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07年1-6月

關於吳語,粵語版塊的問題

請問可以解釋一下在中文版塊存在的前提下,吳語,粵語版塊還有建立的必要性嗎? 另外想知道這些版塊是在那些人的怎麼樣的建議下建立起來的。 謝謝! --Tiktik

可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詢問。--Isnow 19:27 2006年11月25日 (UTC)
吳語粵語和現在的中文(普通話)在語言學上本來就是不同的語言(距離比丹麥語挪威語的差異還大),因此只要有足夠的人提議並願意參與就可以成立了。同樣是非官方語言,歐洲語言早就成立很多維基百科版本了,光義大利境內的語言(和義大利語的差距遠遠小於吳語和普通話)就有9種維基百科版本了,其他很多歐洲國家也是。。--ffaarr (talk) 02:42 2006年11月26日 (UTC)
有需求就有供給。這又不是分裂國家,根本無所謂。 ffaarr將粵語等稱為和中文「不同的語言」,這是錯的,「語言」這個詞在中文中不是這麼使用的。--民國九十五年 09:51 2006年12月19日 (UTC)
同樣講中文,卻有人說「語言」不是這樣用,倒很想請樓上發表高見--Bellenion 10:10 2006年12月19日 (UTC)
我不想發表高見,因為我不確定你是否明白我在上面說的話的意思。語言這個概念在中文(中文是一種語言,粵語是一種方言)中是如何使用的,請查詞典。--民國九十五年 10:16 2006年12月19日 (UTC)
抱歉現在才發現意見。也許很多人把粵語視為方言,但不覺得這種習慣稱呼就比較有意義。這種習慣稱呼有可能是基於一種誤解而產生的。--ffaarr (talk) 00:49 2007年1月19日 (UTC)
粵語是「方言」抑或「語言」,這歸根到底是個定義問題,無關緊要。--81.64.120.58 01:00 2007年1月19日 (UTC)

管理員有權利將網友對條目的編輯稱爲「排泄」麽?

請各位欣賞下面的對話:

  • 「把其他網友的編輯稱為「排泄」,這是一個有起碼教養的人應該說的話麼?」?--民國九十五年
  • 「一般意義上的排泄是生物體新陳代謝的必要功能,這個詞屬正規書面語,我覺得使用這個詞不涉及教養問題。至於說到什麼樣的文字可以被稱作排泄,我想各人理解會有不同。」--munford

Talk:毛澤東 本條目既然已因為有爭議而被保護,為何Munford可以濫用管理員權限,對其隨意編輯?

中文維基的少數「管理員」的素質亟待提高。--民國九十六年 00:06 2007年1月19日 (UTC)

的確

抗議Jasonzhuocn的雙重標準

Jasonzhuocn刪除了Talk:薄一波里和維基百科無關的討論,但是回退了刪除Talk:龍應台中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討論。

為什麼Mountain等人可以討論和維基百科無關的政治內容,別人的類似的討論就要被刪除呢?

維基百科到底不是政治論壇?

我抗議Jasonzhuocn的雙重標準!

--67.15.183.5 17:54 2007年1月23日 (UTC)

維基百科不是政治論壇,但不禁止發表政治相關內容。明顯是為了闡述政治觀點而引發政治爭議的言論,不斷遭到社群成員投訴為不妥的討論內容,可能會遭到刪除。當然,維基貢獻量較少的id的意見獲得社群信任度可能較其他用戶為低,尤其是在維基僅發表投訴與表達特定立場內容的留言,較少參與編輯貢獻,意見被社群接受的可能性可能較低。之前刪除的內容多為多位參與維基百科多時的社群成員反應某些言論不妥,管理員依社群主流民意在不違反方針的前提下將不合適的內容刪除。以上意見僅供ip 67.15.183.5用戶參考,謝謝。--Jasonzhuocn 17:08 2007年1月25日 (UTC)

再次投訴Jasonzhuocn和Louer實行雙重標準

Talk:薄一波Talk:龍應台就有不同的對待。維基百科,哪裡有什麼自由?只有當權者的自由。

--67.15.151.80 12:32 2007年1月25日 (UTC)

  1. Talk:龍應台:原為Wikipedia:聊天內容,後存檔到相關條目的talk頁。龍應台的文章是刊載於2005年的中國時報,後由Mountain Alexcn Hamham hunry Formulax Panda 虎兒 泅水大象 金翅大鵬鳥 Louer KT兄參與了該次的討論,討論的過程平和理性,參與討論的夥伴們對其進行理性論述,社群並沒有對如此於Wikipedia:聊天的行為表示不滿,討論從發起至終結約10028字,討論的主題也獲得充分的交流,最後也藉由該次的討論提升了龍應台的條目品質
  2. 民國九十五年發表的Talk:薄一波的內容雖然可以讓參與薄氏的編輯夥伴獲得不少的資訊,但其內容用詞比較激烈,極有可能引發對立不愉快的討論,經某些夥伴以不公開管道表示其內容偏離了討論的主旨,故援引維基百科不是政治論壇為由刪除內容。
  3. 對管理上來說,面對類似[1]的內容時,刪除是比較直接且有效的方式,但有些夥伴似乎有不同的意見。維基百科的方針屬於社群全體參與者所擁有,前人制定的方針也許隨著維基百科的成長需要一些改變,請社群提供意見...彌補管理團隊在管理方式上的不足,包含對管理工作執行上的缺失該如何改進與叮嚀。管理員們需要傾聽社群的意見,謝謝。-- Jasonzhuocn 18:08 2007年1月25日 (UTC)

建議對shizhao停權24小時

參閱上文:Shizhao近日處理一個模板的刪除工作時,擾亂了投票機制的正常運作。我從善意推想背後原因,包括他是否只是一時大意,又或是否出於其他法律考慮,因而保留有關模版,但查Shizhao已非首次有此情況,過去兩日他亦拒絕回應。此舉有違維基方針,建議向shizhao停權24小時,以示公允。--Yau 19:31 2007年2月3日 (UTC)

Wikipedia:封禁方針訂明:「封禁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罰性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破壞。」Yau建議的「停權以示公允」,恐怕不符合維基百科的這項根本方針政策。如果對SYSOP操作有投訴,請具體利用編輯歷史改動的URL,指明刪除哪個模板、違反了哪項Wikipedia:破壞方針。-- tonync (talk) 19:42 2007年2月3日 (UTC)
Yau 對封禁方針有所誤解了,建議回頭看看本版於2006年某用戶對民國九十五年投訴時,泅水大象兄對封禁方針分享的意見。--Jasonzhuocn 19:45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員屢次管理失誤 (太明顯了吧), 亦拒絕就事件回應, 維基是怎處理的? 現在看來, 還是息事寧人--Yau 19:49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是誤會一場,Yau是不是該表示一下對事主的歉意呢? --Jasonzhuocn 20:21 2007年2月3日 (UTC)
就維基百科的政策,以及這次shizhao的處理方式,我已經回應你了,如果你對這次的回應沒有異議,並認為是一場誤會,或許你應該表示歉意,大家會體諒你的。--阿仁 20:29 2007年2月3日 (UTC)
上述內容頗奇怪,而此時阿仁嘗試修改wikipedia:刪除守則,務求令外界以為刪除該模板是錯誤,這有點輸打贏要,詳見下文討論(分頁處理)。--Yau 20:52 2007年2月3日 (UTC)


近日{{cnPublicationLaw}}的去留問題,引起爭議,當日投票的結果是--6票保留;12票刪除,亦即2/3人認為要刪除。結果,該模版被保留。以下是討論內容:--Yau 20:56 2007年2月3日 (UTC)

關於該模板的問題,以目前維基百科的條規,票數必須超過2/3方能順利通過,所以時昭並沒有錯,到了1月31日,因為該投票只有剛剛好2/3而已,所以不能有任何最終決策出現,因此時昭管理員並沒有違背或擾亂本百科的投票機制。希望你能了解本百科的條規才提出訴訟。我會恢復該模板。--阿仁 20:03 2007年2月3日 (UTC)

阿仁說法有誤, 不是要「超過2/3」, 而是「達到2/3」。因此, Wing決定刪除該模板, 是按照Wikipedia:刪除守則進行, 閣下恢復則屬違反投票方針。 若希望修改有關規定, 請於互動客棧另文提出, 但未修改前, 敬希尊重守則。--Yau 20:23 2007年2月3日 (UTC)
你可以自己閱讀本百科的投票規則,wikipedia:投票Wikipedia:刪除守則其實也應該根據投票條立,我想當時寫Wikipedia:刪除守則的人可能也誤寫了。因為文中一直等到至少有一個人提出了意見或者某一個意見達到了大多數(例如2/3),這樣的寫法只是要舉例子而已。我會立刻修正這個問題。--阿仁 20:29 2007年2月3日 (UTC)
你混淆了wikipedia:投票wikipedia:刪除守則,前者明確指明那種「發起投票前必須已經進行充分的討論,投票的目的是尋求或確立多數共識,而不是簡單的投票或挑逗社群」、「必須先募得10位或更多符合見習編輯或以上資格的維基編者的連署發起方可開始」的投票,若你認為此一守則凌駕了wikipedia:刪除守則,後果是很災難性的,因為過去一年來,刪除提名的投票中,99%投票都不符合上述標準。而若你堅持,我亦會協助,把刪除投票中所有提名,全數關閉。--Yau 20:40 2007年2月3日 (UTC)
 另外,你剛剛把wikipedia:刪除守則中有關「達到2/3」的說法,改成「超過2/3」,我認為任何修改應先在互動客棧提出,此時作有關修訂亦不適當。這會讓人覺得,你是為了支持自己恢復一個模板,而蓄意修改有關內容。--Yau 20:44 2007年2月3日 (UTC)
原來的規則中,沒有「達到2/3」的說法,文中只是用了例如一詞而以,請不要隨便製造條例。請詳細閱讀。另外,這不是凌駕的問題,而是當時的Wikipedia:刪除守則的投票原則含糊不清,在這樣的情況下,維基百科的投票條例又有明確指示,所以以本百科的投票原則為標準,對於這次Wikipedia:刪除守則中的投票原則含糊不清而造成誤會,因而造成你誤解以及不必要的麻煩,我帶大家向你道歉。本維基百科的眾多頁面,包裹規則頁面,還處於發展階段,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難免會造成誤會,以後希望您以後能多多包含並能指點,謝謝。--阿仁 20:53 2007年2月3日 (UTC)
(失笑)閣下似乎不知道維基所有文獻,都是有紀錄的。
2004年6月25日由 Shizhao所儲存的wikipedia:刪除守則說:「如果有2/3的大多數人同意刪除,頁面將被刪除」;
2006年9月23日由LG4761 修正的最後版本指「對於提請刪除...一直等到至少有一個人提出了意見或者某一個意見達到了大多數(例如2/3),才能夠做出決定」
不過,今日你悄悄修改當中的內容,變成「超過2/3」,以令自己恢復已刪文章的決定看來是正當。這些紀錄太清楚了,包括你「忽然竄改」的內容(怎會有人傻得拿這些東西辯 -sigh-)。按照守則,你恢復Wing已刪除的模板,已違反wikipedia:刪除守則。太明顯了。 --Yau 21:10 2007年2月3日 (UTC) 

yau:請不要隨便移動別人的發言,擾亂整個討論的先後,謝謝合作。--阿仁 21:16 2007年2月3日 (UTC)

加入分題,何來移動,你都挺搞笑的。--Yau 22:25 2007年2月3日 (UTC)
2/3並不是定論,投票的目的在於獲得一個共識,但是假如依然有爭論的話也可以繼續討論。在刪除守則中也只是將2/3作為一個例子。這個守則是一個引導,不是法律。不同管理員在看這個守則時可以按照自己的見解有一定的靈活性。--Wing 21:43 2007年2月3日 (UTC)
噢,原來是這樣,那就請阿仁勿悄悄把wikipedia:刪除守則中「達到2/3」的說法,改成「超過2/3」,這樣會很滑稽的。看來wing對維基守則亦不太熟悉,你真要跟你師兄阿仁學習了。此外,按照上述說法,我發現過往很多條文是錯誤被刪除,請管理員有空處理。--Yau 22:25 2007年2月3日 (UTC)
阿仁與我是否師兄弟關係不是這個討論的內容。阿仁與我均可以將這句話當作污辱和人身攻擊。因此特此警告。--Wing 19:13 2007年2月4日 (UTC)
請yau注意言行,不要做人生攻擊,否則依法辦理。--阿仁 20:01 2007年2月4日 (UTC)
我的意見原本發表在互助客棧/其他,在這裡重貼一下。
「這就是維基沒有絕對的規則這政策上場的時候。就是投票已有(或多於)2/3投刪除,但只要某人提出了確切、足夠、或再沒有人駁倒的理由,或經過討論認為有這種需要(例如為了守法,需要壓制納粹言論),或有人同意改善(條目內容以至自己的行為),投票成了政治傾向等很多例外時,所有規則都可以(可能)變通執行。在這種狀況下,管理員如果認為少數那邊有理,是有空間可以網開一面(不刪除,不封禁等)。吉米‧威爾士這段演講裡面,就提過一次刪除投票中,18票刪除對2票保留而結果是保留,和一次新納粹團體發動投票刪除正常條目(結果失敗)的例子。」--Computor 00:04 2007年2月4日 (UTC)
根據yau的logic,是不是只要有足夠票數便可以刪除。題外話,建議所有方針頁面半保護。zzz....很睏 找我 02:21 2007年2月4日 (UTC)
這提問是錯誤的, 因為我們難以按照個人意願處理此問題, 這亦是當日大家訂立wikipedia:刪除守則的原因, 以避免個人logic的原因。 守則指, 2/3認為要刪除內容, 應當刪除。至於 Computor 提出的理由似乎忽視了一個事實: 要跨越投票數目時, 應先行討論, 但在整個投票中, shizhao從未說明; 事後, 有用戶兩度向他查詢, 但他亦拒絕回應。而翻查資料, 模版是由 Shizhao所創、他亦大力要求保留, 他進而決定跨越投票決定, 而將文章保留。如果這事竟不覺有問題, 實在無言了。但正如我之前所說, 266名active user 中, 85人是管理員, 我又應期望甚麼回應呢 --Yau 09:21 2007年2月4日 (UTC)
我只想知道一個問題,須要達到2/3刪除票,還是超過2/3刪除票,刪除提案才能成立?
另外,對於事件其中主角shizhao,為什麼到現時為止仍不作任何解說,也許連澄清也懶得做?
我十分討厭對條目進行第二次提請刪除,但因第一次提請刪除結果太有爭議性,各個維基人對保留和刪除都說不準,我決定再一次提請刪除,只要投票結果清楚表示,無論結果是去是留,我都會全盤接受社群共識。--Iflwlou 18:16 2007年2月4日 (UTC)
我已經將刪除守則清楚化,明確表示管理員的權限以及管理員在刪除投票中的角色。--阿仁 20:01 2007年2月4日 (UTC)
問題在於,你如何有權利替維基百科社群明確守則?守則的形成應該是在維基社群的共識下達成的。我可以任為你修改的刪除守則並不具有效力。還是把分歧拿出來大家討論吧。--用心閣(對話頁) 05:18 2007年2月5日 (UTC)
非也,我只是綜合當前維基的個項基本原則,大家平時的慣性,以及參考英文版和jimbo說過的話,綜合了之後,並配合原來的規則,將條規更清楚化而以,目的是為了減低因文字意思含糊不清而造成的爭議,所以我修改過的部分都是在維基某處曾經共識過的,不然就是英文版那裡引進來的,不然就是jimbo自己說過的話...如果大家覺得有異議,當然歡迎重新搬出來的討論。。--阿仁 06:03 2007年2月5日 (UTC)
非也,是把分歧拿出來討論,形成共識後再來『配合原來的規則,將條規更清楚化』,不要偷渡成作了修改後再來『歡迎重新搬出來的討論』。討論要以原來的條文為基礎,而不是以你的『綜合』為基礎。用心閣問的是『你如何有權利』做此事,請就此回答。上面一堆你如何做此事的解釋是文不對題。67.103.245.50 03:22 2007年2月6日 (UTC)

User:Shizhao濫用權限,非法進行CheckUser,經本人在元維基舉報,已經被停權

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User:Shizhao濫用權限,非法進行CheckUser,經本人在元維基舉報,已經被停權進行討論,不要一文多開,造成管理困難。--Theodoranian|虎兒 =^-^= 03:41 2007年2月8日 (UTC)

有關管理員Munford的情況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早前毛澤東一文被封鎖後,管理員Munford刪除當中部分圖片,並指這是按照「參與討論者的共識」而做,但我反查資料,有關討論只有兩人參加,一人認為要刪走圖片,另一人認為毋須刪走圖片,不知道管理員所指的共識是怎樣得來呢? 雖然管理員是義務承擔維護維基的責任,但其工作的素質往往會影響一眾使用者對維基的觀感。若Munford未能勝任有關工作,又或對維基方針感到迷惘,或許可自行暫停管理員的權限,避免因一時的個人問題,影響整個社區。--Yau 17:24 2007年1月28日 (UTC)

  • 有關此事請參考上面的討論。[2] --Munford (留言) 16:08 2007年1月31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兩個月了,誰出來負責?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如此有爭議的事項顯然是沒有共識的,怎麼會通過的?未經過適當討論的全站更改舉動,五六個發起人僅三天自說自話的「討論」後並沒有征取反對意見就立即投入投票過程(並不再接受討論),使得反對意見沒有闡述的機會,等於強行通過,請問這是遵循了什麼程序?足足兩個月的發言說明了這件事情處理得非常不當,到現在還是懸在那裡,有哪位管理員出來為這些醜事負責?TTTT 09:33 2007年2月3日 (UTC)

您言重了,又不是政治責任,倒是討論一個較好的解決辦法比找人負責來的重要。--Jnlin討論) 09:40 2007年2月3日 (UTC)
TTTT,每一管理員只是執行者;他的責任和你我的責任一樣大。---Hillgentleman | 09:44 2007年2月3日 (UTC)
不對,管理員不是人人都可以當的,申請當管理員的條件之一就是他們對維基程序的了解。執行者看到不妥當的事情有特殊義務出來糾正,不然還要分出管理員幹嗎?我要批評是因為不批評就等於任類似事件以後屢屢發生。
我們當然要找到好的解決辦法,所以我才不厭其煩地在這裡討論,聽取各方意見,直到要麼有共識,要麼證明討論不能得到共識。到時候我還準備拿到更顯眼的頁面去宣傳,越多的人參與討論越好。投票是最蠢的下下策。為什麼這裡沒有顯眼的告示頁?TTTT 09:55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員為社羣所信任之執行者。所有決定須來自社羣。Wikipedia:管理員:

管理員並沒有絲毫特殊權威的光環,在編輯責任方面,他們與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部份維基人認為「管理」或「站長」是一種誤稱,因為管理員只是一群維基百科的用戶,由於他們看起來值得信任並提出了善良請求,而將基於正常運作及安全考量的某些功能限制從他們身上解除。應當指出的是,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別權力,唯一能做的是實現社群討論後所得的共識。

----Hillgentleman | 10:00 2007年2月3日

(UTC)

我沒說管理員有特權,我說他們有特別的義務。這義務就是來自用戶對他們的信任,信任什麼?就是信任他們有能力有經驗來按照維基百科的原則來規範自己的行動,包括指出違反程序的舉動並引導一個糾正的過程。TTTT 10:07 2007年2月3日 (UTC)
  • 「越多的人參與討論越好」<----善甚。---Hillgentleman | 10:03 2007年2月3日 (UTC)

多設一個標籤等於多吸收一個華文地區的使用者,不知道是哪裡礙到大陸同胞了。--WiDE 09:49 2007年2月3日 (UTC)

同意不同意是一回事,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不知道反對意見是什麼?
如果你還不知道,那就是你沒理解或者討論得還不夠。請問,在有人對反方意見是什麼都不了解的情況下,可以就開始投票嗎?這就是10月底發生了的事。TTTT 10:02 2007年2月3日 (UTC)
建議TTTT對維基百科有過一段時間的參與過後,再來分享意見比較適合。維基需要花費時間去熟悉的。--Jasonzhuocn 10:07 2007年2月3日 (UTC)
建議不要隨口猜測我參與維基百科的經驗,因為你是錯的。TTTT 10:17 2007年2月3日 (UTC)
沒有投入編寫參與的帳戶,要如何讓社群信服了解網站的運作呢? 維基百科不是吵架的地方,如果懷抱著改善維基的熱情,請先從貢獻條目內容開始。--Jasonzhuocn 10:26 2007年2月3日 (UTC)
  • 我再次提醒,不要猜測你不知道的事情。沒建立用戶檔案不等於沒有貢獻過內容,倒是代表沒心思掛名出風頭。多說這個一點也沒意思。你還是對題回應吧,除非你想證明這樣的運作是合理的。TTTT 10:40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的「不知道」是一種反諷。(下文如有冒犯或是誤解,尚請原諒)我甚至覺得各位大陸同胞是來鬧的,只願意承認中文有簡繁之分,不肯正視用詞差異。個人實在很厭惡有政治色彩的學術討論,有些心裡話一直不想提出來,但是這幾天觀看討論,發現有一個再明顯不過的事實,呼籲統一中文同詞,並且強烈抨擊用詞分區的都是簡體用戶。本來我一直是很景仰中國大國風範的,但是要真照大陸同胞急欲「統一」語言的方法,那新港台的同胞還不如自立山頭,讓大陸自己去玩統一的遊戲。--WiDE 10:13 2007年2月3日 (UTC)

抱歉,我只是表達自己的看法,針對上面那段話我不再作任何回應。--WiDE 10:20 2007年2月3日 (UTC)

討論期

  • TTTT, 那次投票結果:Wikipedia:投票/增加「香港繁體」轉換標籤「討論期經過延長後,支持一方已詳細解釋清楚反對一方提出的質疑,但反對一方卻沒有新論點作出反駁。」 你可否提出新論點或分駁?---Hillgentleman | 10:24 2007年2月3日 (UTC)
    • 具體一些行嗎?據我所知,支持一方並沒如你所說的把質疑解釋清楚了。TTTT 10:32 2007年2月3日 (UTC)
      • 例?---Hillgentleman | 10:42 2007年2月3日 (UTC)
        • 先告訴我你的「延期」指的是哪一段日期,然後我來給你舉例。TTTT 10:45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的回應

1. 首先,我要指出投票發起者在沒有充分討論也沒有徵取反對意見的情況下就發起投票,相當狼狽地在投票期間因為反對意見過多,被迫「延期」,這已經充分驗證了當初討論不充分的問題,我不用證明這點。但是,討論真正的延期了嗎?沒有。我們來看一下發起者是如何定位這個所謂的「延期」的:

投票結果經主持人複檢,的確如上,技術上投票已被通過。但由於有維基人建議投票暫緩和延期,加上看到有反對者還是不明白加入zh-hk的影響,故此現在將繼續開放討論一星期,投票結果則暫緩執行。 -- Kevinhksouth (Talk) 05:58 2006年11月11日 (UTC)

2. 其次,是不是反對意見都有機會被闡述和充分地討論?沒有。由於11月11日「延期」一星期時投票已經技術上結束,而發起者把繼續討論的性質定性為解釋已經發生了的投票,許多意見根本沒得到闡述和討論的機會,看長長的這篇就知道了。比如以下關於字形轉換和用詞轉換區分的意見就沒有在一周的「延期」時間截止之前被討論過:

字形轉換還是用詞轉換?繁簡轉換應當是用於字形的轉換,而不是不同用詞的轉換。現在的問題是把不同的用詞與不同地域之間的不同用詞等同,而不同地域之間使用的字形又有不同。這些問題糾纏在一起,使得問題看上去很複雜。如果把字形和用詞的問題分開來看,可能簡單一點。很明顯,中文世界只存在兩種字形,或者叫書寫方式:一個是簡體,一個是繁體(或者叫正體,無所謂)。而不同的用詞不僅僅存在於簡體體系和繁體體系之間,也存在於這兩個書寫體系內部,比如大陸不同省份之間,大陸與新加坡,港台之間,甚至不同的人對用詞也有自己的選擇。所以,用詞不同的問題是獨立於繁簡兩種書寫體系的。用繁簡轉換的辦法來處理不同用詞這一併不相關的問題,是不合適的,因此造成現在這麼多爭執。在沒有繁簡轉換的時候,或者在同一書寫體系內部,我們對於不同用詞的處理原則是「先到先得」。為什麼我們對於不同的用詞不繼續採用這個早就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現在的轉換標籤的爭吵,本質上說就是把字形的不同和用詞的不同這兩個問題混淆起來再加上地域中心的思維導致的。我的建議:繁簡(簡正)轉換機制只適用於字形的轉換;用詞不同的問題用「先到先得」政策處理。對不同的問題以不同的政策處理,回歸問題的本源。--Alexcn 07:05 2006年12月2日 (UTC)

還有一系列關於標籤名稱,標籤增減程序,怎麼歸類地區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根本沒有討論過。 本頁面裡更是有大量從未被討論過的問題,比如替換表沒有規範的問題,替換表適用範圍的問題,內容替換是否受維基百科過程約束的問題,管理上回存在的問題,不轉換版本沒有簡繁兩種的問題。可見,這是一個涉及面非常廣非常深的改動,要至少經過幾個月的討論才能知道各方意見的事情(後來幾個月的討論為證),這些顧慮和反對意見都在「延期」截止之前被討論過了嗎?顯然沒有,也不可能!

