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民国外交/档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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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怎么没有1949年之前的哦?--刻意 05:07 2006年10月19日 (UTC)
(:)回应:“国民政府大陆期间外交”这段已提及了。--Eno 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3:17 (UTC)
邦交国中文译名
既然是讲中华民国外交的页面,则与中华民国建有邦交的国家之中文译名,是否以在中华民国领域内通用(亦为中华民国官方所采用)者为宜?
毕竟有许许多多的中文译名,并不是只有一种“官方译法”,也不是所有中文的使用者,都习于使用该种“官方译法”;为符合维基追求客观的精神,在不同中文译名的采用上,宜因事、因地制宜,而非强求“书同文”。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网友若无异议,改天得空,我会将页面上所显示的,与中华民国建有邦交的国家之中文译名,改为在中华民国领域内通用的名称。
Fuenping 05:10 2006年11月7日 (UTC)
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外交
为何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外交没有描述? -- 202.125.247.100 06:25 2006年11月10日 (UTC)
(:)回应:“国民政府大陆期间外交”这段已提及了。--Eno 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3:17 (UTC)
台圣邦交生变?
先声明我不想幸灾乐祸,不过这才几个星期啊……看来老康把权力夺回来了,民国的外交部又要忙一阵了。这是地址:[1]。--阿菲利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2:56 (UTC)
- 两岸为这种
“鼻屎大的国家”浪费人民的纳税钱,还真是无聊至极。—出木杉〒 2007年6月9日 (六) 03:03 (UTC)- 我来发表一篇楚弓楚得的悖论好了,哈哈。-- 百楽兎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 这可不是楚弓楚得了,圣卢西亚两边都占便宜完了,到头来两边都丢钱。--阿菲利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6:03 (UTC)
- 不知道中国的使节级以上的正式邦交国数量为多少?有没有比美国多?如果多很多,这种政策是否只是为了让中华民国零邦交国?--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06:55 (UTC)
- 169个,可能没有美国多,和美国没有建交的恐怕只有伊朗和朝鲜。联合国的会员国有192个。梵蒂冈没有加入联合国。—方洪渐 2007年6月9日 (六) 10:14 (UTC)
- (:)回应,据我所知美国于他国设正式大使馆的邦交国似乎没有169个那么多。(好像只有80几个)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确切资料?我个人认为美国不太可能会在帕劳或诺鲁设大使馆--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15:41 (UTC)
- (:)回应,中国大陆也没有在每个国家都派驻大使,很多地方只有一个名义上的大使馆,使馆人员不会超过三个。我认识一个家伙,曾经在基里巴斯一个人升国旗升了四年,每天的任务就是盯着基里巴斯的外交部,看看有没有台湾人来。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04:19 (UTC)
- 有没有人为这些长期变换的邦交国力一个列表,注明何时何人建立复交之类。—Ksyrie 2007年6月9日 (六) 11:36 (UTC)
- 这种事件没有代表性(简单说就是不能成为一个分类属性),我想应该在主条目里说明而不是列成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9日 (六) 11:41 (UTC)
- 日本也没有实际在每一国家设立大使馆(可能是因战乱或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业务是邻近国家的使馆代理的。另外除了朝鲜及伊朗,不知道被美国列为禁运的几个国家(叙利亚、苏丹、索马里等)是否有与美国建交?—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37 (UTC)
- (:)回应,据我所知美国于他国设正式大使馆的邦交国似乎没有169个那么多。(好像只有80几个)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确切资料?我个人认为美国不太可能会在帕劳或诺鲁设大使馆--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15:41 (UTC)
- 169个,可能没有美国多,和美国没有建交的恐怕只有伊朗和朝鲜。联合国的会员国有192个。梵蒂冈没有加入联合国。—方洪渐 2007年6月9日 (六) 10:14 (UTC)
- 之前听过一种说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实有实力让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数归零,只是怕一但归零后,美国会以种种借口托管台湾,或是台湾立刻宣布放弃“中华民国”国号径行“正名”。—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4:24 (UTC)
- (:)回应,台湾媒体似乎刻意不将“国外承认”是“中华民国(或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要素输入予台湾民众,因此指责金援的舆论一直存在,加上民进党于在野党时期骂过金援这种事情﹔因此我对外交邦交国迟早崩盘一事感到来临日期不远矣。只不过,我倒很好奇,中国一般民众对于多这几个邦交国这等外交胜利,会很雀跃吗?--winertai 2007年6月10日 (日) 09:29 (UTC)
- 美国也不愿看到台海局势过快向一方倾斜,他们冀希望保持目前现状,不想过早把台湾牌出掉。不过中华民国邦交国归零的尴尬局面对于台独分子来说确实是利好消息,北京方面如果把事做绝了也是给自己徒添烦恼。—lastman(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8:11 (UTC)
- 如果说所有的台湾邦交国都向钱看,而大陆又下定决心用钱来把台湾的外交砸掉,那么肯定就能砸掉。不过觉得要全部砸完还是有困难,因为梵蒂冈不是用钱砸得下来的,两边在对待宗教问题上目前看来分歧还相当大。--阿菲利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6月9日 (六) 14:37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教廷也只差在宗教歧见(包括主教任命方式等等)了,宗教歧见这块大石头若搬得开,两国建交是迟早的事了。教廷虽然在台北市设有大使馆,但一直只派代办未派大使。—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43 (UTC)
- 分歧还真的不小,中土明教都不受波斯总教隶属。要爱国教会听命罗马教廷难啊。另外南美的那帮与中华民国邦交的小国与教廷关系貌似不错的样子—lastman(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8:32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教廷也只差在宗教歧见(包括主教任命方式等等)了,宗教歧见这块大石头若搬得开,两国建交是迟早的事了。教廷虽然在台北市设有大使馆,但一直只派代办未派大使。—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43 (UTC)
