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民國外交/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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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怎麼沒有1949年之前的哦?--刻意 05:07 2006年10月19日 (UTC)
(:)回應:「國民政府大陸期間外交」這段已提及了。--Eno 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3:17 (UTC)
邦交國中文譯名
既然是講中華民國外交的頁面,則與中華民國建有邦交的國家之中文譯名,是否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通用(亦為中華民國官方所採用)者為宜?
畢竟有許許多多的中文譯名,並不是只有一種「官方譯法」,也不是所有中文的使用者,都習於使用該種「官方譯法」;為符合維基追求客觀的精神,在不同中文譯名的採用上,宜因事、因地制宜,而非強求「書同文」。不知各位以為然否?
網友若無異議,改天得空,我會將頁面上所顯示的,與中華民國建有邦交的國家之中文譯名,改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通用的名稱。
Fuenping 05:10 2006年11月7日 (UTC)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外交
為何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外交沒有描述? -- 202.125.247.100 06:25 2006年11月10日 (UTC)
(:)回應:「國民政府大陸期間外交」這段已提及了。--Eno TALK 2007年5月11日 (五) 03:17 (UTC)
台聖邦交生變?
先聲明我不想幸災樂禍,不過這才幾個星期啊……看來老康把權力奪回來了,民國的外交部又要忙一陣了。這是地址:[1]。--阿菲利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矢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2:56 (UTC)
- 兩岸為這種
「鼻屎大的國家」浪費人民的納稅錢,還真是無聊至極。—出木杉〒 2007年6月9日 (六) 03:03 (UTC)- 我來發表一篇楚弓楚得的悖論好了,哈哈。-- 百楽兎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 這可不是楚弓楚得了,聖露西亞兩邊都占便宜完了,到頭來兩邊都丟錢。--阿菲利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矢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6:03 (UTC)
- 不知道中國的使節級以上的正式邦交國數量為多少?有沒有比美國多?如果多很多,這種政策是否只是為了讓中華民國零邦交國?--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06:55 (UTC)
- 169個,可能沒有美國多,和美國沒有建交的恐怕只有伊朗和朝鮮。聯合國的會員國有192個。梵蒂岡沒有加入聯合國。—方洪漸 2007年6月9日 (六) 10:14 (UTC)
- (:)回應,據我所知美國於他國設正式大使館的邦交國似乎沒有169個那麼多。(好像只有80幾個)不知道有沒有這方面的確切資料?我個人認為美國不太可能會在帛琉或諾魯設大使館--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15:41 (UTC)
- (:)回應,中國大陸也沒有在每個國家都派駐大使,很多地方只有一個名義上的大使館,使館人員不會超過三個。我認識一個傢伙,曾經在吉里巴斯一個人升國旗升了四年,每天的任務就是盯著吉里巴斯的外交部,看看有沒有台灣人來。金翅大鵬鳥(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04:19 (UTC)
- 有沒有人為這些長期變換的邦交國力一個列表,註明何時何人建立復交之類。—Ksyrie 2007年6月9日 (六) 11:36 (UTC)
- 這種事件沒有代表性(簡單說就是不能成為一個分類屬性),我想應該在主條目里說明而不是列成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9日 (六) 11:41 (UTC)
- 日本也沒有實際在每一國家設立大使館(可能是因戰亂或其他因素),有些國家的業務是鄰近國家的使館代理的。另外除了北韓及伊朗,不知道被美國列為禁運的幾個國家(敘利亞、蘇丹、索馬利亞等)是否有與美國建交?—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37 (UTC)
- (:)回應,據我所知美國於他國設正式大使館的邦交國似乎沒有169個那麼多。(好像只有80幾個)不知道有沒有這方面的確切資料?我個人認為美國不太可能會在帛琉或諾魯設大使館--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15:41 (UTC)
- 169個,可能沒有美國多,和美國沒有建交的恐怕只有伊朗和朝鮮。聯合國的會員國有192個。梵蒂岡沒有加入聯合國。—方洪漸 2007年6月9日 (六) 10:14 (UTC)
- 之前聽過一種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實有實力讓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歸零,只是怕一但歸零後,美國會以種種藉口託管台灣,或是台灣立刻宣佈放棄「中華民國」國號逕行「正名」。—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4:24 (UTC)
- (:)回應,台灣媒體似乎刻意不將「國外承認」是「中華民國(或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要素輸入予台灣民眾,因此指責金援的輿論一直存在,加上民進黨於在野黨時期罵過金援這種事情﹔因此我對外交邦交國遲早崩盤一事感到來臨日期不遠矣。只不過,我倒很好奇,中國一般民眾對於多這幾個邦交國這等外交勝利,會很雀躍嗎?--winertai 2007年6月10日 (日) 09:29 (UTC)
- 美國也不願看到台海局勢過快向一方傾斜,他們冀希望保持目前現狀,不想過早把台灣牌出掉。不過中華民國邦交國歸零的尷尬局面對於台獨分子來說確實是利好消息,北京方面如果把事做絕了也是給自己徒添煩惱。—lastman(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8:11 (UTC)
- 如果說所有的台灣邦交國都向錢看,而大陸又下定決心用錢來把台灣的外交砸掉,那麼肯定就能砸掉。不過覺得要全部砸完還是有困難,因為梵蒂岡不是用錢砸得下來的,兩邊在對待宗教問題上目前看來分歧還相當大。--阿菲利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矢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6月9日 (六) 14:37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教廷也只差在宗教歧見(包括主教任命方式等等)了,宗教歧見這塊大石頭若搬得開,兩國建交是遲早的事了。教廷雖然在台北市設有大使館,但一直只派代辦未派大使。—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43 (UTC)
- 分歧還真的不小,中土明教都不受波斯總教隸屬。要愛國教會聽命羅馬教廷難啊。另外南美的那幫與中華民國邦交的小國與教廷關係貌似不錯的樣子—lastman(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8:32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教廷也只差在宗教歧見(包括主教任命方式等等)了,宗教歧見這塊大石頭若搬得開,兩國建交是遲早的事了。教廷雖然在台北市設有大使館,但一直只派代辦未派大使。—Ellery 2007年6月9日 (六) 17:43 (UTC)