3. 最後,投票期間提出的有限數量的反對意見都解決了嗎?沒有。例:

「這個投票讓我想起公共選擇理論告誡的教訓,考慮到無厘頭的直接民主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或許就是為什麼維基不容許民主試驗場的原因。此例一開,馬來中文、新加坡中文、xxx標籤大概都跑不掉了,既然某地區的使用者多便能在介面標籤上佔個一角,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政策的垮台也就指日可待了。繁體字僅限於台港兩地嗎?這種轉換要負起怎樣的風險和資源呢?最後的後果只不過是替公共選擇理論添上一個活生生的教訓,人們照樣重蹈覆轍。Lecter 咖啡館♨ 01:34 2006年10月31日 (UTC) 」

「我認為在增加「香港繁體」轉換標籤之前,應先使條目名稱在zh-tw與zh-hk之間能轉換順暢,現在不是很多時候能成功轉換。--Khris 10:21 2006年11月2日 (UTC) 」

「鑑於反對票過少,我帶着疑問投下此票,希望能有所警示。 英文維基百科(en.wikipedia.org)也要弄幾個加拿大英語、澳大利亞英語、美國英語、英國英語、印度英語、南非英語等等的轉換標籤嗎?那既然需要香港中文的轉換標籤,那是否也應該增加新加坡中文、馬來西亞中文等的轉換標籤呢?Eastsea 08:38 2006年10月29日 (UTC)」

「將中文定義複雜化,本人認為有礙維基之發展。現時中文維基所用的繁簡選擇,已足夠讓不同地區的華人理解所查看的資料。要照顧所有地區的文法差異可能嗎?舉個例:如何照顧美洲、歐洲華人的文法差異?--18164 01:23 2006年10月30日 (UTC)」

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連接: 簡短討論和投票時的爭執 投票情況 未結束的爭執 TTTT 11:08 2007年2月3日 (UTC)

回應

  •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看起來好像是客觀的文字實際可能已經包含了主觀的意念,而這正是與維基的中立觀點政策相違。。。」,不見其直接關聯。該方針指的是要避免「我國」、「本港」、「岳飛是抗金名將」、等假設讀者來自某地之語。
  • 這和用字取名無直接關係。;一位俄國人可以學「美國口音」,這不表示他認同美國文化;一位印度人可以學「牛津腔」英語;住在英國中部的人也可操約克腔調。---Hillgentleman | 12:00 2007年2月3日 (UTC)
  • 亦不見地區用語轉換抵觸wikipedia:中立觀點。中立觀點指描述各觀點而不判斷,非「無觀點」。其精神為 客觀、多元、兼容並包,以容各觀點同場出現,以減編輯戰,以作千萬人合作貢獻知識之基礎,亦讓讀者自由選擇。---Hillgentleman | 12:21 2007年2月3日 (UTC)
    • 我不想和你爭論這件事,因為你我都不是提出問題和回答問題的當事人,但我可以回答你。我已經指出過,如果所謂的「台灣正體」里把「大陸」替換成「中國」或「中共」算不算地域中心?
    • 不知道你在回答什麼。
    • 多元觀點和條目命名無關。條目命名有「條目命名分歧」的處理規則。不受全體中文維基人約束的用詞轉換,就是地域中心和非中立觀點的潛在陷阱和廣告牌。TTTT 12:43 2007年2月3日 (UTC)
      • TTTT, 「把「大陸」替換成「中國」」這是執行時的問題,不能因而否定整個概念;據我所知,早已糾正。---Hillgentleman | 12:49 2007年2月3日 (UTC)
        • 草人論述,我哪裡否定整個概念了?但是,不討論執行規則,整個概念又是怎麼得到肯定的?依你的邏輯,原本的每個用詞分歧都是執行問題,憑什麼否定之前不分區域詞只分繁簡的概念?TTTT 12:55 2007年2月3日 (UTC)

我們不必在這上面糾纏不清。詞語替換需要有限、有規則、接受常規內容都接受的維基過程作為編輯準則。我引述了這些言論,不是為了辯論這些,是為了證明你要我證明的,就是當初沒有解決反對的意見,沒有怎麼討論,就進行了投票,整個過程不符合維基百科的運作規則,結果立即就缺乏正當性。這是一個壞先例,管理員默認了這種東西卻不提出質疑,沒盡到責任。還是着重彌補這些問題吧。TTTT 13:07 2007年2月3日 (UTC)

現在都是馬後炮。大家都看得到我上面提出的界面示意圖和後端修改建議,至少一個Jnlin認為可以,WiDE覺得差不多。技術頁上的自由主義者也說:
「目前的轉換我問過mountain,有實現繁簡與地區分開的基礎,但這類改動要小心從事。—自由主義者 ☎ 2007年2月2日10:37 (UTC+8 2月2日18:37) 」
我想擴大知情者的範圍,然後實現這個。請協助徵求各方意見(檯面上台面下我管不着),達成共識,然後做事。TTTT 13:28 2007年2月3日 (UTC)
註解一下,只要保留{{noteA}}這個標籤功能,畫面怎麼變我不在意。--WiDE 14:57 2007年2月3日 (UTC)
保留功能。雖然我個人意見並沒有改變(反對用那玩意兒),但你瞧我提出的方案里始終是妥協的。請信任。TTTT 15:17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願意,可以向管理員詢問如何幫忙修改轉換用程式,這問題不就解決了?如果說您認為還沒達成共識,那我們繼續討論便是。--Jnlin討論) 15:30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員有很多,有管理員清單嗎?還有我們這裡基本上是達成共識了,但其他人呢,至少要給個告知,留一段時間收集意見。這是我的作風。TTTT 15:44 2007年2月3日 (UTC)
可以參考Category:維基百科管理員。--Jnlin討論) 15:51 2007年2月3日 (UTC)
系統自動生成的列表在Special:Listusers/sysop。--Isnow 16:03 2007年2月3日 (UTC)

這段話的意思不就是說,這項投票延期並非因為「有爭議」,實質早就「合法通過」,只是看在反對者還搞不清楚狀況,所以寬宏地延期一下,讓反對者搞清楚狀況。--WiDE 11:23 2007年2月3日 (UTC)
合法通過個頭啊,我敢說那次投票是無效的,說得更難聽點應該撤銷。如果你不信我的鑑定可以拿到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去問問看。我打賭我會勝訴的。只是這裡不是法院,我也無意把這裡弄成法院,沒建設性。但真相就是如上這樣,很失敗的一個事件。TTTT 11:48 2007年2月3日 (UTC)

怎麼解決

  • 就事論事,我說的「負責」就是協助解決問題,不是寫檢討書。這裡的管理員認為這件嚴重的不妥的事情,應該怎麼解決?現在我們在上面討論,下一步是什麼?談點建設性的。TTTT 10:32 2007年2月3日 (UTC)
    • 過程本身:可完善、實行Wikipedia:共識
    • 詞語轉換:先抄前議 (Jnlin)
    我認為至少有三件事情應該可以先做(在技術允許的情況下):

   1. 開始減少全局轉換表的使用。
   2. 增加繁簡公板
   3. 討論增加(撤銷)地區用詞標籤的條件

實行過一段時間後,才來討論下一步。妄想一步登天是不切實際的,而且也不尊重各地區的使用者。--Jnlin(討論) 10:16 2007年2月2日 (UTC)

---Hillgentleman | 11:36 2007年2月3日 (UTC)

      • 作為「第一步」,就有「第二步」,這些做了之後,還必須要維持討論,擴大討論的參與者範圍。討論才剛剛開始。TTTT 11:56 2007年2月3日 (UTC)

管理員無責任說

你說管理員不比用戶責任更多。今天頭上的那個丑框框又改樣了。原來的「簡體」現在變成了「大陸簡體」。據我所知,這些只有管理員才有權限改動。請問今天的改動又承哪條程序,經過了何等討論使得管理員覺得有事情要「落實」去了?還是管理員自己隨心所欲的想改就改?這地方無法無天了還是怎麼?TTTT 12:17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不善意推定,那我想我也沒有繼續留言討論的必要了。--Jnlin討論) 12:35 2007年2月3日 (UTC)
請你幫助善意推定一下這件事。TTTT 12:43 2007年2月3日 (UTC)
我所看到的是,許多用戶(或管理員)努力的在讓介面變得更好看,加上大陸簡體也是為了跟其他地區形成對比,這雖然不一定是正確或好事,但他們的出發點是良善的。您今天說「醜」那是您個人看法,我不與置評。若您覺得他們的出發點是要讓維基百科分裂成數份,那我無言以對。不要認為所有的改動都是故意跟民意(有的話)作對的,若您覺得不好可以提出,但絕對不要抹煞他們想讓維基百科更好的這分心意。在我看來,您上面的言詞就是這樣,也沒有就是論事,試著解決繁簡轉換的政策問題。--Jnlin討論) 14:43 2007年2月3日 (UTC)
這和管理員的心意和最終結果美不美一點關係也沒有。管理員既然不是民意代表,只是執行者,那憑什麼擅自操作這種事情?我對「大陸簡體」徹頭徹尾都沒評論,只問一個程序上的問題,你還沒回答呢:今天的這個改動,是誰授權執行的?TTTT 14:58 2007年2月3日 (UTC)
如果您覺得這樣程序不合格,那大可直接提出,但絕對不應該完全抹煞其他人的貢獻。有錯可以改,但請不要澆熄別人的熱血,用無法無天或是醜這種用詞是我無法接受的。我只針對你用的字句給我的感覺,就是不善意推定。--Jnlin討論) 15:27 2007年2月3日 (UTC)
好,接受,不談這些了。怎麼實現上面所說的?把簡繁體轉換和詞替換分開來處理也不是我一個人說的了,今天我在這裡考古發現上幾個月就有其他人同樣提出過。怎麼廣而告之,怎麼提上議程,你了解嗎?TTTT 15:40 2007年2月3日 (UTC)
您可以編輯公告欄,將您想要調查的題目加上去。格式可以參考前幾次調查作為範例,而這個公告欄會在最近更改展示。--Jnlin討論) 15:47 2007年2月3日 (UTC)
致謝。
這上面沒看到誰提出這個改動,或告知一般用戶如何可以改它。TTTT 13:19 2007年2月3日 (UTC)
最後,我認為討論管理員有沒有責任,或是該投票有沒有效果都是不重要的。請回到主題:要怎麼讓繁簡轉換做的更好?--Jnlin討論) 15:33 2007年2月3日 (UTC)
我看不出這裡有什麼責任不責任的。又不是說「一改定終身」,改了以後你就不可以繼續批評了。有好的建議可以繼續提啊。如果說,wiki沒有一個嚴格的「執行程序」,那也是和它沒有嚴格的「反對程序」相對應的。管理員執行時候有相當隨意性,但你反對的時候更可以隨心所欲。wiki的執行理念,可以有三種選擇。一種是有嚴格的「執行程序」,卻無嚴格的「反對程序」,這樣會導致wiki的癱瘓,因為沒人願意去執行了。一種是嚴格的「執行程序」和嚴格的「反對程序」,這會使wiki成為小圈子的精英政治。還有一種是寬鬆的「執行程序」和寬鬆的「反對程序」,也就是導致wiki現在成功的理念。所以,在「問責」,最好能先體會一下wiki的理念。--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17 2007年2月3日 (UTC)
說得如此輕鬆!你隨便改一改花一分鐘,我坐在這裡寫兩三天的批評都等於零,除非找到個管理員做我的恩主。管理員可以什麼也不做,也可以又管人又管系統,如果不是個有義務感的人,我是求不動的。 TTTT 18:20 2007年2月3日 (UTC)
你就不想想為什麼你「寫兩三天的批評都等於零」呢?因為沒幾個人覺得你批評對了啊。--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3:41 2007年2月3日 (UTC)
沒幾個人里的「人」不就是指管理員嗎?難道非管理員覺得批評是對的,並也在這裡寫兩三天的意見就不等於零了?憑這效率的懸殊,大部分人就卻步了,還談何共負責任。TTTT 03:24 2007年2月4日 (UTC)
問題是:管理員的這樣做,是否根據共識而做?共識有了沒?是的話就真的「沒有責任不責任」,須知改動介面並非小事。(你們長篇大論,恕我未能全部讀完,如果錯漏,敬勿見怪。)Srr 22:19 2007年2月3日 (UTC)
Srr說得不錯。遵循程序不是說着玩的。Louer說「沒幾個人覺得你批評對了」的「沒幾個人」是怎麼得出的我也不知道。把正門的門檻做得高高的,自己從敞開的後門走進衙門,然後說有事隨便提,又捂着耳朵說外面沒事,我靠!TTTT 03:24 2007年2月4日 (UTC)

都是中文,依照同義詞辦理

地區用詞有異的問題,依本質來看,都是同義詞的問題。中文本來就有同義詞的問題,各地區用詞就照同義詞辦理,如馬鈴薯社會自由主義立方氧化鋯等處理就好。

關於如何處理同義詞,我與Kyris也已經給出了不少建議,請回看我們的建議,Wikipedia:命名常規中也有相關規定,我不否認還不完善,但只要繼續探討下去,相信完善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只要拋棄看到其他地區用詞不順眼的地域中心心態,只設簡繁二體標籤絕對是可行的。

問題就是卡在地域中心心態而已,所以我才會一提再提地域中心,並非如某些人所說的要吵架,因為這正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地域中心也並非如某些人所說的只在寫條目時適用,亦能用來形容一種態度,請看wikipedia:文明的內文。

英文維基已經為不同地區用詞問題的解決做出很好的示範,例子Kyris也已經說了。希望中文維基不要因為某些人的地域中心思想而成為最失敗的維基。現在只設大陸簡體、台灣正體、馬新簡體、港澳繁體四標籤,好象是告訴其他地區的人,中文維基不歡迎你們。--真實事求是() 10:03 2007年2月5日 (UTC)

真實事求事,請解釋何謂「地域中心」。我找不到你所說的與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之直接關係。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要求的是避免「我國、本港、岳飛是民族英雄」等已假設讀者來自某地之用語。---Hillgentleman | 10:55 2007年2月5日 (UTC)
文明的內文有:「擴展地講,任何人數居多的群體都保證不會侵害其他的個體——維基人謹慎地避免諸如中國中心、漢族中心、男性中心、異性戀中心等等的各種傾向;同時任何人數佔劣勢的群體都保證不會無故懷有受迫害的心理,也不應該要求額外的權利——中國海外人士、少數民族、女性和同性戀人士等等不會僅僅因為人少而覺得受到排擠和歧視。」
文中舉例了各種中心,而其中,「中國中心」就是一個地域中心的例子,當然台灣中心,香港中心也為地域中心。可見在維基,避免XX中心是處理各種事項的原則之一,不單只是寫條目時的依照這麼狹隘。在處理不同區域用詞時,也當依照避免地域中心的做法,不要只想到自己地區的利益,要照顧維基的規則,前途,其他地區的使用者等,而且看其他地區用詞不順眼的心態,就是一種地域中心,更準確地講是地域用詞中心,由於這種心態而做出的任何要求,包括設地區用詞分頁,我認為在維基是不應受理的。
而且,即使避免地域中心只是寫條目的規定,界面與條目內容也應當統一,不能條目就避免地域中心,界面就拼命地域中心。--真實事求是() 11:43 2007年2月5日 (UTC)
真實事求事,仍然不明:何謂「地域中心」觀點?每人皆來自某地,總有偏好。此原則要求我們常從多種角度、別人角度觀察事物。這與用語轉換系統有何直接關係?---Hillgentleman | 14:26 2007年2月5日 (UTC)
英語也有美式、英式之分,用字、文法皆不盡相同,甚至Native speakers也看不順其他non-native speakers寫的東西。難道英語維基也需要因應某地偏好,轉換出「美式英語」、「英式英語」、「黑人英語」、「港式英語」?我明白情況不能全然類比,但我強烈認為,除非原本的用字會令其他地區的人「有明顯的閱讀困難」,否則都不應使用地區詞彙替代。歡迎到Wikipedia talk:關於改革字體、地區詞轉換功能的調查討論。Srr 15:01 2007年2月5日 (UTC)

在維基,地域中心一詞似乎沒有明確定義,而在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wikipedia:文明中,都出現了相關概念,在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專注於糾正地域中心對編輯條目時的負面影響;在wikipedia:文明中,則以維基人相處的角度來談地域中心帶來的負面影響。由於之前沒有轉換標籤的問題,當然不會有規定列出地域中心對設轉換標籤帶來的負面影響,但這不代表二者完全無關。

我沒時間長篇大論,簡單說明地域中心對轉換標籤問題的影響。就如Hillgentleman所說「每人皆來自某地,總有偏好。」但這種偏好有強弱之分,若強得完全無法接受其他地區的用詞,要他使用其他地區用詞就會受巨大心靈創傷,就認為其他人要對付他,就是大中國主義,就是統戰,一定要用所謂的純地區用詞才看得舒服,這就沒有必要了。

要知道能否只用簡繁公版,很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大家能否接受其他地區的用詞,若多人地域中心重,完全無法使用其他地區用詞,那只用簡繁公版的建議當然是永遠不可行的,解決方法只能是設無數地區用詞分頁。

前面我已經說過,看不懂的問題不嚴重,地區用詞的本質就只是同義詞的問題,所以只用簡繁公版的建議最大的阻力就是某些人的地域中心心態而已。只要那些地域中心強列者展開心胸,能接受其他地區的用詞,只用簡繁公版是完全可行的。--真實事求是() 11:12 2007年2月6日 (UTC)

真實事求事,Wikipedia:文明 未曾確實定義「地域中心」,惟要求多數人不 擠壓、侵害 少數人。用詞轉換之存在擠壓、侵害那一羣少數人?亦請問你心中「地域中心」之定義。--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6日( 二 ), 11:02:46.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其實也未確切定義「地域中心」,你的問題在上面我已經說得夠清楚了,無需重複。
我不是一再說現狀嚴重違背了文明嗎?又再問。再次說明,現在的設計確實侵害了某些人,請問那些沒有地區分頁者要上哪裡?用繁體的大陸人,新馬人要上什麼頁面?這些人人數加起來可能比香港還多,不算少數。--真實事求是() 10:09 2007年2月7日 (UTC)
  • 「現在的設計確實侵害了某些人,請問那些沒有地區分頁者要上哪裡?」<---你到底反對現在設計還是整個概念?若不滿意現況,請到Wikipedia talk:關於改革字體、地區詞轉換功能的調查參與討論。--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7日( 三 ), 10:02:51.
  • 以我理解,你認為:只因現時未能照顧用繁體的大陸人,新馬人,不如誰也不照顧,這種系統也不應開發。但我們已有方案處理此事,技術也正開發。--Hillgentleman | | 2007年02月07日( 三 ), 10:02:01.
不好意思,我上面的語氣不太好。其實什麼是地域中心,若要詳細說可以寫一本書了,並不簡單,我也是研究中階段。
我認為的地域中心,簡單來說就是「非常偏愛某地域的心態」。解釋一下,每個人都會有所偏愛,對偏愛的事物當然會認同、注意及關懷等,非常偏愛就會很認同、注意及關懷,而人對某事物很認同、注意及關懷,自然就會對相反或無關的事物冷漠、反感,甚至敵視,這就是所謂的XX中心。
個人認為XX中心一強,就會出現「自大」及「排外」二種現象,會以「反客觀」、「耍權謀」的方式來維護其XX中心。要仔細說明我認為的XX中心非長篇大論不可,我認為沒有必要去闡明XX中心的定義,畢竟我已簡單說明地域中心對設立簡繁公版的影響了。
我反對整個概念,認為根本不需要設地區用詞分頁,反對整個概念就是反對現狀,這是一至的。
我舉大陸,新馬也有人用繁體的例子,是要表明「設地區用詞分頁」的做法,會讓維基增加很多標籤,也表明「設地區用詞分頁」的做法缺少深思熟慮,很是輕率。--真實事求是() 11:09 2007年2月7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管理員改革需要、方案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上面的討論,TTTT帶出一個基本的問題:究竟我們對管理員有何期望?誰有資格當管理員?我認為,維基管理權已出現越來越大的問題,最終令新人大量流失,舊人一個一個離開。 

上個月起,我停止參與所有編輯工作,原因是我看見一個個不尋常的現象:

  • 每四個新人登記,原因有三人會離開。
  • 這個號稱全球最大語言人口支撐的中文百科,原來只由266人經營, 每月80% 編輯次數,都是由這 266 人所做。
  • 假設266 人中,包括全數85 名管理員,我們幾乎可以肯定,維基已經是「管理員天堂」。 

新人不斷流失,留底的人大多只有管理員,又或一心成為管理員的人,難怪我們常聽見以下言論:

  • 管理員是義務的--我們當然也肯定每位貢獻內容的人,都是義務的,你的義務又為何較高級呢?下文解釋。
  • 管理員與大家是平等的--這顯然過於理想,早前管理員就文章被 {{protected}}的情況下,繼續享受編輯的樂趣。這亦說明,既有admin 權,就很難談上甚麼平等。
  • 管理員只是執行者--但此話忽略了管理員是要樹立榜樣,他們的一舉一動已 de facto 更深地影響站友,因此我們對管理員,往往有更高期望。

既然管理員任重道遠,選舉機制理應更為嚴謹,但是我們都看見以下問題: 一、濫發管理員職銜:只要站友熱心版務,編輯數目達一定指標,就可輕易獲得「管理員」頭銜,誤把「管理員」當成榮譽勳章。 二、管理員素質不明:不少管理員根本不熟悉維基的標準(要例子大可提出,我可以開名說明),自行刪走其他用戶對他的文章的編輯,大不了還可封鎖文章,謝絕他人編輯,然後私下自己編輯;錯誤刪文、刪圖,被要求改善時拒作回應。 三、幾張投票亦可當選:要當一名管理人員,一般需要十多票就行,當選後,他們就可以擁有封鎖文章權、查封用戶權,並且擔任管理員--即亦管束處理維基的站務問題。但我們是否能信任一名熱心的人,必然可以公平、公正,處理維基問題呢?

