版面会作出更改。(※)注意:这个条文通过后,已通过DYK/GA/FL/FA的条目即使进入存废讨论/存废复核亦不会影响维基荣誉/维基奖励的授予(但如这些条目同时涉及创建条目数,而创建条目数会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除外;请阅先例)。因为无论删除与否,这些条目仍然算为有效的DYK/GA/FL/FA。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2日 (一) 18:04 (UTC)
- 个人认为您应该把“但如这些条目同时涉及创建条目数,而创建条目数会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除外”也写入提议条文中。-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9年9月2日 (一) 22:23 (UTC)
- @克勞棣:已加入,然而在下同时发现涉及GA、FL、FA的部分有问题(但不知为何当时提交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讨论串原先只针对DYK的,似乎并未就GA/FA/FL作出实质讨论。在下为这个欠缺实质讨论的内容作出公示致歉。在下开一个新的分议题开展讨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
- (-)反对。维基荣誉和奖励是为了认可和鼓励正确的行为。被删除的条目要看原因。如果是因为违反内容方针之类的原因,则不应当算作有效,否则相当于动用社群名义鼓励错误行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3日 (二) 01:52 (UTC)
- @UjuiUjuMandan:抱歉打扰。未知阁下认为那些原因下的被删除条目可以算作有效?另,提议条文中涉及GA、FL、FA的部分已经删除(原因请见上)。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
- 有一些经典的特例。英文维基曾有过台风FA因条目指引愈改愈严,内容成为IINFO,最终被逼删掉的故事。这个过程历时数年,我实在不认为会有DYK一出生就(数月内)被删掉。如果真的被删了,就说明一开始那个条目就不应该当上DYK。--Temp3600(留言) 今天, 11:48 pm (UTC+8)
- 我只说如果是条目质量有问题,那么不应当算作有效。我的意见就是原则上删除了的就不计入DYK贡献数量,除非是例外情况。例外情况都是具体问题具体讨论的。不论如何,一刀切地认为被删除了的条目也算DYKC贡献数量我是万万不支持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4:46 (UTC)
- (-)反对。除非有特殊事由,贡献被删本身就等于社群否定了那些是“贡献”。你要是刚好在被删前申请了我没话说,被抓出来了那就不行。--Temp3600(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04:10 (UTC)
- @Temp3600:抱歉打扰。提议条文中涉及GA、FL、FA的部分已经删除(原因请见上)。至于“贡献被删本身就等于社群否定了那些是‘贡献’”的说法,在下相信阁下可能要等待其他维基人回应。因为在下的原意是要“征询各位的意见”,在下的想法也有点矛盾(正如在下于8月12日的开场发言)。至于公示方面,是基于上面的大多数意见并征询管理员意见(因为在下不肯定“不是达致一致同意”的讨论是否可以公示)后而作出公示。望阁下见谅。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
- 所以是否有那种“已经入选过的DYK条目还过存废通过而删除”的例子?--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15:06 (UTC)
- @Z7504:没有记错的话,是新巴FE1线条目。条目的存废讨论在这里。--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
- 公示内容修正,上面的讨论内容中似乎没有就GA/FL/FA的有效性作出实质讨论。在下为这个欠缺实质讨论的内容作出公示致歉。--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38 (UTC)
公示已满7天,提议未通过。感谢各位维基人参与讨论。--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9日 (一) 14:07 (UTC)
一条已被删除的GA/FA/FL条目是否可以在维基荣誉申请中视为一条有效的GA/FA/FL?
这条问题是一条延伸出来的问题。现时维基荣誉所涉及的除了DYK(“新增条目:...获得XX个新条目推荐”)外,就只有FA(“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DYK有{{ProduceEncouragement}},但GA/FA/FL没有此安排。
GA/FL将来有可能进入维基荣誉/维基奖励审核机制,故此这个问题亦会就这两类条目的有效性一同进行讨论。在下征询各位的意见,欢迎各位参与讨论,谢谢。--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5:41 (UTC)
- 条目被删除时,将自动否定GA/FA状态。“主编的典范条目视同3条新条目”是鼓励用户写条目时品质优先于数量。FA/GA/FL的评审经过一众用户的审核,因此条目理应没有重大问题;若出现重大问题引致需要删除的情况,评审理应不获通过。因此若果FA/FL/GA最后遭删除,是表示在审核条目时用户未有留意条目的问题,该次评审应该不算有效,因为FA/GA在评选时应当稳定。与DYK不同的是,DYK的评审标准较低,符合基本格式指引、有一定长度即可被提名,部分用户或许未能观察到条目隐含的问题(偶尔可能出现内容分歧而未被发现,又或是编者自行拆分一部分内容再自荐DYK)。这种问题在典范或优良评选时通常会被发现,参与评审的用户亦可能阅读相关条目作出比对,令此类问题发生的机率大大降低。因此DYK可以被视为有效,GA/FA/FL则不应。--14.0.236.176(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16:08 (UTC)
- FA只有3条DYK嘛,那么GA/FL算2条好了?--Temp3600(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15:50 (UTC)
- 想想看动员令中的GA和FL都特别特别多,FA就很少,FA算3个DYK会不会太少[开玩笑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15:55 (UTC)
- 真的有兴趣也应该调整荣誉制度,典范条目算五条新条目,特色列表算四条,甲级或优良可以算三条,另外乙级算两条新条目(?)--14.0.236.176(留言) 2019年9月3日 (二) 16:20 (UTC)
- 话说我有没有在站内提过应该限制和DYK数量相关的“维基创作奖”?我建议维基创作奖级别封顶,我建议50级封顶。或者获得条目内容上的奖励(原创/翻译奖)之后自动隐藏维基创作奖。如果为了鼓励新人,没必要鼓励新人一直写丙级乃至丙级以下的条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4:53 (UTC)
- 在下一并回应Temp3600君、Z7504君和IP君。在下先回应Temp3600君和Z7504君。关于GA/FL的新条目推荐转换,在下于1年前已经提出了这个提议。当时出现的提议有4个,在下经考虑后认为讨论应以“无共识”处理。故此如果要重提转换,可能会出现1年前的情况。回应IP君,在下会认为甲级和乙级未必是一个适合的定义准则。每个人对甲级和乙级的界线可以不同。倘若因此出现编辑战而该条目刚好影响是否授予维基荣誉/维基奖励,这样维基荣誉/维基奖励的申请可能会搁置一段时间。在下认为申请者/授予者都不希望看到这个情况。--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19年9月3日 (二) 17:35 (UTC)
增加警告用户框
建议增加有关滥挂权限模板的多层级模板和{{Uw-concovid19}}的单层级模板。如果能直接更新讨论页模板列表并挂上Twinkle的话,用Twinkle将大大减轻站务人员工作量。 --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3日 (三) 12:45 (UTC)
使用Twinkle将显示:
层级1:引用权限模板
层级2:滥用权限模板
层级3:明显滥用权限模板
层级4:恶意滥用权限模板
如果能加入Twinkle,相关用户应查有否层级3模板在讨论页和用户页历史。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00:49 (UTC)
- 因为WP:USERPAGE,我调整了一些功能。--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06:31 (UTC)
- 槽点太多。烦请建议者举例说明这四个层级模板的应用案例,并重新对“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进行阐述。--
- 请清楚界定并诠释“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前往申请再次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一句。另依在下的观察,滥挂维基荣誉模板是有的(但情况并不严重,间中会有一两次),至于滥挂维基荣誉模板的通常是一些新手。--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5日 (五) 12:00 (UTC)
- 即“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按照指示前往申请,再次恶意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13:24 (UTC)
- 那么,所指的“不能”是“永久不能”吗?如果为层级4呢?再者,如果阁下提议使用这样的方法来杜绝滥挂维基荣誉的行为,恕在下反对。维基荣誉创立的宗旨是要嘉许用户在中文维基的贡献。即使用户滥挂维基荣誉模板,这也不能成为剥夺用户申请维基荣誉的权利,因为维基荣誉只会看用户的贡献。--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5日 (五) 14:08 (UTC)
- 层级3所指的是4天内不能申请该权限并鼓励其改过,层级4所指的是2星期内不能申请 (依照情况可以延长到3个月), 再错则临时封禁。不过也别太严厉--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14:44 (UTC)
- (~)补充:过了两个月后如果该用户再次滥用维基荣誉模板,需要重新由第一级开始警告。--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14:55 (UTC)
- 如果是封禁的话,在下根据WP:UPNOT的“未经特许的维基荣誉模板”和“情节严重或屡劝不改的用户,可按封锁方针的扰乱条款封锁”而无异议。虽则如此,在下不同意阁下有关层级3和层级4的提议,理由除因为在下引用的宗旨之外,亦涉及封禁的日期。根据《封禁》方针,“初犯者的封锁期限应为24小时,再犯者则应适当地加长封锁期限”。换言之,如果用户收到层级4最后警告后仍继续滥挂维基荣誉模板,其他用户实际上可以到WP:VIP举报;而如用户为初犯,封禁时间应为24小时(封禁亦表示用户不能申请维基荣誉),再犯则加长封禁时间。既然如此,阁下有关4天/2星期的提议可以完全以封禁取代,所以现行机制下可以处理滥挂维基荣誉模板的问题。另外,当初犯者的封禁时间应为24小时的时候,阁下提出的“层级3所指的是4天内不能申请该权限并鼓励其改过,层级4所指的是2星期内不能申请 (依照情况可以延长到3个月)”未免过于严厉。--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5日 (五) 16:40 (UTC)
- 初犯者不应被封禁,在下认为第3级和第4级只能由维基助理主编或以上才能挂上。如引起管理员注意并需封禁,第3级期间为1天,第4级期间为1周。再犯者只报告到VIP即可。--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6日 (六) 03:36 (UTC)
- 助理主编本身与是否可以发出层级3和4的模板并无关系,请勿将维基荣誉的等级与其他权限(即管理员、回退员等等)混为一谈。在下建议阁下看清楚助理主编的授予要求。至于封禁方面,管理员有权因未发出最后警告而拒绝封禁。再者,在下认为无需要再就滥用维基荣誉模板的行为增加任何规矩,因为现行机制已可以妥善处理,正如在下先前所言。--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6日 (六) 13:25 (UTC)
- (+)同意阁下的想法,不如将3作为最后一次警告或删除所有这些模板,增加过滤器。--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7日 (日) 01:53 (UTC)
- 层级4才是最后警告。其实,在下一直以来都是人手检查滥挂维基荣誉模板的用户。-- BenedictusFX 会议厅 题字册 2020年6月7日 (日) 10:20 (UTC)
- 即“如果他有层级3模板没有按照指示前往申请,再次恶意挂上模板,那他不能申请该权限”--安全体验™ 签名·贡献 2020年6月5日 (五) 13:24 (UTC)
关于被永久锁定的用户曾经的荣誉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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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话题属于较为无趣的话题,仅作为无聊时的谈资
如一用户,因破坏/滥用傀儡/违反文明等原因,被永久锁定或WMF行动的全域锁定,其曾经取得的荣誉,如各种专家/大师/奖章,是否应剥夺?
