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湖北)

昌州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荊州置昌州,治所襄鄉縣北周名廣昌縣,隋朝名棗陽縣,在今湖北省棗陽市),領廣昌郡安昌郡隋朝開皇三年(583年)罷郡,以州直接統縣,昌州領棗陽、舂陵、清潭、蔡陽等縣。大業三年(607年)改昌州為舂陵郡,唐初復昌州,貞觀十年(636年)廢,地入隋州唐州

隋朝行政區劃變遷
區分 開皇元年
昌州 湖州 蔡州
廣昌郡 安昌郡 昇平郡 洞川郡 襄城郡 蔡陽郡 千金郡
廣昌縣
清潭縣
舂陵縣
豐良縣
湖陽縣
柘林縣
鍾離縣 上馬縣 蔡陽縣
雙泉縣
瀴源縣
區分 大業3年
舂陵郡
棗陽縣 清潭縣 舂陵縣 湖陽縣 上馬縣 蔡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