- 不知道中國的使節級以上的正式邦交國數量為多少?有沒有比美國多?如果多很多,這種政策是否只是為了讓中華民國零邦交國?--winertai 2007年6月9日 (六) 06:55 (UTC)
- 這可不是楚弓楚得了,聖露西亞兩邊都占便宜完了,到頭來兩邊都丟錢。--阿菲利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矢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6月9日 (六) 06:03 (UTC)
- 我來發表一篇楚弓楚得的悖論好了,哈哈。-- 百楽兎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批評一下「鼻屎大的國家」這種蔑視小國的說法,這是很沒修養,以及明顯缺乏智慧的人說的話,尤其說這話的陳唐山其「國家」面積也不大,更顯得矛盾及可笑。英國、法國都是小國,但其在近代對世界的貢獻比所謂的大國,如中國、印度、巴西等強多了。而新加坡雖小,其人民生活水準也非中國許多地方可及。
人家國土雖小,卻珍惜國土,環保做得很好,反觀大陸,黃河、長江都成了大臭水溝,很多地方都污染了,國土再大也是給人一個大垃圾堆的感覺而已。
強調中立的維基人更不應該引入這種沒智慧的說法。--真實事求是(☎) 2007年6月10日 (日) 08:09 (UTC)
- 反正一個無恥兩個無聊,這個話題不再奉陪就是。1990年代初,時任中華民國外長錢復也稱「今後不會再與『小朋友』建交」,看來國民黨時代中華民國的外交就很沒修養沒智慧;海峽西岸也慣於稱對岸的邦交國為「黑少小窮」,和鼻屎沒啥區別,請問是否也是沒修養沒智慧。華人充「大國」「天朝」慣了,所謂「鼻屎」只不過是「小國」的直白講法而已。經常充「第三世界」大哥,不也是替某些國家代勞,承認「弱國無外交」「小國無外交」嗎;教科書動輒誇耀「我們的面積等於整個歐洲」「我們面積世界第三,人口世界第一」;動輒以「小」冠於其鄰國更是口頭禪了。即使是「垃圾」,只要大,在一些人眼中也是很光榮的,好歹這也是「世界第一」「大」呀!—出木杉〒 2007年6月10日 (日) 09:41 (UTC)
- 我聽說現在一些地區的中小學地理教科書做了一些變動,把「我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改成了「幅員遼闊、但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匱乏」。這也是心態上的進步吧。不過討論到這,似乎有點離題了。—lastman(Talk) 2007年6月10日 (日) 10:26 (UTC)
沙文主義心態,每個大國的國民都不可避免。這是歷史遺留的問題,沒有辦法。但是現代國際關係已經不是強權時代了,很多人的頭腦還轉變不過來觀念。—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10日 (日) 19:41 (UTC)
看不懂這個User:Dnssgh想要說什麼。真實事求是很好意地指出了他犯的錯誤,他卻囉嗦一大堆,是要給他自己辯解還是開脫?如果說教科書和外交部有錯誤,那User:Dnssgh就可以無辜了?—Linuxwindows 2007年6月10日 (日) 21:42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個中國這種外交戰非常幼稚、無聊。中國人之間自己內鬥,讓蠻夷外國得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中華天下(對話|貢獻)於2007年6月13日 (三) 14:25加入。
不要想當然爾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不盡然都和中華民國「好過」,像愛爾蘭、摩納哥這些國家。仔細想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5年和歐共體建交時就已要求成員國不得與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關系,愛爾蘭又怎會和中華民國有過邦交呢?有些國家則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前幾年就先與中華民國斷交,如葡萄牙,1975年就跟中華民國「分手」了,只是遲至1979年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所以這些國家不全是玩「零和游戲」的,比如最新的紐埃,和中華民國就不曾有邦交。Cybercicada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6:07 (UTC)
科索沃的邦交
目前應該沒有辦法證明中華明國已經與科索沃建交了吧?目前條目裡的參考文獻只能正名中華民國承認柯索沃而已,並沒有到兩國建交的地步吧?--龑龍 (留言) 2008年2月19日 (二) 17:57 (UTC)
科索沃鳥都不鳥『中華民國』
真是的
人家中國有國名請用國名,西元幾年了還中共政權(中共當局),中華民國政府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被大清帝國給賣掉而不是日本強迫佔領,一天到晚喊中華民國萬歲卻還在用台灣地區,我們是沒有國名嗎!--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6日 (日) 10:28 (UTC)
不要再誤認為認為任何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就是與中華民國斷交
之前發現在斷交表中有人誤以為部分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就是與中華民國斷交而把部分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之年當作其與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年,而事實上這些均是"想當然"之錯誤,之前我更改了,但又有人回復原狀,在此給大家說明一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西德及新加坡在1972及1992年建交,但此前兩國沒有與中華民國建交,自然就沒有斷交 2.中華民國於1964年在馬來西亞建立總領事館,但並無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自然就無需在197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來西亞建交時斷交 3.荷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2年建交,但因荷蘭在中共建政後即予以承認而於1950與之斷交 4.葡萄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9年建交,但中華民國早於1975年因葡萄牙左翼政府上台而與之斷交
NPOV
非中立內容如下:
但另一方面,北京當局的外交體系並未體現出相應的政策調整,部份外交官仍維持以往打壓中華民國的態度。馬政府上任後,截至2008年9月底的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阻撓台灣國際空間的重大事例有十三件,包括借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矮化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阻止李登輝等台灣政要出訪、阻止中華民國與美國官方接觸正常化、打壓台灣學童海外表演、杯葛中華民國爭取參與國際組織、挖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外交休兵」政策甚至被泛綠陣營譏諷為「外交休克」政策。 |
理由:1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2 以中華民國為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非,台灣中心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宣傳工具或者廣告場所。因此,維基百科不是:
以上見WP:NOT#SOAP
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二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見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
臺灣外交關係系列條目的命名
@Tp0910: @廣氏: @Arthur011: @Owennson: @A900040a900040: @Matt Smith:
近日「臺灣與XX關係」等外交史條目經多次更名,現多數暫定於「中華民國/臺灣與XX關係」的名稱,但這個命名方式牽涉一些疑問:
- 能否強調臺灣與這些國家的外交史在條目中並不限於民國時期,而是包括了包括民國前後臺灣古今的歷史?
- 能否強調臺灣與這些國家的外交史在條目中也包括了民國政府在遷臺後的外交史?
- 命名方式是否精簡而準確?
- 是否符合中立原則?
就此,部分編者早前於進行過一些討論,得出以下一些提案:
- 中華民國與XX關係
- 臺灣與XX關係
- 中華民國/臺灣與XX關係
- 中華民國(1949年後)/臺灣與XX關係
- 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XX關係
- 中華民國(臺灣)與XX關係
其中,初步共識得出「中華民國(1949年後)/臺灣與XX關係」或「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XX關係」為較佳選擇。雖然我認為這個名稱稍為冗長,但卻似乎是比較可行的折衷方法。惟我在這方面並非資深參與者,這個問題也牽涉政治的爭論(如Talk:中華民國#國家通稱是否需要加臺灣?、Template talk:中華民國外交#建議統一由臺灣與XX關係代替中華民國-XX關係),故在此希望能獲得各位編者的更多意見。謝謝。— lssrn | talk 2015年6月21日 (日) 11:12 (UTC)
- (!)意見「臺X關係」:臺灣與這些地方在外交史在條目中包括臺灣古今歷史,也包括民國政府遷臺後;命名精簡準確,符合地域命名中立。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3:19 (UTC)
- 我有一問題:你們希望以中華民國作為條目主軸,還是以臺灣為主軸?(這怎麼好像問你是否支持台獨...)如果採用彈性描述,相信以後還會遇上和我差不多的人會移回去。--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6月21日 (日) 14:40 (UTC)
- 「臺灣」是地名,要與這其他地方在外交史在條目中包括臺灣古今歷史、民國政府遷臺後;又要命名精準,符合地域命名中立,可以接受吧。可況有「美日關係」、「英美關係」為先例可循。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4:59 (UTC)
- (!)意見用國名強調地方古今歷史有難度:例如夷洲與孫吳之關係,臺灣清治時期等。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5:05 (UTC)
- (!)意見這都要怪歷史大人物,把這難題留給後人.....我傾向 「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XX關係」 「臺灣(含國府 or政府 or國民政府遷臺後)與XX關係」,兩者皆符合條目中的歷史發展脈絡(政權先後順序),後者又更簡潔些。但此命名法只限於涉及1945或49年以前的臺灣對外史,其他條目還是使用「中華民國與XX關係」為宜。@Owennson:我的私心是希望以中華民國為條目命名主軸,但也接受視內容、政治現況做彈性調整,就好比有中X關係、中國-XX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XX關係一樣,太硬性的話很難面面俱到。至於移來移去的問題,若將來有新的多數共識形成,當然可以再做調整。--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09:14 (UTC)
- (!)意見用國名強調地方古今歷史有難度:例如夷洲與孫吳之關係,臺灣清治時期等。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5:05 (UTC)
- 「臺灣」是地名,要與這其他地方在外交史在條目中包括臺灣古今歷史、民國政府遷臺後;又要命名精準,符合地域命名中立,可以接受吧。可況有「美日關係」、「英美關係」為先例可循。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14:59 (UTC)
- 我有一問題:你們希望以中華民國作為條目主軸,還是以臺灣為主軸?(這怎麼好像問你是否支持台獨...)如果採用彈性描述,相信以後還會遇上和我差不多的人會移回去。--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6月21日 (日) 14:40 (UTC)
- (!)意見現在問題是將「地名」和「國名」之意義混在一起用。「臺灣」是「地名」,不是「國名」。例如清朝是中國歷史一部分,清朝末年之大清帝國是「國名」,在此情形,「中國」可以說是「地名(地方名稱)」之一。然而,「中X關係」、「中國-XX關係」可以是現代中國(指「國名」)與XX之關係,也可以理解為包括中國地方古今歷史(指「地名」)與X之關係。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12:24 (UTC)
- 臺灣當然是地名,除非更改現狀。依照閣下所言將其套用(不知誤解否),臺灣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臺灣戰後1945年被接收、1949年遷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是國名,臺灣被中華民國統治,但政治現況下的中華民國無法簡稱中國,所以中華民國可以是國名,也可以是地名。因此,用「中華民國與XX關係」是說得過去的,且為了多方考量,加入臺灣可使語意更精準,這就回到我之前曾經使用過的「中華民國(臺灣)與XX關係」。但有鑑於避免統獨爭議,我還是傾向「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XX關係」、「臺灣(含國府 or政府 or國民政府遷臺後)與XX關係」,不同意識形態者,照字面各取所需。腦袋快打結了.....--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2日 (一) 15:26 (UTC)
- (!)意見:我個人不贊成「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XX關係」,原因是容易被誤解為臺灣等於中華民國,而且使用半形符號 / 看起來不美觀。「臺灣與XX關係」可以存在,但只限於非官方關係,而既然是非官方關係,條目中就不應為「臺灣」加上任何國旗。至於「中華民國與XX關係」則是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的官方關係,與非官方關係「臺灣與XX關係」無關。--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2:39 (UTC)
- 既然台灣為地名,就不應該作為國名用於描述國家政治統治實體之間的外交關係,其實保留「中華民國與XX的關係」比較好,再次之,可以添加特殊描述,如「1949年後中華民國與XX的關係」之類,無需要也不應該提及台灣這個地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3:22 (UTC)
- (!)意見:注意以下例子:「朝鮮」可以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指「國名」),也可以理解為朝鮮半島(指「地名」);美利堅(America)可以是美利堅合眾國(指「國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可以理解為美洲(指「地名」The Americas)。用簡稱就可以用「最大公因數」來解決名謂之爭議;與其尋求「最小公倍數」,寧願增修條目內容。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4:00 (UTC)