「熱心」只是管理員必要條件之一,但肯定不是唯一的。

  • 他是否熟知維基運作?
  • 他是否有高EQ避免罵戰(很多管理員沒有此耐性)?
  • 他是否有協助他人的童軍精神? 

對一個有如此影響力、決定維基事務的人,有這種要求,不是「苛刻」,而在於「是否必需」。

這裡有不少管理人員,其實誤以為管理員是一份榮譽勳章,根本忽視背後的影響力(也可能是樂在其中)。

  • 站務了得,明明應該是獲得「站務大師」,卻偏偏跑去申請做管理員;
  • 寫內容好的人,叫「內容大師」明明已足夠,但大家又認為內容大師必然有條件擔任管理員。

老實說,這裡有一些管理員,應當夠資格擔任管理員,但餘下的人,又有多少認為自己真的能勝任呢? 

我建議,若管理員真的只是「執行站務」,應有以下改革:

  • 1.轉名:避免採用「管理員」一名,以免予人「管束」之意,可改稱為「站務義工」。
  • 2. 取消終身制:現在只有提出罷免,才可撤走管理人員的資格,這有傷和氣;我們大可以叫人每半年重選管理員,若有管理員的言行不當,自然會少人投票;這也可提醒眾人,管理員的資格不是「必然」的。
  • 3. 鼓勵投票: 由「不具管理員資格」的人,選出「最受尊敬」的管理員,以此表揚他們對站務的貢獻。

--Yau 18:47 2007年2月3日 (UTC)

關於上面的建議,建議1在先前已被提出過且獲得大多數發表意見的用戶之支持,唯該改用什麼名字並未有定論;建議2已在一大規模的討論與投票中遭到否決;建議3倒是可行,但需要有人跳出來規劃經營。--泅水大象 訐譙☎ 18:14 2007年2月3日 (UTC)
給一點補充資料: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當然此一時彼一時,昨日的立場不等於今日的觀點。不過還是請大家先看一遍才討論,尤其當中各方陳述的觀點,以便超越之前的意見有更多新的見解,以完善整個制度。--Charlotte1125 18:21 2007年2月3日 (UTC)
那場投票我也有參與,當時很少上維基,而我亦投下「反對」票。不過,以維基主要由266人經營,當中又有85名管理員計算,這裡投票其實真沒有甚麼好投。 --Yau 19:00 2007年2月3日 (UTC)
很對,我也是投票者之一,當年「含淚」投下反對票。在這裡小圈子已經形成,爭拗管理員的權利根本沒有意思。說一句公道話(我覺得),其實管理員權力其實有限,有很多事都能透過討論解決,有時經理論之後,不少(不是全部)都從善如流,我深信不少管理員都是講理之人。但我十分明白,就算申訴的人認為自己有理,不過有理也未必說得清,維基圈子這麼小,根本甚麼辦法都救濟不了,與其搞一些不痛不癢的機制,例不如維持現狀。我認管理員「屢犯不改」的話,就該推動罷免,不應該說甚麼傷和氣,搞甚麼任期也作用不大。
最重要的是,將管理員當選門檻提高。管理員真的要這麼多?維基真的需要這麼「有效率」的「強政」嗎?我覺得爭端多數源自管理員過度熱心和太「有為」而引起。至於甚麼管理員「惡言相向」、「態度欠佳」,其實與管理員的身份無關,非管理員一樣可以惡言以對,我建議站友寬恕別人,這尤如寬恕自己一樣。還有,Yau提出一點值得注意,受全保護的文章,管理員竟能私自更改?這真的乎合現時維基的準則?如果真的話,大家應該考慮明文禁止,這麼又可以少一點爭拗。Srr 21:05 2007年2月3日 (UTC)

剛才我把意見貼在消息那邊,現在於這裡重貼。

——

怎麼又來了?上一次這個提案已經被否決,我不認為今次會能通過。也許您該到這裡看看反對的意見,再跟大家解釋一下為甚麼要支持。

在我看來,管理員沒有任期,是因為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其實也是這個方針的核心),是防止維基政治化的重要措施,避免大量某個地區或特定意識形態的使用者,以選票趕走不合他們意的管理員,左右維基的管理。再說,在您說衝突裡,到底是哪一方有理?如果管理員的做法無理,那和濫權沒分別。維基人是監察著管理員的行為的,如果您覺得某位管理員無理或不值得信任,歡迎您把事實向社群反映,社群會通過罷免把他趕下台。管理員和法官、公務員一樣,只能按既有的條例或規則運用權力,不像當選的政治家一樣能推行自己的政策。哪有國家的法官或公務員要定期由公眾選舉的?沒有,因為他們不介入政治,維基的管理員就是這樣。這是我的看法,也是我對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的理解。

--Computor 22:03 2007年2月3日 (UTC)

yau説到管理員和非管理員與及其所連帶的觀感、文化問題;實不便輕率做出決定。zzz....很睏 找我 02:20 2007年2月4日 (UTC)
  • Srr, 管理員義工越多越好。多則每一義工有時間處理問題,有時間討論,大家更冷靜,避免濫刪或衝突。--Hillgentleman | 03:40 2007年2月4日 (UTC)
    • Hillgentleman, 問題就是太多人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效率=/=管理人數多寡,過份「有為」只會激化更多反彈。不是五步一哨,十步一崗就會天下太平,如果你當過警察或者管理階級就會明白。況且濫發管理(我認這工作的名目如何,根本不重要,改名都只是粉飾執法者擁有一些特權,好像疑似增加管理員的合法性和顯得勞苦功高而已),這麼多人擁有刪文、封禁、保護條目的權利,恐怕日後不只「編輯戰」,還有「管理戰」。(笑)Srr 06:47 2007年2月4日 (UTC)
  • Computor, 元維基上亦有 半正式之 Steward 確認程序,若無甚反對,或反對不過半則連任。如此亦助淘汰不活躍、每幾個月用一次 Steward/sysop 工具者。User:Kysrie 提出之「系統偏差」亦值考慮。長期由同一批人主持,會否產生系統偏差?---Hillgentleman | 03:40 2007年2月4日 (UTC)
    • 竊以為,Meta的Steward和維基百科管理員有本質的分別,不能比較。Meta不是百科全書,有它自己的規則(連Meta上面的管理員都是任期制的),「維基百科不是甚麼」的政策已經不再適用。--Computor 05:28 2007年2月4日 (UTC)
    • 另,同一群法官判案幾十年,同一群公務員辦公幾十年,會不會產生「系統偏差」,要把他們換掉?不會,只要忠實的執行既有規則就是稱職,反而在經驗累積和社會監督下,偏差會越來越少,除非因為健康/理智/過失等問題不能繼續擔任。維基百科管理員也是一樣。--Computor 05:41 2007年2月4日 (UTC)
「Practice make perfect」是理論不是現實。但我不贊成任期制,有罷免機制就夠。Srr 07:31 2007年2月4日 (UTC)
      • 最高法院法官不會把大批本國人趕走;維基人之行為卻可把大批人趕走,「物以類聚」,成系統偏差。---Hillgentleman | 01:43 2007年2月5日 (UTC)
我認為最易嚇退新手的就是,部份管理員在缺乏共識之下行事,而且缺乏解釋,當新手發現原來一班人擁有編輯優勢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感泄氣離開。Srr 12:04 2007年2月5日 (UTC)
  • 我剛剛進來一個半月就有過幾次爭議,而這幾次的爭議有70%跟現在管理員有關。其實不需要Yau來找我也時時都在注意這幾天大家的發表。只是因為除了現在有個條目正在傷腦筋以外,我這兩天因為過年快到了,工作也忙不過來所以都還只是觀望程度。其實華文地區這麼多,文化、水平與環境根本也都無法一致,要達成一個共識不算是簡單的事情。我將上述三點的個人意見說名如下:
    • 一、管理一職屬服務大眾,改不改名並不是很重要,不過為了避免有很多人誤以為管理一職權大如天(事實上就是有這樣的新人出現),為了避嫌,建議即使還沒有討論出正式名稱前也先以其他名稱來替代,等候討論出共識再改比較適當,而以服務、義工等正確的涵義詞句較為妥當。
    • 二、終身志工其實是沒有問題的,在這裡每位參予編輯的人都是志工,是否要終身服務,這點我相信沒有任何限制。但是有管理服務的權限者,確實不宜終身服務。榮譽可以跟隨著一位志工一生,不過管理一職如果採終身制,那會有很多影響。畢竟這裡不是屬於某些人或是哪些人的地方,如果採用終身制,加上罷免門欖又高,那只會造成管理員越來越多,素質也會參差不齊的大問題,而且人數同時達到一個極限時,其他的參予者根本也沒那機會提升來汰舊換新。所以個人認為管理一職理應有個期限,屆期可以再選,並且需要討論出共識制定連任機制,例如一任為多少時間,而最多連任可以多少次,是否斷續之後可以再次提名申請,時間是如何等,不能永無止境。
    • 三、是種榮譽、獎勵能有鼓勵管理積極並且做得更好,應該早日開始執行。這種榮譽才是一個人是否德高望重的象徵。但是需要注意哪些人可以提名跟參予投票,因為我不認為一個才進來一、兩個月或是在互動頁面活動較少的人能懂得哪些管理員好,好在哪裡?還有需要非現有管理職的人參與才是,以免有相護之嫌。但是要如何讓更多人積極參予投票?以及多少票數才有效這些也都需要注意。

之前還曾經看過有人提出「你做了什麼貢獻值得讓我信任」之類的文,這真的是一篇好的文章,但是很可惜個人認為意義的侷限有點狹義!天下人管天下事,不是只有曾經或是現有在此加入的維基人才有資格與否,因為不能去否定一位時常出沒在此瀏覽的人也是一名參與者。所以資格只要是能懂,有意想參予,都應該大方說出自己的看法,不能去考慮有沒有資格或是年資是否長還是短!就像投票中有關定需要見習資格,但是一樣不能輕忽非見習資格以上者的意見。中立不是管理員才應該有的態度,而是每一位參予者都該有的心態。--by--阿佳真的很囉唆! 21:43 2007年2月4日 (UTC)

我認為管理員應該越多越好,以防止破壞與不當人身攻擊等。另外我也不贊成任期制,但可以考慮把罷免門檻降低(但不得在一段時間內提出連續罷免)。--Jnlin討論) 01:04 2007年2月5日 (UTC)
認同Jnlin的說法。老實說除了這些用戶以外,還有很多無名英雄,而且他們有他們的日常生活,我不想聽到有人因為編輯維基百科失去了一份工作、失去了女朋友,這是不明智的,而且我們都是義務,因為沒有人從編輯維基百科獲得了實際的收入(最近有新聞提及某大企業招聘槍手改寫維基百科的條目,該人從而被永久封禁),當然除了極少數在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受薪員工。所以在此提醒,別因為在維基百科做了少許錯事在WP發泄,這是對社群不好的。--費勒姆 費話連篇 09:33 2007年2月5日 (UTC)
個人非常認同Jnlin與費勒姆所說的,我想可能有人誤會了我上面的內容,而且那些內容只是我針對Yau這個討論主要內容的看法,因為他裡面的論點都沒錯,所以我沒理由反對。不過Jnlin與費勒姆兩位將這內容提升到實際執行與否以及可能現象,我就也來發表一下謬論,請大家參考。在發表之前,我先說我遇到的幾個現象。我曾為了提出刪除一事向書生請教過,書生曾經指導過在下說道,我們去對一個條目的內容研判然後投下一票是屬於對條目的尊重與負責,相同的在提出適當刪除討論的人也是對中文百科整體的一個尊重與負責。這一點讓我感到很有道理,在中文百科裡活動,無論是哪一種性質,即使只是參予投票,即使只是發表意見,甚至於即使只是進來抱怨…等,全部都是屬於對中文百科的貢獻,任何人發表他的意見都會有他的想法或道理,大家可以一起參予,但是最要不得的就是在某些人去認為『他有什麼貢獻?有什麼資格在這裡批評?』或是『他有這麼多時間批評,怎麼不會利用這些時間去改善條目?』要知道,沒有心的人根本沒必要花時間來這裡討論,就像一些業務最常自我安慰所說的『會嫌的客人才是有興趣的客人,沒興趣他還鳥你什麼?』所以我個人非常不認同某些人將這當作什麼戰爭!要真的引起爭戰,也是那些說的人去引導大家,大家試想這有必要嗎?抒發自己的看法與意見希望中文百科能更進步,這絕對是好的現象。當然,並不排除有人是有心想要利用這樣的機制來針對某些人,但是我相信來這裡的大家不會都是盲目而沒有思考的人,加上要先以善意來面對別人,所以我會憑良心認為Yau這個討論的觀點正確,而發出上述的內容。這一段也是我同時對於費勒姆所說不要在WP發泄(應為發洩)這句話有不同意見,請先不要以為人人都只是為了發洩,也同時就算是發洩,只要有道理都應該去面對,而非指責他,沒必要的指責才是對社群不好的,還請您參考一下。--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Jnlin與費勒姆兩位說到了真正的重點「實際狀況」,所以我也並不認為有錯。人數是會持續增加的,人多條目多肯定要更多的人來管理,幾位管理員與否這跟Yau所提的三項並不牴觸。不過有個嚴重問題會發生,那就是當管理員越來越多時,難道真的要一個一個提出來通通個別認定?一百位、兩百位或許勉強還可以,再多的情況時又該如何?難道每年就為了新舊管理員來浪費時間去選嗎?我相信這是不可行的。所以在下認為首要是管理員這個詞句用在這裡真的非常不妥當,應該由此先下手改掉這樣的稱呼,例如以服務員、引導員之類的稱呼,那會比較適合,而且有幾位就幾位,猶如Jnlin所說越多越好才對,同時也猶如費勒姆所說我們都是義務,編輯條目是出發自個人本身的意願與興趣,協助服務以及引導更是出發自個人的意願,大家都是義務性質,根本就沒有素質好壞的分別。哪位服務人員作法有瑕疵,覺得有錯就提出來討論尋求共識,並且改善,只要不是太過嚴重的違反中文百科的守則,都不應該影響其對服務義務上的權責。所以在下認為,大家其實只是太過著重『管理員』一詞的爭議,如果真的那麼想當一個真正的管理員,那很簡單自己架設一個網站不就好了?這樣的軟體也都屬於開放原碼,架設伺服器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何苦在這裡為那些虛名搞呢?--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至於第三點我就認為這就是個很好提議了,好的服務員就該受到大家的肯定表揚,當然因為是關係到義務服務員,投票方式或是什麼勳榮都應該更詳細檢討,這不但是服務者的一個榮耀,更加可以作為讓服務品質更好的一個機制,我覺得這真的就應該要慎重考慮了。--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另外,Yau上面所說的部分我沒提及的部份,一來我其實並還沒准欸在這時候跳出來囉唆,二來有些內容我並不是很認同,所以就沒提。尤其是由266人經營這個數字根本就有問題!因為我去看過,那第一行寫的是10月統計的數字,下方有 正式條目數:110,979,本月總編輯數:116000次,我怎麼算都無法算出為何那266人如何編輯出1000次以上?可能是我理解能力不夠吧,實在是不知道那最少15萬次飛去哪裡了?所以不予置評!--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27 2007年2月5日 (UTC)
看到閣下所言,也覺得很困惑,於是去了一趟,又思考一下,結果我明白了,Yau 所指的是累積的數據,據我寫本文的時候的數據,過千次編輯的甚至有396人。不過以累積數據來討論的話,Yau 的意見仍是成立。莫論這些數字,我覺得問題是越來越多人因管理員可以在最後一刻以自己的判斷行事,甚至超過投票結果而感到不受尊重(如果是可以的話,當初的投票有如浪費時間)。維基要選擇不向民主走的話,也請不要向獨裁走過去。有一些管理員予人的感覺,就是有以自己意見行事的跡象,這才可怕。要信這不是獨裁,要建基於互信,但香港的電視劇其中一句使我印象深刻,可以拿來講一講,就是「不只要公正,而是要看得見的公正」。或者是現在一些管理員的公正未能使人看得見吧,但這還是必須的,我覺得訂定明確的規則正是其中一途。-- Cosferia討論) 15:22 2007年2月5日 (UTC)
上面的數據看似不合理,但是如果各位聽說過1%規律的話(如果一個群總共在線100人,那麼將會有1個人新建內容,有10個人回應(評論或者修改補充),而剩下的89個人只是瀏覽而已),我想就不會太驚訝了。大家或許可以看看我以前對wikipedia上的一些用戶數據的分析。基本上目前這種狀況,恰恰說明了中文版正處在一個正常的運轉狀態。如果各位有雄心壯志,力圖突破這個1%規律的話,就要好好動動腦筋了,這恐怕也是所有用戶創造內容型網站都在苦思冥想的一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00:56 2007年2月6日 (UTC)
那如果一個群總共在線100人,會有幾人使用skype或訊騰或whatever?67.103.245.50 04:29 2007年2月6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管理員職銜及職能改革動議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經上述討論後, 現動議一項有關管理員頭銜的改革動議。

  1. 更改「管理員」為「站務義工」名字
  2. 改變「義工」的權限: 一、可以封鎖、二, 刪除文章; 但撤回禁止用戶的權限
  3. 禁止用戶權限留給「行政員」(可視為資深管理員), 確保查封是由有管理經驗的人員

現時行政員共有 8 位, 大多是極積參與維基工作; 另有 85 位管理員, 當中有數位應已夠資格進升成行政員。 若此方案初步被認為可行, 可先投票增加行政員的數目至十多人。之後, 我們可以發起投票, 以正式投票評估此方案的可行性 --Yau 08:40 2007年2月4日 (UTC)

  • (+)支持分為一般管理者與行政員,現在管理員太多做成不少問題。--Onsf 10:49 2007年2月4日 (UTC)
    • 管理員義工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活躍者。太少所以無時間聽討論,無耐性,所以會自作主張。若增加管理員義工人數,亦會減少其特權感,好好做其掃地工。--Hillgentleman | 22:49 2007年2月4日 (UTC)
  • 以前我建議過建立一個「管理員作業標準程序」來讓管理群執行管理員權力時能有一致性的標準,至今我仍認為這是個好方法。因為我覺得問題很單純,僅在於管理員權力中的「刪除」、「保護」、「封禁」這三項而已。這三項是絕大多數爭議的起源,所以只要讓這三項權力依「管理員作業標準程序」來執行應該就足以避免大多數的磨擦。Yau兄對改革事務很熱心,不妨起草一下,付諸社群決議,不過前提是社群要同意「管理員作業標準程序」一定會實施,不然起草是做白工。
    我最初是希望由管理群草擬,交付社群審議後實施,不過可能大家都不願意花時間編寫,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百楽兎 12:53 2007年2月4日 (UTC)
(+)支持:但願解決管理員名稱引起的誤會後, 可以留住多些新人, 現在 75% 人流失, 不少管理員亦不常參與編輯文章, 這實在無助解決中文維基人氣不足的問題。--Yau 15:59 2007年2月4日 (UTC)
  • (-)反對此意見。現在的政策並未造成什麼問題;「資深管理員」的封禁就真的毫無問題嗎?恐怕只會變成按某人的意思封禁或誰也不敢封禁吧!現在的管理員封禁造成了什麼問題呢?恐怕只是封禁了某位當事人吧!如果管理員有錯,罷免他不就可以了嗎?您能保證每天都有「資深管理員」在線嗎?那麼一旦來了大規模的IP破壞者,有封禁權的都不在,恐怕我們會癱瘓吧!百楽兎兄,您是關心維基前途的人;但您對Yau兄的評價,我不敢苟同。--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3:23 2007年2月4日 (UTC)
  • 這個提議對於管理員及行政員的角色可能有所誤解,維基百科採用管理權分散的方式,除了被保護頁面外,幾乎人人都有管理百科內容的權限,因此也可以說是「人人都是管理員」,而管理員彼此之間也是平等的,在管理員較多的語言版本,甚至會出現管理戰,但編輯戰或管理戰並不是維基所鼓勵參與者抱持的態度。人人都可以對管理員提出批評與建議,但管理員也是人,我想管理員在進行管理的時候並不會特定針對某些個人,請大家無論要提改革方案也好、要讓維基更好也好,都能把握有禮貌的態度,人難免犯錯,甚至多做多錯,但是維基不怕錯,因為你錯了我可以改,我錯了他可以改,抓到某一點小辮子就窮追猛打,搞不好會給人「雞蛋裡頭都要挑出骨頭」的感覺,也無助於溝通。百楽兎兄所提出的作業標準程序,無論是從規範管理員的行為、管理知識的傳承等方面來看,都是很好的計畫。至於要留住新人,我想跟這裡的討論氣氛很有關係,雖然我已經不是新人了,但當初會留下是因為維基跟其他地方比起來不那麼「殺氣騰騰」,而我也確實在維基交到不少有共同理想、彼此客氣相待的朋友,這是讓新人走不掉的方法,謹供各位參考。--Theodoranian|虎兒 =^-^= 17:05 2007年2月4日 (UTC)
  • 挑骨頭這種字, 很常用來辯護的。錯一次, 叫做小錯誤; 錯兩次, 算了吧; 錯了數十次後, 明眼人 (當然不是盲眼的既得利益者) 大概也會覺得, 雞蛋裡已無骨頭可挑, 餘下的只是一隻臭蛋。「人人都是管理員」, 唉, 似乎現在的討論已越來越超現實, 真是無話可說。 不過, 我現在發現, 當管理員最佳方法, 就是拒絕回應, 反正犯錯的人, 一般不會開口, 自有笨人出手。 --Yau 18:36 2007年2月4日 (UTC)
(-)反對,我認為不需要那樣做,而且上面的措施也不解決問題。我已經加入了「對管理員的限制」,參見Wikipedia:管理員#限制,明確禁止管理員刪除,保護,以及封禁與自己相關的頁面和用戶。另外,我覺得比起修改管理員的稱呼,更有效的減少爭議的手段是增加對管理員的監督,以及增加對管理員投訴的渠道。參考民主制度中的三權分立,管理員相當於政府,普通用戶相當於議會(制定方針),誰來擔當法院(監督管理員的操作)一職呢?我覺得應該有這麼一個渠道,把受到管理員不公正(至少用戶自己認為是這樣)對待的意見反映出來,並得到大家的關注,也同時讓當事的管理員了解。這樣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不至於「你死我活」的鬥爭,而可以心平氣和的討論,其他維基用戶可以當陪審團,一段時間之後做出裁決,誰勝誰負,如果被管理者勝,則管理員應受到譴責或制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從「警告」到「取消管理員資格」,如果管理員勝,則維持原判。這個「法庭」應該叫做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投訴。-下一次登錄 22:23 2007年2月4日 (UTC)

