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湖北)

昌州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荆州置昌州,治所襄乡县北周名广昌县,隋朝名枣阳县,在今湖北省枣阳市),领广昌郡安昌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昌州领枣阳、舂陵、清潭、蔡阳等县。大业三年(607年)改昌州为舂陵郡,唐初复昌州,贞观十年(636年)废,地入隋州唐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区分 开皇元年
昌州 湖州 蔡州
广昌郡 安昌郡 升平郡 洞川郡 襄城郡 蔡阳郡 千金郡
广昌县
清潭县
舂陵县
丰良县
湖阳县
柘林县
锺离县 上马县 蔡阳县
双泉县
瀴源县
区分 大业3年
舂陵郡
枣阳县 清潭县 舂陵县 湖阳县 上马县 蔡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