- (!)意見:還有一個例子:「日本」可以是日本國(指「國名」),也可以理解為日本列島(指「地名」)。「X日關係」也可以理解為「X與日本列島之關係」(指「地名」),可以完全包含「X地方古今歷史」。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7:21 (UTC)
- (!)意見:注意以下例子:「朝鮮」可以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指「國名」),也可以理解為朝鮮半島(指「地名」);美利堅(America)可以是美利堅合眾國(指「國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可以理解為美洲(指「地名」The Americas)。用簡稱就可以用「最大公因數」來解決名謂之爭議;與其尋求「最小公倍數」,寧願增修條目內容。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3日 (二) 04:00 (UTC)
- 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來用大陸替換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國名,台灣替換中華民國作為國名。這種地名、國名、簡稱混淆不清,隨便拿些自以為國名、地名相同的辯解,殊不知自己沒搞清楚這是簡稱還是正式名稱等概念的東西,和這些人討論問題真是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3 (UTC)
- 既然提及外交關係,就應該使用更為正式的政治實體的嚴格名稱(其所自稱的非簡稱)來描述,而不是我們簡單地自認為隨便安個名字上去,或者沒搞清楚簡稱、地名、國名的不同就胡亂YY一番而然卵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3日 (二) 09:26 (UTC)
- (!)意見:如果使用更為正式之政治實體之嚴格名稱,那直接用「X國與XX國關係」不就了事?然而使用正式國名,在此系列條目是行不通,道理如諸位前人多有討論未果。所以,用簡稱可以省卻爭論之時。在正式行文上(例如新聞),「美日關係」、「英美關係」是十分正式之名謂。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5日 (四) 11:13 (UTC)
- (!)意見:除了國名、地名以外,還可以作為民族代稱,如中國-XX關係可以將XX國華人的內容也包含進去。--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5年6月26日 (五) 14:26 (UTC)
- (!)意見:如果使用更為正式之政治實體之嚴格名稱,那直接用「X國與XX國關係」不就了事?然而使用正式國名,在此系列條目是行不通,道理如諸位前人多有討論未果。所以,用簡稱可以省卻爭論之時。在正式行文上(例如新聞),「美日關係」、「英美關係」是十分正式之名謂。Arthur011(留言) 2015年6月25日 (四) 11:13 (UTC)
- 有涉及1945、1949年以前的臺灣對外關係,使用諸如「臺灣與日本關係」、「中華民國(臺灣)與日本關係」、「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與日本關係」.....等名稱皆可,我本來就認為此類條目的命名可以彈性調整,非臺灣或中華民國不可。若最後大家的意見莫衷一是,我提議回到原點的「臺灣與日本關係」的命名,並為多次更改此類條目名稱,造成困擾,跟大家說聲抱歉。但有涉及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如「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以及全篇皆1949年遷臺後的對外關係,如「中華民國與紐西蘭關係」,則使用目前的「中華民國與XX關係」為最佳。總而言之,視條目內容作名稱彈性調整,強求命名統一會造成意見更加分歧。--Tp0910(留言) 2015年6月26日 (五) 18:23 (UTC)
- 就依條目內容而定吧,同樓上意見。「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和「臺灣與美國關係」可並存,後者可包含美國福爾摩沙遠征、羅發號事件、購買臺灣計畫之類的內容。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和「中美關係」應該也不太一樣,如果前者條目存在則應不包含門戶開放政策之類的。-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6月29日 (一) 03:16 (UTC)
- 如無異議,我在5日後(7月6日),把1945、49年以前臺灣對外關係比重為多的,將條目名稱由原本「中華民國/臺灣與XX關係」,恢復成「臺灣與印尼關係」、「臺灣與菲律賓關係」、「臺灣與越南關係」,而「臺灣與日本關係」則取下disputed title模板。至於比重不多,使用中華民國不致混淆的,則改為「中華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法國關係」--Tp0910(留言) 2015年6月30日 (二) 17:11 (UTC)
- Arthur011(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0:32 (UTC)
- (+)支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1日 (三) 03:12 (UTC)
- (+)支持,很高興閣下能改變想法。--ひろし(留言) 2015年7月2日 (四) 12:59 (UTC)
這個是根據內容的情況。現在說成是中華民國(臺灣)與各國各方的關係是恰當的。臺灣在二戰前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如果以中華民國為中心,那麼辛亥革命前沒有中華民國,內戰退守臺灣前中華民國代表整個中國,之後實質為臺灣及附近島嶼。如果以臺灣為中心,那麼甲午戰爭前屬中國(大清帝國),甲午戰爭後屬日本,二戰後屬中國(中華民國),有地方政府。至於全部的對外關係,不僅包含政治,例如臺灣對外關係史、對外交流史,其實也可以是單獨的條目。這和香港、廣東或者福建等等的外關係史、對外交流史之類的一樣,如果有必要單獨成一個條目。 --一二十(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3:51 (UTC)
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
我不懂為啥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的內部條目(EX.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大使列表),都要同時置入"中華民國與XX的關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XX的關係"(EX.中華民國-聖文森關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關係)。明明就是台灣的外交條目為啥還要放入其他國家的外交相關的條目(大部分還是紅鏈)?? 希望可以跟大家討論個共識。2001:288:A001:965:70C8:AAEF:3AEC:1904(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2:21 (UTC)
- 有相關性的延伸閱讀,至於紅鏈,則隨時可創建。中國駐外大使列表中,也一樣列入中華民國與XX關係條目。--Tp0910(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2:31 (UTC)
- 就是個大使列表。提相關性幹嘛? 相關性就放中華民國與XX關係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XX的關係就好了。
