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該增加新編輯或匿名編輯或所有編輯必須要增加ref才能創建條目?

MilkyDefer剛才在Telegram的ACG群中,User:MilkyDefer處理關注度問題時,提出此問題,我認為這問題可以來客棧討論下[1]。 在WP:GNG提到「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並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符合「可靠來源」及「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參考來源就符合通用關注度,雖然加入要求編輯增加ref才能創建條目也不一定來源符合「可靠來源」(像「大神澪」也不符合關注度而刪提),但能減少完全不加入參考來源而被掛關注度的次數。--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19:25 (UTC)

我看了一下創建這個條目的編者的編輯歷史,雖然有三百餘次編輯,但是創建的幾個條目頁面只有一個帶了ref標籤。我認為這是該編者列出來源的意識不夠,在該用戶的討論頁當中已經留下了提示。現在我的想法是,可視化編輯器的引用功能只需要稍微點擊幾下鼠標,填一點內容就能插入(甚至還能只提供一個網址剩下全自動);源代碼編輯器也有引用工具欄,還有ProveIt,同樣也是點擊幾下就能完事的事情。與其被掛關注度甚至提刪讓他人忙着擦屁股,不如把這個責任交給條目創建者(本該如此)。對新手的友善度問題,點擊幾下就能解決的事情應當不是很難。只對主空間做出這樣的限制不會影響到絕大多數其他頁面的創建;老手用戶可以假定熟知列出來源的要求,就算創建了沒有ref的條目也會很快補上(不過如能提醒一下還是好的)。 --Milky·Defer 2021年1月9日 (六) 19:40 (UTC)

防濫用過濾器警告?我認為會干擾一些人的編輯習慣(例如先創建底版,再做擴充改善;雖然在草稿空間創建會更好),導致他們放棄創建條目,利弊並存。可以看一下新頁面的首個版本,沒有ref的占多少,又有多少得以改善和保留,就知道是否值得了。同時,可能加劇不可靠來源的列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20:53 (UTC)
已經養成了「先創建底板,再做擴充改善」習慣的編者基本都至少是自動確認了(畢竟已經養成習慣了嘛)。對於自動確認用戶我不打算提議阻止他們的習慣,只做警告(再點一次提交而已),或者放過,不會造成什麼干擾。對於新註冊用戶或者匿名用戶,我覺得這個要求有助於他們養成寫東西帶ref的習慣,這是個好習慣。對於不可靠來源的問題,需要社群擴充完善可靠/不可靠來源列表。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已經有針對插入不可靠來源的過濾器了。對於巡查而言,就算是欠可靠的來源也可以輔助他們對對象的關注度有一個大概的認識,比如說掛上「也許具備關注度但需要可靠來源加以彰顯」的模版,而不是直接提報。 --Milky·Defer 2021年1月10日 (日) 08:13 (UTC)
可以考慮先僅標籤「沒有任何腳註」。至於警告乃至阻止,保留意見,可能還沒到那個地步,由機器人發警告和引導通知可能更友好一些。--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8:28 (UTC)
抽看了最新頁面的100個新條目,當中有36個沒使用ref,但扣除User:Trymybestwikipedia創立的30個模版式地理條目,就6個沒使用ref,比例很低。要求強入不見得有多大影響編輯意欲。--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08:53 (UTC)
(-)反對:完全沒有必要,有時用戶還得時間找來源,或者還在摸索編輯的方法等,直接掛模板已經可以解決了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8:41 (UTC)
(!)意見,還在摸索編輯不是不加入來源的理由,MilkyDefer君提出的非自動確認及匿名用戶的提議之上加入引導他們至相關「如何加入可靠參考來源」的指導,也能讓他們習慣去草稿頁編輯。--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09:18 (UTC)
(?)異議:我們須善待新手,多指導新手,而非為新手增加不必要的限制,令新手失去編輯興趣。--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9:22 (UTC)
(:)回應:問題的中心是,如何讓新手用戶創建的條目能夠顯示出它的關注度。關注度需要可靠來源,於是問題轉化為如何讓用戶使用ref。在考慮最新手最新手,註冊了賬戶立刻開寫的情況下,他們可能確實不知道/不懂這些,情有可原,應當加以引導。但問題是怎樣做到有效的引導。被巡查掛上模版?用戶可能創建之後就不管了,監視列表也不會看一眼(說實話監視列表若有更新,不點進去看的話,除非有開啟郵件通知否則根本不知道)。AFC是個解決方案,因為不符合要求的條目會被拒絕,可以有效做到引導(和強制)的作用,但AFC並不是強制的。我提出的這個方案直接阻止新用戶有可能苛刻了一些,但是有引導作用。其他方案也有,比如說:
  1. 提報關注度同時提醒創建者,這樣他們就有30天的時間看到這則通知,並試圖解決。而不是等到提刪的時候才通知,那樣緩衝期就只剩下七天。而且問題是越早解決越好的。
  2. 修改編輯提示,讓其變得更加顯眼,這樣新用戶不需要先行讀過方針指引也能注意到我們的要求。PS:可視化編輯器的編輯提示是社群技術願望之一。
  3. 如果實在覺得過濾器阻斷新用戶太過殘忍,可以改為警告。這樣強制再點擊一次發布,新用戶也能注意到。
關鍵是讓用戶學到。其手段可以是寬容性的「事後處理」,也可以是嚴格性的「一次性就要達到最低要求」。我的方案傾向嚴格那邊,但對我來說並不刁難。對用戶而言,恐怕是寫了,但被刪掉才更是「勸退」吧。總之,我探尋的是解決/緩解核心問題的好方案。 --Milky·Defer 2021年1月10日 (日) 11:15 (UTC)
(:)回應:增加限制給新手,不能就令條目符合關注度,兩者沒有因果關係。您可以直接指導新手,或者動手幫忙改善條目;而不是增加限制,這樣只會打退新手寫條目的興趣。--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5:08 (UTC)
(&)建議:我覺得更有效幫助新手的方法是引入視覺化編輯,令新手感到寫條目更容易。--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5:10 (UTC)
視覺化編輯測試好幾年了,目前不見得會馬上加入變成默認功能,即使做為默認匿名及新編輯默認編輯器,也要有個方法讓新手清楚知道「如何」以及「何為」可靠來源;目前視覺化編輯界面是沒有如原始碼編輯上方有「任何侵權內容將會刪除 | 百科內容須附有來源,以供查證 | 維基百科內容均容許他人編輯、使用和重製 | 參閱繁簡地區詞處理指引」這段說明。

