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雍
周期雍(1479年—1551年),字汝和,号泉坡,江西南昌府宁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明朝刑部尚书,同进士出身。
周期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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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书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宁州儒籍 |
字号 | 字汝和,号泉坡 |
出生 | 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一月十五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年(1551年) |
配偶 | 娶车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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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国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江西乡试第五名举人(《春秋》经魁),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进士[1][2]。四年五月授南京云南道监察御史。刘瑾伏诛后,当年刘瑾罢黜的官员均恢复职位,然而给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赵士贤,御史贡安甫、史良佐、曹闵、王弘、葛浩、姚学礼、张鸣凤、王良臣、徐钰、赵佑、杨璋、朱廷声、刘玉,部郎李梦阳、王纶、孙磐等当年弹劾阉党的官员却没有录用。周期雍于是与同官王佩上疏请求,遂众人得以召用。兵部尚书王敞因依附刘瑾而晋升,周期雍上疏请罢黜。期间焦芳、刘宇等人尤在位,而刘大夏、韩文、杨守随、林瀚、张敷华却没有昭雪,周期雍均上疏讨论。此后陈金讨江西民变,纵容苗兵杀掠,周期雍均检举揭发。此后清军广东,弹劾镇守武定侯郭勋,陈金与郭勋皆被斥责。此后,周期雍出任福建佥事,朱宸濠谋反时,周期雍率军赶赴征讨,平定后归还。
嘉靖初年,复除河南佥事,四年(1525年)正月升任浙江左参议,讨平温、处矿盗。六年(1527年)九月升浙江右参政,此后再升湖广按察使。嘉靖九年(1530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期间修复边疆防备。十年五月入朝担任大理寺卿,十一年丁父忧。十四年七月起原职,十五年十一月升任刑部右侍郎,十七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嘉靖十八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六月拜为刑部尚书。言官弹劾其收受贿赂,吏部调查后证明此为诬陷。嘉靖十九年八月,翊国公郭勋借风霾之事劝明世宗罢免大臣,周期雍遂辞职归乡。家居十年后去世[3]。
家族
曾祖周叔登。祖父周季昌。父周彦中。前母冷氏;母刘氏。具庆下。行九,兄期丰、期遇、期遂、弟期明、期化[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周期雍,字汝和,江西宁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南京御史。刘瑾既诛,为瑾斥者悉起,而给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赵士贤,御史贡安甫、史良佐、曹闵、王弘、葛浩、姚学礼、张鸣凤、王良臣、徐钰、赵佑、杨璋、朱廷声、刘玉,部郎李梦阳、王纶、孙磐等,以兼劾群阉未得录。期雍偕同官王佩力请,皆召用。兵部尚书王敞附瑾进,期雍请斥之。焦芳、刘宇犹在列,而刘大夏、韩文、杨守随、林瀚、张敷华未雪,期雍皆极论。陈金讨江西贼,纵苗杀掠,期雍发其状。寻清军广东,劾镇守武定侯郭勋,金与勋皆被责。出为福建佥事。宸濠反,简锐卒赴讨。会贼平乃还。嘉靖初,为浙江参议。讨平温、处矿盗,予一子官。再迁湖广按察使。九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蓟州、密云关堡数十,以避寇警移入内地,关外益无备,期雍悉修复之。数列上便宜。入为大理卿,历刑部左、右侍郎,右都御史,拜刑部尚书。大计京官,言官劾期雍纳贿。吏部白其诬,诏为饬言者。十九年,郭勋修前却,因风霾劝帝罢免大臣,期雍遂去位。家居十年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五》,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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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志学 |
明朝刑部尚书 1539年-1540年 |
继任: 钱如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