請User:下一次登錄看一下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裡面的紀錄,對Shizhao等人的投訴有多少?那還只是冰山一角,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那個頁面,你也可以看看Shizhao等管理員的對話頁記錄,你以為大家都是吃飽了沒事幹去找那些人的麻煩呀?管理員從來都是管別人的,哪有被管的?還有你說的什麼民主制度、三權分立,沒聽過維基百科jimmy的聖旨嗎?早就否決啦。--72.52.66.10 22:34 2007年2月4日 (UTC)

首先名字怎樣改, 都是同一樣東西. 其次管理員職務不能隨便改, 職務見meta:Administrator. 行政員是meta:Bureaucrat, 與Administrator是完全兩回事, 不要攪亂兩者.-- 23:00 2007年2月4日 (UTC)

  • 那也許是我的理想吧,畢竟Wales是「皇帝」,他自己也封自己為所謂「善意的」獨裁者,72.52.66.10,你能幫我找到jimmy的「聖旨」在哪裡嗎?「維基不是民主試驗田」?如果是這個,雖然維基不是民主試驗田,但維基顯然可以借鑑很多民主制度的有益做法,比如三權分立。我一直認為,「公平、公正、公開」,對維基百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特別是公開,明人不做暗事,管理員的行為更應該受到監督。最後,為維基百科辯護一句,如果有人對維基百科的根本規則有意見,比如反對「維基媒體理事會有獨裁權」(可以不顧共識而單方面發布方針),那這些人唯一的選擇恐怕是不參與維基的編輯。-下一次登錄 00:54 2007年2月5日 (UTC)

那個jimmy的最高指示在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裡面有原始手諭的鏈接,一幫子的法源就在那個email裡面。--72.52.66.10 20:06 2007年2月5日 (UTC)

  • 分權:可以行政員管義工,義工管用戶,用戶管行政員。惟須禁止行政員緊急時以外長期兼任義工。---Hillgentleman | 01:02 2007年2月5日 (UTC)
    • 義工」這個名字怎麼聽怎麼彆扭,普通用戶就不是「義工」嗎?改為:「系統員」,「操作者」,「站務員」,「維護者」等任何一個名字都更好一點。你的建議也不錯,不過我更喜歡:用戶和jimmy定規則,規則限制管理員,所有人的行為受他人監督。-下一次登錄 01:18 2007年2月5日 (UTC)
改名是上述有人要改的。是, 所有寫維基百科的人都是義工. 我個人的觀點是名字怎樣改, 職責都是一樣。只是呃自己的行為。難道我不是義工麼?!-- 03:27 2007年2月5日 (UTC)
  • (-)反對修改管理員權限(事實上也許也不能修改)。(=)中立管理員改名事宜。--Jnlin討論) 04:13 2007年2月5日 (UTC)

管理員職銜及職能改革動議分段

  • 管理員權限的改變是技術人員的工作,或許還涉及到整個wikimedia計劃相關政策的改變,因此這不僅是中文自己的事情。如果討論這方面的問題,最好在郵件列表或者meta上討論。

管理員權限的授予只是基於社群的信任,而不是說管理員就應該多做維護工作(當然維護工作對管理員來說有道義上的責任)。因此,理論上,大部分熟悉wikipedia運作,認同wikipedia理念、得到社群信任的用戶遲早都應該是管理員。而且所有wikipedia的用戶都可以進行維護工作,這並不是管理員的專利。

另外,關於行政員我有些不太明白。行政員只是多了一個授予其他用戶管理員身份的權限,他甚至沒有撤銷管理員身份的權限。因此,行政員的產生,應該只是社群對這個用戶信任的再次確認。也就是說,行政員同樣是多多益善的。但是中文版似乎賦予了行政員一些特殊的職責,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在我看來,行政員和管理員除了權限上存在的唯一差別(管理員身份的授予權限)外,並不存在其他任何的差異--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1 2007年2月5日 (UTC)


有關「站務義工」一名

就「站務義工」一名,現有如下修正意見:
1.不贊同『義工』一字,因為來此的人絕大多數都是義工。(阿佳)
2. 改為:「系統員」,「操作者」,「站務員」,「維護者」。(下一次登陸)

我覺得「義工」只是中性一點的名字,但的確每個人也是「義工」。若選一個中性名字,會不會「站務員」好一點呢? --Yau 18:50 2007年2月5日 (UTC)

  • 「維基百科編者自治會常務執行授權代表」這個頭銜不錯吧。-- 百楽兎 14:30 2007年2月6日 (UTC)
哈哈。如果要印名片,字體可能要印小一點。--winertai 19:14 2007年2月6日 (UTC)
我們的「授權代表」效率奇高,不到20分鐘就將一個破壞的人封禁、回復破壞,甚至「不錯」兩個字都不放過一併刪掉,好象人間蒸發一樣。管理員或可改名為「維基百科特種部隊」。Srr 18:00 2007年2月6日 (UTC)
我要插句話,Yau的許多看似健康的建議會使人視而不見,會讓人反彈,Yau要付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責任,怪不得別人。我也要抱怨一下,就是Yau太過執著偏激且對人不對事的許多做法,讓一些別人發起的良性「在野」制衡總失去焦點。我也很沒立場的請Yau收手一下,用另一種方式去表達你的看法,例如沉默的進行擅長的刪除投票審視或投票,等大家忘記你的惡行,再出來講話。等那時候,我若還留連中文維基,你若競選管理員,我投你一票。--winertai 18:27 2007年2月6日 (UTC)

user:winertai確也為Yau提供了一條可以參考的行動意見。但是「惡行」一詞在下不能苟同。作為旁觀者,我覺得Yau雖然有個別時候出言激憤,但其所作所為皆是為了造福維基百科,其德也善。--67.15.151.90 18:34 2007年2月6日 (UTC)

請回正題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請管理員遵守投票機制下的結果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 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台灣國民身分證 (日治時期)於日前投票的結果為五票保留兩票刪除,一票移動。[7]。但是管理員R.O.C卻不尊重投票機制下的結果,擅自更動內容與條目名稱,並刪除原有條目等。因為這條目非生人傳記或侵權等例外條目,因此請管理員尊重投票結果吧!!!!另外,我再度強調,管理員在與自己主要編輯條目的利益相衝突的爭議條目上,應該慎重使用非管理員無法使用的功能。最後,這種不尊重維基程序的刪除,不但會讓條目創作者氣餒,也因為此條目牽涉政治因素,恐會被懷疑政治審查取向。--winertai 16:21 2007年2月4日 (UTC)

Winertai兄是否可以就R.O.C兄在刪除投票中最後大段論述表示一下「同意與否」的意見?因為「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這樣的命名方式,Sangye、Jasonzhuocn及R.O.C都認為是可接受的名稱。--Theodoranian|虎兒 =^-^= 17:18 2007年2月4日 (UTC)

    • 兩者比較下來,個人認為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較理想。我理解R.O.C兄,對於現今國際將中華民國護照通稱台灣護照的事實較無法等同身受,可是我強調的是,台灣護照與中華民國護照於1911年-1945年有著多年的不同。當初我立意只是單純是想把台灣護照從原本中華民國護照重定向分離出,其動機跟我將台灣法律分離自中華民國法律台灣宗教分離自中華民國宗教的單純,也與寫中國護照史條目的動機一樣純淨。請R.O.C兄明察,別太多條目外的解讀--winertai 17:51 2007年2月4日 (UTC)
虎兒為管理員辯護時, 嘗試說「其實人人都是管理員」, 現在, 似乎是刪除者才是管理員, 而其餘人(指投保留票的人) 的話就不受重視了。尊重投票, 算是很基本的要求。原來投票結果可以如此飄忽, 大家投票都倒向溝渠了。--Yau 18:30 2007年2月4日 (UTC)

你的說法不對,管理員可以憑自己的最佳判斷決定該條目的去留,在這事件中,以「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為名稱其實是最符合本百科的最佳做法,就算在這投票中,100個人贊同保留,而只有3人贊同刪除,管理員可以自行分析本次投票結果,做出最佳判斷,在本事件中,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的確不太符合該條目內容的條目命名。「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是一個正確的名稱,也更能反映出該內容的名稱。--阿仁 20:33 2007年2月4日 (UTC)

請問User:Seasurfer說的「管理員可以憑自己的最佳判斷決定該條目的去留」的依據在哪裡?管理員哪裡來的這麼大的權力?其他用戶的意見就無足輕重了嗎?--72.52.66.10 20:56 2007年2月4日 (UTC)

請各位看一下這個指引: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不要忘了刪除討論的過程主要目的是為了達成共識。--Theodoranian|虎兒 =^-^= 00:35 2007年2月5日 (UTC)

我覺得參與討論的管理員與執行決策的管理員應該要是不同人。--Jnlin討論) 00:58 2007年2月5日 (UTC)

這個我已經在Wikipedia:管理員#限制中寫明了:「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下一次登錄 01:12 2007年2月5日 (UTC)
這條文是必須,但未能解決問題。因為Wikipedia:管理員#限制對管理員亦未見有約束力,管理員是可以根據「個人判斷」,決定是否接納有關限制。我覺得,當管理員不停指出他們「有權...」甚麼時,應先簽訂一份約章,代表他們接納這職銜時,能同意及遵守一份平衡用戶及站務利益的約章,避免自由詮釋引起的爭議。--Yau 19:03 2007年2月5日 (UTC)
保留與合併等應該都要包括在內。--Jnlin討論) 01:27 2007年2月5日 (UTC)
但保留和合併並不是管理員的特權,任何人都可以進行,所以不應該寫在管理員的頁面,而應該寫在「刪除投票」頁面。-下一次登錄 04:40 2007年2月5日 (UTC)
下一次登錄兄有所不知,管理員可以利用刪除條目的權限,方便於移動條目的進行。例如刪除原本重定向頁,再行移動另一主條目至此。這種移動,常會出現意外的疏失。例如我的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的編輯歷史與DYK評選過程,就被搞的面目全非。這種摧殘,簡直要我的命(害我暗譙好久。)--winertai 14:49 2007年2月5日 (UTC)
  • 為了避免編輯戰與參酌各位維基人的意見,該條目我勉為同意現今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的條目名稱。不過,我對某些管理員拒絕討論就逕自移動及刪除條目的傲慢感到不悅。我再說一次,「別以為維基發展非你莫屬,也別以為管理員講的話就是真理。」。另外,我回應虎兒兄的看法,刪除投票結果雖不能代表共識,但是討論後的共識結果的認定,也不是管理員說了算,多少也要參酌討論過程的「共識」。(R.O.C的抉擇是日本帝國海外旅券,而非現今的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最後,個人認為某些維基人為了維基重返中國,而以政治考量為主的作成選擇性刪除或關注,在某程度已經構成自我審查之嫌。--winertai 02:58 2007年2月5日 (UTC)
    • 現在這個結果(條目名稱是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是當時討論時的選項之一,現在顯然大家也都同意這個名稱,這樣似乎可以稱為共識了嗎?或是要有另外確認共識的程序?懇請明示。另外維基重返中國一事,並非維基人一廂情願即可達成,依我觀察,沒有人因為抱持這個願望而採取自我審查的動作,請明鑒。--Theodoranian|虎兒 =^-^= 03:30 2007年2月5日 (UTC)

  • 請明察,原條目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並未刪除」,而是依照AfD的討論結果,給予「保留」並「重命名」至日本帝國海外旅券,因此產生的重定向(台灣護照 (日治時期))亦都予以「保留」。winertai兄的描述,恐有疏忽或失實。
  • 亦請明察,前述這些操作,並不涉及管理員特權。
  • 亦請留意,維基百科的AfD,僅管延續使用了最初的名字「刪除投票」,但AfD並不是投票,而是討論。除附議意見外,用戶給出不同意見時應給推理或解說。而討論結果的判讀,最關鍵的是看討論的內容與成果,而不是僅僅看投票的票數。
  • 我承認,一般情況下,對自己參與過討論或修訂的條目,管理員應避免執行操作,而是留待其他管理員處置。此點我會多加注意,並感謝各位的指正及寬待。
  • 有關傲慢之描述,本人之前毫無感知,亦非本意。由於本人有其他個人及維基事務需要忙碌,未能每日查看中文維基用戶頁或互助客棧,因此可能導致您有被怠慢之感受,對此謹表歉意。
  • 亦請體認,此事件沒有政治取向問題(至少就我本人來講),維基也沒有政治審查問題。維基與維基人的目標,是「協力建設最佳的自由百科」;與之對應有若干基礎方針:協力:WP:CIV, WP:C, WP:OWN、建設:WP:IAR、最佳:WP:NPOV, WP:V, WP:NOR、自由:WP:C, WP:OWN, WP:NOT、百科:WP:NOT,這些方針都概括在WP:5P,值得我們每個人在花時間於維基之前,細心體認。
  • 維基不是政治論壇或宣講台,也不做政治工具。在協力建設最佳自由百科的過程中,我們維基人「保持開放的頭腦,向事實不斷靠近」,而不是高舉或堅舉任何團體或個人的旗幟,也不是要邁向任何特定的政治標的。重複講,沒有個人的政治取向問題,也不存在維基的政治審查問題,因為維基人或維基,都不是為政治做,也不應被政治擾。
  • 釐清winertai兄多次憂慮與提涉的政治問題,讓我們回到並專注百科編修問題。對於這本護照的百科命名,具體說明已詳細並重複解釋,懇請耐心參閱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1月27日Talk: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之存檔。若時間不充裕,亦可逕赴覽閱這本護照的圖片(亦在條目中)。

對於政治訴求或辯論,抱歉本人或維基沒有興趣。有關的不同意見,請限於百科事實之專業編修,或維基計畫之永續建設。對於各位對本人之建設批評與幫助、及對維基百科之專業編修的體認、專注、奉獻,本人亦謹表十分感謝!--roc (talk) 04:07 2007年2月5日 (UTC)

    • 恕我文字敏感度不夠,對R.O.C兄的的解釋看不太懂,不過我不喜歡跟人爭辯,我欣然接受R兄的解釋。不過,我還是相當質疑所謂R兄在此爭議,沒有使用管理員權限的說辭,(至少R兄為了「移動方便」使用了「刪除條目」的這種權限。)另外,那條台灣國民身分證 (日治時期)呢?討論沒有提及,投票贊成保留下,條目的最後該做刪除動作嗎?維基方針一再強調,刪除或移動是很重大的事情,恕我直言,維基事務繁忙應該不是缺少溝通與解釋就擅自移動或刪除的理由。最後,我還是相當遺憾管理員有著擴大且擅自解讀「結論過程共識」的權利。不管怎,共識顯然是A,管理員做出結果是B行為,那就是逾越本分。不管怎,若某管理員每回關注的條目都牽涉到政治,且做出逾越本分的處置,那就難脫政治意識與目的之嫌,若是每回做出結果都是偏頗於每地區的官方法律與政治意識標準,那就是自我審查。我知道你沒有,但是請避嫌。--winertai 06:20 2007年2月5日 (UTC)
  • 這兩天我去圖書館查了些資料後,有了一點不同的意見。如果這條目的目的是專寫台灣總督府核發的這張旅券,是否有專用的名稱用以別於其他的「日本帝國海外旅券」?如果有,那麼使用那個名稱為主要的條目名,其他的作為重定向,我認為會好過使用「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目前我看到的專指的名稱有「台灣護照」(來源見Talk: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支那渡航旅券」、「渡華旅券」等。--Sangye 12:36 2007年2月6日 (UTC)
建議討論稍微緩一下,然後回到百科編寫的角度來立論,也許現在會稱呼那個是日本時代的台灣護照,建議保留那個名稱的重定向(那也不算錯誤的名稱,方便檢索也好),而以那樣東西當時正式的名稱來命名比較妥當。為了避嫌...順便重申,這是個人意見,無關管理員身分,中間的討論文我沒有詳細的閱讀,只是分享我的意見。--Jasonzhuocn 10:38 2007年2月7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3:46 2007年2月8日 (UTC)

Prank?

I noticed that the Chinese national flag got replaced with a red spot. Is this a joke or something. Hope this kind of tasteless thing won't happen again. The one who did this is not welcomed here, should show off its "talent" somewhere else. Thanks!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inese_language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wdl對話貢獻)加入。

如此中文維基管理員。我呸!


  • 求助
  • Jasonzhuocn 屢次濫用權限,非法封鎖user 民國九十五年的帳戶並非法刪除別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棧的留言,掩蓋他自己的不當行為。在user民國九十五年提出取消其管理員權限後,他更是惱羞成怒,不斷非法連續封禁user 民國九十五年的帳戶,在2007年1月25日17:19 ,Jasonzhuocn更瘋狂地以莫須有的所謂「 在Wikipedia:互助客棧辱罵Droxiang、snowyowls、Jasonzhuocn ,屢勸不止。並使用分身帳號洗版、破壞其他頁面」的名義查封「User:民國九十五年」長達兩個星期。 而 user 民國九十五年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上針對Droxiang、snowyowls的言論完全沒有任何「辱罵」的成分在內,正相反,是Droxiang為自己的行為而在User:民國九十五年的對話頁面上進行道歉。Jasonzhuocn 對user 民國九十五年「使用分身帳號洗版、破壞其他頁面」的指稱完全是徹頭徹尾的誹謗和誣衊。 我在這裡對Jasonzhuocn的非法行為提出最強烈的抗議! 我請各位管理員立刻解除Jasonzhuocn對user 民國九十五年的帳戶的不正當封鎖。謝謝! --九十六年 18:06 2007年1月25日 (UTC)

在2007年1月24日;Jasonzhuocn非法封禁本人賬戶後,我以九十六年 Jiushiwunian(九十六年的漢語拼音)為賬戶名對Jasonzhuocn的不肖行為提出了抗議。然而,其他中文維基管理員與Jasonzhuocn狼狽為奸,對本人的抗議未作出任何調查和處置,任由Jasonzhuocn濫用權限,非法封鎖他人的帳戶。 Jasonzhuocn繼而更在連續封禁本人賬戶,刪除本人留言,讓本人無法作出聲辯的情況下,對本人進行惡意誹謗誣衊,將他人揭露他的發言算到我的頭上,參見 以此來達到破壞本人名譽的目的。

參見: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Jasonzhuocn


我在此聲明:

  • 本人在中文維基註冊的第一個正式賬戶是「美國計生委」,因為該用戶頁面屢遭不肖之徒破壞,所以後來又使用了「中國大陸用戶」及「民國九十五年」兩個賬戶,這些在本人的對話頁面上有過澄清,沒有秘密可言 (參見本人的對話頁面 )。
  • Jasonzhuocn 對我「使用分身帳號洗版、破壞其他頁面」的指稱完全是徹頭徹尾的誹謗和誣衊。
  • Jasonzhuocn 對本人帳號的非法封禁及其對本人的肆意誣衊已經妨礙了本人的正當民事權益並涉嫌觸犯刑律,我保留在適當的時候對其提起告訴的權利。
  • 我要求包括Jasonzhuocn在內的中文維基管理員們立刻停止相互包庇,隨意誹謗他人的不肖行為。--民國九十六年 17:49 2007年2月12日 (UTC)

民國九十五年討論 | 貢獻)違反維基百科方針事項舉隅。

  • 未遵守維基百科方針,於停止編輯權限期間使用多重分身帳號違規發言
  • 屢次修改他人的用戶頁內容,但卻不是頒授維基榮譽或協助分類等工作(例:User:Yau的用戶頁)
  • 侵害版權(例:張貼侵權條目王建民同名人物多條)
  • 人身攻擊

除以上違反方針以外,還有以下不被鼓勵的行為

  • 違反維基百科禮儀。
  • 意圖引導社群不同地區用戶參與爭議性討論。
  • 收到提醒與勸告時與管理員發生意見衝突,誰出面就罵誰。

請遵守社群制定的規範--Jasonzhuocn 20:44 2007年2月12日 (UTC)~


關於user:Jasonzhuocn對我繼續進行誹謗的說明

  • user:Jasonzhuocn,你不要再繼續血口噴人了好不好? 關於你誹謗我的事情,我已經在上面解釋得很清楚了,民國九十六年討論 | 貢獻)、民國96年討論 | 貢獻)、當然是我的帳號,這還用你來發現? 我註冊這幾個帳號是因為你夥同與你狼狽為奸之徒非法封禁了我的帳號,我當然要另外註冊帳號才能對你的行為作出抗議。根據維基百科的正式政策,每個人都有權利使用不同的ID來發言。 至於綠狗討論 | 貢獻)、IOPSD討論 | 貢獻)、科隆大教堂討論 | 貢獻)、白蓮花討論 | 貢獻),它們的歷史紀錄我看了,和我有什麼關係???? 你血口噴人也太離譜了吧? 另外,對你有意見的人好像不止我一個吧? 多行不義必自斃,我勸您注意自己的言行。--民國九十六年 21:41 2007年2月12日 (UTC)
      • [9]由管理員討論後向元維基申請Checkuser,證實以上帳號為同一ip擁有-- user:Jasonzhuocn
  • user:Jasonzhuocn,你還要不要臉???誰在什麼地方證實什麼?你所謂 「由管理員討論後向元維基申請Checkuser,證實以上帳號為同一ip擁有」,在那兒???? 哪個管理員,哪個元維基,哪兒???你撒謊也需要給你自己留點餘地吧?你是否對別人性騷擾,關我鳥事? 你以為自己是王建民,值得我關注阿??? 冤有頭債有主,你和誰有冤讎,就去找誰,別來煩我。我勸你趕快辭去管理員,別再繼續害人害己了。謝謝你了。--民國九十六年 21:46 2007年2月12日 (UTC)
  • user:Jasonzhuocn肆意造謠誹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並為報復而隨意封禁他人帳號,在我指出他撒謊的事實後,他又胡攪蠻纏轉換話題,這種管理員及與其狼狽為奸之徒的存在是中文維基的恥辱。--民國九十六年 12:52 2007年2月16日 (UTC)

我常在WP:AFD看到這樣子的狀況 (引用自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2月6日):

Image:Kodakumi secret.gif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項目因沒有提供版權或來源訊息,已快速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沒有來源,版權不明--Wing 10:36 2007年2月6日 (UTC)

加上delh、delf過後,表示這個刪除請求已經處理過了。但問題是使用者難以了解是誰做了這個決策,因此個人希望每個管理員在做完決策之後能夠在最後面加上處理結果,並簽名,像這樣(這只是一個舉例,這張圖像不是我刪的):

