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巴勒斯坦
由Jimmy-bot在話題關於巴勒斯坦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巴勒斯坦屬於維基百科地理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消歧義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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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退戰
- 閣下對這筆編輯提出兩個論點:
維護清理 另外現行消歧義指引與漢語行文格式甚為不合 可能有修訂的必要
我的修改本身沒有違反指引,只是順便點出問題
- 我的這個版本也沒有違反指引,甚至,我的版本更符合現行WP:D、WP:DDD及消歧義頁面編輯注意事項的規範。
- 閣下是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我也不是第一年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的菜鳥,我們在客棧意見不合互相爭鋒也不只一次兩次了。閣下應該還有印象,我一向都樂意依照最新社群共識修正我的編輯方式。
- 我已再次回退閣下的編輯,請閣下逕至客棧提案修訂指引成符合閣下版本的條文,如同我說過的:
應先提案修訂指引獲得共識通過,再依最新共識修訂本頁內容
。只要社群共識通過閣下的修訂內容,我一定依照最新共識編輯。
--CaryCheng(留言) 2023年10月11日 (三) 14:39 (UTC)
- 個人認為這裏的消歧義頁面完全不需要阿拉伯語、希伯來語,中文絕大多數讀者和編輯都不懂,佔用空間、也影響閱讀。--Kethyga(留言) 2023年10月11日 (三) 14:57 (UTC)
- 您給主要消歧義條目填寫的描述顯然是不經思考照搬條目底導言,我不認為這符合消歧義項目應描述保持簡潔的要旨(您提到的頁面不也說了「項目中使用片段描述,而非完整句子。」麼?)。另外,那些已經有次級行政區劃後綴的地名消歧義,為什麼還要再重複寫一次描述?是以您覆蓋我的那些編輯操作,除了調整語序的精神或符合現行指引以外,編輯內容本身則尚難謂合理,甚或所謂「更符合現行規範」的。這根本不屬於「要修訂指引才要改編輯」云云範圍,那是兩回事,別拿來糊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1日 (三) 15:12 (UTC)
- 我同意消歧義頁面應當適當簡潔,特別是阿拉伯語、希伯來語之類的如上面所述對於絕大部分中文維基讀者來說既佔用空間也影響閱讀。--Wengier(留言) 2023年10月12日 (四) 03:49 (UTC)
關於巴勒斯坦
我與CaryCheng君在該消歧義頁面之格式上有所爭執,現請社群看看哪一個版本比較好:他的版本;我的版本。副知近期曾參與頁面修訂之@Mason54432、Kethyga等人。(若社群認為我寫的版本太過簡潔,也可以再追加一兩句描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1日 (三) 15:29 (UTC)
- 另外我認為消歧義指引可能需要修訂以契合漢語行文格式,不過既與此話題無關,那就日後再議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1日 (三) 15:31 (UTC)
- 對於上半部分(中東地區),個人傾向於去掉阿拉伯語、希伯來語的簡潔版,因為中文讀者、編輯多數不懂,影響閱讀和消歧義編輯,僅用中文表述已經足夠。--Kethyga(留言) 2023年10月11日 (三) 15:46 (UTC)
- 他就是直接照搬導言(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1日 (三) 16:08 (UTC)
- 整個消歧義頁裏可以合理標註外語的「巴勒斯坦」恐怕只有最開首的那個。真只能在兩版中選的話,79308177版較好。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57 (UTC)
- 其實我一開始也有打算標註外語,但我不確定巴勒斯坦的原文來源是哪一個語言(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2日 (四) 14:48 (UTC)
- 我偏向於CaryCheng的版本,信息多則更能準確地消除歧義。不過EricLiu君也不要氣餒,你的版本也很好了。二位都加油。--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3年10月16日 (一) 13:56 (UTC)
- 個人偏向簡潔的後者。--Bigbullfrog1996(𓆏) 2023年10月23日 (一) 15:25 (UTC)
- 我也偏向簡潔版。不是有個「有連結則無需原文」的規定嗎?消歧義頁的作用是讓讀者快速找到並進入自己想要的條目,因此無需原文及過多的解釋。--萬水千山(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9: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