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贤(1481年—1519年),字崇德直隶泗州卫军籍巢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绍贤
大明行人司行人
籍贯直隶巢县
泗州卫军籍
字号字崇德
谥号忠端(安宗追谥)
出生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一月初七日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隶顺天府
配偶娶章氏
出身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应天府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第十名,三甲第四名进士[1][2]。户部观政,授行人明武宗南巡之争时,因上疏劝阻,被施杖刑而身亡。[3]兵部员外郎陆震、兵部主事刘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评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瓒、行人詹轼刘㮣孟阳李惠王翰刘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刘玨等十余人同死于廷杖。[4]嘉靖初,追赠监察御史。

崇祯十七年(1644年),安宗朝廷追谥忠端[5]

家族

曾祖李宣;祖父李华;父李本,母黎氏;继母曹氏。具庆下[6]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李绍贤,字崇德。尝颁诏至徐州,监仓中使席班首,绍贤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见中官犹奴视之。”
  4. ^ 《明史纪事本末》
  5. ^ 《明季南略》:补予正德朝死谏诸臣谥:御史蒋钦谥“忠烈”,刑部员外陆震谥“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谥“忠节”,刑部主事刘较谥“孝毅”,大理评事林公黼谥“忠恪”,行人孟阳谥“忠介”,李绍贤谥“忠端”,俞廷缵谥“忠愍”,李翰臣谥“忠毅”、詹轼谥“忠洁”、刘平甫谥“忠质”,给事中周玺谥“忠愍”、指挥张英谥“忠壮”。 “甲乙史”载:诸臣谥在九月二十日;内更有詹寅一人谥“忠宪”。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 
  • 李君墓志铭(梓溪外集7/5下,皇明名臣墓铭巽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