- 但是我想到的問題...
- 像中國駐尼加拉瓜大使列表這類的外交條目比較麻煩。現階段維基條目提到中國都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這類國家卻有與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有過建交。這時候中國駐XX大使列表的命名就顯的尷尬了。這個中國無法代表兩個國家違反中立的觀點。
- 有些國家大使列表包含了中華民國 (大陸時期)的外交狀況(甚至之前),像是中國駐巴拿馬大使列表,這時候兩個中國的外交條目都可以去包含這個內容,那之後呢? 這個國家選擇與其中一個中國建交後,對另外一個中國就是屬於斷交了。但是現階段與台灣建交,條目卻被命名為中國駐XX大使列表。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5:39 (UTC)
- 在巴拿馬的眼中,巴拿馬不是與「台灣」維持邦交,而是與「中國」維持邦交。這是因為巴拿馬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因此敝人認為中國駐巴拿馬大使列表的條目名稱沒問題,可以算是名從主人。--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19 (UTC)
- 是否統一與中華民國與外交國家的條目命名? 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 這樣比較好管理也不易混淆,這些外交國家有些說斷就斷或,我不想那天又因為態度不同又來改條目名稱。
- 這些條目大都包含大清的外交官,如果條目名稱改為「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將會與條目內容不符。目前這樣比較一致。--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1:17 (UTC)
- 是否統一與中華民國與外交國家的條目命名? 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 這樣比較好管理也不易混淆,這些外交國家有些說斷就斷或,我不想那天又因為態度不同又來改條目名稱。
- 我的想法是,中華民國 (大陸時期)及大清前的大使列表兩邊條目都可以撰寫(中國駐xx大使列表或是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但至少條目統一命名就可以直接分清楚這是那個國家的大使列表。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3:45 (UTC)
- 順便問一下,模板:中國駐外大使,是否可以將中華民國的外交國拿掉? 這應該不符合中立觀點吧? 頂多曾經建交又斷交的列入已斷交國家分類應該比較合理吧?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5:48 (UTC)
- 因為中華民國的邦交國仍然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所以不適合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拿掉。--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22 (UTC)
- @逐风天地:請教閣下,為何把大量中華民國駐XX大使列表底下放入模板:中國駐外大使??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6:15 (UTC)
- 總是有人想把問題複雜化,一天到晚想這些有的沒的,不累嗎?維基百科就是這樣常搞得烏煙瘴氣,臺灣獨立不就什麼事都解決了!--Tp0910(留言) 2016年12月4日 (日) 17:13 (UTC)
- 就算台灣獨立這些複雜的問題還是存在,中國這個詞在大部分國家的眼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為何不把他寫清楚?硬要在中國XX條目下寫中華民國的事或是同時兩個中國的事,又或是在中華人民共合國的條目下寫中華民國的事? 又或是把中國這個定位不清寫入條目誤導大家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0:33 (UTC)
- 縱使這些複雜的問題還是存在,但也與台灣不再有關係了,因此User:Tp0910所言也不是沒道理的,不過這應該是另一個話題了。
- 雖然目前中國這個詞在大部分國家的眼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我們不能否認仍然有部份國家承認中國是中華民國。敝人建議條目名稱不更動,但在條目開頭向讀者說明清楚是因為中國代表權的問題、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1:17 (UTC)
- 就算台灣獨立這些複雜的問題還是存在,中國這個詞在大部分國家的眼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為何不把他寫清楚?硬要在中國XX條目下寫中華民國的事或是同時兩個中國的事,又或是在中華人民共合國的條目下寫中華民國的事? 又或是把中國這個定位不清寫入條目誤導大家 Zenk0113(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0:33 (UTC)
- 抱歉,沒有收到閣下的ping。閣下有這樣的疑問,無非是認為「中華民國駐XX大使」不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使,不應該列入中國大使模板。但是,這個模板里不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使,還囊括了清朝和中華民國的公使、大使和駐獨立國家的領事,難道這些都需要刪去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像孫悟空一樣無父無母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嗎?那麼同理,是不是應該重建「中華民國駐巴拿馬大使列表」,裡面不能追溯到清朝宣統元年,而應該從民國時期開始算。
- 在1912年至1949年之間,中華民國作為「中國」當之無愧的合法政府,在國際社會中行使著中國的代表權;在1950年至1971年之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播遷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作為同一個國家的兩個分立政權,在外交上爭奪「中國」代表權,其中,「中華民國」政府一直代表「中國」在聯合國行使權利。這兩個階段的中華民國大使,難道不能列入中國大使模板嗎?在1990年代以前,包括李登輝先生初登大寶頭幾年,台灣在國際社會上雖然不再具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爭奪「中國」代表權的實力,但還是一如既往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爭奪「中國」代表權。試問,一個不斷強調自己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派駐的大使,不能列入中國大使模板里嗎?1990年代以來,事情越來越複雜,我不想多談。您退回了我對「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列表」的編輯,那麼我只針對梵蒂岡的事情多說兩句,陳水扁先生和馬英九先生都出訪過梵蒂岡,只是不知梵蒂岡是怎麼稱呼兩位先生的呢?台灣總統?中華民國(台灣)總統?中華民國總統?中國總統???
- 這樣說來,「中華民國駐巴拿馬大使列表」也不能從1912年開始算,得從1950年開始算,那時才是「全靠台灣的資源與台灣派的外交官」,也不對,從1972年開始算吧,或者從1996年開始算?從2000年政黨輪替時開始算?還是從2016年小英執政開始算吧。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大使算貴島的,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大使就算外來殖民政府的吧。
