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湖北)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荆州置昌州,治所在襄乡县(北周名广昌县,隋朝名枣阳县,在今湖北省枣阳市),领广昌郡、安昌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昌州领枣阳、舂陵、清潭、蔡阳等县。大业三年(607年)改昌州为舂陵郡,唐初复昌州,贞观十年(636年)废,地入隋州和唐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 |||||||
---|---|---|---|---|---|---|---|
区分 | 开皇元年 | ||||||
州 | 昌州 | 湖州 | 蔡州 | ||||
郡 | 广昌郡 | 安昌郡 | 升平郡 | 洞川郡 | 襄城郡 | 蔡阳郡 | 千金郡 |
县 | 广昌县 清潭县 |
舂陵县 丰良县 |
湖阳县 柘林县 |
锺离县 | 上马县 | 蔡阳县 双泉县 |
瀴源县 |
区分 | 大业3年 | ||||||
郡 | 舂陵郡 | ||||||
县 | 枣阳县 清潭县 舂陵县 湖阳县 上马县 蔡阳县 |
这是一篇关于湖北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