Image:Kodakumi secret.gif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項目因沒有提供版權或來源訊息,已快速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沒有來源,版權不明--Wing 10:36 2007年2月6日 (UTC)


符合快速刪除條件,快速刪除。--笨笨的小B | 20巷 18:11 2007年2月12日 (UTC)

我的一點意見。--笨笨的小B | 20巷 18:11 2007年2月12日 (UTC)

===台灣共和國護照===
有些維基人過於堅持自己的政治立場。該文章從「台灣共和國護照,為部分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所自行印製的護照」被改到變成「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實在太過火了,絕對不是維基寫作的規範。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頁的版本,並請求暫時予以保護。--Koika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完成--Wing 16:07 2007年2月18日 (UTC)
「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有任何錯誤嗎?
事實:
  • 定義:玩具護照:以任何不存在國家名義發行,印製不犯法,但是以「護照」為名的文件。
  • 大前提: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玩具護照,(en:Camouflage passport
  • 小前提:台灣共和國護照是玩具護照,(難道是真的護照嗎?)
  • 結論: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
如果我自己發行「台灣共和國護照」,請問郭樹人或是任何台獨份子有辦法在任何國家告我嗎?他們可以在美國申請禁制令要我不印刷「台灣共和國護照」嗎?他們可以在中華民國申請假處分要扣押我印刷的「台灣共和國護照」嗎?當然不能。只要我不侵犯他們的著作權,中華民國政府不會管我,美國政府不會管我,郭樹人不能告我。
事實:光是郭樹人就弄出兩種「台灣國/共和國護照」。這個東西完全沒有獨特性。
User:WingUser:Koika回退後五分鐘內就動手。不是不可能,但是政治運作也太明顯啦。剩下的討論請看:Talk:台灣共和國護照#不應刪除的資訊刪除投票有人說「條目內容算明顯的寫出假護照跟法定護照不同之處,沒有混淆的問題」。這是我一直加入,也一直有人回退的內容。如果沒有我加入這些正確的質疑標示,這個條目會只剩下發行人的自言自語:「我們得到簽證,台灣人哇啦哇啦」,還有外交部說的幾句話。這個條目會淪落為可恥的政治宣傳。
請不要因為你們的政治立場就濫用管理員權力。 -- Toytoy 17:38 2007年2月18日 (UTC)

玩具護照沒有公法效力,政府不在乎誰印。玩具護照也沒有私法效力,要印完全是個人自由。第一句是絕對必要的基本知識。刪除以後反而會讓人誤認為「台灣共和國護照」就等於郭樹人在2001年據說申請簽證的版本。這反而是政治宣傳者的希望建立的印象。

User:Koika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說的:

  • (:)回應,其實我反對稱該護照為「玩具護照」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camouflage passport」絕不能譯作「玩具護照」,所以造成條目準確性有爭議。不過既然玩具護照由該頁面消失,轉為(+)支持。--Koika 11:05 2007年2月16日 (UTC)
  • (:)回應:頁面消失了「玩具護照」四字,是閣下所做的是吧?的確有網頁譯camouflage passport作「玩具護照」,況且爭議未有定論,為何變成「絕對不能」?正如閣下所說,閣下又是懷著甚麼所謂政治立場?條目已掛上NPOV模版,究竟是否有效推薦都成疑問。User:Srr 14:12 2007年2月16日 (UTC)

 

事實:護照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護照。其他看起來像是護照,但是根本沒有法律效力的東西,就可以叫「玩具護照」。「玩具鈔票」也是(犯法的叫「偽鈔」,不犯法的叫「玩具鈔票」)。這是中文社會裡已經有人用的用法。如果因為某些「玩具護照」是政治團體印的,就說不是「玩具護照」,這是才叫做政治意識。User:Koika的行為便是如此。User:Wing利用管理員權力「保護」「台灣共和國護照」是濫權。 -- Toytoy 17:38 2007年2月18日 (UTC)

部分編輯用戶對該條目的內容產生強烈分歧,屬於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範圍:
--Isnow 19:45 2007年2月18日 (UTC)

User:Koika先做出不適當的回復,然後再保護,藉以保持不適當的內容,這是英文版裡面很多奸詐的管理員的做法。 -- Toytoy 23:32 2007年2月18日 (UTC)

請不要忘記假定善意。在此案例中User:Wing的保護是符合方針的。--眼鏡虎 (討論|貢獻) 01:30 2007年2月19日 (UTC)
在假定善意的前提下我可以不批評User:Wing的保護。但是User:Koika先做出不適當的回復,然後再要求保護,這裡還是不當的。 -- Toytoy 02:04 2007年2月19日 (UTC)

先大幅回退,後快速保護,再自行修改,是否合宜

這些行為主要是針對管理員團體而來的,在客棧的方針和其它都有人抗議,但是只有Jasonzhuocn肯參與討論,我想可能是發錯地方,所以再重發再這裡來,希望有更多管理員針對「先大幅回退,後申請保護」在保護時間又「自行修改」這兩項行為是否合宜進行解釋(發生於爭議條目台灣共和國護照)。
我認為這充份表現管理員行事粗糙,神經太大條,缺乏尊重其他編撰者的態度,剛好跟下一次登錄的那篇「管理員真的沒什麼」形成諷刺對比。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2:49 2007年2月25日 (UTC)

建議在編輯頁面增加「引用雜誌」和「引用網頁」兩個模版的標籤

目前在編輯頁面上的「同項注釋」標籤其實實用性不夠強,中間的內容要自己填,五花八門。如果加上這兩個模版的標籤,資料來源的格式就顯得統一很多,也正確很多。同時也可以大大方便編輯,否則我每次都要找一個條目,如貝多芬,點編輯然後複製這個模版,在返回,非常麻煩。還有一個好處,這樣兩個圖表可以提醒作者要注重列出來源。

格式分別為,舉例:

<ref>{{cite journal | author = Hershey A, Chase M | title = Independent functions of viral protein and nucleic acid in growth of bacteriophage | url=http://www.jgp.org/cgi/reprint/36/1/39.pdf | journal = J Gen Physiol | volume = 36 | issue = 1 | pages = 39-56 | year = 1952 | id = PMID 12981234}}</ref>


<ref name="sym 9 Aufführung">{{cite web | publisher=arcor.de | title=Sinfonie Nr. 9 | url=http://home.arcor.de/rww2002/rww2002/beethoven/s9.htm | accessdate=12 January | accessyear=2007}}</ref>

好像顯示不出來,請點擊編輯看源代碼。

dgg32 15:37 2007年3月9日 (UTC)dgg32

那其他類型的引用模板呢?--Isnow 21:42 2007年3月9日 (UTC)
統一性和靈活性的平衡:
  • 引用模板里有很多各種格式的引用模板,若單使用這兩種格式,可以達到一定的統一顯示的效果,但這是不是代表的維基社區推薦這種格式?
  • 目前的<ref>代碼是不帶顯示格式的,給於編者注釋時的靈活性,包括純粹的解釋,比如注音。
--Isnow 18:46 2007年3月24日 (UTC)

(:)回應:弄一個下拉式的注釋窗口不就可以解決靈活性問題了嗎?添加這兩個模版圖標沒有壞處的呀!

如果不能人人都享有這種戴着兩種圖標的窗口,哪能不能在我的用戶參數裡面添加在編輯頁面加入模版一項呢?起碼我是急着要的。dgg32 09:00 2007年3月25日 (UTC)

討論User_talk:Fdcn#私人編輯工具。--Isnow 09:13 2007年3月25日 (UTC)
Isnow的意見是對的,公用編輯按鈕不能有選擇性地應用某類模板中的一二個。
針對dgg32的要求,我在User:Dgg32/editplus.js中把這兩個模板加入到編輯按鈕工具的「條目屬性」下拉菜單中,你可以在自己的monobook.js里加入
importScript('User:Dgg32/editplus.js');
來生效。— fdcn  talk  2007年3月26日15:16 (UTC+8 3月26日23:16)

特權浮濫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47留言

下一次登錄說過:「我猜測Wing認同Koika的回退是回退到編輯戰發生之前的「清潔版本」」

不對。

回去看編輯歷史就可以清楚發現,user:Koika的回退是從16:46 2007年2月17日 Sangye退到14:00 2007年2月16日 Srr。這個版本並不是「編輯戰發生之前的「清潔版本」」。事實是所謂的「台灣共和國護照」並沒有「清潔版本」。這個沒有價值的爛文章始終有人有意見。

從編輯歷史可以發現,user:Koika所做的一直都是刪除「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他對「玩具護照」有意見,就把回退版本之後一直維持的「玩具護照」殺掉(經歷 Toytoy, 水水, Aplay, WiDE, Sangye 十次編輯總共維持兩天),換成05:25 2007年2月16日被 Aplay 刪除,維持半天的「護照」。

關於「玩具護照」的用詞,我已經寫過很多說明了,我不想浪費時間。事實是反對者從來沒辦法舉證推翻,他們也舉不出更好的用詞。有一次說是「虛擬護照」,事實上他們把所有從 "virtual passport" 翻譯來的項目都算進去。user:Koika的回退不是退回「清潔版本」,而是退回一個他自己剛剛改過,接下來 Srr 並未大幅更改的版本。他不是在行使中立的管理員職權,而是自己加入編輯戰。然後他再叫user:Wing在短短八分鐘內保護。

  • user:Koika自己加入編輯戰,然後回退到有利自己的修改版本。
  • user:Wing在短短八分鐘內保護user:Koika的回退。
  • user:Jusjih又濫用管理員特權加入有明顯政治傾向的文字。

這三個人當中,至少總有一兩個人有問題吧?user:Wing在2004年2月7日成為管理員,2005年6月30日成為行政員,user:Jusjih是2004年9月23日成為管理員,user:Koika是2005年11月8日成為管理員。這幾個人都有經年累月的「管理」經驗。三個管理員加行政員會出這麼明顯的不當行為嗎?為什麼他們的不當行為不是表現在政治光譜的另一端?中文版是不是該開始檢討一下浮濫發給特權的政策?請他們放棄使用管理/行政員的特權會很過分嗎?

還需要我繼續挖下去嗎? -- Toytoy 02:06 2007年2月27日 (UTC)

在我看來,User:Koika的回退是不對的,剛開始我沒有注意到他是管理員,如果是管理員(有經驗的維基編輯者),不應該進行這種不尊重他人貢獻的行為。但所謂「誠實犯錯」,「串通」,從您給出的證據和編輯歷史我得不出類似的結論。我認為這些是編輯戰一方對另一方帶有偏見的指責,而且User:Koika在這個過程中並沒有使用管理員特權,而是提請其他管理員進行保護操作。至於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是不是「清潔版本」,這個存在爭議,您認為不是,但也可能有支持意見,我個人認為在「新條目推薦」投票期間的版本比「登上首頁」時更「清潔」。最後,請儘量把討論放在一個主題下,謝謝。-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7日04:06留言
我原來還想尊重User:Koika這個人,所以我春節期間沒查他的誠信問題。但是這個人鬧了十天,事情做完一直不對自己的行為做出解釋,我已經不想要再尊重這個人了,所以我花幾分鐘發現他有嚴重的誠信問題。既然這個人很可能不誠實,我已經不能再尊重他的判斷了。
另一個重點是為什麼他要用「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指稱自己回退的版本?他是不是想要隱藏自己到底回退到那個版本?前一次回復他可以說「恢復到WiDE的最後一次編輯」,下一次回退就不能把自己回退的版本說清楚嗎?我真的懷疑他是不是想隱藏自己的意圖。用一個看起來沒有價值判斷的說法,用來掩飾自己的價值判斷。
如果你再看剛才一小時內他對我誠信質疑的回復,就不難發現這個人確實一直在轉移話題,不想解釋自己不當的回退,也不想解釋為什麼自己所說的話倒底是不是謊話。表現出這樣的人格,我真的無法苟同。如果不能給個合理的解釋,或者是認錯道歉,他還能當管理員嗎? -- Toytoy 05:01 2007年2月27日 (UTC)
(:)回應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表示:「如果這些規則阻礙你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質量,那麼忽略它們。」如果某管理員本來基於單純善意的編輯保護頁面,任何用戶可以善意指教其妥當性。對於Toytoy的意見,這可以說,你認爲我不妥,可以善意指教,但不宜動輒說「濫權」。「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哪裡不對?「台灣政府」,現在可能是中華民國政府,也可能是臺灣省政府。本員若習慣濫權,何以成爲八大維基網站管理員?擔任八大維基網站管理員,在別處當然有發生衝突的時候,但本員涉及衝突是鮮少發生的事情。例如,在維基共享資源與另一管理員涉及commons:Commons:Deletion requests/Berlinare Flickr photos by Howie Berlin相關想法衝突時,很簡單,本員暫停刪除問題圖像,由其他管理員解決,最後沒事。對於臺灣共和國護照條目,要質疑,很簡單,本員就迴避不過問,況且本站尚有大量未標示版權圖像待解決,包括適當刪除,用不著爭論單一條目。總之,有正當理由時,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優於一般方針,但絕對不是鼓勵濫用。--Jusjih 15:22 2007年3月1日 (UTC)
正當理由呢?我見到User:Koika介入編輯戰,用盡各種方法保護自己的版本,在這個情況下,他可以提出什麼正當理由?前面一堆人不只我一個指出User:Koika的回退+尋求保護不正確,他難道都沒看到?User:Koika沒有資格引用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如果這個規則可以在User:Koika的情況下使用,那世界上沒有事情需要追究責任了。你自己的編輯還不是照樣被其他人認為不妥,最後回復成之前版本? -- Toytoy 15:31 2007年3月1日 (UTC)
這種情況下,搬出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是否太蒼白無力了。有問題就是有問題,錯了就是錯了,疏忽了就是疏忽了。在假定善意和尊重每一個人的貢獻的大前提下,回退導致一些人的貢獻被刪除是不應該的;在保護頁面是為了停止編輯戰和破壞的事後行為的原則下,在未發生編輯戰時應用保護手段是不應該的;在管理員沒有特權,管理員應按共識使用權力的原則下,修改被保護頁面是不應該的。 任何人,不管是管理員,還是IP用戶,有了錯就承認,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隨着規則的不斷完善,和對管理員行使權力的監督,管理員應該更為謹慎,在行為上成為維基百科人的表率才是,才不辜負信任。這時候搬出忽略所有規則,豈不是辜負了維基社群的信任。還是一句話,認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用心閣(對話頁) 05:02 2007年3月2日 (UTC)
還黑體強調他是八大維基網站管理員,錯不了,好威風。
在保護狀態下,不經討論,逕行對自己認為合適的字句(「台灣政府」根本沒有錯誤),使用管理員特權修改保護頁目,事後高調自認沒錯,我認為這的確就是濫權。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5:06 2007年3月2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47留言

管理員User:Koika可能使用管理員功能回退的舉證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51留言
User:Koika兄,自己不能罷免自己,這不合選罷精神,因為選罷的提案人都是基於認為某人應當選或應罷免的明確動機而為提案。如果自己認為自己不適任,正常的方法是請辭,當然我想這不合你的動機。-- 百楽兎 02:15 2007年3月1日 (UTC)
說實話,這位管理員的做法,我認為,除非他想維基挽留自己,而上演一場大戲碼,否則這就是愚蠢的行為。所以我如他所願,支持罷免。Srr 08:35 2007年3月1日 (UTC)
對於這種鬧劇,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 有錯就道歉。
  • 沒錯就盡快用適當的方法解釋。
  • 不能用更多謊話圓謊或是隱藏事實。
  • 不能用黨羽圍事。
如果處理合宜,前面的作為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也不會繼續追下去,反而挖出更多User:Koika可能說謊的不利證據。其實我對他有利不利的事證都考察了,也都明白說清楚。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行為怎樣,卻選擇用譁眾取寵的方式硬拖下去,而且看起來像是繼續說謊或是硬拗,我不咬他還咬誰?
我希望搞Wikimania 2007的人能跟User:Koika暫時畫清界線。雖然我挖到一堆不利事證,現在他還有自清的機會。用個活動當藉口,逃避自己的責任,你們希望Wikimania 2007是給人當避風港用的嗎?你們認為管理員有權力要求用戶無條件信任嗎?你們對管理員到底有什麼最低的道德與誠信要求?如果你們的標準這麼低,那我也不多浪費時間了。 -- Toytoy 15:20 2007年3月1日 (UTC)
其實重點就那四個,可是他認為他沒有錯,那怎麼辦?小鬍子 -(對話) 15:40 2007年3月1日 (UTC)
「沒錯就盡快用適當的方法解釋」你沒看到嗎?都已經這麼多人說不適當了,他自己都沒看到?一皮天下無難事? -- Toytoy 15:51 2007年3月1日 (UTC)
愈扯愈遠,你要針對一個管理員處置不當,甚至有嚴重錯誤也就算了,現在還把年會搞進來,還加上不能用黨羽圍事,照你的用詞,你扯個X啊,不能把事情和重點集中,你是想要幹麻?你以為你代表的就是全部的正義?明明一件可以讓維基的管理可能有更好的改進的機會,被你搞的烏煙瘴氣。--cobrachen 15:45 2007年3月1日 (UTC)
我早說過有錯就道歉,沒錯就盡快用適當的方法解釋。User:Koika的處置這樣,是我搞到烏煙瘴氣嗎? -- Toytoy 15:51 2007年3月1日 (UTC)
哪你扯年會幹麻?還加上個黨羽又是什麼用意?擴大打擊面就可以尋求改善?擴大打擊面就是搞的烏煙瘴氣,失去焦點。--cobrachen 16:16 2007年3月1日 (UTC)
有沒有動用黨羽我當然不可能知道。但是任何人都該有「我在介入糾紛的時候,不該動用保皇黨」的基本認知。上面的四點是正確的處理方式,這是一般性的建議。列入不呼朋引伴聚眾滋事是錯的嗎?
扯年會是User:Koika的行為。我譴責他用年會當藉口。「而Wikimania 2007將近,我也沒時間多費唇舌,還是讓大家決定我的去留最快」你沒看到嗎?告訴你,這在他自己建立的罷免投票第一段,請看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我當然要譴責他用年會當藉口。你沒看也可以說這麼多? -- Toytoy 16:41 2007年3月1日 (UTC)
網路上誰和誰是朋友你怎麼知道?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這等於是打擊其他人發表不同意見的方式,你現在就很有藉口把任何不同的意見說成是黨同伐異。他講他在辦年會,讓大家投票決定他的去留,那你就要繼續把年會扯進來?他辦年會和他有沒有做好管理員有什麼關係?而且一連串下來你的用詞愈來愈激烈,打擊面還在擴大,你的焦點究竟是什麼?為什麼非要搞成這樣?--cobrachen 16:57 2007年3月1日 (UTC)

沒人喜歡被辱罵,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人身攻擊會破壞這個社群。所有不理智的行為不僅僅是個人素質的反映,而且也會讓非維基百科用戶當成維基百科的反映。誠心希望不要讓討論延伸的發展破壞了互助客棧討論的氣氛,有話好好說。-- Jasonzhuocn 22:34 2007年3月1日 (UTC)

