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

Jimmy-bot在话题“联合国地理分区”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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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0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2015年9月23日特色列表重审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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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影方式

    File:United_Nations_geoscheme.png此地图投影似乎非一般常见的投影方式。--❦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3月30日 (日) 05:56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UN subregion World Natural Earth zhs
     
    World Bank region Natural Earth zhs
     
    公共领域地图边界档来源:自然地球英语Natural Earth
     
    (不包括南极洲
              • 在你没有搞清楚北美(Northern America)和北美洲(North America)的区别并作出相应修改之前,请不要移除原来的地图,谢谢!2014年4月2日 (三) 09:18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原创总结的问题

    原创总结的问题,主要是对一手来源资料做没有来源的断言。正确的作法应该是回归来源原文有的内容如下:

    There is no established convention for the designation of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or areas in the United Nations system. In common practice, Japan in Asia,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northern America,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n Oceania, and Europe are considered "developed" regions or area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the Southern African Customs Union is also treated as a developed region and Israel as a developed country; countries emerging from the former Yugoslavia are treated as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countries of eastern Europe and of th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 (code 172) in Europe are not included under either developed or developing regions.

    以上原文和目前条目的内容差异不小,请改正。--❦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4月12日 (六) 10:09 (UTC)回复

    你先看看中文部分再做判断,不要想当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0 (UTC)回复
    文中部分几乎完全按照英文翻译过来的,哪里来的原创总结?——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3 (UTC)回复

    地图错误投影问题

    地图明显要投影及边界错误的问题,见图右上超出地图边的的部份,请改进。--❦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4月12日 (六) 10:13 (UTC)回复

    这是CIA的地图,你有疑问去跟CIA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1 (UTC)回复
    是你图再制时出了问题,不信请给连结供大家比较。--❦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5月29日 (四) 07:04 (UTC)回复

    敬告某些(还是某个?)ip用户

    联合国关于世界地理分区的网页是没有台湾的,你加的那个联合国网页也只不过说明APEC组织里面有台湾,而且还是中国台湾省,但是并没有说明台湾处于哪个地理分区,所以与本列表也没有关系。想当年台湾可自称是主动退出联合国的,现在又想拼命挤入了?其他关于两岸的话题我想还是不要说了,免得伤和气。——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3日 (六) 08:39 (UTC)回复

    地理分区-东亚 有关系。--183.109.246.86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16:09 (UTC)回复

    那澳门还是东亚的呢,你咋不把澳门加进去?玩心眼子你找错地方了。廿五冤魂仇得报 卅二死灵不轮回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12:59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严格来说浙江也是东亚啊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6:03 (UTC)回复
    @Hanteng谁告诉你为了方便读者就可以列出的,经过人家联合国允许了没?——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02:06 (UTC)回复
    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联合国,若比照同样是开放知识的单位如Natural Earth及产业标准组织Unicode还有众多来源的内容有写。有出处维基百科就可以加,若你觉得这样有伤害联合国,你可以写信去联合国及维基基金会问是不是可以比照联合国官方内容来删除WP:CENSOR有他处多方发表的来源内容。--❦研究来源 hanteng
    请回到来源来讨论见此#现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请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2 (UTC)回复

    @Erquanmen(ping 张岩11=Wokesiet 现已封禁)的确香港和澳门有加,而且本来就有,若你想删去请给理据。--❦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1 (UTC)回复

    对条目编辑的争议(Unicode)

    维基百科对unicode有这样的表述:

    “位于美国加州的Unicode组织允许任何愿意支付会费的公司和个人加入,其成员包含了主要的计算机软硬件厂商,例如奥多比系统、苹果公司、惠普、IBM、微软、施乐等。

    20世纪80年代末,组成Unicode组织的商业机构,和国际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因为计算机普及和信息国际化的前提下,分别各自成立了Unicode组织[2]和ISO-10646工作小组。他们不久便发现对方的存在,大家为着相同的目的而工作,于是两个组织便共同合作开发适用于各国语言的通用码,而且“相当有默契地”各自发表Unicode和ISO-10646字集。虽然实际上两者的字集编码相同,但实质上两者确实为两个不同的标准。

    统一码联盟在1991年首次发布了The Unicode Standard。Unicode的开发结合了国际标准化组织所制定的ISO/IEC 10646,即通用字符集。Unicode与ISO/IEC 10646在编码的运作原理相同,但The Unicode Standard包含了更详尽的实现信息、涵盖了更细节的主题,诸如比特编码(bitwise encoding)、校对以及呈现等。The Unicode Standard也枚举了诸多的字符特性,包含了那些必须支持两种阅读方向的文字(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的文字阅读方向,例如阿拉伯文是由右至左)。Unicode与ISO/IEC 10646这两个标准在术语上的使用有些微的不同。

    在2005年,Unicode的第十万个字符被引入成为标准之一,该字符被用于马来亚拉姆语。”

    由此可见,Unicode的制定

    1. 并非出自联合国及下属组织之手
    2. 并不代表联合国对国际或地区划分的意见

    因此利用此来源加入的内容,与条目内容(尤其是有联合国文件支持内容)发生冲突者,均应被视为错误理解。--183.27.225.4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2:49 (UTC)回复

    @183.27.225.4是您对维基方针有错误理据,维基WP:PSTS强调要用可靠多方二手来源,勿过份仰赖一手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43 (UTC)回复