而目前要讓新手了解「可靠來源」,若新編輯創建後被刪了,而條目本身找尋可靠來源需深入了解才知曉怎找尋,不見得是對新手編輯條目有鼓勵性質;所以應該改善下編輯沒加入可靠來源時的情況,單純掛{{Unreferenced}}或之後在被掛{{Notability}}至提刪後,或許創建者收到留言才知道條目有這情況。
所以(&)建議找懂機械人的編輯增加檢查新條目有否ref的機械人,沒有的自動掛{{Unreferenced}}並在創建者討論頁留言建議改善方法等。--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20:13 (UTC)
說明可以想辦法加嘛,彈個框不會很麻煩…--安憶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3:55 (UTC)
「來源」很好辦,ref貼個連結就OK。然而「可靠」這個抽象概念對大多數新手來說,基本很長一段時間都是理解不能的。至少我熟練使用{{Cite web}}引用貼吧時,都還不懂「關注度」到底是什麼鬼。對ACG方面,我的看法是從內容方面引導,鼓勵新手多介紹製作、評價,繼而帶出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概念。或者拿特優條目給新編輯洗腦。光談可靠來源,編者不理解「可靠」的話就只剩來源兩字了;他們再拿著官方設定集羅列瑣碎設定,就又成粉絲wiki模式了。(畢竟新手編者心目中,官方材料的優先度很可能還是第一位的)另外就是希望有中文版的可靠來源列表;在圈裡面找來源比較好執行,又可以避免大神澪的尷尬局面。--洛普利寧 2021年1月10日 (日) 18:32 (UTC)
最主要問題的確是「可靠來源」,但在「關注度」中又再細分需第二手來源,在這情況下新編輯有可能會更混淆怎樣的可靠來源才符合關注度?真想建議@春卷柯南:在WP:TWA的「可供查證的面紗」中加入解釋怎樣的「可靠來源」才符合關注度指引,這樣的話,建議新手去玩玩那遊戲就基本了解怎樣編輯條目。--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20:40 (UTC)
  • 無意阻礙新用戶,但是新用戶如果沒有適當的引導,就難有提升。就像是開車,不通過駕駛資格測試就不能上路,這是事前的預防;違法交通規定收到提醒或者罰單,這是事後的處理。二者都是為了將一位新手變成經驗成熟的司機,而不斷向人們提醒交通法規。現在有新用戶不熟悉相關指引(「法規」)創建出無來源無關注度條目的問題;而且直到提刪,創建者都得不到直接的提醒。那麼要解決這個問題,我最開始的想法偏預防,如果社群覺得這種措施會打擊新用戶的積極性,那事後提醒也行。不過收到提醒之後有沒有改善就不好說了。--Milky·Defer 2021年1月11日 (一) 10:19 (UTC)
  • 如果條目有問題,就掛模板,嚴重有問題的,就提刪,現行機制有效。而且過去有大量條目都是新手創建後,有些問題,然後經大家努力去改善,然後就成為一篇很好的條目。維基這個知識寶庫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去貢獻,而且越多人貢獻越好,而不是增加限制,打擊新手的寫條目的興趣。我們對新手要有合理期望,對新手要友善,而且要有耐性,儘量協助才對。--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1日 (一) 12:57 (UTC)
  • 您說的對,中文維基的確需要更多的編輯。只是至少在ACG方面,存在一種叫WP:FANCRUFT的負向貢獻:這種內容維基百科不收錄,寫得越多條目品質越差,而清理方法是大幅甚至全盤移除;最後結果是編者浪費時間寫,巡查者又耗費時間刪,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寫。而且從某種角度看,清理也算是「後行限制」——等你寫完了,我再告訴你不能寫這種內容。而關注度問題基本也是類似的,不存在可靠來源的條目只能是被刪,保留的事情誰都協助不了。所以提前限制(找不到來源就不要寫)和事後刪除(您隨便努力反正結局就是被刪)相比,前者一時嚇跑潛在編者但不傷感情,後者更打擊人但有助於發掘潛力編輯。總的來看,我不確定哪種思路更好。--洛普利寧 2021年1月11日 (一) 13:48 (UTC)
(-)強烈反對。不少使用者(例如在下)習慣於 incremental editing,首次所提交之內容未必符合維基百科之條目慣例,但可在短時間內快速改進。很多維基百科使用者都是由不熟悉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開始,逐步進步的,如果施加非必要的限制,定然會使人失去耐心。請不要忘記自己作為新手時候的樣子。另外,在下亦強烈反對使用內容過濾器作為替代方案,內容過濾器對在下的翻譯已造成極大不便,我習慣於發佈後在通過原始碼修飾語句及格式,但是常常因為內容過濾器而無法發佈,甚至無法發佈進入草稿中,而內容過濾器卻沒能給出任何有意義的提示信息。這已經令我徹底失去使用翻譯工具的慾望,請不要在其他地方讓此景象重演。Yangwenbo99 2021年1月13日 (三) 18:04 (UTC)
此項主要目的是為幫助條目找到符合通用關注度的可靠來源,我相信過濾器作出的阻礙也是基於方針與指引作出,若有您覺得某過濾器不符合方針與指引可以提出討論;而您覺得強行阻止不好,也能考慮User:AnYiLin的彈窗方式,沒ref按發布會彈窗,按確認後,再按多次發布,計上認真看彈窗內容,就多花您一分鐘時間而已。--JyunWaan - Talk 2021年1月15日 (五) 10:29 (UTC)