- 不知道中国的使节级以上的正式邦交国数量为多少?有没有比美国多?如果多很多,这种政策是否只是为了让中华民国零邦交国?--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06:55 (UTC)
- 这可不是楚弓楚得了,圣卢西亚两边都占便宜完了,到头来两边都丢钱。--阿菲利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6:03 (UTC)
- 我来发表一篇楚弓楚得的悖论好了,哈哈。-- 百楽兎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批评一下“鼻屎大的国家”这种蔑视小国的说法,这是很没修养,以及明显缺乏智慧的人说的话,尤其说这话的陈唐山其“国家”面积也不大,更显得矛盾及可笑。英国、法国都是小国,但其在近代对世界的贡献比所谓的大国,如中国、印度、巴西等强多了。而新加坡虽小,其人民生活水准也非中国许多地方可及。
人家国土虽小,却珍惜国土,环保做得很好,反观大陆,黄河、长江都成了大臭水沟,很多地方都污染了,国土再大也是给人一个大垃圾堆的感觉而已。
强调中立的维基人更不应该引入这种没智慧的说法。--真实事求是(☎) 2007年6月10日 (日) 08:09 (UTC)
- 反正一个无耻两个无聊,这个话题不再奉陪就是。1990年代初,时任中华民国外长钱复也称“今后不会再与‘小朋友’建交”,看来国民党时代中华民国的外交就很没修养没智慧;海峡西岸也惯于称对岸的邦交国为“黑少小穷”,和鼻屎没啥区别,请问是否也是没修养没智慧。华人充“大国”“天朝”惯了,所谓“鼻屎”只不过是“小国”的直白讲法而已。经常充“第三世界”大哥,不也是替某些国家代劳,承认“弱国无外交”“小国无外交”吗;教科书动辄夸耀“我们的面积等于整个欧洲”“我们面积世界第三,人口世界第一”;动辄以“小”冠于其邻国更是口头禅了。即使是“垃圾”,只要大,在一些人眼中也是很光荣的,好歹这也是“世界第一”“大”呀!—出木杉〒 2007年6月10日 (日) 09:41 (UTC)
- 我听说现在一些地区的中小学地理教科书做了一些变动,把“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改成了“幅员辽阔、但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这也是心态上的进步吧。不过讨论到这,似乎有点离题了。—lastman(Talk) 2007年6月10日 (日) 10:26 (UTC)
沙文主义心态,每个大国的国民都不可避免。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没有办法。但是现代国际关系已经不是强权时代了,很多人的头脑还转变不过来观念。—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0日 (日) 19:41 (UTC)
看不懂这个User:Dnssgh想要说什么。真实事求是很好意地指出了他犯的错误,他却啰嗦一大堆,是要给他自己辩解还是开脱?如果说教科书和外交部有错误,那User:Dnssgh就可以无辜了?—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0日 (日) 21:42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中国这种外交战非常幼稚、无聊。中国人之间自己内斗,让蛮夷外国得利。—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中华天下(对话|贡献)于2007年6月13日 (三) 14:25加入。
不要想当然尔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不尽然都和中华民国“好过”,像爱尔兰、摩纳哥这些国家。仔细想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5年和欧共体建交时就已要求成员国不得与中华民国有正式外交关系,爱尔兰又怎会和中华民国有过邦交呢?有些国家则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前几年就先与中华民国断交,如葡萄牙,1975年就跟中华民国“分手”了,只是迟至1979年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所以这些国家不全是玩“零和游戏”的,比如最新的纽埃,和中华民国就不曾有邦交。Cybercicada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6:07 (UTC)
科索沃的邦交
目前应该没有办法证明中华明国已经与科索沃建交了吧?目前条目里的参考文献只能正名中华民国承认柯索沃而已,并没有到两国建交的地步吧?--䶮龙 (留言) 2008年2月19日 (二) 17:57 (UTC)
科索沃鸟都不鸟‘中华民国’
真是的
人家中国有国名请用国名,西元几年了还中共政权(中共当局),中华民国政府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被大清帝国给卖掉而不是日本强迫占领,一天到晚喊中华民国万岁却还在用台湾地区,我们是没有国名吗!--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6日 (日) 10:28 (UTC)
不要再误认为认为任何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就是与中华民国断交
之前发现在断交表中有人误以为部分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就是与中华民国断交而把部分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之年当作其与与中华民国断交之年,而事实上这些均是"想当然"之错误,之前我更改了,但又有人回复原状,在此给大家说明一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西德及新加坡在1972及1992年建交,但此前两国没有与中华民国建交,自然就没有断交 2.中华民国于1964年在马来西亚建立总领事馆,但并无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自然就无需在197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时断交 3.荷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2年建交,但因荷兰在中共建政后即予以承认而于1950与之断交 4.葡萄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9年建交,但中华民国早于1975年因葡萄牙左翼政府上台而与之断交
NPOV
非中立内容如下:
但另一方面,北京当局的外交体系并未体现出相应的政策调整,部分外交官仍维持以往打压中华民国的态度。马政府上任后,截至2008年9月底的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阻挠台湾国际空间的重大事例有十三件,包括借联合号海钓船事件矮化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阻止李登辉等台湾政要出访、阻止中华民国与美国官方接触正常化、打压台湾学童海外表演、杯葛中华民国争取参与国际组织、挖中华民国侨界墙脚等,“外交休兵”政策甚至被泛绿阵营讥讽为“外交休克”政策。 |
理由:1 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2 以中华民国为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非,台湾中心
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宣传工具或者广告场所。因此,维基百科不是:
以上见WP:NOT#SOAP
维基百科把中华民国视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位相同,意即双方是对等而不互相隶属的政治实体;但为保持中立,对于此二者究竟是一个国家或是二个国家,维基百科的立场是保持沉默,不对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对,这一点也请各位在撰写条目时能稍加留意。见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
台湾外交关系系列条目的命名
@Tp0910: @广氏: @Arthur011: @Owennson: @A900040a900040: @Matt Smith:
近日“台湾与XX关系”等外交史条目经多次更名,现多数暂定于“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的名称,但这个命名方式牵涉一些疑问:
- 能否强调台湾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史在条目中并不限于民国时期,而是包括了包括民国前后台湾古今的历史?
- 能否强调台湾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史在条目中也包括了民国政府在迁台后的外交史?
- 命名方式是否精简而准确?
- 是否符合中立原则?
就此,部分编者早前于进行过一些讨论,得出以下一些提案:
- 中华民国与XX关系
- 台湾与XX关系
- 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
- 中华民国(1949年后)/台湾与XX关系
- 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
- 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
其中,初步共识得出“中华民国(1949年后)/台湾与XX关系”或“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为较佳选择。虽然我认为这个名称稍为冗长,但却似乎是比较可行的折衷方法。惟我在这方面并非资深参与者,这个问题也牵涉政治的争论(如Talk:中华民国#国家通称是否需要加台湾?、Template talk:中华民国外交#建议统一由台湾与XX关系代替中华民国-XX关系),故在此希望能获得各位编者的更多意见。谢谢。— lssrn | talk 2015年6月21日 (日) 11:12 (UTC)
- (!)意见“台X关系”:台湾与这些地方在外交史在条目中包括台湾古今历史,也包括民国政府迁台后;命名精简准确,符合地域命名中立。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3:19 (UTC)
- 我有一问题:你们希望以中华民国作为条目主轴,还是以台湾为主轴?(这怎么好像问你是否支持台独...)如果采用弹性描述,相信以后还会遇上和我差不多的人会移回去。--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6月21日 (日) 14:40 (UTC)
- “台湾”是地名,要与这其他地方在外交史在条目中包括台湾古今历史、民国政府迁台后;又要命名精准,符合地域命名中立,可以接受吧。可况有“美日关系”、“英美关系”为先例可循。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4:59 (UTC)
- (!)意见用国名强调地方古今历史有难度:例如夷洲与孙吴之关系,台湾清治时期等。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5:05 (UTC)
- (!)意见这都要怪历史大人物,把这难题留给后人.....我倾向 “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 “台湾(含国府 or政府 or国民政府迁台后)与XX关系”,两者皆符合条目中的历史发展脉络(政权先后顺序),后者又更简洁些。但此命名法只限于涉及1945或49年以前的台湾对外史,其他条目还是使用“中华民国与XX关系”为宜。@Owennson:我的私心是希望以中华民国为条目命名主轴,但也接受视内容、政治现况做弹性调整,就好比有中X关系、中国-XX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关系一样,太硬性的话很难面面俱到。至于移来移去的问题,若将来有新的多数共识形成,当然可以再做调整。--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09:14 (UTC)
- (!)意见用国名强调地方古今历史有难度:例如夷洲与孙吴之关系,台湾清治时期等。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5:05 (UTC)
- “台湾”是地名,要与这其他地方在外交史在条目中包括台湾古今历史、民国政府迁台后;又要命名精准,符合地域命名中立,可以接受吧。可况有“美日关系”、“英美关系”为先例可循。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4:59 (UTC)
- 我有一问题:你们希望以中华民国作为条目主轴,还是以台湾为主轴?(这怎么好像问你是否支持台独...)如果采用弹性描述,相信以后还会遇上和我差不多的人会移回去。--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6月21日 (日) 14:40 (UTC)
- (!)意见现在问题是将“地名”和“国名”之意义混在一起用。“台湾”是“地名”,不是“国名”。例如清朝是中国历史一部分,清朝末年之大清帝国是“国名”,在此情形,“中国”可以说是“地名(地方名称)”之一。然而,“中X关系”、“中国-XX关系”可以是现代中国(指“国名”)与XX之关系,也可以理解为包括中国地方古今历史(指“地名”)与X之关系。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12:24 (UTC)
- 台湾当然是地名,除非更改现状。依照阁下所言将其套用(不知误解否),台湾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台湾战后1945年被接收、1949年迁至台湾的中华民国是国名,台湾被中华民国统治,但政治现况下的中华民国无法简称中国,所以中华民国可以是国名,也可以是地名。因此,用“中华民国与XX关系”是说得过去的,且为了多方考量,加入台湾可使语意更精准,这就回到我之前曾经使用过的“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但有鉴于避免统独争议,我还是倾向“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台湾(含国府 or政府 or国民政府迁台后)与XX关系”,不同意识形态者,照字面各取所需。脑袋快打结了.....--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15:26 (UTC)
- (!)意见:我个人不赞成“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XX关系”,原因是容易被误解为台湾等于中华民国,而且使用半形符号 / 看起来不美观。“台湾与XX关系”可以存在,但只限于非官方关系,而既然是非官方关系,条目中就不应为“台湾”加上任何国旗。至于“中华民国与XX关系”则是中华民国与其他国家的官方关系,与非官方关系“台湾与XX关系”无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2:39 (UTC)
- 既然台湾为地名,就不应该作为国名用于描述国家政治统治实体之间的外交关系,其实保留“中华民国与XX的关系”比较好,再次之,可以添加特殊描述,如“1949年后中华民国与XX的关系”之类,无需要也不应该提及台湾这个地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3:22 (UTC)