    维基百科在于知识,也不是联合国单位

    1. 维基百科在于知识
    2. 维基百科在于纳入有来源的内容,而不是单一机构来源的一手诠译
    3. 此*列表*条目有必要列入台湾于东亚,主因是以资料的完整性及统计的需要列入
    4. 联合国统计单位亦有台湾的代码,见被删的APEC来源内容,显见在统计及资料管理时,联合国亦有使用台湾做为统计单元
    5. 其他多个单位包括Unicode, en:APRICOT (conference), en:Lloyd's of London,亦在使用联合国地理分区时,将台湾纳入东亚,见en:United_Nations_geoscheme_for_Asia
    6. 所以,知识及统计的需要,有必要将台湾纳回联合国的地理分区,此重点不在于台湾现不是联合国会员国,而是'有多方来源在使用联合国地理分区时,把台湾列入联合国地理分区的东亚
    7. 换句话说,在联合国地理分区的知识来源断言中,台湾被分类为东亚此断言有多方来源支持,而那些来源都明白说明是使用联合国地理分区,自然维基百科可以并且应该收入
    8. 维基百科不是联合国的百科,是世界所有人的百科,其他可靠来源诠释联合国地理分区显有纳入台湾,百科条目应WP:SUBSTANTIATEWP:DUE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5月29日 (四) 07:18 (UTC)回复

    说破嘴,联合国官方也没有列入台湾,不要再废话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9日 (四) 08:01 (UTC)回复
    @Panzer VI-II有多方二手来源在使用联合国地理方案时有加入台湾,所以按维基百科方针可以加,你要不要指出你主张不加的维基百科方针为何?注意不能过份仰赖一手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6:25 (UTC)回复

    建议在国家代码一节中注明只列出联合国会员国。

    如题。--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5月31日 (六) 16:06 (UTC)回复

    这个不行,其中有很多不是会员国。——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31日 (六) 16:23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若真如此,请加入中华民国(台湾)。因为名额不限于会员国的话,中华民国(台湾)就应该被列入。毕竟现在的事实是,中华民国台湾是至少目前在事实上自治,并保持独立。而且连海外领土都能入表,中华民国台湾为何不行?--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1日 (日) 15:19 (UTC)回复
    不可能,联合国没加,这里加就是原创研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6月1日 (日) 15:39 (UTC)回复

    “联合国要加什么自然有联合国的道理,我们只要照着做就行了,其他都是超出了联合国的范围”这说法是犯了WP:CENSORWP:PSTS中的过份仰赖一手来源。基本上只要有已发表的�可靠来源在使用联合国地理方案纳入原没有纳入的国家/地区的话,就可以列入以提供读者更周全的信息。--❦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36 (UTC)回复

    UNSD官网有158

    UNSD官网有158Country or area & region codes--❦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06:46 (UTC)回复

    纳回台湾158代码放东亚的理据:

    1. UNSD官网有158
    2. 有其他多方来源将158归于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联合国)中的东亚
    3. 维基百科不是联合国UNSD单位,而是提供整合讯息,不能仅仰赖第一手一方来源
    4. 使用有其他多方来源的158算东亚的方式纳回,不算是原创研究
    5. UN单位因政治因素无法公布台湾的资料,但的确在研究方面,会有归属分类的另外作法,如[4],为维基读者做为自行判断的必要,应纳回后再补上适当说明,而非删除。--❦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06:56 (UTC)回复
    这里是地理分区列表不是代码列表,联合国未对台湾的地理分区有任何表述,当然不应列入。此外,即使你提供的台湾代码资料也显示为“中国台湾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怎么又不敢加上了?自己有政治企图就不要说别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5 (UTC)回复
    这里是关于联合国地理方案分区为主的列表,有多方来源在使用联合国地理方案时有纳入台湾,按维基方针使用多方第二手来源,避免过份仰赖一手来源,当列入如[5]。--❦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22 (UTC)回复

    疑为不相干内容

    以下为联合国某一份报告的地理分区内容,和此条目主题并没有直接关连性。

    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总数和疆界亦非一成不变,主权国有分有合,“分”有冷战末期苏联解体南斯拉夫解体捷克斯洛伐克天鹅绒离婚,“合”有两德统一,联合国对其分区亦随之变更。<ref>Definition of major areas and regions. 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Division. 2009 [2014-04-06] (英语). </ref>

    --❦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11:24 (UTC)回复

    联合国官网上有关地理分区的描述,当然有直接关联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3 (UTC)回复
    见本人讨论页,TLDR:那页不是M.49也不是UN geoscheme是某一份关于migrants的报告,除非你要原创总结于大成,把所有联合国发表的报告都写入此大杂汇?--❦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10 (UTC)回复

    建议改名:“联合国世界地理分区列表”→“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联合国)‎ ”

    联合国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 “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联合国)‎ ”:对特色列表未经讨论且未经主要贡献者许可即随意移动,请移回。--——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0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现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请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回应请集中在左列连结的一节,谢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8 (UTC)回复

    建议改名:“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联合国)‎ ”→“联合国地理方案”

    条目没有消歧义必要。--4Li 2015年9月1日 (二) 05:08 (UTC)回复

    #拆分:联合国地理方案--❦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6 (UTC)回复

    现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请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

    现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请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谢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4 (UTC)回复