對於WP:列明來源,有時候不應那麼死板

學術性質的詞條當然應該正確引用文獻,但是有些網上一找就能找到的東西,例如某一首歌的翻唱MV在YouTube打個關鍵字就能找到了。那是不是應該不用按足學術格式來引用呢? 例如我想在Never gonna give you up的詞條中加入呂珊的粵語翻唱版相關的內容,卻不斷遭人以「沒有引用」為由而回退。--Mahogany (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01:00 (UTC)

其實我很想說,沒有受到普遍關注(也就是所謂的「沒有來源」)的翻唱你加一條我加一條,這條目遲早變成垃圾堆。有代表性的翻唱通常都找得到第三方的來源,不然我今天就錄製一個MilkyDefer翻唱版在YouTube、BiliBili、快手、抖音同步向全世界公開。--MilkyDefer 2023年1月4日 (三) 03:01 (UTC)
我意思不是張三李四的作品都能加,我想說的是,一位知名歌手的作品起碼都有點知名度,在Youtube搜索一下一定有。--Mahogany (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08:56 (UTC)
知名歌手翻唱知名歌曲會沒有知名媒體報導嗎?--MilkyDefer 2023年1月4日 (三) 10:22 (UTC)
好的不比比爛的= =。「百科內容須附有來源,以供查證」這幾個字貼在編輯視窗上你說字太小看不到就算了,永不放棄你全部92個來源就你是一串連結,做事做一半那還不如不要做,反正我YouTube打個關鍵字就能找到幹嘛來維基看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月4日 (三) 05:43 (UTC)
(+)傾向支持Mahogany115的提案。--FK8438祝您剩蛋快樂簽名)🎄🎄 2023年1月4日 (三) 08:14 (UTC)
WP:SPS--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4日 (三) 08:36 (UTC)

達悟族銀盔並未完全添加腳註,我們是否需要請求來源?

條目列明來源本該要對內容腳註,因此我對沒有腳註的內容添加{{fact}},用意是請求提供來源,請參見我的編輯版本。然而,Mafalda4144認為有來源,反而撤銷我編輯二次,並且舉報,結果遭到管理員判定破壞

如果全部有來源,怎麼會選擇句子添加?上一句與下一句都有來源,中間有一句卻沒有,甚至連導言(首段)是完全沒有。Wikipedia:列明來源是正式指引,這表示廣為維基百科社群所接受,我依照指引請求來源,卻被判定是破壞,我想知道社群各位是怎麼看?--2001:B011:A401:3D37:A87E:232A:63D5:3B3D留言2023年8月26日 (六) 09:24 (UTC)

社群中有觀點認為導言可以沒有腳註,雖然我不贊成。您查閱了相關句子後方的腳註嗎,如果能佐證句子,不屬於沒有來源。--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6日 (六) 16:53 (UTC)
你的意思是……我應該自己協助作者,幫忙將腳註添加上去,以補缺那些沒有腳註的句子(包含導言)?--2001:B011:A401:301A:582E:ECC3:1487:9AA9留言2023年8月28日 (一) 16:07 (UTC)
如果您查證了來源,可以補全和修正到合適的程度。如果只是懷疑腳註或來源不足,{{More_footnotes_needed}},特定可疑字句用{{fact}}或{{or}}。--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8日 (一) 16:11 (UTC)

原始文字涉及對WP:可供查證WP:列明來源的調整,移動討論串原始文字

下面是討論串原始文字,因為涉及是否調整WP:可供查證WP:列明來源,設置在方針頁確認是否需要修改方針指引,在特定主題不必使用來源。個人意見,沒有來源的內容不應該收錄,可以接受的是暫時(有疑問的是暫時保留多久)保留內容等候補上來源。因為內容屬於特定主題或WP:地域中心(香港)而不用使用來源是明顯不適合的。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4日 (二) 05:11 (UTC)

討論內容涉及方針WP:可供查證的調整,討論文字移動到WP:互助客棧/方針進行|status=}}各位都是香港音樂條目的主要編輯者,相信對於TVB劇集編輯不太多,其實我也偶爾編輯,主要以閲讀爲主,留意到近期法證先鋒V的內容被大量刪除,現在僅存冗長的演員列表,刪除者認爲劇情和人物關係沒有來源支持,故全部被移除,想請各位討論此舉是否妥當,謝謝。@Tfcheng5597Apple vTw dramaMilkypineTombus20032000FredYYooWill629@LuminoxiusJasonloi1997周樂為LienwingyanHeliumwong