- 總結一句話,中華民國是中國在1912年至1949年之間當時無愧的合法國號,且在1949年之後長期使用著。貴島只要還堅持使用這個國號一天,就註定無法和中國進行切割。--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5:44 (UTC)
- 另外,這算是我對兩岸駐外大使議題的最後一個回復。我的興趣愛好已經轉移至他處,以後不會再對這個議題發表意見。謝謝。--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5:46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民國外交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3/today-t1.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14004622/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oct/3/today-t1.htm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nov/30/today-p1.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14004617/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nov/30/today-p1.htm
- 向 http://www.mac.gov.tw/public/Attachment/252122204856.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4225758/http://www.mac.gov.tw/public/Attachment/252122204856.pdf
- 向 http://www.wlfdroc.org.tw/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13091211/http://www.wlfd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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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www.taiwanngo.tw/files/13-1000-12681-1.php?Lang=zh-tw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7153413/http://www.taiwanngo.tw/files/13-1000-12681-1.php?Lang=zh-tw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刪除"外交關係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
根據以下來源,中華民國已在1980年代改變外交政策,接受邦交國雙重承認
-"Taiwan no longer required other nations to cut their ties to Beijing before establishing ties with Taipei. Dual recognition was tolerated."[2]
-"Taiwan ... has attempted to make relations even easier for its foreign affairs partners by allowing dual recognition of both China and Taiwan, which China does not."[3]第10頁
-"With anti-communist appeals evaporating, the ROC shifted its diplomatic strategy. One crucial step was acknowledging the legitimacy of the PRC on the mainland and thus opening up the possibility of dual recognition."[4]第170頁 --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2:57 (UTC)
- 請閣下在此摘錄那些來源中的相關文字以佐證自己提出的論點。並請勿再度在共識出現之前自行刪除條目中原有的內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5:02 (UTC)
- 已摘錄--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20 (UTC)
- 那些文字並沒有否定「外交關係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只提到允許「Taiwan」和「China」之雙重承認。方針WP:NOR有言:「
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19 (UTC)- 允許雙重承認顯然與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衝突,兩個都承認就不是"唯一合法",而且這是討論頁,沒有WP:NOR的問題--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8:23 (UTC)
- 「允許雙重承認顯然與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衝突」是閣下的推論,來源中沒有那樣說。對於「Taiwan」和「China」的雙重承認也可以是不涉及中國代表權的雙重承認,不見得一定要涉及中國代表權。
- 如果閣下想把「超越來源中的表達」的推論應用到條目裡,就有WP:NOR的問題。
- 另外再提醒閣下,我們還沒有得出共識,請勿再自行刪除閣下個人不認同的內容,否則容易被視為擾亂維基百科。--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22:36 (UTC)
- 你們是在說都代表中國還是共同代表中國??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8:54 (UTC)
- 其中一個代表中國。不是共同代表。--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9:21 (UTC)
- 其中一個代表中國,就是爭一個中國的中國代表權。這現實講我不看好,且不管藍綠視乎在國際上這幾年到沒感受到有在爭這代表全...如果真要爭感覺共同代表比較可能....好回歸正題中國民國政府從民選開始是否還有在爭取中國代表權?在國際上爭取的主要是甚麼?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ROC從1988年開始已沒有強求中國代表權,但也不反對(見[1])。至於ROC在國際上爭取的是什麼,這要問ROC發言人。--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57 (UTC)
- 其中一個代表中國,就是爭一個中國的中國代表權。這現實講我不看好,且不管藍綠視乎在國際上這幾年到沒感受到有在爭這代表全...如果真要爭感覺共同代表比較可能....好回歸正題中國民國政府從民選開始是否還有在爭取中國代表權?在國際上爭取的主要是甚麼?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
- 其中一個代表中國。不是共同代表。--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9:21 (UTC)
- 你們是在說都代表中國還是共同代表中國??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1月28日 (四) 08:54 (UTC)
