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鳳來
生平
胡鳳來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的舉人,授平山教諭,擢任真定知縣[2][3],改任長史,調宛平知縣,入朝擔任戶部湖廣司主事[4],陞郎中,到隆慶五年(1571年)外遷撫州知府,歷任都有賢明聲譽[5][1]。
引用
參考文獻
- 道光《雲南通志稿》·卷一百五十三·人物誌四
- 光緒《平山縣志》·卷五·職官
- 光緒《正定縣志》·卷三十三·職官
- 《宛署雜記》·卷三·職官
- 光緒《撫州府志》·卷三十五·職官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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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費芸 |
明朝平山縣教諭 嘉靖年間 |
繼任: 于憲 |
前任: 馬載道 |
明朝真定縣知縣 嘉靖年間 |
繼任: 吳迪 |
前任: 王纘宗 |
明朝宛平縣知縣 1564年-1567年 |
繼任: 馬攀龍 |
前任: 楊世華 |
明朝撫州府知府 1571年-1574年 |
繼任: 王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