那實問虛答算什麼?裝聾作啞算什麼?戴帽子又算什麼?不妨看看是誰先把事情搞成這個樣子的,對,就是管理員User:Koika先生:
  • 2007年2月16日 13:38 台灣共和國護照修訂歷史:Koika:「不應隨意加上引號 不符合維基行文格式 也隱含寫作者政治立場」
  • 2007年2月18日 16:02 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 Koika:「有些維基人過於堅持自己的政治立場。該文章從「台灣共和國護照,為部分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所自行印製的護照」被改到變成「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實在太過火了,絕對不是維基寫作的規範。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頁的版本,並請求暫時予以保護。」
  • 2007年2月18日 17:06 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 Toytoy:「請不要因為你們的政治立場就濫用管理員權力。」
  • 2007年2月25日 13:21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07年2月#管理員請守規矩 Toytoy:「你的回退有用,但是不重要。這裡的重點是有管理員濫權,而且還不只一個。我無法臆測他們之間是否有關連,我也不想評論他們的政治傾向。重點是濫權,就這麼簡單。」
如果這裡的管理員User:Koika先生稍微自愛一點點,我就不會發飆。選出這麼一個不像樣的管理員不先開除,你們也好要求我? -- Toytoy 01:31 2007年3月2日 (UTC)
到現在你還搞不清楚,別人的錯誤不是你犯錯的理由,也不代表你有任何犯錯的正義。你只是讓整件事情失去焦點,成為焦躁的謾罵和情緒橫流,而會造成這樣的情勢,你要負至少一半的責任。如果你要繼續用這種態度,那麼,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被指責,請你自己想清楚。--cobrachen 17:02 2007年3月2日 (UTC)
廢話。一般人的錯誤標準跟管理員的錯誤標準是不同的。一般人可以違反交通規則,第二天照樣上班。但是如果╳╳市交通大隊隊長嚴重故意違反交通規則,還對每個人說謊,他第二天還要不要去上班?我一半的責任?笑話。我可沒叫User:Koika先生說謊啊。但是他的行為就像是行為不當以後又說謊對不對?我教他自己可以決定去留,我不會窮追猛打。我教他的是:
  1. 有錯直說,一切好談。
  2. 沒錯解釋,但是不要說謊。
我沒教他行為不當可以賴著不走。我沒教他藉著罷免成功率低,自己發動罷免希望矇混過關。我有錯可以停權啊。你們又不是沒有封鎖用戶的特權?怎麼不用?頭在這裡給你砍你還不砍?難道你也要我去發動一個罷免我自己用戶資格的投票? -- Toytoy 17:25 2007年3月2日 (UTC)
才說呢,又出現了,別人說的就是廢話!是誰在把氣氛搞愈加緊張和情緒化呢?別人犯錯不表示你可以情緒化的罵人,也沒有給你任何正當的理由擴大打擊面。還有勒,看清楚再寫,什麼你們我們的?我是管理員了嗎?連這都不看清楚,你只是把事情搞的更糟糕的傢伙,整件事情走下坡,你要負最大的責任。還是說你不知道責任是啥啊。--cobrachen 19:38 2007年3月2日 (UTC)
世界上有兩種人:
  1. 「這個問題很好,值得大家深思,我會帶回去研究」,說完就扔掉。
  2. 「廢話」。
世界上有第三種人嗎?廢話。
你沒有管理員身分,但是跟我槓上的有多少管理員?你不去檢舉,他們也不是瞎子(幹,我又說了不該說的話)。我這麼明目張膽撒野,他們就不會整治我嗎?
有時候我猜想。如果他們整治我,那User:Koika的行為就不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比較好的做法還是讓他們整治我好了,看看他們敢做多少。我也可以索性知所進退,自己滾蛋(要我消音嗎?)。反正這裡對我沒有意義。我既不認同這裡,這裡也不認同我,知所進退對我沒有損失,還少浪費時間對琴彈牛(大家看我也會說好話耶)。
你只要回答一個問題就好,我的撒野不算,User:Koika夠不夠資格繼續保有管理員特權。請參加投票。如果你投贊成票,那以後其他管理員出狀況又趕不走的時候,別怪這裡的先例。因為先例是你們創造的。 -- Toytoy 23:02 2007年3月2日 (UTC)
很好,繼續鬧嘛,繼續模糊焦點,繼續搞的烏煙瘴氣,這句話剛好符合你的表現:俗語說得好:一皮天下無難事。。--cobrachen 01:48 2007年3月4日 (UTC)
呵呵,大家別那麼嚴肅,恕我說的題外話『如果台北市交通大隊隊長違反規則,他第二天還要不要去上班?』關於這點我想我可以回應『要上班』。另外,看過這幾天大家的討論,說句良心話User:Koika不算濫權,只是在這件事情上確實有不好的作為,我在這事之前也曾為了他刪除我編輯的某項條目部分內容而有些討論,他喜歡將別人問他的問題回應在自己的討論頁面,讓人感到回應的誠意有些許瑕疵之外,其實他並非真的是無法溝通,而且好好的說如果有理,他應該也不像是會堅持己見的人。每個人多少都會有些自我保護的心態,有時候真的會很自然在下意識之中遺忘自己的行為詳細內容,我想請Toytoy是否就先暫時打住,大家都退一步吧,既然User:Koika都對自己提出撤銷管理一職,看看大家對於他的自我撤銷管理職討論結果如何?您似乎也還沒投票呢。有很多時候是無法盡如人意,您只求能不愧己心是否也能足夠呢?畢竟您的意見大家已經都看見了,我相信已經很多人都能懂您的主訴是什麼了,多餘的對話真的沒必要再多說什麼了,雖然我不算什麼東西,不過由衷的希望您能冷靜參考一下我的意見,感謝您。--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7:42 2007年3月2日 (UTC)
從很久以前我發現 Wikipedia 是個物以類聚的環境。很多人因為相信參加,也因為真的相信而繼續參加。認同的另一面就是被綁架:好比認同品牌的人,就願意浪費錢買商標。當然也有人聰明到利用別人的被綁架而為所欲為。因為檢驗一個人的時候,就等於檢驗整個環境的邏輯。我以前發現很多小語言版本像是一言堂,他們的文章不可能得到充分檢驗。但是很多人選擇相信。他們說以後一定會變好,其實是空泛的原則跟大道理,毫無實際資料佐證。因為檢驗這個前提,以後就會有人檢驗另一個前提,總有一天會連自己崇拜的偶像也一起檢討。最好什麼都不檢驗。
其實自我保護的是整個 Wikipedia 的群體。表面上這是個不斷擴張的開放團體。我卻很懷疑這裡的擴張其實是蛋塔店的擴張。幾年前台灣流行蛋塔,街頭巷尾都是蛋塔店。但是蛋塔店最多可以擴張到什麼程度?絕對不可能擴張到排骨飯的等級。因為會吃蛋塔的只是社會上的少數人,而大多數人都要吃排骨飯。如果蛋塔店擴張到超過蛋塔的消費人口,一下子就會垮台。
在團體裡面應該也有這樣的心態:就是願意進來犧牲奉獻的人很少,所以一個也不能走。在這個情況下,有些人就可能恃寵而驕。不但一再迴避說明,最後還拿 Wikimania 2007 當藉口拒絕收拾自己的爛攤子,利用罷免的超低成功率自己推自己的罷免,希望一個禮拜後風頭過了又是一條好漢。當然團體的主流也樂於繼續視而不見,用來維繫這個日益同質化的團體。Wikipedia 裡面有理工有人文有各種國家民族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就是找不到一個「你滾反正不差你一個」的人。
因為根本沒有罷免規則,沒人能說什麼行為一定要滾蛋,所以User:Koika的罷免,說不定我自己也投不下贊成票。因為這個團體沒有對管理員的容忍底線。我只能訴求對君子的知所進退。如果當自己是個君子,會弄成這個情況早就該走了。 -- Toytoy 23:36 2007年3月2日 (UTC)
那麼您覺得,在達到什麼效果時您認為可以接受?您又覺得在最佳情況下,您可以得到什麼樣的效果?據我不成熟的估計,第三者在種情況下(假設您所說皆成立)所能作出的最公正作為是『同時壓斷兩人長劍』,而且我得招認,如果犯錯的是我的朋友,我連這點都做不到,最多是悶不吭聲。當然我善意推定各位都是君子,不會像我這麼護短啦.....不過toytoy大人,假定您遇上的就是我這樣八竿子打不出一個屁的,您是打算把今人當王朗罵到死呢,還是只要不情不願的蹦出幾個字您就願意網開一面?67.103.245.50 01:42 2007年3月3日 (UTC)
沒必要自己累死,還免費送人一個烈士光環。 -- Toytoy 12:46 2007年3月3日 (UTC)

就一個很晚才注意到這件事的旁觀者立場講幾句感想。一大群人吵了幾天下來,有兩點始終沒有釐清:

  1. Toytoy 認為User:Koika用了管理員特權回退,但User:Koika則否認,並給出了一段「明眼人一定知道…明眼人一定知道…」云云的解釋。好吧,那麼就User:Koika的標準來說,我大概是個瞎眼人了,因為他那段解釋我完全看不懂。不過這可能是因為我對維基某些技術方面的內情並不熟悉,更有可能是因為我不是管理員,所以看不到某些只有管理員才看得到的界面。這沒關係。我分析可能有三種情況:
    • User:Koika在說謊。
    • Toytoy在說謊。
    • 兩個人都沒說謊。但是因為Toytoy不是管理員看不到某些界面,所以他基於誤會,對User:Koika作出了不實的指控。
      重點是,像我這樣的瞎眼人應該還不少。在這樣兩方堅持各說各話,而有許多用戶因受種種限制無法判斷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的情況下,那些User:Koika口中的「明眼人」,是不是有義務對社群解釋一下,到底真相如何?你們只需要告訴我們,User:Koika那一段「明眼人一定知道…明眼人一定知道…」云云的解釋,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真的、不是真的、或是無法判斷,這三種情況總該有一種成立吧?到底是哪一種,「明眼人」們,請說清楚講明白。連這點真相都不釐清,還談什麼罷免管理員投票,那不是開玩笑?
  2. User:Koika申請,而由User:Wing對條目施行保護。這保護到底是有什麼正當理由?基於哪條維基方針?從前有IP用戶質疑為什麼互助客棧被保護時,都還見到管理員出面解釋呢。這次的風波程度嚴重得多,可怪了,不但申請保護的User:Koika、施行保護的User:Wing雙雙都沒給出保護理由;參與此事件討論的大多數用戶也少見追問這一點,彷彿對保護條目提不出正當理由是件小事一樣。不對,對保護條目提不出正當理由是件很嚴重的事。再重覆一次請問兩位管理員,這保護到底是有什麼正當理由?基於哪條維基方針?說清楚講明白,有這麼難嗎?事情鬧得這麼大,還不說清楚講明白,社群能不覺得、能不懷疑其實這保護並沒有正當理由嗎?沒有正當理由卻在和別的非管理員用戶的編輯戰中保護條目,就是濫權!User:Koika連這件事情都不說清楚講明白,就兒戲般地開個罷免自己的投票,User:Wing連瓜田李下都不顧就緊接著去投反對票支持User:Koika,這未免太難看也太荒謬了。

上面有很多人對Toytoy的態度窮追猛打。沒錯,Toytoy的講話態度一向極端不客氣,我從前甚至於曾經為了要保護被他這樣對待的一個未成年用戶而正面嗆過他,所以大家批評Toytoy的態度不佳,我完全同意。可是,然後呢?只因為Toytoy的態度不好,這件事就可以不了了之嗎?我上面提出的兩點就可以不用說清楚講明白嗎?

Toytoy的態度窮追猛打、卻對我上面提出的兩點視而不見的用戶們,你們在主觀上也許無心,但客觀上已經成功地轉移此事焦點。這會為以後類似的管理員濫權質疑事件立下什麼先例?只要被質疑濫權的管理員人氣夠旺,或是提出質疑的用戶人緣夠差,那麼事實真相就可以不必搞清楚,有濫權嫌疑的管理員不用理會質疑繼續不動如山,是這樣嗎?

不希望維基往那個方向墮落的用戶們,請幫忙暫停批評Toytoy的態度(反正他上面被罵得也不少了),回歸這件事的焦點。Toytoy的態度只不過是他個人的禮貌風度問題,而且相信他若不改,以後還有得吃虧的;但是管理員濫權則是影響到整個維基的大問題,不能為了前者而犧牲後者。

再問一次,針對我上面提出的兩點,說清楚講明白,有這麼難嗎? --醉洛陽 (寒夜客來) 02:44 2007年3月4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3日20:51留言

再一次不跟共識處理

User:Jasonzhuocn沒有依照社群投票的明顯共識將以下條目移動或合併,而是以其個人意願凌駕於社群共識把它刪除。 請User:Jasonzhuocn解釋原因及作合理的處理!--千無一用是書生 05:32 2007年3月17日 (UTC)

請該條目的原作者User:千無一用是書生,依社群討論將文章轉到維基文庫詞典,謝謝。--Jasonzhuocn 06:32 2007年3月17日 (UTC)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黃景仁的一句詩而已,缺乏重要性,而且wikipedia也不是名人名言的收集處--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6 2007年3月10日 (UTC)

  • (○)保留: 請勿欲蓋彌章,這是擇自著名詩人黃景仁詩篇,作為對後人警世諺語成語寓言。Google 有69,100搜尋結果。我看不出有任何被刪除的理由。而閣下的環丁碸只有18搜尋結果。道重要與否,顯而易見吧。--千無一用是書生 14:25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動維基詞典,現今的內容只有解釋意思而已。--Jnlin討論) 14:31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刪除,即使這首相當值得記載,也該記載其詩名而非其詩句為題。再者,這是屬於諺語還是詩詞?目前內容來看不過是一首清朝時期的詩句,是否另外有關此詩歷史文化背景的內容?沒有的話以目前狀況建議刪除。另外,搜尋結果只能參考,不能代表什麼。否則只打一個單字「是」有1,060,000,000以上的結果出現,那我就該做個「是」的條目嗎?--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40 2007年3月10日 (UTC)
    • 我想你的辯駁也非常勉強吧!這句成語是有喻意的,而「是」字可有喻意呢?所有成語亦是擇自其詩詞而後被獨立使用, 以成為重點句語。請問閣下如引用某句成語,會否也將全首詩也一併唸出呢? 如是的話,便如閣下的理論一樣,長篇大論,卻沒有重點。--千無一用是書生 15:19 2007年3月10日 (UTC)
      • (:)回應,請您看清楚在下並非辯駁,而是提出個人看法,接受與否全隨閣下自由判斷。至於「是」字是個姓氏,也同時有形容之意,為何它無意?《論語》中即有「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這個字在中文占著很重要的角色與地位。不過您認不認同都是自由,這裡也非評論該字義之處。畢竟在下只說自己的觀點,閣下願意接受就接受,覺得是不是重點都隨您自由。--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6:18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刪除, --Munford (留言) 16:06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動維基詞典 - 內容主要是說明句義及文學上的出處 --Mewaqua 16:40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動維基詞典,是不是玩針對﹖--Iflwlou 17:28 2007年3月10日 (UTC)
    • 請注意,這根本是常用的成語,文章的內容可有針對任何人? 完全是描述這成語的解釋及出處。某人喜歡以此作為名稱,我可管不了。 亦沒可能因此而不寫此條目吧!--千無一用是書生 18:26 2007年3月10日 (UTC)
  • (►)移動維基詞典:中文維基百科目前收不收成語簡短的介紹還頗有爭議,成語也是維基詞典收錄範圍。--Jasonzhuocn 20:12 2007年3月10日 (UTC)
  • (×)刪除:
  1. 詩人作家的成名鍊句那麼多是不是都要立條目?
  2. 立條目也要以詩名為主,怎麼會以單單一句就做為條目名字呢?
  3. 建議原建立者若有能力可以豐富黃景仁這個條目。--布學吾樹(talk) 00:00 2007年3月11日 (UTC)
  • (±)合併黃景仁(!)意見:贊同 布學吾樹 兄的意見。另外還是希望大家用些善意推定,不要別人立這個條目就說人「玩針對」,有人喊要刪了就說人「欲蓋彌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04:46 2007年3月11日 (UTC)
    • 我很欣賞你的客觀性,但卻不太認同你的意見。因這句成語已被獨立使用,合併並不太適合。因多數都是因成語而認識作者,而非因作者而認識成語。--千無一用是書生 05:36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回應:「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雲想衣裳花想容」,以上各詩精句也已單獨使用,可列成語否?如果只是要查這些精句,使用 Google or Yahoo! 等搜尋引擎便可,百科全書單獨列為條目實在是沒有意義!當然,如果能力好可以把所有詩詞的精句列出當條目,或許大家可以再討論討論。但是要了解成語,最好還是能知曉這句成語的來龍去脈、典故,才不致於死背硬記,產生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的現象。--布學吾樹(talk) 11:11 2007年3月11日 (UTC)
        • 咀邊經常掛著「如果能力可以」,以為閣下有何高能力。原來閣下的「能力」只不過是編寫一些小作品,更要被懷疑是侵權!閣下的能力可想而知!--千無一用是書生 15:0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囧rz)回應:我能力是不足啦,所以也只是盡量對事討論,不像閣下能力這麼好,可以對人事物。--布學吾樹(talk) 22:38 2007年3月11日 (UTC)
            • 噯! 終於肯自已動手寫幾隻字! 有進步,總比重Copy & Paste好!--千無一用是書生 17:32 2007年3月13日 (UTC)
              • (Orz)囧應:^◎^ 你真的很逗!先前一定沒看 temp 檔。很抱歉,沒想到你對「如果能力可以」這句話這麼反感。我能力不夠,只能盡量就事情來討論,請海涵。但是真的覺得「百無一用是書生」沒有單獨列為條目的條件,仍是建議你可以放到「黃景仁」此條目中。(Orz)╮╯_╰╭ --布學吾樹(talk) 05:27 2007年3月14日 (UTC)
      • 我很不欣賞你這樣主觀的說法,詩跟成語是有分別的,而且多數都是因成語而認識作者,而非因作者而認識成語是誰說的?像李白我就知道這個詩人,可是我學識很爛,除了床前明月光以外,他其餘的詩我都不熟。像這個項目黃景仁我就知道,但是我從不知道shizhao所用的稱呼就是他的詩,你說你是個沒用的書生,難道不懂分什麼叫做成語、什麼叫詩麼?這樣喜歡自作主張的書生我還是第一次看到。JEFF
          • 應該是你的表達能力問題,之前各人的意見我也很明白,惟獨是完全不知閣下在說什麼???--千無一用是書生 06:30 2007年3月11日 (UTC)
      • (:)回應:謝謝您的回應。這句是不是成語我也不太知道。而且條目有引錄全詩,如果不合併到作者,那就把詩另立條目再將你寫的(±)合併進去。恕我堅持,但即使合併,我打「百無一用是書生」仍可以看到句子的意思、出處,技術上這和保留分別不大。而且合併的條目還可以知道全詩的主旨或者背景資料。這比將一句獨立成篇會好一些。原投票已改為意見。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06:20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動到《雜感》、移動到黃景仁或移動到維基詞典 Hello World! 06:10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動維基詞典--Marcus 08:39 2007年3月11日 (UTC)
  • (►)移動--Wing 14:39 2007年3月12日 (UTC)
  • (►)移動或依照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連結需要,改寫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人名)。--winertai 04:08 2007年3月13日 (UTC)

已刪除 Jasonzhuocn03:14 2007年3月17日 (UTC)

User:Wing 的不當保護討論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7日05:52留言

由於User:Wing留下的記錄少之又少,很難事後審查他的保護。這次的爭議保護只花了五分鐘就完成,很多人認為不當。

資料來源: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但不包括資料太多的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存檔

台灣共和國護照

  •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申請保護
  • 16:07 2007年2月18日 (UTC) 保護完成(5 min)

從最近的保護記錄看,保護確實有在半小時內完成的,最短還有八分鐘。但是大部分保護至少要幾個小時的時間。有時候還包括討論,以及管理員對保護範圍的限縮。

我無法臆測User:Wing如何在這麼快的時間內完成保護的評估。這裡提出幾種解釋。

  1. User:Wing事先已經注意這個條目。
  2. User:Wing信任User:Koika的判斷。
  3. User:Wing可以很快分辨破壞。
  4. User:WingUser:Koika串通。

(1) 是比較善意的推定,但可能性也許很低。

如果是 (2),那User:Wing等於是怠忽職守。因為規則明白說清楚,管理員不能自己保護自己的版本。既然要另一個管理員保護,就意味另一個管理員必須實施判斷。要不然就讓管理員自己保護自己算了。規則的目的就是

(3) 似乎並非如此。因為除了我以外,還有別人也不贊同User:Koika的版本。

(4) 缺乏證據不考慮。我只能希望管理員不要用私人管道勾結。

保護記錄

為篇幅整潔,記錄被摺疊,單擊展開→

Template:Userbox

  • 15:46 2007年2月21日 (UTC) 申請保護
  • 02:01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護完成(6.5 days)

釋星雲

  • 07:02 2007年2月13日 (UTC) 申請保護
  • 07:30 2007年2月13日 (UTC) 保護完成(28 min)

二二八事件、民主進步黨

  • 12:28 2007年2月27日 (UTC) 申請保護
  • 14:09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護完成(1.5 hours)
  • 14:28 2007年2月27日 (UTC) 保護不適宜,解除保護

游錫堃

  • 08:56 2007年2月7日 (UTC) 申請半保護
  • 12:33 2007年2月7日 (UTC) 保護完成(3.5 hours)

統一教

  • 15:53 2007年2月13日 (UTC) 申請保護
  • 10:05 2007年2月15日 (UTC) 再度申請保護
  • 10:32 2007年2月15日 (UTC) 建議不保護(1.5 days)
  • 16:24 2007年2月19日 (UTC) 再度申請保護

中文維基百科、維基百科

  • 16:07 2006年11月7日 (UTC) 申請保護
  • 10:06 2006年11月8日 (UTC) 半保護完成(18 hours)

Template:DivInfo

  • 07:53 2006年10月24日 (UTC) 申請保護
  • 08:34 2006年10月24日 (UTC) 保護完成(41 mins)

新竹車站

  • 03:00 2006年10月16日 (UTC) 申請保護
  • 03:39 2006年10月16日 (UTC) 保護完成(39 mins)

香港模擬鐵路聯盟

  • 17:37 2006年10月16日 (UTC) 申請保護
  • 10:06 2006年11月8日 (UTC) 申請駁回(23 days)

電車、九鐵Comeng電動列車、九鐵川崎電動列車、九鐵Goninan電動列車

  • 05:21 2006年11月12日 (UTC) 申請保護
  • 05:41 2006年11月12日 (UTC) 保護完成(20 mins)

通用拼音

  • 13:03 2006年11月22日 (UTC) 申請保護
  • 13:11 2006年11月22日 (UTC) 保護完成(8 mins)

戰鬥陀螺

  • 10:42 2006年12月27日 (UTC) 申請保護
  • 10:46 2006年12月27日 (UTC) 附議
  • 14:30 2006年12月27日 (UTC) 封禁破壞用戶(4 hours)
  • 13:39 2006年12月28日 (UTC) 保護完成(27 hours)

琉璃廠

  • 10:19 2006年12月16日 (UTC) 申請保護
  • 15:14 2006年12月16日 (UTC) 保護完成(5 hours)

中華成棒隊

  • 10:53 2006年12月8日 (UTC) 申請保護
  • 00:50 2006年12月13日 (UTC) 申請駁回(4.5 days)

苗栗車站

  • 05:36 2007年1月12日 (UTC) 申請保護
  • 07:48 2007年1月12日 (UTC) 保護完成(2 hours)

紐約地鐵區間線的條目

  • 20:25 2007年1月30日 (UTC) 申請保護
  • 02:38 2007年1月31日 (UTC) 保護完成(6 hours)

九龍巴士269C系路線

  • 22:11 2007年2月3日 (UTC) 申請保護
  • 03:56 2007年2月4日 (UTC) 保護完成(6 hours)

從以上證據不難看出保護可以很快,但是通常都要花好幾小時以上。 -- Toytoy 05:50 2007年3月4日 (UTC)

延續我在上面「管理員User:Koika可能使用管理員功能回退的舉證」一欄的論點,這保護到底是有什麼正當理由?基於哪條維基方針?請兩位被質疑的管理員不要再閃躲。特別是User:Wing還身為維基行政員,言行應該作為其他維基人的典範,理當受到更高的標準來檢驗。說清楚講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認個錯,有這麼難嗎? --醉洛陽 (寒夜客來) 07:02 2007年3月4日 (UTC)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規定是我在最近才加入的,在此之前,維基沒有明確的規定限制管理員保護自己參與編輯的條目。希望各位編輯者理解管理員不是神仙,可能不能及時掌握所有方針政策的變動。而且最重要的是,維基百科應該寬容,應該允許編輯者犯錯誤,其中也包括管理員犯錯誤,不要拿到他人的一次錯誤就不依不饒,一定要置對方於死地。看到以前留言中動不動就要求「永久封禁」,「罷免」等等,我覺得對於他人的錯誤,首先應該提醒,然後警告,最後再採取「暴力」行動,事不過三。-下一次登錄 2007年03月5日01:53留言

這件事是我做錯了。我對受害的維基人表示道歉,謝謝用心閣糾正了我的錯誤。--Wing 09:55 2007年3月5日 (UTC)

謝謝。其實大家要的就是適當的解釋。我更希望看到對事實的澄清。不能總是我在前面第一點、 第二點亂猜。 -- Toytoy 12:58 2007年3月5日 (UTC)

很高興看到這件事有了一個初步的正面發展。Wing兄能出面認錯道歉,保持了行政員的風範,值得肯定。這個事件中有關Wing的部分應該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現在Wing已經承認保護不當,User:Koika還要繼續閃躲嗎?說清楚講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認個錯,有這麼難嗎? --醉洛陽 (寒夜客來) 16:57 2007年3月5日 (UTC)

 目前他提名罷免自己的投票還在進行,依我小人之心度之,這是很大的難處。他至少得等到這項投票結束,罷免失敗成為事實後才能出來表態,否則萬一自白的結果導致罷免弄假成真怎麼辦?啊不對,善意推定,善意推定,是他至少要等年會辦完,才能騰出時間處理,好在投票程序...不不不,是年會...總會結束,屆時再出來表示風度,大家拍拍手鼓勵鼓勵,一切恢復原狀,好官我自為之囉。67.103.245.50 23:07 2007年3月5日 (UTC)
閣下別酸溜溜的打邊鼓,要論過錯的話,討論過程中罵人、人身攻擊、跡近耍賴的Toytoy更需要道歉,我根本覺得兩位管理員根本不用隨著他起舞,也認為管理員這回在條目編輯過程中所犯的疏失,根本沒有所謂他講的濫權那麼嚴重。另外,倘使一開始Toytoy沒有如此氣焰高張及頤氣指使,好好的說,根本不會搞得如此烏煙瘴氣。此事件關鍵在於條目編輯意見相左過程裡面,「一方認為來自階級差異的壓迫欺凌」,「另一方及不少維基人認為沒有此現象」的認知落差。管理員不回應雖非最好處理方式,但也未失降溫另外處置方式。Toytoy不循投訴罷免及討論頁面溝通較佳途徑,卻選擇這種利用善辯口吻及寫了一大堆不該在此方針頁面出現的文字的討論,單單為了只要求對方道歉及顯現自己獲勝。此種態度不但無助維基發展,其心態與手法根本是嚴重的錯誤示範。不過話說回來,比起Toytoy的直爽、堅持及好勝,閣下的自以為幽默的酸溜風範,以及醉洛陽半路殺出,強逼著人道歉的態度更令人厭惡。--winertai 01:41 2007年3月6日 (UTC)
不不不,我一點都不幽默,只是習慣性的發酸,可能是過了保存期限太久的緣故,您對我的批評我概括承受。不過也因為我『酸溜溜的打邊鼓』『自以為幽默的酸溜風範』,toytoy大人不就由『氣焰高張及頤氣指使』,變成『直爽及好勝』了嗎?他的直爽及好勝是我襯托出來的,『根本沒有所謂他講的濫權那麼嚴重』是跟您所說過更圈圈叉叉的管理員比較出來的,『烏煙瘴氣』是跟和諧社會比出來的,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我歡迎您的厭惡,但您對別人的批評與厭惡我沒有立場發言,願您對別人的厭惡皆不及對我之厭惡。67.103.245.50 02:18 2007年3月6日 (UTC)
閣下客氣了,也請你別又再度聯想及利用話語無地生波的唯恐天下不亂。真誠希望你能心口合一,若是如此,我收回厭惡一詞。另外,我對我不喜歡發酸氣味及看不懂你高傲的無相說明,表示歉意。--winertai 02:32 2007年3月6日 (UTC)
掉文是習慣性發酸的症狀之一,我本性難移啊。那一段來自老子道德經(我發誓沒打算用作者的名子佔任何便宜)。67.103.245.50 02:59 2007年3月6日 (UTC)
嗯。不管是弔文還是掉文,我理解你的觀點看法。不過個人認為在此發言還是以促進維基良性發展為唯一理由。--winertai 04:01 2007年3月6日 (UTC)
大家拍拍手鼓勵鼓勵。67.103.245.50 04:53 2007年3月6日 (UTC)

winertai兄,這裏除了幾位當事人以外,哪位加入討論的用戶不是「半路殺出」?您之前以非當事人的身份出來發言反對Toytoy算不算「半路殺出」?照您的說法,那麼絕大多數一開始沒有參與某方針制定,但在其於方針頁公佈後加入討論的用戶都是「半路殺出」了?

