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来
生平
胡凤来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的举人,授平山教谕,擢任真定知县[2][3],改任长史,调宛平知县,入朝担任户部湖广司主事[4],升郎中,到隆庆五年(1571年)外迁抚州知府,历任都有贤明声誉[5][1]。
引用
参考文献
- 道光《云南通志稿》·卷一百五十三·人物志四
- 光绪《平山县志》·卷五·职官
- 光绪《正定县志》·卷三十三·职官
- 《宛署杂记》·卷三·职官
- 光绪《抚州府志》·卷三十五·职官
官衔 | ||
---|---|---|
前任: 费芸 |
明朝平山县教谕 嘉靖年间 |
继任: 于宪 |
前任: 马载道 |
明朝真定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继任: 吴迪 |
前任: 王缵宗 |
明朝宛平县知县 1564年-1567年 |
继任: 马攀龙 |
前任: 杨世华 |
明朝抚州府知府 1571年-1574年 |
继任: 王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