(-)反對有關的移除,看看英維及日維對影視相關的內容也沒有這麼嚴的要求。如日維的silentVIVANT故事概要和演員表大部分內容都沒有來源,但仍然可以記錄。英維的AhsokaOne Piece電視劇,每集劇情也是沒有來源的,而角色也並非每一個都有來源。更甚的是華文媒體很少就有關內容進行深入的報道,這樣會讓本來內容已經不足的劇集條目更沒有價值。--Wpcpey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01:41 (UTC)
Wpcpey的意見顯然與WP:5P1對內容的基本要求相抵觸,無視即可。--西 2023年10月26日 (四) 03:28 (UTC)
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不過我看見近2年的情況似乎不斷嚴格化,更趕走了不少老用戶不願參與。--Wpcpey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04:00 (UTC)
WP:IARNOT「忽略所有規則」並不意味着所有行為都有正當性。它並不是百搭牌或是免死金牌。忽略規則者在面對質疑時,必須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如何改進了維基百科。事實上所有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能夠做到這點。在爭議情況下,什麼算是改進應當由共識決定。--西 2023年10月26日 (四) 08:03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條目脈絡有提及作品本身可以作為劇情的來源而不需要刻意形式上腳註來源,而實務上ACG、Game主題組的FA、GA也有存在劇情章節不腳註來源(一部分是原作為非紙質作品多見)或者腳註作品紙質出版物(形式上)的情況,也就是社群默許了這種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1:07 (UTC)
Wpcpey的立場一向套用於一切主題(虛構內容以外),沒必要給他兜底。--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1 (UTC)
但是,廣泛的GA、FA評審、制定指引時,認這個兜底?簡單就是,算社群共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29 (UTC)
對對對,您那格式手冊就是共識,核心方針和五大支柱就什麼都不用遵守了。wikt:本末倒置。--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28 (UTC)
作品類能不放來源是因為作品本身是來源,但最智障的是相關方針並不允許,這就變成了一個大家集體闖紅燈的問題。同樣問題可以參閱當初未成為指引前的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列明來源。話說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並非唯一最高級原則,該附上來源還是要附,不然隨便一個路人寫習近平出演法證先鋒V能看嗎?還是覺得折毛事件發生次數太少?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26日 (四) 08:39 (UTC)
  1. @Milkypine我的觀點,有部分帳號宣稱自己看過節目,或者從特定社群網站及論壇確認部分消息,前者有Template:Cite_AV_media可以使用,後者是WP:SPS
  2. @YFdyh000因為最近接觸對應類型條目,偶會自己看來源,除了小配角,大部分的主要角色因為節目宣傳因素,會透過新聞或官方網站發布劇情簡介或人物簡介收錄與人物有關的簡要介紹資訊
  3. 綜合前面2項,完全沒有來源的狀態大部分發生在剛開拍或者開播前,透過WP:SPS或者WP:COI加入對應內容(有時會遇到聲稱是節目製作方或者參與人員編輯條目),有時在官方的頻道或部分網頁會檢索到和wikipedia.org有部分WP:循環引證內容(網頁參考wikipedia後wikipedia參考網頁,先後關係有時難以查證,因為網頁不一定存檔,發布後下架網頁及更換網址時也無法檢索早期版本)
  4.   總結使用Template:Cite_AV_media和第2項並不存在完全做不到的可能(龍套/配角/臨演除外,但是否給龍套/配角/臨演大量篇幅,是WP:比重問題)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22:42 (UTC)
(~)補充龍套/配角/臨演的比重問題不是指單一人物比重,像是我最大的顯示設備大約能一次顯示35行左右,如果龍套/配角/臨演全部收錄且人數達到3位數又採用*或#列表格式,頁面至少有3頁以上篇幅在角色資訊,如果採用表格模式及3/4級標題或收錄同一節目不同單元或季度重複演出資訊時,情況會更糟糕(重複演出資訊像是在A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B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E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如果加上<br>或將集數及其他資訊在表格中列表,問題會更嚴重),--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22:56 (UTC)
除非顯而易見的「正確」,不然理應附上來源,具體標準例如過半非初見讀者能輕鬆認可或找出相關內容。不容易找出具體位置(集數和時間/頁號)或有爭議的細節也傾向附一手來源。不太明白具體爭執哪部分。劇情和人物介紹必有來源在目前應該還做不到,但介紹是否在原創總結也是老問題。--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12:23 (UTC)
有關劇情不需來源支持的說法, 在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來源和引用中有提到:「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因此,作品條目的劇情簡介不強求引用來源(註腳)。」後面有提到:「但為防範原創研究,內文引用多多益善。」,因此劇情可以不需來源支持,有來源也是可以的--36.229.122.154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15:27 (UTC)
WP:GAMETYPE方針鬥法。
