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烟草一厘事件
叶烟草一厘事件(日语:はたばこいちりんじけん、烟草一厘事件)为日本农民所种植的烟叶于自家消费的行为、却涉违反日本《烟草专卖法》被检控的事件。此事件被视为可罚的违法性之典型案例。也被称为「一厘事件」或「一厘烟草事件」。
1909年11月,栃木县那须郡一位63岁的农民,在自家消费了约2克自己种的烟叶后,遭检察官以没有上交大藏省专卖局、违反《烟草专卖法》为由起诉。宇都宫地方裁判所一审认定农民行为违法,但以罪行轻微为由宣告被告无罪,控方上诉。1910年6月20日,东京控诉院(现东京高等裁判所)法官中嶋正司裁定被告有罪,判处罚金10日元。由于农民私自消费的2克烟叶市价仅一厘(即0.001日元),却被裁罚1万倍的罚金,故外界当时又将此事称作“万倍事件”。[1]
法律界批评判处的刑罚过重,派出法律学者担任最终审辩方律师。10月11日,大审院(现最高裁判所)颁下判词,认为若一个违法行为属细微且几乎没有实际危害性,就不能认定有罪,故裁定上诉得直,被告无罪。[2]
参考文献
- ^ 事件犯罪研究会 2002,第661页.
- ^ 事件犯罪研究会 2002,第661-662页.
- 事件犯罪研究会 (编). 『明治・大正・昭和・平成 事件・犯罪大事典』. 东京法经学院出版. 2002年. (日语)
参见
这是一篇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