--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7月30日 (五) 09:21 (UTC)
- 不影响──使用者的用户页可能会被替换成对应的封禁标示模板,但其授予记录的事实是不会消失的。--Papayatrash{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09: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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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基创作奖
原标题为:重提废除维基创作奖一事
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有人要“故意刷DYK数量”,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看到上面的讨论,只提出了两个可能的缘由:
其中,维基创作奖是中维独有的东西,激进派编者可能会呼吁直接废除这个奖项。巡查豁免权则从头到尾都只是“推荐”有75个有效条目,人为把实际操作限定为75个DYK,显得比较微妙。
我对维基创作奖提一点个人看法。把贡献数字化、机械化在一方面保证了绝对的“客观”,但是也变得非常刻板,少了很多回旋空间,导致只能不停打各种各样的补丁。如果变成提名+概述自己做出的贡献,会不会更加有人情一些? --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03:37 (UTC)
- 维基创作奖的问题至少2020年的时候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我跟UjuiUjuMandan那时候就已经提议过将维基创作奖模板直接改成显示究竟他有多少个DYK通过了,要是大家同意的话,我觉得可以重新推进此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5 (UTC)
- 赞成(虽然不知IP用户的赞成是否有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
- 有用,毕竟IP用户也是社群的一部分,Antigng也是IP用户起家的,UjuiUjuMandan有一段时间都是用IP用户示人(当然,他没有同时用注册帐户跟IP)。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1 (UTC)
- 赞成(虽然不知IP用户的赞成是否有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
- @MilkyDefer。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6 (UTC)
- 此外,巡查豁免权确实只要求“75个有效条目”,理论上只要建立了75个满足基本品质要求的条目(我理解成初级条目,有些人理解成丙级条目)就可以了,但判定上用75个DYK来判断简单得多,毕竟如果不用DYK来判断的话,这就代表需要逐个逐个条目来检查,大家都是懒人,不喜欢这样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
- 我还是觉得取消创作奖最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3 (UTC)
- 同意。我也只是因为维基创作奖模板已经放了在大量用户页上才提议将维基创作奖模板直接改成显示究竟他有多少个DYK通过,我觉得还要把维基创作奖模板上的文字改掉,让“维基创作奖”不复存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4:00 (UTC)
- 敝人都赞成取消创作奖,甚至完全不再计数(用户自己想计的话那也可以自己做),这种奖项一直以来都让我觉得在鼓吹大家单打,甚至有鼓吹霸占条目之虞,与协作精神有所违背。取消的话基本上不用再顾虑上面出现的种种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4:21 (UTC)
- 同意废除创作奖。可以像{{User GA}}那样改成让用户自行计数。DYK提名不设“主编”,只有负责解决评审人意见“提名人”(提名人负责制,而不是主编负责制)。然后一篇条目User:甲写了6000字节、User:乙扩充4000字节后,User:丙润色后提名DYK并让条目上首页。三个人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1篇DYK,也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0.5篇DYK。这样贡献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努力依然可以彰显,亦不会陷入现在“主编独占荣誉”的死胡同,更不会有一个条目上两次首页算几分的问题(按条目算或次数算都行,现在没有创作奖了,who cares?)。--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1日 (二) 12:38 (UTC)
- 我觉得不是“不符规则”而是“不公平”,如果真的有人像“街灯”所说“多次增批同一条目刷数量”,这实际上就是同样的工作量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于同样的工作量实现质量最大化的人完全不公平。然而规则都是平等的,我们制定规则不是致力于实现维基百科志愿者人格的理想化,即便很多人真的是为了某些利益才刷条目,只要他不违背维基百科的利益和目的,哪怕他承认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也不会怪罪,英文维基百科想要成为管理人员的比比皆是,没有理由因为动机否认贡献。如果按照“Milky”说的“从动机下手”反对追逐利益过于标榜道德义务,维基百科志愿者没有必要一定清高,这实际上违背了真实人性,以后真实沟通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我觉得从动机入手并不是一种好思路,应该还是主要完善贡献的标准。----Cat on Mars 2023年7月11日 (二) 04:16 (UTC)
- 有关类似维基创作奖,但是是用提名+概述贡献来取得的奖项,目前已有“维基原创奖”及“维基翻译奖”。--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 2023年7月11日 (二) 04:22 (UTC)
- @MilkyDefer、UjuiUjuMandan、Cdip150、Lopullinen、CatOnMars:已分拆出重提废除维基创作奖的讨论至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03:20 (UTC)
- 所以这要怎么推动?--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09:08 (UTC)
- 很简单,不要受理就好了,没办法处理自然也不会有创作奖产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4日 (五) 09:26 (UTC)
- 维基创作奖不是一个要去申请的奖项,而是一个放在用户页的模版{{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后面会有通过dyk的次数,Dyk通过后,数字会自动加1, 也会依Dyk通过次数,将用户页放在“x0-x9级维基创作奖”的分类里。--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 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
- @MilkyDefer、Milkypine:现时明确提到“维基创作奖”的地方只有Wikipedia:维基荣誉#维基创作奖一处,因此理论上只要废除那部分的规定,然后把{{ProduceEncouragement}}显示的文字和里面的设定调整,接著再把维基创作奖相关分类全部删除即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19 (UTC)
- 敝人建议仿效Category:维基内容专家那般把创作奖冻结,不撤销已颁发的创作奖,单纯停止颁发新的奖项和停止增加计数即可,不需要删除分类或更改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1:26 (UTC)
- (1)先说一下我刚刚想说的事:刚参照了UjuiUjuMandan在2020年1月28日 (二) 08:57 (UTC)的意见写了{{ProduceEncouragement/sandbox}}。此外,他在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的意见也提到了这种做法会导致模板自带的分类可能需要移除,所以我在沙盒里直接移除了分类。(2)考虑到现在存在{{ProduceEncouragement}}模板的用户页比较多,以及现在bot预设会更新{{ProduceEncouragement}}的计数,我感觉直接只改掉模板显示的东西可能影响更小,而且这“维基创作奖”能不能真的算“奖”我个人也非常怀疑(毕竟如IP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所言,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这样的话冻结后要做的事情可能比直接废除后要做的事情更多(比如要修改bot的设定,而且考虑到bot还在试运行,这有机会会产生更大的问题)。此外,我也私心觉得让用户知道自己写了多少个DYK是他们的知情权,毕竟有些人真的写了很多DYK,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
- 单纯废除{{DYKEntry}}的author参数即可停止bot计数,完全不用改bot。而且我认为应该像GA、FA那样不设主编制,取消创作奖项但却保留主编制,这跟不取消创作奖根本没有分别,还是鼓吹大家单打,与及分拆的公平性争议依然存在。您想知道写了多少个DYK,不懂自己用{{User DYK|n}}做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00 (UTC)
- 我好像有说过“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这句话,对吧?此外,2020年当时的讨论有意见认为“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A2569875),我觉得这类意见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老实说,我觉得你上面说到的那些甚么“鼓吹大家单打”、“鼓吹霸占条目”完全是夸大其词,我倒是觉得就算中文维基百科没了所谓的“主编制”大家也还是照样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
- “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应该是贵客自理的问题了,不应依赖管理员。还有@Lopullinen上面也明确表示“不设‘主编’”,不认为3年前的所谓共识今天不可变。取消了之后会不会继续单打是一回事,但也不应该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7 (UTC)
- 我甚至觉得你这里说到“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也同样是夸大其词。GFAL其实也没有甚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要是这样说的话,其他人也可以说GFAL评选“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但我也不需要你解释GFAL评选为何并非“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的情形,因为这里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认为是否如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
- “GFAL其实也没有甚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也很明显是您自己的原创想法了,GA、FA有重审制度,如果理解为主编制,变相承认该条目永远由某人主编,与WP:OWN违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9 (UTC)
- 我觉得你对“主编制”本身的含义有误解。就拿革命之雨这篇条目来说吧,一开始是我翻译过来的,所以那时我是主编,但我翻译得不好,于是一年之后Milkypine重新翻译了,那时候Milkypine取代我成为主编了。这种情况下这个条目的主编并非永远都是同一个人,但仍然是“主编制”的情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5 (UTC)
- 这样就明显涉及到时效性的特质了,GA、FA并不管时效的,您把有时效特质的“主编”概念强加上去就有问题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3 (UTC)
- 这到底是我“强加”还是单纯是你跟不上(或无法理解)现在社群普遍的套用方式我觉得值得商榷。不过其实我比较重视的还是要顾虑“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之类的意见,现在都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有两个这类的意见出来了,我认为这进一步印证了我的顾虑不无道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7 (UTC)
- 这样就明显涉及到时效性的特质了,GA、FA并不管时效的,您把有时效特质的“主编”概念强加上去就有问题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3 (UTC)
- 我觉得你对“主编制”本身的含义有误解。就拿革命之雨这篇条目来说吧,一开始是我翻译过来的,所以那时我是主编,但我翻译得不好,于是一年之后Milkypine重新翻译了,那时候Milkypine取代我成为主编了。这种情况下这个条目的主编并非永远都是同一个人,但仍然是“主编制”的情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5 (UTC)
- “GFAL其实也没有甚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也很明显是您自己的原创想法了,GA、FA有重审制度,如果理解为主编制,变相承认该条目永远由某人主编,与WP:OWN违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9 (UTC)
- 我甚至觉得你这里说到“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也同样是夸大其词。GFAL其实也没有甚么主编栏位,但同样也存在一种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谓“主编制”,要是这样说的话,其他人也可以说GFAL评选“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但我也不需要你解释GFAL评选为何并非“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的情形,因为这里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认为是否如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