我的立場向來說得很清楚。我認為在管理員沒有濫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他們最大的方便,並且對他們任何正面的貢獻,無論多少,都該心存感激。所以歷來一些在管理員沒有負面行為下卻試圖限制其權力的討論中,我都是持反對意見。但是這必須在沒有濫權的前提下。管理員一旦濫權,則有害維基,那就不能不處理。

這件事我的態度是,沒有正當理由,卻在與別的非管理員用戶的編輯戰中保護條目,就是濫權。我不希望看到這個事件給維基留下「管理員有濫權爭議被質疑時,只要從頭到尾不正面面對質疑,就可不了了之」的負面示範。您可以說我出來講道理以此施加壓力給管理員要他們出來正面面對問題,但是「強逼著人道歉」?我在維基一無權勢二無人脈,我拿什麼強逼管理員?如果Wing兄自認無錯,我逼得了他道歉嗎?對User:Koika我說的是「說清楚講明白,如果真有疏失認個錯」。他保護條目如自認有正當理由,可以幾句話說清楚啊。社群自會對他的說法有公評。

「在此發言還是以促進維基良性發展為唯一理由」。說得好。針對被質疑濫權的管理員要他們正面面對,我自認是促進維基良性發展。事情發展到現在,一開始Toytoy提出的兩點爭議其中一點已澄清,被質疑保護不當的兩位管理員其中一位的問題已解決,比起一直在原地打轉,這難道不是良性發展?相對來說,您在事情進行的中間岔開來公開表達您個人對於幾位與您意見不同的維基用戶的厭惡情緒,並且還要詳細解釋到所有的用戶瞭解,您對他們的壓惡有程度上的不同及其程度上之所以不同的原因,這比起我的要管理員正面面對問題,到底何者是更能促進維基良性發展,恐怕大有商榷的餘地吧? --醉洛陽 (寒夜客來) 21:14 2007年3月6日 (UTC)

也就是說,手段暴虐與否,只要結果正確就可取?這種看法只怕對維基的傷害更多。--cobrachen 18:07 2007年3月8日 (UTC)
cobrachen兄的這種看法並非就事論事。User:Koika的回退有沒有錯是一回事,User:Toytoy申訴時的言行又是另一回事。如果照cobrachen兄的邏輯來走,而我又假設User:Toytoy今後仍以這種方式申訴,則結論只有「User:Toytoy,懷恨者得而無責欺負之」而已。-- 百楽兎 02:23 2007年3月9日 (UTC)
那麼照你的意思,就是申訴的人可以任意的揮灑他的情緒和用詞,只要結果是對的,就可以被接受?那麼,對那些願意將情緒放在一旁而以溫和的態度來訴求的人,我們要怎麼去鼓勵他們?又要怎麼建議其他的人多以這種方式行之?因此當你只論結果的時候就真的就事論事了嗎?每一件事情對以後都會有或大或小的影響,而負面性質的影響往往會有較大的擴及面,不是應該更小心嗎?在你生活的周遭,你是願意鼓勵和平的方式還是暴虐的手段去訴求呢?而且還沒有到投訴無門的時候。--cobrachen 04:20 2007年3月9日 (UTC)
請你舉證我的申訴不當。請舉證。 -- Toytoy 04:42 2007年3月9日 (UTC)
cobrachen兄可能習於將一起事件中的所有問題綜合起來做判斷,這不但將問題複雜化也主觀化。不論User:Toytoy申訴時的言行如何,並不會影響到User:Koika曾經所做過的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情有可原就是情有可原,對既成的結果做客觀判斷才是就事論事。User:Koika可能不滿User:Toytoy申訴時的話語,如果User:Koika提出申訴,那時我們再來討論User:Toytoy的問題。要鼓勵大家溫和理性,可以藉由申訴用戶的不當言行來達成,但不該用你說的那種方式。所以我說「User:Koika的回退有沒有錯是一回事,User:Toytoy申訴時的言行又是另一回事。」-- 百楽兎 04:47 2007年3月9日 (UTC)
你將事情分開來看我也可以說你是見樹不見林,這是窄化事情的發生原因和影響的層面,這不但會陷入斷章取義也無助於對事情的解決。很多事情之間會有相互的影響,你硬要切開並不會讓解釋的過程更容易,更清晰或者是更理性。
在這整件事情上,如果要表示對管理員的處理過程同意或者是不同意,或者說你認為他有做錯或者是沒有做錯,你認為在維基的環境下能做的是什麼?就是決定是不是要將他的管理員資格取消。進行取消是一兩個人說了算?當然不是,那麼,關鍵就是類似行銷,要讓更多的人注意和參與。
你認為什麼樣的語氣可以讓更多的人參與?這件事情能不能夠對往後維基的管理事務與互動有正面的影響,需要的是更多人的注意,也就是要積極的推銷,你認為拿槍對著你推銷商品的方式比較能夠被接受?那麼下次慈善機構乾脆說不捐款的放炸彈是不是能夠達到目的呢?而且現在所提到的不是一兩個人,而是普遍來講一個團體,社群或者是社會對於哪一種推廣或者市行銷的方式接受度更高,這難道和語氣無關?既然語氣態度會影響參與的數量,對這件事的影響是好還是壞,不言可喻。要讓一件對未來有正面影響的事情被這樣搞砸,還是讓情緒性的言詞緩和之後再來推廣,使更多人可以參與並且有正面的效果,請問這樣的考慮又怎麼樣不理性?只因為看法不同於你就不理性或者是主觀?
然後你可以往下看看Toytoy現在用的又是什麼詞彙。我只想說,這裡是維基,不是討論區。--cobrachen 15:56 2007年3月9日 (UTC)


要我自己舉證自己的狂言惡語,一定會有人講我避重就輕,故意不提自己最惡劣的部份,只挑比較不惡劣的部份。既然眼鏡蛇小朋友對我的言行有很多不滿,相信可以輕易找到不當的言論。請舉證。還有,要舉證就該舉出足夠判斷的部份,不能斷章取義。我從不否認自己口無遮攔,但我也相信這裡很多人缺乏誠信。 -- Toytoy 04:56 2007年3月9日 (UTC)

問一下,你知道自己有時候說的話會傷害人,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做阿?小鬍子 -(對話) 12:44 2007年3月9日 (UTC)
那管理員知道自己的職位不是為了方便自己打編輯戰給的,為什麼還要這樣做阿?傷害人?您是想要認真舉證,還是跟其他幾位一樣模模糊糊,訴求一般人的刻板印象? -- Toytoy 12:57 2007年3月9日 (UTC)
[10]裡面的編輯摘要「(當前) (先前) 22:43 2007年1月28日 Toytoy (討論 | 貢獻) (→游錫堃內閣 - 又是他媽的藉口「... 泛綠陣營席次還未過半,故行政院的施政受到在野黨的制約。」)」,有沒有傷害到人呢?小鬍子 -(對話) 13:15 2007年3月9日 (UTC)
我這裡針對的是藉口。用中文講,是「不雅馴」沒錯,但是傷害誰?「泛綠陣營 ... 行政院 ... 制約」這句話是誰講的?我的抨擊傷害到誰?就算傷害到人,我傷害的也只是編造藉口的政客。看得懂中文嗎? -- Toytoy 13:41 2007年3月9日 (UTC)

其實要解決cobrachen插進來的連環套倒也簡單,他既主張『鼓勵和平的方式』,自己卻又『學習』『任意的揮灑他的情緒和用詞』,那麼cobrachen的言語依他自己的邏輯便是不值得鼓勵,大家在討論時把他追咬自己尾巴的這些東西跳過便是。67.103.245.50 06:57 2007年3月9日 (UTC)

任意的揮灑也不過就是對一個不認為言語暴虐會對事情有影響的IP用戶示範一下,現在知道不恰當了嘛,轉的很快嘛。--cobrachen 15:56 2007年3月9日 (UTC)
請您明示誰是您所說的『一個不認為言語暴虐會對事情有影響的IP用戶』,並且詳列其『不認為言語暴虐會對事情有影響』之言行。否則你就是造謠生事。雖然您很習慣噗一聲之後馬上轉到別處,不過這次您可別又玩這種把戲,否則會變成造謠生事之後畏罪潛逃。而我也會不厭其煩時時提醒您曾經發生過的事。67.103.245.50 00:11 2007年3月10日 (UTC)

樓上的眼鏡蛇,如果你對我的暴虐不滿,麻煩您誠實舉證,不要捏造事實,不要斷章取義,找個一般人都認為暴虐的文字出來讓我懺悔。如果你只是一直叫暴虐,我會懷疑你只是想抹黑我,我會懷疑你只是想轉移話題替實際上行為不當的管理員開脫。請誠實舉證。謝謝。 -- Toytoy 01:02 2007年3月10日 (UTC)

接著cobrachen兄的意見辯駁下去只是歧異的延伸,所以先回歸到歧異點,我只想再確認cobrachen兄是不是認為只要User:Toytoy「口無遮攔」就可以不理會其申訴,即便User:Koika真的有錯也可以不處理?-- 百楽兎 02:36 2007年3月10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7日05:52留言

管理員的身分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8日05:49留言

我發現很多管理員根本不知道管理員是什麼,該做什麼,該怎麼做。

  • 老張開三十年公共汽車。有一天老張酒後駕車撞死人。老張要吊銷駕照、民事損害賠償、可能刑事還要坐牢(看老張是什麼國家決定)。老張過去三十年記錄良好沒用,他只要酒後駕車出事一次就夠了。
  • 老李當三十年收費員。有一天被發現收帳有問題,公司當天就把老李冷凍起來。如果發現老李真的中飽私囊,就會告到法庭。老李沒出事沒用。他只要手腳不乾淨一次就夠。

懂了吧?管理員平常怎麼盡責沒用。重點永遠是在一次濫權、一次不當行為。一次就夠了。

在 Koika 自己發動自己的「罷免」以前,我還不知道這裡的罷免規則都還沒有,管理員上任以後就等於是毫無約束。我當時知道好像罷免成功率很低,但不知道罷免根本就是形同虛設。我曉得很多人,包括某些管理員,把管理員的特權當成不可任意剝奪的權利。

我當時已經說很清楚,我希望 Koika 看到證據,自己知所進退。因為他繼續死皮賴臉,所以我不斷挖出新證據或是新疑點。結果這個人真的是一皮天下無難事。居然看罷免投票成功率很低,自己就發動自己的罷免。

我不相信罷免投票。因為投票的時候,一定很多人會投下「過去三十年都沒事」的印象票或是同情票。他們多半不了解事情始末,他們也可能是直接間接被相關利益人士動員的。裡面甚至還有不當行為的直接相關者投反對罷免的票。如果要用這種規則罷免,管理員真的可以卯起來幹。反正只要在小地方動手,大多數人看不到就沒事。

建議:罷免投票沒有拘束力。但是被罷免人必須知所進退。如果罷免的舉證跟意見很明確,被罷免人如果還想待下去,就該誠實完整回答罷免過程中的質疑,並且得到其他管理員的認可。如果想要逃避解釋的責任,那其他管理員應該群起抵制這種死皮賴臉的貨色。

  • 範例:
  • A 被罷免。
  • M, N 提出明確的舉證和 A 不該當管理員的理由。
  • A 本人必須有效澄清 M, N 所提的事證。
  • 如果 A 的澄清其他管理員多半接受,A 繼續當管理員。
  • 否則其他管理員就要形成壓力,讓 A 自己滾蛋,或是找行政員動手。

投票?你們真的以為所謂的投票能解決任何問題嗎?我說的不是所有問題,而是隨便一件問題。世界上真的有「一件事」是可以用投票解決的嗎?

如果罷免不過,也只是形成壓力,讓主張罷免的人知難而退。那為什麼你們管理員不能自己內部形成壓力自清?給你們特權,就是讓你們玩的嗎? -- Toytoy 14:09 2007年3月10日 (UTC)

  • Toytoy兄,管理群並不如你所想像是個稱得上組織的群體,他們之間的關係大多就和我們用戶之間的關係差不多,內部形成不了壓力的。-- 百楽兎 15:05 2007年3月10日 (UTC)
壓力來自很多方面。例如斷絕 Skype 之類的連絡,拒絕參與 Wikimania 2007,拒絕接受其他方面的合作。如果我是管理員,而我又有很充分的理由對另一個管理員的行為不滿,我不會跟死人一樣。
照 winertai 的說法,Koika 有理由因為不爽我,而拒絕對所有人解釋自己的行為。其他管理員如果不認可這樣的藉口,是不是可以用各種自己做得到的方法孤立 Koika?如果他們不這樣做,是不是代表 Wikipedia 的管理員認可 Koika 的邏輯。以後他們也可以利用同樣的藉口唾面自乾,好官我自為之?
斷絕 Skype 連絡這總可以做到吧?雖然不能禁止參與 Wikimania,但是總可以你來我走吧?好比說只要 Koika 進來,我就退出活動籌備。我在這裡混了不知道多少年,管理員有多鄉愿我還不知道嗎?看不起他們,能怪我嗎? -- Toytoy 15:43 2007年3月10日 (UTC)
跟編輯百科無關的討論就請停止吧。-- Jasonzhuocn 15:46 2007年3月10日 (UTC)
你是想怎樣,要我閉嘴就直說,不要找似是而非的理由。你們管理員得到特權不好好用就算了,現在又不要我們討論你們自己的規範問題? -- Toytoy 15:58 2007年3月10日 (UTC)

我無意介入對立討論,只希望互助客棧回歸理性交流,大家都是為了維基好,希望好好談,避免氣氛烏煙瘴氣,應該是這樣吧。--Jasonzhuocn 17:00 2007年3月10日 (UTC)

一個管理員有資格迴避解釋嗎?管理員做了對自己有利的不當行為,然後迴避解釋,又發動對自己的罷免,然後就置之不理,希望矇混過關。這個時候別人施加壓力,這叫烏煙瘴氣?犯罪的大財閥捲款潛逃,別人不追究責任,反而罵追究的人烏煙瘴氣,這算什麼邏輯? -- Toytoy 17:07 2007年3月10日 (UTC)

希望好好談,避免氣氛烏煙瘴氣,是想對所有關心的編輯夥伴、包含對Koika說的。事實上,條目的編輯引發的對立,我並不想介入,但是互助客棧被認為烏煙瘴氣,許多人不想在此駐足留言,那麼實在不是大部分的夥伴願意見到的呀。抱歉,我必須說的清楚一些,希望好好談,並沒有任何責難的意思,期許互助客棧的討論能夠避免烏煙瘴氣,放下身段,有話好好談,透過意見的交換彼此了解,別讓對方失去溝通的意願,那麼討論會更有效果低。 -- Jasonzhuocn 17:42 2007年3月10日 (UTC)

To Jasonzhuocn及百樂兔,問題癥結在Koika認為該條目處置的措施沒有過失,已已解釋足夠,而Toytoy認為不夠。而Koika也認為與Toytoy無法溝通,拒絕任何回應。
以下是Koika的回應部分,特予節錄。
或許你有點誤解了,修改內容及申請保護,都是一般人可以做的,並不是管理員的特權。事實上,管理員的「特權」也僅於多了保護文章、刪除文章及封鎖某人,而以上我都沒有使用,所以不存在「特權」問題。另外,這裏是方針,相關討論請至Talk:台灣共和國護照。--Koika 03:44 2007年2月27日 (UTC)
很簡單,因為其下一個的版本被你改成「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這樣巨大的改寫應先經過討論,而不是自己說了算。而且最重要的,這個寫法事實上已觸犯原創研究,也就是百科一定要引經據典,不能寫出自己想法的東西(您在討論頁中的論述,都表現出這段文字是您的想法、而非可靠的來源),所以我才回退至該版本。換句話說,這不是誠信的問題,這是你對維基百科寫作不暸解而造成的誤會罷了。--Koika 04:02 2007年2月27日 (UTC)
你還不明白嗎?「已經解釋很多次」是沒有用的,建議你真的應該好好讀讀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尤其是「不應在文內引入一種對文章中數據、事實、觀點、主張的新分析」這條。我的解釋就到此為止。--Koika 04:12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個人認為,Koika的這番解釋足以服我,也沒有任何不妥之處,而他也表明「我的解釋就到此為止」。我認為,這樣的溝通是足夠的了,也並不認為,有哪條維基方針明白寫到,溝通需要溝通到對方爽的,或者為編輯一條條目的紛爭,需要道歉的,更認為所謂這紛爭,與開刀致死,開車致死,陳進興犯行等離題太遠,也覺得沒有嚴重到需要施壓給Koika的絕對必要。至於這樣是否會造成Toytoy看不起我,我倒是無所謂。最後我再強調,Koika與Wing在此條目上的處置上,並沒有任何嚴重過錯,他們之前或之後拒絕與Toytoy溝通的心態,就如同我現在這般。他們比較倒楣的是,這兩位有具有所謂Toytoy言出必提的「管理員特權」。--winertai 04:38 2007年3月11日 (UTC)
同意winertai的解釋。--Isnow 12:21 2007年3月11日 (UTC)
管理員應該是沒有理由不溝通的。如果管理員不能舉證自己的行為正當,或是不願意為不當的行為道歉,要這個管理員有什麼用?你們可以舉證我刁難誠實舉證,完整回答的人嗎?你們一直講的「假設善意」是不是只適用於保護造成爭議的管理員?
如果有人能把 Koika 揪出來解釋或道歉,或者是及早停權,或者是及時調查,還需要我天天浪費時間爭吵嗎?真正造成糾紛的,是他故意不請辭,搞個牽連所有人的罷免投票。如果你們把適當的壓力加在什麼都當耳邊風的 Koika 身上,而不是在這裡批鬥我,我會發飆嗎?
從來沒有一次我拒絕溝通。所有的理由都說清楚,證據都攤開來。拒絕溝通的是管理員 Koika 先生。他所做的解釋就是:明眼人看得出來,我要去忙 Wikimania。這種耍官腔的解釋換成是你們,可以接受嗎? -- Toytoy 00:49 2007年3月11日 (UTC)

Srr在事發後,轉而討論「先大幅回退,後申請保護是否正確」,以及「保護期間管理員應否修改條目,如何修改條目」,我認為這才是健康的方向。不過當初的討論關注度很低,我想後來經由管理員們協商,先回退保護期間的修改,再解除保護,應該算是以行動說明以上這兩項不可行了吧。
如果針對某人有意見,就去豐富罷免頁,豐富管理員意見頁,去豐富他的對話頁,這裡是討論方針的頁面,我希望看到對維基方針有助益的討論。謝謝。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2:51 2007年3月11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8日05:49留言

管理員:我有個建議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關於這個問題應該在哪裡提出比較合適,現在發在這裡了,請管理員見諒。

我發現「杭州大學」被重定向至「浙江大學」了,關於這個問題我建議取消重定向而單獨為「杭州大學」編輯一個頁面。雖然上世紀杭州大學已經併入浙江大學,但是杭州大學畢竟是一個擁有多年歷史的高校,「杭州大學」現在作為一個歷史名詞而應該擁有自己獨立的頁面。而比如「上海醫科大學」就未被轉至「復旦大學」。

我建議取消包括類似的重定向條目,而可以在「杭州大學」條目下加入「浙江大學」的鏈接。

--HwoarangShin 18:00 2007年3月18日 (UTC)HwoarangShin

請在杭州大學編輯。--Isnow 19:31 2007年3月18日 (UTC)
您如果點擊「杭州大學」被轉移到「浙江大學」之後,在「浙江大學」標題下面有一行小字類似「重定向自杭州大學」,這時候再點擊其中的「杭州大學」,就不會被重定向,而可以進行編輯了。另外,我支持「杭州大學」另建條目,不能因為學校合併,維基的條目也合併。-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28日21:16留言

統計頁面出現問題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Statistics&variant=zh-hk 數字不能顥示,請修改,

英文版沒有這個問題

建議

這個建議先前在互動客棧寫過了,主要是請求管理員(或其他人)撰寫一篇更簡短,更易懂的編寫說明,並放上首頁。這主要是針對近來越來越多的新用戶,和許多侵權事件。維基現在的編寫指南存在過長,術語,分散等劣勢,並非許多急於編寫的新用戶所願意閱讀的。希望意見得到採納或給於反對性意見。--Woc2006 14:53 2007年3月21日 (UTC)一葉知秋

請從Help:目錄看起。--Isnow 16:33 2007年3月21日 (UTC)
不,我的意見是:維基現在的說明文檔準確性是夠了,但不是每位用戶都能理解。我希望單獨寫一份很簡潔的,直接寫明什麼可以抄,什麼不能抄;什麼可以寫,什麼不可以。力求讓理解能力不高的未成年人群,和潛在的新人都能明白維基的規則。--Woc2006 14:19 2007年3月22日 (UTC)一葉知秋
推薦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Isnow 14:26 2007年3月22日 (UTC)
嗯,這個寫的很全面,但還是不能達到3分鐘入門的效果,而且並沒有講述中立原則。很希望有一篇1000字左右,簡短而生動的。不是為我個人,而是為廣大缺少耐心又想參加編輯的維基人。難道要我們因為他們的一時衝動,抄襲了別人的東西,來損害維基的名聲嗎。--Woc2006 14:49 2007年3月23日 (UTC)一葉知秋
特別同意Woc2006的看法,但又準確又簡潔,談何容易。我就曾經幾次想寫個簡單的幫助文檔,不知道從何下手。-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28日21:19留言

關於對法論功條目的管理建議

建議對法論功條目及討論頁,應該由其他國家或地區比如香港的管理員管理才比較公正,因為大陸的管理員的任何管理歷史都會被中共網特看到,他們只能朝中共想要的方向去管理,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可能馬上就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所以大陸的管理員管理法論功條目和討論頁,明顯是無法公正和中立的。 所以,我建議禁止大陸管理員管理法論功條目和討論頁。 222.225.244.57 16:42 2007年3月25日 (UTC)路過

這不符合維基的政策,你的擔憂亦沒有什麼根據。— fdcn  talk  2007年3月29日15:46 (UTC+8 3月29日23:46)

對維基百科管事員的感覺

本人不知道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的管事員是否如此, 但中文維基百科的管事員則給我感覺他們自以為事。讓中文維基百科美其名「廣泛收錄各方知識」, 其實中文維基百科只是一個收錄了由少數淺薄見識的所謂「管事員」所認為是知識的知識。「管事員」這樣的自把自為, 自以為是, 獨裁非常, 卻敢自認這個「維基」為「自由」, 更說自己是一本「百科全書」, 豈不是一大笑話? ===--Pneuma123 11:58 2007年3月26日 (UTC)

以上移動自錯誤命名的條目。--Jnlin討論) 12:01 2007年3月26日 (UTC)

===沒錯,少數管理員自以為知識淵博,天文地理無所不知,對他人勞動缺乏應有的尊重,看不順眼就按自己的理解給隨便改動,純粹為了編輯次數而編輯,而且喜歡州官放火卻不許百姓點燈,缺乏管理員應有的公平準則。這種人的典型就是Fdcn——一個自以為是的傢伙,他的典型作為請看條目防火長城的編輯歷史。中文維基之所以發展緩慢我想除了大陸的封鎖這種人的存在就是第二大原因,所謂「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現在看來只是作秀而已,管理員的素質尚且如此,中文維基的現狀也就不難理解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6.175.214.155對話貢獻)於2007年8月5日 (日) 15:49 (UTC)加入。

Corrections

Pls. note that in the "滕姓"of the "百家姓" page(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A8%B0%E5%A7%93&variant=zh-hk#.E7.8F.BE.E4.BB.A3.E5.90.8D.E4.BA.BA), both "滕s" are wrong. PLs. correct accordingly.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Regards,

Luke Teng (User ID: Lukeiris)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246.135.19對話貢獻)加入。

已經被Isnow修改了,我差點又改回去。-下一次登錄 2007年4月4日01:54留言
參見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其他#錯字更正。—Isnow 09:34 2007年4月4日 (UTC)

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4月13日地球人條目投票是誰做得最後處理?