例如:拒不移除違反WP:可供查證方針的內容,聲稱內容受到「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來源和引用的保護。--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22:28 (UTC)
「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作品本身就是來源,社群(或者在制定該指引及長期作品類的評審中)默許了這個慣例,作品本身就是在條目上的劇情來源,屬於可供查證。如有疑問,自己查閱來源(作品)。如果非要形式主義有類似腳註的東西,書籍可以cite book等、視頻的話手寫來源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0:50 (UTC)
虛構作品的劇情編寫的完整介紹,應該看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條目脈絡,有針對單一劇情章節、人物等的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0:55 (UTC)
WP:CONLIMITED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例如,維基專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除非能說服更廣泛的社群去同意他們的見解。--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2 (UTC)
通過GA、FA算不算廣泛的共識,通過指引時的討論算不算廣泛的共識?還是貴你的理解才是共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27 (UTC)
核心內容方針及五大支柱顯然遠遠廣泛於僅由特定專題參與者得出的指引共識。GA、FA參與度遠低於方針調整,甚至只是一個投票(經常有人連看都沒看清楚就投票),更加算不上「廣泛」共識。--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0 (UTC)
上面所引方針不是清楚給了完全符合您的情況的例子嗎?「維基專題(虛構內容主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可供查證、列明來源、非原創研究/總結)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除非能說服更廣泛的社群去同意他們的見解(社群沒有給可供查證方針開WP:孫中山以外的例外啊,哪裏有說服)。」--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5 (UTC)
實踐的共識高於條文的言辭,就算考慮來可供查證,格式指引中就提到了作品本身可以自證來源,可以做到自我可供查證(只是是否將其「形式」化,也就是腳註出來)。你的意思也就是在否定GA、FA(GA、FA的評選並非只集中特定主題中進行,是需要在公共頁面上進行的,最終在各內容主題門戶中歸類列出展示;也就是討論參與者並不一定是對內容主題專一,足夠廣泛性,就算你認為只是動動手指投票罷了),指引制定的討論的共識,他們不是純正的維基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5:51 (UTC)
也就是有社群的共識認為某些條文的言辭會阻礙改善條目的話,並且有充足的理由如此認為,條文的言辭一樣無力。至少GA、FA等社群實踐上體現了這個共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5:55 (UTC)
虛構格式指引也不是放在ACG、Game主題組內等討論的結論,就是放在這裡方針版討論過多輪而確認的,還是我們在這裡的討論也不算廣泛的共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6:00 (UTC)
還不與糾結如何添加註腳來源來印證描述,而不是說當法棍去字眼「廣泛的共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6:03 (UTC)
WP:核心內容方針:這些方針聲明所依據的原則不會被其他方針或指引,或者通過編輯者的共識所取代。五大支柱高於一切社群額外共識或條文或實踐,這是基本原則。這裏不容閣下隨意將指出維基百科基本原則視作法棍行為,「斷言方針與指引的技術解釋應當優先於其表達的基本原則」更是WP:維基法匠行為。
主題本身可以論證自己是說可以使用主題本身作為來源,不代表不需要或不能夠添加註腳引註。例如我說:「甲說某事情發生某些事情了」,「<ref>甲</ref>」是不可接受的,而是需要明確引用「<ref>某處:甲說了這句話</ref>」。對於虛構作品亦是同理,單純引用「這部作品」是空泛、無意義的,而是需要明確以「<ref>作品,集數,時間/頁數/章節</ref>」引註才能達成可供查證的要求。此外必須注意這樣的自我引用很容易造成原創總結的問題,尤其是不同人對同一作品存在不同解讀的情況下,那麼自我引用就成了很大的問題。--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35 (UTC)
1.Wikipedia:核心內容方針是信息頁;2.IAR也是5P之一,另外換言之,我在引用IAR,而且我指出反映社群共識允許這樣做的理由,沒被社群認同的「支柱」案例就是無力的文字;3.顯然這個問題是不是搞錯重點,是如何鼓勵去加腳註來源,而不是怎樣去想執雞毛當令箭,整天想着複製這段文字,刪除那段文字;虛構格式指引中「虛構作品自身即充當條目第一手來源,編者概述劇情時不引用外部來源亦可。但若情節點含糊不清……,就需要添加參考資料。」,這就是指引的表述和其精神,而其精神,前面有人說過,我也提過,社群也如此踐行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56 (UTC)
1.WP:NPOV這些方針共同訂立了可獲維基百科條目接受的內容類型與質素。這些方針相輔相成,不能彼此單獨理解,編輯者應熟悉這三大方針。任何其他的方針、指引以及編輯者的共識,都不能逾越或取代這三大方針的規定。WP:V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質素。編輯者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而應將三者綜合考量。WP:NOR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質素。因此,編輯者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而應盡量熟悉它們全部。總結三條重要核心方針的資訊頁然後說只是個資訊頁未免太可笑;