- “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应该是贵客自理的问题了,不应依赖管理员。还有@Lopullinen上面也明确表示“不设‘主编’”,不认为3年前的所谓共识今天不可变。取消了之后会不会继续单打是一回事,但也不应该在制度上还是予人单打的感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7 (UTC)
- 能用Bot搞好的事,为什么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写了多少条DYK,用您的Bot就已经帮我算得一清二楚了。--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这类意见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那还是有必要顾虑此类意见,而且社群一直也在依赖bot计数(我个人也认同Ghren的意见),如果真的要计划取消这个安排的话,我认为有必要先通知所有用户页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户,不然到了取消安排以后他们就会跳出来问为甚么{{ProduceEncouragement}}不计数了,但用户页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户颇多,就算是批量发送消息,从规模而言也有滋扰用户的感觉。这样看来,我的提议是副作用最小的方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2 (UTC)
- 这样的话废除与不废除还有甚么分别?衹要是给人家认可的计数,那实质意义上还是一种“荣誉”,换汤不换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9 (UTC)
- 这里也只有你一个人认为这“还是一种‘荣誉’”而已,其他人并不这样觉得,我甚至还觉得现在的“维基创作奖”本身也不能算是“荣誉”。我之所以赞同废除“维基创作奖”,根本的原因就是“维基创作奖”这个名字很容易让社群将之误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荣誉”或“奖励”,在Wikipedia:维基荣誉#维基创作奖而不是其他更合适的地方介绍“维基创作奖”更是错上加错的安排。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2 (UTC)
- 这样去理解的话,衹能是叫做把维基创作奖变质,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废除”(都觉得他本身就不是“荣誉”了,哪还要“废”甚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3 (UTC)
- 反正我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我上面说到的误解而已,这到底该叫作“废除”还是“变质”对我而言并不重要,但至少我做的事情的方向某程度上跟这里的各位有一致的地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1 (UTC)
- 其实所谓的“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是否真的可以说明它不应该是个荣誉?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实际上也不需要另外申请才能获得,而是依赖其他投票结果而可以自动获得的,与维基创作奖也是按推荐的投票结果自动获得而不需要申请的性质相同;这岂不是说前三者其实也不应该视为“荣誉”?所以看来所谓的“误解”根本不存在,“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不能是“变质”的合理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55 (UTC)
- 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但理论上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这三个维基荣誉都是要到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那边去自己申请的,而现在并没有任何的规则明确容许那套实务上的操作,因此这三个维基荣誉不能跟维基创作奖直接类比,它们的性质也不相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1 (UTC)
- 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其实并无规定各项荣誉“必须”透过申请才能获得的,衹是规定不可自我授予,所以您的理论并不成立,实际上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是可行的,正如 阁下的资深主编荣誉并非经申请而是直接按赛果授予一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9 (UTC)
- 所以我才说“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啊,但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也有说明“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可以在其用户讨论页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这名用户可以前往本页申请荣誉”,但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8 (UTC)
- 法无禁止即可为啊,“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不可以不经”,不然您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会变得不合法了,因为您真的没有申请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5 (UTC)
- “法无禁止即可为”好像不是这样用的,这应该只适用于私权,对公权而言应该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授予荣誉应该不是私权的范畴。要是我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真的被确认为“不合法”,那我大不了自己走一遍申请程序,反正我本来也符合申请资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0 (UTC)
- 个人荣誉当然是私权啊;不然就不需要规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4 (UTC)
-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则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注册达30天、编辑达250次)的维基人根据维基荣誉的得奖的条件授予”的规定又是怎么一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37 (UTC)
-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维基荣誉必须透过申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34 (UTC)
- 如果所有管理人员都如此不自重的话,那也难怪中文维基百科当时会出现社群无力自治的局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6 (UTC)
- 难道要说当时直接给您颁授资深主编的人也是“不自重”么?我想不应该这样解释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 不要拿其他人来道德绑架我。而且当时颁授资深主编荣誉给我的人又不是管理人员,我们也只是人微言轻的一般用户而已,你觉得我们有能力enforce那些规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23 (UTC)
- 那还一样,他作为一般用户作出如此的颁授,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1 (UTC)
- 如果现在连管理人员也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的话,那我无话可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5 (UTC)
- 您将“可以”阐释为“必须”,不知道谁才是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9 (UTC)
- 我觉得你把属于公权范畴的东西解释成属于私权范畴比较有问题。如果这真的属于私权范畴的话,那就不应该限制只有具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的人才能授予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1 (UTC)
- 为何是“私权”,我想已经解释过“不然就不需要规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再说下去衹是轮回,还有私权本来就是可以施加限制的,您要是不认同我也没有办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6 (UTC)
- 我觉得你把属于公权范畴的东西解释成属于私权范畴比较有问题。如果这真的属于私权范畴的话,那就不应该限制只有具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的人才能授予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1 (UTC)
- 您将“可以”阐释为“必须”,不知道谁才是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9 (UTC)
- 如果现在连管理人员也带头任意重新阐释规则的话,那我无话可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5 (UTC)
- 那还一样,他作为一般用户作出如此的颁授,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1 (UTC)
- 不要拿其他人来道德绑架我。而且当时颁授资深主编荣誉给我的人又不是管理人员,我们也只是人微言轻的一般用户而已,你觉得我们有能力enforce那些规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23 (UTC)
- 难道要说当时直接给您颁授资深主编的人也是“不自重”么?我想不应该这样解释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 如果所有管理人员都如此不自重的话,那也难怪中文维基百科当时会出现社群无力自治的局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6 (UTC)
-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维基荣誉必须透过申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34 (UTC)
- “如果您申请的是维基荣誉,则由助理编辑或以上荣誉(注册达30天、编辑达250次)的维基人根据维基荣誉的得奖的条件授予”的规定又是怎么一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37 (UTC)
- 个人荣誉当然是私权啊;不然就不需要规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4 (UTC)
- “法无禁止即可为”好像不是这样用的,这应该只适用于私权,对公权而言应该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授予荣誉应该不是私权的范畴。要是我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真的被确认为“不合法”,那我大不了自己走一遍申请程序,反正我本来也符合申请资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0 (UTC)
- 法无禁止即可为啊,“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不可以不经”,不然您现有的资深主编荣誉会变得不合法了,因为您真的没有申请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5 (UTC)
- 所以我才说“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啊,但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也有说明“如果发现到其他应该被授与荣誉者,可以在其用户讨论页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这名用户可以前往本页申请荣誉”,但确实没有说过可以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8 (UTC)
- 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其实并无规定各项荣誉“必须”透过申请才能获得的,衹是规定不可自我授予,所以您的理论并不成立,实际上不经申请直接颁予他人荣誉是可行的,正如 阁下的资深主编荣誉并非经申请而是直接按赛果授予一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9 (UTC)
- 实务上的操作确实如你所说的一样,但理论上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这三个维基荣誉都是要到Wikipedia:维基荣誉/申请与变更那边去自己申请的,而现在并没有任何的规则明确容许那套实务上的操作,因此这三个维基荣誉不能跟维基创作奖直接类比,它们的性质也不相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1 (UTC)
- 其实所谓的“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是否真的可以说明它不应该是个荣誉?维基助理主编、维基执行主编、维基资深主编实际上也不需要另外申请才能获得,而是依赖其他投票结果而可以自动获得的,与维基创作奖也是按推荐的投票结果自动获得而不需要申请的性质相同;这岂不是说前三者其实也不应该视为“荣誉”?所以看来所谓的“误解”根本不存在,“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不能是“变质”的合理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55 (UTC)
- 反正我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我上面说到的误解而已,这到底该叫作“废除”还是“变质”对我而言并不重要,但至少我做的事情的方向某程度上跟这里的各位有一致的地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1 (UTC)
- 我是认为DYK计数应该和GA计数那样“去正式属性”。比如两人合写了一篇条目,说两个人都贡献了这个DYK,这完全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按现在的统计模式,要么只能归功一个人,要么两个人都别要。自己给自己+1吧,好像又是“对全社群造假”;给自己+0.5吧,DYK又没按半数算的。而且如果编者关注自己写了多少DYK,就说明他应该在乎(也希望别人在乎)自己写过哪些条目。既然这样,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把条目名单列在用户页,这样数字就很清楚了。然后在申请翻译奖/原创奖时,这个列表也一样好用。至于去除“维基创作奖”,只是去正式属性的副作用。