- (!)意见:注意以下例子:“朝鲜”可以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指“国名”),也可以理解为朝鲜半岛(指“地名”);美利坚(America)可以是美利坚合众国(指“国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可以理解为美洲(指“地名”The Americas)。用简称就可以用“最大公因数”来解决名谓之争议;与其寻求“最小公倍数”,宁愿增修条目内容。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4:00 (UTC)
- (!)意见:还有一个例子:“日本”可以是日本国(指“国名”),也可以理解为日本列岛(指“地名”)。“X日关系”也可以理解为“X与日本列岛之关系”(指“地名”),可以完全包含“X地方古今历史”。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7:21 (UTC)
- (!)意见:注意以下例子:“朝鲜”可以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指“国名”),也可以理解为朝鲜半岛(指“地名”);美利坚(America)可以是美利坚合众国(指“国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可以理解为美洲(指“地名”The Americas)。用简称就可以用“最大公因数”来解决名谓之争议;与其寻求“最小公倍数”,宁愿增修条目内容。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4:00 (UTC)
- 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应该来用大陆替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名,台湾替换中华民国作为国名。这种地名、国名、简称混淆不清,随便拿些自以为国名、地名相同的辩解,殊不知自己没搞清楚这是简称还是正式名称等概念的东西,和这些人讨论问题真是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3 (UTC)
- 既然提及外交关系,就应该使用更为正式的政治实体的严格名称(其所自称的非简称)来描述,而不是我们简单地自认为随便安个名字上去,或者没搞清楚简称、地名、国名的不同就胡乱YY一番而然卵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6 (UTC)
- (!)意见:如果使用更为正式之政治实体之严格名称,那直接用“X国与XX国关系”不就了事?然而使用正式国名,在此系列条目是行不通,道理如诸位前人多有讨论未果。所以,用简称可以省却争论之时。在正式行文上(例如新闻),“美日关系”、“英美关系”是十分正式之名谓。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5日 (四) 11:13 (UTC)
- (!)意见:除了国名、地名以外,还可以作为民族代称,如中国-XX关系可以将XX国华人的内容也包含进去。--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6月26日 (五) 14:26 (UTC)
- (!)意见:如果使用更为正式之政治实体之严格名称,那直接用“X国与XX国关系”不就了事?然而使用正式国名,在此系列条目是行不通,道理如诸位前人多有讨论未果。所以,用简称可以省却争论之时。在正式行文上(例如新闻),“美日关系”、“英美关系”是十分正式之名谓。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5日 (四) 11:13 (UTC)
- 有涉及1945、1949年以前的台湾对外关系,使用诸如“台湾与日本关系”、“中华民国(台湾)与日本关系”、“台湾/中华民国(1949年后)与日本关系”.....等名称皆可,我本来就认为此类条目的命名可以弹性调整,非台湾或中华民国不可。若最后大家的意见莫衷一是,我提议回到原点的“台湾与日本关系”的命名,并为多次更改此类条目名称,造成困扰,跟大家说声抱歉。但有涉及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如“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以及全篇皆1949年迁台后的对外关系,如“中华民国与新西兰关系”,则使用目前的“中华民国与XX关系”为最佳。总而言之,视条目内容作名称弹性调整,强求命名统一会造成意见更加分歧。--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6日 (五) 18:23 (UTC)
- 就依条目内容而定吧,同楼上意见。“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和“台湾与美国关系”可并存,后者可包含美国福尔摩沙远征、罗发号事件、购买台湾计划之类的内容。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关系”和“中美关系”应该也不太一样,如果前者条目存在则应不包含门户开放政策之类的。-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参与灭绝和地质专题 于 2015年6月29日 (一) 03:16 (UTC)
- 如无异议,我在5日后(7月6日),把1945、49年以前台湾对外关系比重为多的,将条目名称由原本“中华民国/台湾与XX关系”,恢复成“台湾与印尼关系”、“台湾与菲律宾关系”、“台湾与越南关系”,而“台湾与日本关系”则取下disputed title模板。至于比重不多,使用中华民国不致混淆的,则改为“中华民国与澳大利亚关系”、“中华民国与法国关系”--Tp0910(留言) 2015年6月30日 (二) 17:11 (UTC)
- Arthur011(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0:32 (UTC)
- (+)支持-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参与灭绝和地质专题 于 2015年7月1日 (三) 03:12 (UTC)
- (+)支持,很高兴阁下能改变想法。--ひろし(留言) 2015年7月2日 (四) 12:59 (UTC)
这个是根据内容的情况。现在说成是中华民国(台湾)与各国各方的关系是恰当的。台湾在二战前并不属于中华民国。如果以中华民国为中心,那么辛亥革命前没有中华民国,内战退守台湾前中华民国代表整个中国,之后实质为台湾及附近岛屿。如果以台湾为中心,那么甲午战争前属中国(大清帝国),甲午战争后属日本,二战后属中国(中华民国),有地方政府。至于全部的对外关系,不仅包含政治,例如台湾对外关系史、对外交流史,其实也可以是单独的条目。这和香港、广东或者福建等等的外关系史、对外交流史之类的一样,如果有必要单独成一个条目。 --一二十(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3:51 (UTC)
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
我不懂为啥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的内部条目(EX.中华民国驻圣文森大使列表),都要同时置入"中华民国与XX的关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的关系"(EX.中华民国-圣文森关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关系)。明明就是台湾的外交条目为啥还要放入其他国家的外交相关的条目(大部分还是红链)?? 希望可以跟大家讨论个共识。2001:288:A001:965:70C8:AAEF:3AEC:1904(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2:21 (UTC)
- 有相关性的延伸阅读,至于红链,则随时可创建。中国驻外大使列表中,也一样列入中华民国与XX关系条目。--Tp0910(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2:31 (UTC)