    我想这个问题User:李4已经回答了你,我没有必要再回答你。你要拆就拆吧,反正跟我无关,只要你不违反方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00:44 (UTC)回复
    别顾左右而言他,“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现在这样子命名有WP:OR及过份仰赖一手来源的问题。给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1:30 (UTC)回复
    对于你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没有必要多费唇舌。——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02:07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警告您,对事(条目来源)勿对人(上述“你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另见[6],再说一次,请给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9 (UTC)回复
    [7]实质内容讨论的提出,等待 苏州宇文宙武 的回应。 --❦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6:36 (UTC)回复

    拆分:联合国地理方案

    由于联合国地理方案 UN Geoscheme为特定事物且有中文及英文来源,确立其显著性,已拆分。--❦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6 (UTC)回复

    请到互助客栈讨论出结果后再大幅修改

    如题。否则任何修改都是有争议的,应该予以制止,所以我全部回退到争议前的版本。我不想打编辑战,但如果User:Hanteng执意要打,我只能奉陪到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13:44 (UTC) @蘇州宇文宙武在程序上首先要确认以下事实及原则回复

    1. 所谓的“争议前的版本”并非毫无争议,随著时间发展(特别是所从出的英文维基命名改名和新来源证据的提出),原版本内容已在现时有争议,并非本人“制造”争议
    2. 争议双方应就“新发展”和“新来源”证据实质进行讨论
    3. 若争议双方有单方不愿就“新发展”和“新来源”进行实质讨论而坚持“争议前的版本”为无争议的版本,那么则确立有“宣告条目所有权”的不当违反方针行为。

    换句话说,互助客栈讨论若无结果不代表对“争议前的版本”的认可,而小规模的标记和修改仍是可行的。--❦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25 (UTC)回复

    来源及中立性问题

    应编辑要求,请编辑前先前往互助客栈讨论,谢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11:00 (UTC)回复

    特色列表重审

    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4Li 2015年9月9日 (三) 07:03 (UTC)回复

    投票期:2015年9月9日 (三) 07:03 (UTC) 至 2015年9月23日 (三) 07:03 (UTC)

    UN geoscheme与台湾

    来源分针使用于此次编辑[8],请勿马上删除有可靠来源内容,若有反对意见,可先加上维护模版。相关讨论见User_talk:Hanteng#UN geoscheme与台湾。欢迎对来源的级数和可靠性提出疑问后再讨论所支持内容的去留。--❦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26日 (六) 02:09 (UTC)回复

    UN geoscheme 021 的中文翻译

    目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条目中地理亚区M49编码为021的地理亚区中文名写为北美地区,但是这和最新的Unicode CLDR的不同地域/简繁的翻译都不一样:

    Unicode CLDR还有其他中文地域区的不同内容见[9]。请按照可靠来源来讨论,谢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26日 (六) 06:01 (UTC)回复

    我不知道M49和CLDR之间是什么关系?cldr的相关说明中没见到有提到二者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另,Unicode CLDR的繁简中文有哪些需要修改的,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帮忙提交到下一版的更新中(cldr 29)。--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29日 (二) 03:41 (UTC)回复

    由“世界地理区划列表 (联合国)”的命名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XX战的讨论

    @Hanteng:@苏州宇文宙武:二位在这个现在条目为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过去为世界地理分区列表 (联合国)搞编辑战和移动战有段时间了,而且看起来完全没有要达成共识的意思。在这里开个讨论,大家来讨论一下条目究竟该怎么办吧,大打编辑战和移动战完全没有任何益处,还不如在这里把问题讲清楚。--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5年9月7日 (一) 07:58 (UTC)回复