2.請參閱IAR不是什麼,尤其是IAR不是免死金牌及不意味着每個規則都必然存在着例外的兩條。另外,IAR寫的是「妨礙你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前提是恰當地,違反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可供查證方針顯然不是恰當的行為,格式手冊也不是容許違反方針的藉口,方針及原則遠大於指引。WP:GAMETYPE亦表明多種不當聲稱不需符合方針的觀點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3.還是那句,指引永遠不可能大於方針和5P的核心原則。--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26 (UTC)
「如何鼓勵和怎樣去加腳註來源」這點如果你認為沒錯的話,這才是應該值得討論的地方。——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58 (UTC)
指引正好說明作品對作品條目而言是可供查證的,所以沒有強制要求形式性上腳註出來,當然如果有疑惑或者描述不清晰的情況,就應該形式性上腳註來源。本身並不違背可供查證,也不用在方針上開洞。而且所有方針最終的目的是更好地改進條目,只要影響這點的規則,無論什麼都是廢話罷了。至少社群實踐上如此,當然你認為社群在明目張胆地沖紅燈,你在為此衛道,我沒意見,只是我不確定社群對此會有正面的看法Wikipedia:列明來源也是有各種要求列明來源的方法,而不只是一板一眼地按照條文字面認為機械地刪除。至少我認為無異議地刪除,是有人提出該劇情描述上不是作品所明確表現的,而且有其他編輯也如此認為。作品條目中一個沒有來源形式上腳註的劇情型描述,它一直在那,可能是沒人管,也可能是編輯們認為它沒問題,至少在認為它有問題之前如此。——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40 (UTC)
如果擔憂條目劇情描述可能是原創研究的話,fact掉,讓其他編輯指明明確的來源;要不然,就是沒人對此有疑問,或者這就是作品如此證道;或者編輯真的原創錯了,後者請看回第一段的做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44 (UTC)
@Cwek我想提一個現象,當作附加討論,你有想過如果有帳號援用不需要使用來源的觀點,將已經存在於條目中的大量來源清除換成完全沒有來源的版本該怎麼處理?因為確實發生過,我才會提出來確認你的想法--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9:01 (UTC)
按照過往的做法:移除滿足可靠來源、可供查核的來源腳註,是可以認為可能是破壞行為,除非能解釋這些腳註存在問題(包括來源與腳註的描述不符、來源存在問題(類似折毛事件中的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7 (UTC)
所以說「允許不放來源」和「刪除無可供查證內容」是兩回事。我尋思虛構來源也沒說不能刪,該方針允許不放來源但不保證不放來源能不被人刪。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7 (UTC)
如果從改善的考慮,我傾向放fact,除非討論失敗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9 (UTC)
這個個例,本身有過往做法、評選、指引支持,如果有異議,好的做法,一可標記fact讓其明確地要可供查證,二可按照相應指引的說明讓其可供查證,如果前面無法達到的話,那移除文段,一切如常,而搞成這樣去扣條文字眼,非要動則扯到方針層面的討論,搞成小題大作?——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39 (UTC)
原來以五大支柱的核心方針說理就是摳方針條文,拿越級豁免方針要求的指引來避開社群最廣泛的基本要求就不是摳方針條文。漲見識了。--西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37 (UTC)
看不懂你們爭條文做什麼。如果並未形成「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來壓制,那麼實踐中確實有用特定共識來修改條目和作為理據的,而這個特定共識是否違背了廣泛共識、基礎方針,需要得出一份共識來評判,以參與度來說應該是不夠。--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0:07 (UTC)
或者說「可供查證」認為需要保證顯式地腳註來源彰顯描述,如果社群認為某些特定情況,描述可以以隱式方式實現可供查證而不顯示腳註彰顯(同時保留了需要顯式彰顯的需要性),並如此踐行。你認為社群在沖紅燈,你要衛道的話,這是張益德,還是堂吉訶德?——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47 (UTC)
如果已經放過在方針版的指引修訂討論還不夠廣泛的共識的話,我不知道還能再多廣泛?——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50 (UTC)
是回復我嗎。關於特定情況,我比較反對序言允許不寫腳註這件事,不過書籍和一般文章確實不會寫太多的腳註。--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19:45 (UTC)
不完全是,只是想引述「如果並未形成「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來壓制……」這個觀點。我認為:雖然有人引出可供查證(或者可以認為這是要求描述必須腳註,否則刪除)等已有條文的重要性,但在更廣泛的共識實踐(條目評選、指引制定)上允許作品條目在劇情描述上可以默許作品可自供查證而不明晰地腳註出來(同時也認同需要的話就應該腳註出來),顯然後者比條文更常識,而且更好的做法在Wikipedia:列明來源有提過,對於準確性質疑的可以先標註fact等做法,這些做法更加善意。所以為了更好地改善這個項目,我認為可以按照共識實踐去處理這些問題,而非片面地按照條文字面地機械執行,甚至這根本用不着說為了適應這個問題而讓條文開洞(另一個指引就有允許這樣的「洞」),或者不加思索地考慮刪除。除非某些人要做衛道,對社群說shame on you,要「扭正」社群這個做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19 (UTC)