- 就是个大使列表。提相关性干嘛? 相关性就放中华民国与XX关系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的关系就好了。
- 但是我想到的问题...
- 像中国驻尼加拉瓜大使列表这类的外交条目比较麻烦。现阶段维基条目提到中国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这类国家却有与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过建交。这时候中国驻XX大使列表的命名就显的尴尬了。这个中国无法代表两个国家违反中立的观点。
- 有些国家大使列表包含了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的外交状况(甚至之前),像是中国驻巴拿马大使列表,这时候两个中国的外交条目都可以去包含这个内容,那之后呢? 这个国家选择与其中一个中国建交后,对另外一个中国就是属于断交了。但是现阶段与台湾建交,条目却被命名为中国驻XX大使列表。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5:39 (UTC)
- 在巴拿马的眼中,巴拿马不是与“台湾”维持邦交,而是与“中国”维持邦交。这是因为巴拿马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因此敝人认为中国驻巴拿马大使列表的条目名称没问题,可以算是名从主人。--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19 (UTC)
- 是否统一与中华民国与外交国家的条目命名? 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 这样比较好管理也不易混淆,这些外交国家有些说断就断或,我不想那天又因为态度不同又来改条目名称。
- 这些条目大都包含大清的外交官,如果条目名称改为“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将会与条目内容不符。目前这样比较一致。--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1:17 (UTC)
- 是否统一与中华民国与外交国家的条目命名? 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 这样比较好管理也不易混淆,这些外交国家有些说断就断或,我不想那天又因为态度不同又来改条目名称。
- 我的想法是,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及大清前的大使列表两边条目都可以撰写(中国驻xx大使列表或是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但至少条目统一命名就可以直接分清楚这是那个国家的大使列表。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3:45 (UTC)
- 顺便问一下,模板:中国驻外大使,是否可以将中华民国的外交国拿掉? 这应该不符合中立观点吧? 顶多曾经建交又断交的列入已断交国家分类应该比较合理吧?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5:48 (UTC)
- 因为中华民国的邦交国仍然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所以不适合将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拿掉。--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22 (UTC)
- @逐风天地:请教阁下,为何把大量中华民国驻XX大使列表底下放入模板:中国驻外大使??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15 (UTC)
- 总是有人想把问题复杂化,一天到晚想这些有的没的,不累吗?维基百科就是这样常搞得乌烟瘴气,台湾独立不就什么事都解决了!--Tp0910(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7:13 (UTC)
- 就算台湾独立这些复杂的问题还是存在,中国这个词在大部分国家的眼中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为何不把他写清楚?硬要在中国XX条目下写中华民国的事或是同时两个中国的事,又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合国的条目下写中华民国的事? 又或是把中国这个定位不清写入条目误导大家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0:33 (UTC)
- 纵使这些复杂的问题还是存在,但也与台湾不再有关系了,因此User:Tp0910所言也不是没道理的,不过这应该是另一个话题了。
- 虽然目前中国这个词在大部分国家的眼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我们不能否认仍然有部分国家承认中国是中华民国。敝人建议条目名称不更动,但在条目开头向读者说明清楚是因为中国代表权的问题、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1:17 (UTC)
- 就算台湾独立这些复杂的问题还是存在,中国这个词在大部分国家的眼中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为何不把他写清楚?硬要在中国XX条目下写中华民国的事或是同时两个中国的事,又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合国的条目下写中华民国的事? 又或是把中国这个定位不清写入条目误导大家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0:33 (UTC)
- 抱歉,没有收到阁下的ping。阁下有这样的疑问,无非是认为“中华民国驻XX大使”不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使,不应该列入中国大使模板。但是,这个模板里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使,还囊括了清朝和中华民国的公使、大使和驻独立国家的领事,难道这些都需要删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像孙悟空一样无父无母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那么同理,是不是应该重建“中华民国驻巴拿马大使列表”,里面不能追溯到清朝宣统元年,而应该从民国时期开始算。
- 在1912年至1949年之间,中华民国作为“中国”当之无愧的合法政府,在国际社会中行使着中国的代表权;在1950年至1971年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播迁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作为同一个国家的两个分立政权,在外交上争夺“中国”代表权,其中,“中华民国”政府一直代表“中国”在联合国行使权利。这两个阶段的中华民国大使,难道不能列入中国大使模板吗?在1990年代以前,包括李登辉先生初登大宝头几年,台湾在国际社会上虽然不再具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夺“中国”代表权的实力,但还是一如既往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夺“中国”代表权。试问,一个不断强调自己代表“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派驻的大使,不能列入中国大使模板里吗?1990年代以来,事情越来越复杂,我不想多谈。您退回了我对“中华民国驻教廷大使列表”的编辑,那么我只针对梵蒂冈的事情多说两句,陈水扁先生和马英九先生都出访过梵蒂冈,只是不知梵蒂冈是怎么称呼两位先生的呢?台湾总统?中华民国(台湾)总统?中华民国总统?中国总统???
