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
秦孝公(前382年—前338年),《越絕書》作秦平王,嬴姓,《史記索隱》記載名渠梁。戰國時期秦國君主,秦獻公之子,前362年-前338年在位,在位共25年。
秦孝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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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君主 | |||||
君主 | |||||
統治 | 前361年-前338年 | ||||
儲君 | 秦惠文王 | ||||
出生 | 前382年 | ||||
逝世 | 前338年 | ||||
安葬 | 弟圉 | ||||
子嗣 | 秦惠文王、樗里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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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 | 秦國(戰國) | ||||
父親 | 秦獻公 | ||||
首都 | 櫟陽、咸陽 |
秦孝公在位期間致力於恢復秦穆公時的霸業,他因此頒布著名的求賢令,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將秦國改造成為富裕強大之國,為秦國將來兼併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1]
生平
繼位
秦孝公於秦獻公四年正月庚寅(正月初九,儒略曆前382年12月6日)出生。前362年,其父秦獻公去世後,秦孝公繼位。秦孝公繼位時年僅21歲。《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
早在秦孝公出生前,秦國經歷了四代亂政(秦厲公、秦躁公、秦簡公、秦出公),國力大為削弱。魏國趁秦國政局不穩之機奪取了河西地區(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區)。秦孝公之父秦獻公繼位後,安定邊境,遷都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並且數次東征,想要收復河西失地,無奈願望沒有實現便去世。[2]
求賢令
秦孝公繼位時與齊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文公、韓昭侯、趙成侯並立[註 1]。當時黃河和殽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戰國六雄中,楚國、魏國與秦國接壤。魏國占有原本屬於秦國的河西地區,從鄭縣(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沿洛河北上修築長城。楚國自漢中郡往南,占有巫郡[註 2]和黔中郡。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對待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廣施恩德,救濟孤寡,招募戰士,明確論功行賞的法令,並在國內頒布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全文如下:
“ | 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 ” |
同年,秦孝公兩路出兵,向東圍攻陝城(今陝西省韓城市),向西進攻西戎,斬殺西戎獂王。[4]而趙、韓兩國也趁秦孝公繼位未穩之機率軍攻打秦國。[5]
商鞅變法
商鞅入秦
魏國人商鞅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商鞅於公叔痤死後聽聞秦孝公的求賢令,便攜帶李悝的《法經》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遊說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遊說,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遊說,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採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說秦孝公意圖在當今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說不感興趣。[7][8]
墾草令
在商鞅的勸說下,秦孝公決定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但變法遭到以甘龍、杜摯為代表的守舊派的反對,雙方產生激烈的爭論。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布《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註 3]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12]主要內容為: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獎勵耕織,重農抑商,嚴懲私鬥、改法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經過第一次變法後,秦國國力開始強大。前358年,秦國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擊敗韓國。[13]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來迎娶秦孝公的女兒,與秦國聯姻。[14]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今陝西省澄城縣東)會盟,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局面。[15]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16][17]主要內容為: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加收口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和執行分戶令。
