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配偶
群婚或群交
交换配偶,简称换偶,是指两对或以上的伴侣(婚姻关系、民事结合或同居关系)互相交换配偶进行性交,古称易内、通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载庆封与卢蒲嫳易内之事,清朝杜乡渔隐《野叟闲谭》也载述了一对兄弟交换配偶的事[1][2]。
形式
交换配偶活动可包括:
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大陆
在中国大陆,此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淫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考文献
- ^ Swinger signs & symbols to recognize the community. SIN TEMPTATION. [2021-05-08] (英语).
- ^ The meaning of the swinger symbol.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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