- 这样说来,“中华民国驻巴拿马大使列表”也不能从1912年开始算,得从1950年开始算,那时才是“全靠台湾的资源与台湾派的外交官”,也不对,从1972年开始算吧,或者从1996年开始算?从2000年政党轮替时开始算?还是从2016年小英执政开始算吧。民进党执政时期的大使算贵岛的,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大使就算外来殖民政府的吧。
- 总结一句话,中华民国是中国在1912年至1949年之间当时无愧的合法国号,且在1949年之后长期使用着。贵岛只要还坚持使用这个国号一天,就注定无法和中国进行切割。--大南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5:44 (UTC)
- 另外,这算是我对两岸驻外大使议题的最后一个回复。我的兴趣爱好已经转移至他处,以后不会再对这个议题发表意见。谢谢。--大南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5:46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民国外交中的4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3/today-t1.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14004622/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3/today-t1.htm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nov/30/today-p1.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14004617/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nov/30/today-p1.htm
- 向 http://www.mac.gov.tw/public/Attachment/252122204856.pdf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4225758/http://www.mac.gov.tw/public/Attachment/252122204856.pdf
- 向 http://www.wlfdroc.org.tw/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13091211/http://www.wlfd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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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外交关系是建立在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础上"
根据以下来源,中华民国已在1980年代改变外交政策,接受邦交国双重承认
-"Taiwan no longer required other nations to cut their ties to Beijing before establishing ties with Taipei. Dual recognition was tolerated."[2]
-"Taiwan ... has attempted to make relations even easier for its foreign affairs partners by allowing dual recognition of both China and Taiwan, which China does not."[3]第10页
-"With anti-communist appeals evaporating, the ROC shifted its diplomatic strategy. One crucial step was acknowledging the legitimacy of the PRC on the mainland and thus opening up the possibility of dual recognition."[4]第170页 --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2:57 (UTC)
- 请阁下在此摘录那些来源中的相关文字以佐证自己提出的论点。并请勿再度在共识出现之前自行删除条目中原有的内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5:02 (UTC)
- 已摘录--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20 (UTC)
- 那些文字并没有否定“外交关系是建立在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础上”,只提到允许“Taiwan”和“China”之双重承认。方针WP:NOR有言:“
切勿超越来源中的表达,或者将来源用在与其本意不符的场合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19 (UTC)- 允许双重承认显然与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冲突,两个都承认就不是"唯一合法",而且这是讨论页,没有WP:NOR的问题--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8:23 (UTC)
- “允许双重承认显然与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冲突”是阁下的推论,来源中没有那样说。对于“Taiwan”和“China”的双重承认也可以是不涉及中国代表权的双重承认,不见得一定要涉及中国代表权。
- 如果阁下想把“超越来源中的表达”的推论应用到条目里,就有WP:NOR的问题。
- 另外再提醒阁下,我们还没有得出共识,请勿再自行删除阁下个人不认同的内容,否则容易被视为扰乱维基百科。--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22:36 (UTC)
- 你们是在说都代表中国还是共同代表中国??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8:54 (UTC)
- 其中一个代表中国。不是共同代表。--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9:21 (UTC)
- 其中一个代表中国,就是争一个中国的中国代表权。这现实讲我不看好,且不管蓝绿视乎在国际上这几年到没感受到有在争这代表全...如果真要争感觉共同代表比较可能....好回归正题中国民国政府从民选开始是否还有在争取中国代表权?在国际上争取的主要是什么?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ROC从1988年开始已没有强求中国代表权,但也不反对(见[1])。至于ROC在国际上争取的是什么,这要问ROC发言人。--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57 (UTC)
- 其中一个代表中国,就是争一个中国的中国代表权。这现实讲我不看好,且不管蓝绿视乎在国际上这几年到没感受到有在争这代表全...如果真要争感觉共同代表比较可能....好回归正题中国民国政府从民选开始是否还有在争取中国代表权?在国际上争取的主要是什么?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其中一个代表中国。不是共同代表。--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9:21 (UTC)
