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

佛教典籍的组织与保存形式,包括经、律、论三个基本部分

三藏梵语त्रिपिटकtripiṭaka巴利语Tipiṭaka),佛教术语,佛教经典的分类法,即三种类别的佛典,包含[1]经藏sūtrapiṭaka)、律藏vinayapiṭaka)、论藏abhidharmapiṭaka),三者合称三藏,或分为十二类的佛语,亦称为十二分教,即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稀有、论议。

佛家高僧精通经、律、论三藏者,称为三藏法师三藏持者;精通经藏(各种经文)者,称为经师;精通律藏者(讲戒律),称为律师,精通论藏(明示教法)者,称为论师。

词源

梵文tri-和巴利文ti-意义为“三”,和英文three同源。piṭaka义为“篮、箧”,指载著经文的篮子。[2]合称即比喻三种经文,即经、律、论。

历史由来

释迦牟尼世尊般涅槃之后,弟子为能维持佛陀所传的教理,由上座长老摩诃迦叶主导,选拔五百位阿罗汉代表,于王舍城外的七叶窟召开佛典的编集大会,称为“第一结集”或“五百结集”。

经藏

契经,内容是释迦牟尼所传教义,由阿难诵出,经大会认可确立。《阿含经》即为经藏,《阿含经》有四大部,即长阿含中阿含杂阿含增一阿含,又称四阿含,要旨为一切有为法无常、一切有漏法一切法无我,是初期佛教之研究资料,尤以《杂阿含经》代表了释尊在世时期的佛法实态。《杂藏》为四阿含的补遗,如法句出曜本事生经五百弟子本起经等,涵盖了法义偈颂、菩萨本生本起因缘等内容。

在巴利圣典中,经藏称为尼柯耶共分五部,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

大乘佛教的经藏除阿含经外,还包括诸多列入般若部宝积部大集部华严部涅槃部的大乘经,以及五大部外的大乘经(如:法华维摩深密楞伽弥陀金光明等),宣扬菩提心摩诃般若波罗蜜空性)、无我无我法性平等真如佛性一佛乘三身十方诸佛法性生身菩萨净土陀罗尼真言等内容。

律藏

毘奈耶,内容是僧团生活的规则,佛陀入灭后,五百弟子在王舍城七叶窟举行结集,由持戒的优波离背诵戒律,经大会认可确立。

汉传佛教在唐代以前奉行《四分律》(法藏部律)、《十诵律》(说一切有部律)或者《摩诃僧祇律》(大众部律)这三种为主。后来,由于道宣律师等人的宣扬,判四分律为“分通大乘”,唐代以后研习《四分律》成为主流,世称南山律学或四分律宗

南传佛教(上座部佛教)奉行《上座部律》(僧伽罗国的上座部律,即赤铜鍱部律)。藏传佛教奉行《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摩偷罗国的说一切有部律)。

大乘佛教所奉行的菩萨戒,其有关规定分散在大乘佛教的经、论之中,主要是依照《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戒品》、《梵网菩萨戒经》、《虚空藏菩萨经》等制定。

论藏

论藏又称阿毘达磨藏,诸阿毘达磨论书的集成。佛陀在世时已有“阿毘达磨”(梵语:abhidharma)这种解释、分别经藏的分析方法,用来抉择明辨、分别胜义。又用“本母”(梵语:mātŗkā)标出名目作释。另外又出现“优波提舍”(梵语:upadeśa)对佛陀所说契经,加以注解、衍义。这些体裁后来发展为佛教各部派的论藏。

其他流传下来的论藏还有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昙论》(Śāriputrābhidharma),以及传说是大迦旃延于佛世造的《藏释英语Petakopadesa》(Petakopadesa)。另外,铜鍱部小部的《义释英语Niddesa》和《无碍解道英语Patisambhidamagga》虽入经藏,其体裁属于优波提舍、阿毘达磨。

由于论藏庞大又艰深难懂,后世论师为此著作许多“集大成”性质的著作,如:法救英语Dharmatrāta杂心论》、诃梨跋摩成实论》、世亲俱舍论》、觉音清净道论》。

大乘佛教阐述其教派观点的重要论书包括龙树中论》、提婆百论》与《四百论》、唯识学派瑜伽师地论》、《大乘庄严经论》与《辩中边论》、无著摄大乘论》、世亲唯识二十论》与《唯识三十颂》、坚慧宝性论》等等。《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是集解《瑜伽师地论》中阿毘达磨诸要项的论书。

五藏

除三藏之外,又有五藏的分法。

三论玄义》记载,法藏部的经典,在三藏之外,又有菩萨藏及咒藏,合为五藏[3]

大乘佛教晚期也发展出类似的分法,如《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在三藏之外,又加上般若藏陀罗尼藏,合称五藏。[4]

参考资料 

  1. 林朝成,郭朝顺著,《佛学槪论》,三民书局,30页,2000年,9571431036

参考文献

  1. ^ 《增壹阿含经》卷1〈1 序品〉:“契经一藏律二藏,  阿毘昙经为三藏” (CBETA, T02, no. 125, p. 550, c9)
  2. ^ 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Ernst Leumann; Carl Cappeller.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Etymologically and Philologically Arranged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ognate Indo-European Languages. Motilal Banarsidass. 2002: 625 [2018-10-07]. ISBN 978-81-208-3105-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4). 
  3. ^ 三论玄义》:“三百年中从正地部又出一部。名法护部。其本是目连弟子。得罗汉恒随目连往色界中。有所说法皆能诵持。自撰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萨藏。有信其所说者。故别成一部也。”
  4. ^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复次,慈氏!云何名为第三法宝?所谓过去无量殑伽沙诸佛世尊所说正法,我今亦当作如是说,所谓八万四千诸妙法蕴,调伏纯熟有缘众生,而令阿难陀等诸大弟子,一闻于耳皆悉忆持,摄为五分:一素呾缆、二毘奈耶、三阿毘达磨、四般若波罗蜜多、五陀罗尼门。此五种藏教化有情,随所应度而为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