- 允許雙重承認顯然與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互相衝突,兩個都承認就不是"唯一合法",而且這是討論頁,沒有WP:NOR的問題--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8:23 (UTC)
- 那些文字並沒有否定「外交關係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只提到允許「Taiwan」和「China」之雙重承認。方針WP:NOR有言:「
- 已摘錄--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20 (UTC)
參考資料
- ^ 外交部:邦交國認為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民報. 2016年3月16日.
- 有沒有"不反對"似乎與執政的政黨有關[5]--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 閣下的來源沒有說反對。--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8:16 (UTC)
- 有沒有"不反對"似乎與執政的政黨有關[5]--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Visaliaw:條目的修改方式也應藉由共識決定,而非由閣下自行操作。敝人提議的修改如下: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5:50 (UTC)
- 我提議的修改就是我剛剛寫的版本[6],您的版本中"儘管如此,目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在外交上依然認為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的來源為何? 另外如何定義"代表中國" ? 是指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席位還是聯合國會員席位還是別的? --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7:11 (UTC)
- 閣下的版本遺漏了重點,敝人難以認同。
- 閣下詢問的來源就是敝人在上面提供的民報的來源。閣下若對「代表中國」有疑問,那麼改為來源標題所說的「認為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也行,已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8:16 (UTC)
- 中華民國外交部對邦交國 如何認為中華民國 有利益衝突,所以那個來源不是可靠來源。而且那來源後面還寫就是台灣,難道要寫"認為中國就是台灣"?。--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08 (UTC)
- 有其它來源也是這樣說的:「目前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23個邦交國,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也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7]。--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33 (UTC)
- 諾魯總統在聯合國大會上的發言:"自從 1949年 10月 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台灣海峽兩岸一直分開治理,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實施控制或管轄。讓我把話說得徹底明白:台灣沒有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圖。台灣是一個自由的、愛好和平的主權國家,其民主選舉的政府是這一島嶼國家唯一合法的政府。"[8]--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30 (UTC)
- 那麼在最末句中加入「部份」二字,已加。--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53 (UTC)
- 您提供的來源是建國黨政策委員許慶雄的個人觀點,其他學者有不同的觀點(第96頁[9])--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0:05 (UTC)
- 請問閣下所說的其他學者有全盤否定許慶雄的觀點嗎?--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2:57 (UTC)
- 似乎有互相衝突之處,摘錄第97頁"台灣的國家經由1996年一個特殊型態的人民自決,全民直接投票普選台灣總統就已不折不扣的存在。就台灣現有的邦交國,我們當以台灣的國家已被二十四個國家所承認加以解釋看待...。就一個在1996年進化脫胎換骨的台灣國,在強悍霸道鄰國——中國,強指為其領土,國際處境艱難下,有二十多個國家的承認"。 根據方針WP:ASF,切勿斷言觀點,因此建議將那句刪除--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0:30 (UTC)
- 請問閣下所說的其他學者有全盤否定許慶雄的觀點嗎?--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2:57 (UTC)
- 您提供的來源是建國黨政策委員許慶雄的個人觀點,其他學者有不同的觀點(第96頁[9])--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20:05 (UTC)
- 那麼在最末句中加入「部份」二字,已加。--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53 (UTC)
- 諾魯總統在聯合國大會上的發言:"自從 1949年 10月 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台灣海峽兩岸一直分開治理,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實施控制或管轄。讓我把話說得徹底明白:台灣沒有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圖。台灣是一個自由的、愛好和平的主權國家,其民主選舉的政府是這一島嶼國家唯一合法的政府。"[8]--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0:30 (UTC)
- 有其它來源也是這樣說的:「目前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23個邦交國,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也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7]。--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33 (UTC)
- 中華民國外交部對邦交國 如何認為中華民國 有利益衝突,所以那個來源不是可靠來源。而且那來源後面還寫就是台灣,難道要寫"認為中國就是台灣"?。--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09:08 (UTC)
閣下所提的觀點似乎只是少數。敝人查詢到了許多來源也認為ROC的邦交國對於ROC的承認是「承認ROC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例如:
- [10]:「其實目前和中華民國有邦交的國家,都是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 [11]:「台灣人在國際上的困境是中華民國政府被認為根本不是宣稱代表2300萬台灣人而是代表13億中國人。」