- 既然DYK被去正式属性了, “主编”这个概念自然也不存在了。当然,“主要贡献者”确实是事实上存在的,而且可以不止有一个。我认为主要贡献者的意义在于,他有能力解答评审者的问题,而其他提名人可能是随手提名,对于评审人的意见很可能完全无法应付。--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0 (UTC)
- 这样去理解的话,衹能是叫做把维基创作奖变质,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废除”(都觉得他本身就不是“荣誉”了,哪还要“废”甚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3 (UTC)
- 这里也只有你一个人认为这“还是一种‘荣誉’”而已,其他人并不这样觉得,我甚至还觉得现在的“维基创作奖”本身也不能算是“荣誉”。我之所以赞同废除“维基创作奖”,根本的原因就是“维基创作奖”这个名字很容易让社群将之误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荣誉”或“奖励”,在Wikipedia:维基荣誉#维基创作奖而不是其他更合适的地方介绍“维基创作奖”更是错上加错的安排。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2 (UTC)
- 这样的话废除与不废除还有甚么分别?衹要是给人家认可的计数,那实质意义上还是一种“荣誉”,换汤不换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9 (UTC)
- 我好像有说过“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这句话,对吧?此外,2020年当时的讨论有意见认为“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A2569875),我觉得这类意见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老实说,我觉得你上面说到的那些甚么“鼓吹大家单打”、“鼓吹霸占条目”完全是夸大其词,我倒是觉得就算中文维基百科没了所谓的“主编制”大家也还是照样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
- 单纯废除{{DYKEntry}}的author参数即可停止bot计数,完全不用改bot。而且我认为应该像GA、FA那样不设主编制,取消创作奖项但却保留主编制,这跟不取消创作奖根本没有分别,还是鼓吹大家单打,与及分拆的公平性争议依然存在。您想知道写了多少个DYK,不懂自己用{{User DYK|n}}做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00 (UTC)
- (1)先说一下我刚刚想说的事:刚参照了UjuiUjuMandan在2020年1月28日 (二) 08:57 (UTC)的意见写了{{ProduceEncouragement/sandbox}}。此外,他在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的意见也提到了这种做法会导致模板自带的分类可能需要移除,所以我在沙盒里直接移除了分类。(2)考虑到现在存在{{ProduceEncouragement}}模板的用户页比较多,以及现在bot预设会更新{{ProduceEncouragement}}的计数,我感觉直接只改掉模板显示的东西可能影响更小,而且这“维基创作奖”能不能真的算“奖”我个人也非常怀疑(毕竟如IP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所言,这“奖”并不是申请得来的),这样的话冻结后要做的事情可能比直接废除后要做的事情更多(比如要修改bot的设定,而且考虑到bot还在试运行,这有机会会产生更大的问题)。此外,我也私心觉得让用户知道自己写了多少个DYK是他们的知情权,毕竟有些人真的写了很多DYK,这种情况下会很容易算错。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
- 敝人建议仿效Category:维基内容专家那般把创作奖冻结,不撤销已颁发的创作奖,单纯停止颁发新的奖项和停止增加计数即可,不需要删除分类或更改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1:26 (UTC)
- 很简单,不要受理就好了,没办法处理自然也不会有创作奖产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4日 (五) 09:26 (UTC)
- 所以这要怎么推动?--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09:08 (UTC)
- 我只能说不只这一个理由。某一次在DYKC讨论的时候,有一个先辈和我说:“我在参选DYK就是为了宣传,让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首页”之类的说话。能上首页本身就是很大的吸引力。--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
- 上首页和取消正式计数不冲突的。FA/GA也没有正式计数,但是吸引力比DYK大多了。DYK也按FA/GA的模式走就好。--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00 (UTC)
- @Lopullinen:但存在量级的分别。GFAL的提名没有正式计数没错,但一般人并不会像提名DYK那样提名GFAL(就提名频率而言),而且GFAL是条目状态的资格,而不是像DYK那样上了首页就完事,因此GFAL的计数方式与DYK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简单得多),没有可比性。这个量级的分别我不认为可以忽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0 (UTC)
- 我想大多数用户的DYK也不见得比这位用户的GA多。而且一位用户没什么FA/GA,就说明他最值得展示的条目也就是DYK了。他自己都费几个小时写的条目,现在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7 (UTC)
- 参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意见,我认为你“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的假设违背已知事实。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8 (UTC)
- 我也想知道我创建了多少条目。如果有这样的工具当然好,但没有也就没有了,我不是特别在乎我创建多少条目。真的在乎的编辑会自己开个页面把所建条目全部列一遍,如果他不列,还是说明他不在乎,或者更准确地说“不够在乎”。--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 我不认为你这个揣测是妥当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4 (UTC)
- 我也想知道我创建了多少条目。如果有这样的工具当然好,但没有也就没有了,我不是特别在乎我创建多少条目。真的在乎的编辑会自己开个页面把所建条目全部列一遍,如果他不列,还是说明他不在乎,或者更准确地说“不够在乎”。--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 我喜欢吃牛肉和我要养牛是两回事啊。--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8 (UTC)
- 可以写个JS自动+1啊,或者你设定一个条件,以个人身份找机器人自动帮你+1也行。但我认为现在给DYK正式计数的方法(即将所有贡献排他性算到一人头上)负面影响很大,不应该作为正式计数。--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6 (UTC)
- 首先,请不要假设所有人都懂得写JS。其次,如果社群普遍并不认为这样做“负面影响很大”的话,那你不断重复这个观点是没有意思的,上边那个提议限制DYK上首页的“提案”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不希望这里的讨论也变成那个样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
- 所以既然您理解了我的论点及理由,就不要好老回复我了好吗。我不回复您,显得我不礼貌;我切题地回复您,您又说我“不断重复观点”。--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7 (UTC)
- 我只是单纯觉得我问的那些并不重复的问题不应该获得完全一成不变的回答,还有你提出的那些见解可能要先论证存在相当的社群普遍认可会比较好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7 (UTC)
- 如果我的见解和社群共识抵触,您直接把总结贴出来便是。而且这个讨论是给所有人看的,有些问题相信其他看客已经有了答案,所以我点到为止。--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4 (UTC)
- 我只是单纯觉得我问的那些并不重复的问题不应该获得完全一成不变的回答,还有你提出的那些见解可能要先论证存在相当的社群普遍认可会比较好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7 (UTC)
- 所以既然您理解了我的论点及理由,就不要好老回复我了好吗。我不回复您,显得我不礼貌;我切题地回复您,您又说我“不断重复观点”。--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7 (UTC)
- 首先,请不要假设所有人都懂得写JS。其次,如果社群普遍并不认为这样做“负面影响很大”的话,那你不断重复这个观点是没有意思的,上边那个提议限制DYK上首页的“提案”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不希望这里的讨论也变成那个样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
- 可以写个JS自动+1啊,或者你设定一个条件,以个人身份找机器人自动帮你+1也行。但我认为现在给DYK正式计数的方法(即将所有贡献排他性算到一人头上)负面影响很大,不应该作为正式计数。--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6 (UTC)
- 参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意见,我认为你“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的假设违背已知事实。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8 (UTC)
- 另外如User:MilkyDefer所言。我认为DYK是应该有人情味,而不是一个“4支持=1分”的机械数字。而且这个1分更把其他或多或少付出贡献的编辑排他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3 (UTC)
- 如果这种“人情味”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话,那我宁可不要有这种“人情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9 (UTC)
- 现在的编辑很少完整审阅其他编辑的条目。我想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出在DYK的身上——再认真地帮助其他编者校对,最后的荣誉只能是主编一个人的。我认为现在的“没有人情味”整个就是负向操作(连副作用都谈不上,起码副作用还是在指整体向好东西的次要方面)。--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 Lopullinen君的意见正好就反映了为甚么我会说这种计数是在“鼓吹大家单打”。--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7 (UTC)
- 还是如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所说的一样,“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认为是否如此”,如果你(们)是打算直接忽略下边的那些意见的话,那我不认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8 (UTC)
- 但我觉得街灯您们要面对现实,实际上多数维基好的条目主要靠“单打”而成,不论DYK或GA、FA都是。你们鼓吹的“协同”当前现行属于乌托邦,不如您们先把维基百科:协作计划救起来吧。--Djhuty(留言) 2023年7月14日 (五) 20:23 (UTC)
- “协作”不等同于吃大锅饭,文革时候自己单干还要被治罪,维基百科的多人协作并不简单说是每个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也可以是在广阔的平台上承包自己的一份田地。----Cat on Mars 2023年7月14日 (五) 23:03 (UTC)
-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写出来的FA/GA未必能叫“好”。有时候我评审FAC,都能见到条目一些句子语焉不详;而GA已经要求句子意思清楚(FA是句子优美),所以FAC结果连GA标准都不符合。而这些问题如果其他编者愿意协助润色(比如就在DYK前润色一次),那问题早就解决了。所以您说的对,现行DYK模式是鼓励编者本人写出总体效果好的条目。但这样的结果是,细部改善方面其他编者不想帮忙。这概括来说就是“下限高,上限低”吧。十年前我们很缺条目,这种快速吸引编者创建条目的做法很不错,但现在我认为也是注重品质的时候了。而DYK的“写条目只是主要编辑者的事”的思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维基人,我认为这是需要改变的。--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1:13 (UTC)
- 不过您们也不得不承认是如果真的有几个人合力写一个条目来DYK,他们最终也还是颗粒无收的,没有任何管理上给予的计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45 (UTC)
- 确实,如同上面Lopullinen和您阐扬的,当前制度也有所缺陷,但也如同Sanmosa也提醒,“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整个综观来说,并不是只有DYK、GA等在鼓励“单打”,是当前整个中文WIKI环境都是,包含动员令或编辑松、非洲月等活动。要翻转整个生态,不是靠小小的DYK改革了,要整个革命了吧。--Djhuty(留言) 2023年7月15日 (六) 03:15 (UTC)
- “‘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其实也还是DYK惹的祸,早期的动员令甚至是跟DYK直接挂钩的,就算动员令现在没有要求DYK,我想很多参与动员令的人仍然会把DYK的单打计数作为考量,从而令动员令的条目终究还是以单打为主。所以即使其他的地方都有单打的情况,我想问题的根源其实还是来自DYK的计数方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06 (UTC)
