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省/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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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模板討論
- 台灣本來就有自己的WikiProject,不曉得為什麼R.O.C.要自己做一個?? (還自己做了台北市跟高雄市的表格,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北市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雄市的意思嗎?? 為什麼自己國家的城市不先做完,要先來做別人的??)
- 不好意思,插入你們的討論,不過我只是不希望跟你有任何誤解。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去修正或改掉。我不過是花了一天功夫做了一個城市的模板(Template:Infobox City),把我覺得重要的項目、以及我在了解其他城市時希望一目了然的東西,都包括在裡面了,我相信這樣可以給修訂條目以及探索知識的人們都帶來方便。我沒有精力去更新所有的城市,所以先修改了我關心的幾個,你提到的只是其中的兩個。你要是覺得那是你的私密物品,我不應碰的話,我想說很抱歉;至於你的引申解讀,我則事先想都沒想過,實際上,我覺得這個邏輯是很難理解的。--roc 支持改採UTC+8時間 (中文用字指正) (TALK) 09:54 2005年4月3日 (UTC)
HI,我的意見是:
- roc兄做的城市模板內容是否符合眾人的期望我不敢說,但這方面的排版統一,我相信對使用維基百科的人是有幫助的.
- 這篇條目好像不是roc創立的?
- 我個人認為中文維基百科要成功的話,就不應該有"國家"的分別.
- 當初是我把"中華民國臺灣省"的表格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分開,因為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的表格並沒有什麼內容(請參照歷史)...於是引用中華民國政府的官方資料製表.現在roc兄補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表格資料,感覺大部分和中華民國方面重複,或許有調整的必要:(1)回覆到單一表格的模式 (2)雙方表格都各自引用雙方政府的官方資料. PTC 11:19 2005年4月4日 (UTC)
很同意你的各條意見。其實我也覺得當初的新模板有些不好的地方(比如過於冗長、難以變化、也有不符合各地習慣詞彙的地方),已經作了許多改動,現在也可選用不同的模塊。這些缺點都要靠實際的應用才容易發現。(那位匿名朋友當時對我關於台北市與高雄市的指控令我覺得頗為無理。)
我也覺得用模板比用各個單立的表格會好一些,也方便編輯與閱讀。台灣的資料,我是綜合CIA、內政部與主計處的資料後進行了更新。所以變成兩個台灣省的資料有許多重複。現在新設計的模板可選不同的模塊,所以我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省」只列政區設置方面的資料就好了,畢竟大陸並沒有(也不可能有)官方的經濟及社會統計資料。--roc (中文用字指正) (TALK) 22:13 2005年4月5日 (UTC)
合併改制
1.臺北市將於與現由臺灣省(精省)下轄之臺北縣合併臺北市直轄市 合併改制直轄市 為什麼新北市(臺北縣) 2.嘉義縣市合併改制(嘉義直轄市) 3.台中縣市合併改制升格台中直轄市 4.新竹縣市合併改制(新竹直轄市) 5.高雄市將於與現由臺灣省(虛級化)下轄之高雄縣合併高雄市直轄市 6. 臺南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直轄市 「JONH」
引用圖像是否有誤?
中華民國台灣省的地圖上,不應該有金門和馬祖。金門和馬祖應該是屬於福建省。--小峰 15:42 2005年4月7日 (UTC)
而且沒有釣魚島和赤尾嶼.
我的觀點是這張圖表示各地區的關係,如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示意圖.
不過似乎有造成誤解的可能,感謝小峰的提醒.如果有人有更適合的圖歡迎換上:P
給使用IP 220.196.187.9 的仁兄:
- 先去申請一個帳號,然後去沙箱練習一下吧.
- 您所提到的兩島(群)皆屬臺灣省行政區劃內,還是說您已認同日方的觀點,放棄釣魚台了?:P
- 約定成俗,請簽名
PTC 12:47 2005年4月9日 (UTC)
台灣是誰的一部份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嗎?臺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人民政府嗎?