    这次争议完全是来自台湾地区的User:Hanteng一手挑起,命名问题倒是其次,核心问题是台湾地区应不应该加入到列表中。我明白台湾地区维基人有独立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感受,但现实是联合国就是没有把台湾地区算进去,因为联合国承认台湾地区是中国的一个省,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分组中也没有台湾地区。任何基于联合国地理方案的加入了台湾地区的地理分区方案都是其他方案而非联合国方案本身,不能因为其他方案加入了台湾地区就要在有关联合国方案的列表中加入台湾地区,这是篡改联合国的本意,弯曲事实,原创研究,跟条目是否依赖于一手二手资料、是谁主编的无关。所以实在抱歉,我一定会阻止台湾地区加入该列表的任何行为。也希望维基社群的所有维基人,包括台湾地区的维基人能够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平等地处理这一纠纷。Hanteng一再掀起编辑战,我实在没辙了,管理员也不作为,只好求助于客栈。以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13:54 (UTC)回复
    再说一句,之前管理员因为我和Hanteng大打编辑战和移动战(其实都没到3RR)将我们各封禁一周,为了解封后不再因为这个问题再次出现编辑战并再次被封禁,我在封禁期间已经多次在自己的讨论页上跟Hanteng沟通过这个问题,借此机会再次感谢User:李4在两方之间的调节,具体内容大家都可以去我和Hanteng的讨论页看。但是没有料到这些沟通都是徒劳的,解封后Hanteng再次掀起编辑战,看来他根本不在乎。鉴于上次的惨痛经历,我再次呼吁Hanteng和相关参与的人士以及所有关心这一条目列表的维基人能平心静气地讨论并达成共识。在达成共识之前,我认为任何修改都是可能造成新的争议的行为,应该予以制止,也请处理过我们封禁案的管理员User:Jimmy XuUser:范User:Kuailong注意,必要时候可以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本人并不想打编辑战,但如果谁执意要打,我也只好应战。谢谢大家!——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14:14 (UTC)回复
    没问题谁在讨论有结果前自行编辑封谁。--广雅 范 2015年9月7日 (一) 14:19 (UTC)回复
    @:谢谢!既然管理员都发话了,我想User:Hanteng应该遵守吧。如果Hanteng不遵守,我想管理员应该遵守诺言实施封禁哦。反正我会遵守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14:23 (UTC)回复
    讨论程序上我已在该页讨论页上说明我的立场[10],若要先有讨论来延后本人的新贡献当然可以,唯不能主张所谓的“争议前版”无争议的说法,因为有新的发展,维基百科不能无视新发展而固守旧版本,所以按照惯例贴上维护模版以提示读者和编者来此讨论,请尊重。--❦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33 (UTC)回复
    User:苏州宇文宙武所说“具体内容大家都可以去我和Hanteng的讨论页看。但是没有料到这些沟通都是徒劳的,解封后Hanteng再次掀起编辑战”不是事实,详见以下对话[11]
    1. [12]:对于你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没有必要多费唇舌。——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7日 (一) 02:07 (UTC)
    2. [13]:@苏州宇文宙武:,警告您,对事(条目来源)勿对人(上述“你这种睁著眼睛说瞎话的人”),另见[5],再说一次,请给来源。
    3. [14]:在Jimmy Xu讨论页本人留言:由于你封禁我俩一星期,我现在按方针(命名及来源)要求@苏州宇文宙武:提供来源及理据,但被拒绝沟通见此[15]。请帮忙劝说。
    各位可自行判对实质沟通的问题卡在哪一方。--❦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10:02 (UTC)回复
    来源与命名

    先确立一些基本事实,再次请@苏州宇文宙武:关于现名“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请提供中文或英文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35 (UTC)回复

    命名以外的争议

    雾岛诊所对现况或有误导,在此也提醒@李4Kuailong苏州宇文宙武Jimmy Xu:。我在此简要说明。

    现在已经没有移动战的问题,我已把无争议且有来源的条目拆分及新建出来联合国地理方案==en:UN GeoschemeUN M.49==en:UN M.49,目前所谓的苏州宇文宙武的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已成为无法对映其他语言版本的页面,部份反映了其过份仰赖一手来源进行原创总结的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主要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删除本人有多方二手可靠来源的贡献,为求尊重@雾岛圣:在此开启对话的空间(但也提醒各位雾岛圣 在前几次的编辑争议当中,是没有一次支持本人而多数是支持苏州宇文宙武 的立场),请雾岛圣修改本讨论串标题为“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的命名及来源问题”,否则我很难在此讨论串下谈及User:苏州宇文宙武删除本人有多方二手可靠来源的贡献。--❦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51 (UTC)回复

    这种态度,我也不多废话了。@:请看[16],我觉得管理员你应该遵守诺言实施封禁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8日 (二) 10:08 (UTC)回复
    维护模板不算正常内容编辑。--广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14 (UTC)回复
    @:那么我删掉维护模板也不算正常内容编辑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8日 (二) 10:16 (UTC)回复
    您非要这样咬文嚼字?明知其属于回退行为还打算继续?--广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19 (UTC)回复
    @:管理员你要讲理,既然喊疼在没有任何讨论页通知的情况下挂维护模板,那么他这种行为就属于乱挂,我没说错吧?乱挂属于破坏,我没说错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8日 (二) 10:22 (UTC)回复
    照您这么说所有巡查员挂维护性模板时必须通知所有相关用户?因为此次编辑就封禁不符合任何封禁方针,恕我拒绝。--广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31 (UTC)回复
    @:模板上明确说明“加上此模板的编辑者需在讨论页说明此文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Hanteng没有在讨论页说明任何相关理由就挂,不属于乱挂?呵呵,说有人先编辑就封禁谁的是你,现在你又说不算“正常内容编辑”,又说这样就封禁不符合方针,那么你之前说的等于废话,就是这样Hanteng才肆无忌惮。——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8日 (二) 10:37 (UTC)回复
    @:那么我请管理员全保护该条目([17])总可以了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9月8日 (二) 10:41 (UTC)回复
    “喊疼”这个称呼似乎是对hanteng的人身攻击No1lovesu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1:02 (UTC)回复

    “关于[[台湾问题]],联合国认为[[台湾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578985s留言2015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回复

    (:)回应西撒哈拉有被联合国认为是政治实体吗?显然台湾不是特例?--叶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3:40 (UTC)回复

    只要你不能穷尽所有争议地区,你就不能只加入台湾,要么都加,要么都不加,但要有来源。——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03:44 (UTC)回复

    (:)回应,已经加入所有有来源的争议地区,有西撒哈拉、巴勒斯坦、台湾等,都有来源啊,其他没来源的无法加啊--叶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4:05 (UTC)回复

    你确定是所有么?台湾的来源在哪里?联合国的一手来源有台湾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04:13 (UTC)回复

    (:)回应 有二手来源啊,目前找到这些,能找到其他的再加入--叶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9:11 (UTC)回复