- 那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甚么,问题真正的根源是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废除DYK计数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只要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未有合适处理,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17 (UTC)
- 我的想法是:废除单打计数,大家就会失去想单打的诱因,从而写条目时不再以单打作为首要考量,而可能更多地选择与人合作。以不鼓励功利主义的我来说,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就是最公平简单的方法。所以根源的确还是围绕DYK衹对单打进行计数的问题上,“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恕敝人不认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42 (UTC)
- 所以我才说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甚么,计数并不是单打的“诱因”,就算是也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因为单打是习惯问题,当时DYK规则的设定想必也受到习惯的影响。换言之,你把社群个人习惯与DYK规则的关系搞混了:应该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而不是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一来不可能为社群所接受,我觉得下方的意见已经足够清晰地表达了这个观点了,我也不想重复,二来这样做很有可能适得其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7:57 (UTC)
- 对不起,我认为“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这个现象的确是真的,才不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很简单,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其实已经可见一斑。--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6 (UTC)
- 我都明明白白地跟你说了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但你坚持不信,我也没办法。而且,你一样还是无法反驳“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这点,难不成当时DYK规则的规定是完全不依照社群个人习惯制定的吗?我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单打”的倾向是社群里的人本就有的,而不是被DYK规则的规定带出来的。再者,你拿“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来说也完全没有说服力,这完全可以是因为绝大部分提交到动员令的条目的主编本来就习惯写或提交DYK。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 但我还是认为因为DYK的计数缘故,从而导致动员令的条目绝大多数都是独力完成,这一点看法我不会改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4 (UTC)
- 只要你不是想尝试强套你这个想法给其他人并逼迫他们接受的话,那我一切都好。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现实上非常讨厌强套他们自己的想法给我的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7 (UTC)
- 但我还是认为因为DYK的计数缘故,从而导致动员令的条目绝大多数都是独力完成,这一点看法我不会改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4 (UTC)
- 我都明明白白地跟你说了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但你坚持不信,我也没办法。而且,你一样还是无法反驳“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这点,难不成当时DYK规则的规定是完全不依照社群个人习惯制定的吗?我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单打”的倾向是社群里的人本就有的,而不是被DYK规则的规定带出来的。再者,你拿“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来说也完全没有说服力,这完全可以是因为绝大部分提交到动员令的条目的主编本来就习惯写或提交DYK。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 对不起,我认为“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这个现象的确是真的,才不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很简单,往年动员令里不参加DYK的条目占了多少?其实已经可见一斑。--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6 (UTC)
- 所以我才说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甚么,计数并不是单打的“诱因”,就算是也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因为单打是习惯问题,当时DYK规则的设定想必也受到习惯的影响。换言之,你把社群个人习惯与DYK规则的关系搞混了:应该是社群个人习惯催使了DYK规则的规定,而不是DYK规则的规定催使了社群个人习惯。“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一来不可能为社群所接受,我觉得下方的意见已经足够清晰地表达了这个观点了,我也不想重复,二来这样做很有可能适得其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7:57 (UTC)
- 我的想法是:废除单打计数,大家就会失去想单打的诱因,从而写条目时不再以单打作为首要考量,而可能更多地选择与人合作。以不鼓励功利主义的我来说,不论单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实就是最公平简单的方法。所以根源的确还是围绕DYK衹对单打进行计数的问题上,“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恕敝人不认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42 (UTC)
- 那你还是看不到问题真正的根源(真正的问题)是甚么,问题真正的根源是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废除DYK计数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只要如何在多人主编的情况下“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未有合适处理,那你就算废除了一切的计数大家也还是在单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17 (UTC)
- “‘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其实也还是DYK惹的祸,早期的动员令甚至是跟DYK直接挂钩的,就算动员令现在没有要求DYK,我想很多参与动员令的人仍然会把DYK的单打计数作为考量,从而令动员令的条目终究还是以单打为主。所以即使其他的地方都有单打的情况,我想问题的根源其实还是来自DYK的计数方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06 (UTC)
- 确实,如同上面Lopullinen和您阐扬的,当前制度也有所缺陷,但也如同Sanmosa也提醒,“多人主编”问题在动员令上也有。整个综观来说,并不是只有DYK、GA等在鼓励“单打”,是当前整个中文WIKI环境都是,包含动员令或编辑松、非洲月等活动。要翻转整个生态,不是靠小小的DYK改革了,要整个革命了吧。--Djhuty(留言) 2023年7月15日 (六) 03:15 (UTC)
- Lopullinen君的意见正好就反映了为甚么我会说这种计数是在“鼓吹大家单打”。--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7 (UTC)
- 现在的编辑很少完整审阅其他编辑的条目。我想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出在DYK的身上——再认真地帮助其他编者校对,最后的荣誉只能是主编一个人的。我认为现在的“没有人情味”整个就是负向操作(连副作用都谈不上,起码副作用还是在指整体向好东西的次要方面)。--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 如果这种“人情味”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话,那我宁可不要有这种“人情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9 (UTC)
- 我想大多数用户的DYK也不见得比这位用户的GA多。而且一位用户没什么FA/GA,就说明他最值得展示的条目也就是DYK了。他自己都费几个小时写的条目,现在连列出条目(甚至手动更新计数)的时间的不想花,那说明他大概也不把DYK当回事,不计数也就不计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7 (UTC)
- @Lopullinen:但存在量级的分别。GFAL的提名没有正式计数没错,但一般人并不会像提名DYK那样提名GFAL(就提名频率而言),而且GFAL是条目状态的资格,而不是像DYK那样上了首页就完事,因此GFAL的计数方式与DYK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简单得多),没有可比性。这个量级的分别我不认为可以忽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0 (UTC)
- 上首页和取消正式计数不冲突的。FA/GA也没有正式计数,但是吸引力比DYK大多了。DYK也按FA/GA的模式走就好。--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3:00 (UTC)
- (!)强烈抗议:我仍然觉得“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仍要有”,不然条目经过各种改动,我要怎么“证明”我曾经主编过?抗议取消所有“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不然条目经多次迭代更改,根本没能证明“曾经主编过”,连“曾经”,都不给留了是不是,用户不能声称条目所有权,所以我认为“留下‘曾经’主编过 的纪录”至关重要,至少要留有一种“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这同时也能增加新手编辑意愿。要说“曾经主编过”任何人都能声称,而且各个人标准不一,但“用共识决定”至少还有一个依据,也是一种可参考的标准,所以(!)强烈抗议把“用共识决定谁是主编的评选”全部弄到没有!!(!)强烈抗议。--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4 (UTC)
- 我把ProduceEncouragement直接删了,没必要显示这个。Fire Ice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5 (UTC)
- (!)强烈抗议:我认为将主编的名头删除绝对不是好事,将会减损创作条目的热情。既然无法证明该人对条目好坏的贡献,为何需要将条目写好并维基化,而不是将各项资料列好就行?个人认为这种磨灭创作热情的作法会让维基百科的水准降低。Waylon1104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0 (UTC)
- 我认为相关制度目前还有存在的价值,直接废除并没有什么好处。有人视之为阻挠多位编者协作的障碍,同时也有视之为促进编者贡献百科全书之动力者。我不认为社群应当轻易否定这其中任何一种意见。当然,我想社群意见会很分歧,事实上这在目前的讨论中也体现出来了。现阶段我认为应该先考虑改革新条目推荐主编制度,让对条目有相当贡献者都能获得创作奖肯定;不是“一分为多”,而是“共享”荣誉。至于具体标准如何,可以由参与评选的编者定夺。我想这应该是有益无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
- 连动员令也无法处理的多人主编的情况,到现在谈DYK却能处理得了的话,我只能说非常神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2 (UTC)
- 维基百科社群神奇之处可不少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5 (UTC)
- 那倒确实。既然如此,我倒是想看看如果真的从这个方向来谈的话到底能谈出些甚么东西出来,如果有足够建设性的话,我个人很乐于参与相关讨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7 (UTC)
- 另外,我意料废除创作奖的决定将遭到不少编者反弹。应当广泛征询社群意见,谨慎研讨改进或替代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4 (UTC)
- 我感觉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的正式提议就很温和,毕竟就是换了个名字、不再叫作“创作奖”而已(反正我不觉得那能称之为“奖”)。我翻查了一下2020年的讨论,当时似乎并没有任何对此本身的反对意见,但我感觉这里提议的具体的执行方式的不同都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群的态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3 (UTC)
- 另外,我意料废除创作奖的决定将遭到不少编者反弹。应当广泛征询社群意见,谨慎研讨改进或替代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4 (UTC)
- 那倒确实。既然如此,我倒是想看看如果真的从这个方向来谈的话到底能谈出些甚么东西出来,如果有足够建设性的话,我个人很乐于参与相关讨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7 (UTC)
- 你们觉得多人主编实现不了这是技术问题呢,还是别的什么问题呢?--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8 (UTC)
- 我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但就算大家知道了,关键还是怎么处理那个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处理方法,那不还是徒劳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2 (UTC)
- 维基百科社群神奇之处可不少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5 (UTC)