- 你们是在说都代表中国还是共同代表中国??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8:54 (UTC)
- 允许双重承认显然与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冲突,两个都承认就不是"唯一合法",而且这是讨论页,没有WP:NOR的问题--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8:23 (UTC)
- 那些文字并没有否定“外交关系是建立在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础上”,只提到允许“Taiwan”和“China”之双重承认。方针WP:NOR有言:“
- 已摘录--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20 (UTC)
参考资料
- ^ 外交部:邦交國認為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民报. 2016年3月16日.
- 有没有"不反对"似乎与执政的政党有关[5]--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 阁下的来源没有说反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8:16 (UTC)
- 有没有"不反对"似乎与执政的政党有关[5]--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Visaliaw:条目的修改方式也应借由共识决定,而非由阁下自行操作。敝人提议的修改如下: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5:50 (UTC)
- 我提议的修改就是我刚刚写的版本[6],您的版本中"尽管如此,目前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在外交上依然认为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的来源为何? 另外如何定义"代表中国" ? 是指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还是联合国会员席位还是别的? --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 阁下的版本遗漏了重点,敝人难以认同。
- 阁下询问的来源就是敝人在上面提供的民报的来源。阁下若对“代表中国”有疑问,那么改为来源标题所说的“认为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也行,已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8:16 (UTC)
- 中华民国外交部对邦交国 如何认为中华民国 有利益冲突,所以那个来源不是可靠来源。而且那来源后面还写就是台湾,难道要写"认为中国就是台湾"?。--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08 (UTC)
- 有其它来源也是这样说的:“目前中华民国在世界上的23个邦交国,他们对于中华民国的承认,也是承认中华民国是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7]。--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33 (UTC)
- 诺鲁总统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自从 1949年 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台湾海峡两岸一直分开治理,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或管辖。让我把话说得彻底明白:台湾没有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图。台湾是一个自由的、爱好和平的主权国家,其民主选举的政府是这一岛屿国家唯一合法的政府。"[8]--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30 (UTC)
- 那么在最末句中加入“部分”二字,已加。--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53 (UTC)
- 您提供的来源是建国党政策委员许庆雄的个人观点,其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第96页[9])--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0:05 (UTC)
- 请问阁下所说的其他学者有全盘否定许庆雄的观点吗?--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2:57 (UTC)
- 似乎有互相冲突之处,摘录第97页"台湾的国家经由1996年一个特殊型态的人民自决,全民直接投票普选台湾总统就已不折不扣的存在。就台湾现有的邦交国,我们当以台湾的国家已被二十四个国家所承认加以解释看待...。就一个在1996年进化脱胎换骨的台湾国,在强悍霸道邻国——中国,强指为其领土,国际处境艰难下,有二十多个国家的承认"。 根据方针WP:ASF,切勿断言观点,因此建议将那句删除--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0:30 (UTC)
- 请问阁下所说的其他学者有全盘否定许庆雄的观点吗?--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2:57 (UTC)
- 您提供的来源是建国党政策委员许庆雄的个人观点,其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第96页[9])--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0:05 (UTC)
- 那么在最末句中加入“部分”二字,已加。--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53 (UTC)
- 诺鲁总统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自从 1949年 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台湾海峡两岸一直分开治理,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或管辖。让我把话说得彻底明白:台湾没有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图。台湾是一个自由的、爱好和平的主权国家,其民主选举的政府是这一岛屿国家唯一合法的政府。"[8]--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30 (UTC)
- 有其它来源也是这样说的:“目前中华民国在世界上的23个邦交国,他们对于中华民国的承认,也是承认中华民国是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7]。--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33 (UTC)
- 中华民国外交部对邦交国 如何认为中华民国 有利益冲突,所以那个来源不是可靠来源。而且那来源后面还写就是台湾,难道要写"认为中国就是台湾"?。--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08 (UTC)
阁下所提的观点似乎只是少数。敝人查询到了许多来源也认为ROC的邦交国对于ROC的承认是“承认ROC为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例如:
- [10]:“其实目前和中华民国有邦交的国家,都是承认中华民国是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
- [11]:“台湾人在国际上的困境是中华民国政府被认为根本不是宣称代表2300万台湾人而是代表13亿中国人。”
- [12]:“目前我国的友邦国家正是承认中华民国就是中国”
- [13]:“殊不知这15个邦交国在国际政治、国际法的意义上,只是证明全世界有15个国家承认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才是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府。”
- [14]:“现在邦交国承认的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 [15]:“我们努力维持的邦交国,其实都是“中国邦交国”,因为所有国家,都是在选择要承认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代表政府”
- [16]:“而邦交国给的“政府承认”,还是把“中华民国”视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
- [17]:“除了无知于在邦交国里中华民国政府即中国唯一合法代表政府外”
- [18]:“目前的邦交国系承认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 [19]:“有些国家选择中华民国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有28国)”
- [20]:“巴国以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如今改变态度,转而承认北京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是所谓"承认的转移"”
方针WP:UNDUE:“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2:17 (UTC)
您所说的在台湾确实是常见的观点,但似乎与各国的实际作为不符,以下是邦交国在联合国的发言:[21][22]
- 马绍尔群岛:"台湾是一个热爱和平的主权国,只有其民主当选的政府才能成为台湾人民在联合国内的合法代表"[23]"
- 圣文森及格瑞纳丁:"(2758)决议没有把台湾排除在未来的会员国之外。...今天的实际情况和政治局面与 36 年前截然不同。台湾现在并没有像蒋介石政府在 1971 年所做的那样寻求代表中国。今时今日,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台湾政府只寻求代表台湾及其 2 300 万人民。我国政府的坚定立场是,台湾申请加入是绝对合法的。...台湾是一个拥有2300万人民的民主进步国家"
- 圣露西亚:"作为一个拥有 2 300 多万人口的民主国家,中华民国——台湾一直在遵循《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原则,... 我们认为,主权来自人民的意愿,来自自决权的行使或落实。因此,我们感到痛心的是,由正式选出的代表代为表达的台湾人民的意愿,本组织继续不予理睬。因此,圣卢西亚期待着有一天台湾会与世界其它国家一道在本组织会堂中享有其一席之地。"
- 图瓦卢:"我们强烈地认为,台湾是一个拥有明确划定的领土和稳固的民主政体的国家,...因此应当尽快解决台湾2 300 万人民加入联合国的自决权问题"
以下是已断交国家的发言
- 冈比亚:"台湾并非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直在提出这方面的理由:台湾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它有自己的政府"
- 布基纳法索:"台湾是一个自由、独立和和平的国家,有一个民选政府,是 2 300 万台湾公民利益的唯一合法保证者。"
- 萨尔瓦多:"台湾在陈水扁总统的领导下得到了有系统的发展。陈水扁使他的国家成为一个坚决促进和平与国际合作的现代、和平的实体。鉴于这一现实,我们承认 2 300 多万台湾人民同其他民族一样决定自己未来的合法权利。"
你能举出近年邦交国明确宣称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实际案例吗?--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5:53 (UTC)
- 敝人昨天在最末句加入的“部分”二字已经可以涵盖阁下现在提供的资料。另就敝人所知,承认ROC的国家在近年没有明确宣称ROC就是中国。--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17 (UTC)
- 我提议改为"有常见观点认为目前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在外交上认为中华民国就是中国。但部分邦交国也曾宣称台湾是一主权国家,其民选的政府是台湾人民的合法代表"。--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1 (UTC)
- 虽然这个写法符合来源,但在引言里似乎不适合解释这些细节。不如就暂且不解释目前的情况吧,亦即不写“尽管如此,目前……”这两句。请问阁下觉得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2 (UTC)
- 同意--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7 (UTC)
- 已删。敝人建议先等24小时,若无人反对再修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39 (UTC)
- 我现在才看到你加这句,若有人反对欢迎回退--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53 (UTC)
- 已删。敝人建议先等24小时,若无人反对再修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39 (UTC)
- 同意--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7 (UTC)
- 虽然这个写法符合来源,但在引言里似乎不适合解释这些细节。不如就暂且不解释目前的情况吧,亦即不写“尽管如此,目前……”这两句。请问阁下觉得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2 (UTC)
- 我提议改为"有常见观点认为目前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在外交上认为中华民国就是中国。但部分邦交国也曾宣称台湾是一主权国家,其民选的政府是台湾人民的合法代表"。--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1 (UTC)
巴拿马外交
问一下,中华民国好像在2017年6月13日已经和巴拿马断交了?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讨论)于2021年4月16日 (五) 16:43 (UTC)加入。 但是在“与南美洲邦交国的关系”项目内还是显示有外交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讨论)于2021年4月16日 (五) 16:49 (UTC)加入。
- 阁下看到的是“巴拉圭”?--Tp0910(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9:41 (UTC)
噢...不好意思,应该是昨日我查资料看得太累看错了。感谢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讨论)于2021年4月17日 (六) 14:18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