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紹賢
李紹賢(1481年—1519年),字崇德,直隸泗州衛軍籍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紹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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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人司行人 | |
籍貫 | 直隸巢縣 泗州衛軍籍 |
字號 | 字崇德 |
諡號 | 忠端(安宗追諡)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一月初七日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隶顺天府 |
配偶 | 娶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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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應天府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十名,三甲第四名進士[1][2]。户部观政,授行人。明武宗南巡之爭時,因上疏勸阻,被施杖刑而身亡。[3]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㮣、孟陽、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餘人同死於廷杖。[4]嘉靖初,追贈監察御史。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繫,見中官猶奴視之。”
- ^ 《明史紀事本末》
- ^ 《明季南略》:补予正德朝死谏诸臣謚:御史蒋钦謚「忠烈」,刑部员外陆震謚「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謚「忠节」,刑部主事刘较謚「孝毅」,大理评事林公黼謚「忠恪」,行人孟阳謚「忠介」,李绍贤謚「忠端」,俞廷缵謚「忠愍」,李翰臣謚「忠毅」、詹轼謚「忠洁」、刘平甫謚「忠质」,给事中周玺謚「忠愍」、指挥张英謚「忠壮」。 「甲乙史」载:诸臣謚在九月二十日;内更有詹寅一人謚「忠宪」。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 李君墓誌銘(梓溪外集7/5下,皇明名臣墓銘巽集78)