- [12]:「目前我國的友邦國家正是承認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 [13]:「殊不知這15個邦交國在國際政治、國際法的意義上,只是證明全世界有15個國家承認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才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
- [14]:「現在邦交國承認的是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 [15]:「我們努力維持的邦交國,其實都是「中國邦交國」,因為所有國家,都是在選擇要承認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代表政府」
- [16]:「而邦交國給的「政府承認」,還是把「中華民國」視為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
- [17]:「除了無知於在邦交國裡中華民國政府即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政府外」
- [18]:「目前的邦交國係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 [19]:「有些國家選擇中華民國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有28國)」
- [20]:「巴國以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如今改變態度,轉而承認北京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是所謂"承認的轉移"」
方針WP:UNDUE:「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2:17 (UTC)
您所說的在台灣確實是常見的觀點,但似乎與各國的實際作為不符,以下是邦交國在聯合國的發言:[21][22]
- 馬紹爾群島:"台灣是一個熱愛和平的主權國,只有其民主當選的政府才能成為台灣人民在聯合國內的合法代表"[23]"
- 聖文森及格瑞納丁:"(2758)決議沒有把台灣排除在未來的會員國之外。...今天的實際情況和政治局面與 36 年前截然不同。台灣現在並沒有像蔣介石政府在 1971 年所做的那樣尋求代表中國。今時今日,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台灣政府只尋求代表台灣及其 2 300 萬人民。我國政府的堅定立場是,台灣申請加入是絕對合法的。...台灣是一個擁有2300萬人民的民主進步國家"
- 聖露西亞:"作為一個擁有 2 300 多萬人口的民主國家,中華民國——台灣一直在遵循《聯合國憲章》所載的原則,... 我們認為,主權來自人民的意願,來自自決權的行使或落實。因此,我們感到痛心的是,由正式選出的代表代為表達的台灣人民的意願,本組織繼續不予理睬。因此,聖露西亞期待著有一天台灣會與世界其它國家一道在本組織會堂中享有其一席之地。"
- 吐瓦魯:"我們強烈地認為,台灣是一個擁有明確劃定的領土和穩固的民主政體的國家,...因此應當儘快解決台灣2 300 萬人民加入聯合國的自決權問題"
以下是已斷交國家的發言
- 甘比亞:"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一直在提出這方面的理由:台灣是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它有自己的政府"
- 布吉納法索:"台灣是一個自由、獨立和和平的國家,有一個民選政府,是 2 300 萬台灣公民利益的唯一合法保證者。"
- 薩爾瓦多:"台灣在陳水扁總統的領導下得到了有系統的發展。陳水扁使他的國家成為一個堅決促進和平與國際合作的現代、和平的實體。鑑於這一現實,我們承認 2 300 多萬台灣人民同其他民族一樣決定自己未來的合法權利。"
你能舉出近年邦交國明確宣稱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實際案例嗎?--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5:53 (UTC)
- 敝人昨天在最末句加入的「部份」二字已經可以涵蓋閣下現在提供的資料。另就敝人所知,承認ROC的國家在近年沒有明確宣稱ROC就是中國。--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17 (UTC)
- 我提議改為"有常見觀點認為目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在外交上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但部分邦交國也曾宣稱台灣是一主權國家,其民選的政府是台灣人民的合法代表"。--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1 (UTC)
- 雖然這個寫法符合來源,但在引言裡似乎不適合解釋這些細節。不如就暫且不解釋目前的情況吧,亦即不寫「儘管如此,目前……」這兩句。請問閣下覺得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2 (UTC)
- 同意--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7 (UTC)
- 已刪。敝人建議先等24小時,若無人反對再修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39 (UTC)
- 我現在才看到你加這句,若有人反對歡迎回退--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53 (UTC)
- 已刪。敝人建議先等24小時,若無人反對再修改。--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39 (UTC)
- 同意--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7 (UTC)
- 雖然這個寫法符合來源,但在引言裡似乎不適合解釋這些細節。不如就暫且不解釋目前的情況吧,亦即不寫「儘管如此,目前……」這兩句。請問閣下覺得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7:22 (UTC)
- 我提議改為"有常見觀點認為目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在外交上認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但部分邦交國也曾宣稱台灣是一主權國家,其民選的政府是台灣人民的合法代表"。--Visaliaw(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1 (UTC)
巴拿馬外交
問一下,中華民國好像在2017年6月13日已經和巴拿馬斷交了?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討論)於2021年4月16日 (五) 16:43 (UTC)加入。 但是在「與南美洲邦交國的關係」項目內還是顯示有外交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討論)於2021年4月16日 (五) 16:49 (UTC)加入。
- 閣下看到的是「巴拉圭」?--Tp0910(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9:41 (UTC)
噢...不好意思,應該是昨日我查資料看得太累看錯了。感謝112.118.60.227(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7:0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8.60.227(討論)於2021年4月17日 (六) 14:18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