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湖北)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荊州置昌州,治所在襄鄉縣(北周名廣昌縣,隋朝名棗陽縣,在今湖北省棗陽市),領廣昌郡、安昌郡。隋朝開皇三年(583年)罷郡,以州直接統縣,昌州領棗陽、舂陵、清潭、蔡陽等縣。大業三年(607年)改昌州為舂陵郡,唐初復昌州,貞觀十年(636年)廢,地入隋州和唐州。
隋朝行政區劃變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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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開皇元年 | ||||||
州 | 昌州 | 湖州 | 蔡州 | ||||
郡 | 廣昌郡 | 安昌郡 | 昇平郡 | 洞川郡 | 襄城郡 | 蔡陽郡 | 千金郡 |
縣 | 廣昌縣 清潭縣 |
舂陵縣 豐良縣 |
湖陽縣 柘林縣 |
鍾離縣 | 上馬縣 | 蔡陽縣 雙泉縣 |
瀴源縣 |
區分 | 大業3年 | ||||||
郡 | 舂陵郡 | ||||||
縣 | 棗陽縣 清潭縣 舂陵縣 湖陽縣 上馬縣 蔡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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