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煙草一厘事件
葉煙草一厘事件(日語:はたばこいちりんじけん、煙草一厘事件)為日本農民所種植的煙葉於自家消費的行為、卻涉違反日本《煙草專賣法》被檢控的事件。此事件被視為可罰的違法性之典型案例。也被稱為「一厘事件」或「一厘煙草事件」。
1909年11月,栃木縣那須郡一位63歲的農民,在自家消費了約2克自己種的煙葉後,遭檢察官以沒有上交大藏省專賣局、違反《煙草專賣法》為由起訴。宇都宮地方裁判所一審認定農民行為違法,但以罪行輕微為由宣告被告無罪,控方上訴。1910年6月20日,東京控訴院(現東京高等裁判所)法官中嶋正司裁定被告有罪,判處罰金10日元。由於農民私自消費的2克煙葉市價僅一厘(即0.001日元),卻被裁罰1萬倍的罰金,故外界當時又將此事稱作「萬倍事件」。[1]
法律界批評判處的刑罰過重,派出法律學者擔任最終審辯方律師。10月11日,大審院(現最高裁判所)頒下判詞,認為若一個違法行為屬細微且幾乎沒有實際危害性,就不能認定有罪,故裁定上訴得直,被告無罪。[2]
參考文獻
- ^ 事件犯罪研究會 2002,第661頁.
- ^ 事件犯罪研究會 2002,第661-662頁.
- 事件犯罪研究會 (編). 『明治・大正・昭和・平成 事件・犯罪大事典』. 東京法經學院出版. 2002年. (日語)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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