- 其实Waylon1104说到了一个重要的点:应该具体的表彰荣誉者作出的贡献,即他的条目具体好在哪里。或许真的可以把创作奖改成提名制:编者积累一定的条目后可以提一次名,提名中展示这段时间他贡献的条目,并分享一下他编写条目的秘辛。比如我就很希望获奖理由是“Lopullinen虽然写了很多小条目,但也翻译了许多内容充实的条目,其中包括长条目XXX。除电子游戏条目外,他还尝试了XXX领域的XX条目。此外,他也协助润色了XXX条目。”而不是“Lopullinen写了5篇DYK。”
- 共享分数这个出发点是很好,但这样做会不会让分数精确到0.1分之类?然后长条目编辑者会说“我条目比他长10倍,就不能多加0.5分”?然后我担心这个分数会陷入另一种更有争议的循环。如果这个分数能被看淡,就像编辑次数那样浮动一点没有人在意就好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8 (UTC)
- “Lopullinen写了5篇DYK。” --Iridium(IX) 2023年7月15日 (六) 03:58 (UTC)
- “抵制住贴标签与道德说教的诱惑,读者可能并不会接受你告诉他应该怎样思考的好意。让事实自己说话,让读者自己决定。”虽然这本来是拿来说中立的观点的,但我感觉在这情境下也适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3 (UTC)
- 在这里“每个人怎样思考”就是“事实”。而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有助于其他人了解更全面的“事实”。其他编者能否理解并接受我的观点,取决于我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我的意见是否会改变,也取决于您和其他编者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只要没有把自己的观点说成社群的共识,那大家都自由表达意见就好。好了,还是回归创作奖的事情吧,不要跑题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5:25 (UTC)
- 我的意思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虽然写了很多小条目,但也翻译了许多内容充实的条目,其中包括长条目XXX。除电子游戏条目外,他还尝试了XXX领域的XX条目。此外,他也协助润色了XXX条目”这种句子来理解一个用户做过了一些甚么,因为这类型的描述(用你的话来说,应该是有“人情味”的描述?)是主观的,但每个人的主观感受都不一样。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
- 荣誉这个东西是为了激励人的,而正是因为每个人受到激励的点都不同,所以我们才要陈述自己的想法,看大家的想法有没有共同点,能否让荣誉能激励到更多的人。毕竟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持有和我完全相反的想法”,您也需要其他人发表自己的观点后才能看出来啊。(而且如果我不说,您又能否知道居然还有人持有这样的想法?)--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0 (UTC)
- 但社群更偏好客观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就单说你给出来的那段主观描述好了,我总感觉有些流于虚无缥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3 (UTC)
- 比如我刚做完的Talk:极地战嚎3:血龙GAN,很多工作其实也可以默默无闻地校对掉,而不是放在曝光量较大的评审区让人看到。而且即使放在评审区,我也丝毫不奇怪有人想“这个叫洛普利宁的用户是不是有问题,有那么点翻译能力居然不给自己给写dyk拿创作奖,而是花几个下午一句句看其他人的条目”。我青睐英文维基“提名人和评审人共同改善条目”的理念;我不能证明社群其他人怎么看(毕竟都想您这样“理性”的说话,那永远也证明不了),但我是认为社群多少是有“条目是其他主编的,给他看条目就是白给他干活”的气氛。我希望校对者、审阅者也把能促成GA/Dyk也当成贡献,完整仔细的检查条目,并且也希望社群将他们的贡献是为重大贡献。读条目固然比写条目快,但如果条目比较长,这也不是十分钟半小时能搞完的。DYK机械性的主编名头让这种“合作”分享荣誉的可能性疏远,这就是我希望不要单纯以数字来钦定贡献者的原因。当然,我理解您认为我说的话是胡扯。在做这项工作之前,我见这句话大概也是觉得在胡扯。--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9:04 (UTC)
- 但社群更偏好客观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就单说你给出来的那段主观描述好了,我总感觉有些流于虚无缥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3 (UTC)
- 荣誉这个东西是为了激励人的,而正是因为每个人受到激励的点都不同,所以我们才要陈述自己的想法,看大家的想法有没有共同点,能否让荣誉能激励到更多的人。毕竟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持有和我完全相反的想法”,您也需要其他人发表自己的观点后才能看出来啊。(而且如果我不说,您又能否知道居然还有人持有这样的想法?)--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0 (UTC)
- 我的意思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虽然写了很多小条目,但也翻译了许多内容充实的条目,其中包括长条目XXX。除电子游戏条目外,他还尝试了XXX领域的XX条目。此外,他也协助润色了XXX条目”这种句子来理解一个用户做过了一些甚么,因为这类型的描述(用你的话来说,应该是有“人情味”的描述?)是主观的,但每个人的主观感受都不一样。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
- 在这里“每个人怎样思考”就是“事实”。而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有助于其他人了解更全面的“事实”。其他编者能否理解并接受我的观点,取决于我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我的意见是否会改变,也取决于您和其他编者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只要没有把自己的观点说成社群的共识,那大家都自由表达意见就好。好了,还是回归创作奖的事情吧,不要跑题了--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5日 (六) 05:25 (UTC)
- 连动员令也无法处理的多人主编的情况,到现在谈DYK却能处理得了的话,我只能说非常神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2 (UTC)
- 个人以为这与目前学术界"共同一作"、"通讯作者"一类的衔头有共通之处。如果要搞这个(先说我不认同条目有主编之称),建议向学术界借镜。--Temp3600(留言)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4 (UTC)
- 我认为大家都心知肚明维基百科大多数条目实际上是有主要贡献者的。社群内部予以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并不代表让特定编者垄断条目所有权。我想社群还是能很清楚区分两者的差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7 (UTC)
- 但我感觉这里有一些用户似乎没有区分两者的差别的能力。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4 (UTC)
- 事实上如果有较公平的算奖方法,我是不介意保留创作奖制度。现有的计数方法有甚么不公平不合理,上面我想都已经说到口臭。但要怎样才可以有更公平的计法?似乎又真的很难想。--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0 (UTC)
- 同意Cdip150君。--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8 (UTC)
- 这应该不是强推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提案,并阻挠副作用非常小或无的提案的理由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49 (UTC)
- 这之所以说“似乎又真的很难想”,我也很想有一个副作用非常小或甚至无的提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54 (UTC)
- 我觉得我的提议副作用非常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1:53 (UTC)
- 没有解决问题那还讲甚么副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2:35 (UTC)
- 我对这里的具体问题的理解跟你不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3:03 (UTC)
- 没有解决问题那还讲甚么副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2:35 (UTC)
- 我觉得我的提议副作用非常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1:53 (UTC)
- 这之所以说“似乎又真的很难想”,我也很想有一个副作用非常小或甚至无的提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54 (UTC)
- 这应该不是强推会引致严重的副作用的提案,并阻挠副作用非常小或无的提案的理由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49 (UTC)
- 同意Cdip150君。--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8 (UTC)
- 我认为大家都心知肚明维基百科大多数条目实际上是有主要贡献者的。社群内部予以承认并适当表彰这些主要贡献者,并不代表让特定编者垄断条目所有权。我想社群还是能很清楚区分两者的差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7 (UTC)
- 先整理一下问题。
- 1. 第一个问题也就是一开始的废除维基创作奖机制的争论
- ProduceEncouragement机制本质就是dyk计数器,虽然名义上叫做奖励,但实际上和级别和奖励关系都不大,(+)支持改名。
- 2. 第二个问题是讨论维基创作奖提名机制的改革方向
- 如果要将维基创作奖转化为真正的奖项,需要的是一整套评价机制,这可能需要另外一个讨论区集中讨论,相对而言改名的成本会比较低。
- 3. 第三个问题是维基创作奖和多人主编之间的关系
- 有人主张个人奖项不利于多人协作,这就让我想起文革大跃进的吃大锅饭。虽然维基百科主打协作,但协作只是达成维基百科的目标的手段,很多时候包产到户比起多人协作更有效率,我心目中的协作不是一堆人写同一个条目,而是是某个人负责自己擅长的领域,相互评鉴达成更好的质量。如果追求协作的话,巡查员应该把那些小小条目全部打捞起来,事实上条目质量往往需要有人负责。--Cat on Mars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
- 我觉得我不妨问这样一个问题:有多少人是支持把维基创作奖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改名,也就是把模板上显示的文字改掉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4 (UTC)
- @MilkyDefer、UjuiUjuMandan、Lopullinen、CatOnMars、Milkypine、Ghren、Djhuty、A2569875、Fire-and-Ice、Waylon1104、Ericliu1912。我之所以要问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讨论还是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如果能确立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的话,我会比较好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
- @SIridiuM28、Temp3600、Cdip150。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10 (UTC)
- 明明历史记录里就能看出来谁是第一贡献者,FA和GA的实践也已经证明了这点,结果一个小小的DYK评审居然还能让这个社群还诞生出“没有主编头衔就无法证明主要编者”的想法。这个社群你们自己玩吧,我累了。BTW:我赞成CatOnMars的意见。不过我想补充的是,负责条目品质的人是提名者,这个人一般是主要贡献者,但只要提名人愿意负责提名流程,那也可以不是。--洛普利宁 2023年7月16日 (日) 13:46 (UTC)
- 常言道要谁来负责,反正负的是职责而不是责任,是谁负的也其实差不多啦。常言道编者每一个都是来当义工,主编开个DYK评审然后滚蛋的事也不罕见,毕竟当义工的不是皇皇然扰乱秩序也唯有多多包容,还能要求什么?你看今时侯选上多半的条目也不是新条目,一个不是‘新条目’的‘新条目’多时又哪能分出真正的主编,没有主编又何来所谓的个人奖项?难不成真要以历史页所记录的某某贡献字元比另某某多出两千来定夺谁的贡献才是贡献?这也不过是多次提过为了编者冠冕堂皇而不矫揉造作的‘自我满足/激励人心’目的而为吧,乃至也不乏假DYK真GA来顺便蹭奖的事。因此当务之急便是把奖励的形式去除,至于另确立为奖项还是多人主篇的问题只能容后才谈。要说搞个什么维基拓基奖,奖励长期建立具有质素潜力的DYK短条目,能造福后人发展成GA/FA而成他人之美(从评级而非领域出发的拓荒奖)的编者也总比现时这维基苦力奖带多点意义。--Iridium(IX) 2023年7月16日 (日) 17:02 (UTC)
- 既然两边不讨好(虽然很明显是某登能儿故意捣乱),我能给的意见只有“摆烂”。不管日后大家怎么提交DYK、投票DYK,只要没人存档、上首页、添加次数,自然而然就不会有问题。毕竟许多人会提交、投票,但也有许多人不会处理存档、上首页、添加次数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6日 (日) 14:22 (UTC)
- 恕无法支持改名。管理上授予的计数,意味着就是在彰表人家,那本身就是一种荣誉,不见得改名有何实质意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8日 (二) 02:44 (UTC)
- 看完一长串讨论,我觉得我比较认同User:靖天子所提的观点。因此回应上面这三个问题:
- 1. (-)不支持改名,维基荣誉仍然可以作为鼓励新手、让新手参与条目编写的动机。
- 2. 调整维基创作奖的评选机制,是废除现行以DYK计数的机制为前提。但是既然没有要调整DYK计数机制,仅是调整创作奖的等级上限,自然无需调整评选机制。况且,目前已有提名制的原创奖、翻译奖、主题拓荒贡献等奖项,若再加上创作奖,同质性是有点高了。
- 3. 原文便有提到,希望借由在10等(50个DYK)之前仍保留维基创作奖,之后便不再计数的方式,鼓励编者朝著更远大的目标前进,包含参与清理、修订、协作等,在写新条目之外的其他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方式。--巴波(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03:22 (UTC)
- ‘维基创作奖(或者说DYK数量)这样的制度,本意应该是为新手设计 ... 但让维基百科变成像yahoo奇摩知识加或百度百科那样功利的获奖荣誉制度,是否有点不合维基百科的初衷?’