    明明知道联合国一首材料不加台湾的原因,却死撑着拿与一首来源相悖的二手来源充数,就是要加入台湾。为什么就不愿面对现实呢?这也算是台湾人的骨气?——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6 (UTC)回复
    请各位注意维基基石方针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亦被分别称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献。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
    所以维基百科内容不能依赖一手来源,如上面@蘇州宇文宙武做出的错误示范,应该仰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苏州宇文宙武 可以做的是,去找出同样的是“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来补充观点。
    至于“一手材料”(在维基基石方针下应该称为一次文献),方针有言“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样的断言应使得一名理性且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能够加以验证”
    而目前的一次文献中,不但有UN M49的文件,亦有Unicode CLDR M49文件,这两个在维基百科来看,都是一手来源,而搞计算机/电脑科学的都知道后者的重要性不亚于联合国文件,所以按显著性,这两来源都重要都应该被描述,而本人将出版的二次文献,则总结了这两个一手来源,当然维基百科可以以我将出版的二次文献为参考来源。
    至于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欢迎各位维基编者找寻提供以补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针及来源说话,我也相当鼓励 苏州宇文宙武 去有审查的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再回头贡献其研究成果。维基方针很清楚的说明原创研究和总结不得在维基百科的编辑过程中出现,但在有审查的学术期刊发表后,自然就可以和维基方针并按WP:比重写入相对应的条目。
    至于 苏州宇文宙武 是否了解方针,是否游戏维基规则,就留给各位看官做评断。--❦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54 (UTC)回复

    or 模版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6年1月#联合国地理区划的来源?的讨论。--❦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26 (UTC)回复

    又想打编辑战?我奉陪到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1日 (一) 09:39 (UTC)回复
    我不想跟你打战,我要的是“有效二手来源”,你给一个联合国系统下的关于migration的报告页是不足的,有以偏概全的一手来源,并没有办法以该单一来源总结所有联合国的相关地理分组实践。--❦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10:21 (UTC)回复

    编辑战又开始了

    请大家都去客栈讨论行吗?--4Li 2016年1月12日 (二) 05:13 (UTC)回复
    现在是2016年1月16日,上一次编辑战的时间是1月12日。根据新的轮展次序,此条目本应在今天登上首页特色列表栏目,但由于新近发生过编辑战,我暂缓了这次轮展,如果从1月12日后两周内(至1月26日止)没有再度出现编辑战,我会将之放在首页特色列表栏展示。请各方设法解决争议。避免条目进入全保护之类状态。--7留言2016年1月15日 (五) 16:27 (UTC)回复

    联合国地理区划的来源?

    由于本人按可靠来源创造的联合国地理分组遭可笑理由提删,所以在此对于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条目先不提删,仅对来源是否充足且是否符合维基方针提出讨论并要求主编提供来源。

    1. 请问“联合国地理区划”一词做为知识概念是否有明确无模糊的有效中文或英文来源,请明确提供来源及相对映的名词全称简称及定义/说明。
    2. 请问“联合国地理区划”指的是哪一种还是很多种区划方式?
    3. 若“联合国地理区划”有不只一种区划方式,那么现在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是否有以偏概全的误导之嫌?

    若主编在一段时间内提不出具体且有效的二手总结来源,那么该列表条目为主编的原创总结,是原创研究,不应存在于维基百科全书内,请主编将其原创研究经维基百科以外的学术期刊经同侪审查后再思回头共献维基百科内容,以符合方针要求。--❦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12 (UTC)回复

    当初在改名的时候说得很清楚了,你装作看不到我也没办法,但我拒绝回答重复的问题。整个讨论就你一个人在嚷嚷,我想如果台湾列在里面你是不是就不嚷嚷了呢?PS:留洋博士还写错别字哦。——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1日 (一) 02:13 (UTC)回复
    见共同作者的论文第64页,廖汉腾; 陈舜伶、邓东坡. 国家代码、分类及名称的国际标准:比较联合国M.49和万国码联盟通用区域资料库CLDR. Public Governance Quarterly 国土及公共治理季刊. 12月, 3 (4): 61–71. 
    “尽管有M.49 文件,联合国主要机关及联合国系统并无单一的地理区划或区域分组方法,联合国各机构及其委托的各研究报告,各有其依统计、研究、组织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组实践,如以下所举例的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及世界旅游组织UNWTO。(一)大陆(洲)分组、... (二)地理分组... (三)指标分组...”
    所以,这里的讨论和台湾是否在列表当中无关,勿偷换概念,就目前已发表的来源内容来说,也可以经读者常识性检查判断的事实是“...联合国主要机关及联合国系统并无单一的地理区划或区域分组方法,...”,这个断言你有其他否决的来源内容吗?若照你现在的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内容,则是明白误导有一个特定的联合国地理区划,但事实和可靠来源内容都证明并非如此。
    该文更进一步说明各种分组的理据,如大陆(洲)分组、地理分组和指标分组。做为一个读者和研究者可以用并参考的资讯来说,这种按性质总结出来的归类方式就是一种知识,提纲地说明和种分组的实践和差异。
    以上按实质内容回答您,至于“联合国地理区划”来源,若您未能提供直接有效二手来源,本人将会添加原创研究模版,先求其他编辑协助提供来源。(换句话说,你不屑或懒得跟我说是你的选择,但你拒绝在这个Wikipedia:互助客栈中,为其他旁观者或新手对本人合理问题提供答案,则是一个有失维基协作精神的作法,实不可取。)--❦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7:02 (UTC)回复
    算了吧,拿自己的文章做参考,要不要点脸啊?不好意思,跟你我协作不来,再说维基条目基本上都是个人完成的,少拿协作当借口。你若还是坚持动那个列表,那结果就像上次那样,你被封禁三个月,这次应该会更长,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会再就这个问题与你多费唇舌。——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1日 (一) 08:11 (UTC)回复
    请各位注意维基基石方针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亦被分别称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献。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
    以及WP:自我引用
    本方针并不禁止那些拥有专业知识的编者将他们的知识加入维基百科,但它禁止编者在添加个人知识时却不列明他们的来源。如果编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发表过他的研究成果,这名编者应在遵守中立方针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添加他们的研究,并列明来源。参见利益冲突指引
    所以你目前于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的原创总结是不符合方针因为犯了“添加个人知识时却不列明他们的来源”的问题,我于联合国地理分组则是符合方针“曾在可靠出版物上发表过他的研究成果,这名编者应在遵守中立方针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添加他们的研究,并列明来源。”--❦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23 (UTC)回复