經過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國人路不拾遺,山中沒有盜賊。人民勇於為國家打仗,怯於私鬥,鄉村、城鎮秩序安定。[18]周顯王派使臣賜予秦孝公霸主的稱號,諸侯各國都派使者前來祝賀。[19]前348年,韓昭侯親自前往秦國,與秦孝公簽訂停戰盟約。[20]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駰(駟)率領西戎九十二國朝見周顯王,顯示了秦國西方霸主的地位。[21]
河西之戰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早在秦獻公時期,秦國與魏國為爭奪河西地區發生多次戰爭,其中秦國在洛陰(今陝西省大荔縣西南)、石門山(今山西省運城市西南)、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三場戰役中取得勝利。[22][23][24]經過商鞅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具備收復河西地區的能力。
元里之戰
前354年,趙國入侵魏國的盟國衛國,奪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兩地。[25]此舉招致魏國的干涉,魏國出兵助衛,包圍趙都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26]秦孝公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突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里(今陝西省澄城縣南),大敗魏軍,殲滅守軍七千人,並占領少梁。[27]同年,秦孝公命公孫壯率軍攻打韓國,包圍焦城(今河南省三門峽市西),但沒有攻克,占領上枳、安陵(今河南省鄢陵縣北)、山氏(今河南省新鄭市東北)並築城,插入魏、韓兩國交界地區。[28]
安邑、固陽之戰
前353年,趙成侯派使者向齊國求援,[29]齊威王派兵分兩路救援趙國,一路齊軍與宋國景㪨、衛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省睢縣)。[30]同年,魏軍主力攻破趙國首都邯鄲,但在桂陵之戰被另一路由田忌、孫臏所率領的齊國軍隊擊敗。[31]楚宣王也派大將景舍率兵救援趙國,奪取魏國睢水、濊水之間的土地。[32]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占領魏國舊都安邑[註 4](今山西省夏縣西北)。[33]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陝西省延安市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以阻止秦軍的進攻。[34]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占領固陽。[35]
彤地會盟
前352年,魏惠王調用韓國的軍隊擊敗包圍襄陵的齊、宋、衛聯軍,齊國被迫請楚國大將景捨出面調停,各國休戰。[36]前351年,魏惠王與趙成侯在漳河邊結盟,撤出趙國首都邯鄲。[37]魏國陸續與各國和談後,集中兵力向西反攻,奪回安邑並包圍固陽。[38]為爭取時間在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秦孝公於前350年與魏惠王在彤地(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西南)會盟修好,緩和兩國緊張的關係。[39]
逢澤會盟
魏惠王以朝見周天子為名,召集泗上十二諸侯舉行會盟,圖謀攻秦。秦孝公下令加強防守,並採納商鞅「尊魏為王」的策略來改變魏國進攻秦國的意圖。秦孝公於前344年派商鞅遊說魏惠王,勸說他除了號令宋、衛、鄒、魯等十二個小國外,還要向北聯合燕國,向東攻打齊國,迫使趙國屈服;向西聯合秦國,向南攻打楚國,迫使韓國屈服,這樣霸業可成。商鞅還建議魏惠王順從天下之志,先行稱王,再圖霸業。魏惠王聽從商鞅的遊說開始稱王,按照天子的規格大建宮室,製作丹衣和九施、七星之旗,並召集各小國參加逢澤(今河南省開封市南)會盟,秦公子少官和趙肅侯[註 5]也應邀參加,諸侯會盟後又前往朝見周天子。魏惠王僭越禮制的行為引起齊、楚等國的憤怒,諸侯紛紛倒向齊國。[38][41][42]
西鄙之戰
前343年,秦國在武城(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東)築城。[43]
前341年,魏國在馬陵之戰遭受齊國重創,主將龐涓自殺,太子申被俘。商鞅趁機對秦孝公說:「秦國和魏國的關係,就像人得了心腹疾病,不是魏國兼併秦國,就是秦國吞併魏國。魏國地處山嶺險要的西部,占據崤山以東,與秦國以黃河為界。形勢有利時就向西侵犯秦國,不利時就向東擴展領地。如今君上聖明賢能,秦國繁榮昌盛。而魏國剛剛被齊國擊敗,可以趁此良機攻打魏國。魏國抵擋不住秦國的攻勢,必然要向東撤退。魏國一向東撤退,秦國就占據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這可是一統天下的帝王基業啊!」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決定趁魏國實力尚未恢復之機,大舉攻魏。
前341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同年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兩軍對峙時,商鞅派使者送信給公子卬,說:「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我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註 6],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於郡[註 7]十五邑,號為商君。[44][45]
前338年,秦再次攻魏,在岸門(今山西省河津市南)擊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46]同年,秦國聯合大荔戎包圍了魏國的郃陽(今陝西省合陽縣東南)。[47]