阿蔡09:36 2005年7月11日 (UTC)
- 又開始了。台灣是中華民國統治這是沒有反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台灣是其領土」這個是事實,所以要記錄。不是說條目本身在定性台灣是prc一部分,也不是說條目本身在支持。這怎麽和前幾天的滿洲國吵架那麽相似。搞清楚什麽叫中立先。btw,報民?--wooddoo 羊踏菜園 09:44 2005年7月11日 (UTC)
請阿蔡先生看一下全文第一段,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26 2005年7月11日 (UTC)
中華民國。 --Pingdo(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06:27 (UTC)
繁簡問題
模版ROC political divisions好像讓影響了繁簡轉換,不知有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證明(用簡體版看):
這一行是簡體字
這一行是繁體字
加了模版後
這一行是簡體字
這一行是繁體字
——彭鵬 12:20:29 2005年8月28日 (UTC)
誰是叛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一直試圖將台灣納入其管制範圍,但未成功,因此將台灣定位為「叛離的一省」 - 這句話有什麽根據?台灣省從來沒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當是中共勾結蘇俄使那些省判離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這才是法理。 --中華民國台灣省 13:45 2006年1月10日 (UTC)
臺灣與台灣
一時「臺」,一時「台」,統一用字吧~ --傑 14:44 2006年4月3日 (UTC)
臺灣省(簡稱台)
- (以上未簽名者為User:A7255787所留)—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14日 (二) 02:35 (UTC)
- 「臺灣省」是正式名稱,俗寫或簡寫為「台灣省」;「臺灣省」的「簡稱」是「臺」,其簡寫為「台」。不要將「簡稱」與「簡寫」混為一談。—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14日 (二) 02:34 (UTC)
請注意臺灣省不等於中華民國現有管轄範圍,故臺灣省面積不會與中華民國現有管轄範圍之面積相同,而臺灣省的位置圖也不應以包含金門、馬祖且未剔除臺北市、高雄市的中華民國現有管轄範圍地圖代替!Ernestnywang 2007年9月24日 (一) 03:49 (UTC)
- 那張圖很難看出來有沒有列出管轄範圍,只不過是被用來標示地理位置用,何必大驚小怪?不過我還有張更棒的...—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07年9月28日 (五) 16:22 (UTC)
人口
- 高雄縣省轄縣跟高雄市直轄市合併高雄市直轄市277萬
- 臺中縣省轄縣跟臺中市省轄市合併臺中市直轄市264萬
- 臺南縣省轄縣跟臺南市省轄市合併臺南市直轄市187萬
- 臺北縣省轄縣跟臺北市直轄市合併臺北市直轄市650多萬人口
- 臺北市直轄市200多萬
- 準直轄市台北縣388萬已經升格直轄市改名新北市
- 準直轄市
- 桃園縣人口己經200多萬人口
- 沒有200多萬人口合併直轄市沒有準直轄市
- 彰化縣人口己經130多萬人口
- 嘉義縣人口己經50多萬人口十嘉義市27多萬人口81萬人口
- 新竹縣人口己經51多萬人口十新竹市41多萬人口92多萬人口
- 彰化市是縣轄市升格省轄市人口己經20多萬人口
- 彰化縣政府搬去員林市
- 員林鎭12多萬人口升縣轄市
模板有誤
模版中提到台灣省1912年─至今,但應為1945年─至今。我編輯卻找不到模板。
臺灣省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一個擁有飛地的省份?
以民國37年(1948年)中華民國實行憲政以來,臺灣省只能算第三個擁有飛地的省份。第一是山東省(飛地是臨冠邱設治局,中間隔河北省清河縣、威縣),第二是遼寧省(飛地是旅順市,中間隔直轄市大連市)-(留言) 2012年10月7日 (日) 22:14 (UTC)
請求把「台灣省」改名為「新名稱」
台灣省→新名稱:依臺灣省政府官方網站用字 http://www.tpg.gov.tw/ ;中華民國政府關於臺灣省之用詞亦均屬正體字--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0:33 (UTC)
- 贊成改成臺灣省--Hakkatw(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11:27 (UTC)
「省府時期」該重定向到哪個條目?
請問,按照省府委員會議檔案來看,文中所謂「省府」,我知道是指台灣省政府,但是我並不清楚「省府時期」是應該重定向到台灣省,還是重定向到台灣省政府?因為1997年精省後,不見有人再提出這一詞了,無論是重定向到二者之間哪一個,都考量到重定向之後會有劃上等號的誤解,畢竟現在精省仍存在歷史上劃分精省前與精省後的二段時期,嚴格而言是指精省前仍存在省政府體制的省府時期,但是我不知道是否該這樣重定向?根據台灣戰後時期做為示範來看,它是有介紹,然而我這樣做法則不見在條目裡有明確這樣介紹,也就是說我沒有去寫就先做重定向,是否不妥?--1.170.214.228(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16:20 (UTC)
- google"省府時期"也才6600筆記錄,可見它不常用,故不建議建立頁面,包括重定向頁。-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5月25日 (三) 10:41 (UTC)
- 有限制常不常用做為判斷能否建立重定向頁面嗎?我看Wikipedia:重定向並沒有這樣寫。請恕我直言,光是採取google搜尋做為判斷是否常用,這顯得視野狹隘,網路並不只限於google,再說有很多資料是未必存在於網路裡,很多資料基於著作權,不會公開在網路,官方資料是限於經費,無法將陳年累積的龐大公文檔案逐一電子化,若是加上舊籍文獻(包括地圖、研究史料)有殘破缺損而待修復,此類也是不會公開在網路的。所以說,我的問題不是在討論「省府時期」這詞常不常用。--1.170.215.50(留言) 2016年5月27日 (五) 07:59 (UTC)
條目中夾雜許多偏離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的內容
目前的條目已不是單純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的條目,夾雜了許多臺灣島的歷史,例如荷治時期、清治時期、日治時期等等,這些內容的性質是屬於臺灣歷史而非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建議有心維護的用戶們找個時間清一清。--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0月25日 (二) 10:44 (UTC)
(~)補充:並且請不要再說1945年「恢復設省」這種奇怪的論述。中華民國劃定的「臺灣省」就是從1945年才開始有的,之前都沒有所謂「臺灣省」。--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0月25日 (二) 10:48 (UTC)
@Matt Smith:1945年「恢復設省」這種論述其實一點都不奇怪,因為早在1885年的時候,臺灣省就設立了,只是當時的省名稱為「福建臺灣省」。1945年終戰後,恢復設省,這時的省名則改稱為「臺灣省」。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3日 (六) 09:02 (UTC)Ketsu1213(留言)
- 了解,既然清治時期已經建了個省,那麼二戰後再次建了個省,因此而主張「恢復設省」也算是情有可原。不過這種主張應該是基於感情因素,例如中華民國宣稱的「臺灣光復」,因此可能有POV的問題。--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3日 (六) 09:2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