@Cwek從你的文意我推測你傾向加入{{subst:Refimprovesect}}等提示,如果在某些情境,數個編輯次數不多或註冊時間不長的帳號或IP反覆嘗試將這個提示移除,或者在某些情境,又出現有帳號援用不需要使用來源的觀點,表示作品本身是來源,他已經看過整個節目所以內容真實可靠不需要加入fact(像是有部分帳號用自己已經看過節目,表示已經確認這個時間真的有播出),怎麼處理?
(?)疑問播出時間、人物關係、人物介紹、人物外號都包含在你所謂的作品本身是來源的想法?我推測你是看到IP的發言後,將敘述帶往劇情,所以後續發言都以劇情為主,但是
  1. 播出時間不可能包含在作品
  2. 人物關係可能在作品,但可能也有部分不在作品(部分需要在設定集或後續作者訪談才能確認,或者只能推測總結
  3. 人物介紹除非非可尋常的斷言,不然大部分的描述都會是從各種不同片段總結(參雜添加內容觀影者自行心得或解釋總結)而成。連續劇狀況時會依照連續劇發展依觀影者自行解讀加入類似於流水帳(日記化)的紀錄。
  4. 人物外號很複雜,有些可能是觀影者給的,有些可能是劇中角色[誰?]給的,有些可能是作者給的,有些可能是劇情設定,多數情形加入的當下不會知道外號是誰賦予的,實際呈現時多數成為一個列表或一個連續不分段的外號文字統計清單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1:56 (UTC)
我認為:1.對於影視類「章節」型連載作品可以腳註至「章節」(類似第多少話)而不強求精確到時間,整體性作品(類似以一部電影為一個作品條目)雖然可以腳註為「本作品」,但可能顯得過於「愚蠢」,才默認了作品自身即來源。如果能說明清楚某個描述來自於某個能清晰說明的時間(即使作品在某個影視媒介展現時沒有給出時間,不一定其他沒有,或者編輯可以估算相對的(允許誤差的)時間)的話,標示出來是更好;2.如果出自作品外的來源(包括作品外報道、作品的訪談等)並且能以我們常見的來源標示方式腳註出來,就應該如此,要不然善意可以默認這是出自作品的描述;3.過於流水賬的描述可以以WP:NOT來清理;基於作品不同劇情片段整理出來的描述,能腳註更好,不能腳註可視為「作品的描述再由編輯善意歸納」;4.還是老話,如果能腳註出來(無論作品內明確的,還是作品外的)就腳註,不能的話,尤其是不明來源的(如果編輯了解過作品,確信描述有誤的),才考慮移除(並最好在摘要說明清楚,作為編輯的正當性);5.考慮在條目中劇情描述可能是多個來源片段的歸納,或者指示的不便,作品的「默認而不腳註」可能善意地建基於此,(1)編輯與讀者在此檢視下描述無誤的,就對此保持善意(也就是它大概沒寫錯);(2)如果需要明確並且能明確腳註出來的話,則腳註出來;(3)如果只是懷疑描述有誤的話,可以先fact,讓其他編輯去確認或者修正(最好是按(2));(4)如果發現描述有誤並且能明確的話,才在說明清楚下移除無妨。——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50 (UTC)
@Cwek
1的部分你可能誤會,那是指在哪個電視台播出,播出的日期,開始的時間,結束的時間,結束的日期,總集數等資訊(這些資訊有部分會隨著節目結束而失去意義)
5的部分在短時間維護下可能還能勉強運作,但長時間維護時可能會很困難,因為對作品最熟悉的是愛好者本身,當愛好者本身對頁面失去關心,也沒有留下腳註,沒有留下任何資料可供後續維護者調閱資料及檢查,在作品結束後很難確保內容真實性(有些作品正式的線上授權影片在節目結束後即停止免費授權,或者因其他因素而不可查閱,憑愛好者自身對看過節目的印象,那些印象不太可能保留相對長的時間),  總結'偽造的難度減少,查證的難度提升'--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8:05 (UTC)
(~)補充@Cwek如果要求查證的人檢查影片,影片又是連續劇類型,用50集,1集1小時換算,這個檢查成本相當高,如果不特別引注影片第幾集的哪個時段,等於讓查證因為成本太高變得不可能實現(包含是否有公開免費授權的影片可供檢查問題)。--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8:08 (UTC)
1.我沒有限定媒體介質(可能是電視播放時,也可能是已經發行的光碟等介質,都可以作為時間基點),而且如果仍不能精確這個時間的話,「章節」類可以直接用「章節」數(例如話數);5.所以這的確是靠善意去維護,實在不行並懷疑的話,打fact更好。如果有編輯有能力驗證接續維護,並確定描述出現偏差的話,他去刪除並說明清楚也不遲。你直接刪除的話,不就說明你知道這個描述不對,或者你已經驗證過作品的相關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29 (UTC)
可供查證沒要求可立即能現時現地驗證,要不然線下資料、付費牆(包括你去花錢買版權出版物去查閱)等都可以變成為「不可供查證」。——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33 (UTC)
@Cwek分項回應,1的部分我還是認為你產生什麼誤會
  1. 1的部分我只是將敘述明確化,舉例而言帳號表示自己收看電視,確定A電視台在B時間播映這個節目,所以不用列來源寫出節目在A電視台的B時間播映,只要有播映就全部寫入,而且寫入節目時間異動資訊,不分首播重播全部收錄
  2. 5的部分我只提到下面部分
    • 上映前不可能有作品本身可供我們驗證,用作品本身即是來源是完全不合理的,我們沒有WP:水晶球
    • 上映後部分新聞媒體或官方會自己製作分集介紹,部分沒有,如果有這種來源應該用這種來源替代
    • 結束後,部分新聞媒體或官方會敘述部分內容,包含為了結束前後宣傳節目本身的新聞稿,如果有這種來源應該用這類來源替代
    • ( π )題外話有時會檢查到帳號宣稱內容真實,但與官方分集介紹或新聞媒介的分集介紹比對敘述後發現不一致,經常看到為了避免條目在開拍前後被刪除,張貼數個連結證實節目存在,但使用的新聞來源常有標題、內文、敘述資訊與條目實際資訊不同或者只能證明劇名的狀況
  3. 我複製部分方針原文供參考,會在原文後面敘述原因(當開始敘述方針原文時已經開始離題,但我覺得有些基本原則還是要重新敘述)
    • 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 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援。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作品作為第一手來源用作品本身當成可靠的這沒問題,但不代表第一手來源可以用在總結,而且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也代表欠缺第三方/二手(部分情形下欠缺公開)的來源。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9:08 (UTC)