去世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戰國策》記載秦孝公想傳位於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48]五個月後,秦孝公去世,葬於弟圉,其子秦惠文王繼位。[49]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50],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51]
名言
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
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其他
評價
西漢的賈誼在《過秦論》中評價秦孝公: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備;外連衡而斗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55]
影視形象
電視劇
年份 | 劇名 | 演員 |
---|---|---|
1999 | 《東周列國戰國篇》 | 陳強[56] |
2009 | 《大秦帝國之裂變》 | 侯勇[57] |
注釋
- ^ 此處《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有誤,採納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的觀點,見梁所著《史記志疑》第140頁。[3]
- ^ 此處《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有誤,採納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的觀點,見梁所著《史記志疑》第140頁。[3]
- ^ 關於商鞅變法的時間,許多記載為前356年,實際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就決定變法,而《墾草令》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變法方案,見[9][10]。《墾草令》原文已失傳,高亨的《商君書注釋》認為《墾草令》是根據《商君書·墾令》擬定而成,林劍鳴和鄭良樹支持這一觀點,但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對這一觀點持懷疑態度,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289頁。[11]
- ^ 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認為此處安邑應為固陽之誤,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認為據《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已於前361年遷都大梁,舊都安邑應該為秦國爭奪的範圍。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334頁。[11]
-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記載為肅侯四年,朝天子。錢穆的《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八十三·逢澤之會乃梁惠王非秦孝公》一文中考證時間應為趙肅侯朝見周天子應為肅侯六年逢澤之會時,見錢所著《先秦諸子系年考辨》第240頁。[40]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記載西鄙之戰後魏惠王割讓河西之地求和,而《史記·卷五·秦本紀》則記載(秦惠文王)八年,魏納河西地。說明西鄙之戰後商鞅並未全部收復河西地區,秦國完全收復河西地區是在前330年。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記載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衛鞅於鄔,改名曰商。《史記集解·商君列傳》引徐廣曰指出於商為弘農商縣。《史記索隱·商君列傳》指於商為二縣名。《史記正義·商君列傳》記載鄧州內鄉縣(今河南省內鄉縣)東七里為古於邑,商州(今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東八十九里為商邑,於商與商是兩處不同的地方。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認為第一種說法正確,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377頁。[11]
參考資料
- ^ 《鹽鐵論·卷二·非鞅》:秦任商君,國以富強,其後卒並六國而成帝業。
- ^ 《史記·卷五·秦本紀》: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 ^ 3.0 3.1 梁玉繩. 《史记志疑》. 北京市王府井大街36號: 中華書局. 1981年4月: 第140頁.
- ^ 《史記·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應為燕文公)、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應為巫郡)、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四年,(趙)與韓攻秦。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年,天子致胙。
- ^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刑罰志》:商君以法經六篇,入說於秦,議參夷之誅,連相坐之法。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卒定變法之令。
- ^ 《商君書·更法》:…於是遂出墾草令。
- ^ 11.0 11.1 11.2 楊寬. 《战国史料编年辑证》. 上海市福建中路193號: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11月: 第289頁、第334頁、第377頁. ISBN 7208031851.
