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59.115.47.58/存檔
Kuailong的最新留言: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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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遭到管理員以破壞為由封鎖,但檢視編輯紀錄並無破壞之舉,有請明察。
--59.115.47.58(留言) 2016年1月22日 (五) 17:36 (UTC)
你們拿不出破壞的違規處,無端封鎖,是否為濫用職權的行為?--59.115.47.58(留言) 2016年1月22日 (五) 18:17 (UTC)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Special:diff/38811588。
處理人:廣雅 范★ 2016年1月22日 (五) 17:44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貢獻紀錄沒有違規處卻被管理員無端封鎖,提出申訴卻因為是封鎖時間僅一兩天的小處分,就以『沒有更多理由』駁回,但又舉不出違規處,想等時間過去來了事,在此提出抗議,如果解封是大工程,為何不追查無端封鎖之不適任管理員?
--59.115.47.58(留言) 2016年1月22日 (五) 18:33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未見破壞的充足理由。
處理人:Kuailong™ 2016年1月23日 (六) 05: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