- ‘我甚至觉得创造这种友好的环境,淡化甚至遏制现在荣誉奖项泛滥的风气,是我们这些老手的责任。’--Iridium(IX) 2023年7月18日 (二) 04:14 (UTC)
- 我再确认一下,您的意见是“1. dyk计数与创作奖不分离;2. 创作奖评选机制不改变;3. 限制创作奖的等级上限”。----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05:30 (UTC)
- 是的。--巴波(留言) 2023年7月19日 (三) 01:39 (UTC)
- 同意Cdip150君的意见。希望社群还是先考虑改革奖项内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8日 (二) 06:40 (UTC)
- 是讨论Cdip150评选“DYK的计数”的问题,还是“取消创作奖”的问题,是如何评选DYK的问题,还是如何评选创作奖的问题。----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5 (UTC)
- @Cdip150、Ericliu1912、巴波:我觉得CatOnMars在他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的留言的第一点说得很好,把DYK计数视作“荣誉”本来就是misconception。我自己的意见如果连DYK计数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都无法改名的话,那这里整个讨论串的讨论基础都是错误的,这里的讨论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而我也可以说在没这种misconception的情况下,乍得湖事件根本一开始就不会发生。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29 (UTC)
- 衹说改名但又不实质改变制度本来就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4 (UTC)
- 把DYK计数视作“荣誉”本来就是misconception,改名了不就能更正这个misconception了吗?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7 (UTC)
- 由于是官方给的计数,自然就是官方给您的认可,所以不存在您所谓的misconception。除非把计数从制度上完全非官方化,否则乍得湖的问题依然会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0 (UTC)
- 你把“官方认可”与“荣誉”、“表彰”挂钩本身也是一种misconception。不过既然你能完全无视问题真正的根源并坚持认为是DYK计数催生了社群个人习惯,甚至还否定问题真正的根源本身,那我也不预期你会意识到你认知上的错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4 (UTC)
- “官方认可”都不视为“表彰”才是misconception,表彰人家的同时当然就是在认可人家啊,连这种常理都不识的话,我反而觉得您的认知有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7 (UTC)
- 改名的实质是dyk计数和创作奖分离,如果社群认为创作奖有脱离dyk计数独立存在的必要性,才有必要讨论创作奖评选的形式问题。dyk记录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和创作奖表彰的作用并行不悖,没有必要一定要把dyk计数和荣誉绑定在一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3:58 (UTC)
- 正如Lopullinen君所说:“明明历史记录里就能看出来谁是第一贡献者”,如果另外还要DYK的计数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那么这种形式实质上还是一种表彰作用,把它脱离荣誉但却仍要官方给予计数,当然是相悖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4:29 (UTC)
- 这两种说法实际上也是有区别的,DYK的计数是一种“共识”,不是光看编辑记录就可以得出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7 (UTC)
- 那为甚么还要“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除了是为了表彰之外,我实在看不出这是为了甚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5:55 (UTC)
- 为什么需要“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道理很简单,因为单看历史记录编辑位元组数很大的并不一定能看作贡献,也没有一个实质的标准能够判断是不是有效贡献。就好比说你今天为实验室写了一个程式,程式有几万行,那就是贡献了吗? 几万行在资料记录上位元组数变化量肯定大,但重点还是要看这程式的帮助性大不大,比方说我要给指导教授用用看,指导教授说,OK不错,那这才叫做有贡献;不然随便写,写出来像垃圾一样还用不著,一亿行也没有屁用。同理,条目也是要经过评审才能知道这段贡献到底是不是贡献,有了“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才有“Ok这个人的这段贡献是一个有用的贡献”,作为一个比“位元组数大小”更靠普的标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16:42 (UTC)
- @Cdip150:那请问我编辑完之后有人编辑比我更多,我要用甚么依据来说明那个曾经我有主要编辑过?没有东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没有了,大家都讨厌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5 (UTC)
- 参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留言:“能用Bot搞好的事,为什么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写了多少条DYK,用您的Bot就已经帮我算得一清二楚了”,我们就只是想要个bot计数器而已,这就是我们的共识,这又跟表彰有甚么关系?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46 (UTC)
- 因为“共识”是一种标准。我认为比主张我编辑过XX条目更客观的标准。比起谁编辑几位元组更好的标准,他是由评选参与者讨论出来的,共识的价值我认为胜于数值。严格来说有存档就可以了 记不记数也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1 (UTC)
- 那考试为什么要有及格线,除了奖励那些好学生之外我看不出来有什么意义。法考、驾考、语言考试什么的都不需要,反正就让那些学过的拿个证书获取成就感。----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5 (UTC)
- 至于为什么 因为我会焦虑 我不知道我写了多少算是足够的贡献 想问别人这样是否够了 作为是否要继续画大量心思的停损点 如果用评选获得共识是“Ok”一定程度足够了 那我就可以放心力到下一个条目;原有条目转成维护模式-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8 (UTC)
- “成就感”,让人有成就感终究还是一种表彰,完全看不出其他意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9 (UTC)
- 我现在的想法没有把DYK当作荣誉,而是谘询方式,谘询社群这次贡献的足够程度,不够 那我就继续改,够了的话 就可以把主力移动到下一个条目,原条目转成维护模式 不放全部心力。不然连谘询管道都没有很无助耶。-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30 (UTC)
- 如果连这种谘询确认管道都要移除,那我写条目真的很无助耶,我怎么定义停损点?不让我问社群共识?那我写起来很心累耶。又不是每个条目都有时间弄到GA。-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32 (UTC)
- 然后我谘询社群取得共识叫做荣誉?这是哪门子的逻辑???-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34 (UTC)
- 那考试为什么要有及格线,除了奖励那些好学生之外我看不出来有什么意义。法考、驾考、语言考试什么的都不需要,反正就让那些学过的拿个证书获取成就感。----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5 (UTC)
- 所求:“我对这条目做的够不够”。就这样。我想要知道“我对这条目做的够不够”,想请社群鉴定。够了,下一条目;不够,原条目继续改善;当然,够了也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往GAFA走。--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0 (UTC)
- 那为甚么还要“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除了是为了表彰之外,我实在看不出这是为了甚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5:55 (UTC)
- 而且按您们的逻辑,GA/FA其实也没有任何官方给的计数,那是否要说FA/GA不能让大家有成就感、不能确认自己做得够不够?--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53 (UTC)
- @Cdip150:GA/FA要花的时间成本太高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时间精力。--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7:16 (UTC)
- @Cdip150:我希望有管道能传达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还要努力装作我有做事的样子。证明曾经是主编的共识纪录正是我有做事的证明。我想证明我不是没有做事,我想证明我不是随便修错字装忙好像感觉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识认证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证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觉良好。我不希望没有东西能证明我有在做事的状况出现。如果没有相关管道,没法证明我会非常焦虑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6:59 (UTC)
- 如果你们要移除,那我要请求新的证明有在做事的管道。我就是那么不安,一定要有人告诉我我算不算有在做事,不然我就是会非常不安,也不知道怎么半。你们的提案即将摧毁的心理建设了,我快要死掉了。我整个研究所都是在这个状况,每周都在想办法跟教授证明我有在做事,不然写一个程式算是有贡献吗?我不知道,教授说我有贡献我才能安心地接受我有贡献。同理,我写了一个条目,我算是有贡献吗?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能问社群,我有贡献吗,DYK说有,那我应该就是我有贡献了吧,但如如果没有这个,我要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贡献,算不算贡献? 我要写到哪里 才算贡献? 我人生值得花那么多时间来研究甚么东西算贡献吗? 我不知道 我算不出来拉QAQ。 我现在觉得没了DYK天要塌下来了 世界要毁灭了 怎么办才好--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7:00 (UTC)
- 那还是同一个逻辑:是否要说FA/GA不能让大家知道某人有做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
- 如果你们要移除,那我要请求新的证明有在做事的管道。我就是那么不安,一定要有人告诉我我算不算有在做事,不然我就是会非常不安,也不知道怎么半。你们的提案即将摧毁的心理建设了,我快要死掉了。我整个研究所都是在这个状况,每周都在想办法跟教授证明我有在做事,不然写一个程式算是有贡献吗?我不知道,教授说我有贡献我才能安心地接受我有贡献。同理,我写了一个条目,我算是有贡献吗?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能问社群,我有贡献吗,DYK说有,那我应该就是我有贡献了吧,但如如果没有这个,我要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贡献,算不算贡献? 我要写到哪里 才算贡献? 我人生值得花那么多时间来研究甚么东西算贡献吗? 我不知道 我算不出来拉QAQ。 我现在觉得没了DYK天要塌下来了 世界要毁灭了 怎么办才好--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07:00 (UTC)