- ^ 《史記·卷五·秦本紀》: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元年(應為五年),秦敗我西山。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楚宣王)十三年,君(應為右)尹黑迎女秦。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七年,與魏王會杜平。
-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諸侯畢賀。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十一年(應為十五年),昭侯如秦。
- ^ 《後漢書·卷八十七·西羌傳》:時秦孝公雄強,威服羌戎。孝公使太子駰(駟)率戎狄九十二國朝周顯王。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九年,敗韓、魏洛陰。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二十一年,章蟜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
-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鄲伐衛 ,取漆富丘,城之。
-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八年,與魏戰元里,斬首七千,取少梁。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孫壯率師伐鄭,圍焦城,不克。秦公孫壯率師城上枳、安陵、山氏。
- ^ 《戰國策·卷八·齊策一·邯鄲之難》:邯鄲之難,趙求救於齊。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㪨、衛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八年(應為十七年),邯鄲降。齊敗我桂陵。
- ^ 《戰國策·卷十四·楚策一·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間。
-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九年(應為十八年),築長城,塞固陽。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一年,衛鞅圍固陽,降之。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八年, 惠成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公會齊、宋之圍。
-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四年,魏歸我邯鄲,與魏盟漳水上。
- ^ 38.0 38.1 《戰國策·卷十二·齊策五·蘇秦說齊閔王》:昔者魏王擁土千里,帶甲三十六萬,其強而拔邯鄲,西圍定陽,又從十二諸侯朝天子,以西謀秦。秦王恐之,寢不安席,食不甘味,令於境內,盡堞中為戰具,竟為守備,為死士置將,以待魏氏。衛鞅謀於秦王曰:『夫魏氏其功大,而令行於天下,有十二諸侯而朝天子,其與必眾。故以一秦而敵大魏,恐不如。王何不使臣見魏王,則臣請必北魏矣。』秦王許諾。衛鞅見魏王曰:『大王之功大矣,令行於天下矣。今大王之所從十二諸侯,非宋、衛也,則鄒、魯、陳、蔡,此固大王之所以鞭箠使也,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若北取燕,東伐齊,則趙必從矣;西取秦,南伐楚,則韓必從矣。大王有伐齊、楚心,而從天下之志,則王業見矣。大王不如先行王服,然後圖齊、楚。』魏王說於衛鞅之言也,故身廣公宮,制丹衣柱,建九斿,從七星之旟。此天子之位也,而魏王處之。於是齊、楚怒,諸侯奔齊。
- ^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魏惠王)二十一年(應為二十年),與秦會彤。
- ^ 錢穆.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上海市福州路401號: 上海書店. 1992年1月: 第240頁. ISBN 7805694745.
- ^ 《戰國策·卷六·秦策四·或為六國說秦王》:魏伐邯鄲,因退為逢澤之遇,乘夏車,稱夏王,朝為天子,天下皆從。
-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年(應為十八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九年,城武城。
- ^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衛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衛鞅,我師敗績。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衛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應為岸門),虜其將魏錯。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四年,秦與大荔圍合陽。
- ^ 《戰國策·卷三·衛鞅亡魏入秦》: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
-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孝公享國二十四年。葬弟圉。生惠文王。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記載為「彤地」,《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記載為「鄭黽池」
- ^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元年,彗星見西方。
-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孝公立十六年。時桃李冬華。
-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一年,馬生人。
- ^ 見 《過秦論·上篇》。
- ^ 《东周列国·战国篇》演员表 剧情介绍. 酷優網. 2011年7月8日 (中文(簡體)).[永久失效連結]
- ^ 资料:电视剧《大秦帝国》第一部 主要演员. 搜狐娛樂. 2009年11月10日 [2011年9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8月30日) (中文(簡體)).
紀年
秦孝公 | 元年 | 2年 | 3年 | 4年 | 5年 | 6年 | 7年 | 8年 | 9年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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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 前361年 | 前360年 | 前359年 | 前358年 | 前357年 | 前356年 | 前355年 | 前354年 | 前353年 | 前352年 |
干支 | 庚申 | 辛酉 | 壬戌 | 癸亥 | 甲子 | 乙丑 | 丙寅 | 丁卯 | 戊辰 | 己巳 |
秦孝公 | 11年 | 12年 | 13年 | 14年 | 15年 | 16年 | 17年 | 18年 | 19年 | 20年 |
西元 | 前351年 | 前350年 | 前349年 | 前348年 | 前347年 | 前346年 | 前345年 | 前344年 | 前343年 | 前342年 |
干支 | 庚午 | 辛未 | 壬申 | 癸酉 | 甲戌 | 乙亥 | 丙子 | 丁丑 | 戊寅 | 己卯 |
秦孝公 | 21年 | 22年 | 23年 | 24年 | ||||||
西元 | 前341年 | 前340年 | 前339年 | 前338年 | ||||||
干支 | 庚辰 | 辛巳 | 壬午 | 癸未 |
前任: 父秦獻公 |
秦國君主 前361年-前338年 |
繼任: 子秦惠文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