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4月13日地球人條目投票中,有2票刪除,8票保留(另有2票保留,但格式不對,若計入,則有10票),3票支持重定向,最後結果竟是重定向處理。這是怎麼回事?請哪位給出合理解釋。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1:28 (UTC)

您可以看歷史頁面。--Jnlin討論2007年4月20日 (五) 11:36 (UTC)

經過查看歷史紀錄,對地球人做出重定向處理的是User:Shizhao,而他本人恰好又在地球人投票中支持重定向。8:2:3,最後結果是重定向,我不認為這是合理處理結果。還請解釋。 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1:28 (UTC)

無論投票結果是什麼,我認為Shizhao既決意背棄公意而行,事前應該作出解釋。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20日 (五) 13:09 (UTC)
事前做出解釋?要求這麼高,其實事後都沒做出解釋。許多刪除投票完成框下都會寫出處理結果,處理理由(快速保留,刪除,刪除理由消失,投票比數),而這個「地球人」投票下什麼都沒說,連做了重定向處理都沒寫。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14:38 (UTC)

對維基人投訴

部份維基人於提呈刪除投票中,經常利用「非自由版權的在世人物照」為由,大規模隨意刪除具價值的圖片,完全沒有查證是否屬於自由版權、公有領域、合理使用或原著,便刪除;作為一本自由的百科全書,可以豐富其內容的資料是相當珍貴,故此作為監察的,應盡力保存已有的資料,而所有百科全書可以成功引用,都是由於具有由版權、公有領域、合理使用或原著,可是部份維基人卻不斷進行大清洗活動,有鑑情況影響深遠,故建議建立有效監察機制,可以建立一個必須在投票後,經由維權的維基人進行辯論才作結論,以達致像一個國家的國會制度,若不,就像一個國家沒有國會一樣,由一批專政黨任由控制!!! --Lollipop hk

請參見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具體操作請到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參與。—Isnow 2007年5月10日 (四) 18:21 (UTC)


Jasonzhuocn查封用戶的手段需要檢討

2007年5月16日 (三) 18:55 Jasonzhuocn (對話 | 貢獻) 「黃毛哈巴狗 (貢獻)」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一週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擾亂投票)

我認為處罰過重,對方是新手,可能不熟悉情況。而且,作為管理員,應該在查封用戶前先通知對方,很有可能就避免了誤會。不給對方申辯的機會是很不好的。查封該用戶一周處罰過重了,建議管理員解封。—67.15.34.250 2007年5月17日 (四) 22:15 (UTC)

冒名簽名是不文明的行為。—Isnow 2007年5月17日 (四) 23:19 (UTC)

這裡的人tmd全是中學生!!!!!!!!!!維基百科全是acg類的廢話!!!!!!!!!!!!!!!!!!!!!也不憂國憂民—falundafahao 2007年5月20日 (日) 02:30 (UTC)

請注意禮儀。—Isnow 2007年5月20日 (日) 09:19 (UTC)
user:黃毛哈巴狗是只為了騷擾出木杉的或陳述自己的觀點而出現的帳號,並沒有任何參與編寫百科的貢獻。冒用簽名並人身攻擊等行為也不需要來申辯了。—Jasonzhuocn 2007年6月6日 (三) 07:05 (UTC)

請協助更正雅虎助手的相關信息

  hi,管理员,你好!我是中国雅虎的工作人员。在贵网站上搜索“雅虎助手”之后出现的相关信息需要进行更新和更正。

有如下幾點: 1。雅虎助手是屬於中國雅虎的,已經告別了3721時代的上網助手; 2。雅虎助手產品本身不是間諜軟件或流氓軟件,且並不存在這方面的官方定義; 3。雅虎助手的相關詳情請訪問官方網站:http://cn.zs.yahoo.com/start.htm ; 4。請協助更新雅虎助手的相關信息,並協助刪除3721上網助手部分的內容。

--202.165.107.100

您可以編輯雅虎助手條目。—Isnow 2007年5月21日 (一) 09:27 (UTC)

關於郵箱確認

管理員先生:您好.在您給我發的郵箱確認郵件中.您所提供的連接在瀏覽器中無法登錄.我的登錄帳號:jsnf 謝謝!

不是很清楚上述問題,您可以直接問一下user:shizhao。—Isnow 2007年5月21日 (一) 19:34 (UTC)
按理說不需要郵件確認就可以登錄的,郵件確認只是可選項。建議您再註冊一個其他用戶名試試。-下一次登錄 2007年5月27日 (日) 04:02 (UTC)

仲裁委員會

英文維基有仲裁委員會解決糾紛,中文版是不是也要有一個?Wooyi 2007年5月24日 (四) 01:07 (UTC)

這個問題討論過很多次,社區意見不同意。就我個人而言,仲裁委員會是一種獨裁形式,至少現階段中文維基百科還不需要。英語維基百科之所以有,是因為他們有擁有絕對權利的威爾士,他的意見往往是凌駕於Wikipedia:共識既定方針之上的。-下一次登錄 2007年5月27日 (日) 03:58 (UTC)

要求解除百無一用是書生管理員職務

提請理由:不止一次作出無理據,以及中國中心思想的亂刪投票提請: 過去一週他提出的有問題提請列表如下:

1. 陳松青 2. 美國銀行中心 3. 利瑪竇宿舍 4. 希慎道壹號 5. 東海商業中心 6. 南洋中心 7. 福佳始終有你 8. 一張六四和香港相關照片

而他的人格,已經被多個博客以及討論區公開質疑,故提出提請。 Martinoei 2007年6月2日 (六) 06:03 (UTC)

請參考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提出。--Jnlin討論2007年6月2日 (六) 07:40 (UTC)

經查,陳松青、美國銀行中心、利瑪竇宿舍、福佳始終有你等條目,在提交刪除時,條目敘述並未顯現重要性;希慎道壹號、東海商業中心、南洋中心則非由shizhao提出刪除。黃世澤閣下提出指控時請先查明狀況,胡亂指摘若被認為誣告可視為破壞。--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4日 (一) 17:04 (UTC)

剛才來到這裡,而看見這個議題。我贊成Martinoei的提議,大家可以到4月16日的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查看一項叫作「力虹」的討論,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某些管理員本身的確存在明顯的問題。--Elegance 00:29 2007年6月5日 (UTC+8)

力虹的條目只描寫了他犯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處以6年徒刑,到現在這條目還是很糟糕,我根本無法從條目中得知做為詩人他的生平、寫作風格、代表作品是什麼?討論中提及維權,維權是維在哪裡?現在看了條目還是無法得知知名度與重要性在哪裡?—Jasonzhuocn 2007年6月6日 (三) 06:57 (UTC)
條目創建了之後,內容如何增進是另一回事,重點在於百無一用是書生以他自己偏向中共的立場,企圖用「知名度與重要性不足」這種荒唐的理由刪除條目。現在看了條目無法得知知名度與重要性,那就上網搜尋。--Elegance 18:28 2007年6月6日 (UTC+8)

這是原作者應該要去表明的。搞清楚!--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6日 (三) 10:45 (UTC)

請見Wikipedia:知名度的提議,作者有義務表明該條目的知名度與重要性,如果不能表明,應該刪除。--Jnlin討論2007年6月6日 (三) 10:50 (UTC)

如果原作者不能對條目給予足夠的內容,以致於使用者居然得「另行使用其他網路資源查詢」,那維基還算什麼百科全書?原作者寫這條目是寫來搞笑的嗎?什麼叫荒唐的理由?在下認為這才是真正荒唐的理由!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09:45 (UTC)


十分贊成罷免shizhao!作為一個新用戶,我建議罷免管理員shizhao, 此人沒有經過分析和調查,就隨便刪除我編輯的頁面。隨便給一個侵權的罪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句對他們難道沒有任何意義嗎?不僅現在的並無任何的侵權,而且我也多次訊問 「shizhao」為何刪除我的頁面。居然沒有任何答覆。管理員做錯了應該對用戶說聲對不起。而不是一味的刪除和再刪除,就像小孩子報復一樣。管理員也應該對人有起碼的尊重。我建議罷免作風粗暴的管理員shizhao。 —Harrywan 2007年9月6日 (四) 22:54 (UTC)

Harrywan的討論頁剪貼過來的"都是從其他網站「複製」和「粘貼」"? 我不同意. 人的經歷是無法改的. 所謂 "粘貼"是必然的.難道要我重新改格式?象你們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粗暴的刪除,只會造成用戶的減少.好,我再從新編輯此頁.如有不同看法,請留言.我希望不再看到粗暴的刪除。看樣子這位使用者不太明白改寫的意義和用法。人的經歷無法改?舉個例子,某甲擔任過老師,原先有版權的文字說某甲曾經擔任過老師,那麼改寫成某甲過去曾經在某學術單位擔任教職,這樣意思可以傳達到,又沒有侵權的問題。這不是很簡單的嗎?如果自己沒有了解到,那這是應該先去了解的功課之一,轉貼沒有經過文字上的修改本來就是侵權,說管理員粗暴前也請先考慮一下你對版權有沒有注意到。
至於某個使用者的老套就請不要拿出來了。因為這是維基,不是論壇,你想當鄉民也墊墊自己的份量,看看場合。—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17 (UTC)
補充一點,有人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狀況,把使用者的基本權利和管理員的權利混在一起,一點功課都不作的話,除了鬧笑話之外,真是讓旁觀者無奈。提出刪除是一般使用者的權利,不是只有管理員。有人認為某個使用者提出太多刪除請求?請你去找出一個共識或者是方針是可以禁止或者是限制使用者提交刪除。基本規則都搞不懂,自己踩到腳的時候不要怪別人好嘛。—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53 (UTC)
鄙視User:Cobrachen及User:Theodoranian等shizhao的馬仔使用諸如「墊墊自己的份量,看看場合」這種話來侮辱維基新用戶的行為。 中文維基不是shizhao這些所謂管理員開的,請Cobrachen及User:Theodoranian等所謂管理與在說話時注意起碼的做人禮貌。—民國九十六年 2007年9月6日 (四) 23:24 (UTC)
請大家多一點善意推定,互相指罵對事件沒有好處,也不可以解決任何問題的。另,就Harrywan的指責,希望你明白,維基是自由的百科,但同樣版權的尊重同樣重要,一切的侵權行為在維基上是不容許的,或你可看看Wikipedia:五大支柱,會對你有幫助。—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9月6日 (四) 23:37 (UTC)
對你禮貌的時候你有在乎過?你有好好的思考自己的行為和觀點?當你自己都不在乎的時候,那真是一件很諷刺的事情。還有,你算新用戶嗎?早就不是了吧。你的鼎鼎大名和在維基的事情很多人都耳熟能詳的。這些已經是很客氣的在描述一些事情了。自重吧。—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23:58 (UTC)

請管理員們留意用戶宮本すぐる的行為

該用戶多次濫用他得到的管理員權限,對條目進行違規修改和違規封鎖、對其他用戶上傳的資料進行破壞性刪除等等。請管理員們給予他勸告或按照合適的維基方針來執行。--Elegance 00:17 2007年6月5日 (UTC+8)

請舉證。—Isnow 2007年6月5日 (二) 19:18 (UTC)
請看法輪功修煉條目的歷史。還有我之前上傳的用於自己的討論頁的圖片,就是該用戶破壞刪除的。--Elegance 07:27 2007年6月6日 (UTC+8)

使用者Elegance之前把自己的頁面當成法輪功宣傳網頁,不知為何Elegance不先說清楚這一點呢? Luciferous 2007年6月7日 (四) 05:48 (UTC)

我並不認為Elegance違反任何規定。我在英文WIKI時間一長,你們中文WIKI都成戰場了。管理員濫用職權是嚴重問題。 Wooyi 2007年7月9日 (一) 23:04 (UTC)
好一個"你們中文WIKI"
可笑的是英文維基法輪功條目也被法輪功信徒卯起來亂改,逼英文維基編輯拼命加保護。—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22 (UTC)
There was an arbitration committee case about it, and the result is clear, which the anti-Falun Gong editors were held to be at fault. You should go see it here on en:Wikipedia:Requests for arbitration/Falun Gong. Wooyi 2007年7月16日 (一) 03:14 (UTC)

請管理員們對elegance採取懲罰

  • elegance在"正面支持觀點"鏈接欄(有別於"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加入蘋果時報"殷惠敏:法輪常轉 功可敵國"就是一張截圖.

1. 截圖沒有原文出處, google搜索里沒有 出自 site:epochtimes.com 的結果.

2.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images/Falun_Gong_surpasses_evil_regime.jpg (dot)jpg 圖片由大紀元host , 個人主頁:靜心網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

3.在google里,沒有原文,而轉發這文章的都是法輪功的網站,無差於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

5. 蘋果時報是否發過這文章,不得而知

4.有沒有ps過,不得而知

總之,在無法查實蘋果時報是否發表過的情況下,將一張不知photoshop過沒有的截圖,加在"正面支持觀點"鏈接欄. 此文雖有轉載確都是法輪功媒體,無異於"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而且圖片有當事方法輪功媒體host,可信更降低.故認為elegance在故意誤導讀者。—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08 (UTC)

請問是哪個條目?--Jnlin討論2007年6月7日 (四) 15:12 (UTC)

法輪功的外部連結,點進去真的就是只有一張圖!使用者Elegance多次片面刪除法輪功條目之反面說法、引起編輯戰、對自身行為毫無反省之意,在下贊同Anoia的提議:該懲罰這個累犯了。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15:24 (UTC)

Sorry,寫昏頭了,是 法輪功—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45 (UTC) 。。。可能我表達能力太差,我在總結一下,elegance在了、法輪功-外部連結-正面支持觀點欄加入的"殷惠敏:法輪常轉 功可敵國"一「文」(圖)

兩個疑點:

1.原文出處不可查證

2.圖片是否修改過,不可查證

涉嫌兩個誤導:

1.在鏈接上不注出是圖片,elegance有意誤導讀者認為自己在看蘋果日報的論壇,而實際是host在大紀元的一張圖片。

2.這條邏輯有點亂,請讓我這麼寫:

條件1.根據討論頁的結果,"正面支持觀點"應為第三方,否則納入"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

條件2.在google結果中,沒有原文,而轉發這文章的皆為大紀元,明慧網,審江,人民報。

(建議大家打前幾個名詞時,和我一樣,一個字一個字打,防止污染了字庫)

所以,elegance有意誤導讀者認為自己在讀第三方(蘋果)的觀點,而事實上,就是flg網站普遍力推的觀點。這一條是最嚴重的。—Anoia 2007年6月8日 (五) 01:15 (UTC)

Elegance這傢伙還把所有和他不同立場的通通當說謊、造謠、抹黑、集各種污濁謊言於一身,這種只想把維基搞成法輪功維基的編輯者有存在的意義?—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15:00 (UTC)

不要侮辱Elegance了。不明白真實情況就不要隨便亂講。到真正的網站上去看就知道實情了。Wooyi 2007年7月9日 (一) 23:08 (UTC)

真正的網站在哪?—Mocear 2007年7月10日 (二) 01:13 (UTC)

原來蘋果日報有這個文章的,我看過並且可以保證是真實的,有可能網站把它archive了。大紀元沒有必要用PHOTOSHOP製造假網頁。你們不要在這裡隨便罵法輪功,一個現代的國家是應當有宗教信仰自由的。Wooyi 2007年7月11日 (三) 02:14 (UTC)
我是要你拿網站出來,不是你光出一張嘴講「我說我有看過」。—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17 (UTC)

參與太困難了

參與編輯時感到比別的網站困難,技術繁瓊,而指示說明的文字多半沒說透,只好半猜半做,還是做錯了. 希望管理員的服務包括...如果我投來的內容放錯地方,請自動代為移到正確的位置 文稿的原作者一稿兩投(投入兩家網站﹞會有版權問題嗎?應該沒有?—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王知伊對話貢獻)在2007年6月6日12:34 (UTC+8)所加入的。

如果有人發現內容放錯地方會代為移動的。另外,同樣的內容投入兩家網站時,必須在另一網站宣布同時版權為GFDL,不然不能在維基百科發表。—ffaarr (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06:46 (UTC)
倒是不需要在另一網站宣布同時版權為GFDL,不過建議你先投稿到維基百科,再投稿到該網站,才不會被誤會是複製別人的文章。如果你已經投稿到其他網站,那麼在另一網站宣佈版權是GFDL是最快的方式。--Jnlin討論2007年6月6日 (三) 10:49 (UTC)

多謝指教!.....多謝指教! 請問1.敝人提供的王鼎鈞詞條,您在沙盒中的處理可以感覺到很慎重,但看不出用意何在,採用還是不用?2.張繼高的一條行不行?為何放在對話盒中?

王知伊拜—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王知伊對話貢獻)在2007年6月8日01:56 (UTC+8)所加入的。

Stargate756此君很喜歡破壞、回退別人辛苦的編輯

Stargate756此君很喜歡破壞、回退別人辛苦的編輯,在最近的監視下發現只要他看不順眼的編輯就不問原因、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回退掉,實在是編輯群的害群之馬,請管理員警告他一下要求他自重,另外還發現很多人對他這個行為投訴過好幾次,管理員似乎都不做出處置,任由他恣意妄為也放任不管,難道真的希望看見下一批維基人再次因為此種行為導致心灰意冷出走嗎?—202.85.94.185 2007年6月13日 (三) 05:50 (UTC)

好像沒有那麼嚴重。—Isnow 2007年6月13日 (三) 10:12 (UTC)

你連搞不清楚狀況的條目也亂說我破壞、回退別人辛苦的編輯,少在那造謠事非、胡說八道,也請你不要一直持續破壞,至於你是誰我已經知道了。—Stargate 2007年6月13日 (三) 14:35 (UTC)

請user:shizhao解釋一下封禁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的理由

User:123456789098765432123456789O是User:民國九十五年的馬甲,但是這個用戶並沒有違反維基百科的規定。請user:shizhao解釋一下為什麼要以「確認為傀儡: 民國九十五年的傀儡」的理由把這個用戶永久封禁?謝謝。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由就封禁了那個用戶,我要求user:shizhao公開向該用戶道歉。—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9日 (二) 20:34 (UTC)

Category:民國九十五年的維基用戶分身,他有太多的帳戶被用來搞破壞,只好進行保護性的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0:51 (UTC)
相關事項已經在本人的對話頁上得到解釋,在此不贅言。User talk:Shizhao的上述言論已經構成對本人的誹謗,本人保留就user:shizhao的上述無根據惡意誹謗的行為進行法律追訴的權利。—民國九十六年 2007年9月4日 (二) 19:37 (UTC)
提醒一下,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中有說明應避免將爭議訴諸法律追訴,希望你注意一下,謝謝—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9月4日 (二) 22:17 (UTC)

現在的維基就是少部份人獨斷獨裁人士掌權

被冠以編輯職稱的人所做的修改都會被保護,匿名用戶的修改只要原編輯看不爽,就被視為破壞,每個編輯高高在上又堅持已見獨斷獨裁,維基的宗旨是什麼?給大家搞小圈圈的嗎?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這些字在華人世界難道是個反諷?英文維基可沒有像這邊那麼獨斷獨裁,老外可很尊重人權。—匿名 2007年6月23日 16:05 (UTC)

請你不要一直對維基百科進行破壞,看看你做過什麼好事,不知你居心何在?—Stargate 2007年6月24日 01:27 (UTC)

維基的守門人確有可議之處,做我相信這是必要之惡。 守門人對外溝通不足,可以改善,不要因「大忙」而推諉。太忙是事情能夠做好的原因,而非做不好的理由。 守門人對各條目並非無所不知,所以只宜作技術審查,至於內容水平要信任撰者。原則上應該拒絕匿名投寄,提供條目者要用真實姓名,註明學歷經歷,以使審查者有憑籍。 提供知識條目似無匿名的理由—王知伊 2007年6月27日 (三) 03: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