那電視台官方以及其他相關方(例如劇組以及玩具廠商的社交平台)的節目宣傳同樣也能作為可靠來源。(不過有些來源的可靠性是屬於不可查證,例如TVB的內部節目表就有提前預告,未來兩個月的節目資訊,但是不會對公眾公開,只會對特定廣告商公開)--先審後播不是原創總結而是事實-太陽番長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42 (UTC)
@MikadoYuga(※)注意LuciferianThomas在複數位置和你提過的敘述請你自己重新看過
下面是我額外的敘述請你自己注意
  1. 維基百科不依賴非可靠,非第三方、非公開的來源(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原文全數加入否定詞將與原本詞意相同),使用非公開的來源不具公開的可驗證性
  2. WP:ABOUTSELF中有一項我認為特別重要的段落,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
  3. 如果你具有能力取得非公開來源,請注意WP:COICOPYRIGHT,滿足著作權要求後依照Wikipedia:有償編輯方針#本地替代方針請求審閱及加入內容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31日 (二) 12:09 (UTC)
(~)補充@Cwek我用最簡單的1句話總結我的概念,我希望我們討論的內容可以便於讀者了解更多的該條目的資訊,並能夠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除此之外我希望能盡量減少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的門檻,這是只有編輯者能為讀者做到,也應該為讀者做到的,至少維基百科最終是服務讀者
( π )題外話下面文字帶有少量情緒,而且非常離題,用刪除線替代,我個人認為雖然可能@Cwek沒有這個意思,但你的觀點會讓愛好者容易獨佔相關類型條目,而愛好者本身考了的不是讀者,而是愛好者所認為的條目會怎麼呈現,沒有編輯者的自知,所以在對應的條目經常可以看到特殊的配色、文字格式,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才方便強調他們認為重要的內容或讓顏色更符合節目本身,或者是認為那樣子才是條目應有的配色或樣子,但那些格式或編寫方式有部分是反讀者(WP:親和力)的(可能符合愛好者自己的偏好,但內容並沒有照顧到更廣大讀者),基於這個理念,我對很多條目都進行MOS:對比度(維基百科有讀者為部分或全色盲)的清理--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9:30 (UTC)
我原先也以為作品本身可作為劇情的來源,編輯流浪地球2的經歷讓我發現,視頻內容的文字化本身就是問題。我作為目前部分劇情的編寫者,本來就寫出了多個錯誤,而該章節的其他編者,並不比我強。這些錯誤存在於目前的條目中,因此我合理猜想,其他有劇情而無來源的條目,更不會比這個條目強(笑)。Fire Ice 2023年11月1日 (三) 08:26 (UTC)
@Fire-and-Ice如果我理解有誤再糾正
從我的角度解讀你的意思是,因為作品本身包含各種內容,聲音、情感、光線、顏色、台詞、象徵及隱喻、線索,但因為每個觀看的人感受不同,所以對內容的解讀有偏差,而綜合各種不同內容的過程可能會產生錯誤,而各個觀影者疊加的錯誤會導致編寫的內容更加錯誤,只有少數人可以在觀影後有較少的誤差。
如果解讀沒錯,個人(!)意見每個內容都據被可以被斷言處(像是原始台詞或者畫面上出現藍色),但統合或分析那些被斷言的內容是總結本身,所以才有個人差異和錯誤--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1月3日 (五) 05:29 (UTC)
各人的解讀有偏差,但電影只存在一個劇情。我以及許多人以為的「圖恆宇在最後一秒輸完密碼」也是電影刻意誤導的結果,而真實劇情是多刷黨逐幀分析出來的。因此是真實劇情需要花費工夫分析出來,「感受不同,所以對內容的解讀有偏差」是次要的。--Fire Ice 2023年11月3日 (五) 09:31 (UTC)
電影只存在一個劇情我認為僅適用於人物傳記、紀錄片等類型。看看銀翼殺手,導演、編劇甚至演員都有自己的一套藍黑白金裙,這還不算後續追加設定以及發行商魔改。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1月3日 (五) 14:56 (UTC)
@Rastinition,關於你的回應:「1的部分我只是將敘述明確化,……」這點你想的太多,雖然我認為我們的思路大概是對的,就是將來源精確到播放時的時間錨點甚至以何種方式放送可知,但顯然的我不認為有必要去到如此精度,如果有需要明確地標註描述的來源,只需要去到特定集數則可(對於章節連載型的作品),或者當前作品則可,但對於後者我認為基於作品本身既是可供考證的來源,就可能過於冗餘;「5的部分我只提到下面部分」中的前3點我認為應該如此(不能水晶球,如果有明確的二次來源去引述作品的描述可以甚至應該使用這些來源引述),但也存在僅僅介紹部分的作品劇情描述但沒有被二次來源去引述的情況,只能要依靠一手的作品作為來源本身去解讀,而且符合「……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的要求,但對於後者如何是可加以驗證的情況,就是不同編輯之間的水平問題。
我認為:針對作品的劇情性質的描述,如果能腳註到來源(包括一手作品本身、二手來源等),則腳註;如果沒有(而非不能),社群似乎對此不會嚴格對待(也就是出現有些會詳細腳註,即使是一手來源本身;有些不會腳註),至於其正確性,可能相關的不同編輯認為作品即自身可供查證並且對於內容描述的正確性已經「認證」過而無異議而已,當然也可能是還沒有人對相關描述的正確性有異議;最終真的認為沒有腳註的相應內容是存在正確性(無論其是否去認證過)的話,那的確可以按照沒來源為理由移除相應的文段(最好是在摘要中也說明清楚理由)。至於現在提出方針上的開洞,我認為完全是小題大做的問題,還不如引述「認證過作品來源,描述有誤」來移除文段更加可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4日 (六) 12: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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