    拆分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

    由于本人经匿名同侪评审的论文《国家代码、分类及名称的国际标准:比较联合国M.49和万国联盟通用区域资料库CLDR》即将刊出,请注意以下内容以改进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条目的原创研究问题。简单摘要相关内容如下(待有明确页码时会补上):

    尽管有M.49文件,联合国主要机关及联合国系统并无单一的地理区划或区域分组方法,联合国各机构及其委托的各研究报告,各有其依统计、研究、组织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组实践,如以下所举例的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及世界旅游组织UNWTO。

    这样按UN M.49文件所进行的大陆(洲)相关分组,在中文文献中被称为“联合国地理方案”(江艾恩、吴俊毅,2014)或“联合国地图”(陈宜幸,2009)。

    以M.49文件为基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则采取了6个大陆(洲)分组,将原来的美洲拆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和“北美洲”(UNDP 2009)。

    和联合国地理方案的大陆(洲)分组有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区域局亦有其使用的地理分组共6组:阿拉伯国家、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欧洲和中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UNDP 2014)。

    同样以M.49文件为基础,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2014年》的报告中的区域分组则有10组,包括发达地区(台湾或译为已开发地区,此为报告中文用语)、...

    世界旅游组织的地理分组(UNWTO regions)则是先粗分为5大组:欧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美洲、非洲及中东;

    以上内容明显指出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条目的局限性和选择性,有原创研究只选择特定的分组方式来说这就是“联合国地理区划”,但实际上如本人拙作所说的“联合国主要机关及联合国系统并无单一的地理区划或区域分组方法”(粗体为此处说明强调使用)。

    关于台湾的编码及分组,本人拙作亦有以下内容:

    目前台湾并非联合国会员,因此在许多国际资料集里,台湾的资料很有可能因国码不存在而缺席。尽管如此,上述提及的许多国家代码、名称及分类的应用上,台湾并非完全缺席。

    首先M.49文件官方版本(UNSD 2013)虽没有列出台湾,但万国码联盟官网释出的“地域涵括表(UN M.49)”)(Unicode 2015a)则有台湾。

    就联合国及其周边组织的相关报告而言,也未必全然排除台湾的资料。比方国际货币基金IMF《世界经济展望》资料库,不同于联合国官方资料入口网站UNdata没有系统性收录台湾资料,就有收录国码为TWN的台湾系列资料。而在国家分类上,台湾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归在“发达经济体”一类。虽然台湾并未系统性的纳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人类发展等报告,但在世界旅游组织的《亚洲旅游趋势》中,系统性地被纳入分析并以Taiwan (pr. of China)的英文名出现于报告中(UNWTO 2015b)。

    以上内容则支撑了,若要在维基百科有关于联合国组织及系统的编码的地域分组的多方二手来源总结的话,移除台湾的内容是不符合维基方针的。

    按以上内容,说明了现在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内容是按一手来源原创研究的,理由是(1)联合国地理区划 这个名词或说法并没有二手第三方可靠来源,而 这 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仅是选择特定报告或组织的地域区划,并不能代表或总结联合国或联合国系统的所有区划实践及方法,会有误导读者之嫌。个人主张该列表条目应该拆分,回归单纯“联合国各机构及其委托的各研究报告,各有其依统计、研究、组织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组实践”的列表描述。

    至于台湾是否应该于UN M.49列出,按维基方针,应以第二手而非第一手来源为主,我个人拙作算是第二手来源,而“M.49文件官方版本(UNSD 2013)虽没有列出台湾,但万国码联盟官网释出的“地域涵括表(UN M.49)”)(Unicode 2015a)则有台湾”,按方针则应该列出并说明哪一个第一手来源无,但哪一个第一手来源有。--❦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35 (UTC) --❦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35 (UTC)回复