- 这两种说法实际上也是有区别的,DYK的计数是一种“共识”,不是光看编辑记录就可以得出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7 (UTC)
- 正如Lopullinen君所说:“明明历史记录里就能看出来谁是第一贡献者”,如果另外还要DYK的计数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那么这种形式实质上还是一种表彰作用,把它脱离荣誉但却仍要官方给予计数,当然是相悖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4:29 (UTC)
- 改名的实质是dyk计数和创作奖分离,如果社群认为创作奖有脱离dyk计数独立存在的必要性,才有必要讨论创作奖评选的形式问题。dyk记录作为“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和创作奖表彰的作用并行不悖,没有必要一定要把dyk计数和荣誉绑定在一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3:58 (UTC)
- “官方认可”都不视为“表彰”才是misconception,表彰人家的同时当然就是在认可人家啊,连这种常理都不识的话,我反而觉得您的认知有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7 (UTC)
- 你把“官方认可”与“荣誉”、“表彰”挂钩本身也是一种misconception。不过既然你能完全无视问题真正的根源并坚持认为是DYK计数催生了社群个人习惯,甚至还否定问题真正的根源本身,那我也不预期你会意识到你认知上的错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4 (UTC)
- 由于是官方给的计数,自然就是官方给您的认可,所以不存在您所谓的misconception。除非把计数从制度上完全非官方化,否则乍得湖的问题依然会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0 (UTC)
- 把DYK计数视作“荣誉”本来就是misconception,改名了不就能更正这个misconception了吗?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7 (UTC)
- 衹说改名但又不实质改变制度本来就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4 (UTC)
- @MilkyDefer、UjuiUjuMandan、Lopullinen、CatOnMars、Milkypine、Ghren、Djhuty、A2569875、Fire-and-Ice、Waylon1104、Ericliu1912。我之所以要问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讨论还是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如果能确立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的话,我会比较好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
- 我认为有没有奖项其实并不重要,希望保留的是一个能以共识的形式留下纪录的“谁曾经主持过某个条目的编辑”,请注意是“曾经”,留下一个共识性的纪录。因为编辑可以是修错字或小改什么的,每个人都可以说我编辑过我有编辑过的每个条目,什么是“曾经主持过”透过共识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标准,我的诉求只有希望能留下至少一种这样的评选方式,GA跟FA有时难度太高,并不一定有时间弄,这是对于现实生活忙碌的人,类似DYK这样的评选似乎是目前仅存的唯一一种方式。所以有没有奖励其实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8日 (二) 08:38 (UTC)
- Reputation is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Character is what you are.--Wikimycota🧬 2023年7月20日 (四) 00:00 (UTC)
- 我还是一样意见,我需要一个“证明我有没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够,由社群讨论共识决定”的管道,至于社群认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荣誉都不重要。另外再次声明“证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会产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两回事,有时做了事不一定会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时太久没写条目需要生出条目来不然亏待了维基百科,这时硬逼自己写条目哪来的成就感。。。但是动力不足时就只能问社群“我这样算是有做事了吗”只有DYK主编制能问出来,因此仅需要“证明了谁有做事”的共识资料以存档的形式存留就好。我的焦虑症就是需要这种管道缓解,谢谢。-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20日 (四) 04:20 (UTC)
- Reputation is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Character is what you are.--Wikimycota🧬 2023年7月20日 (四) 00:00 (UTC)
不再默认用户开启DYK计数
- 之所以一开始只要求改名,就是考虑到DYK计数存在的激励作用,我觉得没有必要全部废除,同时将条目送去进行评审也是比较好的改进方式,最后讨论创作奖是否有必要改革才不会一定和dyk联系在一起。我觉得既然有人需要有一个dyk计数器,并且既然社群已经有一个了,那就继续保留又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机器人执行,也不一定要管理员的脚本执行,要么不必默认开启,就叫有需要的用户自行添加到机器人的执行列表上。
- 既然管理员的意见已经很明显了,DYK计数才是导致个人主义的源头,所以觉得DYK和创作奖绑定、创作奖评选形式根本不重要,只有DYK不计数才会善罢甘休。既然多数维基百科荣誉都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那么维基百科创作奖也应该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只有用户主动要求才去添加。我现在的提案就是DYK计数自愿,甚至没有必要管理员维护,社群维护一个公共脚本,是否改革DYK评选形式的话后面再说。--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
- 这有点儿仿效维基香港内容奖,通过评选后不会自动获奖和计数,而是主编者事后自行另外登记申请,由他人再三确认后才给计数。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折衷的办法,衹是能不能根治个人主义的现象?倒成疑问,要看之后评定机制改成怎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12:58 (UTC)
- 如果考虑评定机制,甚至你可以在申请DYK的时候要求是否积分,就像现在还有很多人还不希望DYK之后给自己加模版一样,默认就不要积分;如果你们要积分,可以设立多样化的DYK评选标准,允许多人协作共同获奖,自选一种DYK达标方式要求多少积分。反正对于新手就是花样、有趣,写得多了也无所谓要不要积分,多几种DYK评选标准也免得现在DYK通关像流水线批发一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5:09 (UTC)
- 这有点儿仿效维基香港内容奖,通过评选后不会自动获奖和计数,而是主编者事后自行另外登记申请,由他人再三确认后才给计数。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折衷的办法,衹是能不能根治个人主义的现象?倒成疑问,要看之后评定机制改成怎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12:58 (UTC)
- 我还是一样意见,我需要一个“证明我有没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够,由社群讨论共识决定”的管道,至于社群认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荣誉都不重要,要不要记录谁做了几件事也不重要。所以是否要取消自动计数或申请后计数,我没意见。另外再次声明“证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会产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两回事,有时做了事不一定会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时太久没写条目需要生出条目来不然亏待了维基百科,这时硬逼自己写条目哪来的成就感。。。但是动力不足时就只能问社群“我这样算是有做事了吗”只有DYK主编制能问出来,因此仅需要“证明了谁有做事”的共识资料以存档的形式存留就好,其他你是否要映射到计数,也就看申请人决定吧。--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科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3年7月19日 (三) 16:26 (UTC)
- 我本就认为Cdip150的认定不合理,这种提案我是绝不可能支持的,这点我是不可能妥协的。社群没有责任为个别管理员的错误判断负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23:40 (UTC)
- 我感觉这个议题如果要推动下去,需要U:sanmosa和U:Cdip150之间单独讨论一段时间,感觉又是无解。----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09:18 (UTC)
- 我觉得但凡Cdip150意识到他这里做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在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的话,这里的讨论也不至于如此,毕竟这里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非常坚决反对他的观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5日 (二) 10:25 (UTC)
- 您可以说我的提议可能不为部份人所接受(事实上也不是只有一个人支持如上的观点[如AT、Lopullinen],阁下经常使出“不只一个人”的论调来支持自己,本来就已经不妥),但就此把我形容为“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实乃对本人非常不文明的贬低。您近期屡屡对本人一言不合就口不择言,经即场提醒后不久又依然故我,本人认为现在有必要对阁下之言论移送WP:ANM评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0 (UTC)
- 评估就评估吧,让社群看看你对我的指控是否公允也不失是一件好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6日 (三) 09:23 (UTC)
- 您可以说我的提议可能不为部份人所接受(事实上也不是只有一个人支持如上的观点[如AT、Lopullinen],阁下经常使出“不只一个人”的论调来支持自己,本来就已经不妥),但就此把我形容为“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实乃对本人非常不文明的贬低。您近期屡屡对本人一言不合就口不择言,经即场提醒后不久又依然故我,本人认为现在有必要对阁下之言论移送WP:ANM评估。--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0 (UTC)
- 我觉得但凡Cdip150意识到他这里做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在公然故意与社群意见作对的话,这里的讨论也不至于如此,毕竟这里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非常坚决反对他的观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5日 (二) 10:25 (UTC)
- 我感觉这个议题如果要推动下去,需要U:sanmosa和U:Cdip150之间单独讨论一段时间,感觉又是无解。----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09: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