    首先,我不认为廖博士引用自己的文章来编写条目是一个好方法,这样形同兜售个人观点,连避嫌都做不到,恕我无法接受;其次,作为区区一篇论文,能有多大的说服力,也是很可疑的;第三,IMF和世界银行一样,只是联合国的伙伴机构,但是组织形式与联合国系统完全不同(以出资多少划定权力大小而非一国一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国机构,它们的方案显然不属于联合国方案;最后,既然承认联合国方案里没有台湾,那又有啥好说的?写论文都最好要有第一手材料呢,连第一手材料都不遵守,那是学术的态度么?我是不会同意廖博士的意见的,廖博士也不要再因此打扰我,@我也没用,不如请其他人来讨论一下。如果没有其他新意,恕我不再回复。——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57 (UTC)回复
    PS:年关将至,在下琐事繁多,没有太多时间上维基,想必廖博士也是如此。不如过完年我们再计较,如何?只是个建议,听不听随你。——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12月29日 (二) 14:03 (UTC)回复
    请各位注意维基基石方针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亦被分别称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献。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
    所以维基百科内容不能依赖一手来源,如上面@苏州宇文宙武:做出的错误示范,应该仰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苏州宇文宙武 可以做的是,去找出同样的是“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来补充观点。
    至于“一手材料”(在维基基石方针下应该称为一次文献),方针有言“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样的断言应使得一名理性且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能够加以验证”
    而目前的一次文献中,不但有UN M49的文件,亦有Unicode CLDR M49文件,这两个在维基百科来看,都是一手来源,而搞计算机/电脑科学的都知道后者的重要性不亚于联合国文件,所以按显著性,这两来源都重要都应该被描述,而本人将出版的二次文献,则总结了这两个一手来源,当然维基百科可以以我将出版的二次文献为参考来源。
    至于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欢迎各位维基编者找寻提供以补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针及来源说话,我也相当鼓励 苏州宇文宙武 去有审查的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再回头贡献其研究成果。维基方针很清楚的说明原创研究和总结不得在维基百科的编辑过程中出现,但在有审查的学术期刊发表后,自然就可以和维基方针并按WP:比重写入相对应的条目。
    至于 苏州宇文宙武 是否了解方针,是否游戏维基规则,就留给各位看官做评断。--❦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2:03 (UTC)回复
    @苏州宇文宙武:新年已过,你对维基百科处理一手来源的方针是否有适当的理解和掌握了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7日 (四) 05:42 (UTC) 回复
    我不知道留洋博士过不过春节,反正我是中国人,是一定要过春节的,留洋博士就不知道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0日 (日) 06:04 (UTC)回复
    请别转移话题,苏州宇文宙武∈留洋硕士,请问您对维基百科处理一手来源的方针是否有适当的理解和掌握了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39 (UTC)回复
    一手来源不能过份仰赖

    {{primarysources}}模版的存在就是要执行维基基石方针WP:PSTS,举这个条目为例部党委国外工作局,不能只靠官网来支撑此条目,否则有过份仰赖一手来源甚至宣传的大问题,所以修改补充二手来源如此[18]。---❦研究来源 hante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2:36 (UTC)回复

    你有论文又怎样?上次苏州拿出来的论文不也被打脸了吗?--4Li 2015年12月30日 (三) 19:44 (UTC)回复
    @李4:请明说“上次苏州拿出来的论文不也被打脸了吗?”中的“上次”、“拿出来的论文”、“被打脸”分别所指为何,勿模棱两可--❦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日 (五) 13:51 (UTC)回复
    博士忘了去年暑假干啥了?--4Li 2016年1月1日 (五) 22:37 (UTC)回复
    @李4:请具体回“上次”、“苏州拿出来的论文”、“被打脸”先,别东扯西扯不知所云。--❦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3日 (日) 11:44 (UTC)回复
    咦,博士自己都忘了,那在下就更不记得了。--4Li 2016年1月4日 (一) 00:40 (UTC)回复
    这和记忆无关,这里是你在搞含沙影射,我要求你说明白,你未能be specific,两者相较之下只见你的讨论动机和贡献有问题。--❦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5日 (二) 04:41 (UTC)回复

    开这节的人之所以贴出自己发布的文章希望他人阅读参考修改条目就是为了避免引用自己的问题吧。——C933103(留言) 2016年1月4日 (一) 17:10 (UTC)回复

    @C933103:不用拐弯,我知道方针有Wikipedia:自我引用一节,全抄如下:

    本方针并不禁止那些拥有专业知识的编者将他们的知识加入维基百科,但它禁止编者在添加个人知识时却不列明他们的来源。如果编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发表过他的研究成果,这名编者应在遵守中立方针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添加他们的研究,并列明来源。参见利益冲突指引

    所以,我在此开节:
    1. 符合方针:做为一个“拥有专业知识的编者将他们的知识加入维基百科”并“在遵守中立方针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添加他们的研究”
    2. 增加中立性:如我前述,此再述“至于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欢迎各位维基编者找寻提供以补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针及来源说话,
    3. 鼓励持不同意见的编者 苏州宇文宙武 以已发表的来源来贡献其原创研究成果:如我前述,此再述“我也相当鼓励 苏州宇文宙武 去有审查的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再回头贡:献其研究成果。”
    --❦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5日 (二) 04:46 (UTC)回复

    非原创研究的新条目,非列表

    按已出版的二手可靠来源,新建条目为联合国地理分组,供参考。--❦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9日 (六) 09:25 (UTC)回复

    拆分建议

    若苏州原创的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没有可靠来源列出所有联合国系统的各种地理区划,或地理分组,建议拆分成以下:

    等等,否则若真的要全部整合,还蛮花心力的还不一定全,若不拆分,则会有误导读者之嫌,以为联合国地理分组有一个特定的或甚至是统一的作法,这样当读者看到不同的分组法或分组结果时,就会混淆。--❦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9日 (六) 09:33 (UTC)回复

    世界旅游组织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不假,但其成员国没有覆盖全部联合国成员国。这里指的联合国是指联合国的核心系统(下属机构),不包括专门机构,而我所创建的列表在所有联合国核心系统中适用(专门机构的地理分组法并不适用于所有联合国成员国),比如千年发展目标是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共同制定且实施的,负责该计划的不仅仅是一个联合国下属机构,也就是具有在联合国系统中的普遍意义。所以留洋博士不必一一列出所有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地理分区,没有意义。其实留洋博士为何省略核心问题不谈呢?留洋博士身为台湾人,不愿见到台湾被“遗漏”,就千方百计要把台湾加入进去,可惜的是台湾被联合国承认为中国的一部分,没有必要列出,所以留洋博士才想方设法找出其他来源证明台湾在里面,可惜其他来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来源,这才是核心问题。在可见的将来,这一情况不会改变,所以我奉劝留洋博士及早收手,不要做无用功,若再因此掀起编辑战,我必奉陪到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0日 (日) 06:04 (UTC)回复
    @苏州宇文宙武:请问您说的“可惜其他来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来源”的方针理据在哪哩?维基百科强调的是根据多方独立二级文献,若一个政府有一个一级来源说该政府是全世界最强大的政府,那么是否按您苏大大的个人方针“可惜其他来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来源”,就没有人能推翻此断言了吗?看来您对维基的方针理解还待加强,请加油。--❦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03 (UTC)回复
    补上页码

    如前所述,此论文的引用资料补上页码:廖汉腾; 陈舜伶、邓东坡. 国家代码、分类及名称的国际标准:比较联合国M.49和万国码联盟通用区域资料库CLDR. Public Governance Quarterly 国土及公共治理季刊. 12月, 3 (4): 61–71.  。--❦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30 (UTC)回复

    联合国地理分区

    为求多元地反映文献现实,本人创了一消岐义页联合国地理分区,其中列出目前中文维基空间有的有关联合国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的实践,方便读者找到想找的,欢迎各位再补充加入。

    另外注意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的开头第一句:

    「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是否恰当?特别很明显用于统计的联合国地理方案联合国从事区域任务分出的五大区是类别和内容都不一样的,而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又只有部份内容,这显然有以偏概全误导读者的问题。--❦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7 (UTC)回复

    你可以歇歇了,整个话题就你一个人在那里嚷嚷。再说为了联合国职位分配的非正式方式和联合国的正式地理区划能一样么?连名字都不一样,怎么能是一样的。为了这个一再开标题,你也真是无聊啊,可以算作为阐明观点而扰乱维基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回复
    @苏州宇文宙武:请你首先注意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的“对事不对人”原则。请您回答上述关于条目内容的问题,你写的“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是否恰当的反映众多第一手及第二手来源的内容,还是您个人片面的、未经同侪期刊审查的原创总结?--❦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38 (UTC)回复
    正式的地理区分

    联合国正式文件中的的地理区分,至少含有联合国办事范围五大区联合国地理方案,而联合国地理分组的实践则种类更多,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世界旅游组织等等的不同分组。

    若硬要区分正式或非正式,首先的问题就是谁定义?

    目前条目的编辑现实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仅含联合国地理方案千年发展目标,后者只是联合国某个阶级任务(MDG)报告的地理分组,现在早已经进展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本人去年才去曼谷开过一个相关的专家会议。

    联合国办事范围五大区绝对是正式的没问题,但郤被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排除在外了,而那条目又宣称“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说的比联合国官网还满,注意联合国地理方案的官方文件UN_M.49的口吻绝对不是说“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而是非常准确的说"This site presents a list of the names of countries or area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ree-digit numerical codes used for statistical processing purposes by the Statistics Divi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and three-digit alphabetical codes assig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其特定单位、特定用途,绝对不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的“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

    这很清楚: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有误导读者的问题。联合国系统有诸多正式报告及地理分组实践,为求知识的准确度和广度,请考虑提供维基读者明确且易区分的各种页面空间,谢谢。--❦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04 (UTC)回复

    (!)意见--中华民国虽然在1971年退出了联合国,但在下其实一直关心联合国议题动态,对于这一系列条目也感到很好奇。乐见透过两位讨论,让社群多认识联合国。Wetrace参与WP:人权专题 响应胡佳倡议为中国人权捍卫者建立维基条目 2016年1月12日 (二) 11:22 (UTC)回复

    支持针对编辑上的分歧发起理性讨论,征求社群意见。反对把这种行为称作“扰乱”、“无聊”。这种讨论时常出现是件好事,表现了维基社群是活跃的,但可惜总是离不开“你死我活”这种争对错的局面,因为总有一方认为对方的质疑是对其个人的攻击和偏见。希望社群对所有用户的背景一视同仁,只看其是否用可查证的文献说话,谁的观点更有道理就会即刻见分晓。如果没有发生编辑战,又没有新的论据反驳,这次讨论应该也差不多了吧。另外,一个争议请只开一个讨论段落,可分副段落,而不是开多个段落影响排版。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15: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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